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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空间之光荣军属-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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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兰一进去,司马教授只好跟了过去。
  白器晚为难地看向唐爱莲:“小师父”
  “算了,大客栈也好,大家注意点就行了。”唐爱莲无奈说。
  小二见唐爱莲一行人只有一匹马,且大部分穿的都是粗布衣服,并不是很热情,但还是迎了上来:“客官是住店还是打尖?打尖随意,住店的话,下等房每人两枚银币一晚。你们十五人一共三十枚银币,先交钱后住宿。”
  小二说罢,却不介绍中等房或是上等房,而是打量众人,似乎在寻找众人之中谁作主。
  如果是平时,小二自然能一眼看出一群人之中谁是主客,但这一帮人,那十多个男人似乎隐隐拱卫着那个看起来十来岁的女孩,但那女孩身上穿的却是普通的粗布衣服,而另外祖孙两个身上的衣服料子却是好了不少。
  而且,刚才看那祖孙两个骑在马上,其他人却是走路跟在后面,似乎看起来,又应该是以这祖孙两个为主。
  司马兰见小二的眼神,便知他在分辨主从,她嘴角往上,越过唐爱莲,将手中的缰绳丢到小二手中:“我们住店,给我们来十五间上房。”
  赵鲁有点愤怒,这个司马兰到底想干什么?
  他刚要开口说什么,却被唐爱莲拉住了,又对他摇摇头。她原本就不想出头,有人出头安排,她求之不得。
  司马兰的派头很大,那小二的态度果然变了不少:“除了上房,我们这里还有独立的院子,一个晚上只要八枚金币,客官要不要?”
  司马兰一听有独立院子,心中一喜:“只要八块金币啊,那太好了,我们要独立院子。”转向了唐爱莲:“唐妹妹你快付钱吧。”
  八块金币看起来不多,但是,却是能换八百块银币呢。
  小二皱了皱眉,难道这位不是作主的?不过看她理所当然吩咐小女孩拿钱的样子,又觉得不象。
  “先去看看院子吧。”唐爱莲的话不容反驳,小二便又怀疑了,难道这位才是作主的人?
  小二连忙将几人带到了一栋独立小院,这个小院北面有三间正房,左右各四间房,前边还有三间倒座,一共九间房。院子外面种了树木,最近的房子也离开了五十米左右。
  唐爱莲只看了一眼,便觉得满意,这里干净,又安静,的确比人龙混杂的楼房好多了。
  唐爱莲见这院子的确比住前面的房子好,便对白器晚点了点头,白器晚便拿出了十枚金币放在桌子上:“多出的给小二哥买茶喝。”
  小二大喜,他做一个月也不过两块金币,可这位小姐一赏就是两枚金币,是他两个月的收入。他的脸上顿时笑容可掬,恭敬地对唐爱莲说:“谢姑娘赏,姑娘请跟我来。”
  这个小二的眼光很毒,唐爱莲虽然低调,但随手就能拿出两枚金币赏人。
  而且,近了才发现,这个小女孩身后的十一个卫士都对她都是十分恭敬,这个白胡子的管家说话态度也处处以小女孩为主,自然已经分辨出了谁才是真正做主的人。
  司马兰见小二马上转移了奉承目标,嘴上一撇,心中虽然不服气,她比唐爱莲身份还高贵好不好?为什么这些狗奴才却去奉承那个乡下丫头。
  她看了看爷爷,她爷爷朝她摇了摇头,心中对这个孙女也有些无奈,在她耳边低声道:“人家出钱你享受,你该低调点,别闹了。”
  司马兰很想说,她这钱也是抢来的。但见爷爷连打眼色,只得做出一脸隐忍的样子跟了上去。
  赵鲁的眉头又是一皱:不但这个司马兰,就是司马教授都不是好人,以后还是劝师父远着点才行。
  因为是白器晚拿钱,自然,房间的钥匙也落到了白器晚的手中,他安排唐爱莲住进了中间最大的一间主房,岳浩带着一个叫肖军的战士住进了倒座,剩下八人住了东厢。又安排司马教授祖孙和他自己住西厢。
  司马兰却抢先走进主房左边的一间:“我住这里,爷爷你住那边那间吧。”她全然不理白器晚的分配,也没有去想,自己身为客人,不出一分钱,不应该住主房。
  司马逑却有些尴尬:“爷爷跟白器晚住西边的厢房行了,你也过来吧。”
  他看得出来,赵鲁他们这些人都是将唐爱莲当作主上对待了,因此才主动去住倒座和东厢。他虽然自认跟唐爱莲平等,但若是他敢去住主房,恐怕赵鲁他们肯定会不满意。
  他们祖孙现在可是相当于寄人篱下啊,可这一点,司马兰始终没有认识到。
  但司马兰已经将行李放进了左边的主房,嘴里还说:“厢房那是下人住的地方,我才不住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123章 跟公主一样尊贵
  123。跟公主一样尊贵
  司马兰的话一出口,司马逑就知道坏事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个唐爱莲并没有将手下那些人当成下人看待。而现在,司马兰却将他们当成了下人。
  果然,他一抬头,就看到白器晚赵鲁等人的眼中都露出了愤怒的眼光。
  司马逑连忙向大家道歉:“对不起,兰儿被我宠坏了,我代她向大家道歉。”
  司马兰却是却没有一点觉悟:“为什么要道歉,难道我住不得这里?”
  她心中也是很委屈,她可是司马家的大小姐,在国内地位尊贵,谁看到她不是巴结着讨好她,可现在,唐爱莲不过一个乡下女孩,不过懂点功法,就处处不将她放在眼里了。
  待回到地球,看她怎么整她!
  不错,在路上的时候,司马兰其实也知道白器晚只买了一匹马,她就是故意抢马的,这些人里,也就她和爷爷身份最尊贵,只有一匹马,不是她和爷爷骑谁还能骑?难道让她跟那些下人一样用两条腿走路?就算赵鲁是赵家人,但他不过偏安一偶的土豪,哪里能跟自己大家小姐相比?
  她知道那个赵鲁想让唐爱莲骑马?可是,在只有一匹马的情况下,她一个乡下小女孩,有资格骑吗?
  只要回到地球,回到国内,她又是有钱又有势的官家小姐,谁敢这样低看她?
  还好,那个唐爱莲不敢跟她争马。
  但她还是气愤,那些人全都只奉承着唐爱莲,都没将她看在眼里。最可恨是那些笨笨的大兵,她已经知道,他们不过是部队的低等的士兵,居然敢不来巴结奉承她,却对那个乡下女孩一脸恭敬!
  她一开始还对出生世家的赵鲁高眼一眼,但现在见赵鲁只巴结着唐爱莲,便连同赵鲁也恨上了。
  这些人这样没眼光,哼,回去后定要他们好好看看,谁才是真正值得他们巴结的人。
  现在,她就要住主房,看他们能拿她怎么样。
  见司马兰毫无悔意,唐爱莲叹了口气,这个司马兰,大小姐脾气可不小呢,如果司马兰还是那样作的话,恐怕会给他们带来祸患!
  这样的大小姐,谁都不会喜欢,难怪司马教授的学生们纷纷离开他们呢。如果不是司马教授求着,他们又需要他的经验,她真想甩开他们祖孙俩。
  只是,当初他们寻寻觅觅了好几个月,也找不到回地球的方向,现在得了司马教授的指点,才有了回家的希望就马上甩开他们,又显得有点凉薄。
  再说,司马教授知道她身上才带着传送盘,只要找到极品灵石,就能回到地球,也不会给机会让他们甩开他们祖孙俩的。
  唐爱莲也不是非要独享主房,但是,司马兰将白器晚赵鲁他们住的房间称作下人住的地方,她不高兴了,她就非得让她也去住一下“下人住的地方”,挫挫她的骄气不可!
  否则,再这样下去,恐怕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小姐会将自己当作她的管帐丫头的。
  她看向了司马兰:“不好意思,这个房间你不能住。第一,白老和赵鲁他们不是下人,他们都是我的徒弟。
  第二,主房是由主人住的,谁住主房,谁出钱,难道你想分摊金币?
  第三,老白分配你住西厢,是把你当客人,你要么住西厢,要么自己花钱另外去租个院子住吧。”
  司马兰没想到唐爱莲竟然敢拒绝她住主房,不由诧异到眼睛大睁。一直以来,唐爱莲都对她很好,甚至,她抢了她的马也让着她骑马,她自己走路(其实是唐爱莲怕他们走路太慢影响行程才默认了他们骑马)。
  可是,她没想到,唐爱莲突然就变了脸,会拒绝她住进主房!
  而且,她说什么?赵鲁他们是她的徒弟?有没有搞错?她一直以为白器晚是唐爱莲的管家,赵鲁他们是部队派给她的保镖。而保镖,不等同于下人吗?
  她怎么可以这样对她,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她,她可是司马家的大小姐,跟公主一样的尊贵,他们居然敢这样对她。
  “唐妹妹,我”
  唐爱莲一个冷冷的眼神,成功地让司马兰住了嘴巴。唐爱莲也不说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司马兰还是败下阵来,沮丧地嘟着嘴巴:“好吧,我去住厢房。哼,我以后再不将你当成好姐妹了。”
  实际上,她从来没有将唐爱莲当成好姐妹过,之前想的也是回到地球后要给唐爱莲难堪,甚至要整她一顿!
  安顿好住宿之后,唐爱莲想出去买服装,之前一在寻找回家的路,也没怎么注意,不说赵鲁他们身上衣服早该换了,就连自己,也应该买点好衣服,毕竟,这个世界是个看衣服的世界。
  唐爱莲要上街,岳浩自告奋勇跟随,其他人便留在客栈了。
  一提到逛街,司马兰就满血复活,在唐爱莲为徒弟们挑选秋冬衣服的时候,一件件挑选着那些金贵漂亮的裙子,秋冬两个季节的衣服,她足足挑了十二套衣服,每套都是十个金币以上。
  唐爱莲发现一种布,衣料很漂亮,不象棉又不象麻,有点象丝绸,又比丝绸来得结实,而且,摸起来很舒服,只不知用什么东西织的。
  掌柜的见唐爱莲反复摸着那些布,便过来一一介绍:“这种布叫水丝,是一种水生的虫子吐的丝织的布,特点是一下水就变得非常轻软,感觉跟没穿差不多,适合在水里穿着。”
  唐爱莲眼睛一亮:居然有这样的布?那不是作游泳衣的最好布料么?
  掌柜又引着她看另一种布:“这种布叫蜘蛛秀,是变异蜘蛛结的丝织的衣服,特点是夏天穿来非常凉快,各种花色都非常好看,在阳光下还能泛出不同的光来。它还有个特点,无论放多久,只要用固衣粉一洗过,就变成全新的,不过,如果不用固衣粉洗过,那衣服穿在身上,经过阳光照射过后,就会变得非常不结实,一拉就烂。”
  唐爱莲又是一惊,这样的布也实在太神奇了吧,那不是放多久都不会变质?
  掌柜又指着另一种看起来更为结实布:“这种布叫冬暖丝,一种养在火山上的虫子吐的丝织的布,特点穿在身上非常暖和,冬天不用穿太多衣服也可以了,且结实耐用,不易挂坏……”
  唐爱莲越听越感兴趣,这些,都是好布啊。特别是那个水丝,如果用来制成游泳衣,穿起来肯定非常舒服,要是带一批回地球,肯定能卖出天价。那个蜘蛛秀,用来制时装再好不过,那个冬暖丝,用来缝冬衣,爱美不爱穿多的女人有福了。
  这可是异界布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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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大采购
  124。大采购
  “价格?”
  “水丝上等品是三枚金币一匹,中等品是二枚金币一匹,下等品是50枚银币一匹。蜘蛛秀上等四枚金币一匹,中等二枚金币一匹,下等八十银币一匹。暖丝上等是五枚金币一匹,中等三枚金币一匹,下等一枚金币一匹。”
  唐爱莲一听,这不便宜啊,她问过,普通的布匹都是按银币算的,大多数是几个银币一匹。一个金币兑换一百枚银币,而这些布匹,居然要一到五枚金币一匹!
  可她现在就是金币最多的时候,哪管便宜贵?她将三种丝布挑挑选各种颜色花样出来,这一挑就挑了十九匹出来。
  她看了看那种普通的真丝布和棉布:“这些布怎么卖?”
  掌柜的一看她居然一次性就挑了十九匹,是个大客户,笑容更灿烂了:“这种丝布便宜,是普通的桑蚕丝做的,上等的十个银币一匹,中等的八个银币一匹,下等的五个银币一匹。这种棉布更便宜,上等的大约三个银币一匹,中等的二个银币一匹,下等的一个银币一匹,但还要看具体的布料。”
  这里的棉布还真是很便宜啊。
  想到地球上现状,买布可是要布票的,反正已经找到回去的路,只要找到极品灵石就能回去了,如果没有钱还罢了,现在她有了钱,自然是要在这里买些布回去。
  因此,唐爱莲又选了各种花色的丝布和棉布,大约有三十来种。
  掌柜一见唐爱莲要这么多,非常喜欢:“小姐,就要这五十六匹吗?送到哪里?”
  唐爱莲一愣:“这十九花色水丝冬暖丝和蜘蛛秀各一千匹。剩下这三十七种丝布和棉布你店里的我都要了,给我送到留连客栈,我给你一百金币作定金,剩下的货到我会付款的。”
  掌柜的一愣,能一次买十九匹特色布布他已经非常高兴了,谁知道,居然是他无法想象的大单。
  他狂喜:“好好好,我们马上整理好后帮您送去。”
  唐爱莲一时心血来潮,买了这么多布,心中又有些好笑。不过看这铺子普通丝棉布里应该没有多少布料,全买了也没有多少。
  可唐爱莲错了,当掌柜将布送到客栈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办了一件傻事。
  买了布料,又买了自己现在穿的成衣,连同赵鲁他们也各挑着结实耐用的帮他们买了几套,都是估量着买大一号的。
  见司马兰挑的那些都是丝绸的华贵裙子,好看但不结实不说,还贵,一般下等的布裙几十个铜币就能买一套,好的要几个甚至十几个银币,可她挑的都是十来个金币一套,一共挑了十二套了。
  唐爱莲紧皱着眉头提醒她:“这种衣服不好骑马。”
  司马兰吃惊地:“这个镇上不是有马车卖吗?我为什么还要骑马?”
  唐爱莲没好气地:“因为我只买了马,再说,我们现在不是来旅游的,如果你想坐马车也可以,我们骑马先走,你们坐马车慢慢游吧。”
  她真的有点受够这个大小姐的脾气了。
  司马兰脸上的笑容再也维持不住,大声喊道:“都是你,要不是你杀了城主,我们哪用得着骑马逃亡?”说罢丢下选定的那十多套裙子跑了。
  反正,唐爱莲身边有个保镖,她料定他们会帮她付款,帮她将裙子拿回来。
  可惜,她料错了,常子龙根本就没有帮她拿衣服回来,于是,她选定的衣服就那样丢在成衣铺子里。
  众人听到司马兰的话,都是震惊异常:眼前这个小女孩,居然杀了一城之主?
  岳浩一听司马兰这话,心中顿时急了,这头笨猪!他恨不得立即杀掉她。但此时,他更担心的是会不会有人相信她的话。
  他看向小师父唐爱莲,却见唐爱莲面色如常,心中暗怪自己,居然不如一个小孩子镇静,以小师父的本事,有什么事不能解决?他立马镇静下来,不紧不慢地跟在小师父后面。
  其时,唐爱莲也急啊,她是立马离开,还是继续留下来购买东西?
  立马离开,就坐实了她杀了城主的话,可留下来,又怕万一有人相信司马兰的话,派人来抓她。
  唐爱莲心中暗恨司马兰,做出无奈的样子朝着掌柜的说:“我家姐姐就爱说笑话,她昨夜被我一个七岁孩子下输了,正记恨着呢。”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下棋啊,那个少女也太经不起打击,也太喜欢乱说话了吧?
  众人再看唐爱莲,一个看身材象十来岁,看脸象七八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杀得了城主呢?要知道,无论哪个一城的城主,最少也是先天高手!而且,也没听说哪个城主被杀啊。
  而且,这个小姑娘还在不慌不忙地逛街呢。
  唐爱莲心中虽然着急,但面上却半点不显,还拿起一双鞋子:“咦,这鞋子真漂亮!”
  “小姐喜欢就买几双吧,这鞋子第一次穿的时候会根据主人的脚定型一次,鞋底是用吸金做的,又保暖又不透水,还轻巧,穿着会很舒服。只要十个银币一双。”
  周围的客人暗暗撇嘴,这种鞋子不是五个银币一双吗?
  居然还有根据主人的脚来变型的鞋?唐爱莲当即买了一双穿上,果然跟店小二说的一样。
  “你们店里这样的鞋子还有多少?”
  店小二心中大喜:“客官想要多少?店里大约有一百多双,各种尺码都有。”
  “都要了,帮我送到客栈吧。”
  众人原本还有些怀疑,但见唐爱莲一行人从容逛街的样子,便都将疑心丢开了。
  唐爱莲又耐着性子逛了一阵街,看到有喜欢的东西就买下,特别是那些地球没有,异界烂大街的日用品,她都买了不少。唐爱莲买得最多的是粮食,这里空间没有污染,自己空间虽然也可以种粮食,但种药的空间用来种粮食也是一种暴殄天物吧。
  现在有现成的粮食,自然要多买点了。
  再说这里的粮食因为空气里有灵气的缘故,比地球上的粮食要好吃多了。因此,粮食是越买越多,都用袋子装着,每百斤一袋堆放在空间里。只要在周围布上一个隔绝阵,放多久都没问题。
  因为她买得多,人家给的是原驻民的价格,而不是游民价格!
  而且,这里最便宜的居然是粮食,平均只要十几个铜币就能买到一斗粮食(一斗等于十二斤),一个金币就能买上一万多斤粮食。她花了一百枚金币,就买了一百多万斤粮食。不是她不想多买,而是市场上的粮食都被她买得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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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闯了大祸
  125。被包围了
  另外,唐爱莲还买了一千斤灵谷,那是人家为修真者种的,但修真者只给了普通稻谷十倍的价格,唐爱莲却给出了二十倍的价,尽管这样,对方也就只卖了一千斤给她。怕被发现,不敢多卖。
  有了灵谷,她可以用空间就可以一两亩灵谷了。
  还有各种干货,唐爱莲也买了不少,其他日用品看上了就买。
  她还发现一些东西,居然跟地球上的很相像,比如手表,比如脚踏式衣车,还有单车。如果不是这里没有电这种东西,她都要以为回到地球了。
  可单车这种东西她不敢买,那个东西在地球上是要户口的。买了没有户口会被当成是偷来的。
  就连常子龙也在唐爱莲的影响下买了不少东西。反正都是小师父付款,而唐爱莲也不小气,她抢了肖家仓库,得了三十多万金币,又在三个长老的戒指里发现了十多万金币,她现在有五十多万金币,什么东西都可以随便买。
  一直到再没有人注意他们,他们才从容地回到了客栈,成衣铺的掌柜已经等在客栈里。
  掌柜把唐爱莲带到客栈的一间大仓库里,指着堆成山的丝布告诉唐爱莲:“小姐,我们已经把您要的丝布送来了,上等水丝一千匹匹三千个金币,上等蜘蛛秀一千匹四千个金币,上等暖丝一千匹五千个金币,上等丝绸一千匹一万个银币,中等丝绸一千匹八千个银币,下等书丝绸一千匹五千银币;上等棉布一万匹五万个银币,中等棉布一万匹三万个银币,下等棉布一万匹一万个银币。合计各种布料共一万三千零六十枚金币。”
  掌柜的说完,认真看着唐爱莲。
  是他,他耍巧了,别的布还罢了,那些丝布和棉布,他不但将仓库里的全部拿来了,还将邻近店里积压卖不出去的棉布一起给调了来,凑了个整数,这才会光棉布就有三万匹。
  掌柜的直接在客栈里租了个大仓库,将东西用储物装备搬了过来。
  唐爱莲目瞪口呆,三万六千匹多布?居然有这么多?这里的布可是两百尺一匹啊!
  明明是看店里的丝绸和棉布都很少才说买完啊。
  她看了狡滑的掌柜一眼,马上就明白了,这个家伙听说她包了他店里的这十九种花样的布之后,临时从别的地方调了货!
  掌柜的见唐爱莲眼色,连忙又说:“小姐是大客户,所以,我们送了两匹不同颜色的金丝布作添头。这金丝布,是用一种动物毛织的布,特点是在不同的角度下泛着不同的光,在阳光下泛金光,在阴光下泛红光,在黑夜里泛的是毫光。最关键的是,它有传导灵气的作用,可以炼制作成法衣,我们的卖价是三十枚金币一匹。”
  给两匹金丝布作添头,实在是无奈之举啊,他不光将自家店里积压的布拿了不算,还将总店里积压的布匹一起调了过来,实在是这种棉布当初进得太多,难以卖出啊。
  如果做成这笔生意,他能抽一成的利呢。因此,他不惜花大价钱,给了这两匹添头。
  唐爱莲听了不由觉得这掌柜实在大手笔:这添头一添就是六十块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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