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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的水晶宫-第6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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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一刻,无数的泛着金光的箭矢和标枪,却仿佛化作了密集的流星雨,扑面而来,却终究是无处可逃。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章 标题就算了吧好麻烦
  嗯,便如同流星雨一般威势万钧的标枪和箭雨,貌似这种设定以前也是接触过的呢。瞧瞧那每一发箭矢和标枪都仿佛九天落雷开天辟地的样子,感觉只要随便中上一下,普通的人体受到的绝不是箭矢的贯通伤,绝对是会粉身碎骨的。
  陆希可以确定,如果是在外面。这种威力的投射一波流,大概瞬间就能让上千人全副武装的军阵完全崩溃。而现在,却都是用来招呼他一个人的,这代表着什么?当然代表着我是主角!除了主角,谁又能享受千骑万军只是冲着你自己一个人来的待遇。这反而让他莫名地兴奋了起来。
  “啊哈哈!我最喜欢这种场面!在上次的大战之后,你知道我有多长时间没有好好大闹一场了吗?这样长时间欲求不满,一定是会憋出病的!”
  陆希大笑了一声,直接启动了无之域,将自己和肥雪豹都完全包围在了这攻防一体的魔法领域之中。那些泛着金光豪气十足的投射道具,在进入自己方圆五米的范围内,便会以肉眼都难以辨识的速度迅速消失,就仿佛是被当场溶解甚至抹杀了似的。这正是在跨过传奇领域之后,陆希用穹文来引导和组合拉克西丝禁咒之后的效果。现在,他所有的魔法手段,或多或少都进行魔改等级的强化……呃,这么形容是不是听起来有点违和啊?
  事实上,以陆希今时今日的力量,以及掌握的各种各样的能力,无之域已经完全成了自己能够彻底支配的魔力领域,他甚至还能可以使用直接作用于规则上的“混沌无之域”,不过真这么做一定会掉粉外加损失朋友圈的,倒是最好不要乱用的好。
  陆希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在拉克西斯禁咒体系之下,开发出新的禁咒大绝,再传给小迪娜和小卡尔曼他们……或许还要包括那位还不知道是男是女的奥克兰帝国新的赛瑞迪尔亲王。如此一来,才能配得上七彩蔷薇纹章,才能告慰奥鲁赛罗老师和列祖列宗的在天之灵吧?
  当然了,陆希是要当一个好老师也好,当一个好爹也好,当一个好的魔道研究者也好,全部都是后话了。现在的首要问题确则在于,如何解决面前这群扑过来一言不合就用箭雨来打招呼的主人们。
  陆希开着无之域开始前进了,很快便进入了树林之中。这个时候,就在他面前的视线中,面前一切的景致都出现了一阵又一阵宛若水波一般的荡漾涟漪,就仿佛自己的面前罩着一汪浑浊的池水似的。而那些如梦似幻的美景,无论是绿意葱葱的草地和森林,还是繁星点点的蔚蓝天空,全部都是倒影在水中的幻觉罢了。
  然而,这仅仅是第一秒钟的波动罢了。下一刻,那空气中如同沸腾的水浪一般的荡漾,直接消失,之间引发了的整个空间的震动,也戛然而止。之前所发生的一切,似乎都是感官上的错位和幻觉似的。
  “……果然,这个领域之所以能维持下来,其实也是神国的力量还在运作。已经两万年了啊!可是却一点松动的痕迹都没有。”陆希露出了饶有兴致的笑容。
  “是啊!所谓的大地和火焰神庙,原本就是这两位大神共有的神国领域在主位面延伸和结合的一部分。现在,赫萨大神虽然已经陨落,但大地女神玛拉圣座却还活着,而且比神话纪元的时代更加强大呢!”
  帕纳尔西斯小心翼翼地道。他一直躲在陆希的身后,而且身体还位于无之域的核心,虽然被之前的那一阵突如其来的箭雨吓得差一点咬断了自己的蛇头。不过,肥雪豹童鞋好歹也是和战神硬抗过的可以吹一辈子的货了,虽然被吓了一跳,但发现似乎伤不到自己,便也鼓起了胆子,还记得接一下陆希的话茬。当然,一边搭话一边却还小心翼翼地看着周围,这感觉倒是怎么看怎么觉得猥琐和low逼,不过这是细节问题,还是可以接受的。
  总之,言归正传,赫萨大神和玛拉大神是两口子,共用一套房子啊不,共有一个神国也是可以接受的。现在,玛拉大神虽然成了寡妇,但却比以前还要强大得对!这是正常的,作为大地与丰收女神,她不但是农业的守护神,其神职还包裹了对爱情和婚姻的保护,对安产和丰产的祝福等等。可以说,只要是正常靠着孕育诞生的生物,都算是她的信徒。
  一个拥有伟大神力的神祇,其神国自然是稳定,其神国和主位面的某种结合的亚空间,也就是神殿领域自然也应该是稳定的。就算是这位拥有伟大神力的神祇,已经以身合道,成为了某种规则意义上的存在,也并不影响神国的继续运作。
  “不过,我用穹文组成的拉克西丝禁咒的无之域2。0版,竟然可以干扰到神国领域结构的稳定和运转?这是不是意味着本人已经拥有了以凡人之身干涉神之领域的能力?这如果都不算是主角,还有什么才是呢?”陆希一般再一次确定了自己的身份,一边开始前进。他沿着脚下直接铺展打了森林深处的小道。深蓝色天空之中洒下的光芒(陆希到现在根本无法确定这是不是阳光)透过树木的缝隙,留下了斑驳的影子,洒在了玉石一般皓白光洁而又剔透冷硬的路面上。
  这种初夏已到,盛夏却未至的感觉,理所应当是相当美妙的一个场景吧?如果用来拍小妞电影和小清新爱情偶像剧,应该是最适合不过了吧?如果不是冷不丁从旁边的树丛中窜出来了几个浑身披着壕气十足的金甲,带着敷面,手持可以遮住自己大半身可以当桌子使的圆盾,拿着长矛的人形,陆希差点也要信了。
  “光光光光光灵?而且还是圣军使徒!”
  “是啊,就是圣军使徒,光灵中外形和人类最为接近的存在。同时,也是纪律性、战斗力、配合度、组织度和武装度达到一个完美统一的存在,也是苍穹天宫神军序列的中坚兵种。吉尔萨拉德麾下的禁卫神军,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算是这帮人的ser吧。呃,不过啊,大圆盾、胸甲、敷面缨帽盔外加上长矛,这好像也是那个神话时代的主流打扮了吧。多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这种打扮,为什么给我感觉就像是一群从画上走出来的古人似的呢?”
  “可可可可是,那可是光灵啊!”
  我们真的要和这种神圣的生物为敌吗?帕纳尔西斯大概是想要这么说。
  “放心吧,他们的灵魂早已经随着主君的陨落而消散,现在只不过是一群还在遵循着身前的职责而依靠本能行动的行尸走肉罢了。呵呵呵……光灵的亡灵吗?”
  放心吧,若他们还活着,我就算是看在天上的那些姐啊不,女神们的面子上,也不可能真的伤害他们。可现在,我的所作所为,便是对他们的解脱和祭奠了吧?嗯,我是一个多么擅长给自己找到大义的人啊!嗯,继续朝这个方面发展下去,不是暴君,就是革命家,再不成也是一定能混成萝莉控的……
  这个时候,陆续出现在陆希面前的圣军使徒已经超过了二十人之多,他们压下了自己硕大无比的圆盾,将长矛压了下来,排着紧密的队伍,直接压了上来。如果是人类,排成这样的紧密盾阵,机动能力自然是好不起来的,可是,这些光灵的步子却一点都没有慢,分明便是以百米冲锋的速度撞了过来。乍一看,那就像是一辆坦克飙出了法拉利的速度呢。
  真想称一声勇敢,但是又真的称不上啊!陆希想。我既然无法称赞骷髅和僵尸的勇气,当然也就没办法赞美你们了。
  然后,便连一点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刚刚踏入无之域笼罩范围的光灵们,便这样被肉眼看不到的无属性魔力气流撕成了碎片,一瞬间过后便连渣子都剩不下来。
  如果对方是活着的圣军使徒,根本就不可能干这样的蠢事。这群天界神军序列中最为高效和致命的战士,在方才第一轮发动奇袭却没有奏效的时候,大概便能马上判断出陆希已经开启了某种攻防一体的领域形魔法,而且还能完全估算出这领域的大小和效能,乃至于陆希的大体实力。他们可能会采用一些更有层次感的战斗,再保存自己的情况且战且退,一直到把陆希拖死,他们或许会采取各种各样巧妙甚至可以称得上龌龊的手段,直到把陆希逼迫到精神松懈;他们也有可能会换一点更加悲壮惨烈的方式,譬如说,引爆自己,让圣光的集结形成大范围的魔力感染,直接破坏陆希的施法。
  然而,以上的一切镀并不存在。他们终究只是一群行尸走肉罢了,只会按照最基本的单线条思维来行动和战斗,就仿佛一群最蹩脚的机器人。
  百名黄金高段的战士若真的懂得配合,拥有和他们实力相符合的战斗智慧,陆希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丢下老帕断后落荒而逃。可是,一群黄金高段的npc,那就一定是送上门的经验值了吧?
  仅仅不过十分钟之后,无论是出现在陆希面前的,还是身后的,亦或是树林之中的圣军使徒的“僵尸”,已经全部在陆希的各种打击下烟消云散。如果不是这些“敌人”真的就像是僵尸和骷髅一般无所畏惧地前赴后继,便是陆希也没办法这么短时间就解决战斗吧。
  “……那个,必须要说明的是,小主人,你是我见过的,在神话纪元之后,杀害最多天界神圣生物的人类了。”帕纳尔西斯看着陆希用解离术轰碎了最后一个光灵的脑袋,心有余悸地道。
  “哦?好吧,我会尽快把‘神话纪元’之后这个前缀也给丢掉的。”陆希收起了无之域,感觉了一些魔力的消耗,觉得还没有必要升级,继续前进:“对了,我们刚才聊到哪了来着?哦,对了,在诸神之后,精灵之前,最早的黄金血脉之族,除了龙珠和泰坦巨人之后,是什么,对吧?”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章 群山中的瓦莱哈尔
  “哦,对了,你刚才是问我,在诸神之后,精灵之前,最早的黄金血脉之族,除了龙珠和泰坦巨人以外的,是什么来着,对吧?”陆希笑着问道,不等对方回答,他便开口道:“那自然应当是比蒙咯,否则还能是什么?凡间肉体力量最强大的生物,血条最厚的生物,防御力最强,最反文明的黄金种。当然了,其反文明的原因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智慧,而是因为明明拥有智慧,却特别喜欢那种茹毛饮血的生活,貌似是觉得大家一起在石器时代生活便是最好不过的了。哎呀呀,一整个族群都长着没救了的花岗岩脑袋,这大概也是一种境界啊!”
  帕纳尔西斯微微怔了一下,大概是下意识觉得陆希这样描述一种可以和龙族、泰坦相提并论的神话级种族,可能是有哪里不对吧,过了好一会才小心翼翼地道:“那个,小主人,您以前也说过了,发展是因为需求。比蒙并不会魔法,也不像泰坦和龙族一样建立起了城市、打造了各种宝具装备,可是,他们自己的皮毛便能够抵御最强力魔法的冲击,巨大的骨爪便堪比任何的神兵利器。他们不会飞翔,但自己健步如飞日行千里,哪怕是身处地面,便是砸石头也能将天空中的巨龙击坠……”
  “也就是说,靠着身体素质就能吃饭,所以也就不需要进步了吧?我家乡的恐龙大概就是这样灭亡了吧。怪不得比蒙现在算是各种老幼病残死剩种,可能也超不过一百头了。这倒是符合历史发展的唯物主义者客观规律……”说到这里,陆希忍不住看了老帕一眼,扬了扬眉毛又吹了一个口哨:“话说,老帕,你一只肥雪豹竟然懂得了唯物史观,长进不小啊!”
  虽然不知道恐龙是啥更不知道历史发展的唯物主义客观规律是什么鬼,但肥雪豹却赶忙在脸上挤出了笑脸:“那是自然的,都是小主人调教得好。”
  一人一喵一边谈着话,一边很快便穿过了树林。面前的景致很快便又一次变得开朗了起来,又是一大片广袤的原野。只不过,这一次,两侧还隐约可以看得见的山峦和雪岭,这次却直接都消失了。站在丛林之外,你眼中的原野,当然有繁星点点的花卉,有起伏不定的丘陵和岩壁,有蜿蜒的河流和溪水,有湖泊和深潭,也有深不可见的裂谷。然而,更让人震撼的,却是绿色的原野和蔚蓝色天空,在天地尽头的交汇之处呈现出了一片白蒙蒙的朦胧。
  陆希确信,自己这辈子,或许再加上上辈子,大概也只是在广袤的亚瑞尔高原之上,以及当时和黄金王一战之后,被女神们拉到神域之中的时候,才看到了这样一望无垠的天地。
  在这样的天地中,哪怕是最阴郁最无知的动物,也都能感受到灵魂的洗涤和心胸的开阔吧?而更重要的是,自己和帕纳尔西斯,却远远不是这片广袤的天地之中唯一的动物。
  湖泊之中,大型的巴托虹蛇龙从湖面上露出了长达五米以上的脖颈和硕大的头颅,扑闪着自己人畜无害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突如其来的闯入者,五光十色的微光在脖颈上闪烁着,宛若连串的珍珠;巨蛊雕和赤翼鸟在天际中展开了自己庞大的身躯和华丽的羽翼,清冽的鸣叫声伴随着它们的翱翔而划破云空,便仿佛从宇宙中传来的洪钟;金刚龟托着比最庞大的猛犸象还要巍峨的身躯,慢慢地行走在草地上,那分明就是移动的山岳,每一次踩踏在地面上,都是一次小小的地震。
  “……哈,果然是这样的场景啊!虽然早已经从乌夫斯坦前辈的笔记上看到了,已经有了心理预期,可依然还是要被震撼到呢。”陆希忍不住笑了。
  “这,这些都是诸神之战中就灭绝了的动物和幻兽啊!”帕纳尔西斯喃喃地自语道。
  “你不是说过了吗?在这个领域中,一切都是有可能的。”陆希笑道:“而且,你知道吗?和外面那些被我消灭的悲哀亡灵不同,这些动物是活生生的存在。这个神国,不仅仅是束缚了那些狂暴的神力,也绝不仅仅是那些可悲亡灵们的依托,更是一个真正的避难所吧?神孽和光灵的亡灵们只能在外围区域游荡,却客观上成了这里的守卫。”
  “……是,是这样吗?”肥雪豹惊讶地问道。
  “谁知道呢?我也只是通过先人的笔记来预估了一下而已。大地女神孕育了万物的身体,火神赫萨点燃了生物的灵魂,他们算得上是凡间一切生命的源头。在诸神之战那样的大战中,即便是赫忒希斯、雅梵娜以及赫萨那样的远古大神都自身难保,像这种灵智介于动物和智慧种之间,有一定实力却又没那么强,身上却自带天材异宝的巨兽,就一定是死的最快的。如果没有两位大神建立的这个避难所,它们才是真的要灭种了。不过,这也是玛拉女神唯一能做的事情了。”陆希笑道:“按照乌夫斯坦大人的笔记记载,他们和某个神孽大战一场,也遭到了光灵的袭击,在损失将近一半队友之后到达了这里,总算是得到了难得的修整和喘息。他们在这里花了三天时间休息,如果不是知道外面的世界还需要他们,差点都准备在这里繁衍生息了。关于这一点,嗯,矮人的文学作品中好像有一首非常有名的叙事诗歌,描绘了隐藏在群山之中的,如梦似幻的辽阔世界。一群冒险家偶尔来到了这里,度过了一段难以忘怀的岁月……”
  “啊?这个,您说的不会是《群山中的瓦莱哈尔》?作者是哈达夫·黑须,启明战争时期很著名的矮人战士和战地文学家,写了不少大战中的英雄史诗呢。”肥雪豹想了一会才反应了过来:“对啊,他是山丘之王乌夫斯坦的好友,当年应该也是参加过这个冒险队的。”
  “瓦莱哈尔在矮人文化中指的是一个完美的,无暇的,万物和谐的自然世界。在那短短三天的时间,对于诗人来说,大概便是他此生最幸福的一段岁月了,便这样在脑补出了一个发生在如梦似幻,天国一般的桃源净土中的,人与自然的故事。”陆希笑道:“怎么样,想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吗?”
  帕纳尔西斯刚想要说一声“好啊好啊”,但随即意识到,陆希要是有那么好的人品自己也就不用辛苦只要当一只吃了睡睡了吃的安静的宠物就好了,又哪里可能还被赋予向导老司机炮灰应急口粮等等职务了。他当场便忍不住哆嗦了一声,在脸上挤出来了一个难看又勉强的笑容:“这个,最好还是不要了吧。我们……啊不,小主人您的时间最宝贵的,老帕我啊,还是能跟得上的。”
  陆希不置可否地笑了一声,视线在原野上扫了一圈,然后用力弹了弹手指,放出了机动力最好的星灵——“骑士”亚历山大,以及在仅仅两个月以前才刚刚契约成功的两个星灵,“战车”卡里乌斯以及“游骑兵”拉萨勒。
  前者是一个由四匹披挂甲胄的高头大马拉拽着的大型双轮敞篷战车,由一名穿着锁链甲头戴敷面的大汉驾驭着,战车至少可以乘坐三人以上。当然了,仅仅从那战车两侧车轮上的刀刃,和四头高头大马浑身包裹的铁甲,以及冒着火星的双目便能看得出,这毋庸置疑是星灵中正面冲击和突防能力最强的一位,甚至超过了连人带马都是重装备的亚历山大。
  至于后者,则看上去要灵巧了很多。不过是一个体型甚至略微有些矮小瘦弱,骑乘着一匹体型敦实的大青马上的男子。他披着皮甲,头戴铁盔,脸上则蒙着亚麻面纱,武器是弯刀和弓箭。一看就是亚瑞尔高原和奥格瑞玛大草原之间的普通游牧骑兵的装束。
  在陆希把星灵召唤升到了20级以后,他契约的星灵数量也越来越多,倒是真的有一种奥鲁赛罗老爷子当年的星灵军团的味道了。
  “我要一群陆行鸟!至少要五匹以上。”陆希简单地命令道。
  三位有骑乘能力的星灵点头从命,绝尘而去。
  “那个,小主人,您这是要……”
  “当然是坐骑咯,难不成还是食物不成?放心吧,我身上还带了几块兰巴斯,就算真的弹尽粮绝,靠这个也能让我们坚持到明年去的。”陆希笑着拍了拍肥雪豹的脑袋:“当然,就算是连兰巴斯也没了,我不是还有你吗?”
  “……”
  “所以说了,你又哭个啥?”
  “……不,呜呜呜呜,我只是突然觉得,我以前读过的《群山中的瓦莱哈尔》,实在是太适合现在这个场景了。呜呜呜呜,尤其是在第三幕,女主角为了主角去喂苍髯狼的时候……”
  陆行鸟当然不是用来吃的,而是驱赶过来赶路的。这是一种和陆希的家乡的鸵鸟有八九分相似的大型鸟类,但体型更加庞大,毛发的颜色介于淡棕色和金黄色之间,看上去相当地柔顺华丽,而且长了一张相当人畜无害的脑袋,倒像是一只大号的金丝雀,一双漆黑圆溜溜的大眼睛宛若黑珍珠一般,一直呈现着温和友善的目光。
  在神话纪元,这是一种生活在奥格瑞玛大草原(当时还不是大荒原)的动物,奔跑和载重的能力远远超过一般的马匹,而且由于性格温顺忠诚,外形虽然大只了一点却还算可爱,也是当时在北方世界非常流行的一种牲畜兼宠物。记得吉尔萨拉德的黄金帝国最为繁荣的时期,被打仆街的格尔萨人一方面傲娇地不承认自己已经臣服,一方面却各种老老实实地跪舔,还给菲茵女神送来了一群陆行鸟。其中一只金黄色的雌鸟尤其得到她的宠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当时乌尔克城的大明星。
  可惜的是,这样一种实在是太缺乏攻击性的动物,即便是有着极强的体魄和速度,但是在那个混乱的神魔大战中根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就此从外面的世界完全销声匿迹……
  当然,不仅仅是陆行鸟,还有这个巨大的避难所领域中所有的动物。
  “真是可惜啊!如果不是诸神们硬抗了起来,他们本来是不会灭亡的。这些美好的动物,本来也不应该在这样一个避难所中苟延残喘嘛。”陆希叹了口气。
  帕纳尔西斯默默地看了陆希一眼,欲言又止。
  然而,这个表情还是被陆希看到了,他并不准备放过对方:“你想说什么?”
  “……不,那个,我只是单纯觉得,这种万物的大爱不适合……啊不,我是觉得,小主人已经拥有了如此这样的人间大爱,您的心灵真的和您的外表一样美丽啊!您就是光,您就是电,您就是唯一的神话……阿噗……”
  “毫无诚意的马屁,你素不素以为我洒,摆出一张二哈式的脸我就听不出你的讽刺了?”陆希收回了敲在肥雪豹脑袋上的法杖。
  三位机动力极强的星灵,很快便驱赶着十只左右的陆行鸟群返回了。星灵们是骑士和战车,是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无双猛士,但很显然,就算是真的要去当牧民也还是会很合格的。
  陆希挑了其中一头毛发为淡棕色,个头特别肥壮的陆行鸟,一只手便把肥雪豹提溜到了对方的背上,并且随手召唤出了两条藤蔓精灵把它个绑住。背上多了一头大型猫科动物,陆行鸟的反应最开始的确是有一些恐慌,但很快便在陆希的安抚下平静了下来。驮着这样一头数百斤的肥大喵星人,这大鸟的动作倒是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步伐依然稳健而迅捷。
  陆希自己则非常骚包地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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