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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乱世男妃-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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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天帝不傻,他心里知道赵清风有着对权势的渴望。但在他在位期间,不触犯逆鳞,有的事他乐得坐山观虎斗。睁一眼闭一眼,适当的时候助推一把,收归权利,捞取好处。
于是,天帝口谕一道,把东郭狼指派给了赵毅风,美其名曰:照看皇嗣。实则他心里也想通过东郭狼试探赵毅风。
赵毅风知道后,不置一话,可心里恨不得宰了东郭狼。起初本以为东郭狼在朝中官职低下,不受重视,是个靠官职吃饭的闲官。直到江玉树的消息送来才知这东郭狼是赵清风的人,而且还是刑部从侍郎的下属。
刑部都被拉拢了,赵清风你野心不小……
把他支配去了东境那个虎口,如今又安插一个眼线。
一人孤身,周边都是赵清风的人,是要把他赶尽杀绝?
“大殿下,收拾好了,就走吧,东境军士可等不得。”东郭狼眼有笑意,公鸭般的嗓子发出的声音让人听后身体发毛。宛如在耳朵里滚过一道沙子,刺耳生疼。
赵毅风端的冷峻,面无表情,睨了一眼东郭狼。实则心里愤恨:本殿此生最恨阴沉算计,你要是敢算计,可不要怪本殿青冥剑不长眼,叫你血溅黄沙!
古之出征,朝臣皆送,告天祈福,祭天求运,歃血为盟。
“告天——击鼓!!”司仪的声音震透苍穹。
精壮的击鼓大汉抡起大锤,一声一声奏着最激昂的乐曲。每一声似乎是要把人心震出,浅浅游走的热风因为巨大力道带击,霎时间如如流溢的火山蜿蜒流走。
热浪铺面,如雷声般直扣胸膛挤压胸间紧捏胸口的鼓声直接和心碰撞,仿若顷刻间,所有的热血沸腾,就会熔烧所有的天倭大军。
自有胆小之人,受不了震天拭地的力道,挡不住气盖山河的翻腾,迈不过疾风骤雨般的声威,竟觉得头晕目眩,心脏要奔腾而出。却又被间歇的鼓声带回,一上一下,随鼓声起伏,不受控制。
眼前仿若出现千军万马似飞流瀑布般一泻千里,四散开来的奔涌之势。所有士兵如蚂蚁般飞散开来,抡起长矛、拿起长刀、提起长/枪;向前厮杀、向左砍、向右刺、向前劈、向后戳……,黑色倒地的骏马喘着气,黄沙掩埋了最后一堆忠骨,旌旗猎猎不倒迎风沙飘摇。
一切宛如真实在眼前,撞击着灵魂深处的*,激起了骨子里潜在的杀戮。
赵毅风直觉体内热浪翻涌,一股蹿腾的热血烧的他脸色发烫,没有男人不爱权势,征战。一旦体会到征服的快意,所有的一切便无法阻挡。沉睡在身体内的快意被叫醒,一切宛如雄狮醒来横扫万物的狂放霸气。
无可阻挡,不能阻挡,无力阻挡……
那是黄沙千里的荒芜之地。
也是英豪征战的练场!
是英雄?是懦夫?
沙场一战,生死较量!
血与火、胜与负?
且来看这一场以生命为筹码的征战!
赵毅风银盔铁甲,一身玄衣对比着浅显的色彩,冲击人心的震撼,朗俊到可让日月掩华。
横扫眼前二十万大军,烈日照耀下,铠甲上泛着丝丝光芒,晃的人眼疼。暑热横行。士兵脸上流下的汗珠顷刻间融进衣衫。没人挥手拭汗,无人扰乱军纪。这是天倾训练有素的士兵,也是赵毅风要带领的人!
赵毅风步步沉稳的走过二十万大军静立的长道,感受男儿豪迈奔腾,听士兵起伏有力的心跳。从始至终面无表情,像一座木雕,冰冷没有感情。
可不尽然,仔细看他冷峻的面容,看他灼灼的眸光,看他高高昂起的头颅。
那是什么?
是自信,是志在必得,是意气飞扬,也是英姿勃发,更是顾盼生辉!
这是一个沉睡了十九年的人,今天,征战的快意,保卫国土的使命成功激起了他的斗志,他的雄心,他的霸气!
赵毅风沉稳若山钟,每一步都带着震地的力量向高台走去。面容端肃,神情冷傲。他挺直腰板、胸膛、英姿,让所有人看到。
所有人抬头见是个十九岁模样的少年,霎时间,窃窃私语如沸腾的水。
他们征战无数,跟随先辈打江山,和年纪资历深的将领行军,与用兵诡谲的智者风里来雨里去。那才是打仗,拿生命做赌注,每一场征战的胜利是他们的骄傲。
而今,
他们要随着一个十九岁的皇家贵胄,锦衣玉食的王孙公子。
不服之声一浪高过一浪。顷刻间,教场上出现了让赵毅风罢领的声音。
天帝任命,众兵不服。
很明显是怀疑赵毅风的能力,也在质疑天帝的选择。
赵清风此时人生得意,在外围的观战台远远的望着,邪魅风流。
赵毅风凝眼看着下端的躁动,感受不服的起伏声。
很好,赵清风竟然在出征前给他下马威,动乱军心。
赵毅风横眼一一扫过众人,脸色如浸寒的冰,灼灼目光在众人身上走过一周,那些叫嚣的人如被噤声般,只觉一股寒意从头泛到脚。
二十万大军瞬时间静立如林,怀疑的看着年轻将领。那种铺面而来的王者气势,自带的霸气端肃震人心。
赵毅风看着下端渐渐安静下来,嘴角凝笑。
上位者,气势威仪尤为甚!
——江玉树的提醒在耳边响起。想到他,男子眼神有着片刻温柔。
说好的,等他回来,替他看遍嫣然美景。
“噌——”一声龙吟,青冥剑出,青光荡漾。
赵毅风左手执剑,直指苍穹,朗声道:“先辈于生死中夺得江山,多少男儿保家卫国,浴血沙场。山河不易,今次天倭连攻我天倾三座城池,势如破竹,即可攻破百邑。先辈基业岌岌可危。”
“吾当与诸君共守河山,保卫百邑。我赵毅风执剑立誓:剑在人在,剑断城亡,吾与诸君同生共死,共担国难。
“本帅要清清楚楚的告诉天倭——天倾良将在此!天倾儿郎不可欺!攻我城池,屠我子民者,誓死必诛!”
“尔等可有信心?”
昂扬的斗志被点燃了,保家卫国的雄心被激起了,国难当头的耻辱让士兵愤怒了。豪迈热血在二十万大军中蹿腾。
有人抑制不住心里激情澎湃,嚎了一嗓子,“有!!”
接着就是此起彼伏的回应声。
“有!”
“有……”
“有——”
赵毅风心里满意一笑。
执剑挥向右手,大吼一声:“——歃血!!!”
接着便是——
“滴答”、“滴答”、“滴答”。
血落入酒中的声音,在校场上起伏成一道优美的乐音。
殷红在酒中漾开,那是男儿热血沸腾的心。
赵毅风执杯望向下端,朗气豪迈:“歃血为盟,指剑为誓。以此酒致敬在百邑城死守的将士!干了这碗,从此生死不论!”他执杯来回晃过一道,“本帅先干为敬!”话完,酒入喉,一股腥辣夹杂着血气直入心肺,荡起沉睡在心的豪气。
二十万大军齐齐仰天一饮,接着便是酒碗破碎的声音,此起彼伏。
早有跟随赵毅风的西境士兵心里尊崇,当即跪下。
“主帅威武,愿追随主帅!”
第一波声音的响起,就会有第二波声音的到来。
于是,后列的士兵如波浪般层层跪下。
有几个士兵面面相覰,没有料到军心所向。不愿跪地的身子在黑压压的士兵中林立,显得那么突出。
赵毅风凝眼看着那几个士兵,仔细记下他们的特征。赵清风,你要玩阴的,我一定奉陪到底……
男子耐心的看着那几个不愿跪下的士兵,不置一话,等待是最好的心理较量。
那几个士兵抬眼看了看远处的赵清风,终是不甘心的跪下。
“愿追随主帅,愿追随大殿下!”
“愿追随殿下,追随主帅!”
……
一声高过一声的诚服声音,如奔涌不歇的浪潮一般。男儿从胸腔内吼出沙场浴血的的誓言。
赵毅风知道自己成功了,心里与气势上他已经让众人折服。
他知道自己势必要与这二十万大军同生共死,也必须依靠他们给百邑城一个春天。
右手的血蜿蜒了一道。早有眼尖的士兵发现自己主帅是左手握剑。
心里越加佩服尊崇,胸腔中蹿腾出一副想接近眼前人的冲动。
赵毅风抑制住体内澎湃激情,翻身上马,目光灼灼的看向远方。
蓝天白云,一片澄澈,花红柳绿。
如此嫣然美景——
只是东境百邑城风沙飞卷,烽烟迭起。
而他,看不到……
“大军开拔!!!”
黑压压的军队如拔地而起的巨龙,浩浩荡荡的起伏远走……
一如一道道黑色的波浪在蓝色的天空下漾开惊心动魄的温柔。
赵毅风端肃驾马走至最前列,右手的疼痛提醒着他,恍若当时江玉树剑化手腕情境出现。
痛,原来是这样……锥心蚀骨……
青冥犹在手。
他想到了那首《剑魂》,快意昂然,难以抑制心中的莫名情绪。
“红尘中,纷扰道,情丝携剑迎风。江山谋与谁同,都散作虚空一梦。寂寥凡眼飞花,只剑搁渌水一泓。”
出乎意料,赵毅风竟然唱起了江玉树给他做的《剑魂》一词。声音穿透苍穹,在天倾皇城的街道一路回荡,引来众人纷纷侧目,无不为之霸气称赞。
“流光不黯伤痛,无声轻触谁眉峰。白衣雪,江湖事,纵情和你相拥。青冥剑破三尺,长剑拭苍穹。”
他不歇,接着唱。仿若江玉树和他琴筝合奏的快意就在眼前。跟随的士兵似是没有听过,在赵毅风唱过一道后,也开始应和。
“凤倾山水居”几个大字直入眼眸,赵毅风想起那时踢到他手中的绣球,轻柔一笑。
“似此星辰昨夜非,立寒露风中。掷杯天涯青冥望。沾酒煮剑后,破人间囚笼。马踏飞雪狂几重。”极具穿透力的声音,在空中,在天倾皇城的官道上,在百姓的耳朵里,在精壮的士兵中如洪水般蔓延开来。
让人晕眩,摧毁万物的霸气!令心激荡,震天动地的狂放!
经此一战,《剑魂》风靡。
天倾大街小巷无人不知。
天帝看到这一举动,脸色忽变:他迟早功高震主……,天帝忽然觉得自己有些错了。
赵清风大惊失色,显然没有料到赵毅风会这么得意,一抹怨毒眸光经久不停……
江玉树在皇城外感受那股破天灭地的力量,心里微漾。
选择他,是对的吧……
长空似练,碧色如洗,城楼巍峨。
城楼上旌旗猎猎作响,城下月白衣衫驾马轻飘。
在天倾皇城的总出关口,江玉树驾马静候。
赵毅风意气风发的出来,就看着那一抹月白。
他静静坐在马上,温恬风淡,亘古无波。身上投下阳光斑驳残碎的影,给他俊秀的脸上增添了一份英气。
赵毅风驾马行至他身边:“暑热难行,清玉怎的在此?”
江玉树手勒缰绳,温和浅笑:“殿下出征,江某特来一送。”
赵毅风看他脸色微红,脖间汗水浅显,急声:“清玉快些回去,日头毒辣,你当心身子。”
江玉树颔首,雍容淡雅:“江某不能陪殿下征战,实为人生憾事。今次驾马相送,愿殿下凯旋。”
赵毅风定定看着他。
男儿驾马相送,义盖云天。是尊重,也是期待……
风轻轻在两人间游走。
所有的俗世吵扰,至少在这一刻,
在这两个男人之间,
静谧的不复存在。
“承尔所愿!”我定会活着回来,做你的眼睛。
他朗笑一声,旋即勒马离去。
马蹄声和着千万铁蹄步伐,溅起滚滚烟尘。似惊雷,似战鼓催魂。
江玉树控住身下欲飞奔入军的马儿,感受已经远去,却余音在耳的气势雄浑。微叹一声:这头沉睡的雄狮要醒了……
第72章 犯胡兵·细作
【卷二:琉璃劫——与君相逢】
第二九章:犯胡兵·细作
黄沙千里,一望无边。
一只秃鹰睁着贼溜溜的眼睛在空中盘旋一道,复又落在一具已经腐臭的尸体上,长长的喙无情的蚕食最后一点血肉。
这是天倾的边陲地带,黄沙千里,寸草不生,物资稀缺,水源不足,流沙四起以致没有松乏的泥土可以掩埋尸体,纵使如此,百邑犹不可缺。
自古以来,百邑城就是东境的重要防守之一。百邑城有东境咽喉之称,后世史官评说:“得百邑城者,得天倾半壁江山。”由此可见百邑城的重要性。
如今,天倭势如破竹,连攻东境边陲三座城池,百邑破,家国残。
这一战,关乎国土!
而此时,在百邑城内,所有士兵围了里三层外三层。中间是一列列的尸体,共有四十具,那是他们的长官。今早还鲜活的生命,如今了无生气。
哀伤,沉闷的气息在众人之间游走。
所有人的脸上既愤怒又悲痛。
一个士兵缓缓放下手里的遮尸布,送走了和自己并肩作战多年的兄弟。眼眸微红,泪欲夺眶。
却突然,被围的水泄不通的包围圈被撕开一道口子,接着众士兵闪出一条大道来。
一众人拥着一个虎背熊腰的长官进来。
他手提长/枪,红眉毛绿眼睛,四方脸。眼角周围一道狰狞的血痕,那是在保卫第二道城池时被天倭士兵砍的。是他不怕死的证明,也是他魄力的体现。
他就是东境百邑城的副帅,赵清风的二舅,莫贵妃的二哥——莫云。
“副帅!”众人抱拳行礼招呼,看着莫云眼角的刀伤,更加尊崇,领军者都如此,何况随众?众人的迎合无不昭示着莫云的地位。
莫云走至死去军官身边,仔细打量,只见死去的人下颌浮肿,身上溃烂,脸色发青,印堂微微有些发黑。他好像发现了什么,神色凝重:“死了多少人了?”
“回副帅!加上从前三次征战已经失去二百个弟兄。”一个小卒躬身回答,眼眸赤红,显然是痛到深处,格格咬牙的声音,凸显他的愤怒和隐忍。
“二百个……”莫云呢喃自话,一点一点的打量着死去的四十多具尸体。忽的一把将所有的遮尸布都掀了,手一一摸了摸死者腹部。
众人大惊:“副帅……”这是对死者不敬。
莫云目光不移,手下探寻着答案,“你们对这事怎么看?”
众人回头相望,显然没有料到副帅还会问这些问题,不知如何回答。
还是那个小卒,小卒上前一步跪地:“副帅,这会不会是瘟疫?”
“瘟疫”一词一出,所有人吃惊诧异,宛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众人窃窃私语不停。
“瘟疫?”莫云眯眼看着他,对众人吵嚷私语声置若罔闻。
小卒道:“天倭和百邑城最后交战,小的半夜巡守看到有人在军营帐外。小的以为是自己人,没留意,如今再想想只怕是天倭细作给我军长官营帐放了什么。”
众人一听,那还了得。也不多想,炸毛嘶吼。
“副帅,天倭卑鄙!杀我子民,占我城池,如今用下流手段,我们不能忍,这太他娘的丢人!”
“杀了天倭杂/碎,有本事战场上来,老子不怕死!”
“狗娘养的天倭,三座城池都喂不饱你。副帅,我们要给兄弟们报仇!我们要报仇!天倭卑鄙,我们要讨回来!”
……
莫云镇定瞧着这群人叫嚷,又瞧了一眼小卒。
小卒被人注视后的欣喜得意,自己被长官另眼相看了,黝黑的脸上透着一股血气方刚:“天倭不是人,我们和那群狗…娘养的拼了。副帅,我们还等什么?开城迎战呀!”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人愤懑如潮水般汹涌荡开。
“杀了天倭!还我河山!还我城池!”
“天倭何惧?我们宁做战死的英豪,也不做窝憋在城做被瘟疫折磨死的孬…种!副帅,我们战吧!开城打个痛快!”
“叫老子开城,定要打的天倭杂/种满地找牙!”
众人激愤,莫云冷眼扫了一记,一股寒冰之气霎时扑来,众人都住了口。
“叫啊,接着吵!”
众人被他的气势吓到,默然静立,噤声不语。
却忽然,莫云抬脚一记揣向小卒心口。
小卒猝不及防,在地上滚了一道,脑袋嗡嗡,胸口火辣辣的疼,内里肠子和心肺纠缠,终是抑制不住,吐出一口血水。
众人面面相覰,鸦雀无声。
“你们都是蠢吗?要是瘟疫你们还能好好站在这?要是瘟疫,二十万大军不用迎战,光是瘟疫就够兄弟们往里填。要真是瘟疫,天倭和百邑谁会捞到好处?命都保不住,要城池有屁用?动动你们的脑子想一想!”
众人好像还没明白,莫云抬头示意他们再看死者特征。
“这些兄弟腹部都是积水,印堂浅黑,眼眸大睁,那是死不瞑目!!!印堂发黑!!瘟疫会让人印堂发黑?你们动脑子想想!一群莽夫!”
“副帅,您是说——”小卒挣扎着起来,捂着胸口,“有人给百邑城的人投毒!军中出了细作!长官是被人毒害死的?”
所有人神色大变,百邑城水源稀缺,物资稀薄,所有物资进城都要经过五六道关卡。天倭如何有机会投毒?
军中出了细作?!
莫云眼眸深深的看向远方:“况后四十六,我是不是应该谢你不杀之恩。”
“副帅,军中真有细作,那毒……”有人怀疑不定的问了一句。
莫云看了看众人,眼眸一眯:“天倭独有的‘黑寡妇’在我军出现,你们觉得我军士兵干净?”
众人大惊失色,短暂的安静后。所有人疯狂嘶吼,一浪盖过一浪,营帐险些飘飞。好儿郎们誓死要把细作揪出来。
“揪出天倭细作,杀!杀!杀!”
“天倭不是人,卑鄙!杀我兄弟,动我军心!不要被老子抓到,不然老子一定拔了他们的毛,喝了他们的血!抓天倭细作,打的他满地找牙!”
“况后四十六,你玩阴的,不要让老子逮到!”
边陲地带的汉子那就是真的汉子,如果说城中士兵是庄重忠诚,那边陲地带的他们就是一群兵匪。既是兵也是匪,土匪在一定程度上是烧杀夺掠都会做,但他们也是兵。唯一的区别是他们明白自己的使命是护卫国土。
这是男儿血性,他们不会吝啬自己的性命,也不会惧怕生死。他们有的是同甘共苦的义气,吃苦耐劳的坚持。更有着对自己土地的热爱。
他们没有军纪束缚,没有教义禁锢,是黄沙中高飞的秃鹰,用锐利的目光凶悍的利爪勇猛的身躯彪悍的力度去拼搏厮杀,放飞自我
他们更多的是野性。桀骜不训,不守军规。在他们眼中所有的规矩都是狗…屁,不如杀敌饮血来得痛快。
他们要的是征战的快意,是昂起头来接受别人的崇拜。
这是一个有着男儿义气,杀戮与血腥的地方!
这是一个锻造英雄的地方!
莫云很满意的点点头:只要找出细作,再训导提醒几句。以后动乱军心的事或许就不会出现。
边境半生,他和这些兄弟们同生共死,早已成为一脉,他不允许天倭伤害自己的兄弟,也不允许他人从自己手中接过这支军队。
这是他苦心经营的,是他的全部。印象中妹妹的影子越来越模糊,甚至在祖父去世时他都没能回去。
他知道,这一辈子要老死在这……
所有的满意终是被心里那一抹酸楚的情绪占据。
七天前,圣上下旨让赵毅风带兵二十万做支援,并任命赵毅风为主帅。叫他提前做好接应。自己半生戎马最后还要屈居与一个毛头小儿之下,这个人还是皇后的儿子……
“赵毅风!主帅?狗屁!……!毛头小儿,毛都没长齐也想打仗,好好的皇子不做,来什么边境。老子自己都没有睡觉的地方,哪有地方给你?乘早滚回皇城,不要来碍眼!天倭泱泱大军到你眼前,只怕你到时屁…滚…尿…流。”莫云挑着他的红眉毛,冷笑一声接着一声。
百邑城的糙汉子桀骜难训,简直就是一群兵匪,他们不讲道理只讲拳头。其实,讲了道理他们也不一定能听懂,他们的信念就是杀敌。
纵使赵毅风西境带兵历练一年又如何?在他们眼中连提手指的资格都没有。这群糙汉子随便摸一个都是经过大战小战无数的,毛头小儿一来就位居主帅,他们不服,大写的不服!
他们骨子里鄙夷皇家贵胄,他们因为出身不同,就可以享受与生而来的尊贵,而他们却要刀口舔血过活。
所以他们听到王孙贵胄,清贵公子心里就不爽。让他们信服——那是笑话!
莫云自莫贵妃嫁给皇上后就来了百邑城,四十八岁的他,十七岁来这里。已经为东境四座城池贡献了三十一年,在这里守着天帝的江山。
因为战事需要,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心仪的姑娘嫁给别的男子。至今单身一人。
他为天帝呕心沥血,为天倾半生戎马,戍守边防。到现在,自己信任的兵要交给一个毛头小儿。而且这个乳臭未干的毛孩,竟然和自己外甥是对头。
他莫云不能忍,不能忍受一个不是莫家的人来接手自己的兄弟。来管理这座城池。
不止他一人这样想,几乎所有人都对毛头小儿接手百邑城抱有不忿的念头。
这样的皇家贵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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