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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乱世男妃-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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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保不住百邑就没了国,那还谈什么性命荣辱。此刻所有士兵心中的信念就是——与百邑共存亡!
“一群蹦跶不起来的跳蚤!绣花枕头!”讥笑几声,况后四十六抽打马身!“天倭高飞的秃鹰们!攻了百邑,美人美酒美食都是你们的!加官进爵不是梦!高飞的秃鹰们,给我打,攻下此城,天倾半壁江上马上就要在我们手里!秃鹰们!!!给我攻!!!”
天倭大军死了一波,又来一波,疯狂的袭击,无情的残杀。腥咸的血气在空中漂浮,静候吃人肉秃鹰的无情,这一切彻底激发了百邑兵匪骨子里的野性和桀骜难驯。
莫云目露凶光:“兄弟们,给我杀!一定要撑到最后一刻!”
东方不羽阴沉着脸,咬牙格格响,“给我守住!熬过三天,况后四十六叫他娘的变成况后四十五!”
“哎呀,要死人了,要死人了,我最怕杀人了。”胆寒衣笑意悠悠,闪身避开一个士兵,手上剑一翻转,砍下一只士兵的手。“哎呀,真不好意思,砍了你的手。”
西门日天瞟了一眼胆寒衣,嘴角抽了抽:“他娘的胆寒衣,你杀个人哪来那么多废话?”
胆寒衣眉飞…色…舞:“西门,你知道了。人家哪有呀……”说话间,胆寒衣又砍了一个士兵,“西门,你看,他死了。哎呀,他死了……”胆寒衣双手遮住双眼,扭了扭了身子。
西门日天:“胆寒衣,够了!杀人就杀人,你他娘的杀个人不吵吵还以为别人不知道。像个爷们!”
“人家哪不像爷们了?”胆寒衣正欲挽袖子。“西门!!!——”一声惊呼!
西门日天正诧异,却忽然背后一热。回头一看,胆寒衣死死的抱住自己,“他娘的,你胆怂成这样!给老子下去!”说完赏了胆寒衣一拳。
胆寒衣桃花眼充满担忧:“西门你……没事吧?”忽的倒地,血在白衣上染开。
西门日天仔细一看,胆寒衣背部一刀,他最讨厌衣衫上染血,此刻血像一朵炸开的红梅。
他给自己挡了一刀,自己赏了他一拳。
“格老子的,给老子偷袭。天倭贼寇,纳命来!你们竟然敢伤我兄弟……”西门日天不受控制,斩杀了一个又一个正在攀爬的士兵。
“兄弟们,给老子熬住!熬住!只要三天!我们就是高飞的秃鹰!”西门日天愤起激昂。
“杀!杀!杀!”
“杀!死守!!!”
“和天倭拼了!!”
……
所有人的信念此刻只有一个,那就是坚持!
士兵倒下一波,又来一波。天倭誓死要做高飞的秃鹰,已经忘了生死,有的只是疯狂!
是的,他们疯了,他们要踏平百邑城,哪怕用白骨堆砌,哪怕喂饱高飞的秃鹰,他们也甘之如饴!
东方不羽杀了已久,气力流失,环望一周,“兄弟们,大坑呢?大坑人呢?”
西门日天扶着胆寒衣,猜测:“他会不会又在挖坑?”
东方不羽浑身浴血,看了一眼胆寒衣,心里抓狂,“狗娘养的天倭,伤老子兄弟。老子剁了他!”
“大坑!大坑!你在哪?出来杀贼!”东方不羽扯开嗓子吼。
张大坑灰头土脸的出来,“兄弟在这!坑已挖好,随时准备埋人!”
“他娘的!”东方不羽左手搬了石块投下去,“你他娘的关键时候挖什么坑?”又一个贼寇被砸了下去。
“兄弟死了那么多,不挖坑怎么埋,死去的兄弟我不忍心他们被秃鹰吃了。”张大坑可惜道。
东方不羽瞪了他一眼:“杀贼!守城!”。
“哦。”张大坑追尾一刀,砍翻了要爬楼的天倭贼子。
战况越演越烈,况后四十六看出来了,这群跳蚤是要做困兽之斗,哼哼……,等待援军。我叫你困死在这。
“天倭的儿郎们!给我接着打!天倾的跳蚤蹦不起来了,攻了百邑,你们就是天倭高飞的秃鹰!王上会赐予你们力量,勇敢的战吧!”况后四十六挥动马鞭,宣示着他的野心。
天倭大军一波一波的来回,铁打的百邑城,流水的天倭军。百邑城的大军在坚持,他们最后的希望是——熬过三天!
他们最后的信念是——熬过三天!
三天后,有了援军。他们定会让况后四十六将吃的城池吐出来!
第76章 斗百草·迎战
【卷二:琉璃劫——与君相逢】
第三三章:斗百草·迎战
(下篇)
月替了日,日换了星,星掩了辰,辰埋了日。
城楼下又新生的腐臭血腥,让人作呕。
晨光微显,又是一天。
百邑大军熬了三天,粮草枯竭,水源稀缺。连续杀敌,体力精力流失。
朝廷大军还不到。第四天了……
东方不羽铠甲血渍凝固,眼睛不听使唤:“西门,老子困了,熬了三天,援军还不到,我们开城迎战!”
莫云大吼:“守住!三天都熬了,还怕多这一天?”
东方不羽无力笑笑:“副帅,三天了。老子……好像看不到希望。兄弟们都死了……”
“给老子守住!大军马上就来!”莫云在给他们希望。
西门日天眼眸微红,一脸黄土:“副帅,守不住了。我们开城战吧!”
张大坑附和:“副帅,战吧!战吧!”
胆寒衣白衣染血:“副帅,战吧。你看人家白衣上都是血,真是讨厌。开城迎战,我要报仇~~”
西门日天嫌弃的看了胆寒衣一眼,这个劝个话也是他独有的风格。
“副帅!战吧!不战是孬种!百邑城有的是不怕死的汉子!”
“开城杀吧!拼了,只有拼,或许还能杀出一条血路来!”
“副帅,开城杀出去。杀一个快活,宰两个,老子赚一个。”
西门日天不怕死大吼:“格老子的,老子去!老子先去会会狗娘养的天倭!”
莫云皱眉打断:“你去个屁。老子是帅!老子去!”
西门日天脸一阵抽,刚想反声。
“我是帅,听我的!”莫云轻飘飘甩来一句话。
这一去,生死不论,再见可能就是十八年后……
西门日天喉头像塞了颗核桃,只能低低发出几个字:“副帅,千万珍重!”
莫云皱了皱红眉毛,重重点头!
转身朝着身后士兵大呼:“兄弟们,做英雄的时候到了,跟我杀敌去!”
“吼!吼!吼!——!!!!”数万百邑大军从胸膛发出吼声,做最有力的回应。
顷刻间,众人集结。
长矛刀亮。莫云带着一支撼天拭地的人马火辣辣的朝城门口扑去。注视他们,西门日天心情跌宕,他渴望那支队伍里有自己的存在。他骨子更想替莫云上阵。
你不怕死,我不要命!两方人马相遇,勇者第一。这个时候不要谈心计,不用讲智慧。因为这一切在这个用刀,用矛,用血肉身躯拼搏的时刻,都是无用!
近距离,面对面的战争,比的是谁不怕死,谁更勇猛,谁更有耐力,谁的刀子更快,更锋利!
百邑城的大门口,尸体堆了又堆,血肉成酱,挥刀斩将,人仰马翻,战马嘶鸣,腐臭交织。马叫声,人嚎声,喊杀声,鸟叫声,所有的声音人马搅在一起。一切宛如一场大雨后汇集一隅的稀泥。
——粘稠,混乱。
所有的人猩红着眼,脑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砍掉对方的头颅。杀了对方,做高飞的秃鹰。只有活着的人才能主宰一切,只有死亡才能证明自己。
有人被砍了半只胳膊,有人被长矛戳瞎了双眼,在地上打滚哀嚎,有人被砍掉半个脑袋,留下一半血淋淋。长着嘴,欲言又止。上一秒还在身上的头,下一刻就将分家。粘稠的血蜿蜒一道,为黄沙添了一道亮丽色彩。
所有的一切宛如一幅泼墨的山水画,没有色彩点缀,尽是死亡与颓败的气息。
西门日天在城楼上凝眉远望,城下此时混乱不堪,两方人马交汇,如果这时从天倭大军后侧来一支援军,打天倭一个措手不及,重重一创。那么百邑城可保,甚至反败为胜!
三个不怕死的天倭兵士,一个被莫云砍了双腿,却用双手死死抱住莫云双腿。
一个被莫云戳瞎眼睛,却用力抓住莫云的手肘。
一个被莫云剁了双手,却用自己的身躯将莫云撞到在地,竭力压住。
莫云被三个人缠身,挣扎不开,越来越多的士兵将自己围住,狰狞的面孔自己眼中越来越清晰,他们是那么想杀了自己,刀光在眼中越来越近……
扛不住了,百邑城,十八年后再见!
最后抬头望天,秃鹰在空中高飞,渐行渐远。
真要死了……
“呛!——”龙吟一声,破风啸响!
一道青光晃过,刺亮人眼!
血洒满天!
青冥剑三尺破苍穹,指天拭地!极速青光穿过天倭士兵保包围圈子,血喷洒在莫云脸上。模糊了视线。
“副帅,主帅来了,主帅来了。援军到了,大军威武!天倾不败!”
“援军来了,援军来了!!!”
听着士兵们欣喜的吼声,莫云顿感无力,疲累袭来,熬了四天,赵毅风终于来了……
突然从后袭来的军队,让天倭大军自乱阵脚,七十万大军顾此失彼,惊慌失措,相互踩踏,一时间,战场更加混乱。
整齐的对列,泛光的铠甲,横跨在黄沙中的天倭大军像被撕开了一道口子,四散如流沙,再也没有了当初的士气昂扬。
黑色的浪潮中出现了一抹银色光亮,似涛涛江河直接从中劈开,奔涌的天倾大军如新注入的活水,迅速将黑压压的天倭大军淹没。向两边流溢开来的天倭大军渐渐失去了控制,自行踩踏,相互伤害。
赵毅风的军队如一把劈空巨斧,直接劈开了况后四十六的军队,也劈开了这个和平昌盛的时代!
银盔铁甲,发系红带的赵毅风一马当先,从七十万天倭大军中杀出来。多年后,莫云依旧记得那玄衣飘飞发带摇曳身影的霸气英姿,宛如一头奔腾的雄狮……
天倭大军自乱阵脚,似是没有料到百邑城还有援兵,况后四十六始料未及,看着那抹玄衣,心里思量:我方大军伤惨重,此时再打,有害无利。此人深不可测,未了解,还是先留一手。天倾!迟早是我况后四十六的囊中之物!
“天倭大军听令,退兵!速速撤退!”况后四十六分析利弊,最终选择了一个上上策。
莫云翻身砍掉身上的士兵,瞪了赵毅风一眼,却还是本着副帅身份要脱盔甲致谢,却见赵毅风睨了莫云一眼,玄衣飘飞,淡淡一句:“出来混,迟早要还!”
莫云呆楞原地,待他反应后,赵毅风早已收剑青冥,驾马扬尘离去。马声嘶鸣,荡起一地黄沙,扑在莫云红色的眉毛上。迷蒙中,那抹玄衣影子驾马纵身跃向百邑城中……
况后四十六审时度势,撤兵扯的迅速,却还是不敌天倾新增的先锋部队。
天倾大军愤怒了,杀了那么多兄弟,死了那么多兵士,他们怎么甘心?
于是,四万先锋铁骑紧追天倭还未撤退出境的大军,一路紧追不舍!
“百邑不败!天倾不败!”四万人齐声,山呼海啸。
况后四十六似是没有算到天倾大军会穷追不停。眼睁睁看着尾队兄弟死在天倾大军手里。
愤不休:天倾跳蚤,你给我等着,我还会回来的!
天倾大军紧追穷寇,为了舒缓同袍死去的愤恨,一路杀伐不休。
蹿腾的兄弟义气,不变的护国忠心,支配着他们勇往直前。
天倭死伤不休。受到赵毅风援军的重创!落败而逃。
残阳似血,旌旗招摇。
“收兵!!!穷寇莫追!!!”
一声令下。
四万先锋大军百川归海。十六万步兵后续汇来,异口同声咆哮:
“百邑在!吾在!百邑不败,天倾不败!”
一声比过一声的欢呼:“百邑不败!天倾不败!”
尸体堆积中,众士兵欢腾,相互拥抱,以慰三日来的苦苦死守与煎熬。
举目远眺,血染黄沙,残阳似血,赵毅风眉头深拧。
他预感到以况后四十六的野心,不会就这么简单。
还会再见的,
这场战争,一时半会停不了。
青冥在手,却没有渌水。
玉树,你会等我吗?
第77章 斗百草·杀鸡
【卷二:琉璃劫——与君相逢】
第三四章:斗百草·杀鸡
(上篇)
天倾百邑城在“破世之战”中没有任何优势,毕竟粮草不足,水源稀缺,在这块荒芜之地中连日抵抗,人疲力竭。而这场战争胜负的关键是如何在所有大军筋疲力尽的时候突然来一支军队扭转乾坤。
双方交战,非死即伤。赵毅风审时度势从敌军后方劈空而入,险些活捉况后四十六,实现了天倾大军的完美转变。但相对天倭大军七十万大军,百邑城四十万大军还是没有胜算。
况后四十六怎么会善罢甘休,这场恶战还要继续!
天倭兵将矮小凶悍,善于作战,尤其善于用战场局势来给自己铺路,黄沙千里,战场畅通无阻,给天倭铁蹄大军造了一个好场地。百邑城和援军战死士兵多四万,伤病更是数不胜数。
但此战也有他独特的意义,况后四十六是天倾与天倭交界地带——东境这个地方的“不败神话”。而且野心勃勃,带兵四年来征服天倭周边部落,收服游牧民族,抵御他国攻击,大小战役四十六场,从没有吃过败仗。
他那名字就是他军功的象征,是他的骄傲。他是黄沙中高飞的秃鹰,他连攻天倾边陲三座城池——柯泽城、南塬城、东齐城。一路挥军东下,势如破竹,毫无阻挡,进军神速,用兵诡谲。
而今攻打百邑城,胜利就在眼前,百邑城差一点就是他况后四十六了,马上就是。然而,却折在了百邑城上。这是他征战四十六次中的第一次失败,是他的耻辱——被人追打,落败撤退。他做不了况后四十七,他只能是况后四十六,也必须是——
因为,赵毅风不会给他机会做四十七!。
两人同样有抱负有野心的男人,遇上了。就注定是一场较量!
一山不容二虎!
当然,赵毅风是一头沉睡的雄狮,“狮”乃百兽之王。虎与狮较量,后果可知。
赵毅风于百邑城重创况后四十六,让天倭“不败神话”大将况后四十六遭受了人生的第一次低…潮。此战让天倾手握重兵的诸侯恐慌,也让赵毅风在东境锋芒大绽。
大军乘胜追击,力挫天倭的消息传至城内,百姓欢腾,全城大庆。
“恭迎主帅!”
赵毅风一进营帐就看到了跪地一群的大老粗,心下大惊。
在所有将士眼中,赵毅风就是那一抹及时雨,救了百邑城,也救了上万将士的性命。
赵毅风在他们眼中看到了感动,甚至还有感激,可唯独没有尊崇。
“你们这是作何?”
“主帅,你及时到来救了百邑重将,属下感激。”莫云携一众士兵响亮答道。
“起来吧,军营中不需要这些虚礼。”赵毅风睨了一眼莫云。
莫云挺了挺身子,丝毫不见将才谦和:“毛孩!刚才是替百邑城的将士谢你,你救了百邑城,保护了百邑士兵。我很感激,但别指望我会服你!哼!”
莫云说的直接,丝毫不转弯。表达了他对赵毅风的态度。
赵毅风定定盯着莫云,似是要把莫云看穿。
感受那抹眼神,莫云不耐:“你看什么看,不服就是不服。你看就能让老子服?”
赵毅风忽的浅浅一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莫副帅多虑。”莫云看他笑笑,以为他就是个绣花枕头,不屑冷哼一声,“毛孩,你比老子年岁小,还要老子叫你主帅。百邑城老子守了这么多年,你一来就要……,哼!”自己辛苦培养的兄弟,怎么可以拱手相让?
赵毅风一反常态,笑意悠悠,轻轻点头应了应,没有反驳。
军营众人见赵毅风一直在笑,对先前说他冷傲孤僻的印象大有改观。谁说主帅冷傲的?
待众人散去,只留下莫云和赵毅风。
“莫副帅似乎觉得本殿是怕死之辈?”赵毅风眼眸渐渐清寒的盯着莫云。
“毛头小儿,就凭百邑城一战,就想让老子服你,不可能!”莫云头颅高昂。
赵毅风脸有笑意:“莫副帅喜欢英豪?”
莫云直白:“是好汉老子都佩服。怕死胆小的孬/种不配和老子征战。毛孩你,好像还、不、够、格!”
赵毅风似笑非笑:“莫副帅佩服英豪,本帅的母后是皇后。本帅又与莫副帅的亲外甥是死对头,莫副帅不介意?”
莫云白了一眼:“只要能让老子佩服,身份什么老子可以不管。都是给陛下打江山,反正老子在这也回不去,京城万丈远,操心那么多累死人!”
“如果本帅没听错,莫副帅言下之意是只要本帅可以让你信服,身份地位权势不论?不知莫副帅可是这个意思?”
莫云单刀直入,直接说:“只要能打倒老子。其余好说,不过毛孩你这次侥幸,下次就没有这么幸运!”
“让老子服你,不可能!”
赵毅风忽的收敛笑容,傲似利剑,直指九天的霸气:“不服来战!本帅恭候!”
莫云似是没有料到他口气这么大,红眉毛抖抖跳跳。
“莫副帅不服本帅可以,但莫副帅的办法是不是太幼稚了?”提前给自己的“迎接”“下马威”,真把他赵毅风当毛孩。
援军三天后就应该来,传了书信后,硬是拖了一日……
莫云恍然:“你都知道,你故意……”
赵毅风只眼不看莫云,细看青冥剑:“你当本帅是三岁小孩?还是你幼稚的以为百邑城非你不可?如果不是本帅及时到来,莫副帅只怕早已是刀下亡魂。莫副帅不好言感谢,还以下犯上。那本帅也不用客气!”青冥剑出,青光荡漾。
“来人!莫副帅以下犯上,赏军棍三十!”冷声命令,不容置喙。
进来的小卒看着这一幕:一个是主帅,一个是副帅,摇摆不定,不知该不该动手。
赵毅风冷眼看着手足不定的小卒,眼中犀利如破冰的长剑。一股冰冻三尺的寒气扑面而来。
霸气、凛冽;寒气、蚀骨。
小卒不自觉的抖了抖,伸手向莫云的方向去。
赵毅风的脸色变化莫云全看在眼中,常年征战的莫云怎会不知他骨子里潜在的威仪霸气。这个少年会是自己在百邑城的对头。自己和他注定有一场关注地位的较量……
“老夫自己走,不用你们驾!”莫云冷哼一声,出了营帐。
“副帅,得罪!”小卒抱拳。
莫云在百邑城独大三十多年,从来只有人家听他的,如今要被人打,这面子里子都过不去。
“赵毅风,毛头小儿!你以公谋私。老子不服!不服!嗯!!~~”军棍落在皮肉上的声音,在军营中格外清脆。
“以公谋私?”嘴角一抹勾起的弧度,“本帅是君子,怎么会这些小人行径?”远在天倾的江玉树不由的打了个喷嚏。
众人不知赵毅风和莫云发生了什么,但赵毅风一来就把莫云罚了。
无疑是在告诉众人:他赵毅风不可欺,也不好欺!!
一时之间,军中人心惶惶,对赵毅风的性子摸不清楚方向。但从他们见到赵毅风开始,他就一直在笑,给人一种亲和的感觉。可现在一来就动手,这势头不对啊……
莫云耿直脾气,众人皆知。都在猜测莫云是不是说了什么话来触犯主帅逆鳞。
百邑城的汉子桀骜难驯,什么规矩都不讲,简直就是兵匪。赵毅风在入住百邑城的当晚算是体会到了——
骁骑参领西门日天差人给送了二位美女还有二位小倌。美人亭亭玉立,肤若凝脂,艳若桃花。小倌白皙文秀,身段纤细,都是一等一的好。
赵毅风毫不推拒,非常干脆的接受了,百邑城黄沙千里,寸草不生,有这么好的美人小倌怎么可以错过,不要太可惜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赵毅风就看见西门日天表面还算谦和的眼神下藏着深深的鄙夷和不屑。
赵毅风冷脸瞧了一眼,不以为意。
东郭狼觉得自己化为赵清风一脉简直是好运到家了。虽然行军苦了点,但一路可以监视赵毅风,随时向皇上报告动向,也可以添油加醋的给赵清风传信。借着赵清风的口把赵毅风拖下去,到时跟着赵清风一步升天。
而现在更让他开心的是在这个鸟不安窝的地方出现了美人,水灵灵的美人。男人谁不爱美人?
东郭狼越看赵毅风越来顺眼,他懂得震慑军心,恩威并施,会打仗……虽然和自己所投靠的主子不同,但能得到赵毅风的“孝敬”——一屋子的美人和小倌。他觉得自己圆满了,心里对赵毅风会做人的好感度攀升。
当然,这还是不能阻挡他要给赵清风送信,在给皇上的传书中添油加醋的心。
美人娇柔,小倌身段好。东郭狼对小倌没兴趣,但有美人,这让他每天乐的嘴都合不拢。军营中时不时传出他公鸭嗓般的叫声,叫人听后耳朵疼。
征战的最大后果就是血流成河,浮尸百万,战后清理是一件浩大的工程。
连续六天,不眠不休,安抚伤员,劝慰家属,挖坑埋尸,控城布防,零碎的事情叫赵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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