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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农女的奋斗史-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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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诗颖没有让李春红走,反而是拉着她,看着站在旁边的方林南说了他一顿。
“我……”方林南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没办法和她说,他不想和女人计较。
何况他也肯定李春红不会吃亏,正要闹起来,两人吵也好,动手也好,周娟口才和力气上都不可能占上风的。
“算了,女人之间的事,他也不好管。”还是李秀兰为他解了围,带着陆诗颖进了她的房间。
第二百零六章 最好看的
“你的婚服就这样?”
进屋后,陆诗颖开始满房间翻看起来,找了好一会儿,也就看到了一套红色的外套,不仅皱起了眉。
“天太冷了,这个百搭,而且里面还可以多穿一点儿衣服。”李春红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这衣服是方林南买来的,是一款长款大衣,方林南的意思是不只是结婚可以穿,以后一样可以穿的。
李春红倒也无所谓,反正她没把这个日子看的多特别,既然他都觉得好,那就随便一点儿吧,这样也接地气。
不过陆诗颖只是看了一眼,就露出了嫌弃的眼神。
“这叫什么衣服,能当婚服穿吗?”陆诗颖手脚麻利的将那件衣服叠了起来,一笑道:“还好我早有准备。”
陆诗颖站起来从助理手里将行李箱接过来,打开从里面找了一套婚纱出来。
“试试,我觉得你穿着一定很漂亮。”陆诗颖将婚纱放到了床上。
“我知道你们这里不合适穿长的,拖在地上会弄脏,所以这款特别适合这里,裙摆能提起来的,还有这身高都是按照你的身材量身定做的。”
陆诗颖将裙子摊开,指着上面的纽扣,还有裙摆,给李春红解释着。
“为我量身定做的?我没去人家店里,他知道我的身高吗?”李春红皱着眉道。
婚纱确实不错,不过她并没有去过婚纱店呀,人家怎么跟她量身定做呢?
“我说了,就是我的身高,我就比你高那么一点儿,我的衣服你都能穿,不过今天我的鞋子是增高的,不能比。”
陆诗颖笑着解释道。
“这婚纱多少钱呀?我觉得没必要吧,而且这天气够冷的了,穿着婚纱,我怕撑不住。”李春红看了看那套婚纱,样子确实很漂亮,可是这个季节,在这里穿这种裙子实在受不了。
毕竟这里不管是房间里,还是外面冬天的温度都不够十度,不穿棉袄都冷的让人打哆嗦,还穿这么薄薄一件婚纱,谁能受的了呀。
她也不是一个只要风度,不在乎温度的人,这大冷的天,她可不想冻成冰棍。
“看看,都为你准备好了。”陆诗颖从她的行李箱里又拿出了一个纸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套加绒加厚保暖的秋衣秋裤。
那个绒很厚,而且衣服弹性也很好,都是白色的,也不会让婚纱透过不好看。
“怎么样,我是不是很贴心?”陆诗颖看她惊讶的表情,特别高兴,将她拉到身边坐下笑着问道。
“你看还有呢,这个贴上你的脚,还有贴一个在背上,那样就会更加保暖了,还有这个,一会儿穿上婚事后,给你披上,那后背和脖子就都不冷了。”
陆诗颖又翻出了几片暖贴,还加了一件羊毛短外套,毛很深,衣服只到腰上,但背和手确实应该不冷了。
“这应该要很多钱吧?”
李春红就是不想无缘无故接受别人的恩惠,这陆诗颖从认识到现在,她已经送了她很多礼物了。
古人云无功不受禄,可她从来没有帮过她,总是这样拿她的东西,她实在过意不去。
第二百零七章 会帮她弄好
“你这人怎么这么俗气呢?什么钱钱钱的,我们之间是讲钱的吗?”
陆诗颖听到她这么问,还不高兴了,很不开心的将她说了几句。
“我跟你说,这结婚一辈子就那么一次,一定不要亏待了自己,而且最好是要风风光光,起码几十年后回忆起来,也不觉得有遗憾呀。”
陆诗颖又说教起了她。
“对了,你选了伴娘吗?”陆诗颖本来是在那里摆弄着婚纱,却突然扭头对她问道。
“有两个吧?”李春红也不是很确定,因为这里的伴娘和伴郎都是男家找的,女家不过问。
而且这里的习俗是女人嫁就有伴娘,男的要做上门女婿才有伴郎,要是女儿招女婿到家里,那就没有伴娘,当然男的不入赘也就没有伴郎。
其实,当初她也不敢确定陆诗颖什么时候来,要不然她会和方林南说了,让她做伴娘的。
“这么草率,连伴娘是谁都不知道,你这婚结的也太窝囊了吧?”陆诗颖对她的婚事很不看好,不过在说话时,她还是拿着梳子帮她梳头起来。
“红红,你在里面吗?”
在陆诗颖给李春红梳头时,方林南来了,不过他没有直接闯进来,只是敲了一下门,问了她一下。
“不在,出去别地找。”陆诗颖没等李春红回答,先抢着回了一句。
“别开玩笑了,时间不早了,赶紧让人给你梳妆,准备出发了。”方林南知道她在里面,所以就把来意说了。
两家隔的比较近,所以这婚事没按这里的习俗,用两天,这里的习俗,结婚一般都是两天,第一天男家找人去女家接人,这一晚要住在女家,等到第二天帮忙搬嫁妆,新娘也就跟着被接到男家了。
而比较近的,好多也就一天解决了,他们两家住的也算近,所以为了一切从简,也就只一天。
这看着时间都快中午了,再拖着,他们这婚就不用结了。
毕竟搬嫁妆什么的,那和搬家没什么区别,一堆的东西,搬过去了还要找地方放,而且结婚嘛,总是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礼节,需要这个那个的说几句话,然后才会拜堂。这么一闹,那天都要全黑。
“行了,马上来。”李春红在陆诗颖为她把头盘好后,才站起来去给他开门。
“红红,你……”看到盘了头的李春红,不仅惊讶的张大了嘴。
“还没收拾好,你闯进来干嘛?”
陆诗颖将李春红往她身后一拉,对着方林南就训斥了一句。
“我是让人来给她梳妆的。”方林南解释道。
“不用了,我会帮她弄好,赶紧出去。”陆诗颖一把将方林南推出去了,对那个跟来要给李春红化妆的,她都没有理睬,直接就关上了门。
“陆老师,你平时不是有自己的化妆师吗,为什么你自己也那么会化妆呢?”
李春红也没管被关在外面的方林南,反而是坐回来,继续让陆诗颖帮忙了,不过在她帮着弄脸时,就随便问了她一句。
第二百零八章 美得窒息
“这化妆对于演员来说很要命的,其实,平时我更喜欢不化妆,可有些人就爱管那事,所以必须要学。”
陆诗颖还是很耐心的,而且化妆时间不短,不说点儿话,也会感觉太无聊了。
“对了,你以后别总叫我陆老师,听着怪别扭的,要不你叫我诗颖,或是小颖。”
陆诗颖在给她化完妆后,又突然对她给的称呼不满意了,特别让她以后要记住不准那样叫。
状一弄好,换衣服就很快了,没多大的时间,她就自己将陆诗颖给她的衣服全换上了。
换衣服的时候,她是走到后面,躲到衣柜后面换的,换好后才走出来。
看着换好衣服的李春红,陆诗颖看的都惊呆了,一身雪白的婚纱,将她衬托的就像是一位从云里缓缓走出的仙子一样,美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而且除了美,这气质也是隐隐透着高贵,并不像是一个出身贫困的山里丫头。
“你要不选择呆在这山里多好,要是不嫁给这么一个破男人,你一定会很有前途的。”陆诗颖边为她穿着外套,边一副可惜了的语气说着。
“林南哥也不错呀。”李春红还是很看好方林南的,没有因为陆诗颖的话,而改变了方林南的信任。
“除了一张脸以外,还有什么好?长成一个小白脸儿,偏偏选择做军人,能给你好日子过么?”
陆诗颖嘀咕着,总觉得这个男人靠不住。
当然她不是觉得方林南靠不住,她是觉得男人都靠不住,何况在她看来,方林南就更靠不住了,长的帅,还是军人,对于小女孩儿来说很有吸引力。
她的想法就是,男人都不是管得住自己下半身的物种。她觉得就算是再怎么柳下惠的男人,只要一旦有小女生主动投怀送抱吸引他的话,多半也就走不动路了。
“红红,你好了没有呀?”
外面的方林南却听的特别焦急了,半天还没看到李春红,就又来催促起来了。
“催什么催,这么一会儿不能等吗?有点儿军人耐心好不好?”陆诗颖过去开门,对着门口的方林南又是一顿训斥。
他今天也就穿了军装,并没特别给自己准备一套婚服,不过,对于他的身份,穿这样貌似也不错。
而且这一身让他看着身材更加挺拔了,陪着他晒的微微有点儿发黑的皮肤,承托出了更重的男人阳刚之气。
“红红,这……”
不过当陆诗颖让开门,将方林南让到房间,看到李春红时,他整个人都呆了,傻傻的看着她,都不敢确认了。
“是不是从来没见她这么美过?告诉你,女人就是要好好的呵护和疼爱,打扮,才能美得每天都像一朵花。”陆诗颖看着他惊讶的表情,很不客气的给他科普知识起来。
“对了,红儿已经穿好了,好好对她哟。”在说完后,陆诗颖看方林南只看着李春红,完全没有注意她的表情,这才将李春红拉到他前面,又对他特别叮嘱了一句要对她好,才让他拉她的手。
第二百零九章 太好看了
“你记住了,以后一定要对她好。”
陆诗颖这反复的,就是对方林南强调着这句话。
不过方林南倒也没有反感她的话,还是点头答应了。
回去的路上,方林南一直都挺高兴的,兴奋的嘴都合不拢,拉着李春红的手,兴奋的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陆诗颖没有跟到方家,李春红离开后,她并不打算去观看他们的拜堂礼。
这里还保持着最古老的习俗,结婚都是要拜堂的,对外面的人来说,比较新鲜,可陆诗颖却并不想去看。
除了陆诗颖,其他的人,比如蒋雪儿,还有周娟,王双都去了方家。
王双今天不怎么对劲,从到李春红家,再到方林南家里,她几乎没怎么说话,别人找她说话,她才会勉强回一句。
看到别人笑,她回以微笑时,也显得特别勉强。
周礼兵也来了,不过这人心情倒是挺不错,只是在看到有男的和王双打招呼时,他就脸色阴沉了下来。
周娟心情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总之也是从李春红家,一路跟到了方家。
这一路上,她是没有少说坏话,什么挑拨离间的都说了,只是路上李春红和方林南坐车,他们走的,她也不知道她和别人说了些什么。
李春红的打扮惊讶了全场,也引来了很多非议,毕竟这个山里的人受不了她这种超前的打扮。
只有一些年轻人看的入迷,老人们各种议论。
不过是拜个堂,别人爱咋说咋说去了,她回到房间也就卸了妆,换了衣服。
“嫂子,你今天穿的可真漂亮。”李春红刚卸完妆,方林娇进来了,手里还托着个托盘,里面放了个鸡蛋,加一杯茶。
这个在这里俗称交杯茶,一般是由小孩子端过来,新郎和新娘各一份。
如果自家没有小孩子,就找邻居家的,一般找一个。自家有孩子的就看几个,两个就一端一份,如果孩子多的话,就找两个年龄差不多的。
方家很好,两个差不多的孩子,而且是一男一女刚刚好。所以方林娇就给李春红端了,方林浩就给他哥端。
方林娇很久没主动和李春红说什么话了,今天能夸她,看来也是真的对她那一身穿着很喜欢。
“谢谢你的茶。”李春红将茶端着小喝了一口,放回到了托盘里,然后往里面压了八十块钱的红包。
这里的习俗,是必须要给点儿红包的,但在当时,也就最多给压个八块吓死人了。
像李春红这样一下压八十的,简直是史无前例。
“谢谢嫂子,你太好了。”方林娇凑过来,抱着李春红亲了一下,高兴的跳了起来。
方林浩就没那么高兴了,因为方林南并没给那么多,只给了八块。
看他皱着眉的样子,李春红才又找了八十块给了他,让他把那个八块给方林娇分四块,这孩子这才高兴的离开。
“林娇,你的老师今天来了哟。”
在方林娇高兴的准备跑出去,将收到红包的事告诉她的爸妈时,李春红又将陆诗颖来了的事告诉了她。
第二百一十章 打起来了
听陆诗颖说,周娟已经离开军艺团了,不知道什么原因,让人给她找关系,又进了省艺术学院。
不过听说最近跟着艺术团的,和陆诗颖接了同一个戏,不过角色不一样,只是个小配角,是个丫头。
刚开始就能接戏,这对新人来说,还是很不错的开始的,何况她接的角色还有几句台词,这可是比一般的龙套要有价值了。
管她怎么样,李春红倒是不怎么在意的,因为她是不可能进入艺术团队的,对演戏她不擅长,看看就好。
但这下她们应该算是拉开了距离吧,以后不会再出现什么交集了。而且她也和方林南结婚了,她应该也死心了,不会再惦记方林南了吧?
到了晚上,这新郎和新娘给众人敬一番酒后,也开始坐上吃饭了。
一大桌子的菜,不可能只有两个人,但坐的却大多是同学和年轻人。
他们一桌除了方林南和李春红以外,还有两个方林南的战友,其他就是王新兄妹,还有蒋雪儿和周娟,加周礼兵。
“小娟,你夹的着菜吗?你尝尝这个不错的,来我给你夹点儿。”
刚端上饭碗,王新突然夹了大筷子的瘦肉,放到了周娟碗里。
“夹那么多肉,你是想让我胖死么?”周娟看着碗里的肉,皱着眉不高兴的道。
看王新这献殷勤的样子,貌似对周娟另有意思呀。
这倒是让李春红有点儿惊讶,这两人什么时候搞到一起的呢?以前不见王新对周娟有别样的感情呀。
“你不想吃肉,那吃点儿素食吧。”
王新真的很在乎周娟,对她的脾气都很照顾,看她说吃肉会胖,就又拿着勺子给她装了一勺子鸡蛋蘑菇汤。
“鸡蛋是素吗?”
这周娟就是不知足,对汤都挑剔,还说鸡蛋不是素的。
看她这故意刁难的样子,李春红也就故意将鸡蛋转到了自己面前。
“富人家的人讲身材,我们穷人只需要吃饱,有好吃的什么都行,不在乎胖子点儿。”
李春红一边吃着,一边像是自己自言自语说的。
当然声音特别大,整个吃饭的没有听不见的。
“你这么能吃,那这个都给你吃吧。”
周娟生气了,也不装什么淑女了,直接将饭碗往前一推,站起来就往外走。
可这桌子上过油漆的,滑的很,她这一推,晚饭直接撞上菜盘子,几个盘子飞出去,把旁边人身上都洒满了油。
“周娟,你这人是有毛病吧?“
看她突然发脾气,弄的别人身上都是油,也都发火了,李春红坐的位置好,加上方林南帮她挡了一下,她身上倒是没弄到油,但周娟的行为,还是让她生气了。
“我是学艺术的,想要保持身材怎么了,你以为像你一个养鸡的,在家长成猪也无所谓,反正没有人会看你的猪样?”
周娟今天的脾气还真的,竟然和李春红直接吵了起来。
这和平时的她还真不一样,平时她善于伪装,很少会在人前这么失礼的,看来她今天心情是真的不是一般的差。
第二百一十一章 都是小事
“周娟,你已比喻过分了,人家养鸡怎么了,这也是正当工作,能养家糊口,还能把日子过好也是挺厉害的。”
蒋雪儿是真的觉得李春红挺厉害的,所以也就帮她说了几句话。
“那可不一样,养鸡起早贪黑,哪能跟戏子比,人家陪陪什么大款,有钱的财主睡上一觉,那钱就会“哗哗”的来。”
李春红本来是不打算和周娟吵架的,毕竟她今天是来这里吃他们的婚宴酒席。
再说这嘴上争吵的事也显得无聊,可周娟说话实在太难听了,她一时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怎么回事呀?”
听到这里吵了起来,王晓雪立马从房里跑了出来,还在门口就追问起了原因。
这样的日子,人也挺多的,所以有人立马上前将原因说了。
听到经过后,王晓雪却皱着眉看着李春红道:“红红,你也太不懂事了吧,周小姐今天是我们的客人,你作为主人应该多包涵,这点儿小事,不要争了。”
“我……”
李春红倒也没想王晓雪帮她,而且没想跟她争吵,只是想要回答她一句话,但偏偏方林南拉住了她,让她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
“妈,都是小事,他们是同学,闹惯了,没什么事的。”
方林南大致也是看今天场合不合适,免得争吵严重了,才赶紧拉住了她,找了个借口,算是劝导了他们。
看方林南这么说,周娟也就没有再闹了,不过这脸色明显不对,眼里这恨意和怒火都要喷出来了。
李春红看她没再吭声,也就也没继续说什么,不过这饭自然是没胃口吃了,跟着扔了筷子就进了房间。
“哐当”
李春红刚进房间,就听到了外面一间房里传来一声玻璃碎掉的声音。
她的嫁妆很多放在那边房间,因为婚房太小,根本放不下。
嫁妆有衣柜和茶几什么的都有玻璃,这外面只有物件,也没人在房间,听到玻璃碎,她心里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赶紧站起来跑出去。
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飞快跑了出去,李春红只看到了他的背影,不过凭衣服和个头,她也认出了这个孩子。
只是看到一个孩子跑出去,她倒也没有在意,和跟着去追赶,毕竟今天来参加酒宴的人,很多带了孩子的。
李春红只是看了一眼那个孩子,就将注意力都转到了屋里的嫁妆上了。
找了一圈,在走到最靠边的那张衣柜时,果然衣柜的镜子碎了一地,衣柜只剩下了一个门框。
不用说,多半是刚才那个小孩儿做的,怪不得跑的那么快。
“李楚华,你为什么要砸坏我的衣柜玻璃呀?”
李春红很生气,但看在是一个孩子的份上,她语气不重,而且她肯定这孩子多半是被人致使的。
这小山旮旯里的孩子淘气的不少,但敢这样明显砸坏别人东西的却很少,毕竟淘气弄坏东西是要陪的,大人拿不出钱,那就要讨打。
那个年代父母对孩子可严厉了,捣蛋弄坏东西赔钱,一般都会用细长树枝,或是竹子的去叶的枝干往死的抽。
第二百一十二章 熊孩子真烦
谁不怕打,会无缘无故淘气的讨打呢?除非这顿打背的值。
让小孩子心甘情愿被打,在那个时候也很简单。最普通的,李春红是看到有孩子为了一个烤红薯,去将别人家放的玉米梗烧着的,还好没有烧房子。
所以,为了一个红薯能做出这种事来,如果是给点儿钱,更恶劣的事也是敢做的。
“我没有,我不知道……”但这孩子就一口咬定,自己并没有砸玻璃。
“房间只有你一个人,你说不知道,难道是想说玻璃自己碎的?”
看孩子不仅做坏事,还死不承认,李春红语气也严厉了些。
“我不知道,我就是什么都不知道。”这孩子还是一口咬定不知道。
而且他们的争吵很快引来了李楚华的母亲,还有大群围观的人。
李楚华怎么说也是李家人,和李春红他们还有点儿亲,虽然是隔了点儿,但也是同一家族分出来的,所以算起来,李楚华应该给李春红叫姑姑。
“孩子他姑,什么事呀?”
李楚华的母亲从人群里挤进来,看她质问孩子,就很不高兴的问了一句。
“这孩子砸坏了我衣柜上的镜子。”李春红也并不是说一定要这孩子陪,就是想将事情说清楚。
“不是我砸的,我都不知道。”这孩子还是一口咬定不是他。
“孩子说没有,我想他应该没有,这孩子虽然淘气不懂事,可他不说谎的。”
这孩子的吗,只听孩子一句话,就也开始觉得是李春红弄错了。
当然作为父母,几个会不护短呢?何况承认了还要赔钱的事,李春红倒也能理解,但好歹要装个样子,问一问前应后果,肯定了再说话吧。
“房间只有他一人,我听到玻璃砸碎时就出来了,看到他从房间跑出去的,可能会不是他吗?”
李春红也生气,不过还是尽量好脾气的和那女的解释的。
“那可难说,虽然你出来只看到他一人,没准砸玻璃的已经提前跑了呀,你又没亲眼见着,怎么能肯定东西是他砸的?”那女的更加严重了,和孩子一样,不只是否认,还以李春红没看到为由,为他开脱。
“东西在房间正中,砸坏玻璃的人跑出去一定需要时间,但我从里面出来就只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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