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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当代皇太子-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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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拿着一根线,照样可以比对袖口的周长,以及处理各种测量问题——不过也确实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越亦晚给这个胖子做的,是美式街头款的工装风格外套配衬衣。
这个级别的胖子的肉一般都是一圈圈的,就算有尺子都不好找准位置和尺寸,倒不如做尽可能宽松的款式。
他下手又快又利落,剪裁和缝纫的时候也精准到位,很少会折返着修改什么。
两个小时的功夫,那亮绿色的外套和黑白大T就成功出炉,视觉效果上确实是好极了——
外套本身线条明确,不仅能绷住肩部的宽度,而且完全修饰了手臂上的赘肉,遮挡的严实不说还显得洒脱随性。
而设计的更加出彩的,是那看似寻常的宽大T恤。
黑色本身就纤瘦,让人容易忽略暗部的内容,视觉上以为有些部分是不存在的。
越亦晚用银粉和白色条纹直接把那偌大的平面进行了视觉分割,其实是把左右两侧都划分开来,中上部再喷绘街头风格的炫彩涂鸦进一步强调视觉重点。
这样一来,腰部两侧的赘肉一方面成为被眼睛不自觉省略的部分,另一方面外套的下摆设计也掩饰了许多。
短裤的设计也做了刻意的双卷边,让人裸露出小腿来,同时还有夸张的卡通LOGO转移焦点。
过于肥胖的话其实很难做视觉差,倒不如把腿露出来一部分,营造利落大方的效果。
按照节目组的规定,他还把帆布鞋、星球戒指、大银链子以及各种细节配饰准备好,然后第一时间按下了计时器。
“塞缪尔越第一个完成任务!”
人们站起来高声欢呼,仿佛是看见他进了个三分球似的。
踩着高跟鞋的礼仪小姐过来把他的置衣架直接推走,另一个则请他去侧场稍作休息。
另外两个人还奋斗在人台前,显然也颇有些焦头烂额。
一个是怎么改都不满意,连着好像做了好几套。
另一个则是抚摸着长颈鹿如同人马般的后半身,陷入了怀疑人生中。
越亦晚打量了一会儿场内,开始看场外的状况。
他今天戴了隐形眼镜,想找找小王爷或者哥哥来了没有。
按照节目组的一贯风格,在决赛的时候肯定要找选手亲属来的。
不会……一个都没有来吧。
那他等会万一真的拿第一名了,一个人孤零零地戴上皇冠,好像也太惨了一点……
越亦晚看了一圈,忽然瞧见一对熟悉的身影。
哎?
那边前排位置上的,是不是戚麟跟江绝?
他们两不是在剧组么——今儿是抢到票了?
其他两个选手先后递交了作品,礼仪小姐们推着置衣架娉婷离开。
中场休息只有十五分钟,主持人和嘉宾都短暂消失了一会儿。
等再次开始录制节目的时候,摇滚乐队换了一支曲子,劲爆的鼓点简直震得人眼睛疼。
伴随着十几束灯光的亮起,远处的升降舞台上竟出现了三个身影——
一个大胖子和一个瘦麻杆牵着一只小长颈鹿,在缓缓向他们三人走过来!
——卧槽!这人台是3D打印出来的吧?!
居然真的有长颈鹿!!!
越亦晚站在选手台上,这回真是看呆了。
那两人一鹿已经换上了他们三人做的衣服,而且效果也完完全全地显露了出来。
长颈鹿还带了个小星星形状的镜框,看起来有种迷之痞气。
全场的观众直接沸腾了,跟着那曲子一起大声地吼着歌词,跟着摇晃着身体疯狂鼓掌。
两人一鹿在无数掌声中一块走到了T台的尽头,终于停顿了下来。
与此同时,他们的头顶上方降下了一块屏幕,亮起了他们穿着白T恤的样子。
衣服这种事情,要有对比才能显出差距来。
同样是穿着毫无缀饰的常规白T恤,那胖女孩虽然笑容阳光,但腰侧和手臂的赘肉颇为明显,看着臃肿而且不自然。
瘦女孩皮肤苍白,衣服明明是最小号,却还是松松垮垮地挂在上面,而且肋骨条的形状也颇为明显。
倒是小长颈鹿歪着脑袋,看起来有点可爱。
而再看向实景里的他们三人,简直跟换了模特一样。
瘦女孩穿着宫廷风格的裙子,但有种明显的违和感。
她实在是太过瘦弱,干巴巴的胳膊露在外面,让人想起了骷髅。
小长颈鹿依旧超级可爱,穿的是小礼服,但腰部的裁剪出了点问题,显然衣服裤子并不是很契合。
那个圆滚滚的胖女孩,却意外的出彩——她看起来简直是个嘻哈明星!
她画着略有些夸张的妆容,胸口前的链子上串着十字架和银王冠,帆布鞋配短裤配外套全部风格一致,而且看起来要比照片上瘦起码三圈!
大腿肚子胳膊的赘肉全部都被有效掩盖,而且整个人都在散着光,看起来自信又张扬!
越亦晚给她选用的是反光度高的现代工业面料,而且刻意地做了各种视觉分割和明暗对比。
哪怕是外行人都能一眼瞧出来,今晚最闪耀的作品属于谁!
“九十万!”
“两百三十万!”
“五百六十万!”
“六百八十万!”
品牌商们争相拍着价格,想要拿走这经典而又风格独特的设计,举牌此起彼伏,更加引爆着全场的情绪。
与此同时,评委席在给予各种评价,并且得出了最终得分。
模块一满分六十分,而塞缪尔先生——
“六十分满分!!”
越亦晚下意识地扬起笑容来,和两位朋友一起拥抱。
长颈鹿的作品得了四十五分,而另一个作品因为表现度不够,只得了二十八分。
伴随着第三名的离开,主持人宣布了最终题目——
“让我们一起迎来——双盲之战!”
对个人能力的终极考验,在于对基本功和综合能力的绝对展现。
“每人都有四十道题,答对得一分,答错不扣分。”
“我们的二十位评委已经出题完毕,内容包括布料、丝线还有各种缀饰。”
“请直接感知材料内容,并且准确地报出它的名称。”
双盲?!
越亦晚忽然回过神来,在这时候感觉到了有什么问题。
两个礼仪小姐走了过来,给他们同时戴上了眼罩和耳罩。
他的视野忽然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
连无尽的沸腾欢呼都被完全隔离,仿佛来到了一个密闭的空间。
在这一刻,一段布料忽然递到了他的手心。
越亦晚在触碰到那料子的一瞬间,就分辨出来这是绒面革,而且是羊羔皮绒面革。
但他的手指有下意识的抓握动作,直接碰到了那个人的手背。
怎么触感……有些熟悉?
第73章
双盲实验这个词; 最开始是用于心理学的。
人们容易被各种事物暗示和误导; 然后对虚假的概念深信不疑。
比如山泉水、矿泉水、蒸馏水; 还有一千美元一瓶的顶级饮用水; 到底哪个口感好?
如果他们能够看见标签和价码; 仿佛连白开水都能尝出甜涩来。
只有把眼睛蒙上; 把耳朵盖上; 阻断所有的干扰信息,才能用最真实的感受来进行甄别。
越亦晚从前翻微博的时候; 没少看见好些情感博主是如何鼓吹真爱的。
“——哪怕只要触碰他,哪怕只要感觉到他就在自己的身边,也会不由自主地欢喜起来。”
他以前不信,可今天处在只剩下触感的状态时; 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脑子瓦特了。
按照道理说,给他递这些材料的人; 肯定是礼宾小姐; 跟他那在大洋彼岸的皇宫里住着的爱人毫无关系。
可不知道怎么的; 当他伸手去碰触这个人的皮肤时; 甚至会忍不住绽放出笑容来。
他那颗紧张又有些不安的心好像就突然被亲吻了一下; 在犹豫之中还闻到了若有似无的淡淡梨花香气。
慕之——
是不是你来了?
银发青年好像并没有抓稳那块料子; 误打误撞地碰触到了面前那个人的手背; 指腹仓促又快速地从光滑又细腻的皮肤上滑了过去。
越亦晚记得接近七百多种不同绉纹或材质的料子; 也亲手触碰过无数的珠宝钻石。
可只有在碰触那个人的时候; 他就会不由自主的微笑; 身体都下意识地想要张开怀抱。
“羊羔皮绒面革。”他轻声道。
耳罩将外界的欢呼或寂静全部屏蔽; 他微微张开的掌心很快又碰触到了那熟悉的指尖。
是你吗?
是你站在我的身边吗?
还是我已经想你想到着魔了,感受到什么都会自动地想到你?
越亦晚再次揉搓着那指尖递来的料子,深呼吸着让自己集中注意力。
哪怕这是一场虚假的幻想,他也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像是快要飞起来了一样。
摸起来光滑柔软有弹性,而且能够感觉到细密纤长的绒毛。
“天鹅绒,”他顿了一下道:“涤纶和氨纶混纺。”
全场观众都沸腾了起来。
从苎麻布到锦纶,从莱赛尔纤维到海马毛,那个天才般的年轻人简直如同拥有透视眼一般,全都能一丝不差的快速报出来,甚至还补充好些细微的信息——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他怎么会什么都知道?!!
相比之下,另一个盲答台上的选手显得颇为为难,甚至开始长长的叹气。
他睁着眼睛都不一定能搞明白哪个是哪个,闭着眼睛都只能胡乱猜了。
越亦晚已经完全进入状态了。
一开始还是半分钟一题,越往后面他的速度开始不断加快,连带着潮水般的欢呼声也不断上扬。
“罗马式双面针织单面珠地布。”
“——万岁!!!”
“蜡质涂层府绸。”
“WoooooowYeaaaaaah!!!”
越亦晚一边不断回答着题目,一边心里默默地记着数。
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
最后一题了。
他再次收拢了手心,隐约碰触到了那个人的无名指。
戒指上钻石的形状也颇为清晰,与他无名指上的一模一样。
先前他为了做衣服时不划伤面料,谨慎的摘下来拜托助理帮忙保管来着。
在做完衣服之后,他几乎没有多等一秒,就再次把它戴了上去。
最后一题了。
掌心落了一块料子,摸起来表面坚硬,有清晰的打磨感。
不是牛皮,不是山羊皮。
“白鞣革。”
话音未落,他的耳罩就被轻轻摘了下来,沸腾的欢呼叫喊声甚至让地板都开始震颤。
“等一下。”他伸手捉住了那双即将移开自己眼罩的手,轻声开口道:“我想确认一道附加题。”
“附加题?”主持人的声音颇为惊讶:“您怎么捉着礼仪小姐的手不放呢。”
“菲欧娜小姐,我是个服装设计师,也是一位已婚的男性。”越亦晚忽然扬唇笑了起来。
他握紧了那手腕,闭着眼睛沉声道:“男性和女性的手腕尺寸,我还是很清楚的。”
“更何况,这还是我爱人的一双手。”
他的世界忽然亮了起来。
礼花彩纸闪片如同骤雨一般从高空喷射而出,上千个观众直接站起来大声喝彩,绚丽的灯光交叉闪烁,犹如迷乱的霞光。
穿着西装的花慕之笑吟吟地站在他的面前,与初见的那一天一模一样。
“慕之——”越亦晚的呼吸和心跳一块停顿了两秒。
这简直和做梦一样。
下一秒,他直接站起来双手圈住他的脖颈,当着十台摄像机和四扇同步直播蓝光屏幕给了花慕之一个热烈到爆炸的深吻。
他甚至想把自己那颗完全燃烧起来的心送给他。
这个吻滚烫而又让人窒息,连呼吸都在瞬间完成了同步。
他们在万千的欢呼和尖叫声中交换着这个长吻,甚至连眼前都有眩目的一阵白光。
你在。
你真的在。
等越亦晚恢复清醒的时候,他们已经结束了和淘汰选手的合影,以及各个评委还有嘉宾的点评。
他正站在圆台的最高处,在等待着象征着冠军的皇冠。
花慕之就在一众人的簇拥中缓步而来,双手也戴上了最正式的白手套。
他注视着他大步而来,手里还捧着那璀璨生光的皇冠。
“让我们欢迎临国的皇太子作为本场的特邀嘉宾,为这位当之无愧的冠军给予最终的肯定——”
越亦晚俯下了身来,在万千视线中让他亲手为自己戴上了皇冠。
下一秒,他又勾住了他的脖子,垂眸给了他一个吻。
后面的许多事,好像都被自动按下了快进键。
越亦晚站在花慕之身边的时候,只感觉自己血液里都在流淌着跳跳糖。
他简直无时无刻都能捂着脸跳起来。
庆功宴会也好,和大佬们交换名片也好,接受媒体采访和拍摄也好——
那些被很多选手们视为荣耀时刻的事情,对于越亦晚而言都已经是常规任务了。
他的内心真的在尖叫——
慕之居然来美国了!!
他是坐的哪个航班?!!
他难道是偷渡过来的?会不会回去以后就变成花庆之做预备皇帝了?!!
直到两个人回到洲际酒店里,站在贵宾电梯里等着去二十一楼的总统套房时,越亦晚才终于清醒了一些。
“你——是真的?!”
花慕之眨了眨眼:“你已经亲了我十次以上了,还没分辨出来?”
“你绝对要和我好好解释一下——”越亦晚深呼吸了一口气,再次紧紧地拥抱着他,把脸埋在怀里闻着那久违的梨花香气:“你居然真的来了——”
“不是要问我么?”花慕之低头抚摸着他的软发,声音温柔又宠溺:“想问点什么?”
“不管不管……让我多抱抱你……”越亦晚跟树袋熊似的不肯撒手,闷闷道:“我这两个月简直跟灵魂出窍了一样,你不在的日子也太煎熬了。”
电梯从一楼到二十一楼需要二十秒,他们就久久地拥抱了二十秒。
自然是一夜无眠。
等越亦晚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以标准的姿势窝在慕之的怀里了。
他的下巴上有微小的胡茬,看起来确实清瘦了一些。
晚晚仰着头亲了他一口,微微撑起身子来确认自己是在哪里。
哦对……酒店的总统套房。
从客厅门口到卧室,他们的衣服领带被扔了一路,整个房间都散发着石楠花的迷之香气。
昨天晚上……真是小别胜新婚啊。
越亦晚甚至感觉自己现在都有些眩晕感,想来也是昨天做的太投入了,有那么一瞬间想死在他的怀抱里。
花慕之很快就醒了,伸手抱紧了他。
“再睡一会儿?”
越亦晚张口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嗓子都哑了。
“你……是偷偷溜出来的吗?”
说好了要仔细交代一下,然而真进了房间里他们连开香槟都顾不上了。
“当然不是。”花慕之揉了下眼睛,声音慵懒而又性感:“我可以在这呆七天,等于一个小蜜月。”
“真的——”越亦晚简直感动的都要哭出来了:“你不会在中宫那跪了一晚上吧。”
他简直能脑补好些忍辱负重的虐文情节。
不过真这么折腾的话,慕之不可能体力还这么好。
他们好像是凌晨四点左右才休息吧。
“没有……父亲主动跟我提的。”花慕之帮他盖紧了被子,温热的掌心轻抚在他的腰肢上,声音沙哑又低沉:“你又瘦了好些。”
看着都心疼。
越亦晚往他的怀里蹭了蹭,如同重新找到巢穴的雏鸟。
“我好想你……真的……”
其实这句话,他们昨晚翻来覆去的说了不知道多少次。
可好像无论怎么说怎么做,都完全不够。
好希望我的世界里只有你。
好希望你无时无刻都在我的身边。
我的灵魂已经被你的吻给予烙印,这一生都将无法磨灭。
他们愉快的做了个晨操和早安咬,然后叫了客房服务。
这还真是很符合蜜月期的特征。
去哪儿旅游无所谓,主要还是在各种场景和爱人点燃感情,然后一起回酒店干个爽。
最后三个字才是重点。
…2…
早餐自然是和午餐一起享用的,吃完以后又一块睡了一会儿。
等越亦晚终于恢复精力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我隐约感觉,”他看向花慕之道:“如果我真的赖在房间里,咱们会继续做到明天去。”
花慕之不置可否:“我都奉陪。”
“不不不——既然你是第一次,”越亦晚挣扎着从柔软舒服的床褥里坐起来,被他圈在光裸的胸膛前,仰着头认真道:“你是第一次来美国,而且还是来洛杉矶。”
“我们应该好好玩一圈。”
花慕之打量着他的肩头和锁骨,心里感叹晚晚还是不穿衣服最好看。
“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戚麟他们打电话过来问了。”
“诶?!”
越亦晚匆匆忙忙地套了件T恤,然后给他们回了个电话。
“冠军~睡醒了呀?”戚麟那边的声音带着笑意:“我和江绝这次过来看决赛,顺便也打算在这待几天。”
“要不要找个时间,一起去环球影城?”
他们夫夫两本身都是工作狂,平时不轻易扔下剧组。
只是《风鸟花月》的拍摄进度实在太快,A区的戏份拍的差不多了,B区的景还没搞完。
副导演魏风大大咧咧地表示活儿交给他加班费给足就行,你们小两口抽空出去玩会儿吧。
于是顺理成章的过来看决赛了。
“环球影城——好啊!”越亦晚眼睛一亮,扬起声音道;“定明天的票怎么样?明天早上一起坐车去?”
“记得都带墨镜口罩,尽量别被认出来吧。”听筒那边传来江绝的声音:“你们今晚好好休息,别明天没精神。”
越亦晚嘿嘿一笑,挂了电话看向花慕之:“那明天一起去环球影城!”
“是看电影的地方吗?”
“不,是一个巨大的主题乐园,而且里面有好些特色店——我们还可以一起去哈利波特的城堡还有霍格莫德村里,”越亦晚忽然想到了什么,语气里多了几分期待;“记得买校服和魔杖!”
花慕之笑着应了一声,起身准备穿衣服。
那光着身子的小青年见他下了床,扬长了声音撒娇道:“夫君——帮我穿衣服——”
“嗯?”花慕之扭头看向他,不紧不慢道:“帮你穿自然可以,不过到底会穿到晚上几点,那可就不好保证了。”
越亦晚小脸一红,嗖嗖地下了床,扭头瞥了眼满地狼藉,脸上又红了几分。
他昨晚中途眼泪都快下来了,后来还抱着慕之喘息着说我要给你生孩子——
简直是太!羞!耻!了!
他们一起洗漱换衣服,然后戴着墨镜出了门。
花慕之穿的便服其实很有迷惑性,一般人不会把他和那个电视上典雅温和的皇太子联系起来。
越亦晚擅长做多风格的时尚设计,嫁进来以后逐渐承包了他的好些衣服,还亲手做了几条领带送给了他。
这一次出来的时候,花慕之挑的都是嘻哈或者摇滚风格的潮牌设计,整个人的气质也糅杂着更加出众。
不羁洒脱,利落张扬,还有几分小性感。
越亦晚看他换好衣服之后强咳了一声,抄起房卡和手机就拉着他往外走。
不能呆在酒店房间里了。
再待下去今晚都别想停下来。
日落大道又被称为‘一排吉他’,两侧有好些的吉他店和音像制品店。
巨大的CD挂在橱窗上,还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摇滚专辑海报。
越亦晚牵着他的手在路边散步,看着熟悉的棕榈树和往来豪车,总有一种不真实感。
花慕之第一次来这种异文化的新城市,偶尔会注意其他人看向自己的目光。
这儿的游客和原住民都种族复杂,没有人会认出他来,也没有人会露出好奇的目光。
曾经仅仅用于接待外宾用的英语终于到处都可以听见,而且还夹杂着浓重的美式口音。
他们一块逛了回声公园,仰望了远处的比弗利山庄,然后逛了好些家唱片店。
花慕之买了两张老唱片准备送给那两位朋友们,又给晚晚买了个缀着红色小吉他的银坠。
一切都是全新的体验。
在和老板闲聊的时候,在看着英文招牌的时候,他隐约感觉自己真的变成了另一个人。
漫步在陌生的城市,拿着陌生的饮料,连远处的街头风景都是与临都截然不同的画风。
越亦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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