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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当自强_夷陵-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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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偶尔来酒铺的村民们只觉得新来的女子太过漂亮,漂亮的让他们手脚不知往哪儿放。
  新来的年轻人真是英俊,就是人太凶,眼神一冷,他们村头杀猪的牛大腿肚都要打哆嗦。
  这里民风淳朴,他们瞧着姑娘漂亮,也不敢多看几眼,瞧着小伙子帅气,倒有人打听着两人的关系,侥幸他们若是姐弟,倒可以给他们说两门好亲事。
  这里的生活很平静,阿飞在这里感受到了家的感觉,对村民好心为两人说亲之事啼笑皆非。
  他的冰封多年的情感,在来到中原之后,一点点融化,从李寻欢到林仙儿,阿飞觉得他越来越像一个“人”了。
  这种感觉他很不习惯,他一直觉得自己应该是孤狼,他来中原是为了名扬天下,如今却自愿待在一个小山村中。
  正在提剑砍树的阿飞手顿了下,那边传来黄莺出谷般的喊声:“阿飞,该吃饭了,休息一下吧。”
  他将砍下来的木材摆好,回头,那人荆钗布裙明眸善睐,顾盼生辉,正在朝他招手。
  到底不该欠一个人,阿飞想着,将剑插入鞘中。
  他们打算盖三间木屋,或者五间也可以,如今一间已经有了雏形。
  阿飞擅长砍树将木材削成大小一样的长条,顾晓晓则精通木匠,这一点要感谢她在游戏中练就的生活技能。
  一开始阿飞是不愿顾晓晓做这些粗活的,但当看到她一双细白柔嫩的人,手中拿着各种工具,行云流水般完成凿、锯、钻、刨等工序,眼珠子都快要凸出来了。
  让阿飞惊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顾晓晓要感谢《永恒世界》中还原度足够高,她手中无论拿着曲尺还是墨斗以及平推刨、鲁班尺、钻子,凿子等毫不怯场。
  除了木匠活,顾晓晓还包揽了设计,刚开始两人的目地只是搭建几间能栖身的木屋。但在顾晓晓精巧的构思下,两人用井干式木构架图,搭起了一栋小二层的木楼。
  仙子变木匠?阿飞慢慢接受了这一落差,还跟顾晓晓学起了做木工活。他不通人情世故,也没问她为什么会这么一手。
  在阿飞的世界里,一切都是简单明了的,会就是会了,何必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他的过去,冰封万里,是他不愿提及的过去,他就像雪地中的孤狼。
  她不问他,他也不问她,这是两人之间的默契。
  顾晓晓渐渐摸清了阿飞的脾气,他的剑很快,他常抿唇皱着眉头,像刀锋一样锐利,拒之于千里之外。
  但在冷漠的外表下面,他有一颗灼热的赤子之心,坦荡率真就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童。
  他学木工学的很认真,完全不觉得木匠活,对矢志成为大侠的他是一种辱没。
  两人话慢慢多了起来,顾晓晓不是林仙儿,这里不会有停车坐爱枫林晚酒家,也不会有地道,更不会有暧昧浪荡的约会。
  她更不会在阿飞的饭中下迷药,让他日复一日的迷失自己。
  吴村酒家的翁媪十分和气,常指点两人到哪里能找到合适的木材,又在哪里能找到合适的石头,哪儿有鲜美的野味。
  阿飞打猎的本领很高,他入山林从未空手而归过,他处理野兽和皮毛的手法很粗犷。
  顾晓晓则负责将那些野味烹饪或者腌制,粗茶淡饭茶米油盐,岁月舒缓如歌。
  山村外的世界依旧惊涛骇浪,梅林中的日子简单轻快。
  阿飞从来不提不追问林仙儿过去的事情,他的仇恨是炙热的,他的原谅是彻底的。
  也许是先入为主的观念,顾晓晓对阿飞总有几分怜惜,他的人生本该是畅快无拘无束的,但他却拥有悲惨的童年,点亮人生的爱情又像是一场灾难。
  每天天不亮,阿飞就起床亮剑,他的剑在料峭寒风中如银蛇乱舞。
  他手中不是什么名剑,只是一柄寻常的铁匠师傅,打造的寻常长剑。
  阿飞从不挑剑,但顾晓晓知道他最喜欢的还是以前佩戴的那把剑,所以她特地在下山时,找了方圆十里内最有名气的铁匠师傅,为他锻造了一把剑。
  顾晓晓多用了一点小心思,指点铁匠师傅选取火候和材料,打造出的剑要比普通剑更加结实。
  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当这把简陋的剑出现在阿飞面前时,他是错愕的,但眸中的激动和欣喜,像是跳跃的火苗。
  “这是我下山时,托人打造的,不知是否和你心意。”
  顾晓晓将剑双手奉上,阿飞单手接了过来,随手挥了一下,整个人气势陡然一变。
  他很喜欢这把剑,顾晓晓没猜错,相比锋利精巧的宝剑,他更喜欢这样朴实无华的拙剑。
  不,剑无巧拙之分,决定剑优劣的人是剑客。
  在顾晓晓赠剑之后没几天,阿飞从山下回来时,为她带了一些胭脂水粉,他只是悄悄的放在了桌子上,似乎连将这份小心意送上的勇气的都没有。
  一向不喜欢用胭脂水粉的顾晓晓,破天荒涂了胭脂,两人之间的暗流冰似有松动。
  顾晓晓拿起阿飞以前的佩剑,开始每天清晨,天不亮随着他一起练剑。
  剑对顾晓晓来说,就像最亲密的情人,她的手指只要碰到剑,无声的钢铁在一瞬间像是有了生命。
  木剑中仿佛藏着万物生长的声音,精铁剑曾经过千锤百炼,柔韧单薄的软剑,透着隐秘而骄傲的气质。
  顾晓晓曾用过不同的剑,她挥剑的次数连她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但她对剑虽然不陌生,林仙儿却是没有用过剑的,她用过青魔手还用过其它暗器,却不曾好生练过剑。
  好在林仙儿根骨不错,顾晓晓不急,少林的藏经她已经抄录好,她手中有这个世界最好的内功心法之一。
  剑客最要不得是浮躁,顾晓晓最擅长的却是凝神,她手中拿着剑,先不按套路的比划了几招。
  阿飞在一旁抱着剑,认真的看着,眉目中露出惊讶之色。
  晨曦,阳光从葱茏的梅林中穿过,撒下星星点点的光影,丽人衣袂翻飞,剑光流闪。
  待顾晓晓收剑之后,阿飞由衷道:“你的剑法,很好,不像初学者。”
  能得到阿飞的赞誉,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他是一个执拗又单纯的人,即使喜欢林仙儿,他也不会因此敷衍说谎。
  顾晓晓揉了揉肩膀,用手指夹着剑身慢慢往下滑,冰凉的寒意还未沁入肌肤,她的剑忽然被一抹灰色身影截住。
  “这样危险。”
  阿飞徒手抓住她的剑身,认真的说,旭日初升,他的半边脸颊映在阳光里,透着鲜亮亮的朝气。
  他说完话后,这才慢慢松开了手指。
  风穿过梅林,树叶轻摇,鸟儿清脆的鸣叫声,回荡在山谷中,远处瀑布轰隆。
  顾晓晓收起剑,笑盈盈的说:“只是以前瞧人使剑,无意中记下来,不如你来练剑,我仔细瞧着。”
  阿飞是个不藏私的人,但他的剑快准狠,是杀人的剑,这样霸道凌厉的剑法,着实不适合林仙儿学习。
  但看着她的如花笑靥,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阿飞抽出剑,用手指轻轻一弹,眸光微敛:“往后退一些,我的剑,有些危险。”
  顾晓晓退了六七步,阿飞的剑终于动了。
  他的剑着实不适合观赏,无论是刺、斩、劈还是挑,他一招一式霸气十足,速度更是让人咋舌。
  而且顾晓晓能明显感觉到,阿飞为了照顾她,特地放慢了速度。
  他的确很强,从他的剑中,顾晓晓仿佛看到了他幼年时,卧在冰雪中时的那份孤独和寂寞。
  这种冷冽孤独又充满杀气的剑,带着一种奇异的美感,在这个宁静平和的清晨,在少年手中淋漓尽致的挥洒出来。
  他本可以凭着手中剑名扬天下的,顾晓晓有些歉疚,在进入任务后,头一次这么清晰的感受到她是拖累。
  剑,归鞘,阿飞容光焕发,单薄的唇抿成一条线,眉眼中透着淡淡笑意。
  他的笑一种奇异的感染力,充满了蓬勃的生命感,还有让人心悸的英俊。
  顾晓晓在他停手之后,再次开始练剑,相比阿飞而言,她拿剑的日子更长,但和剑之间的关系未必有他那么密切。
  因为,她的心中还有很多东西,她需要用心才可以人剑合一,阿飞只有剑,他整个人就是一把凛冽的利剑。
  顾晓晓再次挥剑时,招式中有了一些阿飞的影子,这让阿飞震惊,也让他的眉宇变得更加柔和。
  他说不出来那种奇怪的感受,但当看着她的剑里,有他的剑法的影子时,他无疑是喜悦的。
  练剑结束之后,又到了喝粥时间,顾晓晓每次晨起第一件事就是将米洗干净煮上,再放上一些花生和桂圆,她将炉灶封好,米粥就在砂锅里慢慢煮着。
  等他们练剑结束,米饭已经煮的极烂,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菜是老媪送的自家腌制的咸菜,顾晓晓和阿飞各自盛了粥,就着咸菜吃着。
  阿飞对任何食物都有一种无名的敬重,就连吃一碗粥,他都像在吃山珍海味,慢慢咀嚼认真品尝,顾晓晓每次和他一起吃饭,都忍不住再添半碗。
  吃完饭后,阿飞将碗筷收了起来,将两人用过的锅和碗筷清洗干净。
  他总是这样,顾晓晓做饭他就洗碗,她要是扫地,他一定会擦桌子。阿飞没有江湖大侠对打扫之事的鄙夷,他对女子亦无轻慢之心。
  所以,如果阿飞遇到女人没有手下留情,那是因为在他眼里,无论男人女人,都是平等的对手。
  山中无岁月,在两人隐居的时候,江湖依旧安波汹涌。
  林仙儿在做梅花盗之前,已经凭着各种手段,得到了许多商铺和良田还有宅院。
  她是一个非常有钱的女人,手下生意多交给不同的男人帮她打理,靠着令人疯狂的酬劳。
  顾晓晓没有去接手,如果她想要钱,无论金子银子还是古董和珠宝,都是很简单的事。
  她知道,林仙儿也不愿和过去有染,她已经看透了那些财色之下的嘴脸。
  阿飞武功高强,但他没有劫富济贫,名正言顺的得到大笔银子,也没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思。
  他靠着打猎,换来银子,作为两人衣食住行的开支。
  梅花盗一案之后,林仙儿和阿飞双双消失,记挂阿飞的唯有李寻欢,记挂林仙儿的人却数不胜数。
  天底下多的是女人想要杀了她,也多的是男人,恨不得双手奉剑,让她杀了自己。
  一个人真的可以彻底消失在世上么。
  顾晓晓从不抱希望,林仙儿的过去就要埋在地下的炸弹,随时都会引爆,她能做的就是拿稳手中剑,当危险来临之时,可以将纷扰阻于剑下。
  阿飞是一个很好的人,她不能连累他,他需要证明自己,同样也是在证明他的娘亲,他注定要做英雄。
  (啊,原来大家有和陵子一样喜欢阿飞的呀,想看日常的伙伴们举手?这次故事可能写短点儿哒,要是看日常得改细纲了。)

☆、第六零六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4(月票加更)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梅林深处靠近,零星散落着几株桃树,花开的特别迟,山下天光喧暖,上上微雨带寒。
  木屋已经建好,里面的大小家具,全是顾晓晓和阿飞一起做的。
  做好的家具在打磨的干净平整之后,两人先涂上一层大漆,等漆干后又涂了桐油,最后又打了一层蜡。
  所以,小屋内的陈设虽然简单,但是美观光洁,用起来也不会磨手。
  阿飞头一次做这样的活,细心认真程度,让顾晓晓自愧弗如。
  忙了这么久,终于大功告成,吴家酒铺和善的老夫妻,送来米面和鸡蛋,恭祝两人乔迁之喜,两人这才想起是该庆祝一下。
  乔迁之喜本该宴请相邻,但两人虽是隐居山林,但毕竟曾是江湖中人,山下村落多淳朴乡亲,他们疏离相待,以免日后惹上是非连累村民。
  虽不能摆宴,但两人自己好好张罗一桌也是极好的。
  阿飞换来的银子都交由顾晓晓保管着,她从匣子里拿出一些碎银来,两人打算到市集中买些瓜果蔬菜,再买些肉食,顺便也能在城镇上热闹一下。
  在阿飞眼里,普通人充满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烟火生活,充满了吸引力。
  他喜欢独处,但当走在人群中时,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里,裹挟着异样的触动。
  阿飞穿着干净的青色麻布短打,顾晓晓穿着淡绿色的上襦配着鹅黄色的下裳,她出来时将娇美柔媚的容貌稍微遮掩了下,窈窕的身段也刻意用宽大的布衫遮住。
  是以,两人走在路上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阿飞背着箩筐,顾晓晓提着篮子,他们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在街上走马观花的看着,顺道买着东西。
  小摊小贩沿街吆喝,卖花少女脚步轻快,孩童奔跑嬉戏,镇子虽小,却要比吴家村繁华许多。
  两人路过胭脂水粉铺时,阿飞抬脚稍微迟了片刻,有些不自在的说:“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他眼睛直视前方,眼神澄澈,就好像先前说的今天天气很好一样。
  林仙儿天生丽质,顾晓晓如今只关心如何练就好功夫,对逛胭脂铺子没什么兴趣,于是摇头道:“家里的还没用完,到前面找个歇脚的地方,用些小菜就回去吧。”
  一个家字,让阿飞胸膛中荡起暖意,他下巴轻轻一抬,眺望远方:“前面似是有卖吃食的摊贩,不如往前再走几步。”
  “走吧。”
  两人相处愈发自然,阿飞背着装的满满的背篓,抬头挺胸的走着,脊背直得像把剑。
  顾晓晓手中的篮子空荡荡的,里面只放了些针线还有新买的蓝麻布,她实在拗不过阿飞,东西几乎全都落到了他的背篓里。
  他们本想吃碗馄饨或者丸子,再买碗粗茶,等到家后再好好收拾做几道菜庆祝。
  路过一家酒楼时,阿飞先是耳朵一动,接着停住了脚步。
  顾晓晓听力虽不如阿飞,但酒楼大堂内,说书人声音响亮,她不用凝神就能听到。
  “……这三十多年前的江湖,那可是真人杰辈出,什么仁义庄三位庄主,还有武林七大高手,全聚在一起,只为对付那无恶不作的快活王。就在众人群情激奋,同仇敌忾之时,一神秘少年出现了,要说他的身份……”
  说书人卖了个关子,将手中扶尺往桌上一拍,一双炯炯的眼神扫视众人。
  被吊在半空中的听客们上下不能,一个个急的抓耳挠腮,有那识相的从兜里掏出几文钱来,放到了说书人的小笸箩里。
  眼看笸箩里多了一层铜钱,那说书人抑扬顿挫的声音再次传来。
  顾晓晓打量着大堂中须发斑白的说书人,又看了一眼神情怔忡的阿飞,将手中篮子抱在怀中笑眯眯的说:“我走累了,我们到楼里坐会儿吧。”
  阿飞长长的睫毛眨了眨,只需一瞬就明白了顾晓晓的意思,心中滚烫:“也好。”
  为了掩饰自己过于激动的情绪,他只说了两个字,两人进门后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那说书人口才极好,虽然没有锣鼓在手,一把折扇一根扶尺,也足以让他将人心抓的牢牢的。
  “……各位客官且看,原来那神秘少年姓沈名浪,乃是百年武林世家沈家九州王沈天君的传人,十岁散尽家财,流浪江湖,二十一、二岁在仁义庄一战成名,尔后纵横江湖十年有余,被赞为天下第一名侠!”
  话音落地,他将扇子一合,满堂喝彩声不绝于耳。
  阿飞手放在剑上,虽未鼓掌,但脸上洋溢着奇异的光彩,就好像倍受赞誉的人是他,就好像满堂喝彩因他而起。
  小二端着盐水豆还有切牛肉和桂花糕上来,抻长脖子看着说书人,倒茶时险些烫着手,多亏顾晓晓眼明手快将他胳膊略抬了下。
  那小二这才不敢大意,弯腰道谢后用抹布擦了桌子忍不住感叹道:“若是能看到天下第一名侠的风范那该多好,两位客官慢坐,只可惜李先生不知江湖近事,听说现在江湖上又出了许多武艺高强的大侠。”
  小二说完话后,端着盘子退走,那说书的李先生,又说了一会儿后,卖了一个大关子,打了些浊酒连同下酒菜一起带走。
  大堂中的人,在说书先生走后,唾沫横飞的议论起多年前各位大侠的事儿。
  顾晓晓拿筷子夹着盐水豆,一边侧耳听着旁人的议论,总觉得时光有些错乱,他们应该坐在三十年前的酒楼里才是。
  这就是乡下镇子,江湖上的事儿永远慢半拍,老故事反复讲着,连略识几个大字的说书先生熟能生巧,都能将过去的大侠故事讲的精彩纷呈。
  在镇子酒楼里坐着的,大部分没出过远门,男人们喝了酒,竞相吹牛,也吹的有些不知所云,让阿飞和顾晓晓听了只觉得好笑。
  比如他们信誓旦旦的说,小李飞刀出门时,专门带一个小厮帮他们捡飞刀。
  还有人强辨道,探花郎那样的人物,决计不会用普通飞刀,他一定用的银刀或者金刀。
  这些让人好笑的话,下酒倒是很好玩的。
  但顾晓晓不喝酒,阿飞也不当着她的面喝酒,两人也不多话,听着众人争相显摆对江湖的了解。
  “小李探花风采让人敬仰,不过梅花盗一案之后,不闻所踪。”
  这人穿着长衫,看着文绉绉的,说话也别旁人靠谱些。
  他旁边一个同样穿长衫的人,摇头晃脑到:“天下第一美人也随着失踪,难不成随着探花郎逍遥江湖去也。”
  顾晓晓和阿飞相视无言,收回了先前的评价。
  “嘿,你们说都是可都是老黄历了,我可是听说几个月前,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子母龙凤环上官金虹冲出江湖,网罗无数高手组成了金钱帮!”
  听到金钱帮大名,顾晓晓心中瞬间凛然,为掩饰神色,只低头继续夹菜。
  阿飞初生牛犊不怕虎,对兵器谱拍名也不算了解,只听到金钱帮时,还有些新鲜,于是倾耳等待后续。
  谁知那人得意的话音刚落地,他临近桌子做的几个人,立马神色匆忙的放下钱离开,整个大堂气氛陡然一变,每个人神色都有些战战兢兢的。
  跟说话人同桌的人,直接丢下一块碎银子,拉着先前拿金钱帮炫耀的人就走,饭菜几乎没动。
  之前说话人自知失言,面若死灰,恨不得插上翅膀,顷刻飞出店外。
  酒楼瞬间空了一半,阿飞夹菜的动作慢了下来,眸中流露出好奇之色。
  (既然大家喜欢看——那就月票加更~(≧▽≦)/~啦啦啦,喜欢看就说嘛,不说陵子怎么知道呢,伦家也喜欢阿飞)

☆、第六零七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5

  恰逢小二前来添茶,阿飞问到:“小二哥,那金钱帮是什么来历,为何大家如此忌讳。”
  小二哥手一抖,茶水再次漫了出来,他哭丧着脸说:“客官,您别为难小的,小的上有老下有小,什么都没听见。”
  他说完之后,惶惶然的提着茶壶回了后堂。
  顾晓晓心中长叹,金钱帮如今只是初露声势,威名已经传到了边远乡镇中。
  连一些对江湖事一知半解的人,都对金钱帮噤若寒蝉讳莫如深,可想而知他们素来行事有多霸道,手上沾了多少人命。
  小二愈是如此,阿飞就愈是好奇,他眉峰微皱,先前听人说书的好心情暂时搁了下去。
  顾晓晓吃饱喝足,将地上篮子提了起来,唤了声阿飞。
  待阿飞看过来,她微微一笑:“若是吃好了,我们且回去吧,江湖上的事儿,想在这里弄个清楚,只会越来越糊涂。”
  阿飞听她这么一说,想到先前有关小李探花飞刀的讨论,顿时将金钱帮一事儿抛到了脑后。
  只是内心深处,仍有一丝悸动。天下第一名侠,多么让人热血沸腾的称呼。
  起身时,阿飞单手托起背篓,一只手却按在剑上,脑海中仍想着扬名天下之事。
  直到顾晓晓将他背篓托了一把,轻声道:“阿飞,走吧。”
  那些纷扰的大侠梦,瞬间飞到了天际去,阿飞只在心里默默的念着沈浪、熊猫儿还有王怜花等前辈的名字,抬腿朝门外走去。
  两人出门不到七步,平地一声惊雷,天上聚齐阴云,眼看就是要下雨的光景。
  “嗳,忘带斗笠了。”
  顾晓晓拿手遮在眼帘上方,眺望着天边暗沉的光芒。
  阿飞只说了句:“在这里等我。”
  接着就大步流星的朝街角处迈去,他明明是走,却很快超过了神色匆忙的路人。
  若顾晓晓没有记错,街角处是卖伞的,果然不到片刻的功夫,阿飞手里拿着一把崭新的油纸伞出现。
  他手里只拿了一把伞,人还没走到跟前,雨已经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
  阿飞将伞打开,递给了顾晓晓。
  油纸伞上的桐油味儿还没散去,顾晓晓握着竹子做的伞柄,有意给阿飞挡雨,他身子一斜躲了过去。
  “不怕雨,以前曾卧在雪地里好几天。”
  阿飞轻描淡写的说着,铿锵有力的迈出了步子,迎着雨幕前行。
  雨滴落在桐油伞上,砸出轻微的滴答声,顾晓晓快步跟了上去,心下一声叹息。
  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雨中山村风景如新,山路上人烟稀少,阿飞一直保持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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