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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不知道,我在爱着你-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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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语有件好玩的事,你可以跟对方说“滚开”。与此同时,用敬语“您”的动词形式来保持自己的彬彬有礼。
某种意义上,她跟汤毅凡用汉语也可以做到——
所以,汤毅凡,滚吧您。
“我有个提议,我们明晚可以一起吃饭,我很乐意将您的亲人还给您。”挂电话前,丹尼加了一句,“如果在那之前,您还没有想起我是谁,请Facebook我的名字。到时见。”
丹…朱的提议的确非常好,她顺利地在Facebook上找到了他的生日、星座、学历、个人爱好,甚至还有他每个前女友的名字。她读了他发表过的所有网志。她从网络上了解了关于这位同学的一切,知道他的祖上是有名的某某某,他住在巴黎最浪漫的地段,他最喜欢的花是黑色的兰花,最喜欢的名人是TS艾略特,最钟爱的电影是《公民凯恩》,他是个黑头发蓝眼睛的帅哥。她从前并不真正认识他,如今却开始关注了,而且还不免真心地倾慕他的英俊。他文字中的幽默令人捧腹,智慧使人感到惊叹。
现在她没办法再将毅凡当成最好的朋友了,那么这个空缺该有人填上。
最重要的是,在见面之后,她觉得丹尼是个格外讨人喜欢的男生,这足够让某人吃个小醋,认识到他也不喜欢她有男朋友。
那天晚上她哼着古曲Danny Boy的小调,觉得命运该从这里开始转好。
她在床上轱辘来轱辘去,打电话给毅凡:“毅凡哪。”
“……好好说话,我没拧!�
她低声骂了句娘。
“汤毅凡!”
“这回对劲了。什么事?”
“我有男朋友了。”
“哟,哟……那敢情好。”
原来她的肚量,是真比不上这位爷啊。她还有话说吗?还有话,可说吗?他索性贴张纸在她脑门上算了,上书四个大字:一厢情愿,最后再盖个傻子认证的大号红戳。
“汤毅凡。”
“哎。”
“你就是一个混蛋,以后你再也别来烦我了。”
18
她挂了电话,似乎该哭一场,奇怪的是她并不想哭。她有的,只是一种败得彻底的颓唐,以及输到底再也没什么好输的释然。她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一遍又一遍地看《傲慢与偏见》,不是读书而是看电影。伊丽莎白以为自己爱上了魏肯,但那不过是女性虚荣心被满足所带来的错觉。最后,她的真爱是从前被她忽略的达西先生。有人说你在遇到王子之前总要先吻几只青蛙,她由此认定,汤毅凡就是她的魏肯与青蛙。
醒悟吧,她才不需要青蛙,她需要的是王子。而她的王子就是亲切温和、风度翩翩的丹尼尔…朱利安·德……他到底姓什么来着?
没关系,她有充足的时间去了解。
她要跟他约会,而且要,没错,把妆化得跟熊猫一样。
诚然,丹尼有缺点。他骨子里是最地道的巴黎人,他会讲英语,但乐于装作不会。假期到了,他开着他的法国车,去到他位于南法蓝色海岸的别墅,去吃他的法国食品和看法国电视节目。对于他来说,巴黎以外皆为沙漠。可笑的是,他甚至没亲眼见过沙漠是什么样子,抢夺安东尼时她猜测的所谓沙漠之旅,最后其实只是戛纳电影节一个座席的确定而已。
他是女孩们的漂亮朋友,你有时很难看出他对哪一个更上心。法语中,喜欢与爱是同一个词,但她都不在乎。他对她,对所有人高调地宣称,她是他的女朋友,这多么好。
面对每天放学都可牵住的手,她渐渐戒掉了每月一两次的吃喝玩乐。只偶尔在夜里,她会想起,即便她和毅凡走在一起,走得那么近,也是从没有牵过手的。
他们一直,各走各的。
“下次你来巴黎,一定要见见他。”
“不用了。您什么胃口,没人比我更清楚。。”
然后她安静地听他自得其乐地回忆,心就像在海边行走着,随着潮涨潮落,最后却渐渐平静了。她早就该知道,他不在乎她有没有男朋友,以前不在乎,现在也不会在乎。因为他从来不是像看自己的女人一样那样地看她。
“可丹尼和他们都不一样。这次,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她吐出“不一样”这三个字,又不甘心地跟他细说了丹尼的千般万般好。这回换他安静地听,连不耐烦都没有一丁点。
她听着自己原本虚高的声音逐渐低落,这样她便听到他在电话那头的呼吸声,平缓地不打波浪。
她笑,但想哭:“汤毅凡,你不重色轻友,我可是很重色轻友的哦!”
他居然跟着笑:“分手的时候别忘告诉我。”
自那以后,他每月两次的巴黎之行,变成了每月一次,后来甚至更少,她死撑着不再给他打电话。起初她不改Facebook状态,自网络上面绝迹,装作恋爱甜蜜到无暇上网。后来她忍不住,但凡考个试、挪个地儿、心情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跑上网去叨叨两句,广而告之。
她就是想出现在尽可能多的地方,装作完全不刻意的,让他看见。在这件事上她颇花心思,尽管得到的往往是扫兴的结果,但她乐此不疲。
在那段关系中,她不知道丹尼是否察觉到了她的不忠。即便他察觉到了,也有很大的概率,他根本不在乎。那种感情存在于她和丹尼之间,他不会在她心口安一个摄像头,窥探进进出出她心中的男人是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宽容地对待她的心不在焉。他们愉快地做彼此的玩伴,出入花都各大娱乐场所,聊他们都感兴趣的话题,兴致高时还抓起麦克风合唱一曲L'amour Est Bleu,并博得满堂喝彩。从不吵架,从不冷战,他们的相处是如此的融洽默契,以至于让她怀疑起了跟汤毅凡那欠收拾的这二十年里,他们究竟是否好到足以称作朋友。
老天作证,丹尼绝不会拿她当沙包一样,丢来丢去。
她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幸运,虽然来得晚了点。
[当你长久地不再想起他,并且由此以为,你已经不再重视他时,现实会给你一记耳光,嘲笑你伪装的坚强。]
打破这种宁静的那件事,来得没有任何创意,无非是汤毅凡居然真的有了女朋友。看来,他爱上的女人最终还是抵挡不了他的诱惑,从了他。这本来就只是时间的事,她居然掩耳盗铃地遗忘了这么久。
在微婉和毅凡这两个孩子之间,安东尼一向是一碗水端平,不会偏宠任何一个的。但这次,安东尼更偏爱微婉而背叛了毅凡。老人告诉她,毅凡上个周末来了巴黎,但没告诉任何人。
微婉相当地震惊,因为他根本没给她打电话,也压根没让她知道他来了。被蒙在鼓里的“任何人”,竟然包括她。
汤毅凡,见了另一个女人。
微婉怒不可遏,在意识到自己完全没资格生他气之前,她歇斯底里地咆哮了一阵子。后来她坐在床上,流着泪,试图把卡在胸腔骨里头的那颗心,用涂了指甲油的手给挖出来。别这么难过,好不好嘛,她安慰自己,就算他有了女朋友,他最重要的女人仍然只有一个她易微婉。他不是重色轻友的人,他自己说的。
大不了,她就把真心话全都说出来。
她就不信,拆不散他跟任何一个女人。
她盘好腿,拨通了他的电话。
“汤毅凡。”
“哎。”
“咱俩之间肯定没秘密,所以我觉得,有任何事,都得跟对方诚实地说明白,不管后果如何。”
她听到他咽了咽口水。
他说:“小婉儿同学,你是不是听说什么了?”
什么也没听说!你别说下去!她在心里默念。
“……我是一直忙,忘了跟你提这茬,这事也挺复杂的。总之,这回到巴黎,我得介绍个人给你认识。以后,帮我多照顾她。”
微婉盯着墙纸上的花纹,玫红色上面有一块暗疮色的斑,她得叫安东尼来处理一下,重新贴下墙纸。虽然上次老人抱怨这可不像女孩子换身衣服那么容易,但他总得为她做到。她会为那块暗疮而燥郁起来,原本下定决心的什么事,也因此而破产。
他说,要她帮忙照顾她。
好主意!她当然会好好照顾汤毅凡的新女友!
他怎么知道她会买通巴黎的恶棍小阿们,一年洗劫那女人十八次?
她不是想想而已,她用了整个夏天的时间,在流氓横行的午夜地铁中游荡,就像夜行的老鼠在污秽的地下水道里,吱吱乱撞一样,她有右臂上被11号线地铁门夹伤的瘀青来证明这件事。通常,她是享受汤毅凡的夺命连环call,最后心急如焚地来把她拎回去的感觉。现在,她只是一门心思地想使坏。
在那个甚至还不知道虞雪名字的时候,她就对虞雪心怀恶意了。
她最终没能把抢劫计划落到实处。但当你这样地厌恶一个人,用心本身就已经足够恶毒,这让做与不做之间,没有了任何分别。
事实上,在知道隔壁三圣母就是汤毅凡要介绍给她认识的女人之后,她想起了自己更多的刻薄。所以,她相信现在的心碎是报应。
19
第一次和毅凡一起在学校走廊里与虞雪擦身而过,她兴高采烈地向他介绍了她。
“瞧那黑框眼镜,她才像熊猫呢!”
她的音量足够大,能让刚走不远的虞雪听见。她听见后者脚步屈辱地加快了,她为此开心了很久。毅凡随着她又尖又酸的话回头看了一眼,那一瞬间,估计虞雪瘦小的背影在他的眼中分外惹人怜惜。
“能不能别这么损啊?人家招你惹你了?”
微婉不以为然,他可不知道是虞雪先在学校里叫她熊猫的。只要有机会,虞雪就会在课堂上对她翻白眼,虞雪还高调地对教授表示,她不愿意跟易微婉同组做任何作业。不过微婉刚刚决定要在毅凡面前装用功点,装作对自己的人生有完美的掌握,所以她决定不说。
于是她撇撇嘴:“我就是讨厌她,讨厌死了。”
“改改。”
毅凡的严肃突如其来,让微婉有点吃不消:“哈?”
“我说让你改改!”
微婉不得不瞪住他:“怎么了这是?”
欠收拾的汤毅凡,从那时起就已经向着他女人了,还说什么自己不重色轻友。他明显对她隐瞒了什么事,低头咕叽了半天,凝重地说:“你别总是这态度对别人,改改行不行?对别人好点,你得学着交朋友,尤其在这异国他乡。”
微婉自然不爽,听这话登时就起了火:“我总是什么态度啊?我对谁不好了?”
那次,他没直接带她去吃东西。那一架,他吵得相当坚决。
“不是所有人都是我,我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你身边。”
她有点懵,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他叹了口气:“我想说的是,你老是自以为能照顾好自己,你照顾好了吗?你这样的人,没有朋友,让我怎么放心你?你老看不起人家好姑娘,其实你该找个真正的好姑娘当朋友,而不是那些……”他咳嗽两声,不说了。
真正的好姑娘?
她不懂为什么相貌平平、乏味无趣,而且其实跟她一样刻薄的虞雪,会让毅凡这么看重。直到今天,她依然不懂。
“她那都是装的!不知道多阴险。”她恨恨地说,“为个一两分跟教授吵得面红耳赤,告同学的密,自己还说什么中国人在外国要有尊严,好笑。自动售货机吞她一个硬币,她都要守着一整天,找人给她抠出来。”
她应该注意到,毅凡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那种难看,不是生她的气,而是对她彻底地失望。她这才有点后悔……好像,这些话有点过分了。然后,她做了件更蠢的事——为了掩盖自己的出言不逊,她决定列举出虞雪更多的不是好姑娘的证据。
“她就是那种什么都要搂着不放的人,容不得别人比她强。上学期有个同学小测成绩比她高,她就去假装作人家的朋友,其实是想看人家是怎么学习的,后来她就……哎,总之她只和成绩好的、工作好的人交朋友,这也太势利了。”
她绝没料到,毅凡会为这事跟她翻脸,就算没持续很久,那也是货真价实的翻脸。
话出口后,想一想,她自己也觉得有点过分,可又死撑着不愿承认。也许她对虞雪那么生气,有其他原因——从小到大,没有任何一个女生,可以称得上是她的对手。当她从平淡无奇的衣服堆里随意挑出一件穿上时,立刻她就会听到“这件在哪里有买?我也想要”的话,如是羡慕渴求的声音。也许妈妈说得对,她们真的是魔杖,似有慧眼,点石成金。
有人说,易微婉并不算漂亮,只是有魅力而已。另外一些人说,是这姑娘“放得开”。后者不是真的,目前为止她只对一只酒瓶子放开过。
在她看来,女生们愿意跟她玩,最大的原因是,易微婉是接近女王汪凌茜的最佳途径。事实上,在每个女生眼中,易微婉是一个平易近人版的汪凌茜。女生们跟微婉说话,她会热情地回答,然后代替她们去卑躬屈膝地转达给姐姐。这大概是她50%的女性朋友想让她做的事,另外的50%,则想通过她,认识她帅气的哥哥汪敬哲。从前她就想过,如果没有姐姐和哥哥,她到底是个什么。
如今真相大白了,她什么也不是。
巴黎是所谓的时尚之都,巴黎的商校却没几个女人懂得赏识她的天赋。商校中,人们赏识的是逻辑与勤奋。而这两样,她碰巧都不沾边。即便是亲密男友丹尼,也曾对她说,宝贝儿,离开电脑,这些数据不是你的事。男生们依旧喜欢她,但她前所未有地知道,他们喜欢她,是因为她胸大和胸无大志。
拥有逻辑与勤奋的,是虞雪。
天知道她用了多长时间,去愤愤地抱怨,但最后,她还是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
而现在,获得汤毅凡口头支持的,也是虞雪。这次,无论用多长时间,她也接受不了。
抱怨无用,抱怨能挖出刺在你心里的梗吗?不能。
但即便那样,她都打心眼里想不到,汤毅凡苦追不得的女人会是虞雪。同情一些人可能是他会做的事,但真的爱上一个狼狈潦草的、毫无女性吸引力的女人?打死她也不能接受。如果那时有人告诉她,汤毅凡爱虞雪,那她还得说那人脑残。可最后,脑残的人是她。
女人可以自欺欺人到什么地步?就算他早就明确表示了对虞雪的在乎,她都可以视而不见。
如果不是汤毅凡把她带到了虞雪的门前让她道歉,她满可以骗自己到天荒地老。
于是,汤毅凡把她和她的化妆宝盒带到了他正牌女朋友的门前,让她伺候他的女朋友时,她怎么做了呢?她乖乖地去了,热脸贴上了人家冷屁股,却被人家给扔了出来。她擦擦脸上的灰,还得继续犯贱地攀交,她还得带人家出来玩,她还得因为人家而跟男朋友动手、分手。
然后你猜人家的男朋友汤毅凡是怎么感谢她的呢?他把她摔了一个跟头,然后带着他的女朋友双宿双飞,回国了。
20
今时今日,易微婉在英吉利海峡的另一端,就着水一样淡的啤酒,回头看着自己一路走来的过往,分外想笑。那么多的事,如果不是一字一句地说出来,怕是她都还会继续否认,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怡风问她后不后悔,她不确定后不后悔,若后悔,后悔的又是什么。
但她最终决定这样回答,给怡风听,也给自己听。
后悔的事多了,也就不在乎再多一件。她可以带着后悔,好好地活下去。
她并不太伤心。
“对了,还没问你,怎么你不在百老汇寻梦,跑来伦敦了?”
怡风低头捻捻手指,收掉她们面前一堆的啤酒罐子:“你猜猜看。”
“我猜不到,难道你想再读个学位出来吗?”微婉跷起脚,偏着头瞅瞅,决定等下换另一色的指甲油,“学历这东西好是好,但要是太多,就贬值了。”她装作很懂,实则连从谁那里听来的都忘记了。
怡风耸耸肩:“我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写作,纽约不是安静的地方。”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我对着密密麻麻的字就想睡,别提自己去写那么多字了。”微婉撇嘴。
“……然后呢,也好为自己的人生做个打算。好多年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借这段时间,要想明白。”
海德公园1号,是父母离婚的房子,怡风突然回到这房子中来,肯定不是随便为之。如果发生什么事,怡风知道,微婉是会永远支持她的。
她没玩几天,春假就到了尽头,她不得不回巴黎。怡风不停地嘱咐她,若日后老天还肯安排,微婉要给自己和毅凡一个机会,和汤毅凡在一起的易微婉才不叫她担心。怡风并不喜欢她现在的状态,她看得出,怡风感同身受的忧心,更让她愧疚。怡风最后也说了,无论怎样,你还要为自己的人生也做个打算,依靠男人是不靠谱的事。到最后,只有依靠自己才得千秋万代。
伦敦一行,微婉发现说话并不是件好事。以前觉得有悲伤,说出来才痛快,现在却觉得是加倍的劳累,而且还为挚友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可能她以后,不应该动辄就找人倾诉了。怡风还说了为人生做些打算的这种话,那么可能她也该这么做了。明年便要毕业,之后她会走到哪里去,成为何种人?
此时此刻,她不知这些问题的答案,却肯定,人人都曾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迷惘过。现在她懂了,她与他们,并没有太多的分别。
飞机腾在云的上面,她猛地想起一件事——自己的幸运符之一,正是飞机的滑行起飞,为着这幸运的前兆,她登时心里畅快了。
不管生活多悲惨,只要见到幸运符,就说明事情会从这里开始好转。她不会忘记,上次的幸运符是巴黎的雪。在那之后,有个人离开了她的生命。但她坚持认为,这是件好事,因为幸运符自有它的安排。
她托腮,看着窗外,试图清空思绪,让自己冥想。
海的这边与那边,都有和她一样担心这些事的年轻人,她忽然就觉得好多了。所谓青春与离别,其实表达了同一种意思。从前她总在想身边的人是谁,是爱人,是朋友,还是介乎爱人朋友之间的人。而现在她身边没有人了,她别无选择,只得在睡醒觉后,独自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她并没真的准备好,她实则怕得要死。
但说不定,她仍能侥幸地在遇到下一个幸运符之前,保住小命,不致迷失。
Part II 云燕之潜
你知道什么叫智商守恒吗?就是在一个白痴的身边,必然会出现一个天才。
无论梦中的男人如何,她觉得,都不及这一个,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1
当晚抵达花都时,易微婉在一杯天使之吻(Angel's Kiss)的撩拨下,很有精神。可可甜酒和鲜奶油混合,加入一颗樱桃,悬浮的鲜奶如云朵一样轻盈柔和,强烈的奶香味使这杯饮料宛若玲珑可人的樱桃奶昔。既然她想过健康向上的生活,(尽量)远离酒精肯定是第一步。
大包小包地回到13区公寓,恰好撞见外出而归的隔壁陌生人。她兴奋地打了个招呼,她早已肯定他和自己一样是留学生,因此寒暄的话题便很好找了。
“嘿,我忘记春假是哪天结束了,明天,还是后天?”
陌生人以同情的眼神看着她。
“昨天。”
新生活的第一晚,她就被这沮丧的消息而迎面打击到了。
椅子还没坐热,她马上就看到了教导主任发来的邮件。后者满怀悲悯地提醒她,这一年以来的缺勤已经不能再被容忍了,更不用说,她的成绩已经降到了一条危险的警戒线上。法国的满分是二十分,及格是十分,而如果她想拿到学位,平均分必须保持在十二分以上。不管你相信与否,不擅于念书的易微婉小姐却是擅于考试的,她可以把只学到四分的水平,考出十分来。但这并不够,到了毕业的关口,她必须努力地将分数拔高二十个百分点。这阶段的期末考大约是在两个月之后,她得玩命似的赶上来。
这就像要为这个站在深坑向上看的时刻,增添点喝彩的掌声一样。
盯着屏幕上死人心电图般的成绩单,她能想到的第一件事居然是,要是三好学生虞雪在就好了。
不管有没有个汤毅凡夹在中间,也不管虞雪乐不乐意承认,她们两个都总算是有点交情的。她是她唯一认识,且可以死皮赖脸去求助的优等生了。
然后,再一次地,易微婉提醒自己,虞雪跟汤毅凡走了。
这件事的意思是,估计短时间之内,算了,不骗自己,长时间内,都不会再见着她了。
次日早晨,易微婉准时去拜访了她的教导主任,她相信主任会给她非常有效的迅速提高成绩的建议。
这位温和的夫人前所未有地严肃:“Vivien,我并不想为难你。但如果你想在这一年内,将平均成绩抬到十二分以上,那么你要……”
夫人停顿,微婉伸长脖子等着听。
对面珠色的唇平缓张开:
“那么,呃……恐怕你必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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