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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金玉其外-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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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子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道:“可不是,你那早逝的祖母,当年可是津州城第一美人,却对爷爷一见倾心,乞巧节那日,她在茶楼上,我恰巧路过,她把贴身的帕子往我头上扔,还装作是不小心遗失的,其实我都知道,她就是有意的。”
  “……”
  叶重锦想,老太太是实打实的名门闺秀出身,即便对老爷子一见倾心,也做不出当众扔帕子的行径,应该是真的不慎遗落,不过看老爷子这般欢喜,他也不好拆台,只点头应和:“祖母一定是瞧上了爷爷的英俊潇洒。”
  这祖孙两个聊得不胜开怀,一直到叶岩柏派人来催早膳。
  平日里叶岩柏要上早朝,叶重晖又要去书院,一家人都是各自在院子里吃早膳,午膳和晚膳在一起吃,老爷子喜欢清淡口味,又有诸多忌口,因而不和子孙们一起,康寿院里有小厨房,专门准备他的吃食。但今日是叶重锦的生日,一家人难免要热闹热闹。
  老爷子牵着小孩往前厅走,路上遇到叶重晖,他几步走上前,规规矩矩地道:“祖父早,阿锦早。”
  老爷子颔首,道:“今日不去书院?”
  叶重晖道:“回祖父的话,今日是弟弟的生辰,孙儿昨日跟夫子请了假,想在家陪阿锦。”
  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他这嫡长孙样样都好,就是漠然的脾性叫他不喜,成才固然重要,可若是没有人情味,满腹才华也是枉然。还好这孩子心里有他弟弟,不算真正的冷漠。
  小孩歪了歪脑袋,露出狡黠的微笑,道:“那哥哥可有准备礼物?”
  叶重晖嘴角弯起一抹弧度,道:“哪年少过你的生辰礼,方才去你院子想给你,谁知道你先去了祖父那里,这才错过,我交给了安嬷嬷,你用完早膳回屋里找找看。”
  比起老爷子出手大方,他哥哥每年送的礼物未必贵重,却一定是合他心意的,叶重锦故作矜持道:“多谢哥哥。”
  几人一道入了膳厅。叶岩柏和安氏,还有叶明坤一家子都已经坐在席上。
  叶明坤作为长辈,出手很是大方,送了侄儿一副前朝名家的字画,正是叶重锦喜欢的那种作画者已逝,价值连城的字画。叶若瑶送了个亲手缝制的香囊,里面装了宁神的草药,她的手极巧,竟比得上京城里顶好的绣娘的手艺,叶重锦当即就给挂在腰间,诚心道谢。
  倒是叶云哲的礼物有些神秘,拿了红布遮盖着,一掀开,却是一只蓝绿色的小鹦鹉,有嫩黄色的尖喙,还有一对鲜红的小爪子。
  叶云哲提着那鸟笼,兴冲冲地道:“阿锦弟弟,我想你什么都不缺,可平日里都闷在院子里出不来,肯定无聊得厉害,这小鹦鹉会说话,拿来解闷该是很不错的。”
  屋里一时有些安静,只有那只鹦鹉扑扇翅膀的声音。
  他们这样书香世家,对于玩鸟斗蛐蛐之类的娱乐是看不上的,觉得是玩物丧志,只有纨绔子弟才会对这些事情感兴趣,拿来送礼都上不得台面,何况还是重要的生辰礼,就连素来温和的安氏都敛了笑。
  叶云哲不明就里,却也知道自己大约做错了什么,心里委屈极了,这小鹦鹉花了他不少私房钱,若不是阿锦弟弟的生辰,他才舍不得呢。叶明坤蹙起眉,刚要训斥他,忽然瞥见一旁的小寿星咧开唇,竟是笑了。
  那张白皙精致的小脸一下子绽开一抹笑,甜得像蜜糖,方才还严肃的气氛瞬间消弭,只剩下小孩温暖的笑颜。叶重锦接过那个红木鸟笼,伸出食指戳鹦鹉的小脑袋,那鹦鹉还很小,比他的小手掌大一点点,被他戳的一歪,晃了晃脑袋又站直,挪着小爪子往里面靠了靠。
  叶重锦噗嗤一笑,抬头看向这位堂兄,认真地说:“谢谢云哲哥哥,阿锦很喜欢小鹦鹉,一定会好好照料它的。”
  “不客气,你喜欢就好。”叶云哲呐呐地道,整个人如坠云雾里,他还以为少不得挨一顿骂,忽然情况就反转了。
  老太爷也慈祥地笑了笑,道:“云哲有心了,这礼物竟是把老夫的那份给比下去了,早前阿锦还说最喜欢爷爷送的礼物,如此一来,怕是要变卦了。”
  小孩怀里抱着鸟笼,嘟囔道:“这可是爷爷自己说的,阿锦可什么都不曾说。”
  老爷子哈哈一笑,抱着小孩入了席,道:“开席吧,几个孩子都要饿坏了。”
  对于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人家而言,什么俗世礼节,都比不得他乖孙的一个笑脸重要,阿锦开心了,那就是极好的。
  老爷子都发话了,谁还敢说这礼物不好,不就是跟老爷子唱反调么。安氏虽然不悦,却也勉强露出笑,谁让她儿子是个小蜜糖罐子,叫人不舍得在他跟前动怒,转身吩咐人把长寿面呈上来。
  叶若瑶是个活泼性子,跟小堂弟一起教鹦鹉说话,场面又恢复了热闹,叶明坤夫妇却是松了口气,对这小侄儿又多了几分喜爱。
  ========
  叶重锦是真的喜欢这只鸟,他也知道,叶家这样的门第难免瞧不上遛鸟逗狗的行当,可他偏偏喜欢。
  他戳了戳小鹦鹉嫩黄的尖喙,惹得那鸟“唧唧”地叫唤了两声,他笑道:“说句大吉大利来听听。”
  “唧唧。”
  叶重锦又道:“说,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那鹦鹉还是:“唧唧,唧唧……”
  又教了几遍,这笨鸟还是学不会,叶重锦也不恼,反而饶有兴趣地想,这叶云哲兴许跟他是一路人。
  贪图享乐有什么不好,人生在世,不就是为了活得开心,处处克己守礼,做那品性高洁的圣人,等到老了才会后悔,老爷子到了这岁数,想来该是参透了,这才替叶云哲解围。
  回到福宁院,安嬷嬷正守在院门口。虽然还不到正午,太阳却已经很烈了。
  他连忙迎上去,掏出帕子,踮起脚给她擦汗,道:“嬷嬷是傻了么,日头这么毒,您不去屋里歇着,在这里硬晒什么。”
  安嬷嬷心里熨帖,却是福了福身,惶恐道:“小主子这可万万使不得,老奴自己来便是,”她接过帕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犹犹豫豫地道:“其实,先前太子殿下派人送来了生辰礼,只是那礼物……”
  见小孩疑惑地眨眨眼,安嬷嬷无奈道:“老奴实在说不上来,小主子且进屋,您自己瞧吧。”
  她这么一说,惹得叶重锦更是好奇,应了一声,把手上的鸟笼交给她,道:“这是云哲哥哥送阿锦的,嬷嬷帮我照料一下。”
  他先前是称叶云哲“堂兄”的,如今改成“哥哥”,可见对这礼物很满意,安嬷嬷掀开那红布一看,当即脸色就变了。
  “云哲少爷送了只鹦鹉?”
  小孩笑道:“这鹦鹉还会说话哩,等我得空了来教它。”
  夏荷几个丫头听到了,都觉得新奇,凑过来瞧,安嬷嬷却是蹙起眉,堂少爷送了只鸟,太子殿下又送了那样的玩意儿,一个两个都想把她家小主子往纨绔的道路上拐。
  她心中再不喜,到底没敢说出来,小主子虽然年纪小,却是个有主意的,既然他肯收下,老太爷和老爷那里应该已经同意,还轮不到她这个为人奴仆的指手画脚。
  叶重锦率先进了屋,只见桌案上摆了一本装订精美的书册,他抬手翻开,只见第一页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穿着红肚兜,光着脚丫子坐在地上傻笑,端的是憨态可掬,灵气逼人。
  往后翻阅,那小孩在一天天长大,每一页都是不同的穿着和神态,有蹲在花丛里,有立于雪地上,有的在笑,有的在撅嘴,有的在皱眉气恼,却都是惹人喜欢的,即便知道这都是自己,叶重锦还是被逗得一笑。
  直到最后一页,小娃娃长成了一个七岁小男孩,坐在秋千上,回眸浅笑,纯稚天然。
  末尾题字:
  只令耳无俗声,眼无俗物,胸无俗事。将几枝随意新花,纵横穿插。
  叶重锦将这书册合上,眼中的笑意久久未褪,这是他哥哥送的生辰礼。顾琛没有这等别致的心思,从前世起,那人给他的东西,都是直接而蛮横的,财物乃至于权势,一直如此。
  他刚这样想,忽然耳朵里钻进一声奶声奶气的“嗷呜”,他还以为听错了,略一垂眸,却见一只小家伙正趴伏在他脚边,用小脑袋轻轻地磨蹭他的腿,模样很是亲昵。
  小孩张大嘴巴,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抬起小拳头揉了揉眼睛,再去看,那只小东西还在脚边,瞪着一双灿黄色的眼睛看他,甚至还甩了一下尾巴,又“嗷呜”了一声。
  “嬷、嬷嬷!!”
  安嬷嬷提着鸟笼跑进来,连声应道:“老奴在老奴在,小主子这是怎么了。”
  叶重锦深吸一口气,抬手指向脚边这小东西,安嬷嬷会意,苦着脸解释:“回小主子,这便是太子殿下派人送来的生辰礼。”
  小孩沉默良久,眼前这模样像猫,却异常爱撒娇的小东西,该是一头幼年白虎。
  小白虎瞧见安嬷嬷手里的那只鹦鹉,灿黄的圆眸蓦地一亮,只当又到加餐的时候,猛地扑过去,它虽然才半岁,力道却不容小觑,红木鸟笼啪的一声落到地上,那只娇弱的鸟立刻在笼子里胡乱扑腾,“嘎嘎”地怪叫起来。
  “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叶重锦嘴角一抽,道:“这不是会说么。”


第46章 大老虎
  福宁院一向是安宁的,最多只有几个丫头的说笑声; 今日却是吵闹不已。
  叶重锦坐在罗汉床上; 怀里抱着一只瑟瑟发抖,嘎嘎乱叫的鹦鹉; 脚边卧着一只乖巧的小白虎,正歪着毛茸茸的脑袋奶声奶气地“嗷呜”; 叶重锦仿佛看到了一个小孩在跟他撒娇要吃的,乖巧的模样叫人难以拒绝。
  小孩眯起眼认真地打量起怀里的笨鸟; 那鹦鹉浑身一抖; 又扑腾翅膀叫唤:“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安嬷嬷呈上今日的汤药; 摆在桌案上,笑道:“这鹦鹉倒是只聪明的鸟,还知道说吉祥话讨人喜欢。”
  叶重锦无语得很,因为这笨鸟只会说这一句。
  忽然瞥见门外乌压压的一片,却是夏荷几个丫头打头阵,后面跟着一帮小厮奴仆,大约听说小少爷得了只稀罕的白虎,又是好奇又是害怕; 这才躲在门外偷看,搁在别的院子里; 都是没这胆量的,也就他院子里的人没规矩,胆子也大。
  叶重锦把怀里的小鹦鹉放进鸟笼里; 让嬷嬷挂在高处,别叫这小老虎给吃了。朝外道:“进来吧,这老虎是不咬人的。”
  夏荷嘿嘿一笑,带头走进来,后面跟着几个丫头,旁的人不敢进屋,就在门口张望。
  “主子,您说殿下是从哪寻来的这小白虎,皮毛这么好看呢。”
  这个叶重锦还真知道。去年西山围猎,他恰好被顾琛带去凑热闹,在狩猎的最后一日,威武大将军孟霆威在山林深处猎到一头成年猛虎,献给了皇帝。因为是罕见的白虎,庆宗帝没有让人杀虎取皮,而是带回宫里养,不曾想,几个月后那头白虎诞下了子嗣,便是眼前这小家伙。
  寻常母虎一胎能产下三到五只幼崽,这只白虎却只产下一只白虎幼崽,也是白色皮毛上嵌有黑色纹络,既威风又漂亮,当时有几位皇子都想要它,就连太子殿下也难得夸赞这幼虎伶俐。
  最后,庆宗帝将它赏赐给了太子。
  听他说完,夏荷恍然大悟:“殿下跟皇上讨要它,肯定就是想拿来送给小主子的。”
  叶重锦眸光微闪,不置可否,弯下腰抚着小家伙的皮毛,显然顾琛把它照顾得很好,皮毛没有野生虎的粗硬,反而很顺滑温暖,一张嘴便能瞧见粉色的舌,还有雪白的尖牙,利爪已经被修剪干净,从外表来看,的确是无害的。
  小白虎瞪着一双灿黄的圆眸,蹭了蹭他的掌心,很是乖巧,也不知顾琛是用的什么法子,这小东西才第一次见他,就这样亲近。
  他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笑道:“这哪里像老虎,比猫还会撒娇。”
  回想去年在西山围场,那头威风凛凛的成年白虎被困在七尺高的铁笼中,叶重锦和顾琛并坐在骏马上,远远地望着,他第一次瞧见那样好看的虎,忍不住趁顾琛不注意,偷偷跑去摸它,结果刚摸到虎屁股,就被那受伤的白虎甩了一尾巴。
  虽然不算疼,但他却吓得够呛,顾琛看到后,难得重声呵斥他,他那时又后怕又委屈,气嚷道:“阿锦就是喜欢大老虎,被它吃了也甘愿,才不要你管。”
  想起那人面露愕然的模样,叶重锦忍不住弯起唇,也许,还是有些变化的。
  他往掌心里倒些清水,伸到小家伙面前,小白虎伸出淡粉的舌头舔了舔,它的舌苔粗糙而温暖,舔在掌心有些麻又有些痒,更多的是新奇。
  安嬷嬷大惊失色,连声道:“小主子使不得啊,万万使不得,这可是老虎,发起疯来是会咬人的……”这小白虎虽然小,但若是立起来,也跟她家小主子差不多高,瞧着就吓人。
  叶重锦却无所谓道:“没事的。”那人既然敢送来他身边,肯定是训练好的。
  夏荷瞧见了也想摸摸看,刚靠近小白虎,那小家伙忽然升起防备的姿态,龇牙咧嘴,目露凶光,正当众人以为这小老虎也会发威的时候,它却“嗷呜”一声,躲进了小孩的怀里。
  叶重锦被它撞得一趔趄,直接坐在地上。
  “……”
  屋里屋外都是笑声,说他们家小主子养了只大猫,猫急了还会伸爪子挠几下呢,而这小东西受了惊吓,只会往主人怀里钻。
  叶重锦深以为然。
  有人撺掇道:“小主子,给这大猫取个名字吧。对了,还有那只鹦鹉,既然要养,总该有名字的。”
  叶重锦略一思索,那鹦鹉倒还好说,叶云哲已经送给他,那就全凭他处置了,不过小白虎却不好处置,它已经半岁多,在宫里肯定有专门的人训练它,说不定早有名字了,得先问过顾琛才能做决定。
  “鹦鹉就叫小吉利。”
  夏荷问:“那这小白虎呢?”
  叶重锦道:“这个还没想到,我再想想。”
  眼看汤药快凉了,安嬷嬷把看热闹的人驱散,服侍小孩喝药。她照顾叶重锦有好几年,有没有心事一眼就能看出来。
  叶重锦完药,拿帕子擦干净唇,道:“嬷嬷,你有什么话,只管说就是,阿锦还能不听么。”
  安嬷嬷福了福身,道:“老奴知道小主子素来是个有主意的,用不着旁人啰嗦,只是有些话,不说出来心里憋得难受,还望小主子恕罪,容老奴倚老卖老一回。云哲少爷送的这鹦鹉,其实已是逾矩,在咱们这种书香门第,本不是什么好物,既然老太爷不追究,咱们也暂且不论。但太子殿下送的这老虎……纵观皇城脚下,再不成器的纨绔,多的是遛鸟逗狗玩蛐蛐儿,却没见过养老虎的,日后若是传出去,怕是于名声不大好。”
  叶重锦早知道她要说这些,安嬷嬷是安太师府邸的老人,在后宅蹉跎了大半辈子,最是重规矩的,若是不把她劝服,日后怕是会念叨个没完没了。
  小孩揉着小白虎的脑袋,抬起眼眸,故作天真道:“可皇上不是也养了只大老虎么。”
  安嬷嬷一噎,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了。她若是再说养老虎是不务正业,那不是把当今圣上也给骂进去了么。


第47章 兄弟(捉虫)
  到了用午膳的时间,叶重锦只匆匆吃了半饱; 接过婢女呈上的漱口清茶; 漱完口,一边拿帕子擦手; 一边道:“父亲,母亲; 哥哥,我吃完了; 你们慢用。”
  见叶岩柏点了头; 就迈着小短腿往自己院子跑。
  叶重晖瞧了眼弟弟座位上的碗碟,微微蹙起眉。阿锦比平时少用了一碗白米饭。
  安氏纳罕道:“阿锦这是怎么了; 因他生辰,我特地让厨房多做了几道他爱吃的菜,平日里怕他吃多了积食,都不敢多备的,还以为他今天会敞开肚皮吃,他倒自己乖觉起来。”
  叶岩柏替她盛上一碗汤,笑道:“许是急着回去逗他那只会说话的鹦鹉吧,小孩么; 贪玩也是正常。”
  安氏嗔怪道:“就老爷心大,咱们阿锦若是被人带坏了; 就都是老爷的错。”
  知道她还在介怀那只鹦鹉,叶岩柏笑道:“夫人,云哲也是个好孩子; 我看过他作的文章,小小年纪很是有些见解,只是年纪轻,锋芒太露,还需磨砺一番,阿锦与他多相处,也不全是坏处。何况,咱们的儿子你还不知道么,只有他对别人耍坏的份,谁能带坏那个鬼灵精。”
  安氏睨了他一眼,却是忍不住笑了。
  叶重晖冷着脸放下碗筷,道:“父亲,母亲,孩儿也用完了,您二位慢用。”
  “晖儿这是怎么了?”
  叶岩柏看着他的背影,无奈摇摇头,“八成是不高兴了,在他心里,他弟弟就只能跟他玩,旁的人靠得近些都碍眼。阿锦喜欢云哲送的鹦鹉,他当然不高兴。”
  安氏打趣道:“这护犊子的脾性,也是随了老爷。”
  叶重晖前脚刚走,刘管事便匆匆走进来,俯身在叶岩柏耳边低语几句。
  叶丞相听罢老脸一黑,原来阿锦急着回屋不是为了鹦鹉,而是因为一只小白虎,老虎也好,狮子也罢,他真正在意的是,送那只虎的人,是当今的太子殿下,是大邱皇朝的储君,未来的帝王。
  犹记得几年前,晟王府墨竹园内,八岁的太子向他表露心迹,少年神色倔强而固执,似是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把他家阿锦娶回宫里去,他劝说无果,只好拿年纪小敷衍过去。
  他是打从心里不相信小孩子能动什么真情的,只消过个几年,顾琛自己就能断了心思。
  只是,如今太子年岁愈长,对阿锦的喜爱只增不减,叫他如何安心。
  见他闹心得吃不下饭,安氏问:“老爷,发生什么事了?”
  叶岩柏恨恨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当年就该断得干干净净。
  =========
  叶重晖没有回自己院子,而是直接去了福宁院。他早膳结束就想来陪他弟弟,只是被叶岩柏叫去书房谈话,这父子俩聊天,无非家事国事天下事,一直到午膳才放他离去。
  他加快脚步,临近福宁院,远远就听到了嬉闹声。
  他弟弟虽然年纪小,管束下人却自有一套,福宁院里的奴仆看似没有规矩,却极有分寸,遇到大事从不糊涂,难能可贵的是,对主子忠心耿耿。今日敢如此喧哗,只能说明是他弟弟带的头。
  果不其然,一进院门,就瞧见一个疯疯癫癫的小孩,正骑在一只威风的“大狗”背上,脸上扬着灿烂的笑,高兴地呼喊:“哇,好厉害——”
  院子里的下人见着大少爷,哪里还敢跟着胡闹,连忙用眼神提醒自家小主子——你那冰块兄长来了!
  见夏荷朝这边挤眉弄眼,叶重锦一愣,一回眸便瞧见自己哥哥,连忙从小白虎身上爬下来。叶重晖已经走到近前,眯起眼打量这一人一兽,猛地一蹙眉:“是东宫的那只白虎。”
  叶重锦低低应了一声。他哥哥不喜欢顾琛,正如顾琛不喜欢他,这两人好像天生就不对盘。
  叶重晖意味不明地问了一句:“阿锦很喜欢?”
  因着天气炎热,小孩脸颊上盈着薄汗,沾湿了前额一缕发丝,轻轻点了点小脑袋,又很快补充了一句:“不过最喜欢哥哥送的画册。”
  明知这孩子惯会哄人,叶重晖还是一瞬间熄了火,从袖中掏出一块淡青色的锦帕,拭去小孩额上的细汗,道:“不是说怕热,日头这么烈就敢在外面疯,进屋说。”
  叶重锦笑着应好,率先往屋里去,那小白虎好似认准了他,一直跟在小孩左右,寸步都不离。
  叶重晖看得明明白白,一时间恨得牙根发痒,那个顾琛,隔三差五过来找他弟弟就够膈应人了,现在又送来一只小白虎,不理会别人,就黏着他弟弟,叫他怎能不恨。
  进了屋,安嬷嬷亲自呈上两杯凉茶,恭谨地退下了。
  叶重锦光脚坐在榻上,那只小白虎就乖乖趴在他身旁,用尾巴蹭他嫩白的脚丫子,小孩被逗得嘻嘻直笑。
  “这么热的天,哥哥不在自己屋里纳凉,来我这里蹭热气么。”
  叶重晖抿了口茶水,道:“本就是为了陪你才跟夫子请的假,这点热倒是不惧的。”
  小孩眨眨眼,噗嗤一笑道:“我还以为哥哥自己想躲懒,拿阿锦生辰作筏子呢,再说,谁家的哥哥为了陪弟弟特意请一天假,你那夫子还允了,可见泰安书院也是言过其实。”
  叶重晖一愣,眸中显出一些笑意,道:“反正在阿锦眼里,哥哥总不是什么好人。”
  小孩抱着小白虎,一本正经地道:“是不是好人有什么要紧,哥哥对阿锦好就够了,对旁人好不好,我才不管呢。”
  叶重晖眼中的笑意更甚,在别人听来或许会觉得这孩子离经叛道,自私骄纵,他却觉得可爱至极。
  他叶重晖的弟弟,无需有圣人的胸怀,只需骄纵任性,被人捧在手里放在心上,被人百般娇宠呵护,足矣。
  他坐到小孩旁边,抬手把那小白虎赶到一边,捏了捏那只白皙柔软的脚丫子,温声道:“哥哥永远只对阿锦一个人好。”
  叶重锦皱了皱鼻,他哥哥现在是只对他好,可日后总要有妻儿的,到那时,他最疼爱的人肯定是要换成别人的。
  叶重锦前世早早被家人抛弃,已然忘记与亲人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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