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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苦不过下堂夫-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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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东哥爽朗一笑,朝着金粟挤眉弄眼。
  金粟在脂粉巷子有个相好,才好了没俩月,金粟的工钱全给小娘子打首饰了,不过他也只打得起银的,平时没少被一起下湖洗澡的弟兄们嘲笑,说他将来一定是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软蛋。
  金粟从来不跟谁计较,甚至不太跟他们说话,有河一起洗澡,有酒一个坛子里喝,就这么大点交情。只有东哥是不一样的,当年金粟刚来这里,人生地不熟,全亏东哥给他搭上线,跟了现在这东家。
  东家姓叶,带着个小少爷,今年六岁。
  小少爷来之前金粟的日子还算松活,少爷一来,他的好日子算到了头。
  坐北朝南的一所院子里,爬山虎绿了半堵墙。
  叶家十五个二十岁往下的下人一字排开,个个恭恭敬敬低着头,这头可不是冲着身系翠绿马面裙的奶妈低的,而是冲着她怀里那个小肉团子。
  在这一群人里头,金粟年纪小,他也不觉得自己能被选上。金粟就那么涩然地耷拉着头,一只手抓着潮湿的衣角揉来捏去,每逢紧张,金粟都这么干。
  肉团被放在了地上,摇摇晃晃地在一群下人之中走来走去,个个都比他高,却个个都不敢直视一个小娃娃。
  肉团把拇指含在嘴里,朝前走了几步,突然嘴角一咧。
  金粟松了口气:很快就完事了,今天答应了去杏红院帮姑娘们搬扇子出来晒。这一放松,金粟的鼻子痒痒,猛然一个喷嚏。
  霎时间寂静无声,金粟脸都不敢抬,他向来少血色的脸臊得绯红。
  “少爷,这是郭彦,从前家里都是读书人,很有学问的,待人也好,还会一点拳脚。”
  听见奶妈的声音,金粟紧张的眉眼松了下来。
  “他呢?”
  “他呀?”奶妈犯难地看着最末还在揉鼻子的少年,压根找不出什么夸他的话,家里不出众,也没什么特别的本事,加上年纪小,出了什么事也担不住。
  金粟盯着自己的鞋子,等待这场闹剧一般的选拔结束,手指一边在身侧掂他的钱袋,没几文钱了,不过还有一两碎银子,今天过去总得给胭脂带点儿什么,虽说胭脂不是嫌贫爱富的姑娘,但对女人好是天经地义的,这点金粟年纪小,还是知道。
  “我要这个。”
  话音甫一落地,正在出神的金粟腿被一把抱住了,他诧异地瞪住那孩子,说不出话来,也没他说话的份。
  接着,那张小孩子的脸抬起来看他,那眉,那眼,生得恰到好处,又有一份超出年纪的成熟冶艳,近乎妖异地硬生生把他的魂儿从躯壳里拽了出去。
  “选定了?”
  陡然一个中年男人开了口,是叶霸江从正屋里走了出来,他漫不经心地挽起袖子,走过来慈爱地摸了摸儿子的头。
  “嗯,就这个。”叶锦添被叶霸江抱在怀里,他一条肉手臂揽着他爹的脖子,另一只手指指了指金粟。
  金粟紧张地咽了咽口水,两只手都在身前绞着自己的衣服。老爷这么久没说话,应该不大满意,于是,无数念头在金粟脑子里撞得他头痛,他突然矮身朝叶霸江一跪。
  “小的担不起重责,请老爷另为少爷选一位随侍。”金粟颤声道,他不敢抬头,自然没看见叶霸江眼睛里闪过的微微诧异,这是一份美差,没有多少人会拒绝。
  “这样,你们,比试比试,屈风,带他们去演武场。”
  “比试?”金粟微微张着嘴的样子很傻帽。
  “对。”
  “怎么比……”
  叶霸江眯了眯眼睛,“自由比试,互相组团也好,单打独斗也罢,最后一个留在场上的人,就是小少爷的随侍了。”
  那就没他什么事儿了。金粟也说不清他是失望多点还是高兴多点。
  叶小少爷的嘴儿翘得老高,扭着身非得下地,走到金粟的面前。他比金粟矮,表情却有睥睨天下之感,金粟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头低点儿。”小孩颐指气使道。
  金粟只得蹲下身来。
  “记着,你是我选的,你不能输,你输了,就代表我输了,要是让我输了,我绝饶不了你!”
  一股难以形容的震动让金粟凝神看了看这个孩子,一个五岁大的孩子,竟会有这样的气势,这让金粟头一次有自惭形秽之感。他在叶家靠自己的手脚挣钱吃饭,从不觉得羞愧,这一刻,他却强烈地感受到人与人生下来就不一样,就不公平,好像胸腔里憋着一口气。
  这口气也没能帮金粟在演武场上夺得胜利,更因为他提前就被叶锦添选中,其他人第一个想干掉的就是他。金粟没学过武功,发现所有人都冲着他来时,起初还有力气反抗,没一会儿就口鼻出血,鼻青脸肿了。
  他趴在地上,高高肿起的两只眼睛只能眯起一条缝看人。
  为了一个挤到最受宠的小主子身边的身份,平时一个锅里吃饭的下人们争得头破血流。突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金粟!”
  谁在叫他?金粟茫然地扭过头去,听见自己脖子格格的声音。
  “金粟,金粟!”叶锦添急得只知道叫他名字。
  金粟眉峰难受地皱了起来,这根本不受他自己控制,他身上太痛了,连抬起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你站起来,站起来啊!金粟!金粟!你站起来!快站起来!你要是敢输你就完了!”就算叶锦添再早熟,小孩子声音听上去还是天真稚嫩。
  金粟缓缓地闭上眼睛,他两个眼肿得像包子。所有声音都在远去,唯独叶锦添还在不断叫他的名字,叫得那样撕心裂肺,就像要了他的命。
  谁也没有想到,胜负差不多已分,就在脱颖而出那个青年摇摇晃晃走过来,要把最后一块绊脚石扔出场外时。
  金粟突然抱住他的脚。
  一通猛踹,金粟仍然没有松手,他的腰背像一头疲倦的耕牛拱起来,口中一声大吼,猛地发劲,把青年一头撞下台去。
  叶锦添兴高采烈地叫了起来,那欢呼已经传不到金粟的耳朵里,他满嘴是血地晕了过去。
  叶霸江收金粟为徒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毕竟以后金粟就是他儿子最亲近的鼻子眼睛,还要充当左膀右臂帮叶锦添打点他不喜欢处理的事。不过叶锦添向来不喜欢别人比他学得快,跟着叶锦添之后,金粟察言观色的本事突飞猛进,从前他只要守好该他干活的那一亩三分地就行了,现在却不一样了。
  无论叶锦添接触什么样的人,在他之前,必然有一个人,先去接触这些人。
  他金粟也一天天长成一个上得了台面的人。
  就是脂粉巷子离他的生活越来越远,叶锦添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离不开人,有时候金粟都觉得自己又当爹又当娘,有一回叶锦添午睡,他偷溜出去,平常日子叶锦添午睡要半个时辰,金粟的时间都掐得刚刚好,这一次却不知怎么提前醒了。
  金粟回来就看见叶锦添脸色不好。
  “哪儿去了?”
  金粟不敢对着叶锦添撒谎,这府里多的是人在等他倒霉,他不能自己给自己挖个坑跳。
  于是金粟蹲下去,边给叶锦添穿鞋子,边谨小慎微地低声回答:“去看望个朋友。”
  “你还有朋友,什么地方的朋友?”
  听着叶锦添不悦的口气,金粟头皮都有点发麻:“脂粉巷子的朋友,少爷看不上眼的。”
  “敢情每次我午睡的时候,你都偷溜出去会朋友了?”
  “没有,就两次。”金粟急道,“少爷要是不信,可以问他们。”
  “问谁们?他们配得上跟我说话吗?”叶锦添穿好了鞋,抬脚就照着金粟的背踹,他年纪小,力气不大,金粟又是磕头又是求饶,本来想着叶锦添撒了气,这事就算完了。
  过半个月,叶霸江带叶锦添去庙里算命,找的是个大师,只带着两个叶霸江的亲随,任凭叶锦添怎么又哭又闹,还咬了叶霸江,也不让他带金粟。
  目送老爷少爷走后,金粟有点哭笑不得,他这个少爷,不喜欢他呢,又是真在乎,一刻也不能离。喜欢他呢,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时候也不少,何况叶锦添的身份,也不会对个下人多上心。
  金粟抽出了空,就去脂粉巷子找胭脂,半个月里积攒的赏钱和工钱也不少。
  他找人打的金钗也差不多做好了,把最后五钱金子付了,金粟揣着那根梅花钗去找胭脂。
  “胭脂啊,走了啊。”一个花娘倚在门边,一夜未睡的样子,残妆挂在脸上,好不斑驳。
  “走了?走去哪儿?她不是无亲无靠的……”金粟哑然,声音堵在嗓子眼里。
  “她确实不是无亲无靠啊,一家子靠她养活,现在年纪大了,真等你这个毛头小子将来长大娶她呀?那会她人老珠黄了,你还能不变心?看开点儿,姐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们这行哪儿有什么真心?你要是一天睡七八个女人,也不能对一个人痴心如故呀。”花娘耐着性子,磕完了包在手帕上的那点儿瓜子,顺手拍净了裙子,那是一条薄得能看清裙下两条玉石一般冰冰凉的腿的纱裙。
  进门前花娘回头,看见金粟还呆站在门上,失笑道:“这么着吧,你把你给胭脂带的东西送我,到姐屋里坐坐,别的客人我也不接了,专伺候你一个,就咱们俩,聊聊天怎样?”
  金粟一愣。
  花娘殷红的嘴角俏生生地弯起来。
  侧门也越拉越开,花娘抄起手,静静候着。
  金粟猛然回神,转眼就跑得没影儿了。
  花娘秀眉一挑,翻了个白烟,朝着门口啐了一口:“呿。”
  眨眼一年接一年春去秋来,金粟没了那心思,武艺颇为精进,叶家老爷子高兴,赏给他的银钱财宝越来越多。年纪轻轻,金粟管着叶家一半的事儿,叶锦添却一天比一天不高兴。
  夜里,金粟给叶锦添打了水洗脚。
  这一年金粟已经快二十了,叶锦添也满了十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晓了点事。
  白天金粟要打点府里上下事务,但一日三餐,穿衣铺床这些琐事,依然是他的本分。
  “听说我爹今儿把那五家米铺也给你了?”
  金粟立刻听出叶锦添的语气不对,只得低垂着眼帘,一面把热水浇到叶锦添白嫩的脚背上。
  “快到年关了,那边忙不过来,让我帮忙看着点,不是交给我管。”
  看着金粟低眉顺眼的样子,叶锦添撇撇嘴,当初不知怎么就选了他,呆久了才知道就是个没骨气的奴才。他忍不住又想起才认识没半年的那个冷冷清清的人儿,心里就痒痒,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他都十二岁了,一般纨绔子弟这时候女人都该有一打了。他却天天耐着性子就想找个小男孩玩,那些孩子的游戏他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就图着天天跟那小孩见面。
  只有那人,从来不对她卑躬屈膝,也不顺着他的性子,说话还难听,动不动就咬人。
  盯着金粟玄色领子里的一截雪白颈子,叶锦添舔了舔嘴唇。
  “哎,你今年多大了?”
  金粟一愣,轻声答道:“十九,腊月底满二十。”
  “你都这么大了,该找过女人了吧?”叶锦添眨巴眨巴眼,想起一件事,好奇地低下头,尽管他低下了头,还是比蹲着的金粟高一点,“我记得从前你有个相好的,怎么,你就这么痴情,打发了她你就谁也看不上了?”
  金粟闻言一皱眉,满脸的意外落在叶锦添的眼里就显得傻气。
  “你还不知道?怎么过后没查查看?她走了也不可惜,我给她找了个特别有钱的,做续弦,家里没别的女人跟她争宠。你该放心了吧?”叶锦添拍了拍傻愣愣的金粟肩膀,揶揄道:“什么时候你再去,带着我,我还没尝过女人的滋味儿呢。”
  惶惑从金粟的脸上一丝丝淡去,他的头越低了:“是。”
  “怎么,不高兴?”叶锦添音调高了起来。
  金粟只是低着头,不回话,这让叶锦添更生气了,脚往下一砸,他现在内力精深,一脚把洗脚盆都砸破了,水溅得金粟鞋面上都是。
  看着金粟还是闷葫芦没反应,叶锦添憋得脸色发白,一手叉住金粟的颈子,把人按到面前,狠狠威胁道:“我告诉你,不管我爹给你多少优待,这辈子你都是我的奴才,得跪着给我打一辈子的洗脚水,知道吗你?”
  硬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了两个字:“知道。”
  能不知道吗?叶锦添手里捏着胭脂的命,捏着他家老太太的命,除了当个乖顺的奴才,他又能怎么样?他的一切都是叶家给的,开始只是钱,后来是武艺、才干,还有在外人跟前的尊严。
  很多时候金粟都在想,在演武场上,怎么就会昏了头,硬撑着赢了。就是因为赢了那一场,就输了这一辈子。

  ☆、(2)

叶锦添十五岁,总算连哄带骗带画大饼地让金粟领着他去逛了次窑子。他们趁叶霸江出门,叶霸江的行程在整个叶府里就两个人知道,一是叶霸江自己的亲随屈风,再就是金粟了。
  于是掐着老爷出门的时候,金粟领着叶锦添出去玩,叶锦添又不可能只带着他一个,出门的排场动则就是一二十人跟着。
  加上叶霸江对叶锦添管教甚严,一天里有六七个时辰不是在读书就是在习武,长这么大叶锦添连酒都没好好喝过,过年喝的辟邪屠苏酒除外。
  结果那天晚上叶锦添喝得烂醉如泥,回去晚了,叶霸江早就在府里等着他儿子,也没派一个人过去催。
  金粟催了好机会,却拗不过叶锦添的倔脾性,从青楼里出来时,已是通街阒寂。一阵阵绝望涌了上来,金粟强自压抑着情绪,不时把头伸出马车外面。
  夜凉如水,冰冷的空气直从耳朵鼻子嘴往他身体里钻。
  一双修长缠人的胳膊抱住了金粟的腰身,大力把他往马车里拽,紧接着他就被按在了坐垫上。
  金粟近乎惊恐地张大了眼睛。
  “少、少、少、少爷。”
  颤颤的尾音在一个粗暴血腥的吻里化为虚无,最后他痛苦又屈从地闭上了双眼。
  “舒筒,舒筒……”
  金粟听过这个名字,不知道多少遍,他也见过那个人,长得很有灵气,比叶锦添要小点儿,是个很漂亮的男孩。
  不过人走了快两年了,叶锦添一直想找他,但叶霸江这两年逐渐顾不上这个儿子,成天有事忙,随着叶锦添长大,叶霸江待他越来越严苛,小时的纵容宠溺渐渐都不见了,达不到叶霸江的要求就是一顿好揍。
  金粟被迫张开嘴,气喘吁吁,毫无一丝快感地接受了这个吻,和男人接吻的感觉很奇怪,仿佛嗓子眼里有东西在搔弄,他一阵一阵地想吐。而且叶锦添全无章法,生涩笨拙,只是当叶锦添的手伸进他的衣服里,在他胸肌上一阵胡乱搓弄,金粟惊恐地发现一股陌生的冲动朝下腹涌去。
  好像还塞在他嘴里的舌头也没那么难忍受了。
  金粟放松下来,叶锦添的脸近在咫尺,他酒喝多了满面通红,自小就生得妖异邪魅的脸上,迷蒙的眼睛充满雾气地懒洋洋看了金粟一眼。
  “舒筒,小舒筒,我就该抢了你当我的小书童。”
  那充满爱意的语调仿佛一只肆意的手揉搓金粟的心脏,他不知道为什么,胸腔里阵阵作痛,他感到唇舌已经麻木,早已经认命的心又有了点知觉。
  那天晚上叶霸江看着醉得不省人事的儿子勃然大怒,责打他也没什么用,叶锦添纯然是个醉鬼,跟他连话都没法说。
  “是谁告诉他今天我要出门的?少爷不懂事,你们也不懂事吗?”叶霸江问话时并没看金粟。
  然而,所有人都偷瞥着他。
  金粟怕得要死,他已经好几年不怎么挨打,叶霸江下手极重,打下人跟打儿子完全不同,打儿子俱是浮伤,痛就痛了,痛才长记性。打下人却是往死里打。
  金粟脱下了外袍,乌黑的发垂在颈侧,他的背略略佝着,这是一个下人的姿态。
  第一鞭就见了血,倒刺扯出,血肉飞溅。
  金粟心里数着。
  一,
  二,
  三,
  …
  十四……
  汗从额头滚落,刺在眼睛里,让他终于有点忍不住痛叫出声。
  就在第十六鞭抽出让人齿冷的刺耳声音,一个充满酒气的身体扑了过来。本来金粟还能撑一会,被叶锦添这么一扑,趴在地上就起不来了。
  “他是我的人!”叶锦添气得不行,红着眼怒瞪他父亲,粗声粗气地吼。
  “你是我儿子!”叶霸江挽起鞭子,没半点手软的意思。
  “那你打我,你打我啊!你不就想教训我吗?那你就教训我?我告诉你,我早就受够了,你再这么管着我,早晚有一天,我要做出让你后悔生了我的事儿来。”叶锦添口不择言地怒骂,对叶霸江的积怨一时之间全都爆发了出来,他斜着眼看他父亲,桀桀笑道:“我看你已经后悔得不得了了吧?该不会我是你年轻时候不小心犯的一个错,不然我娘在哪儿?为什么我没有娘?”
  话音未落,鞭子猛然抽在了叶锦添的脖子上,刹那皮开肉绽,宛如一道割痕。
  “少爷,是我的错,你让开。”金粟哑声低叫道,手脚并用想把身上压着的人推开。
  叶锦添却梗着脖子,向叶霸江咆哮道:“有种你就打死我!打不死我我要去分舵,我不想再看见你!”
  叶霸江额头青筋蹦出,虎口用力得发白,冷笑道:“好,打不死你这孽畜,我就让你走!”
  “老爷,少爷喝多了,他喝多了,您别跟他计较。”金粟连忙抓住叶锦添的胳膊,勉力把人往身后拦,动一下浑身都痛得快散架了。
  “喝多了?你闪开!酒后才能吐真言。你不闪开,我连你一起打。”说完叶霸江高高举起了鞭子。
  金粟挨了两下根本不敢叫疼,然而突然,他感觉不到鞭子了,虽然是个充满酒气让人窒闷的怀抱,叶锦添却死命把他抱在怀里,以背迎着叶霸江的暴|政。
  金粟紧紧揪住叶锦添的衣襟。
  叶锦添会护着他,叶锦添为什么要护着他?金粟近乎傻了。
  “放心,我要是走了,也带你走,你是我选的,就让我爹一个人孤苦终生去。”叶锦添咬牙忍痛时还能调笑一般地说。
  金粟不禁埋头,他周身都暖洋洋的,好像伤口也没那么痛了。
  叶锦添却着实被这顿鞭子抽得趴下了,太阳穴都打破了,叶霸江根本不讲章法,气急了哪儿都抽。
  不过还是没能把儿子一顿打死。
  叶锦添奄奄一息醒过来的时候,床上并排躺着他的难兄难弟,叶锦添可高兴了,这是他获得自由的开始。
  就在那张床上,叶锦添把一对儿玉佩分开,分了一只给金粟。这玉佩是昨天在街上图好玩儿随便买的,不值什么钱,不过叶锦添把其中一只挂在了自己身上,那就不一样了。
  金粟疑惑地望着他。
  “咱们俩也算一起挨过打了,以后就是好兄弟,你以为我真醉了?”叶锦添狡黠一笑,“你还真不是我爹派来盯着我的,将来你再也不是叶家的下人,你就是我一个人的。”
  带着人体温的玉佩落在金粟的手掌里,他愣愣地,近乎怀疑地盯着叶锦添,他想问,又没好意思问,他想知道叶锦添亲上来的时候,也是醒着的吗?光这么一想,他的脸已经红得熟了。
  没过多久,叶锦添颠颠儿地带着他的人去了庆细,打点青龙帮分舵去了,说是打点分舵,也还是做生意。江湖关系门路只是保驾护航,赚钱是要紧事,带着金粟,什么事儿都能办得妥妥当当。就是每年年底总要面对叶霸江的刁难,一会儿让他找天山雪莲,一会儿让他找虎胆熊胆回去,路上又要设计考验他的身边人,挑剔地选择可以修行叶家独门心法的人,还不让别人拜在门下。
  叶霸江奉行一套极其残忍的竞争手段:自相残杀。
  就像最初选择金粟那样,他要选一个能够继承衣钵的人,依然要让最有前途,武功最高的两个人,你死我活。
  正是叶锦添离开的那一年,叶霸江开始观察他身边最听话的一条狗。叶霸江毫无保留地将所学传授给金粟,除了从前已经教他的,连压箱底的功夫,也借着每年金粟送东西回总舵,找机会教他。
  而叶锦添去了南边之后,就成了一头脱肛的野马。
  这下他可以大张旗鼓找他的小舒筒了,这件事当然还是交给金粟去办,要办得隐秘。前些年怎么着也找不着,叶锦添失却耐性,为了这事责备过金粟很多次,说他办事不得力。
  后来连叶锦添自己也像放弃了,就让金粟去搜罗长得像舒筒的人。
  当时舒筒已经离开好几年,金粟便向叶锦添求一幅画像,想照着画像去找。
  叶锦添执笔冥思苦想了一整天,最后一把将蘸满墨汁的笔劈头扔在金粟的脸上。
  “你不是见过他人吗?还画什么像?去找去找,该不会你记不起来了吧?”叶锦添像只懒洋洋的老虎那样眯起眼。
  金粟肩膀僵硬地一抖,这往往意味着叶锦添已经很生气。
  “少爷,其实找一个相像的人,无论如何也不是他本人,这不好。”
  “哦,那你说怎么才好?”
  金粟仔细地端详叶锦添的神情,见他已经恢复寻常,放了心,又道:“不如和新的人,重新开始,舒筒是少爷年少时的玩伴,感情当然不同。可人不在跟前,少爷不妨找一个触手可及的人,也许也能得到少爷想要的感情。”
  叶锦添吊着眼角,冷冷地笑了:“触手可及的人?我眼前不是就有一个吗?”
  金粟心里猛然一跳,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的话里也许有这样一层意思,他匆忙垂下眼帘,掩饰慌乱的情绪。
  “好啊,你能给我我想要的感情?你知道我要他回应我什么样的感情吗?”
  那声音如同淬了冰。
  就在叶锦添牢牢抓住金粟的双手按在背后,强迫地亲他的脸和嘴角时,那张邪魅的脸不经意撞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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