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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楚先生-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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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排练开始之前,理所当然会有对戏的时间,两个少年对了个眼色,一前一后地走到了顾阳前。
  “你好,我是苏。”
  “汤顿。”
  “我们是夜莺的替补演员,来和你对戏。”
  面对这样明显不怀好意的搭讪,顾阳眨了一下眼,想起来秦绍在他来之前告诉他的一段话。
  ‘……无论是在哪里,总会有人看轻你的实力,鄙夷你的出身,借用各种方式来打压你,你要做的,就是用实力,把那些轻视通通打回他们的脸上去。’
  冷酷的美人扬着下巴,傲慢的无以复加地对他说:‘你有这个能力,就该让他们看看。’
  你有这个资格。
  顾阳微微笑了一下,眉眼十分温柔。
  “好的,可以啊,我是顾阳,Gu Yang。”
  “OK。”汤顿心急,根本没在乎他说了什么,他盯着顾阳的眼睛,一心一意想要给他一个下马威:“我们来合舞一段吧,从第三小节开始,你会跳舞吗?‘夜莺在空中飞过,飞向玫瑰树——’”
  汤顿朗诵着台词,摆出了舞蹈的姿势,从容不迫地舞动着身体,他的仪态非常好看,吸引了不少目光和赞叹,这是他最引以为荣的地方,特别是在约翰尼看过来的时候,他不由得意起来。
  “夜莺在空中飞过,飞向玫瑰树。”
  少年声音轻柔地,不容置疑地打断了汤顿的话,他微笑着,同样摆出了一个优雅的起舞姿势,手臂间形成一个巧妙的弧度,美的恰到好处,那根本不是三天两天就能练出来的感觉——
  苏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他产生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那玫瑰树,在那里,即将死去,安静哀伤,我向它飞去——我要它的玫瑰花——我看到了那根刺,在月光刚刚落下的时候,我要用我的胸膛贯穿它,用我的心血染红它,这样,就能开出最美的玫瑰花了。”
  轻柔的,甜美的,像是花瓣掉落一样的声音。那段台词,不算长也不算短,可被他轻轻地念出来,就像一首押韵的恰到好处的诗,他的每一个吐字,每一个咬音,都那样恰到好处,完美的无以复加。
  “那是,玫瑰树啊。”
  顾阳走到汤顿身边,捏住他的手臂,像跳舞一样按住他僵硬的肩膀,他的动作是优雅的,好看的,明明非常简单,却情不自禁地想要去看!
  相比之下,汤顿的动作就显得繁重,冗杂了,好像很多余,根本没必要这样。不对,他明明是好的,是受人欣赏的,可是和顾阳比起来,总差了那么一点东西,就像是原画,和原画的临摹。
  那个东方的少年,就是一只活生生的夜莺,他站在舞台上,就像落在了花园里。
  “你呀,要开心起来,这样,我做的一切就有了价值,我什么都不要,什么回报都不要,请你一直保持着你的痴情吧,那就是对我最好的奖赏了。”顾阳说,眼睛盈盈动人,如一泓月下的湖水,他松开汤顿的手臂,又看向苏,温柔地说:“……谁叫我,是夜莺呢?”
  苏站在那里,一动也不能动,他僵硬地,无法思考地看着少年纯黑的眼眸,脑中只有一句话,他刚刚的念头成真了。
  他面对的,是一个真正的天才。
  作者有话要说: 阳阳:看!我有肌肉!
  楚先生:(不经意地露出八块腹肌)嗯,肌肉。


第50章 演出
  “啪,啪。”约翰尼鼓了两下掌,眼睛闪闪发亮,笑容几乎要抑制不住,他打破了凝固一般的气氛,微笑着说:“还有谁有异议吗?”
  鸦雀无声。
  围观的人们,这才反应过来,交换着惊骇的眼神,场面一时间静极了,刚刚的斗戏实在是太过明显,根本不需要犹豫,明明白白的……汤顿被压制住了,而且毫无还手之力。
  那个皮肤白皙的像细腻的瓷器,头发乌黑的如上好檀木的东方男孩子,一开口,就完全变了个人,他是夜莺,是夜莺在鸣唱,你怎么能说不对,说不好呢?
  “OK。”见到没有人再反驳,约翰尼笑眯眯地说:“那我们就开始排练,第一节 ,学生上。”
  人们这才如梦初醒,穿着白色灯笼袖上衣,尖角牛皮靴的学生演员慌里慌张里跑上舞台,灯光开始逐渐的亮起,排练,这才真正开始了。
  安妮作为一个后出场的演员,之前一直在后台化妆,她预见了会发生些什么,索性立场尴尬,眼不见心不烦,结果等她化好妆出来,却惊讶地发现。预想之中的情景并没有发生,排练在有条不紊的进行,那个黑发黑眼的男孩子坐在一旁,和约翰尼说话,看到她出来,还对她笑了一下。
  “安妮,过来。”约翰尼朝她招了招手,热情地道:“这是顾阳,新的夜莺演员,顾阳,这是安妮,饰演红玫瑰树,你们会有一段很长的配合,现在先熟悉一下吧。”
  果然是这样!安妮下意识咬住了嘴唇,她的目光在约翰尼微笑的脸上划了一圈,又很快落下,这个团长,摆明了是要站在新来的演员这一边了,把她叫过来,即是介绍,也是警告……警告她要好好配合,不要像汤顿和苏那样耍一些小花招……
  对于约翰尼,安妮其实是十分敬佩和感恩的,是这个男人以精明独到的眼光,无人可及的统筹能力,把握了商业和艺术的平衡,使得剧团能在竞争激烈的百老汇经久不衰地活下来,也是他看重了她的天赋,在上一任红玫瑰树演员退休之后,力排众议,使用了资历尚浅的安妮做一号演员。
  他说的话,安妮一贯是非常听从的,以她的性格,也不可能会暗地里做些什么,只是……人总是有奇怪的逆反心理,你越不让我做,我越是……起码,在看着这个表面上被保护的好好的,一路都有人为他披荆斩棘的男孩子的时候,她很难生出多少好感。
  于是,在约翰尼离开,他们即将上场的时候,安妮叫住了对方。
  “听着。”她语速很快地说:“我对你和苏的那些纠纷不感兴趣,可是我们要搭戏,我得告诉你,我的节奏比一般的女演员要快上一倍,如果你没有及时跟上,你会很尴尬。”
  她看到,那个男孩子微微睁大了眼睛,然后微笑着朝她点了点头,说:“谢谢。”
  什么啊,这个反应。安妮别过了脸,反正该给的提醒她已经给了,要是真出了丑,也怪不到她头上来。
  很快,就是红玫瑰上台的那场戏了,她穿着大红色的晚礼服,长长的裙摆在地上拖拽,她站在一个角落,灯光打到脸上,看着那个男孩子,以焦急的舞步,朝她走来。
  他望着她,目光盈盈,身姿如画,他唱:“我要——找一朵红玫瑰。”
  她唱:“我是红玫瑰树,可是我不能给你红玫瑰,我伤痕累累,开不出花——”
  少年走到了她的面前,半跪下来,手臂在空中轻轻一划,他扬着头,与她对视,那目光,竟然让安妮浑身颤栗,她不由自主地看着他,那张脸,被粉红色的灯光照耀着,竟然古怪地显出一种独特的凄凉。
  他仰望着她,说:“求求你,请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为你唱最动听的歌。”
  “我需要——需要一朵红玫瑰——”
  他的唱段,恰到好处地压在她的结束音上,安妮直到跟着他唱了数段,才毛骨悚然地发现,她的节奏被带着走了!她的语速随着他的速度被调整了!在这个对唱中,顾阳才是主导者,他的声音甜美又动人,声线稳定又出众,他的舞蹈引领着她,走向巅峰,挑战极限。
  安妮不由自主地,要看着那张脸,那张温柔的,悲伤的脸,真奇怪,人的脸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表情,随着不同的灯光照耀,显出不一样的色彩,他望着她,目光像最寂寞的月光,最炙热的火焰,空气热了起来,她浑身出汗——怎么回事,光是看着他,就明白了爱情。
  顾阳后退一步,唱完了那一段唱段,他们的配合就首次而言可以说是相当不错,约翰尼在台下不断地鼓掌,可安妮却一直浑浑噩噩地,看着那个男孩子走下舞台,换下服装。
  他回过头,对她笑了一下。
  她猛然低下了头。
  经过几次排练之后,剧团的气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和谐,大概就是那种,假设第一名比你高三分,你不服,第一名比你高三百分,你觉得……呃,虽然差距没那么大,可心态是一样的。
  长得好看,性格好,有资源有人捧,最关键的还是有实力,对于这种人,没几个傻子非要和他过不去,一段时间下来,剧团里的人都能跟着约翰尼亲切地喊他,小夜莺了。
  经过一段严格的排练之后,终于迎来了第一次正式演出。
  那一天,全场客满,最好的观影位置上,坐着不少业内大拿,影评人,还有顾阳那所学校的校长,老师,老亚索。说实话,在看到最后的来人的时候,顾阳也有一些惊讶。
  “准备的怎么样了?”
  见到他的时候,老亚索依然表现的非常严厉,似乎完全没有把他破格推荐的那份温情,如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顾阳笑了笑,说:“我会竭尽全力。”
  老亚索点了点头,看着他,忽然说:“我不是为了投资,才推荐你的。”
  顾阳怔了一下,看着他。
  “我只爱表演,只有表演能打动我,你算是那群蠢货里不太蠢的那一个,所以我给了你机会,可是如果你没有表现好,我不会为你说话。”
  “只有表演,是决定胜负的唯一标准。”
  少年沉默了一会儿,对着老人严肃刻板的面容,微微笑了起来,认真地说:“我知道,谢谢您。”
  老亚索挥了挥手,严厉地道:“注意你的手臂!伸直它!不要让我看到你在课堂上的失误在这里出现!去准备!我会时时刻刻盯着那里看的!”
  顾阳抿唇笑了一下,转身去了后台。几个化妆师冲过来,给他换上蓬松雪白的服装,带上亮晶晶的头饰珠宝,化妆师用金粉摩挲他的眼角,涂上大红的腮红。舞台妆要比平日的妆容重上很多倍,这样在大灯的照耀下,才看得出颜色来。
  镜子里的他,头发被盘起,面容酡红,衣服华丽而繁重,真的就像一只来自东方的娇小夜莺。
  “Great。”造型师说:“去惊艳他们吧,男孩。”
  大厅暗了下去,舞台上亮起了一束光,随着音乐声悠扬地响起,百老汇经典剧目,备受瞩目的《夜莺与玫瑰》,亮相。
  这场戏,可谓是万众瞩目,大家都知道了主演前所未有地启用了一个新人,是纯正的东方面庞,是那所顶尖大学的一年级学生,戛纳影帝,学院派。这个选角实在是太有噱头,让他们不得不关注。
  随着淡黄色的灯光在舞台上亮起,一串让人眼花缭乱的光影也一略而过,伴随着科技的发展,百老汇也与时俱进地使用了电子光线等等现代技术,打光打的好,就会非常的漂亮,比如现在。
  舞台的布置很简单,又到处都充满了细节。学生穿着白色灯笼袖荷叶边上衣,戴着一顶歪歪的帽子,坐着台阶上,他的手中拿着一本厚重的书,他说:“我要一朵红玫瑰,给教授的女儿,那样她才会和我跳舞,跳到凌晨。”
  一群穿着红色薄裙,金色舞鞋的少女舞蹈演员从后台涌出来,走上台,跳起一支热烈的群舞,她们眨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唱:“哦~悲伤的学生~他在哭……”
  学生呜咽了起来,他站起身,对着舞台下喊:“给我一朵红玫瑰!我需要一朵红玫瑰!”
  这个时候打在他身上的灯光暗掉了,顾阳从后台走出,他的脸小巧无比,在镁光灯下被照得一清二楚,他站在那里,引发了台下小小的惊呼,至少,从长相上来看,这个东方的男孩子,出乎了很多人意料。
  “他长得很合适。”一个影评人想:“他的眼睛很大,脸很小,带上花冠也不滑稽,他不像那些其他的东方人,眼睛非常狭长,倒不是说不美,可在舞台上,是不大适合的。”
  长相这一关,很轻易地就过了,还有不少人对有异国情调的新面孔感到好奇,对别出心裁的选角充满兴趣。他们注视着那个男孩子,看着他站在舞台中,开始了表演。
  顾阳凝视着下方的一张张的脸,大厅里的温度不算热,他却觉得自己要被融化了。
  浮现在眼前的,是茂密的树丛,月下的花园,潺潺流动的小溪。
  他说:“我……”
  “我遇到了一个痴情的人。”
  夜莺开始歌唱。
  他唱的歌,是从相遇开始,从情人间对视的第一眼,从少年少女脸上的红晕,从清晨升起的那一缕薄雾,到潺潺的湖水,晃荡的涟漪,到女人丰满的嘴唇,印在男人脸上的红印。他唱的歌,像是面前缓缓升起一面镜子,镜子里照耀出他的脸,夜莺的翅膀。他通过那面镜子,看见了人间一切的所有的悲欢以及离合,嘈闹以及宁静。他从树叶的缝隙之中望过去,望见了学生哭泣的脸。
  “他为什么要哭呢?”
  “是为了一朵红玫瑰。”
  他被打动了,被征服了,他的歌,被这个学生所听懂了,他知道,爱情,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他展开双翼,飞翔起来,划过天穹,降落在一颗玫瑰树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他说:“我会为你唱最动听的歌。”
  第一颗玫瑰树拒绝了他,夜莺没有气馁,他继续飞翔着,找到了最后的红玫瑰树,他请求对方,给他一朵玫瑰,哪怕是以生命为代价。
  在月光下,他飞回了学生的窗边,继续凝视着他,也许,他注视的不是学生,而是爱情本身,这只夜莺飞到了玫瑰树上,用胸膛贯穿了尖刺,随着心血源源不断的流出,玫瑰被染红了。
  “靠得再紧一些!小夜莺!”红玫瑰树喊,女演员一层层繁复的裙摆在地上如花一般展开,她凝视着他,眼中充满了泪水,她喊:“唱你的歌!”
  夜莺继续歌唱着,唱上一整夜,舞女的裙子重重叠叠,缭乱的灯光反反复复,她们雪白的手臂搭在一起,连成一朵盛大的玫瑰花,伴随着顾阳的每一个颤抖的转音,这朵花在台上盛开,绽放。
  “给我——一朵红玫瑰——”
  “我要——一朵红玫瑰——”
  他放声高歌,用了全身的力气,灯光耀得他看不清前方,可他还是要尽全力睁大眼睛,注视着朝霞,注视着那朵用心血灌溉的玫瑰。他闻到了茶叶被煮开的香气,闻到了精致的瓷器本身的味道。他高歌着,旋转着,眼前的世界一阵阵天翻地覆,是裙摆,是香水,是哭泣,是高跟鞋。他掉落在地上,有东西从他的心口绽开了,那是一个璀璨高贵的灵魂,那比什么都要贵,人们光是看着它,都忍不住流下泪来。
  他来到你的花园,为爱情而高歌,他飞到树枝上,用尖刺刺穿自己的胸膛。他用心血染红的那朵玫瑰,比世界上任何一朵玫瑰都要红,都要美,没有人见过那么美的玫瑰,那是死亡和爱情的象征。
  “……我看见了。”顾阳躺在地上,喃喃道:“我看见了。”
  泪水从他的眼角流下来,台下是如同死寂一般的安静,学生再次走上舞台,摘下那朵玫瑰,送给教授的女儿。
  那个姑娘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轻蔑地说:“这和我的衣服不配,有人送我珠宝,珠宝可比花值钱多了。”
  那朵玫瑰被扔了出去,落在阴沟里,被车轮碾成了碎末。光缓缓地暗下来,照在一个角落里,顾阳躺在那里,无声无息,嘴角带着幸福而骄傲的笑容,正如他所说——一只鸟的心,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提并论呢?
  灯光暗下了,戏剧结束了。
  演员们接二连三地走上舞台,进行闭幕,有人把顾阳扶了起来,少年被推到最前方,他神情茫然,眼中还带着泪水,就这么看着台下乌压压的观众。
  先是短暂的静默,接着,从校长那里开始,响起了第一声掌声,很快,掌声越来越多,震耳欲聋,伴随着尖叫,呐喊,掀翻了天花板!
  “夜莺!”
  “小夜莺!”
  “夜莺与玫瑰——这是真的夜莺与玫瑰!”
  “我要见那个男孩子……替我安排……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演员……”
  “顾阳!顾阳!”
  顾阳随着演员退场,他走到后台,看见了熟悉的面庞,老亚索望着他,眼神复杂而包含泪水。
  “我……我的手臂是直的吗?”
  “啊。”老人说:“是的,还不错,不过那也不是很重要了。”
  少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冲过去,抱住了对方,这突如其来的善意,让这个一直饱受非议的老人僵直了身体,他僵硬许久,终究是回抱了过去,闭上眼睛,任眼泪流了下来。
  在一一和疯狂的观众,戏迷道过别之后,顾阳冲回了房间,他确定,他看到了——就在刚刚——舞台下面——
  他喘着气,打开了房门。
  楚今夜坐在房间里,抬眼看他。
  男人伸出手,指尖夹着一只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他把它别到少年的发上,温柔地说:“欢迎回来,小夜莺。”
  作者有话要说: 一只鸟的心,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提并论呢?是原文中的句子,可以说是非常讽刺了。
  我爱小夜莺。


第51章 女装
  花朵的触感,是冰冷柔软的。
  顾阳酡红的脸色,在这样的温度之下却越发鲜艳起来,好像喝了酒,醉醺醺的。
  他盯着楚今夜,环住了男人的身体,两具年轻的身体亲密地结合在一起,男人抱起他,亲吻他的眼睛,鼻子,嘴唇。
  “我是今天刚到的。”
  “你的朋友也到了。”
  “他们让我向你问好,明天再来看你。”
  “你演的很棒,我为你骄傲。”
  “我想你了。”
  “小夜莺。”
  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顾阳闭上了眼睛,抱住了对方。
  “我也很想念您。”
  “很高兴能见到你。”
  “我爱你。”
  楚今夜低下头,把他压在了身下。
  那一朵红玫瑰,掉下了一片花瓣,落在雪白的床褥上。
  一夜无眠。
  第二天,在顾阳起床的时候,他刚打开手机,轰炸一样的信息就弹了出来。
  《夜莺与玫瑰》大获成功。
  学院派的胜利:真正的夜莺。
  神秘的东方男孩!
  总之,这些新闻中,大多数都是赞誉,那些苛刻的影评人被他的表演所征服,给予了最高的评价。艺术,能跨越国家语言的限制,对于那种真正意义上精彩的表演,是很难有人能指鹿为马强行说不行的。观众又不是瞎子,像木偶一样任你摆弄。
  不出一天,各大媒体就报道了,百老汇来了个神秘的东方男孩,他就是夜莺的化身,将这出戏剧演绎的十全十美。这种和以往截然不同的大力度宣传,无疑能激起人们的好奇心。剧目的排场是场场爆满,邀请他接受采访的杂志也有有多,其中不乏几家欧美有名的大杂志。
  为此,许空专门来找了他一趟,这个理智的经纪人带着一束漂亮的花束,送给顾阳作为贺礼。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很多。”他很直白地说:“现在我完全相信,你能成名不是因为运气,那些人已经被你征服了,看你就像Y国人在看莎士比亚。”
  顾阳抿唇笑了一下,说:“我确实运气很好。”
  “好运气也是需要实力支持的。”许空若有所指地看了少年的双腿一眼,那双腿上的青紫不断,脚底结出的厚厚的茧还没有消。他说:“你确实非常敬业,我很欣赏你这一点,不是谁在成名之后,都能再狠得下心吃苦头的,这也注定了他们得不到最好——唯一,第一名只有一个,也许需要一些运气,可不能总靠运气。”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步棋都走的很漂亮。百老汇会给你的履历添上漂亮的一笔,学院派为了不自砸招牌,以后也会配合你的宣传,这样你就能走进好莱坞很多人的眼里,拿奖的路子会顺利很多,不过,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
  “选戏。”许空实话实说道:“你需要一部正宗的好莱坞电影来坐稳位置,不过……近段时间即将制作的大片里,留给华人演员发挥的空间并不大。”
  闻言,顾阳也颦起了眉头,因为这是个非常严峻的事实。
  在好莱坞,白人演员的空间是最大的,很多大制作大片,都是以白人为主角,留给黄人的,一般有个戏份重的配角都不错了,而这些年,这种空间还在被不断的压缩。请问,一个整部电影就出场三十秒,两分钟的角色,有什么意义?
  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演员的恶性竞争,那些国内的小鲜肉,为了到国外去镀金,只要是个电影,也不管角色多少,就拼命去抢,还愿意自降身价。于是,好莱坞就知道,无论怎么看轻你,你都是愿意的。那为什么要付出更多的东西呢?另一方面,从受众上来讲,东方人留在这里的刻板印象,就是书呆子,不擅长交流,不受女孩喜欢,路人缘不好。
  真正在好莱坞混出头的华人明星,一般走的都是打星的路子,货真价实的拳脚功夫上阵,正好吻合了“z国功夫”的传言,所以,这一块的竞争也很激烈。
  可是,顾阳不能,也不适合走这条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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