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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着人生下咸菜-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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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麻哭得一塌糊涂,他说:“小心眼你也变了,你不再给我留一个位置,我进入不了你的心了。”小心眼听完后很着急,他慌忙地找到已经封闭的小口部位,用力地拉扯,血流出来,他擦掉,然后对着芝麻说:“你快进来吧,外面冷。”芝麻哆哆嗦嗦地爬了进去,小心眼儿的孔,仿佛被阳光照耀着。
  芝麻常常拖着小心眼出去玩儿,大自然的美,向来是不让任何小心眼的人生嫉的。一整片花海,无车经过的小道,一个诗人正在写一篇诗歌。芝麻的眼里充满艳羡:“你看,他在写关于桔梗的诗,能成为被他喜欢的东西真好啊,说不定他还会为你或者我写首诗。” 小心眼不太高兴:“这些写东西的人啊,就是最典型的外貌主义者啦,最喜欢写小猫小狗小萝卜小蔷薇之类的,没看见他们写过小蛔虫小鼻涕虫之类的。”芝麻有些生气:“我们又不是蛔虫,为什么要这样恶意地看待自己和别人?”不是这样的,人类啊,都喜欢温暖鲜红的心脏,他们是不耻于写我这种小心眼的,而他们关注最大最闪亮或者最昂贵的东西,也根本不会注意到一颗芝麻。这是我的芝麻,小心眼心想,也最好不要被别人看到。
  小心眼去买面包,面点师在里面揉面,白色的围裙和有力的手指配合着面团,充满了美感。芝麻一会儿看看面包上的芝麻们,一会儿看看魁梧的厨师,他对小心眼说:“你觉不觉得,这里才是我该呆的地方。”小心眼用手一把把肉揪在一起封闭洞口,他烦恼地说:“为什么你总要离开我?”芝麻在里面用力地敲打着:“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我的朋友,可是你从来不关心我的梦想,我不是作为你的朋友而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啊,我有我自己的人生和归宿。”
  小心眼堵住洞口的手松了,他对芝麻说:“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对我的伤害的。”他一转身就哭了,他回到家接了一杯水,水顺着他漏洞过多的身体缓慢地流出来,但是不喝又不行,泪水完全供应不上。
  小心眼不久后就有了一个新的朋友,本来小心眼已经开始仇恨这个世界,根本不打算结交什么所谓的朋友了,但那根芒刺深深地插。进了小心眼的伤口上,他对小心眼说:“很抱歉再来伤害你一次,不过真的好需要一个安稳的容身之所啊,我会给你我所拥有的一切东西,我的故事,人生,全部的友谊和爱。真是扯淡啊,小心眼才不相信这些鬼话。
  这个世界,是不会在意一颗芝麻的。他身下的面包变质,被扔进了垃圾桶,他费力地从塑料口袋里逃出来后,又被大风乱刮,各处飘零。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诗篇的主角,也没有在温暖的面包上呆多久,他也早就不会再属于土壤了。他也没那么厚颜无耻地回去找小心眼,他们是在路上遇到的。小心眼看到他的时候;仍然难受得不行。芝麻眼尖地看到了那根刺,被这样的刺扎着会很疼吧?芝麻想,如果把刺帮他拔。出来也许就能弥补些什么。
  深夜,他潜入了小心眼的房间。尖刺被一点点拔出,小心眼在痛苦里醒来。本来,芒刺早就与小心眼的身体组织长在一起了,现在这样无异于一次重新剥离的伤害。小心眼不可置信地看着芝麻伤害自己,他静静地躺在床上,没有挣扎。温热的血带着浓重的腥味浸入被套,小心眼儿此刻,如死了一般的沉默。
  芝麻本来不是想伤害他的,这只是一次愚蠢的弄巧成拙。芒刺的身体掉在了冰冷的地上,他愤怒地爬起来,刺向了芝麻,芝麻的身体被弄碎了一小角,疼得几乎不能直立。
  “你们都走吧。”小心眼儿的声音在这个空荡的房间里响起,“谢谢你们来过。”
  至少你们曾经来过。
  那个长着小心眼儿的人在凌晨三点醒来,哭的声音大得简直能够惊动这个屋子里所有的人,如果这个屋子里还有其他的人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稿时间:2014年8月27日 完稿于:2015年2月8日零点 谢谢你曾经来过。
  昨晚用手机改了一下被和谐的词,然后今早起来就成豆腐块啦,改了下排版(*/ω\*)


第12章 第十一个故事:助听器
  我问我表哥怎么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
  他翻了翻我放在电脑桌上的小说,问我插图怎么是两个男的抱在一起?
  我有些脸红,把书抢了过去。
  他说:“噢,我知道了,腐女对吧?你以后别看这种东西了。”
  我又羞又怒,急于维护尊严,于是吼着对他说:“这种书怎么就不能看了?你什么意思啊?”
  他抽了根烟,跟我说:“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里面都是瞎写的。”
  后来,他给我讲了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据他说是隔壁寝室的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外号叫大脚,之所以有这个外号据说是因为7岁的时候他就穿38码的鞋,过年被亲戚笑话了,说让他快管管自己的脚,别长了,再长以后就没鞋穿了。
  大脚平常在寝室里不打游戏,也没参加什么社团,成绩也一般,他把大把的时间都拿去做了兼职。周末当家教,放寒暑假就在超市里推销方便面,就连平时上课,也会找个不太正经的兼职,比如那次,他就接了个扫二维码关注微信号的工作,让别人扫一个能得五毛钱。
  有一天学校在办招聘会,他恰好下午没课,就跑到广场上扫这个。广场上只有2G网,网不好,别人帮他扫二维码没有奖品,又担心是骗子,所以他在那里转悠了半个小时,没有一个人愿意帮他,他自己也有些丧气,拿着一张二维码的单子,坐在花坛边缘。
  休息够了,他站起来,往四周望,正好看到一群男生往会场外面走,他觉得他们既然都准备出去了,应该也不会打扰到他们找工作,所以迎了上去。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在做兼职,能不能帮我扫一个二维码呢?扫这个二维码会出来一个微信号的界面,添加一下好友,再回复一下我的工号02就可以了。这个微信号是发布兼职或者全职信息的一个公众平台,也许能给你们一些就业的参考。”他说话的语气已经是他能够做到的最诚恳的程度了。
  那一团的男生有的掏出手机看了看网又放回了兜里,有些推了推旁边的人,让他们扫,都有些不情愿的样子。只有一个人打开手机,扫了一下这个二维码,然后站在那里。这是今天第一个愿意停下来帮他的人,大脚连忙说了一句谢谢,然后看了一下他的手机屏幕,广场的网确实不好,界面一直没有加载出来,但那个人静静地等着,也没有什么不耐烦的迹象。反而是大脚觉得很不好意思,想:要不就算了?
  等待的时候总是有些尴尬的,尤其是在和对方不熟的情况下,他的朋友都在旁边站着,其中一个对大脚说:“不好意思了兄弟,确实没流量了。”大脚不甚在意地摇摇头,他可能根本就没听进去,因为他的视线完全落在了帮他扫二维码的那个人身上,挪都挪不开。那个人长得还挺好看的,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很柔和,皮肤偏白,耳朵上套着一个透明的塑料制品。大脚反应了一下就明白了,那应该是一个助听器。
  眼看着时间耽搁得越来越久,大脚觉得有些愧疚:“实在是太麻烦你了,加载不出来就算了,还是要谢谢你。”
  “那我等它到了网好的地方加载出来之后,再加这个微信号吧,我忘了加了之后要回复什么了。”那个人注视着他,声音又轻又柔,虽然音调很怪,但大脚就是觉得好听。
  “回复02就好了。”大脚用手指比划了一下二,然后攥着传单就站在那里,看着那个人点了个头,转身走出去的样子,在一大群闹腾的人里,他显得很安静。
  从那以后,大脚就有些魔怔了。他满脑子都是一个人的侧脸,细碎的头发、下巴、鼻尖,以及耳廓上一个透明的助听器,他想不起来那个人到底长什么样子了,不过这些都并不妨碍他近乎疯狂的单相思。
  他能找到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是不知道这个学校到底有多少人,不过开学时听说新生都有三千多,那总数也可想而知。而且招聘会虽然在他们学校举办,但周边学校的毕业生说不定也会来碰碰运气。
  但大脚已经顾不上这些了,他借着一个问卷调查的兼职的名义找他,范围从本年级到本专业,从本专业到本学院,从本学院再到其他学院,一直扩大到周边学校。他找了他一年多,没有找到。到后来,他只要看到戴着助听器的人,眼神就会不自觉温柔下来。
  故事讲到这里,表哥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他挥挥手说:“中间的琐事太多了,没什么好说的,我还是直接讲他们重遇的事情吧。”
  大脚后来毕业了,各处投放简历,他的能力还不错,有两三家公司都有意向跟他签合同。但他自己却有些不满意,这些公司,要么地方偏僻,交通不好,要么就是感觉升职空间非常小。他再三考虑,又投了当地一家大公司,面试那天,他和他遇到了。
  大脚当时没有认出他来,他们俩并排坐在一条长椅上至少沉默了半个小时,直到那个人主动跟他说话,他觉得声音听起来有些怪异,所以偏头看了一眼,他看到了有些反光的助听器和一张似曾相识的脸,然后他的目光下移,看到了那个人的名字:陆书。
  他当时脑袋里混沌一片,他略过陆书看着窗外的树枝,想……夏天了,那棵树怎么没有叶子,是不是死了?窗玻璃上全部都是水渍,难道是保洁员用拖把拖的?有些热,他的脚闷在皮鞋里,感觉袜子已经湿了,还有……他看向陆书,他想不起来刚才陆书问他的到底是什么问题了。
  他想拥抱他,然后告诉陆书,他已经找了他很久了,如果今天没有遇到,他还会接着找。
  但什么都没有发生。
  大脚把陆书简历上的联系方式记在了脑子里,晕乎乎地就去参加了面试,结果当然是没有通过。他辗转反侧了几个晚上,终于决定打出电话。
  那边接起电话,说:“你好。”
  “你好这里是国中保险,我们最新推出了一项保险业务,主要是为您的车子提供保障……”大脚在关键的一刻怂了,只能装作保险推销员,一般这个时候对方都会挂电话。
  但陆书认认真真地听完他胡编乱造的话之后,礼貌地回应:“可是我没有买车,所以不好意思了。”
  还是和当年一样。
  大脚觉得,他喜欢的人这么多年了,没有变过。
  “没有关系的,将来你一定会买车的,到那时我们还可以再合作。”
  “也许吧。”电话那头,陆书笑了笑。
  后来,大脚再也没有给陆书打过电话,他借着节日发短信的机会,总是能和陆书聊一整个晚上。因为陆书根本不懂得如何拒绝别人,大脚觉得,如果陆书有车的话,说不定真的会同意在他这里买一份保险。每次发短信,只要大脚回复,陆书都会继续回复。这样一来二去,他们的关系很快熟络起来,陆书有时还会主动给他发短信,问他过得怎么样。
  大脚得知陆书也没有被那家公司聘请,原因或多或少和他的耳朵有关。他目前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在陈门西租了一套房子。大脚的住处离那里,只有两个公交站那么远。大脚有时候下班了,坐公交就直接在陈门西站下车,然后发短信跟陆书说,今天又路过了这里。有共同认识的店老板,喜欢同一家包子店做出来的皮薄肉多的灌汤包,他们的生活交叉得越来越多,大脚终于也不用再苦思冥想今天该聊什么话题了。
  这样的关系又持续了一年,他们终于顺理成章地见面了,一起到餐馆里吃个晚饭,聊个天,或者周末约去一起钓鱼,这些都成了常事。
  陆书把大脚当成了很好的朋友,有些事情想不开的时候,他也会找大脚倾诉。而他连抱怨的时候,语气都是那么温柔。陆书因为耳疾经常遭受冷遇,升不了职,一直在办公司里打杂,别人老是落到他助听器上的目光也是他过不去的坎。有时候他会把助听器摘下来,和大脚一起散步,整个世界都无比安静,
  陆书本来是不喝酒的,大脚生日那天,他多喝了几杯,脸红扑扑的,喝醉了也不乱说话,就是会把眼睛睁得很大,并且失焦。大脚没有买蛋糕,后来喝醉了,就把筷子插在菜里,双手合掌就开始许愿,他许的愿是:希望所有善良的人都能够不被别人伤害,尤其是坐在他旁边的那个人。
  大脚和陆书互相扶着肩膀,摇摇晃晃地走到了大脚的家,陆书进门躺在沙发上后,很快地就睡着了。大脚蹲坐在沙发面前,傻兮兮地笑了笑,然后手碰上他的耳朵,把助听器取了下来,他的嘴唇靠近陆书的耳廓,反复地说我爱你,说得嗓子都哑了。
  他把助听器放在茶几上,进厕所洗了把脸。
  表哥的声音突然停了,我有些着急地追问道:“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他们现在还是朋友。”
  “为什么不表白?告诉陆书至少还有希望啊,如果因为害怕结果而不敢走出第一步,那就太没有意思了。”这种截然而止的感觉实在是太不舒服了,我向来不喜欢优柔寡断的人。
  “大脚许愿说希望陆书能够不被人伤害,如果是同性恋的话,怎么能够避免被伤害呢?我想大脚一辈子都不希望陆书跨入这个世界吧。”表哥又抽了一根烟,弄得我的卧室烟雾缭绕的,“谈不谈恋爱又有什么关系,能在他身边就好了。”
  过年坐席,如果你的年龄大于二十五岁,那被问及婚嫁的可能性约等于百分之百。表哥遭受炮轰应该也是他意料之中的事吧?我看着他拿开水涮碗,微笑着逃避问话的样子,主动岔开了话题。
  毕竟,很多人在讲烦恼的时候都会说:“我有一个朋友……”
  而听的人也会装糊涂,从不戳破为什么他对整个事件的细节了解得这么清楚。


第13章 第十二个故事:埋故事
  假如我告诉你,绝大多数作者的故事都不是自己写出来的,你会怎么想?
  我知道内/幕,因为我也曾经是那群作者中的一员,而我现在却不敢再使用那种方法了。因为,我差点因此丧命。
  这个方法并不稀奇,那就是种植。
  种植故事因作者习惯的不同而让方法步骤千差万别,有人写下梗概就埋了下去;有人只写一个开头,再往土里浇灌灵感;还有一些人,他们精心选择种植的季节和土壤,在春季万物复苏时长出的故事充满生机,而冬天长出的故事总是冷得沁骨。种在城市里,故事会金属超标,充斥着乌烟瘴气。还有,作者可以把故事种在过去,甚至是未来……
  我曾经见过一个作者为了养殖出一个有关碎尸的故事而在土壤里埋了一只被车碾死的猫的尸体。总之,为了故事的精彩度,作者们想尽了方法。
  唯独一件事,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那就是及时采收。
  我摸了摸自己腰上的一道疤,忍不住想再重复一次:“一定要及时采收。”
  2005年,惊蛰,我种下了一个故事,我也不知道种的到底是什么内容了,我只记得那是用铅笔写在绿色方格的作业本里的一小段话,总共也就半截手掌的长度。
  种下去后,我天天守着它,一心想收获一个与众不同,受大人夸赞的故事。那个时候我才上小学,放学后总是待在阳台,踩个小板凳静静地看着它。
  那个时候大人都笑我:“你的故事长不出来啦。”
  我才不相信。
  后来我为什么又相信了呢?大概是因为我读了初中之后,在课本中学到种子的发芽率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很多种子会烂在土里,即使长出来,夭折的可能性也很大。
  后来,我离开了乡镇,到城里上学,期间又埋下了不少故事梗概,但没有一个故事被我养活过。我也试着自己在纸上写东西,但那实在太过枯燥乏味。要知道,种出来的东西会有一种神秘美,故事的内部丰满和结果都是作者无法预料的,这简直如同一种竞技赌博。
  在我早就把在家种的那个故事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老家来人告诉我,我的故事长出来了,大得如同一个足球。简直是从天而降的惊喜,我高兴得在床上滚了好几圈,我妈对于我的故事长出来了这件事显得很不在意,她不耐烦地对我说:“那你就暑假再回去看吧,不知道你兴奋个什么。”
  但我在还没放暑假的时候就偷偷跑了回去,因为……姥姥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准备把我的故事捅下来烧了。我着急地问为什么,可那边却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话。
  在我走到村头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故事的果实。它似乎在短时间内迅速膨胀,根本就不是最初所描述的足球那么大了,它占据了半面墙,垂挂着,如同一个畸形的肉瘤。很难想象一个植被的果实会拥有动物表皮般的肌理。
  好多好多的人围在老宅下面,我挤了进去,近距离观察它。它不是向上长的,它的枝干向下穿透了水泥阳台,这一定耗费了它很多的时间,以至于在我搬家前都没有发现任何征兆。而如今,它的枝叶在墙外伸展得格外茂盛,但和那个巨大的球状物体相比,它们简直像毛发一般细小,那个球状物微微地动着,说不出的怪异。
  老村长带着一群人站在最前面,二楼阳台那里也趴着几个人。村长一下命,这些人拿着鱼叉就戳了下去。球体爆裂,涌出绿色的浆水,把在场的人全身都浇透了,那些抬头张嘴的人是最可怜的,他们都弯下腰吐了。
  喷出浓浆的果实并没有瘪下去,一只黝黑的翅膀伸了出来,两只,三只……密密麻麻的黑色幼鸟下坠到了地上。
  已经有人跳田了。
  我没有动弹,我写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它如此恶心,没有实质内容,那些畸形的鸟甚至还有一条人腿,它们蹦蹦跳跳的,到处管别人叫妈妈。
  这还不是全部,一只恶龙从果实里钻了出来,它的爪子刺穿我的腰部,把我轻而易举地带到了高空。我当时是这么想的:为什么别人的果实里长出来的是稿子,我种的果实里出来的是实体的动物,难道是太久没有收获的故事会成精?
  至于我为什么能活下来……
  当然是因为每个有龙的故事里都有屠龙的骑士。当那个骑士把龙打倒,从它的利爪下把我救出来的时候,他理所应当地认为我应该给他一个深吻,并告诉他我已经是他的所有物了。
  我捂着流着血的腹部,看着他深蓝色的虹膜,吐出一口血。
  我实在是非常希望,我当初写的那个故事里有一个姑娘,她是骑士命中注定的情人,并被骑士所救,然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但当我在养伤时,一直守着那个如同破尼龙口袋般的破损果实表皮,也再也没看见里面掉出过什么少女。
  小学生写的文章里面没有爱情,真是要命。
  我躺在老宅的床上,一天三顿灌着中药,比那更苦的是,一个骑士的吻。
  我是个男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春天种下一个男朋友的心愿,情人节没有长出男朋友,也不用心急。
  总有一天能长出来一个东西的。


第14章 第十三个故事:怪物创造守则
  我知道,你一定也想创造出一只独一无二的怪物,否则你不会点进这篇文章。
  在创造一个怪物之前,我们得先确定,创造它的目的是什么。在小说中,怪物大致分为恋爱型和灾难型。
  以恋爱型举例:如果怪物要和主角谈恋爱,那么最起码,它将拥有类人的外表,以确定能够让读者获得足够的审美愉悦。最起码的,怪物的外表不能突破人的心理防线,假如怪物全身如癞蛤。蟆般带有团状凸起、皮肤滑腻或披满鳞甲、双眼凹陷成肚脐眼的形状、没有四肢、无法说话交流,并且智力低下。那么谁会愿意看这样一个怪物和主角谈恋爱呢?因此虽然怪物的外形可以从无数自然物中获取灵感,但可以拿来谈恋爱的幻想型物种也并不算多。
  第二:类人体怪物需要有与人类完全不同的物种标志。吸血鬼皮肤白得站在墙壁前抠都抠不出来,调皮的小虎牙必须长度惊人,他们在黑夜中生存,血液不流通循坏,心脏不跳动,还没有体温。精灵两耳尖且长,如果要打耳洞起码十几个才够。天使有翅膀,好坏看颜色、级别看个数。但是你不要问我吸血鬼血液都不流通他们还怎么和人类在晚上谈一些成人级的恋爱,以及既然天使有翅膀,它们的腿为什么还会修长而有力。物种进化的原则并不适用于怪物创造原则。
  人类的想象力是有疆域界限的,任何新的物种创造都来自于原有物种的变形。而且既然已经确定了怪物的类人性,那么可供我们变动就只有耳朵、眼睛、嘴唇、牙齿、指甲、身高、毛发、肤色、内脏……这些最细微的部位。创造的原则遵循审美原则,无论是精致之美还是力量之美,也无论是东方美还是西方美,总之……我们的目标是:那个怪物美得根本不像人。
  第三:怪物需要拥有破坏性和暗黑性。与象征正义与光明的神不同的是,怪物具有毁灭般的美感。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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