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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人_萧雪鱼-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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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没发觉对话的走向有点歪,按照郎情妾意的勾搭范本,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
可惜,这一对少年男女在某方面都缺根弦。
“废话,”吴兆粗声粗气地继续吼她,“你天天都在看我,还躲同一个地方,今天看了我半小时,我能不知道?我又不是死人!”
小区的邻居大妈们结伴买菜,从两人身旁经过,听到这话忍不住掩嘴笑,一边走一边频频回头。
曹安期被她们笑得有点脸红,毕竟是女孩子,再迟钝也知道她们误会了什么。她把脑袋埋得更低,小声道:“我就是好奇……不能看吗?”
吴兆一愣。
对啊,他有什么理由不让她看?
常人在公共场合活动,似乎就默认这个人愿意接受注目,比如每天早晨在他旁边跳广场舞的大妈,从来也没见她们拒绝别人的围观和指点……如果他表现得过于激烈,坚决拒绝被看,会不会显得不像个常人,反而引起怀疑?
吴兆苦苦地思索着,他以前没怎么和常人打交道,怎么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也不是不能看……”他口气放缓下来,目光闪烁地瞧着曹安期,小心留意她脸上的神色变化,“你到底为什么看我?”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曹安期如果脸皮再厚点,或者对她的观察事业更具使命感,也许可以说:“因为我喜欢你啊”,保证杀得吴兆屁滚尿流溃不成军。
依然很可惜,她脸皮没那么厚,也没那么认真,那些只有她能看到的翅膀仅仅是她生活的一小部分,她把它们当作春天的鲜花秋天的硕果冬天的白雪来欣赏,却从来没想过为之付出什么。
她想了想,幸好想起一件事。
“我一直看你,是有问题想问。之前有个陌生号码给我发了三条短信,最后一条提到他的名字。”
曹安期把那条短信调出来,手机递至吴兆眼前。
“是你吗?”
小巧的白色手机只有巴掌大,她很放心地想把它交到对方手里,吴兆却不肯接,随意地盯了一眼屏幕上“我是吴兆“四个字,高冷地否认:“不是。”
“哦。”
吴兆抬高下巴睥睨她,目光透出“这事完了以后别烦我”的意思,转身欲走。
手机铃叮叮咚咚地响起。
吴兆脚步一顿,慢慢地回转身,看向高举着手机的曹安期。
她迎着他的目光掐断了通话,等铃声停歇,又第二次向未知号码拔出。
流水音二度欢唱起来,曹安期和吴兆的目光同时往下行,循声看向吴兆那条宽松运动裤的左边口袋,又同时抬起,在半空中火星四溅地相撞。
“是你。”少女淡定且肯定地道。
…………
……
吴兆被打败了。
他恼羞成怒,冷着一张脸哒哒哒跑上楼,把曹安期远远地抛在后面,谅她也追不上他,哼!
真是太大意,轻敌,才会犯下不该犯的错误,他在临时居所里团团乱转,深刻地检讨自己—明知她是疯女人的女儿,居然还敢掉以轻心!
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手机,小心地用食指尖戳亮屏幕,死死盯着上面的两个未接来电,那号码他熟得不能再熟,怎么瞧怎么不顺眼。
疯女人赢了,他和她的女儿现在不但相识,还给彼此留下足够深刻的印象!
吴兆又从鼻子里哼哼两声,心想,如果她有危险,他才不去救呢,谁叫她喜欢当面拆穿别人,让人下不来台,不懂得什么叫“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真的不救吗?耳边似乎响起疯女人带笑地轻问,然后是那张和曹安期极其相似的脸,似笑非笑的可恶表情。
吴兆略微发怔,他想到了什么,仿佛一点星光在脑海中闪现。
电话铃陡然响起。
流水音打断了他偶然捕捉到的那抹思绪,吴兆下意识地又戳了下屏幕,看清上面的字,浑身一凛,尚未生成的某个念头即告消散。
“贪吃蛇离洞,吴钩已寄出,任务倒计时。”
正如疯女人惯常的风格,这条短信一半胡闹一半正经,用疯疯颠颠的态度通知他一个可怕的大消息。
吴兆没有费心去琢磨贪吃蛇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他猜到了它代指的是谁。
他想,没有时间再等,必须催促任务目标尽快做决定。
因为……危险正在逼近。
☆、第十四章 —朋友
第二天早上,曹安期踌躇了一下,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偷窥吴兆。
她也是有自尊心的,吴兆既然当面表达了不愿意被看的意愿,她觉得,嗯,至少忍一天吧。
出小区的时候正好遇到来送件的快递小哥,摩托车屁股后面堆着小山一样高的包裹,跟保安打完招呼,直接就拉进了物业办公室。
曹安期前天在网上买了几本书,按时间也该到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眼,离第一堂课还有半小时,便跟着走了进去。
物业办公室里只有一个忙碌的女工作人员,曹安期报出单元楼号,女工作人员挥挥手,让她自己进屋在还没分拣的包裹里查找。
她推开里间的房门,先吓一跳,这房间完全就是个小型的仓库,光秃秃的四壁和地板,一件家具没有,却堆着满坑满谷的包裹。
曹安期仔细分辨,好在这些包裹的堆放也是有规律的,大部分是按快递公司归类,也有相对较少的一堆是按日期归类,大都属于存放较久无人认领的旧件。
她很快找到了最前方的那座小山,刚送来的快递包裹皮上还沾着新鲜的泥点子,因为今天早上七点多的时候下了一场小雨,摩托车的车轮想必碾压过大大小小的水坑。
曹安期弯腰捡起自己的包裹,目光随意地掠过,却被下面的另一个包裹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个长方形的纸盒,粗略估计长度在一米二三,宽度却不到两分米,骤眼看上去只会让人联想到灯管或是码成一行的卷纸。
但吸引曹安期的不是它与众不同的形状,而是纸盒朝上一面贴着的快递单,有人用张牙舞爪的字迹透纸三分地写着“吴兆”这个名字。
是她认识那个吴兆吗?她想着,查看地址,居然是她旁边那个单元,严格说来只隔着一堵墙,就在她家隔壁。
曹安期心头怦怦跳,却不知道为什么要跳,她犹犹豫豫地伸出手,一把将盒子拎起来。
然后又失手摔落。
“砰”一声,简直就像一坨铁结结实实地砸到了水泥地面上,附近几个轻巧的小包裹被震开,灰尘飞溅起来,几座快递小山摇晃了几下,啪嗒啪嗒地发生滑坡。
曹安期被吓得厉害,那坨包裹差点就砸到她脚背上,里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甚至连是轻是重也说不好。说重又能一下子拎起来,说轻却根本拿不稳,她就提在手里短短一瞬的时间,腕部肌肉酸痛得没了知觉。
“怎么了?”门从身后推开,物业的女工作人员探头进来,“找到你的快递了?”
曹安期应了一声,用还能动的另一只手捧起自己的书,站起来,最后看了眼吴兆的包裹。
她想,这个字迹……为什么有点眼熟呢?
…………
……
她今天又没有见到钱小婉,这是第八天,曹安期不介意她说谎,却被她这坚定不移地躲猫猫行为逗出了火气。
钱小婉是她的第一个朋友,由小到大,曹安期都是个孤僻的孩子,她喜欢独处,阅读或者思考占据了她短暂人生的大部分时间,致使她从未觉得寂寞,觉得自己需要他人的陪伴。
最初选择钱小婉当朋友是因为她的翅膀,曹安期实在太好奇鸟人自己的感受,所以第一次努力去接纳另一个人,笨拙地释放善意,也接纳另一个人回馈给她的善意。
效果让她很满意,即使剔除翅膀的因素,钱小婉也是个热心肠的好朋友,有时候呱噪了一点,正好中和过于安静的曹安期。
她教会了曹安期很多东西,分享、陪伴、忍让、宽容,这些都是她以往在书本上读不到的,她因此非常感激,愈发地珍惜这个朋友。她甚至在鸟人收藏夹里专门为钱小婉建立了一个分类,里面一丝不苟地陈列着十七根钱小婉的羽毛,都是她无意中自行脱落的,曹安期从来、绝对不会去拔朋友的毛。
她以为她和钱小婉会是一辈子的朋友——很奇妙,少年人总是容易把一切事情都和一生如此漫长的时间联想到一起,哪怕她们连一生的三分之一都还没度过——可钱小婉就为了这么点小事,这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她根本就没放在心上的小事,想要跟她绝交吗?
曹安期生气了。
到下午放学钱小婉仍然没出现,唐明旭和王天生倒是来学校晃了一圈,曹安期没看到,听同学们议论纷纷,说王天生的姥爷昏迷未醒,他想休学照顾老人家,唐明旭是学生会干事,带他去教务处办手续。
“校草今天专程请了假,副院长的课哦,学分都不要了,陪着生哥跑到老校区……”有个女生表情古怪地笑,“果然是好基友一辈子。”
她这话似乎颇有内涵,另外几个女生眼冒绿光,和她一起小声说话大声笑,还把桌子拍得梆梆响,曹安期只好默默收拾书本,移坐到另一边。
有了唐明旭和王天生的友谊对比,曹安期小小的生气变成了大大的恼怒,她给钱小婉发了条短信当作最后通牒,如果她再不回电话或者出现在她面前,她就决定、决定再也不跟她好了!
她气鼓鼓地从学校回了家,刷卡打开楼门,顿了顿,退开两步望向隔壁单元。
十一楼左侧是她家卧室的窗户,右侧窗户则是隔壁单元那一户的客厅,悬挂着草绿色小苹果图案的窗帘,遮得严严实实,什么也看不清。
曹安期努力回想,似乎没听到隔壁传来异常的响动,或许隔音太好,也或许,吴兆过于老实本分,什么异常行为也没有?
她才不信呢,瞧他出现以后,她那个真正老实本分的朋友都变成什么样了!
曹安期迁怒地哼了声,连电梯都不肯坐,吭哧吭哧地爬楼梯泄愤。
她守着电话过了一整晚,怕漏接钱小婉的电话,把来电铃音开到最大,又将她的号码单独拉进一个联系人分组,设定拦截其它所有未在该分组的来电。
一直等到十点过后,曹安期生活规律,不知不觉就打起了瞌睡,强撑着醒来一会儿,很快又睡得更熟,更难再醒。
她是被一阵沉重的敲门声唤醒。
“咚!咚!咚!”
这敲门声闷闷的,并不像人们习惯用指关节在木门上敲出来的那样清脆,或是手掌拍击金属保险门那样铿锵,硬要形容,倒像是一个人用头顶去撞墙,抱着必死之心那样不管不顾地撞法,血肉与坚壁磕碰出沉闷渗人的声响。
曹安期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摸向就在旁边的手机。
十二点……她竟然坐在沙发上睡了两个小时。
曹安期探手向后揉着酸痛的颈脖,起身走到门后,问道:“谁啊?”
门外那人含糊地应了声,她一愣,旋即大喜,可不就是她等了一晚上的钱小婉!
一下子所有的火气都消弥于无形,曹安期也不纠结,开开心心地拉开门,打算和钱小婉开诚布公地聊一聊,不管她是为什么事情发愁,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她都能理解,朋友不就是这样无条件地包容和支持吗?
门开了。
钱小婉摔进来。
☆、第十五章 —人类社会的规则
新短信铃声是悠扬的苏格兰风笛。
她很喜欢这个声音,特意等它多响了一会儿,才伸手在案头上够到手机,抹开察看。
来电人是吴兆,当然是他,永远在不合适的时间捎来讯息的混蛋小子。
她并没有阅读短信内容,宁愿把那当作一个小小的谜题,饶有兴致地作出猜想,轻轻哼着歌,伴随韵律旋转脚后脚,一盏一盏熄灭实验室的白炽灯。
长廊上的声控灯也是刺目的金属反光一样的白,她有些不适应地眯了眯眼睛,等到声控灯熄灭,眼前又恢复舒适的黑暗,这才慢条斯理地退出实验室,拉门上锁。
实验室所在的小楼是老式的红砖结构,建国前曾是某盐商的私邸,后来是某军阀的别墅,再后来,旧时光的荣耀与烽火都被爬山虎藤密密绵绵地锁住,正如每一位封刀归隐的江湖客。
走廊更像是长条形的露台,左侧是门户紧闭的房间,右侧半敞着,顶部有倾斜下来的屋檐承托天光和雨水。她探头往外瞧了瞧,发觉今晚是十五或者十六,空中悬着一轮胖乎乎憨态可掬的圆月。
忽然她就明白吴兆的短信说了什么,或者,他想警告她什么。
因为寂静的黑暗中响起另一个脚步声,紧随在她的高跟鞋与木地板的敲击声之后,节奏分明,不疾不徐。
她在走动中蓦然停步,落在后面的右脚甚至还微微踮起脚尖,脚跟尚未着地。
月光把她的影子清晰地投映在深红色的木地板上,瘦长的身材、乱蓬蓬的长发、白大褂敞开的前襟,那看来真像一对扑朔朔扇动的翅膀啊。
可惜她没有翅膀。
“吴博士。”
只是眨了眨眼,她的影子后方就多出另一条黑影,它仿佛从木地板深处渗出来,由浅而深,上一秒还是轻烟般若有似无的水渍,下一秒就染成浓郁的实体一般的墨色。
那是个极其高大的男人的身影,挺直峭拔,渊渟岳峙,张开双臂能彻底吞噬她的影子。
“吴博士。”
他又唤了她一声,声音仿佛附在耳畔的低语,绝妙的男中音,音色华美柔滑,仿佛由大提琴弦上流泻而出。
她用尽全部的心力控制自己,既没有应声也没有回头。
“吴博士。”
最后一声得不到应答的呼唤过后,耳边传来几不可闻的轻响,男人的影子温柔无害地爆开,弥散成一团暗色的、半透明的气体,徐缓地融化进月色中。
不管看过多少次,她仍是不能对这一幕无动于衷。
将颤抖的双手插进白大褂口袋里,她闭了闭眼,继续在月光下踽踽独行,高跟鞋清脆地敲击着木地板,一步一声,渐远渐悄。
…………
……
疯女人没有回他的短信。
今天是她每月一次的经历考验的受难日,吴兆有些担心地频繁看手机,这么做很快就造成严重的后果——手机又被他玩坏了。
他已经连诅咒的力气都没有,老老实实地取出sim卡,装进最后一只手机里。
如果顺利的话,今天也是他任务的最后一天,吴兆盯着那只手机愣了一会儿神,等他醒过来,发觉自己在想曹安期。
为什么会想她?吴兆莫名其妙,旋即为自己做出解释:肯定是他的潜意识在担心怎么向疯女人交代,或许他该拍张照片带回去?
他想象了一下自己鬼鬼祟祟偷拍曹安期照片的样子,说不定还会被她当场逮住,然后她就像昨天那样睁大眼睛,明明无比坦诚却比任何人都嘲讽……她是怎么做到的?
吴兆打个寒颤,决定还是放弃照片吧。
楼梯已经爬到尽头,前方是一扇虚掩的天台门,他把手机滑进衣袋里,定了定神,伸手拉开门。
浸凉的晚风迎面扑过来,吹得他睁不开眼睛,吴兆闭了闭眼,听到身后木门撞拢,发出“砰”一声响。
响声在寂静的夜里倍显突兀,不远处的阳台上,一只袖珍泰迪犬受到惊吓,上蹿下跳地狂吠了一阵。
吴兆没有着急往前走,相反,他退了半步,脊梁贴住微凉的门板,有所倚靠的感觉让他安心许多,双手防卫性地抱在胸前,这才眯起眼睛直视前方。
天台上方已经有两个人先到,王天生和唐明旭正靠在另一侧的栏杆前窃窃私议,唐明旭的脸朝向这方,他显然是不懂得隐藏情绪,脸上隐隐透出恐惧,一点声音都能吓得他惊跳起来,仿佛随时都能拔腿跑回家缩进被子里发抖。
他当然有权利害怕,毕竟他也才二十岁,他的世界观朝夕之间被毫不留情地推翻又重塑。但身为一个男人,吴兆因为他这点怯懦而瞧不起他。
相比唐明旭,王天生显然镇定许多,他的脸色仍旧苍白,吴兆说不好那是他天生的肤色或是营养不良引起的,但他比一周前更憔悴,两只眼睛下面都有深郁的青黑,简直像被人打了两拳。
两个少年都没有发现吴兆已经到了,即使天台门撞响那么一声。
“你们考虑好了?”
吴兆不耐烦寒暄那一套,开门见山地问,看到那两人同时向他转过来,唐明旭有一个下意识地往后缩的动作,王天生则挺了挺腰,往前跨出半步。
“我拒绝。”
“我接受。”
两个少年几乎是一起发出声音,吴兆点了点头,目光在天台上游走了一圈,问道:“还有一个人没到?”
“钱小婉的电话打不通,”王天生解释道,“我打给她的室友,她也没接。”
唐明旭立刻忘了害怕,转头灼灼地盯住他,“你有曹安期的电话?”
王天生不理解他突如其来的兴趣,舔了舔嘴唇,摇头道:“不是曹安期,听说曹安期搬出去自己住了,她们寝室上周有一个新室友。”
唐明旭失望地“哦”一声,那点昙花一现的勇气又告消散,缩头缩脑地回到角落里,视线不敢对准吴兆的脸。
吴兆对他们的交谈没有半点兴趣,曹安期的电话有什么稀奇,他还知道曹安期住哪里呢。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两颗药丸,用食指和拇指扣住,精准地射向两人。
唐明旭条件反射地在半空中抓住药丸,王天生则缺乏这方面的天赋,手忙脚乱地又是接又是捧,那颗药丸却半点不给面子,先是撞击他的手背,改变了方向,滴溜溜地弹落到地面上。
王天生俯身捡起它,那是一颗被锡纸包裹的指甲壳大小的药丸,闻不到气味,捏一捏,表层是软的,形状、硬度、韧性都过于类似嵌在铅笔尾端的橡皮擦。
他尚在研究,唐明旭已经迫不及待地拆开来,问道:“是不是吃了这玩意儿就再也没人来骚扰我,我就能变成正常人?”
“‘常人’的‘常’是指‘常见’,而并不是‘正常’,”吴兆驳斥他,“常人是大多数,异人是少数,但并不意味着异人不正常。”
“你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唐明旭讽刺地一笑,要是姑娘们看到肯定会引发尖叫,谁能想到阳光健康的唐校草也很适合邪魅气质。
“去翻翻词典,正常的意思是指‘符合一般的情况、规律或习惯’,明白吗?正常就是一般、普通、大多数。”
唐明旭厌恶地道:“不管你所谓的异人有多能耐,特异功能,用耳朵拖动汽车或是生吞玻璃渣?我都没兴趣。你知道为什么?因为他们是多数的反面。我学的是社会学,人类社会运行至今有它不以主观意志改变的一套规则,最基本的一条就是:‘特立独行不可能有好下场’。”
☆、第十六章 —真假与生死
即使遭到抢白,吴兆仍是对唐明旭刮目相看,他本来很有些瞧不起这个徒有其表的小白脸,没想到他也是有思想的。
最令他佩服的是,唐明旭的论点某种意义上非常接近现实,也就是说,他是对,虽然吴兆永远不会承认,也不认同这一点。
“很好,”吴兆不动声色地对他点点头,“这是你的选择,希望你将来不会后悔。”
唐明旭咧了咧嘴,他忽然就不怕面前的少年了,之前他被诡异的事实和对方的气势震住,但多相处就很容易发觉,吴兆的实际年龄绝对比他小,行事稚嫩而缺乏章法,偏还要装出成熟老练来,这实在有点可笑。
他张大口,正要抖动手腕把药丸扔进去,旁边伸出一只手盖住了他的嘴巴。
王天生用左手捂住唐明旭的嘴,右手拿走他的药丸,和他自己的药丸放在一起察看,眉头深深地皱起来。
“有什么问题吗?”吴兆表面镇定地问,却能感觉到汗液迅速渗出体表,沿着他的脊椎骨凉嗖嗖地往下滑。
这是他第一次单独执行任务,他以为自己能做到,因为任务目标也是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他甚至在慢速火车上思考了一天一夜,该怎么做才能先声夺人地占据主动,让他们不怀疑他说的每个字,根据他的暗示做出决定……实际操作起来却远没有想象中容易,总有步骤出错,人们并不好蒙骗,尤其是像王天生这样的聪明人。
“事实上,我有很多问题。”王天生放开唐明旭,将两颗药丸慢慢地握在手心里,“你的说辞漏洞百出,我一个字也不相信。”
他抬起头,苍白的面孔上一双眼睛黑得惊人,像没有瞳孔一般,吴兆心头微微吃惊,不由自主地往后退,脊背却撞上了门板。
“大多数人都知道政府公文的基本格式,红头、编号、标题、正文、落款;但很少人知道,公文排版也必须遵循一套严格的标准,上下页边距、左右页边距、页码、字体、字号。”
王天生疲惫地道:“你太不严谨,你给我们看的所谓公文至少有六处错误,就算基层政府部门发布公文没那么讲究,六处还是太多了。”
“包括你跟我们说的那些话,什么潜藏在人群中的异类,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受监视的政府行为,异事办……听起来全都像中二又过时的漫画情节,一点不接地气……接地气是什么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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