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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路是我一个人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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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夜路是我一个人走
    作者:颜亦欢
    
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年11月

内容简介
对裴兮来说,“白以南”这三个字就是一场噩梦。三年前,在肆意飞扬的青春里,她也曾幻想了一个有关他们的未来。
可是,他却突然消失,从此她陷入了黑暗的深渊……谁带她逃离这场噩梦,谁带她穿越漆黑夜路的重重荆棘……
三年来,她接受每一个追求她的男生,却唯独拒绝他——陆泽安。她问:“你明明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追我?!”
他答:“裴兮,我追你,不是因为喜欢你。不是因为喜欢,那会是什么?
他以最不单纯的目的靠近她,而她却迷恋上了他的温暖。温暖是毒药,她陷得太深,而他放肆给予 ,忘了初心。
然而,当消失了三年的白以南再次出现,当所有的谜底全部揭开,他们的爱又该如何继续?而这一切的一切,是错过的缘分?还是最美的遇见。


    导读
    男与女、生与死、爱与恨——都是言情永恒的主题。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白以南的爱深沉炽热而又绝望,对他来说,爱一个人就像在燃烧自己的生命。他失眠,罹患精神病,夜夜需要药物的作用方能入睡,即使在梦里也要与裴兮相见,拖着已经疲惫至极的身体,要将她抢回身边。
    我其实很喜欢在言情文里看到这样令人窒息又毫无希望的爱,我们的现实生活大多平淡如水,无论有着怎么样漂亮的感情,更多的人还是会选择平稳漫长。长久的在一起互相容忍磨合,才是好的爱情——这是大部分人的主流爱情观。
    所以才要在小说里寻找烟花绽放的那种爆发一瞬的感觉,因为我们知道,这样不顾一切付出热情的人几乎不存在,为了爱情燃烧自己的人,也几乎不存在。在追求绵长平淡的世界里,那些昙花一现的绝望感情才令人动容。
    爱是什么?爱是我已经被你烧成灰,却依然想要与你在一起。
    这,就是白以南的爱情。
    我很喜欢他的爱情,正因为稀少,所以才珍贵。能够在小说里看到这样的爱情,真是太好了。
    十四郎
    2014年8月7号
    
    
    序言
    某天晚上,欢欢突然找我,让我给她新书写个序。我说你为什么找我写,我又没名气,写了对你没用,欢欢说,没关系啊,我喜欢你啊!我听得很是感动。
    欢欢算我半个老乡,比我小三岁,都说差三岁就一个代沟,果不然,我看欢欢就跟看十九岁的自己一样,还是个未成熟的孩子,青春而富有朝气,有自己的见解,有对生活的美好憧憬,有当做信仰一般的远大梦想。
    她这个年龄段所接触的很多东西,在我看来都是很天真烂漫的。而不像我这个年龄,处在社会,要开始为生活忙碌,不得不去适应生活本身所蕴藏的挫折。
    索性,某些事物上的代沟,并不影响我跟欢欢成为朋友,我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写手。
    好几次,欢欢跟我哭诉写作道路上遇到的波折,好几次她想放弃,说写完这个我就不写了,压力太大了,或者就是感觉前途一片黑暗。
    我不大会安慰人,只会告诉欢欢,通往成功的任何一条道路都很艰难,贵在坚持。
    我从小就酷爱看书,小学里翻遍了各家著作,金庸的武侠系列是我的最爱。初中开始看青春文学,各类小说。
    我们念书那会,学校门口就一个小书店,几乎只卖教科书,难得看到小说,要看小说的话,得去市区的大书店买。一个人买一本,差不多全班轮着看。
    那时候寄宿,家里给的生活费不是很多,当年那些图书在书店里都是未塑封的,可以随便看。我总是双休去大书店看书,然后脑子里把故事记下来,回头到学校跟同学们讲。久而久之,很多女生都喜欢围着我听故事,我喜欢篡改小说情节,很多故事部分剧情不记得了,就自己给他们瞎掰。后来听的人多了,我懒得重复讲,就索性趁空闲时把故事都写在了本子上,借人传阅。
    渐渐地我开始自己构造故事,自己写小说,那一年,我十二岁。从那开始,我一直在纸上写故事,写了六年,直到高中毕业。
    我觉得那是我写作生涯里最纯粹的六年,那段时间,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写故事,写我想写的一切,不懂怎么投稿,也没想过去投稿,就是单纯地想写。不用担心你写的书有没有人喜欢,你的书销量怎样,卖不卖的动,口碑好不好……
    真正开始进入这圈,是在大一下学期,我妈生病,我第一次感觉到经济所带来的压力,跟朋友去混出版圈。一混就混了四年,这四年,每一次回想起来,都会心酸得不行。
    我从幕后做起,做了三十多本出版书,从一开始不懂图书怎么分类,不懂写作技巧,不懂销量,不懂市场,到后来自己去专研,练文笔,学着拆分架构,组织架构,怎么让文的结构成“网”状,学着去分析各家文化公司的市场,了解各家主编口味,责编口味,努力做到本本过稿,争取书拿重点,做精品……
    我整整用了四年。
    我被人说过,你写的都不好,我不要你写了。
    被人说过,你这硬脾气,在这行永远也走不远。
    被人说过……
    各种我觉得对写手来说是极大侮辱的话,我都听过。
    很多写手都不屑的事,我都卑微地做过。
    读者羡慕作者这行业,觉得作者很高端很舒服,其实这行就跟社会上所有其他职业一样,永远是一座金字塔,有站塔尖的,有做塔底的。从塔底开始往上爬的每一步,都是向上运动,越往上爬越累。可是你不能轻易地说放弃,因为你一旦放弃,你怎么对得起曾经的努力。
    以前,我觉得写故事是我整个青春岁月最大的信仰,我觉得我比很多人都幸运,可以把最喜欢做的事当做职业。直到我的信仰崩塌,直到我几年的努力付之东流,直到我一无所有地退圈离开,直到我几度抑郁症崩溃想轻生,我才发现,很多事不能看的太重。生活是很多细小分子组成的,你不该迷失在一件事里不可自拔。
    所以我跟欢欢,还有所有人都说,很多时候,我们感觉到压力,感觉到痛苦,不要一味去承受,冲个头破血流,而是该学着去抽离。但抽离不是放弃,不是让你不做这些事,而是让你把注意力分散开来。
    等你情绪缓过,你回头再看,其实人生没那么艰难。
    有人说:“人活在世,全靠本事。”
    很多人开始自暴自弃,说我没有天赋,说我没有本事,我做不好这些。但是亲爱的,你别忘了还有句话说:“上次为你关掉一扇门的时候,肯定会为你多开一扇窗。”
    你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你存活的价值。
    我想跟欢欢,跟所有十八九岁的男孩女孩们说,你们已经拥有了让很多人羡慕的东西。
    它就是青春。
    青春里可以没有爱情,但是有爱情的青春一定是美好的。我想每个人的青春里都会住着两个少年,一个叫做陆泽安,一个叫做白以南。白以南的存在大都是在我们还相信爱情,还想轰轰烈烈的爱一场的时候,他只会是我们的一个美好的记忆,而不是永久的陪伴。而陆泽安,其实我更想说说他。陆泽安是我们在失恋,在不相信爱情的时候正好来到我们身边的那个人,他会带我们走出过去的伤痛,会让我们重新相信爱情,会让我们不用爱的那么辛苦,说实话,这样的存在让我觉得心疼,如果可以,真的很想抱抱那个叫做陆泽安的少年。他因恨而接近裴兮,却没想到因爱她而放下仇恨,而在他彻底的放下仇恨之前,他需要经过一段挣扎,需要在仇恨和爱情之间做选择,而这些却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去承担,那个时候的他一定很折磨,很痛苦吧。爱情从来都不是可以靠理性来掌控的,在遇到爱情之前我们会对未来的他有一个标准,有一些条框来作为筛选,我们信誓旦旦的说我绝对不会爱上那样的人,可是我们最后爱上的却可能偏偏就是那样的人,就像陆泽安之于裴兮一样的存在。
    所以,如果你身边也有陆泽安这样一个男孩子,请好好地珍惜他,给他很多的温暖,让他可以爱得安心一些。
    
    “生老病死,都不可多说,其他悲酸,又何必多言。”
    阿Q
    2014。8。13
    
    
    第一章
    
    {我看着你从女孩变成女人,从孤单到恋爱,从恋爱到孤单。}
    
    慢悠悠地按下接听键,电话里的陈柏杨简直想发飙。我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公寓的楼梯口,捂着额头听他说了两个多小时的粗话。末了,他踌躇了半晌,低声说:“裴兮,我在旧金山看到他了。”
    这个他不是别人,正是白以南。
    根据我对陈柏杨的了解,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他绝对会就白以南这个话题向我吐槽我当初为什么会瞎了眼爱上白以南那个浑蛋,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没有。甚至,他只是用平静得就快要听不见的声音说:“他过得很不好。”
    “哦。”我轻描淡写地应了一声,违心地说,“知道他过得不好,那我就开心了。”
    “他坐牢了。”
    “哦。”我又是想都没想地回了话,可这一次,我握着手机的手有些颤抖。尽管如此,我还是用与我无关的语气说道,“那最好。”
    电话那头的陈柏杨沉默了。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一定觉得我冷血得有点不正常。
    良久,他说:“裴兮,三年了,你还是一点没变。”
    “那当然。”我回得潇洒,“记住,当初是我甩了白以南,不是他甩了我!”说完,我掐断电话,抠出电板,将手机随手丢到一边。
    然而事实不容否定,当初的确是白以南甩了我,而且是在我最绝望的时候。
    
    入秋的天气冷得有些不正常,我裹着外套试探性地踢了踢公寓的门,回应我的只有脚尖微麻的触感以及叫嚣在暗夜里无比清冷的回声。双手在口袋里找了三遍依旧没有摸到钥匙,我吸了吸鼻子一股脑下了楼。被拆成两半重又组合的手机在口袋里振动着,屏幕的白光有些刺眼,是陈柏杨发来的短信。
    “我看着你从女孩变成女人,从孤单到恋爱,从恋爱到孤单。我以为这些年我把你看得足够透彻,却唯独不知道为什么你变成了今天的模样。”这看上去像极了某个街头卖唱的长发少年吟唱的歌词,带着喑哑的声响和独特的唱腔。要是以前我看到这番酸溜溜的话,一定会感动得潸然泪下,恨不得立刻飞到旧金山去握住陈柏杨的手,以免这么好的朋友有一天离我而去。但现在看来,倒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知道从我出生以来陈柏杨就在我的世界里占了举足轻重的位置,他的存在感不是用钞票刷出来的,而是用他温暖的胸膛撞出来的。记忆里因为某些事就搞得天都要塌下来似的情况并不少,起因经过早忘得差不多,唯独结局总是以陈柏杨一双手扯着我按在他胸口号啕大哭而告终。
    以往我需要担心的事总是太多太多了。我担心如果有一天宇宙毁灭了人类要去哪里生存,我担心我到死可能永远都找不到我活着的意义,我担心数学课的大龅牙老师说话的时候嚼到自己的舌头,我担心很多年前丢掉的那一枚硬币掉进下水道堵塞了整个城市的排水,但唯独我没有担心过陈柏杨。
    我见过他穿开裆裤的样子,他知道我的例假具体到每月几号,我们对彼此的秘密这样心照不宣,自然是不可能分道扬镳的。
    陈柏杨知道我所有的心思,包括在我认为所有值得担心的因素里,排在首位的是白以南。那时的我每天都活得提心吊胆,生怕一个不注意,白以南就悄悄地离我而去。
    然而我的担心有一天真的成了现实,那就是白以南消失了,在父亲的公司突然出现资金短缺几乎要崩盘的时候,白以南像是从人间蒸发一样再也不曾出现过。在满世界寻找白以南未果的情况下,我经历了一阵大悲大痛,陈柏杨一如既往地将胸口借给我,可这一次,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流。
    我曾经最害怕的就是白以南离开我,可真当这一天来临的时候,我却什么也不怕了。
    手机屏幕上的白光暗了下去,我随手将手机扔在口袋里。按理说现在这个时间点宿管阿姨应该在偷懒睡觉,如果我现在去要备份钥匙无疑是自寻死路,她那大嗓门一定会惊动女生公寓所有人来看我笑话,当然,我也不稀罕跟她卑躬屈膝地拿钥匙。
    于是我纵身一跃翻墙出去。
    
    皇后酒吧位于濠南路与城山路的交界处,我是那里的常客。酒保阿九见到我朝我挥挥手,我熟稔地坐在吧台边点了一杯血腥玛丽。阿九一边调酒一边问我最近的情况,我笑了笑不置可否:“总归死不了。”
    阿九是除了陈柏杨以外唯一一个见证我和白以南从相识到热恋再到分开的人,用他的话说,他用五年的时间观看了一场并不圆满的电影,但他并不觉得情节的走向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这话听起来太残忍,阿九就是这样一个温柔而戳人心坎的男人。
    我在“皇后”坐了没多久,就听见不远处一阵盖过一阵的人浪。阿九凑过来解释说,最近有个客人几乎每天晚上都来,出手大方又生得一副好皮囊,没几天的工夫就把这儿的女生迷得神魂颠倒。我朝那边看了看,人群簇拥间我勉强可以看到一抹穿着白色衬衫的身影,却又有些格格不入的错觉。
    他们玩的是一般的骰子游戏,很明显周遭的女生都没有达到他满意的程度,不少女生只得悻悻地走开。簇拥的人群散了,我这才看到坐在紫红色磨砂皮沙发上的那个人,一件粉色的衬衫和一条淡黄色的牛仔裤,他的腿随意地交叠着,整个人后仰靠在沙发背上,右手搭在下巴上,灯光变换,我没能看清他的模样。
    而后他好像觉得玩得实在没意思,懒懒地喊道:“嘁,真没劲。”
    他的声线很魅惑,加上裤子的颜色,让人感觉说不出的轻佻。
    他突然冲阿九挥了挥手,说:“结账。”直到他付了账准备离去的时候,他才走到吧台前与我的目光对视,说不清他眼中突然闪过的是什么,留给我的只有一抹淡漠的背影。
    酒吧里还有人在玩骰子,发起者是个小平头,手背上文着夸张的刺青,嘴里说了一大堆粗话,是关于刚才离开的那个人的。阿九又解释说,这里的女人都爱他,并不代表所有男人都爱他。我听见呵呵一笑,起身走到小平头面前。
    我默默观望了一阵,忽然小平头不满地叫嚣:“就这么点水平?玩得多没意思!来个人赢哥哥一把,这个送她!”说完,他将手上戴的戒指摘了下来扔在桌上,初步估算,大概六位数。
    我上前一步,双手按住桌上的骰蛊,抬眸对小平头说:“我来。”
    他瞥了我一眼,嘴角上扬:“小妹妹,要是你输了……”他朝身侧的男人挥挥手,登时十杯伏特加上桌,“这些,全部喝掉。”
    “没问题。”我答得爽快,用力晃了晃手中的骰蛊。
    小平头调侃道:“小妹妹姿势挺特别啊。”
    我点点头没再说话。这是白以南教我的姿势,玩骰子,白以南从来不会输,我当然也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技术。我按住骰蛊,轻轻开了一条缝,再看小平头,他瞥了眼自己的点数,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将主动权交给我。
    我想都没想:“六个六。”
    身旁围观的人都发出诧异的惊呼声,连带小平头的脸上都是难以置信,我催促道:“快些。”他又瞥了眼自己的点数,抓住骰蛊的手捏得发白。
    我猜他一定有个六。
    他犹豫了半晌,打量着我脸上的表情,之后低吼道:“豹子?怎么可能!”
    我哼道:“你别管可不可能,你就说信不信。”
    果然,在旁观者的起哄中,他笃定地说:“不信!”说罢,他先开了,我一看,一个六。我笑了笑,伸手拿开骰蛊,正是五个六,豹子。小平头的脸简直扭曲了,我摊手:“来吧,我赢了。”白以南说过,骰子游戏赌的不是点数,而是心态。
    在心态这一点上,我完胜。因为十杯伏特加对我来说实在没什么,要是丢脸地喝醉了,阿九也会照顾好我。
    我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等待他的戒指,谁知小平头忽地叫起来:“小妹妹,难道你没听过玩骰子不要使诈吗?”
    闻言,我脸色一变,语气不禁强硬起来:“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就字面上的意思。”
    “我用的是你的骰子我还能使诈?”我冷笑一声,嗤之以鼻,“玩不起,就不要丢人现眼。”说罢,我转过身不愿再理睬。谁知那小平头突然将骰蛊摔到一边,快步冲到我面前狠狠地抓住我的手臂。
    我怒斥:“你做什么?”
    “做什么?使了诈还想走?”他咬定了我使诈,扯住我的一只手臂大步往里走,“小妹妹不够坦诚,就要受点惩罚。”
    “放开我!”我把目光转向阿九,他放下酒杯准备过来帮我解围,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我的另一只手臂被扯住,快到一点反应都来不及,小平头就被人用锃光瓦亮的皮鞋踹了一脚,我就这样撞进了那人的胸口。
    迎面而来的是一股淡淡的香味,我错愕地抬起头,是他!
    他搂住我的肩膀,意味不明地说道:“她是我的客人。”
    小平头当即被吓得半死,只好弓着身子小声道歉:“原来是陆先生的客人,误会啊误会,陆先生大人有大量,就不要跟我计较了。”
    被称作陆先生的人目光一紧,声音冷而不容忤逆:“以后再让我在‘皇后’看到你,你知道的。”
    “是是是……”
    他没再多言,搂着我离开了“皇后”。
    深夜一点半,我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走在濠南路上。
    末了,在路过一间便利店的时候,我停下脚步,他垂眸看了我一眼,没有作声。我轻轻挣开他的桎梏,朝后退了一步。
    “谢谢你。”我说。
    “能自己回去吗?”
    “嗯,可以。”我点点头。借着便利店的光,我打量着他的模样。他是长得好看的类型,眉眼分明,棱角坚毅,皮肤微白,刘海撩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眼角微微上扬。
    他继而将双手插在裤袋子里,转过身走了几步路,上了一辆法拉利。
    就这样走了吗?把我一个人丢在大马路上?真是太不绅士了!
    我哼了两声,他掌心的余温还残留在我的肩膀处,像极了白以南的温度。我自嘲地想了想,裹紧了身上的外套,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找了一间宾馆准备住下,摸了摸口袋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翼而飞。
    是在“皇后”的时候还是……该死,是他!
    
    在市中心晃了一个晚上,临近八点钟的时候我才慢悠悠地到了女生宿舍。迎面几个女生准备去上课,一看到我就指指点点地小声说:“你看,裴兮又夜不归宿了。”我飞过去一记白眼,她们立刻噤声。
    我正记挂着钱包里的身份证和学生卡,冷不丁电话响了,薛凝气呼呼地问我的去向,我一五一十地把昨天晚上的遭遇说了一遍,薛凝这才喘了口气:“裴兮,我刚到宿舍,我觉得我以后还是不要请假了比较好。”
    我哼道:“你也知道!”
    薛凝闻言呵呵笑起来。
    薛凝是我在A大唯一的女性朋友,不同于那些不爽我命犯桃花的穷酸女生,薛凝表示那些女生完全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我和薛凝在麻辣烫店碰面,她先是吐槽了一下我那非主流的紫色头发,知道我钱包被偷,她又开始跟我骂骂咧咧一同诅咒那个姓陆的全家。不过我所不理解的是,能开法拉利的男人怎么会对我那只有几百块的钱包动手。
    吃完麻辣烫,我问薛凝:“你请了多久的假了?”
    “一个星期,我说裴兮,你日子过混了吧!”
    我咧开嘴一笑,吐了吐舌头,赶忙讨好她。我和薛凝在学校门口分道扬镳,之后我给王梓打了个电话,约他在校门口见面。王梓是我的男朋友,今天是我们交往的第七天。
    在等待王梓来的十分钟时间里,我拿起薛凝刚借又被我借来的言情小说翻了翻,小说讲的是一个悲情的女主和痞子男主相爱又分开的故事,我嘁了声将小说扔进包里。其实那一瞬间我的脑海里将故事的男女主人公与白以南和我重合。
    “烂书。”我小声吐槽。
    随后王梓气喘吁吁地赶到,我没给他休息的时间就冷冷地开口:“王梓,我们分手吧。”他手上的热可可“啪”一声掉在地上。
    “裴兮,是我哪里做错了吗?还是……”
    “你很好,但我不喜欢。”说完,我潇洒地扬长而去。
    可我还没走几步,王梓突然大吼道:“你……裴兮!你……你如果要跟我分手,我就……就自杀!”这一次他的声音很大,成功吸引了所有路过的人的视线,我暗自在心里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百遍。
    “又是裴兮啊!”
    “是啊,她又把人家男生甩了呢!”
    “这种女人,以为自己长得好看点家里有钱点就真上了天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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