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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耽]傻痴痴-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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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不对,按你这样说,等你病好,那人一定会想办法来探你的口风。到时候守在你这里,不就是事半功倍吗?”李伯之突然回过味来,“我这些天跑东跑西,究竟是在做什么?”
辰夙无奈地叹了口气:“唉,本以为凭你的手段,一个老不死的定是手到擒来,不成想还是要我出马。我实在不耐烦应付那些人,痴痴胆子又小,要是有个不凑巧,那老混蛋再把他吓到怎么办?”
“你!”徒劳奔波数日的李伯之只吼了一个字,就让辰夙一脚踹没了音,他恶狠狠磨了磨牙,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侯爷,真够兄弟。”
“好说好说。”瞧见傻痴痴没有被吵醒,辰夙才笑眯眯道,“咱俩谁跟谁,这种磨炼自我的好机会,别人还轮不上呢。”
李伯之强忍一口血喷到辰夙脸上的冲动,运气良久,方道:“说实话,我究竟怎么得罪你了?”
“这个么……”辰夙的目光又落到了傻痴痴脸上,发了会儿怔,自语般喃喃道,“我后悔替你送那把扇子了。”
自那日傻痴痴突发疯病后,如今已过了五天。
这五天辰夙寸步不离傻痴痴身边,就连李伯之到来,也要压低声音,守着沉睡的傻痴痴商量事情。
不过,现在李伯之已经离开,“睡着”的人也应该醒来了。
“他走了。”辰夙凑过去道,“我看到你偷偷睁眼啦。”
傻痴痴晃悠悠爬起来,又想用手腕揉眼睛。辰夙拉住他的胳膊:“你又一边睡觉一边呜呜哭,鼻涕泡都要冒出来,丢不丢脸。”边说边帮他擦了擦脸。
“嘿嘿。”傻痴痴不好意思地笑笑,乖乖仰起脸,眼睛亮晶晶的,“辰夙,手疼!”
辰夙便从怀里掏出小药瓶,倒出一颗喂在傻痴痴嘴里,嫌弃道:“你怎么偏生喜欢吃这东西。”
“……甜哒。”傻痴痴含着药丸,说话有些口齿不清。
这是王大夫留下的止痛药丸,难得合了傻痴痴的胃口。辰夙见他高高兴兴吃药的模样,有时候都怀疑傻痴痴的手疼是不是装的。
不过这种事还用假装吗?正骨时在旁边哭得一塌糊涂的人是他,单单看着都几乎要生生痛死,更何况忍受过两次锥心剧痛的傻痴痴。不过他只在梦中因为疼痛而哭泣,醒着的时候倒是很硬气——也可能是被辰夙笑话太多次,所以默默忍住了。
吃完止痛的,接着就要吃宁神的。傻痴痴对这种苦药汤没什么偏好,从头至尾都愁眉苦脸。
据常大夫所说,这种药会逐步刺激精神,傻痴痴将慢慢想起一些过去的事情。就好像拨开层层迷雾,等到回忆再无模糊了,便可说恢复了十之八九。
只是,恢复之后的傻痴痴会变成什么样呢?是否会觉得辰夙有些陌生,甚至忘记这段浑浑噩噩的日子?
连常大夫都无法断言。
辰夙只能做好最坏的打算。想到李伯之查到的关于卿始真的事情,他心事重重地叹了口气。
你到底是小傻子,还是大才子?
“不要叹气。”傻痴痴用硬邦邦的手戳辰夙的脸颊,“这里,好看。”
辰夙不觉莞尔,眼睛弯得像两个月牙儿,亮晶晶地盛满了星星:“这样?”
“嗯!”傻痴痴用力点头,“好看!”
第39章
这些日子傻痴痴说话是越来越流利,他不会说谎,词句也不怎么丰富,但辰夙却一遍遍听得津津有味,什么傻话都能听到心里去。
“既然好看,那就多看一会儿。”辰夙见傻痴痴双颊泛红、眸光点点,眼珠一转,笑嘻嘻逗弄,“你现在是不是想亲亲我,想摸摸我,还想做些别的呀?”
傻痴痴为难地动了动腿,将被子踢开,给辰夙看自己翘起的下。身,摊着两只手小声道:“前面硬,后面痒。又病啦。”
自从上次让辰夙给他解痒之后,这离奇的痒病就要时不时再犯一次。傻痴痴动不得手,只能央求辰夙帮忙。说来也怪,随着辰夙帮他的次数增多,傻痴痴不但不见好转,反而病情有加重的趋势。本来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发作,现在只是这样看一会儿辰夙的笑脸,就忍不住了。
“请人帮忙,要做什么?”
傻痴痴凑过去亲亲辰夙的嘴唇。辰夙曾经迫他做这种事的时候,他满心不甘不愿,总是战战兢兢。如今同样的事情,他却积极投入得多,面上也是陶醉沉迷的模样。
“辰夙,脱衣服。”傻痴痴顺势趴在辰夙耳边,气息弄得辰夙耳廓一阵泛红,呼吸也有些不稳。
“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是脱上面,脱下面,还是——全部脱得光光的?”
“……光光的。”
辰夙一笑,接着却忽然变脸,一本正经道:“这还是白天呢,要是你的燮郎来了,看到可怎么办?又要骂我白昼宣淫,不干正事,你还是忍忍吧。”
被辰夙阴阳怪气地堵了一句,傻痴痴眨眨眼,犯了难。
昨日王爷来了一趟,傻痴痴却没有像过去那样躲他,反而还冲他笑了笑。虽然辰夙很快就找借口将王爷请出屋,但肚子里的酸水哗啦哗啦直冒到现在,终于逮到机会一吐为快。
遇到这种复杂的情况,傻痴痴有口难辩,眼见辰夙果真一副袖手旁观的模样,急得直摇头:“不淫,你不淫。”
“咳,多谢你帮我翻案了。”辰夙面色古怪道,“不过两个人白昼宣淫,一个人不‘淫’了,另一个呢?”
男人精虫上脑本就不管不顾,更何况傻痴痴心智有缺,更不会掩饰欲望。然而他觉得这不是好话,不情愿承认,涨红脸吭哧了半天,可怜兮兮憋出一句:“辰夙,帮我……”
辰夙最受不了这家伙这样叫自己。
软乎乎的声音里满载着渴求,懵懵懂懂中透露出信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辰夙”已经渐渐替代“燮郎”,成为傻痴痴头一个呼唤的对象。
那么,在傻痴痴心里,是不是也这样认为了呢?
辰夙假模假样叹口气,伸手拉开傻痴痴腰间松松垮垮的系带,明明是一副刚偷到鸡的狐狸的嘴脸,硬生生装出委屈的口气:“这可是你逼我的啊,等好了再一起算账。对了,你这样逼我有三次了,以后要还我三十、不,至少三百次才可以。”
“嗯嗯。”
傻痴痴用实际行动表示自己是个很认账的男人,配合地抬胳膊抬腿。等辰夙将手掌放在腿间勃。起的事物上,他舒爽地叹了口气。
“今天是几根手指?”辰夙空着的那只手放在傻痴痴面前晃晃,“还是老规矩,你要几根,就舔几根,不许贪吃啊。”
早已不是第一次,这些事傻痴痴已经不需要辰夙多说。他先舔舔辰夙的中指,接着是食指,最后犹豫了下,才用舌尖点点无名指。
“三根?胃口越来越大了,看来马上就能喂你真东西啦。”
辰夙坏兮兮地笑笑,收起拇指和小指,将那三指并在一起。傻痴痴软滑的舌头依次舔过指腹,温热的口腔缠绕上来,他含着停顿片刻,似是在适应大小,然后就晃动脑袋,慢慢吞吐这三根手指。
“嗯……”傻痴痴从鼻腔中发出软软的哼声,辰夙搭在下面的手随着他吞吐的节奏移动起来。
他快一些,辰夙也快一些,就能更舒服一些。然而晃脑袋怎么能比得上动手指,傻痴痴努力摆动头部,也止得了个不上不下,距离真正的解脱还差老大一截。
“要再快一些呀,你这样不紧不慢,怎么可能舒服呢?”辰夙用手指捏玩软滑娇嫩的舌尖,指点傻痴痴的动作,“对,这样把牙齿收起来。磕到手指没什么,万一伤到别的什么,以后就不能让你快活了。”
待傻痴痴将三根手指全部舔湿到辰夙满意的程度,嘴巴已经累得不行。辰夙这才慢悠悠褪去衣物,倚在床头,让傻痴痴骑在自己腰间,用股缝磨蹭早已粗大灼热的事物。
傻痴痴后庭早已痒得发疯,现在哪里有心思给他做这个,意思意思扭了扭腰,就眼巴巴看着他不动了。
“咱们可是说好了的,要帮忙就都帮忙。我替你忙活那么久,你怎么好意思坐享其成?”
傻痴痴隐约觉得不太对,但方才辰夙也确确实实在帮自己。他晃晃脑袋,继续哼哧哼哧地卖力摆腰。
柔顺的长发随着淫亵的动作微微晃动,俊秀斯文的面容被欲望熏蒸,洁白肌肤泛着淡淡粉红,长长睫毛之下掩映点点春光。傻痴痴似乎并不理解自己在做什么,但又相当乐在其中,面上浮现出一分天真坦率的放荡,更添几分动人的春情。
辰夙早就看直了眼睛。他伸手将人搂在怀里,把两人的阳物夹在中间,另一只手划过圆润紧实的臀瓣,悄然探访隐于其中的销魂秘地。
“辰夙……”
傻痴痴发出带着哭腔的叹息。也不待辰夙教导,他主动前后扭摆腰肢,摩擦两人挺立的阳物,让自己的后庭更顺利吃下那三根刚被自己舔湿的手指。
“哈,唔……啊!”
傻痴痴发出一声惊呼,是辰夙终于动起了,探入穴内的三指微曲,抽动间狠狠蹭过最要命的一点。
前头被另一根阳具顶弄摩擦,后面被手指不断抽插。煎熬这么久,两个难受的地方同时得到抚慰,傻痴痴身子立时抖得筛糠一般。过于激烈的快感逼得他泪水朦胧,他用手肘搭着辰夙肩膀,想要稍微逃离这可怕的欲望,却被辰夙箍住腰身,动弹不得地承受全部的亵玩。
“辰夙,辰夙……”傻痴痴仿若置身惊涛骇浪之上,身不由己沉沉浮浮,唯有抱紧眼前唯一的救命横木。
“嗯?”辰夙也红了眼睛,声音有些发狠,“这时候要说什么,该说什么?”
“喜欢……辰夙,喜欢!”
这句话仿佛敲响了一个鼓点,两人同时被话语中的含义与情谊震得浑身一颤。他们从对方身上听到了全然相同的节奏与声音。
噗通、噗通。
“喜欢呀……”
“喜欢你。”
情潮翻涌,席卷天地。
第40章
翌日,阳光正好。
辰夙梦见自己跟傻痴痴乘着小船在海上飘荡,打算介绍家乡风物时,忽然一个浪头打来,扑着辰夙翻了好几个跟头。
“哼哼,欺负我。”辰夙迷迷糊糊睁开眼,傻痴痴正赌气地用脑袋拱他,“骗人!”
辰夙又被拱了几下,才想起自己什么时候骗了人。
昨夜他心痒难耐,终于忍不住哄着傻痴痴为他品萧。原本说好一人一次,结果傻痴痴舔着舔着,竟自己情动得射了出来。辰夙担心他出精太多伤及根本,就假装熟睡混了过去。
傻痴痴也是可怜,手不能动,口不会言,别说自己纾解,连骂辰夙两句都没办法。哼唧半天,无法扑灭欲火,才不情不愿地睡下了。
“胆子大了是吗?居然敢用脑袋撞我,你也不怕变得更傻。”
傻痴痴确实撞得头有些痛,可他余怒未消——关系到床上这点子事,只要是个男人就忍不下这口气——就扑到辰夙身上,寻觅片刻,在他手腕上咬了一口。
“欺负我,咬你!”
虽然说得恨不得生啖其肉,但实际上也就跟蚊子叮差不多大点的力气,辰夙偏头看看,连个红印都没有留下。
他当即不满道:“你怎么不咬得深一点。”
傻痴痴没理他。他就自己抬起胳膊狠狠咬了一口,给傻痴痴看慢慢浮现的印痕。
“被欺负了,就要这样才行。你不咬出血来,欺负你的人怎么知道疼呢?”
傻痴痴呆呆看他:“没血……呀?”
“我就是这么一说嘛。”辰夙抓住机会反咬一口,“你上次就把我咬出血了,还想再这么来一口吗?”
傻痴痴没话说了,讷讷低着头,好像是自己做了骗人一类的亏心事。
见这小傻子被糊弄住,辰夙擦擦脑门上的汗,又道:“今日我出门一趟,你好好看家。要是疼了就让捧砚给你拿药吃,过会儿李伯之来守着你。对了,那小子只会吹牛皮,你不要信他唬人的故事。”
傻痴痴乖乖点头。这次他不能拉辰夙的衣角,就只能默默看着他出门而去。
辰夙出府之后,换过三顶软轿。最后一次假意乘轿,实则溜入被遮挡的偏门,一溜烟钻入一座瞧着平平无奇的府邸。
门内有重兵把守,辰夙认得几个,都是王爷身边的亲信。
此次同王爷府外密会,是两人昨日商定下的。在外人看来,小侯爷依然重病不起,从府内出来一顶轿子毫不出奇。但在有心人眼里,这或许是什么危险的信号。
辰夙归家在即,已经没有时间慢慢耗着,等待角力耐心的胜负,只好主动出击,一劳永逸。
“姐夫,考虑得如何?”辰夙迫不及待开门见山,“我的主意能不能行?”
王爷将手中折扇放在案上,抿一口茶水,方道:“若按你所说,倒是个省时省力的办法。只是网子太疏,怕是逮不住那只滑溜的王八。”
辰夙知道自己思虑不周,正待开口求教,王爷又道:“不过,这样也够了。但有一点……”
听完王爷的话,辰夙大惊:“姐夫是万金之躯,怎可如此冒险?!”
王爷似笑非笑看着他,辰夙立时了悟,自己那点算计怕是藏不住,不免讪讪一笑。
“其实无论何处都是一样,对半的机会,你不会让我守在——”王爷话音未落时,猛然见到辰夙举起茶盏,衣袖下滑,露出腕间一枚明晃晃的齿痕。
辰夙似是察觉有异,看到王爷盯着自己手腕不放,急忙放下茶盏,特意露出手腕,故作羞赧道:“家里养的小傻猫,看着乖乖巧巧,其实牙齿利得很,逗极了就喜欢咬人。让姐夫见笑了。”
王爷深吸口气,沉默片刻,道:“昨日你说想知道……那些事,眼下倒是有些空闲。”
辰夙精神一震,坐直了身体。
“往事总是说来话长。”王爷执起折扇,漫声道,“辰夙,喝杯茶吧。”
事实上,王爷压根是在唬人。他让辰夙做足听一个漫长故事的准备,结果却只说了两句话。
他们少年相识,倾心相恋。
然后他娶妻生子,他远走他乡。
“……姐夫,你不是说说来话长吗?”
王爷理所当然地点头:“所以我长话短说了。”
辰夙郁闷极了。这算什么,没头没尾的,连前因后果都没有一句,两个人为何分别也不知道。
似是看出他的意思,王爷悠然道:“自我娶了你姐姐,他就再没有让我见过他。”
“……为什么,你既心有所属,为什么还要同我姐姐成亲?”辰夙咬着牙问。
“临阳郡主才貌俱全,贤良淑德,是王妃的不二人选。”王爷似乎回忆到什么往事,唇边漾起微微笑意,“可他不会争夺一个女人的丈夫,不会抢走一个婴孩的父亲。他就是这样,自己一心一意,也容不得他人三心二意。倘若不是他突生变故,心智受损,未来几十载岁月,我怕是再见不到他一面。”
辰夙哑然。
虽然提及往事,可王爷面上却只有淡淡笑意,话音中亦毫无愤懑,显是业已释怀。然而,与心爱之人生生分离、再会无期的痛苦,当真可以如此淡然处之吗?
“你也莫要忘了,他日你娶妻生子,定要为他安排一个安全的去处。她现在不同往日了。”王爷眼底浮上淡淡疲惫,摆摆手送客,“辰夙,好自为之吧。”
第41章
数日后,南风忽至,城外冰消雪融。然而春光未至,大地依旧沉寂荒芜。点点残雪挤在大树光秃秃的阴影下,仿佛落了满地的白梅花。
辰夙自轿内走出,长长伸了个懒腰。
“侯爷,怎么舍得出来啦?”洪亮的声音跃过众人,伴着一声马嘶,一豪迈青年策马而至,一个急停,漂亮地立于轿旁。李伯之跳下马,打趣地朝辰夙挤了挤眼睛:“许久未见,还以为你骑术荒废,没想到是越见精湛呀。”
辰夙整整衣襟,慢条斯理取下肩头上落的一根柔顺长发。这发丝与他发色不太相同,他拈在手上绕了几圈,拔下自己一根头发捻在一起,系上腰间的玉环:“李大,听闻你去年是这春骑会的魁首?真不赶巧,恐怕今年的春骑令便要易主啦。”
相传在远古时代,北地一年到头都被白雪覆盖。一日有仙人骑天马而来,所到之处,春暖花开。自此,每当初雪降下后的第四个月,北地便举办春骑会,骑手们自城门向南山策马狂驰,仿效仙人之举,迎接春日到来。
这可是每年年关头一件大事,参与者众多,无论官家寒门,只要是十八至二十二岁的男子,皆可参与最终春骑令的争夺,得春骑令者,便可驱马游街,享受莫大荣光。去年正是李伯之力压群雄,一骑绝尘拔得头筹,也不知引得多少少年少女暗自倾心。
“咱俩兄弟之间,何必抢来抢去?”李伯之黑着脸,“你又不愁没姑娘喜欢,要这劳什子做什么。”
辰夙笑眯眯道:“前几日听了你的故事,痴痴一直觉得很威风。我怎么忍心让他失望,当然要让他看看到底有多么威风呀。”
李伯之有苦难言。辰夙前些时日出府办事,放心不下那个小傻子,就让他去守着。他闲来无事,讲了讲自己春骑会夺魁的光荣往事,可能稍微夸大了那么一点点。那小傻子立时心向往之,崇敬的目光着实让人受用。李伯之一时得意忘形,等回过神来,才看到不知何时回来、正虎视眈眈的小醋坛子,不,大醋池子。从此就被这么记恨上了。
辰夙自幼习武,精于骑射,赛马自是小菜一碟。况且他身份贵重,这次亲自出面直指春骑令,说不得有多少人会稍微“谦让”一些了。
说来也是气人。李伯之身为太守之子,上次可是藏头掩面以平民身份参加,得到的可是货真价实的魁首。而辰夙这小子明明知道别人会因为身份让他,还要如此大张旗鼓,为求在心上人面前露次脸,简直是不择手段。
不提李伯之心中如何腹诽,旁边有侍从牵来骏马,辰夙纵身而上,志得意满朝轿子里的人扬扬脑袋,得意洋洋赶到了前头。
因全城百姓倾巢而出,马匹数目众多,极易生乱,故此春骑会上总要多派人手维持治安。不仅太守、王府出人出力,带兵的校尉也要亲身上阵。辰夙一路溜达过去,认不认识的先笑眯眯打声招呼,嘚瑟得几乎要从马上颠下来。
“你也不怕待会儿丢人。”李伯之酸溜溜道,“春骑会可不是只有平坦大道,还要穿过一片密林。我听说你不识路,若是不小心——”
辰夙放声大笑:“哈哈,我可是景瑶侯,认不认路算的了什么,你们谁敢骑得比我还快?嗯,李校尉,你似乎有什么高见?”
被辰夙点名的是个五十来岁的武官,因剿匪之功刚刚升上来。被冷不丁一问,额上先冒出了冷汗:“侯爷年少英雄,定会马到成功。”
“哦?赵校尉,你觉得呢?”
这名武官膀大腰圆,双鬓斑白,闻言大笑:“哈哈,我城中男儿不怕输人,只怕输阵。纵然侯爷骑术高超,他们也不会畏难而退的。”
辰夙饶有兴趣地一笑,随口又问了几句,竟同这位赵校尉相谈甚欢。直到那边鼓声响起,各位骑手就位,才一拉缰绳,慢悠悠蹭到自己该去的地方。
鞭炮声响,锣鼓喧天,一枚烟花窜入晴空——
骑手早已严阵以待,齐齐发出一声呼喝,若离弦之箭,飞射而出!
第一段路程是城外官道,道路平坦,辰夙一路领先。紧接着翻越小丘,辰夙表现不俗,眨眼之间,第一个进入密林。
此处树木高大,遮蔽天光,条条小径通向深处,调转马头十分艰难。
迟疑片刻,辰夙选择了左手的路。又过了一会儿,选择了右手的,这样乱七八糟地胡走一气,越走越深,越走越暗。等到完全不见人影了,他惊疑不定地四下打量,最后索性扯开嗓子大喊:“人呢?去哪儿啦?”
“嗖——”
暗林深处,风声疾来。辰夙应声而倒,摔落马下,再无声息。
第42章
“公子,方才那边来人,说侯爷请您先去瞧瞧那春骑令呢。”
轿内之人似乎应了一声。轿夫起轿,随着前来报信的官兵一同前往终点处。这些轿夫都是辰夙从家里带出来的,对城外路程不甚熟悉,唯恐让侯爷等候太久,便向那官兵打听,问到一条捷径。
这条路极为僻静,甚少有人知晓。轿夫们走了一阵,渐渐心生不妙,行至一块巨石旁,刚要歇一歇脚,突然从石后跳出几个蒙面山匪,手持大刀长枪汹汹而来。
“杀人啦!”
“救命啊!”
轿夫们四下奔逃,慌得连轿子也不顾,孤零零抛在路中央。那些山匪对视一眼,为首一人点点头,几人执起长枪,朝轿内猛刺而去!
三四杆长枪透体而过,轿内便是坐着个大罗神仙,此时也断无生机。
大患已除,原本该松口气,然而这几人面色却越发凝重。
不对劲。
“怎么没有血腥味儿……”一人嘀咕。另一人闻言色变,抢步上前,掀开轿帘——
轿内哪里有什么人影?
只有一块大石,一袋被戳破的棉花,正无声嘲笑他们的愚蠢。
“糟糕,中计了!”
几个山匪面如土色,急匆匆绕过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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