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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有所不知-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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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子辰伫立在微风中,远望这无边美景,忽而转身,对上圣凌正凝望着他的眼睛。
  风吹起圣凌的发丝和衣袂,身后色彩浓艳的背景衬得他一身洁白飘然若仙,仿佛下一瞬便要随风而起。
  赫子辰猛地扑了过去,圣凌一时不察被他扑到了地上,在缓坡上滚了两圈,压坏了不少花草。赫子辰支起身,一瞬不瞬地望着圣凌,眼里是从未有过的深情,灼热得圣凌都觉得自己险些要化掉,微有些不自在地别过了眼。
  赫子辰望了会儿,突然一个人傻笑起来,一直笑,笑得没有来由,却又一时半会停不下来。圣凌也没有问他为什么笑,也安静地弯了一双眼睛。
  “圣凌。”赫子辰唤了他一声。
  “嗯。”
  “圣凌。”声音里含着笑意。
  “嗯?”
  “圣凌,圣凌。”继续叫。
  “你……有话就说!”圣凌难得有些恼。
  “没什么……”赫子辰翻身躺在他旁边,望着幽蓝的天空和遥远的星辰,嘴角依然噙着笑意,“我才发现,我真的好喜欢你……比我以为的还要喜欢。”
  圣凌没有说话,赫子辰也没有转头,但他知道,圣凌的心跳加快了。
  “我一直以为,你很讨厌我。”圣凌声音轻得几乎要飘散,“所以才……”
  赫子辰笑着接道:“所以才躲着我,冷着我,对我视而不见,给你写了那么多‘情书’都无动于衷?”
  那时候国君病故,白凤战死,二人的身份也发生了转变,他们不再是一起玩耍的伙伴,而是一国之君与摘星楼之主。
  那时由于某些原因,圣凌备受质疑……或者已经称得上是敌意,赫子辰在其间拼命斡旋,压力也很大,偏偏这时候圣凌还对他冷淡得很,除了有要事会在朝堂上讲以外,跟他再无一句话。
  赫子辰心中又气又委屈,再加上两人间一些别的误会,一时也摸不清自己在圣凌心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心底也有些畏缩,再也没了当初嚣张跋扈的底气。
  本想就那么过下去,但每次看到圣凌面对一干朝臣毫不掩饰的嘲讽和恶意一脸淡然的模样,他还是忍不住心软了,总是想要走近一些,安慰圣凌几句。
  子阳已经不在了,他们两个怎么也跟陌生人无异呢?
  到底还是有些不甘心。
  出于这份不甘心,他多次厚着脸皮上与圣凌“巧遇”,嬉皮笑脸地打招呼,却每每只得到冷淡的回礼,以及一块玉牌。
  当时圣凌还没到能开口的时候,是以保持着之前的习惯,在腰间挂一块刻有“止语”二字的玉牌,遇到不知自己在修闭口禅的人搭话时,便将玉牌展示给对方看,如此避免太失礼。
  年少时,圣凌被赫子辰恼到了不想理他的时候,就频频使用这块这块玉牌,后来赫子辰被这两个字弄得不耐烦了,自己也随身带了几块竹牌,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然后……他们便整整一个多月没有任何交流。
  不过赫子辰倒也是个沉得住气的,后来还真让他等到了机会。
  当时白凤外出,特意在前一晚提前教授了圣凌第二天的功课,交代他再交给两位公子。这样的任务,对于圣凌这样不能开口,本身也不喜交流的孩子来讲实在有些苛求,但奇异的是,他和赫子阳二人不用开口,一个教一个学倒是颇为顺利,这大约也归功于他们彼此实在太过熟悉,默契无需言语。
  但这样的“默契”在赫子辰那里失了效。
  当天他倒没捣乱,而且安静得很——因为他从头睡到尾。圣凌将他推醒后,他不耐烦地将随身带了一个多月的竹牌拿给圣凌看,顺便抬头赏了个散漫而挑衅的笑容。
  那块竹牌上,笔走龙蛇地写着两个大字——止意。
  赫子辰的道理是,三业包括身业、口业、意业,既然圣凌可以修闭口禅,那他赫子辰当然可以修“闭想禅”,其无赖程度再次让圣凌惊呆。
  其后的小打小闹不提,而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呢,是白凤回来后温声软语地“教训”了圣凌,让他今后试着少用止语牌,除了说话也可以其它方式交流;然后再和颜悦色地给赫子辰施了个咒,让他连续三天只能完成吃喝拉撒睡几样,脑子里朦朦胧胧,稍一思考便头痛不止。
  七天后,白凤温柔问道:“小公子,还想‘止意’吗?”赫子辰眼泪汪汪地摇头,从此认识到了自己所敬慕的白凤叔叔的本质——那就是只表面温柔实则一肚子坏水的护短黑心狐狸!
  圣凌确实心软,看着赫子辰一脸木木呆呆地过了三天后,大约也有些愧疚,从此当真很少用止语牌了。
  当圣凌再次以止语牌应付自己时,赫子辰心里便明白,有的事大概解释不清了,他也不想解释,不是怕越描越黑,而是他心里的负罪感让他无法开口 。
  不想说太多沉重的话题,赫子辰每回都是嘻嘻哈哈地跟圣凌打招呼,一直没有得到回应,后来便决定以书信交流。
  信的内容也是些类似“君处摘星楼,吾居伏月宫,日日摘星望得见,夜夜伏月梦不得”这般轻浮调笑又狗屁不通的酸诗,再附上几句看似不经意的关心或安慰的话语。
  他想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圣凌总不会连信都不看。
  如他所想,圣凌的确看了信,然后拆送信人回给他一块止语牌。
  赫子辰的心梗了一下。

    第38章 花间戏梦(2)
    
    聂轩景也是演电视剧起家的,他演的第一部电视剧便是江之洲的作品,某种意义上来说,江之洲也算是领他进娱乐圈的人。
    当时,江之洲自觉小有所成,便回母校去探望自己当初的恩师。也就在那时候遇见了聂轩景,当时他便觉眼前一亮,心里赞叹,这模样这气质,绝了。
    江之洲正在筹拍某部偶像剧,虽说那时他也算小有名气,但还远没有达到如今“收视保证”的成绩,一线明星还是不大用得起,但他又不想随便将就,一看到聂轩景,便把心思打到他身上来,想着与其找圈内一线明星,还不如找新人,一来省钱,二来新面孔不至于让观众审美疲劳。
    那时江之洲还以为聂轩景是表演系的学生,胸有成竹上前勾搭,结果勾搭失败,后来发现他竟是编导系的,而且还是自己老师的学生,便拜托老师去游说,老师便找到聂轩景各种情况一分析,大概觉得老师说的有道理,聂轩景便也点头同意了。
    然后,那部偶像剧火了,聂轩景也火了,江之洲也……有进步了。
    之后,聂轩景又演了两部不同类型的古装剧、一部年代剧、一部谍战片,全都成绩斐然,不过过了两年,在观众缘达到最佳的时候,他又被一个导演相中去拍电影去了,虽然是部叫好不叫座的片子,但好歹从此走上了大银幕。
    去年,一部《晃》国内横扫各大奖项,国外电影节也有提名,聂轩景一举斩获了金凤奖最佳男主角奖项,从此大大小小也算是个影帝了。虽然比不上那些拿过国际奖的老牌影帝,但是,聂轩景毕竟才二十五岁,四字以蔽之:前途无量。
    “怎么,你很喜欢聂轩景?”讲完了光辉历史,江之洲这么问了一句。
    “嗯,我是他的粉丝。”
    骆笛肯定地点了点头,心里却不禁想到聂轩景问的“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的电影?”,又觉得有些心虚起来。他是很喜欢聂轩景的电影没错,可是他要怎么承认,聂轩景的特别是因为……那种原因啊。
    “也不奇怪。”江之洲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这小子跟个发光体似的,圈里很多人都喜欢他。”
    “是啊。”骆笛轻轻应了一声,心里却不知怎么有些淡淡的失落。
    喜欢他的人太多了,自己只是其中非常非常不起眼的一个。
    他记得前一天晚上,聂轩景明明问过他是不是今天就要进组的,而聂轩景自己今天也要过来,却在他回答过后什么也没提。不过为什么要提呢,他只是千千万万粉丝中的一个,不会因为一起吃了顿饭就变得特别。
    但换个方向想想,他一个仅仅见过一面的小新人,再一次遇见了聂轩景居然还记得他,并且和他一起吃饭……聂先生真是个很温柔的人啊。
    这么一想,骆笛又觉得高兴了起来。
    到影视城的时候,剧组已经将需要准备的全都准备好了,不一会儿,开机仪式正式开始,江之洲被请上去致辞,骆笛便站在下面看着。此时目前跟组的几个主要演员都到了,有的已经按照剧中形象化好了妆,大约是下午就要开始拍摄。
    江之洲讲完话后,主持人居然把聂轩景也请了上去,循着众人的视线看去,骆笛才发现原来之前聂轩景一直站在自己身后不远。聂轩景目不斜视地从骆笛身边经过,骆笛还来不及打声招呼,只能愣愣地望着他,直到那道在太阳光下白得有些晃眼的身影从眼前消失,连余光也捕捉不到,才有些恍惚地转过身去。
    骆笛在很多时候有些粗线条,尤其是对于别人的恶意好像完全察觉不到一样,但有些时候他又异常敏感,比如现在,他神经突然纤细到足以接收到聂轩景身上传来的冷淡。
    这种冷淡直接由情感末梢传达,无需理由,不用分析,他就是知道,就是确定,聂轩景不想理他。
    这个认知让他有些茫然,谈不上伤心,只是好像之前的好心情一下子就淡了,淡到本来觉得有趣的事也变得无趣起来。
    这种无趣一直持续到开机仪式结束。
    骆笛没什么精神地随剧组众人一起上了香,吃了开机饭,直到江之洲宣布这天晚上将会在影视城拍第一场夜戏他才打起精神来。
    今天没有骆笛的戏份,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先回酒店休息,但他不想走,便叫姚婠先回了酒店,自己则跟着到拍摄场地旁观了起来。
    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电视剧是怎么拍的,骆笛有些小小的兴奋,一双眼睛四处看着,很快他就发现现场好像就他一个闲人,大家都在忙。骆笛有些不好意思,便时不时帮场务跑跑腿,给道具组搭把手,剧组多数人都不认识他,只当他也是剧组的工作人员之一,道了声谢便接受了他的好意。
    等到江之洲忙完,这才发现骆笛在帮摄影组的小哥搬动摄影器材,还一边聊着天,两只眼睛笑得像两弯月牙,看起来天然无害。
    江之洲一愣,跟旁边的带的副导演说:“这小子,真是……”
    真是怎么着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就觉得这小子也挺讨人喜欢。
    “骆笛——”江之洲过去叫住他,“你怎么还在这儿呢?”
    “我想留下来看看。”骆笛挠了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没拍过戏,有些好奇。”
    江之洲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那你跟我来,就要开拍了,你来看看也好,他们几个演技都不错,你仔细观察下他们的表演方式。”
    “好!”骆笛朗声应道,兴冲冲地跟着江之洲跑了,跑了几步又突然转过身,冲还愣着的摄影小哥挥了挥手。
    摄影小哥也下意识朝他挥了挥手,自言自语道:“原来不是新来的小王啊……那还跟我聊得那么顺溜。”
    很快,需要上场的演员换好了服装出来,现场总算有了几分拍摄场地的感觉。
    男一号魏长天由目前当红的一线男星冯宇昂扮演,冯宇昂身形挺拔,外形英朗帅气,演技也磨练得很是纯熟,这个角色由他饰演可以说是众望所归。
    他一身古代小屌丝的装扮,就是那种奇奇怪怪、东一块补丁西一串流苏,面前还挂着一只大布袋的那种衣服,背后还背着一柄很是寒碜的道具剑,但即使是这样有几分寒酸的扮相,亦无损他半分俊朗,看起来依然是风流潇洒,玉树临风。
    男主魏长天的人设和许多仙侠剧男主差别不大,他出身平凡却有着一腔英雄情怀,幻想着自己会拯救世界,爱贫嘴、爱耍帅、爱招惹女孩子,但其实非常胆小怕事,经过很多事情的磨砺过后变得勇敢,是个成长型男主。
    魏长天的父母都是普通老百姓,一家人在这群魔乱舞的乱世里苟且求生,父母希望魏长天能早日娶妻生子,而魏长天却想着拜入凌云宗,荡涤世间魔气。魏长天的父母为了早日掐灭儿子不切实际的想法,没经他同意就为他说了门亲事希望他在有了家室后能够踏实起来。
    不满被父母安排的平庸的人生,这天晚上,魏长天假意答应父母的要求,然后趁着夜色,带着自己攒的私房钱、一些干粮、以及一柄生锈的铁剑出发了。
    那柄剑是魏长天小时候在河里洗澡时,亲眼看着从天而降的,当时天上一道红光闪现,像流星一样划过,落到了附近一个小树林里。魏长天衣服都没顾着穿,光着屁股就寻了过去,然后在小树林中发现了直直插在地上的这把剑,当时周围几棵树都变得焦黑焦黑的。
    即使这把剑生满铁锈,即使这把剑到了他的手里从来没有展现过神威,魏长天依然确定这是把神剑,而得到这把剑的自己,一定是被命运选中注定要拯救苍生的英雄。
    于是,抱着这样信念的魏长天离家出走了。
    第一场便是深夜离家的魏长天遇鬼的戏。
    江之洲过去给冯宇昂讲了下戏,骆笛也听着,过了会儿,冯宇昂点点头表示自己可以开始了。
    江之洲坐回摄像机后面,场记打板,“a!”
    冯宇昂早已经准备好,周身气质一变,两只胳膊抱在胸前,一步一步走得小心翼翼,两只眼睛四处乱飘,立马从高富帅变身小屌丝。鼓风机开启,一阵风朝他吹去,“魏长天”便不自觉打了个寒颤,整个人都瑟缩起来,自言自语道:“不、不会有鬼吧……”
    工作人员适时在鼓风机前面放了块手帕,手帕顺风飘啊飘,飘啊飘,飘着飘着拐了个弯,飘到骆笛身上了。
    “卡!”江之洲喊了声,简短地道,“手帕这段,重来!”
    于是,冯宇昂继续一脸惊恐地抱胸瑟缩在原地,工作人员拿回手帕再一次放到鼓风机前,手帕再次飘啊飘,这回没再拐弯,一路顺风飘到了冯宇昂的……脚上。最后一米左右还是在地上滚过去的。
    “卡!”
    江之洲嚷道:“鼓风机朝上吹朝上吹!朝冯宇昂脸上吹!吹感冒了我负责!”
    
    第39章 花间戏梦(3)
    
    “信!”骆笛说得斩钉截铁,林染不信任地望着他,他补充道,“我也比较喜欢胡招娣啊,她的确比柳诗更出彩。”
    林染:“……”哥哥你确定你不是在补刀?
    那边已经开拍了,胡招娣的扮演者正在拍与群演互动的戏份,确切的说,是她躺在地上被群演揍的戏份,为了拍得逼真,那些拳脚是真往她身上招呼的,只是没用太大力罢了。
    “其实柳诗也挺好的……”林染看了会儿,突然闷闷地道,“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青庭姐姐比谁都适合招娣,我就是有一点点不甘心罢了。”
    林染似乎年纪不大,有着那种喜欢谁就想成为谁的愿望,就像小时候玩角色扮演一样,男孩子总是要做孙悟空,女孩子总要当白雪公主,把所有对自己的期望都寄托在一个虚拟的角色中。
    骆笛看她就像看个小妹妹一样,忍住想要揉乱她一头假发的冲动,骆笛对她露出个柔和的笑容道:“没关系,你做不了胡招娣,但你可以做你想做的林染啊。”
    林染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突然翻了个白眼,扭过头哼声道:“切,真矫情。”
    “嗯,我矫情。”骆笛忍笑点点头,然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剧本,清了清嗓子道:“小师妹,下午就要上场了,不如我们对对台词如何?”
    林染转过头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时还真有几分柳诗的感觉。骆笛笑着与她对视,林染似乎在他的眼里感受到了诚意,这才矜持地点了点头,“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地恳求了。”
    骆笛和林染对了会儿台词,确定都记住了以后,便一道去那边观摩一下男女主的对手戏,毕竟男女主的演员都是公认的演技好。
    冯宇昂目前本身就红得发紫,来演魏长天这个角色也是众望所归,而女一号的扮演者季青庭却争议颇大,演员名单公布时多数人都是震惊的,当时大家都以为女主角会是几个当红小花旦之一,那个花旦的粉丝还气愤地跑到季青庭微博下撕,质问她是不是被潜规则了,倒是不少原著粉表示,季青庭比那几个毫无演技的小花瓶们好多了。
    季青庭只是个三线女演员,骆笛在电视上看过她很多次,她演技很好,不管什么角色都演得入木三分,模样也不比当红的几个小花旦差,但就是火不起来。要么接不到好的剧本,要么接到了好的剧本只能演个配角,即使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她演技秒杀一边的女主,依然没有用,配角到底是配角。
    总之,这是个在小众中评价很高,却不被大众认识的好演员。
    这样一部大制作,恐怕也就胆大任性的江之洲敢用她做女主角了。事实证明,江之洲的眼光没有错,骆笛觉得,《逢魔》播出后,季青庭一定会大火。
    “豆腐坊”片场。
    一身满是补丁却很干净的男装,头上戴着顶破布帽子的季青庭一条腿随意地搭在凳子上,右手拿着棍棒在左手掌心里一下下轻轻拍打着,嘴角似笑非笑,眼里却有些冰冷的狠意。
    “今儿个我且把这规矩立下了,以后每个月的今天,我会带着兄弟们准时光临,还望十三娘你……多多指教。”
    胡招娣一直是以男子身份示人的,此时季青庭也压低了嗓音,语气把握得很好,把此时胡招娣的霸气和心中隐藏的那点愤恨都表现了出来,据说季青庭出演电视剧一直不需要其他人配音,因为她本人就能把握得比任何配音演员都要好。
    “如果……”季青庭提高了声音,拍动着棍棒的手一顿,眼神变得有些深,她从眼角漏出那么一点目光淡淡地瞥了地上躺着的冯宇昂一眼,又很快收回了眼神,好像地上的人都不值得她正眼看一眼,嘴角勾起点不屑的弧度,带着点挑衅的轻嘲,“……有人自诩正义人士,看不惯胡某这样的地痞流氓,想要英雄救美的,胡某在家恭、候、大、驾。”
    “走!”她朝其他人一挥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豆腐坊外走,经过装死的冯宇昂的时候,她一只脚不轻不重地踩在了他手指上,不露痕迹地碾了碾,眼神里冷意稍缓,露出些微妙的得意,这才从一身彪悍中显露出一点少女的灵动气质。
    “咔!”
    江之洲笑着竖了个大拇指,赞道:“青庭啊,演得很好!你也累了,先去喝口水,补补妆!”
    “哎哟喂!”地上的冯宇昂握着自己被踩那只手的手腕,夸张地叫了起来,“可痛死我了!小蜻蜓啊,你可太狠了!”
    “对不起啊,宇昂哥!”季青庭瞬间从胡招娣的形象里脱离出来,折回身蹲在冯宇昂身前,神情有些内疚又有些疑惑,“我明明很注意控制力道的,没想到还是把你踩痛了,宇昂哥你怎么样?”
    “哈哈哈逗你呢!”冯宇昂大笑,伸手在她额头上弹了下,“小蜻蜓你可真好骗!”
    季青庭捂着额头,脸上有些尴尬,又道了歉就走了。
    “呀,真不经逗。”冯宇昂看着她的背影摇了摇头叹道,嘴角却带着些愉快的笑容。
    “一把年纪了,还招惹人家小姑娘!”江之洲没好气地催促道,“快滚去把你脸上那黑眼圈擦掉了,准备拍下一场!”
    “是,江导!”冯宇昂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接过一边助理递过来的小风扇,朝化妆间走去了。
    “青庭姐姐真是演什么像什么……”林染不由得感叹道,“我家招娣由她来演也不算糟蹋了。”
    骆笛赞同道:“是啊,她演得很好,好像胡招娣本来就是她这个样子。”
    比起男主魏长天这样的经典人设,《逢魔》女主的人设还算比较新颖。一般仙侠剧的女主要么是或清冷出尘或古灵精怪的小仙女型,要么是或妖艳霸气或刁蛮任性小魔女型,而《逢魔》的女主比起那些苏点满满的人设,当真是非常接地气,这点从她的名字——“胡招娣”上就可以看出来。
    胡招娣本来就是秦斧写的一个路人甲,一个痴心于魏长天的平凡女子,一个很快就为了主角领便当的炮灰。没想到写出来后,整个人物形象越来越丰满,戏份越来太多,作者不仅不忍心让她领便当,还让她逆袭成了女主。
    胡招娣,名字意为“招弟”,出生在父母极度重男轻女的贫寒人家,因为她不是男孩而对她非打即骂,等她有了弟弟后就更加变本加厉。
    而与一般逆来顺受的女孩子不同,胡招娣其人骨子里天生就有做大事的气魄,在她七岁那年,父母说要将她卖给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她果断抛下父母和弟弟,跟一个老乞丐跑了。
    老乞丐自称是丐帮长老,实际上却是个专门利用小孩子行乞的老光棍,他手下有七八个孩子,有的是被抛弃的孤儿,也有的是很小的时候便被他拐走的,他给孩子们定了任务,必须每人每天交给他多少钱,完不成任务的话,轻则挨打,重则残废,被打残了的孩子又成为他博取人同情的工具。
    胡招娣发觉到了狼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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