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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六零纪事-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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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上,江念安在大学里因为社团任务初次和莫臻结识是真,而莫臻也是那次才见到江念安却是假,其实早在江胖胖还是个糯米团子的时候; 莫臻就已经知道她的存在了。
  莫向芳和江一留是童年挚友,和阮阮的关系也不错,虽然这些年,因为距离的关系,联系逐渐减少,可是一般交流还是有的。
  莫向芳的手机里现在都还有很多胖胖从小到大的照片,因为只生了两个臭小子,还因为丈夫是军人的缘故不能生二胎,莫向芳十分羡慕阮阮能有一个白白嫩嫩的胖闺女,有时候还会拿那小丫头的照片,给他们看。从小姨的嘴里,莫臻知道了许多关于江念安的趣事。
  光是这样,在莫臻心里,她可能也就是个不熟悉的小姨朋友家的孩子,可是江念安不一样,他是江一留的女儿,从小到大,莫臻的耳边就一直回荡着这个名字,与他妈的反面教材不同,江一留的名字出现在村里人的嘴中时,一直都是正面的。
  他少儿聪慧,十四岁就以状元的身份考上华清大学,然后在改革开放以后,创办自己的事业,赚了大钱,还不忘乡里,高价收购村民的蔬菜粮食,还出资修路,把青山村通往外头的山路修好,替村里人减少了不少麻烦。。。。。。
  这一件件事,都是村里人重复在耳边提起的,那时候,莫臻就对这个人有了好奇。
  莫臻第一次见到江一留的时候,他才两岁半。他看到他怀里抱着一个胖嘟嘟的小丫头,听称呼,那是他的外甥女。莫臻第一次看到,原来有人可以对待孩子那么好,不是村里人养孩子那般毛糙,只要不饿死冻死,脏成泥鳅都无所谓,那个被他抱在怀里的孩子仿佛是世间至宝,听着他哄着那个孩子的话,莫臻想着,如果他有爸爸,应该也是那样的吧。
  他艳羡的目光引来了他们的注意,他们以为自己是看上了那个小丫头手里的糖果,却不知道,其实在那时,自己看着的,就只有那个耐心哄着小孩的男人。
  那时候的他还不能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个不负责任,没有担当的男人,在他妈日复一日的幻想和诉说中,他的爸爸,就该是江一留这样的人物。
  可惜随着年纪的增加,他才知道,当初自己的想法是那么可笑。当初江一留那个好爸爸的形象,在他的记忆里,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淡,反而越发清晰。
  有一次,他和村里的孩子打架,因为那个孩子骂他妈妈是破鞋,那一次,他是真的下了狠手,把那几个说他妈坏话的孩子,打的头破血流,当然,他自己也没讨的了好。可是等他浑身淤伤的回到家,等来的却是他妈的第二顿打,因为那些孩子的父母来告状了,他妈没有听他辩解,就那藤条把他打了一顿,打完后哭着教育他,别惹事,不然他们母子会在村子里待不下去,那一天,莫臻是真的伤心了。
  当天晚上,莫臻躲在被窝里就在想,要是江一留是他爸爸那该多好,可是,他也知道,这只是奢望罢了。
  离开了那个小山村,来到了小姨家里,莫臻的生活有了前所未有的改变,虽然称呼上没有改,可是在他心里,他又有了妈妈,又有了爸爸,不过那个爸爸的性子和江一留截然不同。那时候,莫臻已经很少想起他了,直到从小姨嘴里,直到了江念安和江念康的存在。
  在小姨嘴里,他听到了对方对孩子的爱惜,看到照片里,那一张张笑靥盈盈的照片,那个男人,果然如他想像中的那样,是个将自己的孩子,当做至宝呵护的男人。不自觉的,莫臻就开始关注起他和那两个孩子,渐渐的,目光又从江一留的身上,转移到那个白白胖胖,最馋爱捣蛋,偏偏总是会被抓包的小丫头身上。莫臻想着,他要是有一个那样可爱的女儿,他也会像那个男人一样,把她捧在手心里呵护吧。
  在小姨的嘴里,他越来越了解那个小丫头,即便没有见过面,但是他知道她最喜欢哪个牌子的巧克力,最讨厌吃香菜,喜欢吃虾,却不耐烦剥壳,如果没人代劳,即便眼前摆着满满一盘,她都宁可嘴馋不吃。。。。。。
  在莫臻的心里,江念安已经是一个十分立体的形象了,虽然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她。
  可是缘分就是那么巧妙,在一次采访中,他居然见到了那个活在相片里和小姨的叙述中的女孩子。
  她比小姨的描述更可爱,她的笑容,比照片里的小姑娘更甜蜜,她的声音,在莫臻的耳朵里,比百灵鸟还动听。
  莫臻第一次做了违心的事,他看出来了安安眼底对他愈发迷恋的眼神,他一边唾弃自己,一边却又无法逃离。他知道,自己配不上那个姑娘,她是江一留的女儿,而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军官,家世上不匹配,年龄上也不适合,他比安安大了整整十一岁,等到他老了,她还年轻。
  可是莫臻还是自私了,他放不下那个在自己生命里占据太多时光的女孩,在纠结过后,他还是选择了和她在一块。
  莫臻的眼神幽幽,看着面前眼含歉意的小丫头,他不知道,在这场和父母的割据战里,她能坚持多久,但是他知道,这段时间,或许,将会是他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
  此时坐在客厅里,真和一个高大的青年说笑的江一留要是知道,这狼是自己先勾引过来的,恐怕是肠子都要悔青了。
  “安安。”江一留看女儿这么久了还不过来,起身走到玄关处,看到站在江念安后头的莫臻时,脸色一变。
  “爸——”江念安的这一声爸爸音调九曲十八弯,都快把江一留的骨头叫酥了。舍不得和闺女发火,江一留只能瞪莫臻一眼,没好气地说到,“既然来了,就进来吧。”
  说罢,转身进去。
  “你看吧,我爸这人嘴硬心软,其实很好哄的,等我再磨磨他,他保准就能同意咱们俩的事了。”江念安一脸得意,粉嘟嘟的嘴唇像果冻一般,让人想要啃一口。
  莫臻的眼神幽暗,意识到这是在江家,暂时放了那个小丫头一马。
  “胖胖,你还记得这个是谁吧,当初在幼儿园的时候,人家可以替你打了一架。”江念安和莫臻过来,江一留就像是没有见到莫臻这个人一般,指着坐在椅子上的一个健壮的青年说到。
  “你,你是巧克力。”江念安的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了一个小男孩的影子,当初他送瘦瘦的那盒巧克力最后全都进了他的肚子,只可惜,可能是在车里放久了,有些微微融化,口感没有那么好了,当然,江念安也不挑就是了,照样吃的津津有味。
  只可惜,那个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男孩子再也没出现过,据说,是因为他的父亲工作调度的问题,他又转学去了别的地方。
  “你是小黑妞。”
  姜文清也很惊讶,没有想到,当年的那个小黑妞长大了还挺漂亮的。
  江念安还没什么反应呢,江一留就不痛快了,这是什么外号,那小子瞎眼吗,他闺女白白胖胖又漂亮,哪里和黑扯上关系了。
  “莫教官——”姜文清还没从儿时玩伴的喜悦里回过神来,就看到她后头,像一座大山一样堵在那的男人。感受到莫臻注视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姜文清那浑身上下的雷达都发出警报,要知道在部队里,莫臻是出了名的鬼见愁,他爸把他丢到莫臻的手下,就是为了磨练磨练他的本事。结果也很符合他爸的要求,他现在看见莫臻就像老鼠见到猫,还没动手呢,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疼了。
  “我忽然想起来今天还有任务,江叔,我就先走一步了。”
  姜文清那脑子,怎么会看不清此时的局面呢,没等江一留回答,一溜烟就跑了,唯独留下他们三人大眼瞪小眼。
  江一留差点气绝,小时候还觉得那小子挺有本事的,怎么现在成了老鼠胆了,还是不是男人。
  *****
  之后江一留又用各种方式替闺女找了不少相亲对象,可是总是以各种各样的原因失败,到后头,江一留已经不是讨厌莫臻这个人,而是纯粹赌气了。
  自己心爱的闺女没有了,还不准他这个当岳父的吃点醋啊。
  等最后的最后,江一留终于松口,在婚礼上,挽着女儿的手,将她送到莫臻手里,看着她幸福地朝着另一个男人微笑的时候,江一留就知道,从那一天起,女儿的幸福不再是来源自她这个爸爸,她的余生,将会是那个男人,和他们以后的孩子给予的。
  阮阮拍了拍丈夫的手,江一留扭过头,看着也不再年轻的妻子,相视一笑,儿女有了各自的幸福,而他们,也还有对方的陪伴。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开始新番外,大家有什么想看的人物番外也可留言投票,么么哒


第221章 配角人生(一)
  顾夏实番外
  顾夏实第一次见到金娅妍; 是在他十七岁的时候。
  那天; 金娅妍穿着一身蓝色的改良式旗袍,下身是一条黑色的百褶裙; 长度堪堪到小腿,露出一截白嫩的小腿肚; 斜长的丹凤眼,就那么漫不经心的斜瞟一眼; 顾夏实的心跳就扑通扑通跳个不止。
  他觉得自己恋爱了,就那么一眼,他就喜欢上了那个看上去高不可攀的姑娘。
  金娅妍是跟着她父亲逃难到这的,他们来到大前村后,就在山脚下建了间小茅屋,从此就在这住下了。
  顾夏实第二次见到金娅妍; 是在大前村村口的河边上,那个高傲的姑娘不得章法地洗着盆里的衣服; 洗衣棍甩得啪啪响; 不像是在洗衣服,就像是在面对自己的仇人,似乎洗出了气来,凤目圆睁; 粉面生威,气呼呼地把装衣服的桶往河里一扔,头也不回地离开。
  顾夏实那时候想着,原来还有女孩子生气的时候也那么好看。他可能就是一个肤浅的人吧; 即便村里人都说那家新来的金姓人家的闺女脾气骄纵,他也依旧觉得她哪儿哪儿都好。
  那天,顾夏实捡来了被她扔掉的那一桶衣服,央着妹妹帮忙侵袭干净,然后偷偷放在了金家院子的门口。
  后来,顾夏实的胆子越来越大,脸皮越来越厚,总是找着各种理由去金家,渐渐的,他就和金老爷子混熟了,也慢慢和金娅妍有了交流。
  他知道了她的不甘愿,知道她不乐意待在他们这个小地方,她想去找她小姨,那个据说去了海峡的另一边的女人,她说,她想要过的生活不是这样的。
  顾夏实记忆中的最后一幕,就是送那个女孩上了去省城的汽车,看着那个女孩彻底从他的生活中剥离,那时候顾夏实想着,这样也好,她本就不该是属于这个地方的。
  之后的生活,平淡无趣,他的年纪也到了,婚姻大事也提上了日程,只是每一个女孩都不是她,结婚的事,也就被无限延期直到不了了之,或许金娅妍就是顾夏实平淡生活的一个大劫。
  再往后,顾夏实就很少想起金娅妍的事了,或许是他刻意的遗忘,他开始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自己最小的妹妹顾冬梅上。
  这个妹妹真是太让人愁了,接连生了四个闺女,也没个儿子,这在农村是十分抬不起头来的事,如果当妈的硬气,或许日子还能好过点,偏偏顾冬梅还是面团脾气,只把几个闺女养成了小白菜,受尽了江家老两口和江家二房的欺压。
  幸好,这第五胎,终于生了个儿子出来,顾夏实也总算是松了口气。
  这个外甥和一般孩子不一样,聪明机灵一点就透,顾夏实有时候就想,自己和娅妍如果有孩子,会不会也是小宝这样的,这个念头很少在他心里出现,因为他知道那只是奢望。
  外甥争气,妹妹已经扶不起来了,顾夏实干脆专心培养小宝这个外甥,之后的日子虽然平淡,但是多了孩子,总算又多了一点盼头。
  孩子渐渐大了,顾夏实也渐渐老了,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能在走之前,再一次见到那个记忆中的女孩。
  她的变化很大,在她的身上,顾夏实已经很难找到那个女孩的影子了,当年的金娅妍,同样心高气傲,但是她的眼底还有勃勃的生机,这是已经阅尽千帆,变得成熟圆滑的金小姐所没有的。时光在他们中间隔了太多太多,当初的熟悉已经被时光冲淡,即便面对面,顾夏实也找不出话题可说。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再一次送她离开,顾夏实的心里已经没有了太多的遗憾,唯独要说有,那就是,遗憾自己没有在那一年,试着留下那时候的那个金娅妍。
  临终的时候,顾夏实的脑海里闪过自己这一生。
  有过挚爱的女人,有了不是亲生却胜似亲生的外甥外甥女,他这一生,虽然平淡,但也不算无趣。
  闭眼的时候,顾夏实是带着笑的,他的手里,拿着一张照片,照片里身着学生装的少女,风华正茂。
  *******
  于小草上一世番外
  于小草的父母死了,死于一场意外。
  年仅五岁的于小草成了孤儿,没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那不愿意养她这个拖油瓶,霸占了他们家的房子,就把她抛下不管了。
  每天,于小草就吃他们家给的剩菜剩饭,没有剩菜剩饭,就饿着肚子或是去啃草根,那时候,家家户户都缺粮食,谁也不会为了那点同情心,就让自家人饿肚子,就这样,于小草一直撑到了她姑姑出现。
  于小草的姑姑很早就已经嫁到了外地,自从嫁人后,就和家里没了来往。原本也就是村里看不下去的人,试探着往于小草姑姑嫁人后给的地址上发了封电报,也没报太多的期望,没想到,这人还真出现了。
  于小草的姑姑是个泼辣的,虽然单身前来,却依旧抢回了于小草的抚养权,还要到了一百块钱,这笔钱,买断了于小草父母留给她的房子,也买断了她和那所有的联系。
  刚到青山村,于小草是不安的,姑姑脾气大,她嫁的那户人家不欢迎她这个拖油瓶,三天两头就要为她爆发一次争吵,于小草害怕再一次没抛弃,拼命干活,表现自己的价值,吃饭的时候只吃个五分饱,生怕吃多了惹来那一家人的不快,几乎每一天,她都活在被抛弃的不安中。
  后来,她开始学着观察,观察青山村的每一个人,她知道这里权利最大的就是莫大栓,她就试着和莫大栓的女儿交好,那个女孩很傻很单纯,只要她装一下可怜,对方就会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偷偷接济她,有时候是一个馍馍,有时候是一块很难得的肉,只要是她有的,都会给她留一份。
  再大点,莫向芳去了县城读书,而她因为姑姑婆家的反对,读完小学就回家干活了,挣点工分补贴家用,她不怨她姑,毕竟农村的姑娘,能让读完小学就已经不错了,看江家的那大房的那五个女孩,一天学都没上过,五姐妹就为二房做牛做马,她只要替家里干点杂货,儿对方年纪稍微大点,就被要求挣工分,那时候于小草还是知足的。
  第一次有危机意识,是在江大妮的死讯传来后。
  江家两个大孙女一个嫁了鳏夫一个嫁了瘸子,这是村里人都知道的事,几乎所有人家都在背地里戳江家老两口的脊梁骨,他们家的日子在青山村过得不算差,可是依旧为了彩礼把孙女嫁到了那样的人家。
  于小草也不明白,自己虽然是个女孩,但是父母活着的时候,对她还是很好的,可是江大妮他们的爸妈怎么可以那么狠心,就这样不管不问的把女儿推到狼窝,就为了满足二房的私欲。
  在江大妮的死讯传来后,于小草开始想到了自己。
  她已经二十了,搁农村,早就该嫁人了,可是姑姑的婆婆想要她再帮家里干几年活,硬是把她拖到了二十,于小草想啊,按照这个趋势,等到她非嫁人不可的时候,对方会帮她找什么样的婆家。
  她不想像江大妮那样,她想好好活着,于小草想到了远在都城的莫向芳。
  莫向芳在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就幸运的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师范,毕业后被分配在都城的一所小学里,于小草一向她求助,莫向芳就十分热心的答应了下来,帮她安排住宿,还介绍了她当时的对象张泽给她认识,最后,张泽还帮着她找了一个药厂临时工的工作,工资不高,却足够应付房租和日常开销。
  原本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于小草应该差不多就安定下来了,可是她渐渐发现,莫向芳那个看上去憨厚老实的男朋友,私底下一点都不老实。
  她这么多年寄人篱下,看人的眼光是不会有错的,那个张泽对着工厂里的女工人勾勾缠缠,对那些想要黏上去的临时工,更是来者不拒,于小草好几次对着莫向芳旁敲侧击,莫向芳都没有丝毫反应,无条件的相信着那个演技高超的男人。
  在之后,那个男人,将目光凝聚到了她的身上。
  刚来都城的于小草又瘦又黄,还带着土气,来了都城这两个月,吃得好住的好,整个人和以往发生了质的飞跃,皮肤白了,虽然依旧消瘦,却多了惹人怜爱的感觉,身量不高,娇娇小小,更能引起男人的保护欲。
  说实话,张泽的条件不差,工作好,还是独生子,虽然在都城没房,可是按他的资历,分房是早晚的事。
  于小草想着,莫向芳是个眼底揉不得沙子的,如果她真的和张泽在一起,看到他的真面目后早晚会伤心,可是她不同,她要的,只是张泽那份稳定的工作,要的只是宽裕的生活,至于对方结婚后在外头怎么沾花惹草,她都无所谓的。
  于是,她半推半就,就和张泽在一块了,怀孕后,检查出来是个儿子,不用她出马,张泽的母亲就开始劝张泽和莫向芳分手。现在计划生育,张泽家三代单传,这个孙子,对张家的意义极其重要。
  如于小草计划的那样,她和张泽结婚了,莫向芳郁郁寡欢,却还是振作了起来。
  之后,她再也没有了之心的朋友,日子也就那样,不愁吃喝,张泽的外心就没断过,可是她无所谓,因为儿子的存在,张泽即便后来发达了,也没和她离婚。
  她的余生,就守着儿子,守着钱和房子。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会有些晚,建议第二天一早再食用,么么哒


第222章 配角人生(二)
  江大妮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那件烦心事来自于向前进的二伯母; 也就是向前进的亲生母亲殷红。
  早在几年前; 江大妮就和丈夫向前进办理了留职停薪,一个在服装厂当她的主设计师,一个监管着运输公司在都城的分公司,并且开办了好几家汽车行,主营洗车和维修汽车,自行车和摩托车有什么问题,也一并负责,这些年,夫妻俩赚的钱着实不少; 除了一部分为了安心存了银行; 两人还听从了江一留的话,买房子; 囤地皮; 两个闺女都早早地接到了都城; 两人平日工作忙; 还特地请了个保姆,负责照顾两个孩子的日常起居; 日子宽裕又充实。
  那件烦心事的源头,就来自于钱和那两份已经办理了留职停薪的岗位。
  现在时代在发展,可是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工人这个岗位还是铁饭碗,只要能当上工人; 这辈子就不愁吃不愁喝,远在小邱村的向家人也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知道向前进夫妇跟着江一留发了大财,连工作都不要了,举家搬去了都城。
  现在工作的岗位是可以父子兄弟转承的,向前进的几个哥哥都是农里刨食的,早就觊觎他那个工作岗位很久了,现在他们办理的停薪留职,更是让他们的心思越发浮动。向老实活着还好,向老实这一蹬腿,那些妖魔鬼怪没了压制,就全跑出来了。
  事情的爆发,就是在向老实的丧礼上。
  如果说向前进对原先那个家的哪个人还有感情的话,那就非向老实莫属了,在他过继给早夭的三叔后,依旧每个月会寄钱给向老实,数目不多,就够他抽抽旱烟,喝喝小酒,日子过得更滋润些,不过,其他兄弟要是想要,那就没有多余的了。
  这件事江大妮也是知道的,向前进是和江大妮商量完以后,才做下这个决定的,江大妮理解,毕竟向老实是他的亲生父亲,而且一心一意为他打算,这样的长辈,理应孝敬。
  这不,向老实去世的消息一传来,江大妮和向前进就放下手上的所有活,刚忙带着十岁的女儿向阳和四岁的女儿向暖从都城回了小邱村奔丧。
  向老实去的很急,在地里干活的时候,突然就脑梗,连送医院抢救的时间都没有就断气了,向前进因为被过继出去,只能服子侄的礼,但是在丧葬费用上,向前进却出了自己作为儿子该出的那一份,并且自掏腰包,替向老实选了一块风水好的墓地,买了口好棺材下葬。
  只是他没料到,自己因为对亲爹的尊重和愧疚,让几个兄弟看到了希望,并且就此缠了上来。
  “老三啊,你看看你现在就生了两个丫头片子,现在国家查的那么严,你和你媳妇估计也没法再生了,这你不就是绝后了吗。”
  向前进和江大妮赶到的第一天,饭桌上,当着大家伙儿的面,殷红以长辈的身份,对着向前进和江大妮说到。
  向前进皱了皱眉,首先就不喜他妈的这番话,尤其是看到两个闺女好奇疑惑的视线的时候,这种厌烦就到达了顶峰。
  “我有妞妞和丫丫挺好,不需要二婶你惦记。”向前进冷冰冰的叫了声二婶,叫的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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