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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甜俏妻逆袭-第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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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年严瑾经常往国外跑,目的自然是不言而喻。

    自从林莺莺假冒岑末被拆穿之后,严瑾把能从她嘴里掏出来的都掏干净了,也没能问清楚岑末的去向,只知道霍冲他们是想把人带去国外,估计这辈子都回不来了。

    可事在人为,只要一天没有岑末的消息,他就会坚持下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报告首长,一分队已经准备完毕,请首长指示。”随行的副手朝着严瑾敬了个礼。

    “出发。”

    严瑾迈着稳健的步伐朝着专用通道走去,几年过去,岁月并未在他脸上留下多余的痕迹,哪怕没有穿军装,也禁不住旁边几个小姑娘侧目,从这群人的举手投足之间,就能感觉到他们的不平凡。

 1358、幽幽之口

    袁咏梅拿出手帕给娇娇擦脸,其实她假哭的时候比较多,就算是现在,脸上也没什么泪花,但架不住她招人疼,时不时就要帮她擦一擦,免得这白瓷的小脸沾上东西,“娇娇吵着要来送爸爸,现在爸爸走了,我们也回去好不好?”

    “娇娇要飞机。”思默小朋友趴在袁咏梅的肩头,望着窗外的眼写满了渴望。

    “娇娇年纪小,飞机太吵了,等你长大一点,有想去的地方,奶奶再带你坐飞机好不好?”袁咏梅平日里淡漠,在孩子面前倒是分外温柔,邢育良吃味地看了她一眼。

    “我有想去的地方,我要去看妈妈,他们说妈妈在天上,每次爸爸去找妈妈都不带我,爸爸坏坏。”

    “谁跟你说妈妈在天上的?”袁咏梅难得在邢思默面前变了脸色,邢思默却没发觉有什么不对,脱口而出,“他们都在说。”

    “以后不许说这种话,特别是在你爸面前,一句话也不许提,谁要是再跟你说这些,你来告诉奶奶,听明白了吗。”她倒要看看,哪个人吃饱了撑着,敢在小孩面前说这些不吉利的话。

    袁咏梅教育完邢思默,一扭头才发现邢思澄没有跟上来,冲着小孩喊道,“文文,怎么不走了?”

    邢育良也正奇怪了,自己家的孙子怎么突然停住脚步不走了,难道是因为刚才袁咏梅说了他,所以他心里难受?

    想到这个,邢育良上前碰了碰邢思澄的肩膀,“乖孙子,别难过了,咱们是男子汉,流血流汗不流泪……”

    “妈妈。”

    “什么?”

    “我看到妈妈了,跟照片里长得一样。”

    邢育良和袁咏梅听见这话都被吓了一跳,紧跟着他的目光看去,就看到机场的墙上挂着一张海报。

    那是岑末失踪前拍的化妆品广告,女孩穿着红色的旗袍,犹如一朵盛开的牡丹,高贵典雅,国色天香。

    岑末失踪之后,不少人也来家里问过她的消息,严瑾一律对外说她想要休息,也不管别人怎么猜想,毕竟幽幽之口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堵住的。

    本来他们还以为严瑾会撤掉岑末拍的广告,想不到他什么都没做,不知道是为了不辜负岑末的努力,还是不想让外面的人察觉岑末出了什么意外。

    而现在再看到这幅海报,袁咏梅免不了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一转眼都四年了,这幅海报马上就要拆掉,岑末还一点音讯都没有……

    “妈妈……”

    离开的两人没有注意到,邢思澄看的其实并不是海报的方向,而是机场出口附近。

    时间倒回到三天前,爱德华所在的别墅里,岑末正在跟他进行最后一次谈话。

    爱德华叫人将几张照片放到岑末面前,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亲爱的,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可以更近一步,而不是止步于此,正如照片上看到的,你原来的丈夫身边已经有了其他的伴侣,你我才是最合适的一对。”

    岑末看着照片,上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严瑾和她前世见过的那个女人,也就是在岑末梦里出现过的那个女人。

 1359、无福消受

    两人站在一起,严瑾的手里提着一些东西,身边的女人则是一脸笑容地看着他,这样的画面任凭谁看了,都能浮想联翩。

    照片有好几张,不仅有严瑾和那个女的,身后还跟着前世她见过的那个小男孩,如果从她离开两人就在一起,孩子也差不多这么大了。

    四年的时间并不长,有些事也足够忘却,可岑末在看到照片上的那个人时,她发现自己的心脏依然会受到影响。

    她其实也想过,严瑾可能会在她失踪之后跟别人在一起。

    毕竟前世他对她的留恋,可能仅仅是因为没有得到所以抱憾终身,现在她离开了这么久,还了无音讯,普通人说不定早就放弃了。

    更何况,前世岑末还听见了这个小男孩叫严瑾爸爸。

    按照严瑾的性格,什么人才能够叫他爸爸?

    “怎么样?考虑留下来吗?”

    四年多的时间,爱德华对岑末并不像之前那样一无所知,甚至越是了解,越是能看到她身上的闪光点。

    她并不像传统的Z国女性,喜欢依附在一家之主身上,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若是能对他敞开心扉,估计还会有更大的惊喜。

    “我又没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即便是现在爱德华不会再动不动就要杀她,岑末也跟他朝夕相处了这么久,但她对爱德华仍旧升不起好感,这种要将她压倒的窒息感,岑末实在无福消受。

    “当初我们说好,等所有东西尘埃落定,你就放我走,现在我们婚也结了,你也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了,是时候轮到我退场了。”她在这里四年,英语已经相当熟练,也正是这样聪慧的头脑,赢得了爱德华的欣赏,甚至想要占据更多东西。

    爱德华虽然是罗伯茨家族的孩子,但他是个混血,甚至长得更像亚洲人,在讲究血统的世家里,几乎不可能把家族的产业交到他的手里,除非他能娶到一个世家的千金。

    可是那些地位显赫的世家女子,根本没有一位是愿意嫁给他的,那样会使得整个家族蒙羞。

    再加上罗伯茨家族旁支众多,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实则内斗重重,无数人盯着这块可口的盘中餐,爱德华再努力,也比不过家族的名声,如果他不能拥有一个显贵的妻子,他以前的努力都将化作灰烬。

    就在爱德华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发现有一个隐秘的世家赫兰德,有人说赫兰德已经消亡,也有人说他们的族人曾经带着祖传的戒指逃往Z国,若是能找到他们的后人,说不定他还有一线希望。

    岑末当然不是什么赫兰德的后人,但是赫兰德的祖传之戒,却不是什么人都能戴上的,只有他们真正的主人才能驾驭,却不料真的被爱德华打听到了消息,并且找到了岑末。

    岑末想起来,前世林莺莺把戒指剪开了戴在手上,到处招摇的时候,估计也遇到过霍冲他们,只是他们发现林莺莺并不是戒指真正的主人便放过了她,只不过程美莲就比较倒霉了。

 1360、残了比死了更可怕

    霍冲打听到言家曾经用重生戒指当聘礼的时候,还以为戒指的主人是程美莲,便打算按照计划将他们掳走,谁知在程美莲的随身物件里根本找不到重生。

    此时他才知道,程美莲根本就不是戒指的所有者,她甚至还以为爱德华的人是来帮她报仇的,可惜她想多了。

    相处的过程中,霍冲发现程美莲认识岑末,担心她会把计划泄露出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伪装成了杀人现场。

    那时候,岑末还以为程美莲是因为她重生的缘故才提前过世的,郁闷了好一会儿,结果又是这群坑货。

    当年爱德华为她准备的衣服鞋子,都是他从各处收集而来的赫兰德家族的衣服,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不仅如此,爱德华还让她把头发染成赫兰德家族标志性的亚麻色卷发,而为了掩盖她的东方面孔,岑末每次出席晚宴都用网纱遮面,只要她手上带着那只戒指,就足以证明她的身份。

    爱德华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瞒天过海。

    这些事是岑末后来才知道的,爱德华不可能把实情告诉她,否则岑末万一真的想不开,他就没戏唱了。

    当年爱德华打算将她打残豢养在身边,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残废总是比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更容易摆布,岑末后来想起来总是一身冷汗,自己当年没有誓死反抗,也算是一种幸运。

    要知道,残了比死了更可怕。

    古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今有她忍辱偷生,岑末也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唯有一点,她想走的心并没有改变。

    就算爱德华现在对她再好,也没办法抹掉他之前所做的那些事,更不可能让她转变自己的态度。

    爱德华信步来到她面前,他长得很高,估计有一米九以上,今天只穿着一件柔软宽松的家居服,比平时多了几分慵懒随和。

    一旦逼近岑末,就能感觉到她身上冷清禁欲的味道,让人不觉想要更靠近一些,爱德华抬起岑末的下巴,对方当即偏过脸,冷绝的侧颜不可侵犯。

    这段时间,岑末发现他开始学会动手动脚了,这不是个好习惯。

    岑末后退两步,“我再说一遍,我要回去。”

    “我知道你喜欢表演,喜欢光明正大,躲躲藏藏的日子你肯定不会喜欢,我不介意你恢复身份,作为我的第二任妻子来到我身边,堂堂正正地做你喜欢的事。”

    爱德华灰蓝色的眼眸深情地望着她,黑色的睫毛宛如一把小刷子,嗓音蛊惑人心,这样的颜值很难不让人心动。

    她勾了勾唇,“还记得我刚到这里的时候,霍管事将我比作是猪和羊,当时我还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现在我终于明白,我不过是你们的‘祭品’,人又怎么会跟‘祭品’产生感情呢?”

    一旁正候着的霍冲脸色变了变,岑末连这样的陈年旧账都要翻出来,果真是记仇,如果他是爱德华,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只是霍冲再怎么不满,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出言不逊,只能默默往旁边站了站。

 1361、幸福的小女人

    此时就听见爱德华说,“你如果不喜欢他,我可以把他调走。”

    霍冲:……

    当时霍冲这话固然是没错,但是现在爱德华不得不承认,他对岑末产生了‘祭品“之外的感情,他可以用许多手段将人留下,但是他选择了最费劲的一种。

    爱德华十几岁就有过女朋友,在遇见岑末之前,也有过许多的床伴,但是他从来没像现在这样认真过。

    通常情况下,岑末的性子都很冷,而爱德华向来喜欢热情有活力的女子,所以他第一眼看到岑末并没有什么感觉,唯一欣慰的是她十分年轻貌美。

    在没有感情的婚姻里,美丽的妻子至少能给男人一些心理安慰。

    岑末跟他举行婚礼的时候,也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爱德华人前爱护她,到了家里就不管她,夜不归宿也是常事。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觉得外面的女人都如出一辙,反倒是跟他貌离神合的岑末越看越顺眼。

    她也不是一直都冷冰冰的。

    爱德华答应她会给她拍一些她家人的照片寄过来,每次岑末收到信封的时候,几乎都是飞奔着过去的,她看照片的时候,眼里也是温柔的,就像沉浸在幸福中的小女人。

    这些神情在他送她名贵的珠宝或者衣服时,甚至都没有出现过。

    他想要圈住她,看着她在床上用湿漉漉的眼睛望着他,渴望他,拥抱他,而不是总把他当做空气。

    占有欲在爱德华的身体里疯狂生长着,他已经好几个月,又或者是大半年没碰过别的女人了,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事。

    只是现在,岑末居然告诉他要走,爱德华无比形容这种心情,他先是生气,接着是难受,又有些怅然若思,他发觉自己像是恋爱了。

    “我不喜欢的东西你都可以送走?”对于爱德华的感情变化,岑末只当他是外面的女人玩腻了,想换换口味而已。

    “当然。”

    “我不喜欢这里的一切,包括你。”

    爱德华的眸子一沉,岑末估计今天是谈不下去了,提着裙子正打算回自己的房间,不料爱德华却突然从背后将她横抱住,眼看就要进他的房间。

    岑末哪有什么不懂的,只是爱德华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她还是吓得不轻,偏偏对方的力气大得吓人,“干什么!”她只能生气地质问。

    爱德华似笑非笑地睨着了她一眼,“当然是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你前夫能做的事,我也能做,而且我能做得比他更好。”

    有时候他想,他可以先把岑末变成自己的人,毕竟他们国家的观念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岑末对她原来的丈夫牵挂至深,大约就是因为传统道德上的束缚。

    之前他不想给岑末留下不好的印象,所以一直没有付诸行动,但是现在,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这几年她一直养在别墅,就算是偷偷锻炼,拳脚功夫也不如从前好了,岑末踢了几下都没能从他身上下来,干脆拱起身子,朝着他的肩膀咬下去。

 1362、让你失望了

    爱德华当即倒抽了一口气。

    疼痛未能使他停下脚步,反而加快了爱德华进房的速度。

    岑末被人松开的同时,只觉得身下一软,没等她从席梦思上面爬起来,爱德华已经欺身上前。

    她抬手就是一巴掌,“疯子,我不是你想的那种女人!”

    岑末的手劲不小,爱德华的嘴边很快就多了几抹红色,他拿舌尖顶了下腮帮肉,将她的手臂压至头顶,一手捏住她的下巴,“看来你并不是完全没有把我放在心里。脾气这么大,是因为不满足吗?我知道女人也是有需求的,只要你主动点,就不用忍得那么辛苦了。”

    他并不是想说这个,可一出口就变成了这样。

    爱德华说完,就要俯身过去亲他,不等得逞,腹部就传来一阵同意,岑末蹬着脚,身子尽量地往后退,直到靠到软垫上,“用言语来羞辱我,这就是你的爱吗?这样的爱情还是不必了!”

    别说她根本不喜欢爱德华,对方都睡过多少女人了,可别再来恶心她。

    “就算你在这里表现得再忠贞,你的前夫也看不到,他已经忘了你,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你回去了也难以自处,命运将你我二人牵在一起,为的就是让你属于我。岑末,人活在这个世上,不是为了感知痛苦,而是为了享受快乐,我的财富和能力比你看到的要多得多,你在Z国的前夫就是努力几辈子都赶不上我,你不试着接纳,怎么会知道我们不会活得快乐?”

    他掐着岑末的下颌,感受她绸缎般细腻的肌肤,从来没有哪个女人的触感像她这样令人心悸和着迷,她不用香水,却比那些喷了香料的女人更吸引他,就像是一块上等的奶酪,诱人品尝。

    爱德华不禁有些嫉妒那个男人,他能早早地霸占住岑末,让她的心无时不刻地记挂在严瑾的身上,“或许我来得晚了些,但这更方便你的心里有个对比。”

    烧人的气息萦绕在岑末的耳旁,她却只觉得反胃,再好的情话如果不是由自己喜欢的人来说,再好听也只是苦涩难咽。

    岑末带着冷意的眼眸看过去,“不好意思,只怕要让你失望了,我连对你产生想法的心情都没有。”

    该死!

    就算爱德华喜欢她,但也绝不允许岑末在自己的跟前放肆,不怒反笑,“你不是想走吗?陪我睡,我让你走。”

    “无耻!”

    岑末推开他就要下床,一股强力再次将她按倒在床上,双…腿因为惯性的缘故微微打开,却被对方趁机。

    爱德华沉着一张俊脸,正打算将她强拆入腹,一道敲门声响起,“先生,公司打电话过来,需要你过去一趟。”是林孝宗的声音。

    爱德华现在没心情理那些,直接说道,“推了。”

    “但是先生……”

    “滚!”

    爱德华再次将注意力转回岑末身上的时候,就看到她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剪刀,他的脸色微变,岑末仰起脖子,将刀尖指向自己。

    白皙的脖子微微凹进去一点,随时都有可能冒血。

    “爱德华先生对尸体有兴趣吗?”

 1363、她死了

    她虽然看得开,但是骨子里还是保守的,就算严瑾另有新欢,她也不会随便跟别人发生关系。

    除了生气,岑末更觉得自己愚蠢,她再次信错了爱德华。

    这个男人根本不讲信用,不讲原则。

    然而,陷在欲…念中的男人是没有理智的,爱德华看到她这样,心里陡然有些后怕,他似乎低估了这女人的忍受力。他本应当退缩忍让,但爱德华的性格决定了他是个得不到便会毁灭的人,他决不可能放虎归山。

    岑末身为他名义上的妻子,没有资格拒绝他!

    “先生,先生!”

    林孝宗还在拍门,爱德华宛如一只优雅的猎豹,此时正攻城略地地盯着手里的宠物,似乎在寻找下口的地方。

    岑末被他看得心里发毛,正打算趁机逃走,一个黑影已经扑过来,预备夺过她手里的剪刀。

    剪刀一旦握在手里,争抢起来必然没有那么容易,爱德华有十足的把握能将东西夺回来,他今天已经决意要得到岑末,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她从自己的手中逃走。

    只是上一秒还在这么想的爱德华,却没想到下一秒岑末的话就应验了。

    当他发现岑末的反抗慢慢小了下去,正预备着将她的衣服撕开的同时,爱德华看见的是一抹触目惊心的红。

    今天岑末穿了一件浅色的连衣裙,她身上的那片红色逐渐蔓延开来,剪刀所在的位置,献血正淳淳地往外冒,似乎要把她整个人都染成红色。

    “碰!”

    林孝宗撞开房门进来之后,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面,他身子定住,眸光晃了晃才敢去看岑末。

    岑末气息薄弱地躺在那,脸上的血色一点点的褪去,眼球也慢慢失去光亮,嘴巴却轻轻动着,林孝宗定了定眼神,才看出她想说什么。

    她说,送我回去。

    ……

    京城中的某个酒楼,正在举行一场宴会。

    宴会中少不了业界名流和各方名士,宾客们衣香鬓影,有西装革履的大老板,也有衣着考究的各路领导,最争奇斗艳的,自然要数裹着薄薄衣料的美人们。

    严瑾眯了眯眸子,语气有些冷,“你没告诉我是这样的场合。”

    说完他就要离开,身边的人却将他一把拉住,“表哥,我真是没办法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那个妈,她这人最好面子,在别人面前打了包票,说你一定会来,我知道她这么做不好,但那毕竟是我亲妈,她最近和傅老板谈的那个事儿,就指着你了,咱们就随便走一下过场,待一会会就走。”

    或许是梁璐太爱找事的关系,袁永旭和袁瀚文父子俩做人倒不至于差到哪去,就是时不时要帮忙收拾烂摊子,但是严瑾一向看自己的这个舅妈不甚顺眼,她的事严瑾更是懒得管。

    这几年袁瀚文从外地调回来,正好跟严瑾共事,两人熟络了不少,但严瑾素来不喜欢参加这样的酒会,哪怕里面的人伸长了脖子看着他,他的表情也纹丝不动,“你有空劝我,不如先去劝劝你妈,指着靠关系得来的利益,是不会长久的。”

 1364、死灰复燃

    “表哥,你先别生气,我听我妈那口气,这次真的很重要,你看你来都来了,就算不卖我这个面子……表哥?”

    严瑾刚从国外出差回来,还没喘口气就被袁瀚文拉到这个地方,他实在没心情多呆,也不顾他的劝说,正打算离开的时候,突然看到眼前闪过一抹熟悉的影子。

    那是他心心念念惦记了四年多的身影。

    他这次去国外仍旧是一无所获,强大的内心都快穿成了蜂窝煤,更没人知道,他回来时看都机场的那幅海报已经消失的心情,仿佛他的心也跟空了。

    与其说严瑾还活在这个世上,不如说他就是具行尸走肉。

    没有岑末的人生,他过得格外艰难,格外漫长。

    袁瀚文看到刚才还口口声声喊着不进去的人,现在突然就往礼堂里面进了,心里不禁松了口气,连忙将怀里的请柬递给旁边的侍从,快步跟上严瑾的脚步。

    “哎呦,大外甥你可算来了。”梁璐老早就等着严瑾过来了,看到这次儿子终于不负所望,殷切地看了他一眼才把目光再次放到严瑾身上,“正好傅老板也在这儿,这就是傅老板,这是傅老板的……诶,你这孩子,要上哪去啊?”

    梁璐忙着给严瑾介绍,却看到严瑾直接无视了他,只好对旁边的中年男子讪讪地一笑,“我这个外甥就这样的性子,忙得很,可能是看到什么熟人了。”

    “年轻人都这样,来去匆匆的。”傅老板打趣了一声,对着旁边一个精心打扮过的女子说道,“琪琪,你代我去跟邢师长打个招呼吧,你不是一直很崇拜他吗?这么好的机会千万别错过了。”

    傅佳琪正是这个傅老板的女儿,今天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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