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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食味天下-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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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的,叶蓁就起床了。
这天是邹凯和璐璐摆酒的日子。
叶蓁起床,是为了做他们定制的甜点。
甜点是璐璐选好的,叶蓁做了一堆她认为符合要求的甜点,最后璐璐选了简单的水晶糕。
叶蓁也没有想到,在一堆的甜点中,璐璐最后选择的是简单的,但具有京城特色的水晶糕。相比于其他的甜点,水晶糕既不是最好吃的,也不是最特别的,所以对于这样的选择,叶蓁特别的好奇。
当被问及原因的时候,璐璐一笑,“虽然这不是最好吃的,也不是最好看的,却是最适合的。”
璐璐和邹凯的父母都是京城人,用这京城味道的甜点最能勾起他们美好的回忆。
水晶糕是京城夏令应时小吃,这个时候做的话,也算正是时候。
做好的水晶糕晶莹透亮,色白润滑,糯软耐嚼,食之甘美,清凉爽口,深受普罗大众的喜爱。
为了让糯米浸泡到位,叶蓁提前一天的晚上,就把上好的糯米浸泡在山泉水中,到今天的一大早,已经完全浸泡到位了。
重新淘洗一遍,将糯米放到一个面盆里,并往里面加入新鲜的山泉水,用机器磨成稀糊状,然后用布袋把稀糊状的糯米装好,吊起沥去水份。
将磨好的糯米倒入铺有湿纱布的笼屉内,用大火蒸至熟透取出,这时候,糯米糊已经呈现出透明软弹的样子。
趁着蒸煮的时候,将青梅还有山楂切成小粒,放到一旁备用。
将蒸熟的糯米糕取出,加入经过调配的白糖、糖桂花。
充分揉匀揉透,将糖分揉进糯米糕里,形成一个正方形的糕坯。
取一个平盘,在上面刷上植物油,然后将糕胚放入平盘中,放到冰箱里冷藏,三个小时左右。
时间到了之后,将水晶糕取出,切成方块,码摆在盘内。再撒上青梅粒、山楂粒,就可以了。
完成水晶糕之后,叶蓁将其继续放在冰箱里,等待取糕点的人过来。
让叶蓁没有想到的是,不止是一辆运送糕点的面包车来了,邹凯他们还派了个兄弟专门开了辆小轿车来接她过去。
开车的哥们儿是邹凯的好兄弟,因为是已婚妇男,所以没有当伴郎,就被派过来专门来接叶蓁了。
当时,这哥们儿还纳闷了,不就是一个餐厅老板吗?用的着夫妻两个都这么认真对待嘛!
当时邹凯就正色说道,“小叶老板不一样,她算得上是我和璐璐的媒人。”
那哥们儿听了,啧啧两声,道:“那也不用这样,你们夫妻俩这架势,都要把人家当老佛爷了!”
邹凯闻言,看了自家好兄弟一眼,意味深长,说道:“等你尝了今天的甜点就知道了。”
就因为这茬,这位邹凯的好兄弟虽然说应了邹凯的要求,接了叶蓁过来,但是想着叶蓁看到自己,一点也不推辞就上车的样子,心里仍然不大乐意,开车的一路上也没说话。
所以。
直到到了婚礼现场,这位哥们儿和叶蓁的对话就是:
“请问,是叶蓁吗?”
“是的。”
“我是邹凯的兄弟,他让我过来接你去婚礼现场。”
“哦?好的。”
然后就是一路静默,到了目的地。
婚礼中,除了新郎新娘充满了幸福的喜悦,双方父母对于儿女的祝福。
在场的宾客中,除了祝福,更多的就是〃吃吃吃〃。
叶蓁和璐璐工作室的老板薛灵还有老板夫阿杰坐在一桌,双方都是认识的,聊的也很愉快。
你那位来接叶蓁的邹凯的好哥们儿,坐的是另外一桌,和其他几个伴郎坐在一块。
吃了一口美味的糖醋排骨,邹凯的好哥们跟着几个认识的伴郎偷偷抱怨起来,“也不知道邹凯干嘛,非要我专门去接一个餐厅老板,说是人家是他和璐璐的媒人,要慎重对待。”
这在婚礼上,抱怨什么的听起来也不好,其中一个伴郎阻止道:“既然邹凯都这么说了,肯定这人对于他们夫妻有很重要的意义,你可能不知道罢了。”
“切,能有什么意义,邹凯也不和我说清楚,非得告诉我,等最后的甜点上桌了,我就知道了。行了行了,我不说了好吧!”好哥们儿并不领情,不过想到是邹凯的婚礼,还是闭了嘴。
好哥们儿想着,等到婚礼宴席结束,他非得好好问问邹凯,到底怎么回事儿。
显然。
事实并不需要等到他向邹凯询问。
等到婚宴的菜快要上完的时候,最后一道水晶糕上来了。
本来,对于这一样在京城的夏令多见的糕点,也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但是总有人会尝一尝。
一块晶莹剔透的水晶糕,上面红红绿绿的青梅和山楂粒,闻起来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
放进嘴里,眼睛一亮。
这恰到好处的酸甜,和糯米的香软结合在一起,分外的好吃。
在夏季里,吃到这样一份酸酸甜甜,并且带着清凉的糕点,简直是完美的体验。
“这水晶糕做的倒是地道。”
“是啊,想起了几十年前的味道。”
“这味道,明显和之前的饭菜不是一个等级的呀!”
“不知道新郎哪里找来的糕点师?”
……
伴郎席这边,美味的水晶糕也引起了一桌人的注意,纷纷嚷着待会要找邹凯好好问问。
知道真相的好哥们儿恨不得时光回溯到几个小时之前。
作为一个爱吃的老饕,曾经有一个和顶级厨师套近乎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我特么的还和她摆了冷脸!
——恨不得回去捶死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新年快乐!
第242章 云林鹅
王乔和她的男朋友赵成瑞其实十月一日放假的当天就坐上了来京城的飞机。
只不过; 王乔先和自家男朋友在京城各个有兴趣的地方先玩了一圈; 才在十月三日的下午敲开了食味的大门。
当然,嘴上说的是去京城各个景点玩。
但是实际上; 作为男朋友的赵成瑞摸了摸自己日益柔软,已经从六块减成四块的腹肌; 一脸的苦笑。
整整两天; 来了京城两天了!
这两天里; 王乔拉着赵成瑞走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 把京城的几家老字号都给吃了个遍。
赵成瑞这样的情况腹肌发软的情况; 当然不是国庆这两天就可以造成的。
而是早在学校的时候,赵成瑞就三天两头陪着王乔去吃好吃的,才不知不觉一天天的〃发福〃了。
对于发胖的情况,王乔和赵成瑞还没发现呢; 赵成瑞的室友们就先发觉了。
要知道,本来; 赵成瑞可以说是他们寝室里身材最好的一个。
几个还没找到女朋友的单身狗就怀着羡慕嫉妒恨的心情在那边起哄,称赵成瑞这个有了女朋友就〃心宽体胖〃了。
对于同寝室的几个好兄弟戏称他〃日益发福〃; 赵成瑞表示——那都是嫉妒他找到了女朋友!
一群单身狗; 哼!
至于为什么赵成瑞日益发福而王乔一点事儿也没有; 额……这个也是有原因的。
*
想当初,王乔刚和赵成瑞认识的时候,就是因为〃吃〃这件事儿。
当时,王乔正巧又吃腻了学校旁边的大小外卖,正赶去离学校稍微远一点的另一条街去买好久没吃到的手抓饼。
那家的手抓饼; 可以说是学校附近难得的美味了,平时的时候去的学生一茬一茬的。
所以王乔到了之后,就发现店里的人不少。
瘪了瘪嘴,王乔排队跟在后面。
当时晚上还有课,还是王乔学的法律系的一门专业课,所以迟到什么的,是相当的危险的。
赵成瑞那个时候正好排在她前面。
当然,大家也知道,大学的时候,帮忙带饭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好朋友啦,室友啦,不想出门的时候,正好拜托你帮忙带份饭,那都是常有的。
赵成瑞那天就是帮着一大堆在寝室打游戏的兄弟们带饭的,一人一个加大号的手抓饼,加起来,赵成瑞要了六个。
这得做到什么时候啊!——这是排在后面的一堆人的一致想法。
王乔本来就已经快要来不及了,本来想着,前面就一个人,时间还够。
没想到啊,轮到赵成瑞的时候,一张嘴就是要六个手抓饼,还每个加的东西都不一样。
当时王乔的嘴巴都成了O型,久久不能合上。
这种情况,当然是引得后面排队的人怨声载道。
情况比较急的,像王乔一样晚上有事儿的,都掐着时间,直接换了样吃的,或者干脆就不吃了,匆匆的就走了。
只有那些晚上没事儿的,还悠闲的在后面排队。
不就是时间嘛,等就等了!
王乔可不乐意等六个加大号的手抓饼做完,等他做完了,她肯定回去就来不及了。
但是如果让王乔这顿不吃手抓饼了,排队都等了那么久了,凭什么就吃不到了,刚才不就白等了嘛?!
王乔想了想,就直接和赵成瑞交涉了。
她本身也是活泼直爽的性格,就随着自己的心意,戳了戳站在前面的赵成瑞的后背。
“同学,你急吗?我等下还要上课,晚饭都没吃,如果不急的话,能不能让我先?拜托了。”王乔双手合十,作拜托状。
你来不及管我什么事儿?!
——这是赵成瑞但是本来想说的。
但是。
怎么说呢。
赵成瑞转头看向王乔,发现她一副可怜巴巴饿的不行,还眼睛直直的看着前面做的手抓饼的样子,这话瞬间就说不出口了。
但是如果要是让王乔先吧,即使刚才的声音很小,相比也有人听到了,这不,排在王乔后面的男生眼睛正灼灼的看着自己呢!
赵成瑞当即就回答道:“不行,我要是让你了,后边的人就有意见了。”
“哦……”王乔失望的耸了耸鼻子,为了上课不迟到,今天的手抓饼是吃不成了。
“不过,这样,反正我这边帮朋友买的,其中一个胃口大,我就多买了一个,可以匀给你。”赵成瑞又补充了一句。
当时王乔的眼睛刷的一亮,看着赵成瑞,感谢道:“同学,你真是个好人。”
得,还被送了一张好人卡。
当天晚上。
王二乔同学美滋滋的吃着手抓饼去上课了。
而赵成瑞同学在帮室友们带了手抓饼之后,自己吃了学校对面一家快餐店的盖浇饭。
当然了,一次手抓饼事件不足以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只能说混了个眼熟。
后来,在一次选修课上,王乔和赵成瑞又碰上了,两人这一来一往的,不知不觉的就好上了。
直到成为了男女朋友。
两人成了男女朋友,赵成瑞才深刻的了解到了自家女朋友的吃货属性。
当初的手抓饼还是小事儿。
王乔来到学校之后,空余的时间里,大部分都是用来寻找美食的。
不仅仅是学校附近的好吃的,每逢周末,有空的时候,王乔还会特意在网上搜索各种美食小吃店,然后一家一家的吃过去。
赵成瑞不仅仅是作为男朋友配着女朋友吃饭,而且,还充当了一个饭桶的工作,王乔每次点了一堆好吃的,又吃不完,赵成瑞就是负责扫尾的那个人。
这么下来,哪有人能不胖的呢?!
赵成瑞能保持现在只减少了两块腹肌,还是他刻意每天有锻炼的结果。
当然,从吃货女友的口中,赵成瑞也不止一次听过,“蓁蓁,可沁”这两个名字,他知道,这是女友的两个好朋友。
对于超级会做好吃的的“蓁蓁”,那可是如雷贯耳,可以说,基本每天都能听到几回,特别是吃饭的时候。
并且赵成瑞每次听到王乔说道:“这做的没有蓁蓁做的好吃,蓁蓁可厉害了,蓁蓁做的……可好吃了。”
这样句式听起来,赵成瑞总有一种〃女朋友不是自己的,而是叶蓁的”的错觉。
**
鹅蛋脸,杏眼,嘴边一抹微微的笑意,看起来是个温柔可亲的少女,这就是女友常常提到的叶蓁的,还真看不出是个厉害的大厨师。
另一边,俞可沁上了大学之后,摘掉了黑框眼镜,带上了隐形眼镜,一头长发乌黑亮丽,因为面无表情,看起来有点清冷。
赵成瑞在分析哪个是叶蓁,哪个是俞可沁的时候,三个女生已经抱到了一起,激动都开始转圈圈了。
一桌的接风宴,叶蓁刚完成不久。
糖醋排骨、大煮干丝、三杯鸡、荷包饭……叶蓁挑着王乔的喜好以及自己最擅长的几道菜做了。
只有四个人吃饭,叶蓁做了很多菜,足足有十几道,道道都是好吃的。不过每一盘的分量都比较少,基本只是平时上菜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其中有一道菜,是叶蓁新准备的,名字叫做云林鹅。
这道菜的名字,取自一个人,那就是元代大画家倪瓒(号云林子)。
这位大画家所著的《清閟阁全集》和《云林堂饮食制度集》中都记载有烧鹅的方法。
后来,清代袁枚在《随园食单》中对倪瓒所述之法极为推崇,并冠以云林鹅雅称,从此云林鹅声名远播,为世人所熟知。
叶蓁的云林鹅,就是根据随园食单里的描述来做的。
取放养的母鹅,洗净沥干水分后把福珍酒、盐巴、花椒调匀后擦抹鹅身内外,先腌制一个小时左右。
一个小时之后,继续以福珍酒、蜂蜜调匀后将鹅身涂抹均匀并把葱白塞入鹅腹。
然后将鸡清汤、福珍酒倒入砂锅内,上放一竹盘,将鹅放在竹盘上面,再将姜片置放鹅身上,盖上锅盖,上笼用旺火蒸约两个小时。
等到鹅肉酥烂,取下放进盘子里。
重新另拿一个碗,放入鸡蛋皮丝、紫菜,浇上砂锅内原汤,另备荷叶饼佐食即成。
这道云林鹅鹅肉肥嫩,酥烂脱骨,香气扑鼻。
王乔吃到第一口的时候,就完全忘乎所以了,在男朋友面前也不保持形象了,直接左手拿荷叶饼,配着夹下来的鹅肉,荷叶饼包起来,“啊呜”就是一大口。
第243章 辣子鸡
王乔吃的忘乎所以; 赵成瑞在品尝了叶蓁做的食物之后; 总算也了解了自家女朋友为什么每吃一样东西,都用〃蓁蓁做的比这个好吃〃; 或者“比蓁蓁做的稍微差了一点点”来评价。
“蓁蓁,这道鹅是怎么做的; 我平时不喜欢吃鹅肉的; 但是你做的特别好吃!完全停不下来!”嘴里还不停的吃着; 王乔嘴里含含糊糊的问着。
叶蓁一笑; “除了按照食谱的做法; 这道菜的重点应该在里面用的酒上。”
云林鹅的风味独特,叶蓁认为,福珍酒是重点。这酒混合调味料,两次涂抹到鹅身上; 并且蒸煮的时候,在锅里也放入了福珍酒和鸡汤鹅混合。
《江苏传统食品》载:“福贞酒; 又名福珍酒,是江苏常熟虞山佳酿。”福贞酒源于晚唐; 盛于元明; 名于清初。嘉庆《吴门补乘》记载:“今市中若双福贞; 天香玉露等只一味甜耳。”
福珍酒和其他的黄酒最大的不同在于,煎酒时要独特地在坛内放置若干上等福橘。
众所周知,橘子有开胃理气、润肺止咳,还能降低血黏度,对心脑血管疾病有较好的预防作用。
经贮存橘汁融化后不仅酒体柔和醇厚; 还具福橘的馥郁清香,故又有“馥香至臻”之称。
做云林鹅的福珍酒,是叶蓁直接从系统中兑换的,酒水倒出来的时候,叶蓁就自己的研究过。
酒水因为融入了橘汁,颜色也沾染了橘汁的橙色,醇稠如蜜,微带橘香。
倒进酒杯里,喝上一口,酒性温和、芳香鲜爽,酒体透明、挂杯留壁。
这样柔和而甘美的酒水,混合了调味料,作为腌制料刷在鹅身上,鹅肉浸染了福珍酒的酒味,才能达到如此美味的效果。
并且蒸煮的时候,叶蓁将鹅放在竹盘上,锅里加入鸡汤和福珍酒蒸煮,鹅肉半点也不沾上鸡汤,当时熟烂之后的鹅肉却鲜美异常。
叶蓁如此这般的把做法大致说了,但是在场的三个明显都是只会吃不会做的,一副懵懂的样子。
“蓁蓁,你好厉害!”王乔崇拜脸,“我都不知道,一道菜还需要那么多步骤。”
赵成瑞扶额,又开始了。
他早就知道,自家女友在碰到叶蓁这么个做菜超级好吃的朋友的时候,就是一个〃无脑吹〃。
*
在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女朋友和另外两个女孩子亲亲热热的吃了一顿饭之后。
赵成瑞还没来得及吃醋呢,自家女友又陪着叶蓁去厨房了,说要帮忙洗碗。
留下吃饱了的赵成瑞和俞可沁两个一人捧了一杯山楂茶,面面相觑。
俞可沁是先调整过来的,她下意识的手伸到鼻梁那里,想推一下眼镜。
一推,推了个空。
才发现自己已经换了隐形眼镜。
俞可沁放下手,面无表情,咳嗽了一声,问道:“你和二乔……在一起多久了?”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你喜欢王乔什么地方?”
“你对于今后有什么打算?”
……
真是太可惜了,俞可沁没有带自己的黑框眼镜,否则那一阵闪光应该可以让应该可以让这一场〃娘家人对女婿〃的谈话更加有震慑的效果。
冷汗,悄悄的从后背冒了出来。
不停的回答着俞可沁层出不穷的问题,到最后,赵成瑞的脑海里只剩下了“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得到了全部答案的俞可沁满意的喝了一口山楂茶,王二乔找的男朋友貌似还挺不错的。
**
丝毫不知道大堂里的单方面谈话,厨房里,叶蓁和王乔也在一边洗碗一边聊天。
王乔一向是不会隐瞒的,特别是对于自己的两个好朋友。
不等叶蓁开口询问,王乔已经把自己和赵成瑞怎么认识怎么相处的事情全都说了。
最后,王乔还问了句,“蓁蓁,你觉得他怎么样?”
无脑吹王二乔表示,会做菜的蓁蓁看人一定也是准的!
“就现在你说的情况看,他还挺不错的。”叶蓁保守的说了一句。
实际上,叶蓁已经憋不住想要笑出来了。
天知道,在王乔和自己说了他俩认识的经过,以及成为男女朋友之后赵成瑞是怎么任劳任怨的为吃不下又点了很多的王乔扫尾的时候,都差点爆笑出声。
得到了叶蓁的评价,王乔笑的眉眼弯弯,“对吧,我也觉得他很不错。”
而后,又想到了什么,期期艾艾的看着叶蓁,“蓁蓁,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叶蓁睨了她一眼,就知道不会无缘无故抛弃男朋友说要进来帮自己洗碗。
“说吧,什么事儿?”叶蓁擦了擦手上的水渍,问道。
王乔对着手指,“那个……你能不能教我做一道菜啊?”
叶蓁看着王乔,反问:“辣子鸡?”
“你怎么知道?!!!”
王乔觉得叶蓁真的是神了!她难道除了做菜又去学了什么神奇的法术,连她想要学做什么菜居然都能马上猜出来。
读心术?
预知术?
叶蓁在王乔的额头上敲了一个爆栗,阻止她继续想下去,解释道:“刚刚我不是做了一桌菜嘛,里面的辣子鸡大部分都是你男票吃的,应该是很喜欢吃吧。”
王乔吃醋了,捂着脑门说道:“蓁蓁你偏心,你知道赵成瑞喜欢吃辣子鸡,都不知道我和可沁喜欢吃什么!”
叶蓁无语,这个时候,想到的也不该是偏心不偏心的问题吧?!
叶蓁又一个爆栗敲上来,道:“怎么不知道,可沁最喜欢那道文思豆腐,她这一顿都盛了三碗了。”
然后摸了摸下巴,看向王乔,“至于你嘛……”
“我怎么样?”王乔充满了好奇。
“你自己说说,你有哪道菜不喜欢吃的吗?不过里面你最喜欢的,应该是糖醋排骨。”叶蓁望天。
王乔一想,还真是,这一桌的菜,每一道她都觉得超级好吃,但是最喜欢的果然还是吃不腻的糖醋排骨。
王乔看向叶蓁的眼色又带上了崇拜,实在是太厉害了!
叶蓁的眼神转移了一下,趁着王乔的脑洞还没有重新打开,问道:“你确定要学辣子鸡?”
王乔点头,“就学这个了。”
辣子鸡啊,想要做的好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之前上桌的那道辣子鸡是叶蓁精心制作的,从鸡肉到辣椒,从刀功到火候,都搭配到了完美。
鸡肉,选的是农家放养的公鸡,新鲜肥美。
辣椒,用的是川产上等辣椒,大红袍辣椒。这种辣椒做出来的辣子鸡,味道最正。
将鸡肉切成小块。生姜切片,葱切细丝,干辣椒切开。
鸡肉切块之后,放到碗里,加酱油、料酒、盐、姜片以及少许花椒,带一次性手套捏匀,腌制半个小时。
锅里倒入油,大火烧至5成热,然后改小火,把辣椒和辣椒籽分离,下辣椒过油30秒捞起。
这个时候,速度一定要快,控制的时间要恰到好处,不然过油的时间太多会导致辣椒颜色变黑,影响菜品的外观。
重新开大火,将辣椒油烧至九成热,下鸡块开始炸,期间不断的用筷子进行翻面。
炸至姜黄色以后,将鸡块盛出放置一会儿后,再次下锅炸。炸过两遍之后,出锅沥油,放到一遍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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