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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名门世家(凌波)-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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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的空气真是好,夏花走在去老头子房间的路上。微风吹在身上带来了微微的轻凉,开在道路两侧的桃花随风落在身上和地上,霎是好看。
“爱徒。”
老头来。。。。。。
随着声音的到来,司马翰那个死老头子走了过来。白发、白衣、白靴,这老头还真是仙风道骨啊啊~~~~~~~~您老人家,还真是像个鬼。
“徒弟啊,昨睡的是不是很不安稳啊!”他一边摸摸着胡子,一边得意的看着夏花。
靠,司马老前辈。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偷看我啊。
这个老不死的……我真的……
☆、第三百一十八章
当然了,夏花来古代是做什么的。不就是要泡皇上当皇后找爱情吗?所以这天下四国君主的信息怎么可能不被夏花打听。
先说这大周吧!国主名为:皇甫奡,28岁。23岁登基,短短5年的时间让大周成为唯一可以与郦涞匹敌当的国家。虽说他28岁,但其膝下无子。问到为何,老头子却不在说下去。
郦涞。国主名为:戚鸣,同为28岁,其后宫堪比一座小镇(--!)但其膝下也无子。
“真是怪载,难到说这两位皇上都不行?”想到这,夏花眼前就出现了两位排骨男在床上一副失败的样子。心中竟然可怜他们。哎~~当皇上的也不容易“不举”这个问题还真是要人命!哈哈哈哈~~
东暑国,国主名为:肖遥,30岁。据说他当年的才智完全可以和并四国,就在他已经杀入大周时,不知其发生什么就退了兵。日后,命人与大周等国签下和平条约,永不在战。时间一久,虽说是不在参与世间分争,但其国实力仍不容小看。
这四国中,唯有这北寒国皇帝潘纳最为荒淫。都50岁了,其后宫更是比郦涞国君还要大,只要是看上眼的女人一个都不留的带回其后宫。啊~~‘看来是个老****啊~~其国虽名为北寒,但其丰富的物产资源足以超过这三国,东暑国因为一大半土地干旱许多的物资都是从北寒所来。两国也是长期的依附关系。
细细品来自己知道了这些皇帝的信息又有什么用哪?要见皇帝自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当初想的穿越可不是这么穿。
“妈的,不想了。回去睡觉。”
就这么。毁了一池好月光啊。
清晨醒来,夏花的脑袋还迷迷糊糊的,不过自己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还要给老头子做饭那!
“当徒弟这跟以前能有什么两样!”起身穿上衣服。不过话说过来,这古代的衣服真是难穿,要是自己有一天去了东暑国不被热死才怪。
早上的空气真是好,夏花走在去老头子房间的路上。微风吹在身上带来了微微的轻凉,开在道路两侧的桃花随风落在身上和地上,霎是好看。
“爱徒。”
老头来。。。。。。
随着声音的到来,司马翰那个死老头子走了过来。白发、白衣、白靴。这老头还真是仙风道骨啊啊~~~~~~~~您老人家,还真是像个鬼。
“徒弟啊,昨睡的是不是很不安稳啊!”他一边摸摸着胡子。一边得意的看着夏花。
靠,司马老前辈。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偷看我啊。
“你怎么知道的?”一脸白痴像的夏花,望着司马老头说到。
“此事怎能跟你说!”话说过了来,看你小丫头的眼睛还看不出来。司马翰偷笑到。
夏花手中捧着色泽诱人的饭菜。她把那些饭菜放到司马翰的手上。对他说:“您老人家好好享受吧。”死老头。早上就拿我开涮。
“好,你一会到我那里去一趟。”司马翰转身走向自己吃饭的那片林子。而因为行走而带动的气流,刮落了一地的桃花。
夏花愤然转身,小巧的五宫带着怒气。她努力着平复自己的情绪:“一天天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夏小姐,典型的奋青吗!
“花啊,这些日子也多亏你照顾我老人家。要不是你,为师还不知道一个人要在这岛上闷成什么样哪!虽说。你的饭菜水平很平平,但为师还是很不舍得你的。”正值中午在阳光下。司老头安然坐在石凳上,身旁的桃花树的影子正正好好的落在老老人家身上。而老人身边还有位面无神色的女子,此人正是我们的夏花小姐。
足足1个时晨了,老头你怎么能这么磨叽。我都要变烤肉了,你到是说主题啊。不是把我叫来给我开表扬会的吧!那不用了,让我睡觉就好。
一旁的老头说的眉飞色舞,一旁的女子晕晕入睡。这场景,还真是。。。。。。。
又一时晨~~~~~~~~~
“花啊!”
“花啊!”
“花啊~~花~~”这小丫头怎么不回答?司马翰回头看着沐浴在阳光下昏昏欲睡的夏花。不禁感叹,皇甫奡。这就是你的命中注定,希望她真的可以帮到你。这样就不枉费为师的一片心了。
“是,师父。”回过神来的夏花,擦了擦脸边的口水,回答到。
“答应为师一件小事吧!”
“好,师父。您说是什么事?”终于可以回去睡觉了。
“去大周,帮帮你的师兄。”
“啊?”
妈的,悲惨啊。就这么让这老头给骗了~夏花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日后会因为自己的师兄从天堂落到人间在落到地狱。
夏花搭上了来往的商船,临走前司马翰给她了一块牌子、一些银子,还有一个小箱子。告诉她,到了大周之后自会有人接她,而她所谓的师兄就会拿出同样的牌子来接应她。小箱子,就等她师兄找到她以后,给他看就好。
夏花离开小岛正是黄昏,漫天的云霞照在司马翰的脸上。让夏花心里甚是难过,虽说老头子一真让她做这做那的,可是要不是这些日子他照顾她,她现在没准就会让这岛上的动物给吃了。一起这么长时间,她早已经把他当成亲人了,一想到日后相见的日子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就掉下了眼泪。
“好了,哭什么?又不是再也见不到为师。没准那天为师就会去大周找你做菜给为师吃那!”
“再见,师傅。”站在船头的夏花跟司马老头挥着手。大声的叫着!
再见了,我会想你的师父。
哇塞,话说这大周还真是美啊!
听着久为听见沸腾的人声,夏花长长的舒了口气。满脸的欠债样,刚想要痛哭流涕,却猛的想起怎么自己的师兄没来接自己。不管了,找不到自己更好。出于本能的夏花找到一家客栈,跟小二定下房间,吩咐他给自己准备洗澡水。在船上那么久,自己身上都出了一身的鱼腥味了。
哇,洗完真是浑身上下,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爽啊~~~
从楼上洗的香香的夏花来到桌前,豪爽的点下酒楼的特色菜。一点也不理会历史中叙述的古代女子的形象作风。面对自己面前的佳肴好一个狼吞虎咽。好像几天没有吃过饭一样!
我在老头的岛上每天就只吃菜,真是受不了。半年,半年没吃肉啊~~~我要多吃,吃出这半年的肉来。
夏小姐埋头苦吃中跟本就没看到周围所有用餐的百姓是怎么看她的。人们都在窃窃私语,说不知道那来的丑丫头,吃的就像个乡下的土包子。当然,见过大世面的夏小姐不会理会这些古代没有见过高科技的人。
平静而八卦的大周国子民们,不知为何骚动。人们都在议论一些什么,夏花却头也不抬的吃着。
而人们的聚焦点正随着一个人的移动而移动。
“你是夏花?”
“啊~~~?”
☆、第三百一十九章
郝佳太累了,本以为因为车祸而重生在大学校园里之后可以过的简简单单,本以为可以遗忘上一次失败的,令人痛彻心扉的感情,本以为见到杨阳之后一切都可以好起来,但后来一件件的事情让她越来越心力交瘁。
她爱杨阳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爱会累吗?答案也是肯定的。
为什么会在梦中一直徘徊者?在各个时空各个地方上演着各种各样的感情呢?
没人知道,也没人告诉她,但是,她真的累了。
他坐在窗前,窗外是阿尔及利亚连绵的山脉,皑皑白雪折射着澄澈的光。
许如栩端着药进来的时候,正听到他努力地叫着一个名字——
“盛……明烛。”
他的记忆已经衰退如此,连“许如栩”三个字都会忘记,却强行记起她的名字。
许如栩想起在香港的机场,问过他的话:“你和我走,究竟因为我告诉你的真相,还是不想让她知道你的病?”
那时男人没有回答她,他嘴角勾了一下,神情却藏在墨镜后不甚分明。
可是回答重要吗?
许如栩放下药,终于承认,自己输给了盛明烛,漫长岁月里,那个女人终于用无坚不摧的执着打动了他的心。
可是,终究太迟了。
我第一次遇到林以勖,是在刚到香港时。
那天下着雨,香港像个大蒸炉一样。空气又湿又热,让人心情烦躁,我站在街头。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钱包被人摸走了。
很好,我听不懂粤语,没存我爸的新号码,躲开他的秘书自己逃出机场,本想迎接一次放飞自我的离家出走,却只收获了迷路和被盗两样新体验。
林以勖就是这个时候出现在我视野里的。
他穿一身笔挺的警察制服,正低着头扶阿婆过街。有困难。找警察,我背着双肩包跑过去,拍了拍他。说:“阿sir,我要报警。”
这是我从港片里学来的称呼,我正得意自己学以致用,就看到林以勖向着我抬起了头。
他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像是蘸着墨在雪地上绘出的丹青。太阳太烈。柏油马路被熏出若隐若现的雾气,他抬了抬斜飞入鬓的眉峰,用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怎么了?”
这个弹丸之地,有东亚最高的人口密度。绿灯亮起,过路行人从我们身边鱼贯而过,而我站在那里,再听不到别的声音,只能看着他的脸傻笑。
“阿sir。”我说。“你真好看,交个朋友吧。”
林以勖的表情变得哭笑不得。他把我领到路边,买了个冰激凌递过来:“小妹妹,你说要报警?”
哦,他的声音可真好听,我冒出星星眼,矫揉造作地说:“我迷路,钱包被人偷了。阿sir,我会不会再也找不到爸爸了?”
如果我爸在这里,他大概会一巴掌拍在我背上让我好好说话。可惜这里只有一个林以勖——温柔和蔼的实习警员林以勖,因此,他只是皱起好看的眉头问我:“知道什么有关信息吗?”
我转了转眼珠,考虑到细水长流这件事,总算从口袋里翻出一个地址递给他:“这是我家的住址,大哥哥,你能送我回去吗?”
林以勖看了一眼地址,本来温和的神情忽然郑重起来。他打量我一眼,从口袋里掏出对讲机说了什么。他说粤语也很好听,我一边花痴,一边坐上警车,车里冷汽开得很足,我舒了一口气,舔着冰激凌同他搭讪。
他目不斜视,把车开得很稳。我爸买的别墅在山顶,听说能看到维多利亚湾的夜景,越往上走树越多,我总算问出林以勖的名字,车却煞风景地停了下来。车外,我爸的秘书正喜极而泣地奔上来,我啧了一声,还故作天真地问:“以勖哥,留个电话给我吧。”
林以勖笑了笑,没说话,秘书把车门拉开叫我:“明烛,你跑到哪里去了,差点儿吓死我!”
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向你撒娇是很要命的事,我被他拉下车,还不忘转身向着林以勖挥手。遮天蔽日的树荫里,他没有回应我,车窗玻璃慢慢升上去,脸隐在后面再也看不清。
这一天我遇到他,从此幸福与不幸福,都与他有关。
那年我十六岁,从大陆转学到香港,语言不通,学习压力又大,古板的教会学校一日三餐都要祷告。我爸人忙事多,无暇管我,甩下大笔钞票让我买东西。我翻墙出去,买加冰的丝袜奶茶,提着去和林以勖偶遇。
其实不算偶遇,秘书帮我查了他的资料,大陆仔,品学兼优,家贫,读完高中应聘了警员,现在正在实习,算起来他只大我三岁,却稳重得像我的长辈。
香港的夏天热得让人抓狂,林以勖却要冒着烈日在街上巡逻,从背后看去,他的警服被汗湿透贴在背上,显出他瘦削美好的肌肉,宽宽的皮带一扎,勾勒出他漂亮的腰线。我擦干净口水,状似无意地走过去碰了碰他:“阿sir,我要报警。”
看到是我,他有些无奈:“你怎么又来了?”我眨眨眼不说话,他叹了口气,“不可以逃学。”
我简直爱死他对我无可奈何的模样,于是把奶茶递了过去:“天气这么热,请你喝茶。”
街上有人好奇地看向我们,他终于接过奶茶,随手拦下一辆计程车把我塞了上去:“快点儿回学校,学生就要好好读书。”
我装乖巧,车开出一个路口,我又下车偷偷跑回去,他那么好看,总有人路过时回头看他。我有些不乐意,翻出手机把他的简历又看了一遍。
一个月我没去找他,老老实实在学校好好念书。我爸难得回家,看我坐在那里练钢琴,不可思议地说道:“天上下红雨了?你也能安静坐着练琴?”
我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和他计较。女佣端来咖啡,我谄媚地接过递给他:“爹地,几日不见,你怎么又英俊了不少?”
“零花钱不够用?”我爸抽出支票簿,“直说想干吗吧,你这样我犯怵。”
要的就是我爸这句话,过了几天,我带人扯了横幅拦在林以勖的必经之路上,他难得没穿警服,像个上学的大男生一样穿了t恤、牛仔裤。看到我时,他停住步子,微微皱起眉问:“你在这儿干什么?”
☆、第三百二十章
“帮你庆祝生日啊!”我示意跟班们把横幅扯开,上面印着的“生日快乐”极其醒目,可他眉头还是没有松动:“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我当然不能说自己暗中调查他,苦思冥想许久只好撒娇:“以勖哥,我替你办了个生日宴。”
我期待地看着他,他却摇头道:“抱歉,我有约了。”说完,他说了声“借过”便继续走。
从没人这么当面拒绝过我,但我既没有勃然大怒,也没有兴致昂扬,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说:“可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你还没看呢。”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纸,上面印着的字,大意是说林以勖表现优秀,特升为正式警员,下面还盖了香港警署的公章。
按理说,他不该转正这么快,但我缠我爸很久,我爸总算帮我打了个招呼。
林以勖瞥了一眼纸上的字,我能感觉他深吸了一口气,终究还是停下了步子。
“盛明烛。”他叫我的名字,声音好听得令人陶醉,“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只想陪你过生日。”
那天他到底还是跟着我坐上了车,按计划,我们先去了迪士尼,然后是海洋世界,最后在中环的米其林餐厅,我包下全场,安排了一支乐队为我们弹奏乐曲。
缓缓流淌的乐声里,他表情僵硬地对我说:“盛小姐。”
“叫我明烛。”我纠正道。
“盛小姐。”他坚持道,“你没必要这样。”
“我喜欢你。想把好的都给你,为什么没必要?”
“你还太小,不明白什么才是喜欢。”良久。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你该好好学习。”
我知道,他不信我喜欢他,只以为我是心血来潮。
时间会证明一切,我端起酒杯对他说:“以勖哥,生日快乐。”
他敷衍地同我碰杯,窗外。大簇烟花燃起,他的二十岁生日,在我的陪伴中落下帷幕。
林以勖曾经是个好学生。
他拿过港大的录取通知书。全额奖学金,可那一年,他母亲得了病,再无力工作。所以他没有念大学。当了名小警员养活自己和母亲。
第一次在资料上看到的时候,我没觉得有什么,可后来他总叮嘱我好好上学,我才知道他的内心里,其实还是渴望读书的。
他真是太可怜了。想明白以后,我被他感动得热泪盈眶,专程跑过去问他:“以勖哥,你当初想念什么专业?”
日子久了。他再没问过我从哪里知道他的资料,我当是彼此之间的小默契。这次也不例外,闻言他很淡然地回答:“医学。”
“怪不得你应聘了警察,你一定很喜欢救死扶伤。”我顿悟,“我真是越来越崇拜你了。”
报考大学时,我填了港大医学系,我爸极力反对,他想我念商管,将来接他的班,可我态度坚决,固执地拒绝了他。
那是我和我爸第一次吵得那么凶,他甩了我一耳光让我滚。我很有骨气地滚了出去,却发现偌大一个香港,我竟无处可去。
最后我哭着敲响了林以勖家的大门。
天上下着雨,我披头散发,泪和雨水一道流淌而下。他被我吓了一跳,立刻把我放进家门:“你怎么了?”
“我被赶出来了。”我抽噎一下,自觉换上门口的女式拖鞋,“可以收留我一夜吗?”
他犹豫一下,像是在思考。我连忙掐了自己一把,让眼泪淌得更汹涌。大概看我实在太惨,林以勖很艰难地点了点头:“只有今天一晚。”
我换上他的大衬衣,故作性感地在他面前走来走去。他端了碗面出来,无奈道:“不冷吗?来吃面。”
抱着那碗面,我珍而重之地吃着。他坐在一边,手机屏幕时不时亮起,短信一条条发过来,他又耐心地一条条回过去。等我把面吃完,他终于将手机倒扣在桌上,疲惫地叹了口气。
他把唯一的卧房让给我,自己睡客厅。我其实不介意和他睡一起,他却抱着被子替我关上了门。床上有淡淡的剃须水味道,我喜不自胜地滚来滚去。第二天早上,我是被吵架声惊醒的,透过门缝看去,林以勖正在和一个女人争吵,女人有一头长长的头发,烫成大大的波浪,只看背影就感觉性感撩人。
“林以勖,你太过分了。”女人指责道,“你让别的女人穿我的鞋,睡我的床,和我的男人眉来眼去,你当我死了吗?”女人甩了他一巴掌后扬长而去。我小心地推开门,慢慢走了出去。
他坐在沙发上,双臂张开搭在沙发靠背上,头扬起来,露出修长的脖颈。
窗帘半遮着窗,露出将亮未亮的天色,一抹潋滟的朝霞凝在灰白的天空,却只让人觉得空旷。那一巴掌甩得很重,他脸上慢慢浮出一个鲜红的掌印,我心疼地伸手去摸,还没碰到就被他狠狠握住手腕。他张开眼望着我,眼神锐利凶狠,像是猎食的鹰豹,看得我不寒而栗。
片刻,他松开手,苦笑一声:“我冲你发什么火……”
“对不起。”我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低下头,“我真的没有地方去了才会来找你。”
其实我是骗他的,我包里有全城所有五星酒店的金卡,可我就是这样一个心机鬼,这么期待住在他的房子里,缠在他周围。果然,林以勖的神情缓和下来,他抹了一把脸站起身:“不怪你,天亮了,该送你回家了。”
瞧,哪怕我破坏了他和女朋友的感情,他也会绅士地把我送回家,“仁义礼智信”刻进了他的骨子里,放在古代他就是大侠,而我则是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小妖女,哪怕万劫不复,亦甘之如饴。
回家以后,我爸没收了我所有的卡,苦口婆心劝了我很久,大意是他只有我一个孩子,不求我将家业发扬光大,只求我念完商管以后不要被人骗光了。
我托腮听了半晌打断他:“我答应你。”
“怎么不听劝呢……”我爸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惊讶道,“你答应了?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阴谋自然是没有的,而我唯一的条件也不是很难达成。
☆、第三百二十一章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我伤心地低下头,隐去眼底的泪光,“原来不是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良久,他无奈地揉了揉眉心,接过那张旁听证,“谢谢。”
我在心底比了个胜利,知道自己赌对了。
首先,他是个绅士,不可能对女生发太大的脾气;其次,他是真的想读书。所以这份礼物,无论如何他都会接下。
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林以勖没有选择医学系,而是陪着我念了商管。
你看这个男人,如此贴心,我要如何不爱他?
是的,我恬不知耻地将他选择商管归功于自己,毕竟除了这个理由,我想象不到别的原因,可是后来的事实狠狠给了我一耳光,让我知道自己的想象有多贫瘠,自己的自信又多么可笑。
开学时我坐上副驾驶,把手里提着的冷饮递了过去:“等很久了吧。”
“不久。”司机低沉地开口,“盛小姐,你到底想干什么。”
望着他那张沉郁的脸,我不由得放软声音:“以勖哥,你生气啦?”
他用沉默回答我,发动车子向学校开去,一路上只有冷气的声音响起。到了学校门口,他停下车,我却不肯下车。
“以勖哥。”我努力组织语言,思索怎么和他解释,“我不是故意把你拉来当我的司机的,你一直想读书,所以我帮你办了旁听证。无论什么专业你都能去旁听。当司机是个借口,这样你不用请假也能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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