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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入殓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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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到她投来的充满企求的目光,天黑只得代为开口:“如果有一天,你不是她的叔叔,而她也不是你的侄女,你会爱上她吗?”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他坦言。
    “为什么?”天黑追问。
    他淡淡道:“因为世上根本就没有如果,那只是懦弱的人为了逃避现实寻找的借口罢了。明天会发生什么,我们谁也无法预料,生活充满太多未知的变数。我们能抓住的仅仅是活在当下。”
    “可是……”天黑看了眼方宝,直言,“她爱你。”
    谁知方金乌却皱起眉头反问:“什么是爱?恕我直言,它看不见也摸不着,但一定不是动动唇舌随口说来这么简单。人的一生很长又很短,要是有幸能够遇见,那么就好好珍惜。要是遇不见,也无需耿耿于怀。因为生命中除了男女之爱,仍有很多重要的人或事值得我们去努力和守侯。”
    天黑默然。
    她转向一旁面如死灰的方宝,十分无奈道:“我只能帮你到这里。”正如方金乌所言,这个心结惟有靠方宝自己才能打开。
    ***
    什么是爱?方宝十分费力的思考着这个问题,过往的一切更是不受控制的一幕一幕涌现出来。
    其实这个问题她和叔叔已经争论过许多次。
    就在死前一个月,他们还为此闹得不欢而散。
    她记得那天下着雨。
    方金乌接到保姆的电话,临时从一场重要的会议中退出。
    当他匆匆赶到的时候,看见的是悬空坐在三层小楼顶的边沿,作势要往下跳的方宝。
    他说:你还小,不知道什么是爱,也分不清爱和喜欢到底有什么不同。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知道爱情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个样子。你可以喜欢很多人,但那不一定是爱。美好的爱情它应该使人身心愉悦,发人向上。虽然也会有痛苦,但绝不是充满病态的执着与□□。
    他说:你先下来好不好?你站到我面前,我们面对面,脚踏实地的说。只有面对面,我们才算平等的。
    他说:相信我!这个距离虽然不是很高,但摔下来一样会很痛。
    他说:你以为你爱我。可其实这根本就不是爱,而是你的执念。
    他说:好,你要跳楼就尽管跳好了,我不会再拦你。从今往后,你所有的事情都与我无关。我再也不想见你。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又怎么会去爱别人?”
    ……
    她当然不是真的想要跳下去,那不过是用来逼迫他们就范的伎俩罢了,且屡试不爽。
    只是没想到,这一次的方金乌却完全不买她的帐。
    从那天之后,整整一个月,无论她如何纠缠哭闹,他都不理不睬,果真做到他说的那样,再也不见。
    那个时候方宝觉得他冷心冷肠,可是现在想来,他一定是厌倦极了。
    不论是亲情、友情,或是爱情,当它成为负累,压的人喘不过气来的时候,任何人都有理由将它抛弃。
    她一次又一次的模仿着《狼来了》那个故事里的孩子,一次又一次的利用着别人的善良与仁慈。只是她忽略了一条——所有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
    因此最后一次,当她爬上天台顶的时候,再也无法得到救赎。
    原来,真的是她错了——方宝呆呆立在原地,如梦初醒。
    直到天黑叫她:“我现在回殡仪馆,你要跟我一起吗?”边说边为她撑起遮阳伞,“你现在的情况很不乐观。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带你去见林姨,或许她能有办法救你。”
    方宝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苦涩的笑:'没用的……太迟了。'
    “不试试怎么知道?”天黑想要劝服她。
    但方宝好象没有听见。她看着天黑,几乎是瞬间,做出了某种决定:'对不起。我想要正式道别一次。'
    “什么?”见她神情有异,天黑忽然生出不祥的预感来。
    果然下一秒,就见方宝的灵体纵身飞来,天黑避无可避。很快,她就丧失了对自己躯体的主控权。
    ***
    “叔叔……”
    听见这两个字从尤天黑的口中喊出,方金乌脚步一滞。他回身看着她,眉头几不可见的皱起,似乎在为她的反常寻找开脱的理由。
    “是我。”披着尤天黑皮囊的方宝朝他缓缓点了点头,“我是方宝。”
    此时的方金乌仍旧一言不发,他怔怔看着面前的人。从他那双带着犹疑、探究和不确信的眸子里迸发出箭矢一样的光,试图穿透躯壳直抵灵魂。
    “叔叔,我要走了……”然而方宝的时间已所剩无几,附体只会加速这种消亡。
    她向前挪了一小步,勉力抬起胳膊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却又忽然停住,眼深哀戚看着方金乌,有泪水夺眶而出瞬间模糊了她的视线。
    “我知道是我错了,但我不后悔。能够遇见叔叔,是我这辈子最幸运最快乐的事。”她抓住他的衣袖,泪雨滂沱中绽放出一抹笑,“还记得小时侯你哄我睡觉,只要乖乖听话闭上眼睛,你就会奖励我一个晚安吻。现在,你可不可以最后一次再抱一抱我?就像小时侯那样,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跟我道一声晚安。这样,我就可以安心睡去。”
    方金乌神情复杂的看着她,眼中箭矢一样的光逐渐黯淡下去,取而代之的是眉宇间抹不开的愁绪,随着忧悒的目光缓缓流转,这其间饱含着痛惜、慨叹和不忍。
    他的手动了动,终于向前一步,展臂将她揽入怀中。
    “晚安。”他轻轻道出这两个字。
    她嘴角含笑,望向虚空。
    原本一直在想,究竟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何在?直到闭眼的刹那,她才明白。原来,成全与放手也是一种幸福。
    一阵风起。灵魂恰似轻烟,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消散于天际。
    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
    天黑的眼睫颤了颤。
    似乎有什么正在离去,她感到身体为之一轻,所有的感官在霎那间觉醒。
    她张开眼,只来得及看见他精雕细凿的下巴上青色的胡茬,随之而来就被额头落下的一吻给惊呆。
    四周是渐渐褪去的人潮。
    开场的喧嚣与热烈早已不复存在。从荒芜中来,再回到荒芜中去。除了我们自己,终将一无所剩。
    孤独才是人生永恒的主题。
    这一路走来,和谁遇见和谁接踵,和谁相亲和谁反目,花开花灭春去秋来……又有哪一步不是命定?
    这世上所有的相遇到最后都不过是为了别离。
    明知挣扎不出,却仍旧飞蛾扑火。即使再破碎的心,再淋漓的伤口,以为只要拿针缝缝补补就可以假装我们依然拥有。
    其实,我们什么也没有。
    倦意很快向她袭来。
    好象回到了混沌初开的伊始。露天舞台巨大的阴影里,尤天黑再听不见任何声响,耳畔只传来他规律齐整的心跳。
    方金乌的唇有些微凉,如蜻蜓点水、浮光掠影一般扫过她的额际。
    此时的眼皮似有千斤重,天黑缓缓合上眼。
    她知道,这个吻不具备任何意义。但在失去意识前,她还是真切感受到了来自心房的位置有什么东西为之怦然一动。

  ☆、第13章 硬糖少女〔13〕

天黑昏迷了有一会儿。
    她醒转的时候,方金乌正在开车送她去医院的路上。
    刚刚醒来仍有些恍惚,她说:“方宝……”
    “她走了。我知道。”方金乌目视前方。由侧面看去,他下颌到颈部的线条流畅,肌理分明。
    因为天黑坚持不去医院,在前方十字路口停下等红灯的空子,他问:“你去哪儿?”
    看了眼窗外路标,她说:“你把我放在最近的地铁口,我回单位。”
    方金乌问:“城西殡仪馆?”
    她多少还顾忌着点晦气,没想到他张口就报了出来。
    天黑也不多话,只点点头,“早上临时跑出来,这会还得赶回去上班。”
    “我送你。”没想到他行到十字路北,直接调转了车头往西开去。
    那架势一点也不像客套话,天黑连忙摆手:“别,那怎么好意思。”忍不住又出声提醒,“再说那地方,一般人——忌讳的紧。”
    方金乌把着方向盘,目不斜视:“没事,我不是一般人。”
    其实,天黑的顾虑并非没有道理。
    干他们这一行,逢年过节都不敢走亲访友,谁家有喜事那更是要回避。如果别人不问,也不会主动跟人提起自己的职业,不握手,不对人说:慢走或是再见。
    这是他们自己给自己定下的规矩。
    记得有一回清早,她上班快要迟到,出门拦了辆的士,结果司机一听说是去殡仪馆,二话不说,当着她的面一脚油门疾驰而去。
    后来接连拦了几辆,都没有一个愿意载她。
    就像林姨说的:大早上开单的生意,谁愿意奔火葬场——不唾你一句就算客气。
    因为咱们中国人最讲究吉庆,开门见喜只为了讨一个好彩头。
    有时别人不在意,但他们自己要识趣。
    在旧社会,他们这个行当可以算是较为低等的职业,被人称做抬尸佬或仵作,常常要孤独终老。
    现在虽然时代变迁,思想日新月异,连带这一职业的地位也发生了不同,但经受中国几千年来固有文化思想熏陶的人们,即使理性上可以接受职业并无高低贵贱之分,但感性上仍旧还是会选择回避。
    所以,他们这个圈子窄。已经结婚的还好,如果单身的话,婚姻大事便是头道难题。
    天黑拖到了三十岁仍旧孤身一人,这跟职业不无关系,但深究原因还是她自己不想——主要是不想拖累别人。
    一旦发现有人爱慕,通常还未展开追求就被她掐死在萌芽状态。
    对此,她的想法是:如果要走的路注定艰辛曲折,又何必多拉一个人下水。
    方金乌一连叫了她几声,天黑才从自己的思绪中回神。
    “你刚才和我说什么?”她扭过头来看他。
    冷不丁车前的挡风玻璃上突然出现一张扭曲变形的脸,身体却像是一团模糊的灰蓝色气流,眨眼之间便穿透玻璃朝她直直扑来。
    因为事发突然,天黑“啊”的一声惊叫起来,与此同时整个人抱头缩向椅背。
    “你怎么了?”方金乌疑惑道。
    抬起一只手哆嗦着指了指车前,她声音发颤道:“有……有东西……”
    方金乌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车前玻璃纤尘不染,甚至可以倒映出两旁行道树的影子。他不解:“有什么东西?”
    天黑这才从环抱的双膝间抬头,那团灰蓝鬼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
    “你是说,不干净的东西?”方金乌联想到她不同寻常的经历。
    她轻轻“恩”了声。刚才是因为没有防备才会被鬼吓到,此刻她已恢复冷静。
    “在哪?”方金乌问。
    她将视线转向窗外,扫了一圈后,忽然目光定格在某处,“在你左前方十点钟的位置有一个丁字路口。看到路东那个红色消防栓了吗?在它的旁边有一个背书包的男孩。他在等红灯,身上穿着第五中学的校服,是上学的途中死于车祸。他的胳膊折掉一只,错位的肩胛骨肿胀的像馒头,耷拉在胸前。肋骨多处断裂,其中有两根直接将肺部戳穿。最惨的是他的大脑,因为撞击严重,脑浆已经碎成了一锅粥,正一点一点从裂缝处溢出,那些液体流进空洞的眼窝,渐渐漫过被推挤出的眼球……”
    “打住!”方金乌终于忍无可忍,“你一定要说的如此详尽吗?关于这场车祸的惨烈,我想我已经充分了解。”显然对自己刚才的好奇心感到十分后悔,“我想知道的是——你常常这样,难道就不会影响食欲?”
    “相信我,你那是没有见到尸体,还有许多比这更惨烈的死状。再说,习惯就好。”
    凡事都有一个适应的阶段。逃避不了,只有从容面对。
    想当初她刚进殡仪馆的时候就接到一个高度腐烂的尸体,一连三天都吃下不饭。她跟着林姨实习的那两个月,光吐就吐了有一个月。且每次处理完遗体,她洗手必要洗三遍以上。
    “真遗憾,这可不是一个好习惯。”方金乌眉头微皱,大约是又联想到什么不太美好的东西。
    天黑心里就有些好笑,想他先前还说自己不是一般人,这会儿倒恨不能从未听她提起过。
    扭头朝那个丁字路口再次望了一眼,她将目光收回。
    发生车祸的男孩叫小兵,尸体恰巧是上个月末被送到殡仪馆,之所以会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当时给他入殓的就是天黑。
    听说那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只有十五岁,家中还有一个瘫痪在床的父亲。
    每天清早小兵都会提前出门,在上学的路上捡一些空掉的矿泉水瓶,等攒够了数量就拿去卖掉贴补家用。
    那天,同样是这么一个清早,所不同的是天很阴,有雾。谁也没有留意,在路口有一辆超速行驶的渣土车正呼啸而来。
    他为了捡一只被风吹到斑马线中央的空瓶,结果被撞得脑浆迸裂。
    大概是心有不甘,后来经常还会见到他的鬼魂在那个路口游荡。
    ***
    “鬼的世界和人有什么不同?”方金乌的声音再次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依我看,没有不同。都在方圆之内,谁也跳脱不出。如果非要说不同,那就是各自所在的纬度空间不同。”因为自身的原故,她曾查阅过大量的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就我所知,一些流连人世的鬼魂之所以长时间不愿离去,通常是有未了的心愿。他们徘徊在世间孤独的流浪,哪怕不被感知,更不能为人所见。”
    “可是你却可以看见他们。”方金乌扭头看她,“难道就不好奇?为什么你可以看见他们?”
    这个问题,她也曾试图寻找过答案,可直到现在也未找到。“也许是因为我体质特殊,相较常人,更容易招鬼。不过,通常被附体后我都会昏倒,时间越久伤害越大,严重点会发烧,甚至毙命。”
    “即使这样,你还愿意帮助他们?”方金乌问。
    天黑怔了怔:“这好象不是我能选择的。有时候,我只是遵照本心。”
    如果可以,她也想过回正常人的生活,什么都没有发生,父母仍旧健在,一家人其乐融融。
    方金乌看了眼挡风玻璃前的雨刷,缓缓道:“我很早就去了英国,读大学时最开始主修的是物理,后来才转到经管。你知道,物理是一门非常严谨的学科。面对任何事物,必须得到合理的解释或是验证我才会去相信它。我个人也认为应该信奉科学而非迷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最后还是选择了相信你所说的这些——这些听起来完全超出我认知的东西。所以……”他顿了顿,转过脸来看她,“我觉得我大概是疯了。”
    “不,你没有疯。还记得我们初次见面你就说过,对一切鬼神存敬畏之心,这说明你骨子里其实是一个有信仰的人。因为有信仰,所以才心生敬畏。你知道吗?有科学家曾经做过试验,发现人死后体重会减轻35公克,因此他们认为灵魂附于肉体,是一种物质。就好象空气,虽然我们看不见,但并不表示它不存在。”她弯了弯嘴角,漾起一抹浅浅的笑,“归根结底,神学也是一门科学。否则,伟大的牛顿就不会突然半道改去研究它。”
    方金乌盯着倒视镜,他忽然发现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边有一颗极浅的梨涡,不仔细看很容易就被忽略。
    ***
    一个半月后的某天
    因为临近午夜,市立医院十一层病区的走廊上已经空无一人,只有墙角夜灯发出幽寂的光。电梯间对面的护士站,值班医生正趴在工作台上打着盹。
    电梯门开了又合,合了又开,带起一阵穿堂的冷风。
    年轻的值班医生一下就被惊醒。他抓起眼镜,迷迷糊糊间,好象看见开合的电梯门内有道白影一闪而过。可是等他再去仔细看时,那里除了一面惨白的墙壁外,别无它物。
    医生揉了揉眼,暗道是自己眼花,刚准备取下镜框,这时却忽然听见身后的走廊上传来球体与地板撞击的声音。
    “咚、咚、咚……”
    直到一只半旧的皮球滚到了他的脚下。
    医生认出了那个孩子,是23病床的小雪,今年只有三岁,白血病晚期。
    他弯腰捡起那只皮球。
    等孩子接过皮球抱在怀里,医生摸了摸他的头,然后轻声说道:“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如果你很乖的话,明天早上叔叔会奖励你一颗糖。”
    那孩子抬起细小的胳膊,对着医生的背后指了指。
    医生回头看去,可走廊上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于是,他牵起孩子的手,朝病房走去。
    谁也没有发现,此刻清晰照人的电梯门上映出一张惨白的女鬼的脸。

  ☆、第14章 黑/童话〔1〕

花花世界,何必当真。
    朱奇今天出院。
    他的运气很好。兴隆广场的那场事故,由于挣脱及时,他仅仅只是浅表性烧伤,且伤处主要集中在背部。
    经过一个多月的手术治疗,除了留下难看的伤疤和色素沉着外,他已基本痊愈。
    但引起本次事件的那名老者却远没有朱奇这样幸运,因伤势过于严重,已于今日凌晨在市立医院不治身亡。
    下午回总部报到,热情的同事们为朱奇准备了一个简单的欢迎式,以香槟和掌声来表达对他身体康复、重新回归的庆祝。
    原本周年庆事故的风波没有这么快过去,全因董事会成员——他曾经的顶头上司在方金乌面前力保,只以扣除半年奖金做为惩罚,朱奇最终竟安然渡过危机。
    至此,这一意外事件终于划上了句号。
    按理说,朱奇心头那块大石总算可以落地。
    然而,不知为什么,他始终有种不祥的预感,一切似乎远没有结束,好象所有的顺风顺水都仅仅只是表象。
    果然,先是报到的第一天,他在茶水间冲咖啡时被热水烫伤了手。
    接着,又为躲避一只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流浪狗,他开车撞到隔离带。然后是拆邮件的时候不小心被裁纸刀割破指头。就连上个洗手间,门锁竟然都能坏掉,害他被困在里头一个多小时出不来……
    接连一个星期,诸如此类的麻烦不断,朱奇便有心去庙里拜了拜。
    拜完回来,整个人好象真的感觉轻松了许多。
    可是没过几天,就听见传闻,说是公司闹鬼。朱奇原本是不信的,但耐不住同事七嘴八舌,描述起来又有鼻子有眼。再联想到自己前些日子诸事不顺,他一时只觉得心神不宁。
    直到某天,有位加班的女同事在楼梯间摔断了腿。
    原因是坐电梯的时候在镜子里见到了一只披头散发的女鬼,吓得她弃掉电梯改走楼梯,结果一着急,高跟鞋卡壳,从台阶上滚落下来。
    由此,闹鬼的传闻甚嚣尘上,公司里一时间人心惶惶。
    于是,方金乌找到天黑。
    ***
    按照老板的吩咐,秘书小丁早早守在殡仪馆门前,等天黑下班后直接将她接来方氏大楼。
    不过令人失望的是,天黑将整个公司上下都查看了一遍,包括厕所的暗格,一间一间都仔细翻找过,结果却一无所获。
    方金乌微皱起眉头:“会不会是他们搞错了?”
    “有这个可能。”天黑并不否定,“你知道,众口铄金。有时候,或许眼花,或许以讹传讹。不过,为保险起见,我还需要再观察两天。”
    听到最后一句,方金乌的眉头终于舒展开。
    既要帮人干脆就帮到底。好在她明、后两天刚好休息。
    自从方宝那件事结束以后,原本以为他们之间不会再有任何交集,没想到事隔一月有余,他们又再次见面。
    这时,秘书小丁来问:“是否要留车送尤小姐回去?”
    方金乌一口回绝:“不用。没什么事的话,让小陈下班吧。”小陈是公司司机。
    天黑就连忙接口:“楼下有站点,我可以自己坐车回去。”
    谁知方金乌好似没有听见,他抓起桌上的车钥,对她招了招手:“走吧,我们先去吃饭。”
    天黑推辞的话已经到了嘴边,却听见他紧接着又来了句:“吃完饭我们再商量一下明天的计划。”
    真是连半点拒绝的余地都没有留给她。
    两人来到停车场。
    出门后行了没一会就开始堵车,一路走走停停,起先谁也没有说话。
    后来到了一个繁华路段,天黑见窗外沿街有不少卖花和巧克力的商贩,或推车或提篮各自卖力兜售着自己的商品。
    她忽然想起今天是农历七夕,难怪路上会这样热闹。
    只是,眼下竟有人将生意做到了堵成一条长龙的车道上来。
    方金乌那边的车窗响了响。
    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正隔着玻璃向他们展示手中一提篮的玫瑰花。
    方金乌将窗户按下一点。
    就听那位小姑娘说道:“先生,给这位漂亮姐姐买朵花吧,她一定会很高兴的……”
    天黑缩在座位里埋着头假装没有听见。
    方金乌转过头来看她:“要吗?”轻浅的语气,古井一样的眼。
    天黑的反应不知怎地突然就有些慢半拍。
    谁知方金乌当即扭过脸去对那位小姑娘来了句:“我全要了。”
    知道他会错意,天黑忙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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