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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剪秋-酱咸菜-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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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太不为所动,仍朝着巡检司的军队而上。
  在后方观望的司徒瑾只好大声命令道:“停!”
  刀剑虽无眼,却不伤无辜人。
  随着军鼓声激烈的响起,正在前行的军队如同机械断了电源般戛然而止,静立不动,那曹老太离她最近的士兵只有一个手掌的距离!
  此时,虽然四周黑压压的全是煞气冲天的士兵,可是空气却安静的吓人,没有人敢妄动,只有空中的军旗声和战士们头顶红缨的飘动。
  曹老太松了口气,她定定神继续朝司徒瑾的方向而去,只听到空气中嗖的一声,曹老太脚上一沉,只见她的绣花鞋上中了一箭,那根箭羽堪堪刺破了她的鞋尖,将她牢牢订在地上。
  好功夫!曹老太心中喝彩!
  她嘴里打趣道:“唉哟,这孩子吓我一跳!”
  曹老太一屁股坐在地上,哼哧哼哧地将箭羽用力从鞋尖处拨了出来,盘腿坐好,拿起鞋子朝地上磕磕,然后又倒了倒里头的沙土,最后才不慌不忙的给自己穿上。等她站起身后就将那要根长长的箭羽用力一折,那箭头立刻拦腰断掉,曹老太将箭头往自己头发上一簪,一脸淡定的朝司徒瑾款款走去。
  

  ☆、四十

  “当”的一声,两位兵士用亮闪闪的长戟拦住了曹老太的去路。
  曹老太抿起大红袖子,慈爱地给拦住她的兵士脑门上擦汗:“可怜的娃,来青阳受苦了,小小年纪的就出门在外,这打打杀杀的万一伤了自个儿,家里的老娘定会担心。”
  军士们面不改色,稳丝不动。
  司徒瑾见状微微皱眉,开口道:“放她进来!”
  长戟闪开,曹老太走到司徒瑾面前责怪道:“瑾儿呀,有什么事跟老姨说,万事好商量。”
  司徒瑾举起手中那张落日弓:“曹老太,你没看到么?你儿子正捉拿我这个要犯,而我这个要犯正在暴力抗法呢。”
  曹老太叹气:“老姨我没有看到什么官差,更没有见到什么要犯,老姨看到的全是的孩子!”
  朝歌在一旁冷冷道:“大哥,别和她费话!”
  曹老太打量朝歌,只见他长相姣好,俊俏风流,只是那张粉面朱唇的脸冷冰冰的,就像凝了寒霜的苍兰。而另一旁的晋伯,皮肤古铜色,一双深邃的眸子沉稳睿智,肃然如寒星,耳鬓上竟有些许斑白,使得这棱角分明的脸庞上增添了几分凝重沧桑之感。
  位于中间的司徒瑾是最出色的,他坐在马背上身姿如同劲松一般挺拔,皮肤就像散发着阳光味道的成熟小麦,乌黑的头发散落肩旁,浓眉入鬓,眸若星辰,俊美而疏狂。
  好几位翩翩浊世佳公子,怪不得有人称他们为“青阳三杰”。
  曹老太不动声色的打量他们几位,而司徒瑾也在暗暗打量她。
  司徒瑾已经想到曹母会来,果然不出所料。
  所谓知已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司徒瑾初来青阳时就将曹达的底细查个一清二楚,可是查来查去这个曹达没有什么可挖掘的,倒是曹母在当地是算个人物。
  女子本弱,为母则强。这个曹母倒是个会享福也会吃苦的人,为了儿子们,连她自己也没想到会走到今天。
  她年纪轻轻就死了丈夫成了寡妇,留下四个能吃的壮小子。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她无奈何只好带着儿子从外地来到青阳找活路。寡妇的活路无非是再嫁人,可是她不仅带着四个拖油瓶,而且是个长相粗陋的丑寡妇,条件好些的人家根本不娶她,她只好下嫁了一个又老又穷的曹姓农夫。
  谁也没想到,她来青阳镇还不到一年,她的第二任老公又意外得暴病身亡了,这下“长期饭票”没了,她还坐实了克夫的罪名,真是苦水里泡黄莲。
  曹家人嫌她晦气,就想打发她走,毕竟她过门不到一年,也没有生下个子嗣,还不算是曹家人。可是曹母偏不走,谁不知道这青阳镇是个富的流油的地方啊!随便在路边摆个茶水摊子都能赚钱!
  当年的青阳镇来往客商很多,曹母的茶水摊生意很好,由于她善于经营,能说会道,赚了不少银子。可是曹家人却仍嫌她碍眼,到处散播谣言,说她茶水里有让人上瘾的麻茶叶子,这下子生意一落千丈。
  曹母算是明白了,这曹家人不想让她在此地呆着,于是她干脆舍了曹家那一亩三分地,净身出户。在经营茶水的生意中,她早就盯上了青阳络驿不绝的客商,这些人可全是肥羊,手里银子,脑里有路子,于是她装扮成男子混进边境来往的商队里,开始学着做买卖。
  由于她体格高大,生的丑陋,而且嗓门粗,扮成男子倒也不违和。可是纸里包不住火,时间长了和她混在一起的商队的贩子们还是发现了她真实的身份。
  这些螭国男子对突兀出现在商队里的女子虽然有些吃惊,但是却很佩服她的勇敢,得知她的情况后还赞美她是伟大的母亲。螭国商人对她特别照顾,不仅给她介绍更多的生意路子,而且还照顾着她又生了两个儿子,就是现在的曹五,曹六。
  当青阳发生天灾的时候,螭国商人还提议接她们母子到螭国,可是曹母拒绝了。那些螭国女人可是很彪悍的,甚至不远千里翻山越岭的来悍卫爱情,那些散发着狐臭味儿体格强健的螭国娘们儿很善于格斗,本来还算壮实的曹母在她们面前,立刻就像山羊面对巨大的乳牛般毫无抵抗能力,她被人喷过口水,扇过耳刮子,扯着头发在街头扭打,甚至还被抓到过牢里。
  曹母哭笑不得,就连她也不知道两个儿子的亲爹到底是谁,而且她也不屑让儿子去认亲,她自己既是娘也是爹。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曹五和曹六竟然多了好几个爹,那些螭国老头子对他们兄弟俩个倍加关爱,不仅经常来探望,甚至有人去世后还给他们留下遗产……
  话扯远了,就说现在。曹母赚了第一桶金后,一口气在青阳连开十几家铺子,专门经营高档紧俏货,就连远在临月的客商,也专门点名找大名鼎鼎的曹母拿货。这下子曹家人慌了,原来他们当初赶走的可是个财神奶奶啊!什么克夫,什么私生子,曹家人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眼下赚钱最重要!曹家人不仅立刻归还了当初被霸占的土地和老宅,甚至还主动提出要一起做生意。
  曹母同意了。
  她非豁达,而是重实际。世间什么人好?什么人坏?无非是共同的利益才团结在一起。而且在青阳想要立足,她也需要更多的自己人来打根基。于是曹母领着曹家人一起做起了买卖,曹家渐渐壮大起来,曹氏家族名下有无数的驿馆,酒楼,商铺,甚至还有几间青…楼……
  现在曹家人推举曹老太为当家主母,可是曹老太并没有被冲昏头脑,她心里很清楚,位置越高,责任越大。她们曹家并不是有势力的世家,仅仅是个暴发户而已。商人终究地位低下,需要长久立足,发扬光大还需要更坚固的背景才是。所以她就特别关照喜欢读书的曹达,希望他考个功名,政商通吃,才算完美!
  虽然最后曹达阴差阳错的做上了荚县的县令,但是曹老太已经很满足了,毕竟黄金不为贵,安乐才值钱多……
  看着曹老太不断打量自己的目光,司徒瑾暗想,其实这老太太年纪越大胆越小,已经没有了当年不怕死的热血和冲劲,而且她个人能力太强,反而使得子孙畏首畏尾,估计这一代是没有后辈能超过她的。可惜,她若是个男子,倒是个有趣的对手……
  此时,只见曹老太一挥手,冲着身后大喊:“把人带上来!”
  立刻有人将五花大绑的曹六推到了司徒瑾的面前,曹老太一脚踹到曹六的腿窝子,曹六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曹老太走上前,噼哩啪拉一口气扇了曹六十几个耳刮子,曹六的脸立刻肿的老高,闭着眼睛一声不吭的承受着母亲的巴掌。
  曹老太揪着曹六的耳朵道:“快给你司徒哥赔个不是!”
  曹六嘟囔着道:“司徒大哥,实在对不住,是我糊涂……”
  “大点声!”
  曹六一梗脖子:“司徒大哥,对不起!要杀要剐我曹六认了!”
  司徒瑾表情淡淡,不置可否。
  曹老太见状举起手吁了一声,将手上那一团血糊子里的一颗带血的牙齿拨拉掉道:“瑾儿呀,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可惜我的这几个儿子早早的没了父亲,只有我这个做娘的把他们几个兄弟拉扯大,也是我的失职……听说瑾儿也是你母亲一个人养育成人的,她定会理解老姨的辛苦……若是老姐妹来到青阳,我们定要坐在一起好好聊聊彼此的不易才是。”
  司徒瑾挑起嘴角笑了,这曹老太真是老狐狸,话里有话。
  司徒瑾是纯孝之人,这世间他只有一个软肋,就是他的母亲娄氏。若是母亲来到青阳,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孺定会让他有很多顾忌。这个曹老太,只怕是利用母亲来敲打他呢!
  见司徒瑾没有说话,曹老太一捋袖子:“这样吧,让老姨去给那两个受伤的小子侍疾,别的不说,照顾病患老姨还是有一手的。”
  “留步!”
  司徒瑾终于开了口。他怎么可能让曹老太真的亲自去照顾病人,这要传出去定会有损巡检司的声誉。
  做势要走的曹老太停下了脚步,她脸色轻松了下来,立刻又令下人抬进来十几口大箱子,只见放在地上这些大箱子沉甸甸的,看起来里头全是重货。
  “瑾儿,这里全是药材,给受伤的兄弟疗伤。”
  司徒瑾开口道:“曹老太太,我敬你是长辈,既然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司徒瑾也会留几分面子,你让曹达先退兵就是。”
  “成!”
  曹老太很爽快,她一拍巴掌,对曹达道:“达子,下令退兵!”
  曹达只好挥手:“都退下吧!”
  众人早就等着这句了,一听到曹达发了令,立刻作鸟兽散。曹达身边只留下他和杨小迷以及一帮捕快。曹达心里暗骂,亲戚?狗屁亲戚!
  曹老太不仅抬来了箱子,还抬来几只兽笼子,笼里装着几头虎豹。
  “这些伤人的畜牲老姨也带来了,就交给瑾儿处理了。”
  朝歌飞身就从马上跳了下来,对司徒瑾行了个礼道:“大哥,我来处理可好?”
  “可以。”
  得到司徒瑾的命令后,朝歌走向兽笼子,只见这些虎豹见到朝歌后瑟瑟发抖的蜷缩在笼子一角,连身上的汗毛都根根竖了起来。
  朝歌打开笼子,揪着一只吓得浑身发硬的花斑豹子就拎了出来,只见他提着那只足足有一百多斤的豹子往自己腿上一磕,一扭脖子,那豹子就软得像滩烂泥。朝歌用手朝它肚子上一捋,一大团带着血的肚肠全都从肛处脱出,一串白花花的内脏还冒着热气。
  司徒瑾和晋伯平静的看着朝歌,只见朝歌打了一个呼啸,一条黑色的影子如同闪电般出现在朝歌身边。只见这条黑色的影子一出现,笼子里的几头虎豹竟然失了禁,一股冲天的臊味弥漫开来。
  “黑鹰,给你打牙祭。”
  那只叫黑鹰的黑狗皮毛黑亮,四肢细瘦,脸长鼻尖,两只眼睛如同发红的琥珀般耀眼,它骨架很大,前腿抬起来比人还高!只见它神情高傲,对周围的人充满了蔑视,它根本没有看其它人一眼,旁若无人般腾地就跳上笼子,叼起一只吊睛黄斑虎瞬间就跑的没了影子。
  远处一直观望的曹达不禁大惊失色,为何这凶猛的野兽见了朝歌如此畏缩不前,丝毫没有抵抗?甚至连一声嗥叫都不曾。还有那只猛虎,虽然笼子的门被朝歌一把打开,但是它却和那只花斑豹一样躲在角落里发抖,任人宰割。就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连臣服的资格都没有。
  曹达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终于明白母亲的苦心了,再没有真正探到对方虚实后,不能妄自出手。若今日母亲不来,他曹家可是真的要有大…麻烦了!
  只有杨小迷嘴角的嘲笑稍纵即逝,这些人,可不简单呢!
  曹达已经说不出话来了,直到现在,司徒瑾和晋伯还没有出手,估计实力更加深不可测,就面前这三个人,就足以踏平青阳镇!
  汗颜哪……
  

  ☆、四十一

  曹家大宅,针落可闻的主屋内几个丫头低头垂手不敢出声,钱庄缩在金线帘后大气不敢出,他不时地露出大脑袋往外偷看一眼,立刻又缩回帘内,唉呀,这老太太怕是要用家法了吧?
  曹老太冷冷的坐在一张罗汉大床上,她脚下厚厚的富贵牡丹大红织毯上一字排开跪着三个儿子,分别是曹达,曹五,曹六。
  曹老太举起赤金烟锅子先朝曹五那乱糟糟的大脑门梆梆敲了几下。
  “没用的东西,被一个下人修理成那样,丢人都丢到螭国去了!”
  曹五苦着脸,无奈地摸了摸头发里暗藏的暗器——那几只苍耳。
  当时,他是离叶剪秋最近的,只有他看到叶剪秋手里黑色的大花一闪,然后就不由自主的听人摆布了。曹五到现在仍念念不忘,在那惊鸿一瞥中,一头乌黑亮丽长发的男子像极了小花妖……这个神秘而美好的秘密,他要单独记在心里,不与任何人分享,包括他老娘!他曹五,长大有心事啦!
  曹老太又梆梆敲了曹六的大脑袋:“老六!你何时豢养的凶兽?为何要放出来咬人?不知道拿钱消灾么?”
  曹六瓮声瓮气地道:“娘!咱人打不过他们,猛兽总是可以的吧?只是没有想到朝歌那么厉害……”
  曹老太一撇大红唇道:“本来为娘只是听说朝歌有一个很厉害的狗叫黑鹰,它一出现,青阳镇的狗都不敢叫!但是这只狗神龙见首不见尾,极少有人见过它什么模样。今天为娘和你们也是第一次见到黑鹰!你们说说,那是狗么?那是狗该有的模样么?简直是二郎真君的孝天犬!还有那朝歌,一身戾气!挤死个豹子就像兔子那么简单!”
  曹六戚戚,闷头不语。
  朝歌的确不像正常人,外界传言他吃生肉,喝冷血,就像恶魔一般。所以那天,曹六一看到带队查矿的是海大牛和花原,就觉得报仇的机会终于来了,立刻放兽咬人!结果不仅折了自己两个人,而且又被老娘送了重礼赔罪!唉!本以为双方战平了,结果……
  曹老太看向曹达,举起的烟锅子又放了下来。
  对于这个儿子,曹老太很无奈,她长叹一声道:“达子呀,你已过不惑之年,为官者,最忌暴躁,如果沉不住气,首先会害了自己……俗话说未归三尺土,也难保百年身,既归三尺土,也不定能保百年坟,这世间事轮回无定。老娘在你们身边,还能为你们照拂一二,若是老娘百年过世后你们兄弟又该如何……”
  老太太很泄气,自己这个小车不倒只管推,推到哪算哪!!
  曹达脸色凝重,他心里一直在琢磨着司徒瑾。
  他亲眼看到司徒瑾的军队如同潮水般悄然退去,除了地面上留下的杂乱脚印外,不留一丝痕迹。虽然这支军队只有区区百人,但是气势凛然天地,个个却如同下山猛虎入海姣龙,这已经不是训练有素所能形容的,这根本就是一支能屈能伸的铁甲雄师,如果给司徒瑾上万号人马,真不敢想像会如何……
  这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你恨,你怕,你暴躁,你头疼,但是你不得不承认你佩服。
  对手往往是最容易发现你的短处和差距的,如果不是司徒瑾时刻逼着他曹达进步和警醒,他也许被麻木的生活早就磨去了棱角,安逸的躺在官印和银堆里享受余生……同为男子,他也有雄心壮志,恰恰那司徒瑾激活了他内心深处一直要追逐的那个梦想!他要感谢这样的对手!
  曹母将曹达单独留下,母子商谈了一夜,在天将破晓时才结束谈话。
  最后,曹母对曹达道:“达子,为娘早年间做生意时听螭国人交谈中得知,很早以前这鹰头山本是螭国所有,自从被青鸾的太…祖攻占后就归属到青鸾的国土。传说这鹰头山有秘处,蕴含天地之灵气,日月精华,有机缘者可得道成仙。所以,现在螭国人一直认为青阳镇之所以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就是因为青鸾国没有顺应天道,这是上天对青鸾的惩罚,所以他们仍一心想拿下鹰头山,重归他们的国土。”
  曹达沉思半晌,开口道:“母亲,这些事孩儿也听说过,只是,当年你可在螭国见过什么能人异士么?”
  曹母摇头:“不曾,只是听说而已。鬼魂之说由来以久,可是真正遇到过又有哪个?娘本来是不惧鬼神之说的,可是娘自打见到黑鹰,就觉得有蹊跷。朝廷当年可是专门派司徒瑾来调查鹰头山的,也许这里的秘密他知道的最多。”
  曹达点点头:“孩儿明白。”
  曹母又道:“你可知下步该如何?”
  “君臣朋友,非酒不仪。”
  “没错,我儿打小聪颖,当为人上者。”
  曹达离去后,曹老太疲惫地躺地床上,对一直呆在角落里的傻庄子道:“庄子,过来给老姐姐捏捏腿。”
  钱庄期期艾艾走了过去,他今天可是跟了曹老太一天,真是见了大世面啦!嘿呀呀,动刀动枪的,那可是要打仗呀,可是这老太太却一点也不害怕,甚至三言两语的还让两家都退兵啦!这个老太太可是比他爹还要爷们儿的女子呀!而且还是曹县令的亲娘!还那么有钱!不得了啊,她可是个干大事的女子呀!真可惜了,她若是年轻个几十年该多好!
  庄子笨手笨脚地捏着老太太的腿,曹老太轻声一笑:“庄子,今儿是不是被老姐姐吓着了?”
  钱庄摇摇头:“没哪,就是怕曹五。”
  “不用怕他,以后叫他哥就是。”
  “……”
  老太太敲敲钱庄的手:“怎地不动啦?”
  “老姐姐,差辈了!俺咋能叫曹五哥,他该叫俺舅!”
  “傻庄子!”
  曹老太很满意,这钱庄当了很久的闷葫芦,终于开口说话了。
  

  ☆、四十二

  佃户村。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依附于地主的佃户组成的村落。
  在青阳镇繁荣的时候,大地主们曾经拥有上千家的佃户。这些佃户在青鸾律法上仍是良民,不能像奴隶那样买卖,但是他们没有土地,只得向地主们租种,收获的粮食和地主们对半分。自从青阳镇遭到天灾后,很多地主们将自己的田地变卖一空就迁到水土肥沃的江南,而留下这数以千计的佃户,这些佃户只得重新寻找依附其它地主,现在这个佃户村就归属于拥有青阳镇土地面积最多的地主——曹家。
  在佃户村的村口有一个被碾的很平整的打麦场,现在这个约有五百平方的打麦场上很热闹,村民们几乎是全家都出动,老人小孩带来食物和水放在打麦场的阴凉处,守着自家的壮劳力打麦场干活。
  农民们用驴,马,骡子,牛或是皮狙拉着石碾子开始转着圈一遍遍往麦子上碾,等压扁的麦秸碾的差不多了,就会用桑木杈子将上面碾掉麦子的麦秸挑到一边,地面上就留下带壳的小麦。
  农夫用木锨开始一遍遍从地上将麦粒用力铲起来一把抛向空中,形成一条金黄色弧线,在风的作用下,轻飘飘的麦壳就刮到了一边,而饱满沉重的麦粒就留在脚下。
  这时候,老人和小孩开始往袋子里收集打好的麦粒,然后拉到平坦空阔处摊开,有人赤脚踩在麦子上,用木锨将麦子从中间一绺绺分开界线,使粮食能够晾晒均匀。
  朝歌骑马站在打麦场路边的杨树下,看着农民们热火朝天干活的场景,心里有些焦急。
  自从司徒瑾说开办农场,朝歌主动揽下农场的任务,并拍着胸脯立下军令状,定要将农场发展壮大!
  朝歌喜欢深沉的土地,土地总会给勤劳的人最真实的回报——阳光下金色麦浪翻滚,那一望无际的玉米青纱帐,那火红如火把般朝天的高粱,那弯腰亲吻着大地沉甸甸粟米……
  朝歌其实很佩服能征服土地的叶剪秋,尤其是那个生机勃勃的菜园子总让他留恋忘返,他甚至想搭个帐篷住在那里,晚上闻着瓜果的香味入眠,睡梦中还会听到花开的声音……
  那天曹老太离开后,离下了整整十箱金银砂!司徒瑾大手一挥,就分给了朝歌一半,让他做为发展农场的底金。朝歌当时就大骂,这个官老娘可真有钱!司徒瑾当时就说了,曹达若再挑衅,不介意以战养战!
  有了资本后,心急的朝歌立刻买好了种子,农具,甚至连盖房子的建材都预订好了,只是眼下没有劳力干活,那些东西还静静的呆在库房。
  虽然朝歌喜欢土地,但是他却对种田一窍不通。听说佃户村有种地的好手,朝歌就急忙来到这里雇人,虽然他出的工钱并不低,可是这几天正在麦收的大忙时节,没有农民顾得上他的农场。
  朝歌是个暴脾气,他越是看到农民们干的热闹,越是暴躁自己那在河滩的八百亩荒地。
  眼见这些农民没有空,无奈的朝歌只好调转马头准备离开。
  “军爷!军爷!请留步!”
  听到呼唤,朝歌停了下来,只见几个老农急匆匆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个老农上前对他恭敬地做了个揖。
  那老农道:“这位军爷,你来佃户村可是要找人种地?”
  “正是。”
  听到朝歌这么一说,这位老农面露喜色:“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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