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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秀恩爱-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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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在的,老屋的位置挺偏僻,背靠着后山,前面就一条小路,而且在村子的边缘地带,田芬芳自己一个人住,确实有点害怕。
  好在田家村民风淳朴,又在大山沟里,轻易没个外人进来,倒是也不用多么害怕有歹人。
  只不过挨着后山,怕是有狐狸或者黄鼠狼会进院子偷袭。
  尤其她家现在的鸡苗和鸭苗半大不小,仓房又有一只大兔子,难保不被惦记。
  但天暗之后,田芬芳看着外面黑黝黝的大山,还有小风从树林间吹过的哨音,她也不敢出去多看。
  在屋里生了火,用二楞媳妇送的鸡蛋和小葱做了卤子,田芬芳给自己擀了玉米面和白面两掺的面条吃。
  热汤鸡蛋面,味道特别香,引得大黄在院子里都坐不住了,在门口只哼哼。
  田芬芳笑着把它放进屋,将面条汤泡了饼子给它吃,摸着大黄的头,说道,“今天晚上大姑和二虎都不在,就剩下咱们几个了,大黄,你在外屋睡吧,陪陪我,这风吹得还挺吓人的。”
  大黄似乎能听明白主人的话,狼吞虎咽的间隙,还用头蹭了蹭田芬芳的手心,好像是让她放心的意思。
  一家子都吃饱之后,田芬芳也感觉到了疲倦,便想着用灵泉水洗个热水澡。
  这几天大姑他们在,人多也不方便,她都没好好地洗洗,今天就剩她自己,可得好好干净干净了。
  用大锅将灵泉水烧热,又倒进大盆里,再兑上些冷泉。
  温度刚刚好之后,田芬芳脱掉衣服,跨了进去。
  泡进去的瞬间,她舒服了吁出了一口气。
  之前听那雀仙说,这灵泉水有增益之效,又说女子用它可以美肤焕颜,因为之前用它洗过脸和头发,田芬芳虽然对它的功效没有怀疑,但觉得也不至于神乎其神。
  但这天用灵泉沐浴过后,她是真的感觉到了灵泉实打实的效果。
  最明显的感觉是缓解疲劳。
  这几天经历了分家还有之后的大小事,一直忙得不得闲,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田芬芳都感觉自己很疲惫,心里的弦始终绷着。
  但经过灵泉水的滋润和浸泡之后,她感觉自己的身心得到了充分的放松,不仅是身体上的酸楚和疲劳消除了,心里那种略微浮躁和不安的情绪也得到了抚慰,内心变得一片宁静祥和,有一种恬淡的幸福感萦绕在心头。
  这种感觉对于田芬芳来说是久违的。
  在她记忆里,上次有这样的感觉,还是奶奶活着的时候。
  那一年,她好像才刚上小学,放学之后,背上背篓去附近的小山上挖野菜。
  挖菜回来,走在回村的小路上,她老远就看到奶奶正坐在院子门口的大石墩上等她,见她走近了,奶奶便笑着站起身,拿出一把紫色的桑葚,说,“丫儿,快吃吧,可甜了。”
  从奶奶沾着紫色果汁的掌心里捏出一颗桑葚放在嘴里,果然又甜又多汁,让本来就口渴的她感觉到特别幸福。
  而奶奶不断轻抚她头顶的手,更让小时候的她感觉安心和温暖。
  多少年了,再回忆起来,田芬芳还是忍不住抹了眼泪。
  奶奶要是还活着该多好,那样分家单过,并且有了灵泉的自己就能好好孝顺她了。
  然而过去的事已经不能改变,多想也只会徒增伤感。
  将自己彻底浸入泉水里,田芬芳有些伤怀的心情才得到了平复。
  等洗过澡出来之后,对着那面只有碗底大小的小镜子,田芬芳才发现这灵泉泡澡的效果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本来她这几天忙着干活,都没怎么顾得上收拾自己,而且一忙起来就忘了时间,顶着日头,干得热火朝天,她都感觉出皮肤被晒得生疼,以为肯定会再黑上几分。
  可没想到,看到镜子里明显比之前白了不少的脸蛋,田芬芳感觉不可思议。
  再撸胳膊,挽裤腿的看了看身上的皮肤,她发现不仅是脸,身上别的地方,只要泡过灵泉的,都变得比以前白嫩,细腻了。
  而且还有个细节,也让她感觉很神奇。
  她原来腿上和胳膊上有些汗毛,虽然不是特别多,但跟人家那些皮肤光滑的闺女比,她这长了汗毛的胳膊腿确实有点不太好看。
  但这次泡了灵泉之后,她发现自己的胳膊和腿上的汗毛明显变少了,尤其是本来汗毛就不太多的胳膊,经过泡泉,上面附着的汗毛基本已经看不到了。
  这种变化实在让田芬芳有几分惊喜。
  而更惊喜的是自己手的变化。
  干了一天农活的手,本来应该是粗糙的,甚至起了茧子的。
  可是将双手举到眼前,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一双农村姑娘经常劳动的手么?
  手上的小伤口和茧子都没了不说,感觉手指也比之前变得匀称了,指甲更是平滑,透亮,在油灯下泛着微微的光。
  双手的巨大变化让田芬芳惊呆的同时,她又赶紧捋过自己的一缕头发查看。
  她的自来卷经过几次灵泉水的洗泡之后,已经基本上消失了,这次沐浴更是让她的头发看起来顺滑光亮,末梢的分叉也几乎都不见了。
  种种细节都证明,灵泉水确实有不同凡响的美容效果,这种效果之神奇,让一向不怎么爱美,不太在意自己外表的田芬芳都感到了惊喜。
  她拿着小镜子不断对着自己左照右看,但无奈镜面太小,照到脸就照不到头发,即使离得远了,也是只能勉勉强强的照个半身。
  有点后悔当初自己买镜子的时候没舍得花钱,要是有一面大镜子好好照照就好了。
  虽然田芬芳以前不太注意个人形象,但每个姑娘都有爱美之心,她以前不爱美是觉得自己底子差,怎么捯饬都不会有大改变。
  再加上,她心实,总觉得农村姑娘最重要的还是得靠勤劳肯干,外表再好,也不如吃苦耐劳这种品质实惠。
  打扮的花枝招展固然好看,但下地干活的时候,哪还顾得上什么发型,割麦的时候,即使戴着手套,那手也得划伤啊。
  总之,田芬芳以前信奉的就是劳动人民最美丽,虽然长得不好看,但她还不至于多自卑。
  而这下子有了灵泉水的滋养,她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变得多好看了,她想的是,这下子好了,以后下地干活不用戴劳动手套,不用穿大披肩那些碍事的东西,也不至于晒得多黑多丑了。
  虽然容貌有了改善,让田芬芳很开心,但还不至于到开心得睡不着的地步。
  没舍得将洗过澡的灵泉水倒掉,她寻思着等水温凉下来之后,也许还能有别的用处,就这么倒掉怪可惜的,暂且先放着吧。
  这样不用收拾洗澡的大桶,她的活就少多了。
  简单的归置了一下,她便上了炕,然后将被褥铺盖好,准备睡下了。
  虽然外面风吹树叶哗哗响,不时还有夜猫子的叫声,但田芬芳还是很快就进入了梦想。
  睡着之前她还想,等手头有了钱,一定要扯一块大布做个窗帘,要不这月亮也太大,太亮了,晃得人睡不踏实。
  第二天一早,因为没有窗帘遮挡,她家屋子又是正南,几乎天刚亮,田芬芳就醒了。
  睁开眼看了看小钟表,竟然才不到五点钟,田芬芳本想再翻身睡个回笼觉,但忽然想起来今天跟孙天成约好了要一起上山采药,她赶紧一咕噜爬起来。
  麻利得穿戴好之后,田芬芳想着,赶紧烧火做饭,多准备出来点早饭,万一孙天成来得早,没来得及吃饭的话,还可以让他在自己家吃上一口热乎的。
  这么一想,田芬芳又拿了两个鸡蛋和西红柿出来,想着扒拉一个西红柿鸡蛋疙瘩汤。
  她自从和田大业分家之后,别的方面都挺勤俭的,也不想改变什么生活习惯,但是在吃的方面,田芬芳不想再像似的委屈自己。
  以前奶奶活着的时候,什么好东西都会给自己留一份,那让她感觉到一种被家人宠爱和关心的幸福。
  可奶奶一走,田大业两口子吃什么好东西都防着她,生怕她吃上一口。
  倒不是田芬芳多么贪吃,多么馋,非得要吃那口好东西。
  她是觉得自己被不公平的对待,心里那种凉透了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
  所以,自己单过之后,她决定有啥好吃得就可劲儿造,不用舍不得。
  现在她自己当家作主了,自然要对自己好一点,决不能再受委屈。
  再说,好日子是靠人踏实肯干,勤恳劳动得来的,不是靠抠抠搜搜攒出来的。
  就像田大业他们两口子那种,有点好东西就可着自己人偷偷摸摸的吃,吃完了往炕上一倒,别人一天下两次地干活,他们两天下一次地,田芬芳觉得,自己老叔除非脱胎换骨,否则自己这个主要劳动力一走,他还想像以前似的,躺在炕上就能过上舒服日子,怕是不太可能了。
  不过田芬芳现在可没工夫替田大业操太多心,她需要干的事儿还多着呢。
  去拿鸡蛋的时候,刚好经过了之前泡菜籽的那个水瓢,田芬芳无意间的一瞥,却有了意外的收获。
  本想下午回来再看看长势的,但没想到,菜籽竟然已经发了芽,这种生长速度也太快了吧。
  不仅发芽了,而且除了子叶之外,竟然已经长出了真叶。
  这种加速度,相当于是一天当成十天用了。
  田芬芳惊喜不已,看来这灵泉水滋养植物的效果真的不是雀仙糊弄她,确实好得出乎意料。
  相信照这个速度,也许明、后天的,就能长成能移栽的菜秧了,到时候栽到院子里之后,再每天用灵泉浇灌,说不定不用等十来天,就能成熟了。
  只要小院里有了产出,那就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了,这样自己就可以有收入了。
  一想到能赚钱了,田芬芳特别兴奋。
  前世今生的种种经历都让她深刻的体会到,女人要想过自主自立的生活,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那必须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赚钱,有了赚钱的本事,那就什么都不用怕了,遇到什么事儿,都不会慌神,也不会被别人左右了。
  所以现在对她来说,赚钱是第一位的!
  看到菜籽的情况这么好,田芬芳又想起了昨天挂好的五彩羽毛,不知道它会有什么神奇的效果啊。
  顾不上做饭,她赶紧跑到了禽圈跟前查看。
  没想到一看之下,让她大吃一惊。
  与此同时,她也听到了院子外面的敲门声。
  “芬芳,你醒了么?我给你带了卤鸡蛋!”
  听到孙天成的声音,刚才被惊得砰砰跳的心脏才感觉到安稳了一点,田芬芳赶紧跑过开院门。
  大门一开,本来还笑容满脸的孙天成看到田芬芳神色有异,赶紧问道,“芬芳,怎么了?我怎么看你脸色不太好?”
  田芬芳抿了下嘴唇说,“没什么事儿,孙老师,你进来说话吧。”


第25章 偶遇
  孙天成跟着田芬芳进了院子; 心里一直提着,他是怕田芬芳昨天自己一个人住,出了什么危险。
  等到田芬芳领他走到鸡鸭圈舍前面,他松了一口气的同时; 也理解了为什么对方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一只比家猫还大的黄鼠狼横在鸡圈前面。
  它得死壮有点惨烈,脖子被咬断了,肚子也被掏开了; 看这手法应该是猎犬干的。
  猎犬在咬死猎物之后,如果没有被主人及时制止; 便会将猎物的肚腹挖扯开; 吃里面最柔软的内脏部分。
  这是动物的本能,跟残忍不残忍没关系。
  孙天成常年在野外工作; 见多识广; 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先是安慰了田芬芳,让她不要害怕; 然后才说道,“芬芳你看; 鸡苗和鸭苗都没事儿; 应该是你的狗咬死了黄鼠狼; 保护了鸡圈和鸭圈。”
  田芬芳自然也猜出了事情的原委; 只是刚搬过来没几天; 家里就招了黄鼠狼; 还是让她心里有点别扭。
  不过幸好鸡苗和鸭苗没事; 也是万幸了。
  对着孙天成笑了笑,她便站在院子里喊了几声“大黄”。
  没一会儿,听到主人喊声的大黄竟然从院子外面跑了回来。
  看到大黄活蹦乱跳的没有事,田芬芳才彻底松了口气。
  孙天成在看到大黄之后,主动把它叫到了跟前,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卤鸡蛋喂给了它,还拍着它的头夸道,“真是条好狗!”
  大黄狼吞虎咽的同时,没忘了用头去蹭孙天成的腿,看上去对他很是亲昵。
  得到额外奖励的大黄吃完卤蛋,才想起舔着嘴跑到主人跟前邀功。
  田芬芳蹲下身,抚摸着大黄的脑袋,看着自家的大狗享受的眯起了眼睛,她心里自豪的同时,却也觉得有些奇怪。
  昨晚她明明是让大黄牛跟自己睡在了正屋,而且屋门也让她在里面栓上了,那大黄是怎么跑到外面咬死黄鼠狼的呢?
  还有就是,刚才孙天成来之前,院门也是关着的,但是大黄却是从外面回来的,难道它半夜跑出家门了?
  然而这些疑问,都在她看见了挂在鸡圈栅栏上的那个小红布袋的时候,解开了谜题。
  估计是雀仙!
  这么一想,一切可疑的地方就都好解释了。
  心里默默感谢雀仙的同时,田芬芳又有点心疼大黄,自己的狗还得给雀仙打工,也是有点不公平的感觉。
  但不管怎么说,保护的都是自己家的财产,这让本来自己住还有点害怕的田芬芳有了护心肉。
  因此,当孙天成提出来,要帮她加固一下院墙的时候,田芬芳委婉的拒绝了。
  她不好跟对方解释雀仙的事儿,只说,“大黄能干的很,没关系的,有它在我就一点都不害怕了。”
  但孙天成还是说,“那我以后每天晚上来你家附近打着手电筒巡逻一圈吧,要是有坏人,也能被吓走,免得你害怕。”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本正经的,还微微皱着眉头,看样子是十分不放心田芬芳。
  这样暖心的提议当然让田芬芳感动,但孙天成白天那么辛苦,晚上再折腾他来巡逻,自己心里过意不去不说,也确实没必要。
  田芬芳便劝道,“孙老师,你真的不用再跑一趟,咱们村挺太平的,只要没有坏人,这些黄鼠狼和狐狸之类的,也伤不了人。”
  “那倒是,其实我还是怕你害怕,昨天晚上一起风,我就跑过来看你了,但看你屋子里没了灯亮,猜你是睡下了,我也没敲门,直接回去了。”
  孙天成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走了嘴,太过明显的暴露了心思,忙紧张的低下了头。
  田芬芳没想到对方昨晚还来看过自己,心里有点甜蜜的同时更不好意思,心想,看来得赶紧买个窗帘,把前后窗户都挂上才行。
  两人在院子里对着红了半天脸,还是田芬芳先开口笑着道,“对了,孙老师,我昨天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儿。”
  孙天成看着她闪亮的眼睛,不禁好奇的问,“什么事儿?”
  “你看看这鸡圈和鸭圈是不是跟昨天你走的时候不太一样?”
  田芬芳故意逗他,让孙天成自己过去看。
  可孙天成这个呆子,看了半天,竟然没看出个所以然来,最后一脸纳闷的表情,挠着头问田芬芳,“没看出不一样啊?”
  田芬芳这才忍着笑说,“哎呀,我昨天想把小鸡、小鸭放出来遛一遛,可是发现竟然没有……”
  最后那个“门”字还没等说出来,孙天成的脸就红透了。
  他一边尴尬的咳嗽,一边笑。
  看他的样子实在好玩,田芬芳也跟着笑出声,两人的欢声笑语把附近小树林里的鸟叫声都比了下去。
  乐了一阵,田芬芳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做饭,她忙说,“孙老师,我去做疙瘩汤,咱们吃点热乎饭再上山吧,山上露水重,小心别着了凉。”
  孙天成听说能吃到田芬芳亲手做的饭,即使已经吃过了早饭,他也没拒绝,赶紧点头道,“那我帮你烧火。”
  “不用,我自己来就行。”
  说着,田芬芳就进了屋。
  孙天成本来也想跟着进去,但看了看脚边黄鼠狼的尸体,他觉得自己还是干点力所能及的正事儿吧,说实在的,烧火这事他也不算是特别擅长,可别在田芬芳这个关公面前耍大刀了,万一再被取笑了呢。
  想想自己昨天竟然忘了给鸡圈做门,他还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看来自己这个书生对于芬芳来说,能帮上忙的地方真的不太多,要想对她好,自己还得更努力才行啊!
  孙天成心里卯上了劲儿,便更卖力的收拾起了院子。
  他将黄鼠狼的尸体拿铁铲铲到了小树林里,还挖了个小坑给掩埋好了。
  等干完这些,返回院子的时候,他又听到仓房有动静,以为是田芬芳在里面干活,他想着过去帮忙,便跟了进去。
  可到了仓房一看,原来发出声音的不是田芬芳,而是昨天自己套到的那只大肥兔子。
  跟他一块听到动静的还有大黄,大黄冲进来之后,毫不客气的用前爪扒拉了一下兔子,吓得那兔子赶紧趴在地上不敢动弹了,一副装死的模样。
  芬芳怎么没舍得吃呢?是不是自己不敢收拾啊?
  孙天成看到兔子还活着,不免猜想。
  对啊,也怪自己粗心,应该把兔子收拾利索了再给她拿过来。
  这么想着,他便拎起兔子,去了厨房。
  厨房里的田芬芳已经把疙瘩汤都做好了,正从锅里往外盛。
  听到孙天成进屋的动静,她没回头,只是笑着说,“孙老师,洗洗手,准备吃饭了。”
  “芬芳,这兔子,回头我收拾好了再给你送来吧。”
  孙天成站在门口,拎着兔子说道。
  这田芬芳才回过头来看他。
  看到孙天成拎兔子的动作十分不娴熟,还在努力避开兔子弹动的腿,生怕自己被踹到,田芬芳不禁笑起来,心想,这个孙老师,又在逞强了,还说收拾兔子,估计他根本就没干过这种活吧。
  但不想拆穿对方让他尴尬,田芬芳笑着道,“我还想着把它养起来呢,都说兔子下崽特别快。”
  一听田芬芳原来是有养兔子的打算,孙天成如释重负的笑了一下,说,“那太好了,那我帮你搭个兔笼子吧,这个活以前我干过,我们家原来也养过兔子!”
  看到对方急切想表现自己的样子,田芬芳忍不住笑,她点点头,说,“行,不过不着急,咱先吃饭吧。”
  孙天成被她说出的那个“咱”字给美得不行,一时间就顾着傻笑,忘了躲开兔子不断弹动的腿,不小心被踹到了一下。
  他手上劲儿一松,兔子一下子掉在了地上,撒腿要跑,幸好大黄机灵,上去就给扑住了。
  孙天成捂着被兔子踢得有点疼的侧腹,看着田芬芳笑得都弯了腰,还有院里大黄得意的汪汪叫声,他感觉自己挺傻的,但傻得也挺幸福,要是以后能每天犯一次傻,换来一次田芬芳的开怀大笑,他觉得正和买卖也很划算。
  这么想着,他自己也“嘿嘿”傻笑起来。
  没用田芬芳帮忙,孙天成单独跟兔子搏斗了一番,终于在大黄的帮助下,把兔子腿给重新绑好了。
  将兔子重新放回仓房,又拔了草、准备了水,他才回到正屋跟田芬芳一起吃饭。
  田芬芳做饭的手艺是相当不错,家常饭菜做得很香。
  而且她为了感谢孙天成,做饭的时候用了灵泉水,所以简简单单的一碗疙瘩汤吃得孙天成差点把舌头给吞了。
  看他吃得头都不抬,田芬芳一边笑一边劝,“慢点吃,锅里还有呢。”
  孙天成笑着说,“其实我早上都吃过饭了,芬芳,你做饭也太好吃了。”
  面对称赞,田芬芳有点不好意思回应,她端着碗吃了两口之后,才说,“孙老师,你今天是不是上山都晚了?”
  “没事儿,其实我前几天就把考察任务都完成了,只不过学校不太忙,我想再去山上转悠几圈,看看还有没有意外收获,所以这几天的都没任务,正好可以领你去山上找找药材。”
  听说没有因为自己的事儿耽误了他的正常工作,田芬芳的心里轻松了不少,说实话,她虽然觉得孙天成为人热心又特别照顾自己,可越是这样,她越不想给对方添麻烦。
  “对了,芬芳,这是我的标本册子,里面就有你敢兴趣的中药标本,你看看。”
  说着,孙天成从黄军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大本子,递了过去。
  田芬芳接过来,一页一页的翻开,发现都是一些被晾干的植物被贴在了纸上,纸面上还有些对应的文字介绍。
  有一些是她见过的,熟悉的花草,但她发现,这些标本上标注的名字和她平常说的都不一样。
  很是好奇的请教了孙天成一番之后,田芬芳才知道,原来这上面标注的才是这些植物的学名,她们以前喊得都是当地人给起得土名。
  不过不管是学名还是土名,只要能卖钱就是好东西。
  看到田芬芳认真翻看标本册的样子,孙天成一时被她吸引的端着碗忘了吃饭。
  他原来就觉得田芬芳长得可爱,性格也好,这几天接触下来,他更觉得对方性格又大方又爽朗,人品更是没话说,是个勤奋上进又聪明机智的好姑娘。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已经先入为主的喜欢上了对方,孙天成感觉自己越看田芬芳越好看,好像看不够似的。
  村里人还说她长得黑,长得不好,这孙天成一点都不认同,明明就非常可爱啊,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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