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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会青史留名-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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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
屋外闹哄哄的声音吵的何月的脑子疼,有许多零零碎碎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闪现,她看到一个小女孩从出生就不得父母喜爱,天天干活,后来弟弟出生后,家里更是没有她的地位。就这样吃苦了十几年,她嫁给了戚三郎,小心翼翼的对戚家的每一个人,又生下两个女儿。
半晌,躺在床上的妇女张开了眼睛,她打量了一下屋里,一张大衣柜、一个桌子、一张床,差不多就是这些了,床单被罩都是旧的,睡在上面生硬。不过这屋子倒是修的不错,是青砖瓦房,从记忆中看是当初戚家老太爷建好的。
感受到身子的不舒服,头上还发着烧,何月抬手,只见一股泉水从她的指尖流泻而出,这就是她的金手指了。
上辈子她无意间得了这个宝贝,喝的久了能有强身健体、美容养颜的功效。她赶紧喝了几大口,终于感到头没那么晕了。
很久之后,外面的打骂才停了。
“小桃,过来让娘看看,有没有伤着哪里?”看到两个瘦小的女孩,枯黄的头发,黑黄的皮肤,何月不自觉的就涌出一股心疼。
在现代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因为生不了孩子,不讨婆家人喜欢,丈夫也受不了出轨了。她一直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这会儿见到了,自然心疼的不行。
“娘。”两个小孩扑到娘亲的怀里哭了起来。
何月安抚了好一阵,自己也跟着哭了一会,抬头看着站在床边的男子,不过二十五六的年纪,脸上布满风霜,背有些佝偻,但那双眼映着对她们的担心。
翻了翻记忆,三房这两个就是老黄牛一般整天不知疲倦的干活,两个女儿还得不到一点眷顾,饭也吃不饱,家里的银钱大多都是拿给六弟上学所用。
要说真的在书院读书也好,可是听村里的人说,他天天流连青楼醉生梦死,何月估摸了一下,这些地方最是花钱的,老太太应该没少给钱。这让何月对戚六郎的观感越来越差了,何况她是真的不知道一个腿残了的人,有什么必要还要读书,只不过是一个逃避现实的借口。
这年头农作物的亩产量不高,戚六郎这个做法无疑是给她们带了很多压力的,何月想想就恶心。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应该说何月对这个时代大多数的读书人都看不上,他们就是家里的吸血虫。
分家!必须得分!
她可受不了像何氏以往那样,干的最多吃的最少。
何月抬起头,眼中含泪:“三郎,我如今这幅身子,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才能治好,小荷、小桃就是我的命啊,我怎么能让娘卖了她们。不如,我们分出去过吧?”
好似突然想起了什么,何月面色激动的说:“对,分家!只要分出去,我们就能保住两个孩儿,而且也不用像现在这么辛苦,这个家里我们干的活最多,还总被其他几房的人欺负。”
戚三郎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妻子,结结巴巴的说:“这…这怎么能行?娘不会答应的。”
他也有些心动,不过想想就知道不可能。
“怎么会不可能?你就算不为了你自己,也要为咱们的两个闺女着想,娘她把银子全都交给六弟,手上也所剩无几。况且她一向不喜小荷、小桃,日后肯定也不会给她们多少嫁妆,她们怎么在婆家生活啊?更何况我这病…分出去说不定更合乎娘的心意。”
一旁的小桃也跟着劝说:“爹,我们现在天天都吃不饱,昨天我看到大婶又在给她儿子偷吃鸡蛋,我要去拿,她们还打我了。”
娘两轮番上阵,说的戚三郎很有些心动,但还是犹豫着不肯下定决心,几个人在房里一直讨论着。
另一间屋子里。
刚刚还不停打骂孙女的周翠翠悄悄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心里一直挂念着自己小儿子。脸上的皱纹和满头的风霜昭示着她的年级已经不轻。
作者有话要说: 修文中,希望这次你们能喜欢。
本文的最大boss就是戚世钦。
背景参考了一点隋唐,杨广大大真的是活的相当自我啊。
主农家日常,不喜看他去边关浪的可以收藏着,等他回家了再看。
第3章 那个世子不出门
对于历史上将要上位的那群名人,戚世钦记忆最深刻的是程秀杰,这主要是因为他曾看过一部以他为主角的电视剧,当时这剧还是挺火的。
程秀杰长相不俗,在礼部尚书家做工时,和尚书千金情投意合,两人被赶出家门。然后程秀杰不甘平凡,出去闯荡,邂逅了不少女子,其中最重要的是金国的公主阿史那。
这部剧花了大篇幅去描述两人的爱恨情仇,相爱相杀,也为收复金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现在戚世钦所在的西北就是剧情发生地。
说起来戚世钦和程秀杰的遭遇还是挺有意思的,他是被未来的亡国皇帝救了小命,而对方是救了造反者朱王一家。
来到西北之后,戚世钦就瞄准了定远侯世子,林泉在禹州有着冷面寒枪的称号,林家枪法很是了得。他从小就被父亲严加管教,连交个朋友都会被父亲约束,每天都要待在府里练习枪法和读书,很少能出去玩乐。
定远侯很讨厌嬉皮笑脸、轻浮的人,所以林泉才二十三岁身上的气质就像是沉稳的中年人。这些其实是他在父亲的呵斥下为自己添加的保护色,真实的他很想和同龄人在一起打闹。
剧中程秀杰就是这时来到了定远侯府,他的父亲和定远侯有旧。而林泉对有个岁数相差不大的人的到来很惊喜,于是就很喜欢这个堂哥。
其实这本没什么,程秀杰为人仁义、善良,大体来说还是很值得相交的人。他在黑白两道都吃的通,在江湖上有着侠义名声的义贤庄的老大就和他很要好。
义贤庄的庄主为人好客、热情,经常接济一些百姓,当然他们的业务就是拦路打劫,包括找上门去抢。
据说都是抢一些贪官污吏的东西,他们自称自己是一支仁义之师。这里面的水分戚世钦也不想多说什么,他当初路过的时候都差点被人当肥羊给宰了。气质太清贵了也是没办法,土匪都以为他出身大户家庭,有钱着呢。
庄主有一个很受宠爱的女儿笑笑,性子刁蛮、古灵精怪的,她跟着程秀杰来到了禹州。
程秀杰不方便把土匪头子的女儿带到官兵家里去住,定远侯为他在军中安排了事情,不能随便出营。笑笑天天闹着要程秀杰带她到处玩,程秀杰只好把人托付给自己的堂弟林泉。
活到二十三岁,林泉是第一次和一个女孩相处的这么近。有程秀杰帮他在父亲面前瞒着,他和小姑娘在外面玩的很高兴,也对这个爱笑的女孩动心了。
他开始受不了自己古板严肃的父亲,这一根导火索把他心里的火山给点燃了,之后发生的一些事让他离开家,和义贤庄的人搅和在一起,最终家破人亡,自已也被万箭穿心而死。
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孩走到这一步,也说不清林泉在父母死的时候是否后悔,但他那时已经没有后路可以走了。
戚世钦觉得这家伙还可以挽救一下,不论是身为先知者,还是两世的天才生活,让戚世钦的骨子里带着一股傲慢,他瞧不起义贤庄,不过盖着一块遮羞布的土匪窝而已。
他既然要报答小豆丁皇子的救命之恩,便要给自己的阵营多拉一些人手才好,定远侯忠义,很注重自己的名声,一直向着朝廷,就这么死了太便宜了。
该怎么接近人呢?这家伙天天又不怎么出门,定远侯管的太紧了,也不知道适当放松一些,难怪你儿子要跑。
正在戚世钦苦恼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雕琢的一个白玉美人像失踪了。城里这段时间一直有富户丢东西,没想到居然搁在他自己身上了。
作为一个末世生存的人,标配就是异能。他也不例外,空间系和精神系双系异能,高中上课上到一半,外面的天象就变了,回到家后,戚世钦昏迷了几天,醒来后除了觉醒异能,脑海里还出现了一篇心法。
这篇心法能让他吞噬大地中的生机,不过却很有限,最大补的自然是人,这方法有些残忍,这才是他想要来打仗的最大原因,战场上全是送上门来的补品,能快速提高他的异能。
到西北的一路上,土匪窝都让他给端了不少,空间也能打开了,他用现代的一块手表和邺城里经营一家古董店的王老板交换了一块极品美玉并稍许银两。
玉身玲珑剔透,无一丝杂质,隐隐约约带着乳白色的光。
戚世钦每天细心的雕琢,对象自然就是他两世以来唯一的初恋魏景书了。尽管他恨不得让自己死,可戚世钦还是放不下,初恋总是令人难忘的。
自己老婆的像被人偷走了,戚世钦当然不高兴了,暗自下定决心,定要让那小偷好看。
等了几晚,这贼人终于出现了,只见那人身形瘦小,穿着一身夜行衣,脸上也蒙着黑布,正在房顶上疾跑,身后有衙役追着。
原来这小偷近段时间偷了好几家,那些人早已报了官,县衙里一直在查。
小偷轻功不错,一直往那边林子里跑,估摸着快要把人甩了。戚世钦跟了上去,两个人很快交了手,小偷一手鞭法使的不错,在空气中咧咧作响,不过片刻,他就把人揍趴下了。
“我的那块玉像呢?”
董笑笑哼了一声,恼声道:“你快把我放开。”这人一脚踩在她背上,脸贴在地上,她从来就没有这么丢脸过。
“你是个女人?”戚世钦愣了一下,让人站了起来,不过剑还是指着对方:“我虽然不打女人,但你要主动招惹我,我可是不会跟你客气的,快点把我的东西交出来。”
“我拿过的东西那么多,我怎么知道你的是什么,再说了,那些东西都被人拿去接济贫民百姓了。”董笑笑当然记得那个白玉美人了,不说那玉的漂亮让她心生喜爱,就是这个玉的主人……长的如此俊美,她也是记在心里的。
但是这人对她如此无礼,她才不要还给他呢。
董笑笑揉着酸软的手腕,心里想着。
戚世钦皱眉:“你不说也可以,我就用这把剑在你脸上划几道痕迹,估计你头脑清醒后,就会知道自己把东西放在哪了。”
要是金银财宝他还相信这女子已经花出去了,但一个价值连城的玉像,就这么区区几天时间,应该不至于当出去了。而若是直接给了那些贫苦之家也不可能,这等来历不明的东西,给了就是害人了。
董笑笑听后气闷:“你!”
这时听到有人过来的声音,是之前追捕董笑笑的衙役,她忙说:“那玉像的确还在我那里,你快带我离开,否则我就不告诉你。”
城中被盗的几家都是名声不好、欺压百姓的人,戚世钦前几天调查的时候就了解了,他估计这女子应该没有什么坏心。这时也不好把人交给官府,否则她只能是死路一条。
董笑笑只觉一只大手在她纤细的腰身上一揽,人便立时便远去了,周围树木飞速的倒退,她惊呼一声,手臂搭在了戚世钦胸膛上。
她仿佛能感觉到沉稳有力的心跳在她的手底一下一下的跳动着,抬起头,她只能看到对方形状优美的下巴。这个怀抱不同于父亲,让她脸上微微发烫的同时又觉得很有安全感,她把头稍稍靠近了一些,依偎进这个温暖的地方。
戚世钦眉头一跳,心里写下四个大字:不知羞耻!
对于一个刚见面的男人这样,他很难不认为这是一个举止轻浮的女子。只可惜了人家少女一片真心。
董笑笑当然不是第一次见到戚世钦,她曾好几次‘巧合的’和戚世钦擦肩而过,连手帕都掉过一回,可惜对方眼神不好,完全没注意。
两人住在同一家客栈里,戚世钦愣是就没注意到有一个姑娘脉脉含情的眼神。他找了半天如何接近世子,连对方天天出入客栈都不知道,这也是因为他从没见过对方,画像也比较抽象。
送着董笑笑到了客房,戚世钦问道:“我虽不是什么大好人,但也没做坏事,你干嘛要拿我的东西?”
董笑笑把人推出门口,狡黠一笑道:“本姑娘愿意,你管不着。你要是明天陪本姑娘好好游玩一番,把我伺候好了,我就考虑把那玉像还给你,否则……”她哼了两声。
戚世钦: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当道理,姑娘你这颜值比不上我初恋,还达不到可以恃美行凶的程度。
作者有话要说: 我其实觉得魏景书的反应很正常啊,毕竟古代,丈夫就决定了他日后的生活了,两个人之间一直都是戚世钦喜欢他更多一点,当然以后他们会很好的。
第4章 那个世子出门了
“喂,大笨蛋,你起来了没,我们要出门了,你快一点。”一大早董笑笑就敲响了戚世钦的房门。
林泉跟在她后面,问道:“笑笑,这里面的是谁啊,堂哥不是说你在邺城没有其他认识的人吗?”
董笑笑把玩着垂在肩上的辫子,娇声说:“这是我昨天认识的一个人,他武艺很是高强,几招就把我给打败了,很是厉害。”
房门吱——的一声打开了,林泉闻声看去,只见那人微微一笑,就像是天光透过层云,让人眼中再也看不见其他,比如此刻的董笑笑就蹦蹦跳跳的凑了过去。
“你醒了,我们快走吧。”她一把拉过戚世钦的手腕,又向他介绍:“这是定远侯的儿子,他叫林泉。”
戚世钦不动声色的扯出自己的手,行了一个礼:“原来是小侯爷,在下戚世钦。”
“你也别叫我什么小侯爷,叫我林泉就行,我听笑笑说过你了,听说你武艺很厉害,有机会我一定要见识一下。”
在林泉的预想中,接下来应该是他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有点喜欢的姑娘和戚世钦一起,欢笑不断。但是,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冷面人设,两个人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又根据自己的武学见识畅谈开了,可谓是棋逢对手、酣畅淋漓,这会儿他已经相约着让人和他回家了。
董笑笑有些气恼,但到底她不是有多坏的性子,自己生了一会子闷气,见没人理她,也就放下了。
一路玩到下午,吃过饭后,董笑笑就嚷嚷着要回去了。
送回了董笑笑,林泉便和戚世钦一起回去了,进了院子,林泉先是和娘亲打了一声招呼,两人就去了演武场。
演武场四周都是围墙,中间有很大一块空地,两排架子上挂着各式兵器,戚世钦取了一柄枪出来,他末世时也挺喜欢用这个的。
不得不说,林泉不愧是这个时代武力排名第四的人,枪法的确很好,两个人斗得旗鼓相当。一旁不知什么时候过来的定远侯摸着胡子,满意的点头。
待到停下时,他才上前去:“好好好,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泉儿你这次交的朋友不错,这般武艺可有心报效国家,林某手下正缺一员大将。”
早就听说定远侯治军有方,而且很提拔有识之士,戚世钦当然愿意了,他这会儿的愿望还一直都是在古代干一番大事业。读书他能行,可是他思维比较直,听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话,觉得自己在朝堂上肯定不容易上升。
而在战场上,挣得军功对他来说比较容易,毕竟打丧尸的经验多。
戚世钦:“如此就多谢侯爷好意了。”
夜晚,书桌旁,戚世钦把信纸铺在桌面上,打算给爹娘和魏景书各去一封书信,他没打算消失多年再风风光光的回去,不然他娘周翠翠肯定每晚都睡不好觉。
具体也就是说自己遇到了高人治好了腿,他现在已经能和往常一样走路了,如今他待在邺城。然后就是他之前就很想出门游历,如今趁此机会正好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估计要过两年才能回去。不过他会经常写信回家报平安。
游学自然不是真的,他只是为了让周翠翠不要那么担心他。
周翠翠收到信的时候,已经距离小儿子离开家好几个月了,听着老大给她读的信件,老太太又哭又笑的。这段时间她听到了村里的很多风言风语,主要就是因为她一直偏心小六,忽略老三,结果现在老三分出去住了,小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而她最喜欢的却不见身影。
何月当初撺掇着戚三郎分家,周翠翠最初不肯同意,毕竟老三可是家里的一个壮劳力,可是最后何月提出净身出户,家里也闹了好一阵,再加上老二媳妇的劝说,她最后犹犹豫豫的也就同意了。
没想到老三家不知道从哪里学会了酿酒,颜色清亮、酒味醇香,并借此酒和城里的大户人家拉上关系。周翠翠每次上门都讨不到好。
没多久,老三就修建起一座气派的屋子,迁居的时候也没有请他们,找上门去还被何月言语奚落了一番。
戚家几个媳妇也不是省心的,家里天天争吵不断,想要去沾一份光,当然周翠翠也是如此,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倒是让村里人看了笑话。
戚大郎看着老娘的眼泪也有些心酸,道:“娘,你别哭了,要是六弟知道了可不得心疼死了,这箱子这么打,我们快打开看看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一边等着的几个媳妇也纷纷劝说。
因为是侯爷府上的人送,戚世钦也比较放心,买了一大堆东西,最后就装了一个大箱子。
周翠翠抹了一把眼泪,在几个小辈面前哭也让她有些羞赧:“好,我不哭了,这就看看我们小六带了些什么回来,这出门在外怎么还买这么多东西。”
话里带着些埋怨,但周翠翠内心是喜悦的,以往小儿子在书院读书时就是如此,把卖字画的钱收集起来,每次她去,小儿子总要带她吃些好的,给她买点什么。这样的孩子,叫她怎么能不疼到心坎里。
西北那边的皮毛是很便宜的,戚世钦便买了好几张,让他娘冬天的时候注意保暖。给几个嫂子都送了价值相当的镯子,让她们自己选。中间都是一些布匹,拿出来做衣服用的,还有一些零碎的东西以及小孩子的玩意,翻开最下一层,几个人都张大了嘴。
老二媳妇说道:“娘,这…这恐怕得有好几百两吧。”
银子全都是整整齐齐的码作一层,看起来很让人惊诧。戚大郎又看着手里的信道:“六弟说咱们家屋子几房人住在一起有些小了,几个侄子年纪也大了,让娘看看修个大点的,以后也好给他们相看媳妇。”
这房子住六房人的确是小,戚世钦虽不常回家,但最好的那间屋子一直是给他留着,还给他专门准备了书房,周翠翠不允许任何人进去,那书房都快成戚家的禁地了。而且小一辈都跟他年纪相差不多了,一直挤在一起也不像话。
这话说的几房人都心动,她们都是有孩子的人,最大的也快相看了,其他的也不远了,有个大房子找媳妇也能找个更好的。于是纷纷那期待的眼神看着周翠翠。
周翠翠不负众望:“好,我们也修一个气派的房子,老大、老二,你们明天就去联系人。”说到底除了钱多底气足了,周翠翠还是有些气不过老三家的。
应了一声后,戚大郎接着说:“修的大点估计得花上一百多两,六弟的意思是,剩下的一部分给几个侄子上学,然后给小月、小荷、小桃她们几个留点嫁妆,其他的全都给娘你。”
周翠翠哼了一声:“亏六郎还记得那两个白眼狼,小桃那贱蹄子还在我面前说他的不是。还是我的小六听话、孝顺。”
几个人媳妇都没有接话,说实话,除了老大媳妇嫁过来的时间长,对戚世钦了解的稍多一点外,其他人都没怎么见过戚世钦。因为这个小叔子每年在家的时间连起来都不超过一个月,每次都是周翠翠自己到城里去看小儿子。
实际上,她们记得更深的是这几年戚世钦的浪荡生活,毕竟村头的长舌妇最爱拿这些来取笑。
把箱子里的东西依依拿出来,周翠翠说:“这些都是小六分好了的,你们都各自把自己的拿去吧。”
各人拿到了好处,又想到将要修起的新房子,心里自然乐淘淘的,不由得在心里感叹这小叔子果然有能耐。而周翠翠,早就带着小儿子给的金镯子,乐颠颠的出门准备跟她的好姐妹炫耀一番。
——
三房已经分家了的事情戚世钦自然是不知道的,他要是知道当初闹得那一摊子事,指不定得有多乐。
这就是读书的好处了,他读书时并不限于科考,其他各类杂学,尤其是律法方面是他最感兴趣的。
《大周律法》规定:祖父母、父母在,子孙……无自专之道。而有异财别籍,情无至孝之心,名义以之倶沦,情节于兹并弃。稽之礼典,罪恶难容。
周朝历经三百年,以孝治天下,为了维护大家长的权益,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条例,都是偏向长者的。
大概意思就是说,只要父母还健在,律法是不支持分家的,提倡聚族而局,而子女非要分,那么就视为“十恶”,就是不孝。
何月要分家,戚三郎和周翠翠是闹过一段时间的,而分开没有多久,她家就凭自己修起新房子了。这其中意味可以想象,就算后面分家是经过周翠翠同意的,现在这“不孝”的罪名照样可以砸在他们头上。
更何况周翠翠养了戚三郎二十多年,虽说她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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