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抠门夫夫种田记-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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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柏看了看四周,好像也没性价比更高的食物了。点了点头。
沈慕拿出钱袋。刚才掌柜的给了钱,宋柏数过就让他收着了,此刻还没焐热呢,拿出两文都非常的恋恋不舍:“就买…买三个吧,一人一个。”肉包子一文一个,素包子一文两个,宋柏吃肉的,他和刘氏在孝期,吃素就行。
宋柏拒绝了,肉的不划算。再说他吃肉让沈慕在旁边看着,他也不忍心呀。
于是买了两文钱的素的,四个。包了一个留个刘氏,宋柏拿了一个,另外两个塞给沈慕吃。
沈慕心里热乎乎的,小口的咬着包子。就算是素的,也是很香的。
宋柏咬了一口,却有点失望。倒也不是难吃,就是很平凡的包子:“还没有我包的好吃。”
“你还会包包子?”沈慕咬着包子愣住。在村里,汉子基本上都不怎么下厨,就是下厨也只会打个下手,像包包子这样的技术活儿,怕是独身的汉子都未必会。
……沈慕这个被当成汉子养的小哥儿,也是不会的。
宋柏来了兴致,“家里头有香油没?回去我给你包包子,保准比这家卖的好吃。”
关键是,自己做,还省钱。
沈慕被他说的馋虫都出来了,嘴里这个已经很好吃了,更好吃是有多好吃?
从小抠门不舍得花钱的沈慕,并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_(:з」∠)_
一个包子还挺大的,虽然不足以吃饱,但至少不饿了。沈慕把另一个包子拿在手里看了半天,舍不得咬下去,递给宋柏:“我不饿了,你吃吧。”
“我们分着吃。”宋柏把包子接过来,又递回到他嘴边:“咬。”
分着吃不该掰成两半吗,这是什么操作?沈慕脸红了:“街上呢,这么多人!你自己吃吧。”
“人多人少和咱们有什么关系?”宋柏笑道。他是真不觉得有什么,他爹和他阿姆平常比这肉麻多了。他爹就从来不畏惧外人的眼光。
……说的也是,就是被人看看,又不会被抓进牢里,看看也不会少块肉。
沈慕几乎被说服,鬼使神差的,咬了下去。
宋柏把包子拿回来,在他咬过的地方又咬了一口。
脸!红!到!爆!炸!是这么个分着吃??沈慕一时连咀嚼都忘记了,脸红到了耳朵根。等包子又送到嘴边,整个人一个激灵就把包子夺了回去。
“你……早知道不给你了!”妈呀这人怎么不知道害臊?!
左右看看,幸好,大家都各自有各自的事情要做,并没什么人关注他俩……吧。
其实宋柏容貌昳丽,回头看的人还挺多的,也不知道有没有被看到啊啊啊!
虽然,虽然被看到好像也没什么,但是,但是好害羞啊啊啊!!!
宋柏手里一空,有点失落。唉,分吃一个包子多浪漫啊,被父姆虐了那么多年,他也想感受一下呢。
瞧着沈慕比红菇还红的脸,终究没忍住,还是想为自己再争取一下福利。遂凑过去小声笑道:“那你喂我吃一口呀。”
沈慕攥着包子不动。
“我又不是没吃过你的口水……”宋柏委屈脸。
???沈慕被“吃口水”这个词惊得整个人都要冒烟了,把大半个包子三下两下塞进自己的嘴里,唯恐他再说出点儿别的惊世骇俗的话来,做出些难以令人招架的操作。
结果就是……差点把自己噎死。也把宋柏吓了一跳:“不喂就不喂,你别激动啊。”
还不都怪你!你快闭嘴吧!被噎到翻白眼的沈慕如是想。
逛了一个多时辰,宋柏对这个县城,也算有了一定了解,心里有数了。
两个人什么都没买,揣着给刘氏买的包子回沈家屯。宋柏心想,我蒸上一锅,总有一个能分吃成功的。
自家上一茬就种了麦子,到了冬天还要再种冬小麦,白面是不缺的。香油也有,也不必放多了,炒菜的锅里倒上浅浅一层。再去自家地里薅上一把小葱。
一般人家拌馅儿,都是菜肉切碎了混在一起,撒上些盐就是了。若是素包子,就在馅儿里倒上些生油。
但宋柏家里却是放熟油的。也多亏了他有个特别贪嘴的吃货弟弟,对吃真的很有研究。
等锅里油热了,小葱切碎成葱花放进去稍微一炸,不等葱变色就起锅。油的余温慢慢将葱煨成金黄色,整个院子都香炸了。
这个火候特别重要,要是等葱炸到金黄再起锅,热油一煨,葱就该糊了,连油也会发苦。
……第一次尝试弄糊了的少年宋柏心都要碎了。为了不浪费,他用糊了有些发苦的葱和油继续包了包子。
然后就成了他的吃货弟弟心碎了。
当然,现在的宋柏已经非常熟练,炸好的葱油放在一旁晾凉,另一头开始剁馅儿。
整个院子都飘荡着葱油的香味儿,在一旁和面的沈慕(ˉ﹃ˉ)
连在门口观望的刘氏喉头也动了两下。
这小宋还真有两下子,她也算围着灶台半辈子了,还不知道包子馅儿可以弄得这样香!
馅儿用的就是山上挖的荠菜,没成品的菜。剁碎了,拿笼布包住一拧,里头的水分就哗啦啦的被挤了出来,剩下又干又松软的荠菜。
这样挤过的菜里头失了水分,就能更好的吸收香喷喷的葱油了。
刘氏站在门口看得啧啧称奇。她也会包包子,但是没有挤过菜里头的水分。难怪自己包蒸出来的包子就有些水塌塌的,不香。
虽然还没吃到,但刘氏和沈慕被葱油香熏久了,就觉得宋柏包的包子绝对不会不好吃!
挤干了水分的荠菜放上盐搅匀了,再放上一点点酱油提味,最后把晾凉了的葱油倒进去,再搅上几圈。
搅得每一块荠菜都沾上了香喷喷的葱油,发出诱人的亮光。
那头面也醒好了,刘氏也洗干净了手,过来擀皮儿包包子。
这时候沈慕就帮不上忙了。他力气大活出来的面劲道,但擀皮这样的精细活儿就做不了了。刘氏和宋柏擀出来的皮是两边薄中间厚,他擀出来的是两边厚中间薄,还不圆。刘氏看了两眼就嫌弃的把他擀出来的皮儿重新揉成团,把沈慕给赶走了。
“不怪我,这擀面杖自己长的两边细中间粗,擀出来的皮儿可不是这样的么!”沈慕给自己叫屈。再一看宋柏擀出来的和刘氏一模一样的圆圆的好皮儿,凑到他旁边旁边嘀咕:“你怎么擀得这么好啊……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他有一次忍不住发出感叹。
宋柏笑了一笑:“自己动手,才能省钱啊。你看看,”宋柏抬抬下巴示意:“这些面估计不到两文钱的,荠菜山上挖的不要钱,油大概也两文钱吧。加上那点儿盐和酱油,统共五文钱,能蒸十五个包子。”
“这样算下来,不就省了三分之一的钱了吗?”宋柏骄傲道。
刘氏:“……”麻木。
沈慕由衷的赞美道:“你真棒!”
第33章 宋柏恢复记忆了
宋柏的抠门和沈慕的抠门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宋柏是觉得; 钱赚了当然是能不花就不花,但有的地方该花,但该怎么花?一定要让每一文钱都发挥出他们最大的作用啊!
县里素包子一文钱一个,买十个就是十文钱。十文钱能买二斤半的次白面; 一斤面粉能包二十几个包子,荠菜野地里到处都是; 根本不要钱。面粉其实也是自家种的麦子磨的; 也约等于不要钱了吧。
所以算下来; 也就油盐花了钱。
花很少的钱来大幅度提升幸福感,宋柏还是觉得很值得。
日落西沉; 包子也蒸好了。天气不算凉; 蒸多了也不好保存,宋柏掐着数儿蒸了十五个,够今晚和明早吃了。
刘氏碗里还放着他们从县城买来的那个包子。和宋柏包的各尝一口; 忍不住感叹:“小宋这手艺; 真的强太多了。”
没肉都能做得这么香; 小宋要是去开包子铺,那这家要被挤兑得没生意了。
沈慕咬着自己手里宋柏包的包子,也连连点头。
真没想到宋柏什么都会; 居然连包包子都会。完全忘记他之前对宋柏什么都会而产生的疑虑。
啊; 真香。 (/'﹃')/
宋柏曾以为,自己恢复记忆; 恐怕得脑子再磕一下; 或者遇到什么精神上的刺激才行; 却没想到只是平平常常的睡了一晚上,他就恢复正常了。
恢复记忆的第一时间宋柏先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自己之前真的不曾娶过妻,不用担心对不起沈慕了。
每次自己稍微想起来些东西,沈慕那又欢喜又担忧的模样让宋柏心里又酸又软,舍不得他半点难过。
说起来,宋柏能遇上沈慕,也是非常的意外了。原本他们家在兴安县,是开粮行的。他爹在当地是很有名的地主,家里也是有些资产的。但在宋柏看来,他爹真是太不求上进了!居然就这么满足了!
难道不应该开疆扩土,在兴安县建起自家的商业帝国,把方圆千里的银子都收入自家囊中吗?
宋·野心很大·柏就不一样了,宋柏从小爱财。据他阿姆说,小时候的宋柏不哭也不闹,乖得很,整天就知道睡觉。可是过年过节有亲戚来家里做客,想要逗逗他,他依然在睡觉,谁逗也不醒。
还是过年的时候,他外婆拿了串压岁铜钱在他面前晃了晃,宋柏瞬间睁开眼。
目光如炬!
于是,他就有了“见钱眼开”这个诨名。
这诨名真的不是白给的,开始大家以为是巧合,只是觉得有趣才这么叫他。后来却发现,他是真的看到钱就会睁眼……无论睡得多熟,无论多困,必然睁眼。
于是他“见钱眼开”的诨号越传越远,越传越响亮。到现在很多经商伙伴都背地里这么称呼他。
话说回来。宋柏从小就对他爹的“不上进”深以为恨。到了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接管家里的生意。直接把年利润翻了一番。
他仍然觉得不满足,觉得只在本地开粮行并不能发挥自己所有的赚钱才能,这几年就开始跑商。不过原本都是在附近的州府跑一跑,往南边来,还是近一年才开始的。
因为他已经不满足于只开粮行和投机倒把跑商赚小钱,想要在布匹生意上也插一手。南边的纺织业历来是比北方发达的。
所以第一次他表面上是去跑商,实际上却是去南边考察货源。
……而后几次,则是他发现往南边跑商真的挺赚钱的,比在兴安县周边跑商赚得多多了。现在他已经爱上了去南边跑商_(:з」∠)_
他去的是比丰水县还要靠南的泽州府,说起来这条道这一年来他也是走了好几次,走惯了走熟了的。
因为他历来是个抠门的,走了几次觉得没什么危险,去的时候请了镖局押镖同行,回来的时候若没带货物就舍不得了,自己带着几个伙计就往乡里赶。
结果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
每回都是他们主仆三个,轻车快马,人不多走得快也不张扬,但那些劫匪的眼睛多毒啊,瞧他们的马和身上穿的料子,就知道这是只肥羊!
还是落单的肥羊!
于是在谨慎的安排下,土匪终于动手了。一伙人摸进了宋柏他们住的客栈。好在宋柏他们也察觉出了不对,连夜换了下人的衣服奔逃,路上和其他人走散了,便躲在了这座山上。只是夜间看不清路,一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了下来,昏了过去。
宋柏躺在床上忧伤的想,有的钱,该花还是得花……
他也不是第一次吃这种亏了。从小到大,经常会发生一些很不如意的事情。
比如为了省车钱穿草鞋(怕穿布鞋走远路费鞋底)步行去临镇,结果脚上磨出血泡走不动路,只得在临镇买了擦水泡的药和一双软底鞋又坐车回来;比如小时候去学堂念书,舍不得带新的毛笔带了一支破旧的,结果刚拿出来毛笔头就脱落了,只得临时买一支新的(但其实家里还有好几支别人送的新毛笔没舍得拿出来用);比如把倒空了的油葫芦倒插在油壶上控底儿上那点儿油,结果遇上刮风,风太大吹动葫芦把油壶一同带翻摔得粉碎油也撒了……
想起往事,宋柏猛然捂住心口。
啊,心痛。想哭。
为什么,明明他的出发点是为了省钱,却经常会发生这些得不偿失的事情!!!
o(╥﹏╥)o
每次事发之后,他的父姆弟妹还要对他进行嘲笑,至少,也是用刘氏看他和沈慕那种一言难尽的目光看他们。
宋柏想,如果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理解自己,就只有沈慕、只会是沈慕了吧。
这大概就是爹说的,灵魂伴侣吧。
灵魂伴侣沈慕已经起床了。这些天沈慕过得还是很开心的,主要体现在他和宋柏的相处越来越融洽、亲密。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发现他和宋柏是真的性情相投。
(刘氏:能不相投吗?我真找不出第三个像你俩这么抠的人了。)
这个世道,像他爹娘那样自己看对眼的人少,多半人都是盲婚哑嫁。可婚后生活过得怎么样那得靠经营!
大家都是盲婚哑嫁,怎么有的人家就日子红红火火,孩子一串接一串的生;有的人家就鸡飞狗跳,三天一吵,五天一打?
他和宋柏的婚事,说起来颇有戏剧性。实话说,沈慕最初看上宋柏,说白了,就是那张脸……
至于宋柏看上沈慕什么,连沈慕自己都不大清楚。
也许……是救命之恩?
但过日子,可不是一张脸,一些恩情就能维持下去的。容颜会老,甚至还没老,就审美疲乏,不觉得惊艳了。而恩情也会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消磨干净。
前些天两人病榻之前端茶喂饭,谈天说地,感情急剧升温。甚至每日里,宋柏都能多想起一些往事。
这几日两人又一起四处转悠,更是有聊不完的话题。
沈慕是正经读过书的。哥儿不能参与科考,若是能科考,沈慕的学问也能混个童生,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农家哥儿。而宋柏,虽然记忆七零八落,却从言谈中也知道是个有见识的,还知道那么多赚钱的法子。
自己也不能落后了啊,沈慕想。有句话叫做,贫贱夫妻百事哀,那么有钱的夫妻不就不哀了吗?宋柏能卖红菇,自己也不能待在家里等着宋柏养活,两个人一起赚钱不比一个人赚得多?想要感情好,就得有钱,就不能一个被另一个落下,就得并驾齐驱,共同成长、共同进步,互相滋养、互相成就!
于是等宋柏从房里出来,打算去厨房把昨天剩的包子热一热时,就看到沈慕已经坐在厨房的门槛上热火朝天的收拾背篓了。
遇见宋柏的那天,沈慕就是上山去采草药的。后来和宋柏一起去山上摘红菇的时候,他也顺便采了一些草药。今天他打算把这些草药拿去镇上的药堂问一问值不值钱,要是不值钱他以后就不挖了,省下时间干别的。
还有,他爹走的突然,家里还剩下很多他爹买的笔墨纸砚,放着也是浪费,如果能找一份帮人抄书的活计都用掉就更好了。
沈慕把计划和宋柏一说,“你要陪我一起去吗?我一个人无缘无故的,恐怕书店也不会把活计给我,我还得去书院找找我爹的学生帮忙。到时候正好把你介绍给我的师兄们。”
他还是有几个玩得不错的师兄的,沈老大去世的时候,这些人也来村里吊唁过。他们还不知道自己成亲了呢。
想到以前一起玩儿的时候,他们嫌自己泼辣,总是会玩笑说自己将来肯定没人敢娶。
没人敢娶就别娶,我招赘的这个更优秀呢,到时候吓死他们。沈慕美滋滋的想。
“小慕,我……”宋柏本来想把恢复记忆的事情告诉沈慕,但瞧着沈慕已经把背篓扛到了肩上,他又想起来一件更重要的事情来。“我大概昨天还是走的路多了,有些累,就不陪你去镇上了。”
沈慕有点儿失望,但一想,去镇上要走很多的路,宋柏腿不好,今天又不雇车,也是情有可原的。
“那好吧,你在家里好好歇歇,等我回来我们去山上摘红菇。”沈慕从锅里拿出一个包子叼在嘴里,又拿了一个喂到宋柏的嘴边,宋柏从善如流的模仿他,和他一样把包子叼在嘴里。
然后……然后两个人叼着包子,没办法张嘴说话了。好在他们还能靠眼神交流,对视一眼,挥了挥手,沈慕就背着药材出门了。
宋柏叼着包子,眼神迷离且深沉的望向大山。
第34章 来自师兄的添乱
沈慕并没有采摘到什么值钱的草药。像蒲公英、苍耳子这种常见的,药铺收都不想收。只有一斤多的车前草和几株稀罕的鹿茸草是值些钱的。
鹿茸草卖了两百文钱; 其他草药杂七杂八; 看在鹿茸草的面子上一起收了; 得了两百三十文。沈慕很开心; 这算是沈老大死后经他手赚的第一笔钱了。
卖了草药; 沈慕又去了一趟书院。
他是去找沈老大的学生。沈慕从小常常跟着沈老大一起到书院来,很是有几个玩得来的小伙伴; 也算得上青梅竹马了。
沈慕熟门熟路的从后门附近的矮墙翻进去——那些逃课的学子都是从这里进出的,然后猫着腰躲在课堂的窗户下头等小伙伴们下课。
听着里头的朗朗读书声,沈慕的鼻子有点儿发酸。
以前,都是他爹在里头领着学生念书的。现在读书声依旧; 他爹却没了。
自他爹走后,这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好像比一年还要长。以前觉得和爹娘一家三口能一直幸福快乐下去的生活忽然戛然而止,什么都变了; 他成亲了; 虽然宋柏哥很好,哪里都好,可是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呢?
是陌生的,是他想不到,也不想去想的……沈慕心里一时五味杂陈,忽然有些害怕; 听着那读书声又莫名觉得安心; 心思矛盾的靠着窗下的墙坐着; 一时盯着天空竟渐渐出了神。
直到有人忽然唤了他的名字:“小慕!你怎么坐在这儿?”
沈慕眯了眯眼睛,这才发现已经下课了,和他交好的两个师兄正站在他面前。
沈慕拍了拍屁股站起来,这时候夫子也从教室走了出来,冲沈慕点了点头。沈慕连忙过去行了个礼:“周叔叔。”
这夫子也是沈老大的旧相识了,沈慕也见过他许多次。据说当年和沈老大是同窗,刘氏也和他打过交道。
“小慕来书院可是有什么事儿?家里嫂夫人还好吗?”周夫子问道。他们当年一同念书,是眼看着沈老大如何将刘氏追求到手的,深知他二人感情甚笃。如今雁失其偶,也不知另一只如何了。
“尚可。前些日子虽有些伤心过度,如今已经缓过来了。”说起来这还多亏了沈老二呢,要不是他们一出一出的来家里闹,逼得刘氏振作起来应对,她还不知道会伤心到几时。沈慕叹了口气,“今日来书院本是有事求两位师兄帮忙的。”
他想要找一些抄书的活计,但作为一个小哥,并不好出面,书店的人也不愿意把这种活计交给哥儿和女人来做。便希望由小伙伴们去找老板帮他接活儿,再转给他来。
沈慕把情况说了,周夫子想了一想,道:“由你几个师兄出面,不如由我去,价格上还能多谈一些。他们这些没功名的白身书生去了,那书店老板怕是又要压价,又要考究,麻烦得很。”
沈慕大喜,连忙谢过了。周夫子便带了一个姓钟的师兄一同去:“我们两个人同去能多领一些活儿,嫂夫人学问也不差,让她一起抄些书,也能分散她的精神。”
沈慕本就是这样想的,自然喜不自胜,向周夫子道了谢。和另外一个姓赵的师兄留在书院里等着。
这个赵师兄家里很富裕,又是小儿子,被长辈宠坏了,学问差得很。所以周夫子没选择带他同去,而是带了学问不错的钟师兄。不然赵师兄那手字儿亮出来,怕是生意要黄。
但这赵师兄虽然学问差、很调皮、经常逃课,却是个非常仗义的人。沈老大停灵的时候,还特意去村里吊唁了,还真情实感的哭了一通“再也不在背后骂您罚我站了”……
此刻便拉着沈慕,很是嘘寒问暖了一通。又问他家里生计的问题。
沈老大一去世,沈家的收入来源就算断了。沈慕和刘氏二人孤儿寡母的日子肯定难过,不然也不会沈慕出来找活儿了。周夫子肯定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才主动把活儿揽到自己身上。
沈慕是想赚钱没错,但他家也真不至于天塌了吃不上饭的地步,不想这些朋友担心:“我家里还好。赌坊赔了些银子够生计,还有……”沈慕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赵师兄都以为自己眼花了。打遍书院无敌手,穷凶极恶的沈小慕,脸红??
“还有,我,我成亲了。”沈慕羞涩的笑了笑。
???!!!赵师兄呆若木鸡。
这说话的工夫,钟师兄已经回来了。有周夫子出面,那书店和他们书院挨得近也历来有合作,挺痛快就给派了活。
甚至因为周夫子在书院教书,都没让他们压银子,直接给了几份的纸。抄的是《大学》《中庸》这两本,常见字数又不是很多。《大学》抄一本一百文,《中庸》抄一本两百文。
“你和师娘两个人都能抄书,想必快得很。抄完了直接来找我,不必再麻烦周夫子了。”钟师兄把纸递给沈慕,又看了看旁边一脸被雷劈了的赵师兄:“他怎么了?你又揍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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