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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住太阳的月亮-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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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嘛……”张士贵摸了摸脑门,面色迟疑,“接下去,来了个转折。”
    裴承秀乌黑的眼眸转动一下:“怎的了?”
    张士贵干咳两嗓子:“就在三王受着皇帝陛下雷霆训斥之时,大姐大,你的父亲忽然当着文武百官之面痛哭失声,边哭边向皇帝请罪,自称‘微臣无能,未能好好约束女儿。念女儿承秀今年二十又一,不爱红妆偏好武斗,实在是微臣之过失,还请一并降罪。’”
    裴承秀一下子语塞,倒抽了两口凉气。
    第一口凉气,是皆因真实年纪被老爹在大庭广众之下曝光,让她很没面子;第二口凉气,则因最近两日父亲待她并无任何异常,她完全不知父亲居然做出了当庭痛哭这么一档子事。
    胸口忽然被压了一块沉甸甸的大石,裴承秀的美好心情早就烟消云散,口气变得很是急促:“那么,再然后呢?”
    “大姐大,你且稍安勿燥。”张士贵见状,朝她得意一笑,“你父亲一哭,皇帝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许久之后竟然长叹一口气,道,‘裴寂幺女,乃朕亡女平阳公主之伴读,两女自幼不爱红妆偏爱戎装。忆朕起兵反隋之初,平阳公主被敌军困于晋阳,承秀孤身一人杀出重围,马不停蹄夜奔一百里至太子麾下,方引领援军救出公主。尔今尉迟敬德不问个中缘由,纵容玄甲兵围袭裴承秀在先,不知克制拔剑毁伤裴承秀容颜在后。以朕之见,尉迟敬德之罪,可大可小。”
    哎呀,这可真是伟大且奇迹般的逆转啊!听张士贵如斯说,裴承秀骤觉心口的那一块大石落了地,不禁笑弯了眉眼,乐呵呵道:“皇帝陛下英明!”
    “皇帝向来念旧,还是裴相厉害,懂得以柔克刚,曲线救国。”张士贵这会儿终于露出一副幸灾乐祸的笑,“大姐大,你是没见到秦王听到皇帝口谕‘罚尉迟敬德三月俸禄、处杖刑二十’时的脸色,蔫得喲,如霜打的茄子一般。”
    裴承秀“噗嗤”乐出声,捧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喜出望外。
    那是,仗着有秦王做靠山就胆敢得罪她,也不打听打听她裴承秀武德初年追随平阳公主死守晋阳城时官至娘子军统帅之光辉历史!
    张士贵看着裴承秀,看着她灿烂如花的笑靥,一瞬间看得失了神。
    好半天,张士贵不着痕迹的别开目光,道:“大姐大,你今年二十有一,是个大姑娘了……如今不幸受了剑伤,容颜受损,往后如何嫁一户好人家?”欲言又止的语气,隐隐多了一丝怜惜。
    “欸,你这就不用担心。”裴承秀没有听出张士贵的弦外之音,朝他丢了一个嘚瑟的眼神,顺手捞起面前果盘里的另一瓣寒瓜,边啃边道,“我要想嫁,早就嫁出去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长安城中所有适龄官宦子弟的长相也就那样,我都懒得挑剔他们,他们还敢来挑我?!再说,我是美是丑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姓‘裴’就好!”
    张士贵愣了愣,抬起头再看裴承秀的眼神略飘忽了些,半晌,才颔首:“嗯。”
    如斯这般插科打诨,裴承秀没心没肺“噗”出一口寒瓜籽。
    心再宽亦毕竟是女孩子,裴承秀岂会不懂得容颜的重要性?可是,自从大哥娶了临海公主成为驸马、自从大姐嫁为赵王妃之后,她便懂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寻常百姓,或美或丑或胖或瘦根本不必介怀。
    摸着良心说,她还当真不想嫁人……倘若命数不好,嫁给一位像二哥那样的好色之徒,成天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她啊,必定妒火中烧,气死自己千百回!
    呃,罢了,可不能这么编排二哥……最近这几日,二哥为了她的琐事在外奔波劳碌,也算是一个相当看重手足之情的好哥哥了。
    裴承秀想到什么,这会儿放下寒瓜:“闷在家里整整两日怪无聊的,走,陪我去街上逛逛。”
    张士贵素来习惯了裴承秀说哪去哪,听见裴承秀道出无聊二字,他琢磨着城东新开了一家酒楼,镇店招牌菜挺不错,正欲开口向裴承秀询问,只见一位绿衫女子端着一碗汤药出现在闺房门外。
    短暂一瞥,张士贵看得愣住。

☆、第九章 祸之所依〔下〕

这位女子巧施淡妆五官颇为清丽,身姿亦婀娜,见张士贵毫不避讳直勾勾盯着她也不羞不恼,却是难得的眉眼之间含着温柔笑意朝他行万福礼。
    张士贵随即作揖回敬。
    忍不住多瞧了几眼那张如花似玉的脸蛋,张士贵由衷赞叹道:“大姐大,你府上的丫鬟真是一个比一个漂亮!小的我哪天能娶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美娇娘为妻,真得要好生谢谢家中老母的高香。”
    裴承秀丢给张士贵一个嫌弃的表情:“去去,这是远房来的表妹,不准放肆造次。”说归说,裴承秀仍大大方方地朝绿衫女子招手,示意她走近些,才徐徐介绍道,“吕珠表妹,介绍一位贤达人士给你认识认识。”
    不知为何,裴承秀每每见到呂珠,总觉得她是一个冷美人。但是呢,这种“冷”不是对所有人疏离淡漠之“冷”,而是对部分人有针对性的隔阂之“冷”,裴承秀说不上来为啥自己有这种体会,反正嘛,她又不是一个闲吃萝卜淡操心之人,懒得多想。
    若放在以往,裴承秀断然不会主动向张士贵介绍家族中人,今日之所以举止异常,一来,裴承秀迄今为止仍未把呂珠当成自家人对待;二来,裴承秀也有些小心眼,希望呂珠多认识些男人,免得将来二哥随意使出一些风流手段就把呂珠给深深套牢了,届时,她是称呼呂珠为‘表妹’好?抑或‘姨娘’好呢?
    彼时,吕珠既不迈步上前,也没有往后退,更不曾多看张士贵一眼,仅是端着汤药伫在门外,轻言细语道:“表姐,你该服药了。”
    不待裴承秀开口,张士贵摸摸脑袋极不好意思抢白道:“大姐大万勿取笑我,我一介寒门,说什么贤达。你且抓紧服药,否则小的不敢带您去溜大街。”
    想起“溜大街”这档子正经事,裴承秀立刻闭嘴不再拿张士贵开玩笑。从吕珠手中接过一碗又苦又浓稠的汤药,捏住鼻子闭上眼二话不说咕噜咕噜几口下肚。
    表情苦兮兮放下空落落的药碗,裴承秀擦擦嘴角,正准备同张士贵拔腿走人时,一直寡言少语的吕珠倏然开口,嗓音极轻极细,语调却是质疑且透露出一丝执著:“表姐,你打算去哪儿?”
    已跨出屋门的裴承秀顿住脚步:“怎的,表妹也想出门逛逛?”
    吕珠不说话,目光闪烁的双眸无声的道出心中所想。
    “可是,你今天穿成这样……”裴承秀皱了眉,上上下下打量吕珠的妆容与衣衫之后,忽然勾弯了唇唇,像个纨绔公子哥般朝吕珠投以轻佻一笑,“这样罢,先说好,呂珠表妹若不害怕被路人打劫,我便同意捎上你出门。”
    吕珠先是一怔,不懂裴承秀意有所指,下一瞬她立刻领会弦外之音,旋而螓首轻摇,莞尔一笑淡淡道:“承秀表姐英明神武,数十玄甲兵都不在话下。此一行得您陪伴,珠儿又岂会担心被路上行人劫财劫色。”
    裴承秀平生最喜被人夸赞。听吕珠表妹如是拍马屁奉承,她哈哈一笑,心情忒好:“走走走,咱三人今宿同去同归!”
    同去同归?
    吕珠垂眸颔首,默而不语。
    ……
    只怕,令你一个人有来无往,有去无回。
    *
    夕阳西下,黄昏时分的长安城仍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一派熙攘繁华之景。
    虽然脸上挂彩,但这丝毫不能影响裴承秀披星载月满城溜达的快乐兴致。由于她一贯著男装,又好穿男靴,三人行她步履最快,因此她总是自己一个人摇着折扇东奔西顾的玩与乐,丢下张士贵陪吕珠表妹慢条斯理的走在后头。
    十里长街,华灯璀璨。
    裴承秀不是在这一家馄饨摊前吃吃喝喝就是在那一家彩俑铺摸摸看看,然无论行为多么不羁,一袭红袍的她在众人之中总是格外不同,她的五官本就生得精致惊艳,此刻高高竖起长发,再斜斜的插上一支白玉簪,每一次步履带动腰间环佩叮咚袖袍轻摆,“玉面朱颜、芳华绝代”八个字放在她身上亦再合适不过。
    当然,对于不远处一群骑着高头大马巡视长街的玄甲兵禁卫们而言,眼前这位著一袭红袍、脸部带伤却捧着两个三彩釉陶自娱自乐玩得很高兴的“假男人”,太轻易引起他们的注意。
    骑行在最前列的男人,是玄甲兵禁卫统领程咬金,他几乎是一瞬间认出裴承秀!不对,是裴承秀这个忒扎眼的大红灯笼!
    这个招摇过市的大红灯笼,不就是坑害他的好友尉迟敬德的元凶,裴姓之女么?!
    所谓冤家路窄,要么狭路不相逢,要么一相逢就没有轻易放人走的道理。
    程咬金几乎是在同一刻勃然大怒,立刻下令玄甲士兵们原地不动,待裴承秀前脚刚刚迈入一家酒馆,他立刻吩咐士兵们冲上前,从四面八方将酒馆包围。
    作为秦王心腹之一,程咬金的官阶远不及尉迟敬德,性子却比尉迟敬德暴躁的多。且莫说此时此刻欲为好兄弟打抱不平,他亦是憋了一肚子火,意图为秦王殿下鸣冤!
    这不,程咬金气势汹汹地提刀下马,三步并作两步往酒馆行。待八面威武的走入酒馆,程咬金突然操刀出鞘,往柜台一记猛砍,接着就是一声怒吼:“裴承秀你这个。贱。妇!臭不要脸的女人!胆敢欺侮我兄弟?!丢那妈的,速速滚出来受死!”
    原本热热闹闹的酒馆一下子安静下来,酒客们一个个大气不敢出,面面相觑看着柜台上那柄深陷裂缝的锋锐宝刀。
    趁着这一刻的死寂,程咬金快速巡视酒馆……可是,哪里有裴承秀那个贱妇的身影?程咬金暗暗吃、惊,旋即又怒睁铜铃大眼,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扫视一遍酒馆。
    的确没有那一袭明晃碍眼的红袍。
    不对嘛,明明亲眼看见裴承秀走进酒馆,怎么一眨眼就不见踪迹?
    程咬金深吸一口怒气,双目再次圆睁,里里外外将酒馆第三度打量一遍,依然没有发现那一张熟悉的面庞……啊,不对,有一个熟悉的人!
    程咬金大喜,嗓音粗犷急急道:“兄弟,在此地遇上你甚好,你可曾瞧见过一位脸上有伤的红衫女人进出这间酒馆?”
    被唤作兄弟的男人,著一袭白衣,孤身临窗而坐,对月品酒,被如此一通发问,刚及他唇边的酒樽被缓缓地放下。
    一双凤目淡淡地瞥向满脸怒容的程咬金,薄唇勾起:“女人?”
    程咬金毫不客气道:“对,一个长相特别难看的女人!”
    白衣公子沉吟,修长的手指在酒樽轻缓滑动,似是陷入深思。
    程咬金这会儿暴躁得厉害,连声催促:“究竟有还是没有?”
    白衣公子蚕眉微颦,不动声色地移动桌底下一条修长的腿,轻轻压住什么,才淡淡开口道出二字。
    “没有。”
    *
    “没有”这两个字传入裴承秀耳朵里时,她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却在同一刹分明感觉到一条修长的腿探向她伸来,稳稳妥妥踩住她。
    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踩踏人!裴承秀在心底暗想,怒火中烧。
    但这一刹,裴承秀并不打算逞匹夫之勇。她又不是傻子,早就察觉被一位提刀大汉盯上。至于这位大汉的名号,她亦有所耳闻,恰是秦王李世民麾下又一猛将,外称“混世牛魔王程咬金”,也是尉迟敬德的至交好友。
    最近真是倒霉透顶,怎么走哪都能遇见秦王的人?!
    裴承秀无可奈何摇头,叹气连连。若非顾忌父亲大人才在皇帝陛下跟前痛哭流涕,否则,在程咬金辱骂她的第一句话时,她就打算提刀而出,杀程咬金一个粗手不及!
    也罢,时移世易,今非昔比,万万不可在此节骨眼上再生事端……所谓忍字头上一把刀,这把刀且不插程咬金,只插她自己罢。
    可是,程咬金的辱骂之言为何有完没完?这个粗糙汉子,骂起人来居然如此凶猛?
    这一刹那,裴承秀忽然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在关键时刻心软了——方才她故意假装不知被人尾随而大大咧咧进入酒馆,目的是想引程咬金进入热闹之地,再于睽睽众目之下与他一决高下,毕竟么,打架斗殴之事再传到皇上跟前,她好歹有一个“当街受胁,正当自卫”的理由。
    岂料她进入酒馆,寻一处酒桌坐定,刚交待店小二来一壶上等好酒,哪知一道白色身影突然从斜旁掠至她跟前,她连对方面庞尚未看清楚,背部就挨了一记,接着整个人被踢至桌底。
    她本能的欲反抗,却立马听见程咬金如若骂街一般的咆哮,她怔了怔,下意识觉得程咬金的修养太不入流,若与如此一位五大三粗的莽汉动手,实在太有损她的格调。
    早知她一时心软反而助长了程咬金的嚣张气焰,她就真应该在第一时刻杀出去,痛殴程咬金!
    心情非常非常不痛快,裴承秀很不屑一顾的动了动脑袋,想要从桌下间隙一窥程咬金此时此刻的脸部神情,哪知她刚刚一动,竟又被人霸道的踩住衣袖,再不好动弹。
    “怎么会没有!”她听见程咬金的嗓音异常粗犷,几乎是在破口大骂,“老子分明看见那个臭不要脸的丑八怪大摇大摆走进来!”
    丑八怪?拜托,哪怕她脸上挨了一刀狠的,也实在离丑八怪相差十万八千里好不好?!
    桌子底下的裴承秀蹙眉,轻轻嗤了一声。
    出乎她意料的是,接下去竟听见一句平静毫无情绪起伏的回答,“在下未曾见到程兄口中所述之貌丑者,却见过一位玉树临风仪表堂堂的公子往酒馆后门而去。”
    玉树临风,仪表堂堂?!
    裴承秀以为自己听错,不禁愣住。待她仔细琢磨这八个字好一会儿,她这才确定回话者的的确确是夸她相貌堂堂。
    哎哟,这年头,居然有人在为她说话?裴承秀吃了一惊。
    接下去,她又听见程咬金的嗓音陡然提高许多,“公子?什么鬼的公子!你所看见的,是不是一个比老子略矮、窄肩细腰、穿著一件明晃碍眼大红衣袍的‘男人’?”
    不等回话,程咬金又是一声堪比骂街的咆哮,“坏了!让那个四处招摇的裴承秀溜了!奶奶的熊!”“咚咚”一阵急促的奔跑声,好像是程咬金提刀扑向后门,追人而去。
    而这一刻,踩住裴承秀衣袖的脚才缓缓挪开。
    裴承秀亦在同一时分神注意到踩住她衣袍的那双脚,著一双翘头履,鞋履以锦缎为綦,饰有明珠良玉。
    咦,珠履客。
    裴承秀在心底暗暗惊奇——本朝男子非王孙贵胄者,皆著便服穿素履,仅有富贵人家才对鞋履款式非常讲究。
    ……
    这个人,难道认识自己?

☆、第十章 杀生之祸

裴承秀出身于官宦人家,对于“珠履客”这一类权贵子弟们自然不陌生。也不知是哪一位姓氏的贵族公子出手相助,她心念一动,唇边泛起一丝偷笑,顺手摸向鞋履上的明珠。
    裴承秀下手极准极快,眨眼须臾便若无其事从桌子底冒出头,迫不及待的抬眸想要看清楚以靴踩住她的男人究竟是何方神圣,然而,清澈目光撞见来者时,她愣住。
    居然是上一回在醉仙居训斥过她的俊颜公子!白衣皎皎,宛如夜空之中一轮皓月,孤身端坐于此地,便是引来满室月光。
    裴承秀的脸色在这一刻变化多端。她既惊讶,亦生气张士贵未能及时探得眼前这位白衣公子的来历,以至于她又急又气,脸颊微窘,只能脱口而出道:“怎么是你?你……你怎么能踩我呢?!”
    白衣公子闻言,侧过脸庞瞥视裴承秀一眼,放下手中的空酒樽,语调淡淡,语气却透出一种令人难以忽略的责备:“裴承秀,你为女子,应在室静养。”
    裴承秀长这么大,见过很多个男人像他这般毫不掩饰对她的反感,却从未听过像他这般骂人不带脏字的羞辱言论。震惊于他对于她嗤之以鼻的“女子”及“在室”这四个字,裴承秀的脸色涨得通红,一时间哑口无言。
    白衣公子搁下一枚碎银,起身欲离开。
    裴承秀怒从心中起,下意识迈步上前并以身体挡住他:“等等!你给我解释清楚,什么叫‘为女子,宜在室静养’?”
    白衣公子回眸,浓眉微蹙。
    其实在这一刻,裴承秀能察觉到她说话的嗓音有些细微颤抖,不是气愤,是委屈。明明知道自己应该生气,却又不能生气,因为一旦暴露出她的怒意,她就从阵势上彻彻底底败给这位只见过两回面的陌生男子。
    情绪起伏者,必输无疑。
    所以,裴承秀只能强压心头不爽快,深吸一口气:“你叫什么名字?”
    似早已预料会被如此追问,白衣公子平静的看着裴承秀,不置一词。
    裴承秀的拗劲也上来了:“你既知我姓氏名讳,可知我来历?”
    男人在此刻勾起薄唇,似是冷淡一哂,依然不作回答,却迈开长腿重新坐回酒桌,举樽,饮酒自乐,不受干扰。
    酒过三巡,白衣公子放下空酒壶,再摸出几枚铜钱放在桌面上,起身离开。由始至终,他从未正眼瞧过裴承秀。
    裴承秀瞠目结舌!
    任她走过无数的路,喝过无数的酒,斗过无数的男人,打过无数架,却从未遇见这么一位冷若冰霜不可接近的“硬钉子”。
    她不禁心生怒意。
    但是,她到底出身大家,心胸与眼界亦非三六九等之徒可比,她强忍怒火,再一次大步流星追上前,以身挡住他,朝他摊开手心,理直气壮道:“自古以来,女中豪杰不在少数,如旧隋孝烈将军花木兰,代父从军,征战沙场;又如本朝平阳公主,拥兵七万镇守娘子关,抵御突厥外敌。”
    白衣公子凤目微敛,视线对上裴承秀手心里一颗通体圆润的珍珠时,淡然沉稳的面庞有了一刹的意外。
    半晌,他蹙眉望向裴承秀,语调冷淡:“裴姑娘竟以孝烈将军、平阳公主自比?”
    见他如此回话,裴承秀立刻怒火暂歇,气息亦顺畅不少,朝他一挑眉,百无禁忌道:“你怎知我这一生无法达成孝烈将军、平阳公主之功绩?如今天下虽定,北方疆域却并不太平,万一发生战事,我裴承秀虽为女子,却无惧于生死,愿赴战场,上阵杀敌。”
    白衣公子不语。
    裴承秀觉得自己胜了,心高气傲道:“见你一表人才,举止之间傲然自得,颇有魏晋风骨,想不到你竟然瞧不起女人,真是可惜……”
    “在下并不曾瞧不起裴姑娘。”白衣公子淡淡的打断她,薄唇抿起,“倒是裴姑娘手中的明珠,能否归还在下?”
    裴承秀乌黑的瞳眸转了一圈,杏眼扬起,嘻嘻一笑:“先告诉我你叫什么,我再考虑要不要还给你。”
    方才,她只是想捉弄珠履客,才顺手摘下对方鞋履上的一颗珍珠,哪知冤家路窄,居然撞见了他。有道是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他又爱教训人又爱摆架子,那她索性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他尝一尝被看低的滋味呗。
    白衣公子不语,不动声色凝视着裴承秀。
    良久,微蹙的浓眉渐渐的舒展开,低沉浑厚的嗓音响起:“君子不夺人所好。见裴姑娘如此爱不释手,在下愿将这颗明珠赠予姑娘。”
    这番话听在裴承秀耳里,却让她很不是滋味,柳眉猛然皱起:“什么叫我爱不释手?你……你占我便宜!”
    爱不释手这四个字用的实在太高明,万一传到父亲大人那边,还真以为她裴承秀当街调戏一位秀色可餐的男人,情难自控,喜爱得舍不得放手!
    白衣公子正欲回答,一声震天吼却突然从身后岔入,生生打断他——“裴承秀!老子找你找得好苦!”
    裴承秀吃了一惊,当即回头,视线捕捉到一位体格相当壮硕的大汉,提着一把未出鞘的大刀,虎虎生威的迈入酒馆后门,气势汹汹朝她奔来!
    裴承秀忽然之间觉得头疼。这个程咬金,去而复返,真是个麻烦。
    程咬金一路迫近,一句比一句吼得高昂:“裴承秀你这个贱妇!老子居然受了你的调虎离山之计!去你妈的!敢不敢与老子应战一回?!”
    裴承秀无可奈何摇了摇头,三番四次被程咬金用无比粗俗的言语抹黑,她相当恼火。话说她与程咬金并无夙仇,她真不明白,不就是与玄甲军打群架占了上风么,不就是连累尉迟敬德吃了一顿板子么,程咬金何苦对自己步步紧逼?
    就在裴承秀收敛神色,做好了与程咬金面对面互掐乃至大打出手的准备时,另一声轻细亦温柔的呼唤在身后响起——
    “表姐,可让我好找,你怎么丢下珠儿了?”
    此时程咬金距离裴承秀只剩几步之遥,裴承秀一边往后退避,一边本能的循声望去,果然看见酒馆门口处有一位绿衫女子,糟糕的是,绿衫女子正笑盈盈的向她步来。
    裴承秀没功夫分神质疑为何在此时此刻不见张士贵,独见吕珠一人。
    情急之下,裴承秀丢给吕珠一个大事不好的警告性目光,再回眸去瞥程咬金时,竟然看见程咬金手中那一柄重达十几斤的宝刀朝她飞掷而来!
    虽然这柄宝刀未出鞘,但若是被砸中脑袋,那也是要在床上哼哼唧唧躺两天的!这个程咬金,居然偷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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