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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秧子的冲喜男妻-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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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大牛说:“这个行,我们帮他们把位置占着。”
  一个桌子能坐八个人,坐八个认识的,总比坐八个不认识的好,司云和封衡都没意见。几人坐下来便开始说话聊天,封衡和封云城说得起劲,封云城倒是想和司云说话,但碍于司云的身份,他就没说了。
  封衡在说话,司云无聊得也给自己找了个人聊天,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马大牛。其实他说来也冤,新来的这四个人,封云城和封衡在说话,卢云是个女人,刘三爷的孙子又不熟,唯一一个就只能找马大牛了,好歹对于马大牛,司云还熟点,而且也共同话题。
  “大牛,你爹拿到那医书现在学得怎么样了?”司云问道。
  没错,他问的就是医书。说来那医书,当时他是和封云城刘果刘三爷家的秘方一同交给马大伯的,可是这五个月来,封云城刘果刘三爷家他们的声音都很顺利,并且赚了不少的钱,眼看着村里的共同生意果酒也要好了,马大伯那边仍旧没有什么动静。
  而因为忙,他也抽不出时间去问,现在坐在一起,正好问问。
  马大牛似乎也猜到了司云会问,他也不意外,只是腼腆的笑了笑,说:“我爹拿到那医书,学了上面很多的东西,还找到了好多以前不知道但是可以用的药材,前几天我爹去了一趟城里的药铺,还卖了一些出去。”
  “本来我爹早就想来找你的,但是他遇到了一个病人,这几个月都在城里,用新学到的医术治病,昨天才回来。”
  “啊,那还挺好的!”司云笑着说道,“你爹好厉害!”而且还有天分。
  能从医书上就学到不错的医术,这可不是随便一个郎中就可以做到的。
  “嗯,司云,真的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爹肯定没那么厉害。”马大牛更腼腆了,像是想起了什么难题,他看起来有些纠结,司云见了,就让他有话直说,他才开口,“是这样的,昨天周婶来找我爹,问能不能看看小壮的病,问能不能治好。”
  什么?司云惊讶。
  “我爹不是拿到了你的医书吗,医术进步了很多,周婶就想着我爹能不能把小壮给治好,可是……可是我爹觉得小壮伤到的是脑袋,他根本治不了。”
  是啊,周小壮确实是伤到的脑袋,可能是他落水的时候撞到了,所以才变得傻傻的,这种情况,基本上是治不好的。
  可周婶应该知道,那她为什么又问?
  “嗯……”说起这个,马大牛更腼腆了,他支支吾吾的说:“刘果不是成亲了吗,那天媒婆上门给他说亲之后,正巧看到了小壮,就感慨了一句他要是脑子没问题也该成亲生大胖小子了,后来周婶知道了,就……”
  周婶看到刘果成亲,又看了看自家除了傻一点,什么也不差的儿子,悲从中来,便想着能不能给自己的儿子也说上一门媳妇儿。


第74章 吃酒席(2)
  周婶家的事; 整个封家村都知道,她嫁给周伯没多久,就怀了孕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子; 周婶家里情况不好,但怀孕的时候也吃得不差,周伯和周婶虽然是媒人介绍成的亲; 但之前也见过面; 所以两人感情很好。
  周婶怀孕的时候; 周伯就没让周婶下地干活; 就一个人忙地里的事; 隔三差五的就让人从城里捎一块肉回来炒; 那肉他自己都不吃; 全给了周婶。后来更是花了许多钱买了好几个小鸡仔回来养着,等周婶生下孩子; 就把所有的鸡杀了,煲鸡汤给她喝。
  周婶月子也坐得好,月子期间也同样没下地干过活; 在那个大小媳妇儿生完孩子第三天就干活,甚至孩子还生在地里的年代; 不下地干活还有鸡蛋吃的周婶没少被人羡慕。
  白白胖胖的孩子长得比其他孩子都壮实; 于是得了个周小壮的名字; 有了儿子,周伯对周婶更加喜欢了,为了养好周婶的身体; 他都没让周婶像其他家的媳妇儿那样三年抱俩,而是说让她休养几年再生,那个时候周小壮也能走路,正好让他带弟弟或妹妹。
  周婶就越发的让人羡慕了。
  但好景不长,没几年,周小壮刚满四岁,就不小心落了河,等还是半大小子的封衡救起来,差点就没气了,周婶当时就厥过去了。
  后来周小壮倒是醒了,可也傻了,听到这消息的周婶哭得昏天黑地的,同时肚子也痛得不行,又晕了过去,等再次醒来,才得知自己怀了孕,有了第二个孩子。
  然而似乎是周小壮落河那件事是个预知一般,噩梦降临了周家,周婶的第二个孩子没保住,五个月大的时候死在了肚子里,周婶死去活来的生下了那坨肉,没有半点动静,当时还年轻的马大伯给她诊治,无奈的告诉她不能再生育了。
  也就是说,周家只能有这一个孩子。
  周家的天都塌了。
  后来的事情也不需要多讲了,总之就是周婶不能再生育,就把所有的希望和注意力放在了周小壮的身上,本来他们就喜欢周小壮,在周小壮落水之后,更是把他当眼珠子一样看,周婶和周伯还特别的自责,觉得是他们没看好孩子,所以才让周小壮变成了这样。
  据说他们本来打算再生几个孩子,长大了好照顾周小壮,不用对他特别好,有口吃的,让他能安稳的过一生就行,可是那计划也夭折了。
  好在周伯是真喜欢周婶,也真喜欢周小壮,也就没想着另娶,一个人当两个人用的养活一家人。
  然而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周婶身体又不好,于是他们家的日子就越过越差。如果不是司云半路来了,周婶一家的最终结果可想而知。
  酒席开始,越来越多的人来了,司云在一群人里也看到了周婶一家,原因也简单,周小壮虽然傻了,但人长得挺高,而且还特别白嫩,在一群皮肤又黑又糙的人里面,简直跟一个白炽灯一样,显眼得不行。
  周小壮虽然傻了,但整体看起来和正常人也没什么区别,只是他反应得比普通人慢,而且整天笑呵呵的,如果是不知道的,只会当周小壮是个正常的青年。
  人越来越多,没多久,屋里屋外的七张桌子就坐满了,每张桌子坐八个人,一轮就五十六个人,封家村老老少少加在一起,有三百来号人,这吃下去,至少得吃六轮,明天女方家还得来亲戚,人更多。
  “嗯,看来还得去借几张桌子,这几张桌子根本就不够啊。”王林文和村长也来了,他们坐在了司云和封衡他们那桌,本来剩下那两个位置是给周小壮和王林文的,但周小壮被周婶牵着,就没过来,于是就换成了村长,其实如果不是刘果成亲,那位置应该是刘果的。
  王林文跟着道:“是啊,爹,村里人除了封家人基本上都来了,搁以前七张桌子应该够了,但刘果家的宴席好,村里的果酒也要出了,所以村民们都来了。”
  其实一家半喜事,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来,能来三分之一就差不多了。可谁让村里刚刚做了果酒,果酒也要出缸了,并且味道还不错,村里人心情好,就这刘果成亲这事儿,就当提前庆祝了。
  就连主家刘家都觉得人来多了,不等明天,就今天,立马找了几个关系好的再借了几张桌子,凑成十二桌,轮个生肖数,这才刚刚够。
  这个晚上只是随便吃吃,算是预热,第二天才是正经结婚的大日子,也是明天,才开始写礼送礼。村里有声望高的老人,写得一手好字,刘果也没找别人,直接找了家门刘三爷帮忙写。
  这一晚热热闹闹,众人吃吃喝喝,顺道说了一些吉祥话,就算完了。
  但那只是村民们休息,刘家的繁忙却是开始了。这一晚,他们得做完明天的所有吃食,还得准备好给客人们的还礼,他们也没什么好东西送,就决定一人送几根旱烟。
  刘果家的宴席比村里其他人的宴席都好,菜一共有十二道,五道肉菜五道素菜,还有一道凉菜一碗汤,除此之外,还有他们自家腌的咸菜,以及冷锅串串,说起这冷锅串串,算是他们家的大菜了,他们靠着这个发家赚钱,临到成亲的时候,也给村里人和女方家里尝尝。
  除此之外,他们还订购了一些封云城家的烤串,以及三百多个刘三爷家的肉夹馍,当然,他们两家只收的是友情价,刘果对此非常感激,表示等刘三爷结婚的时候也会怎样做,至于封云城,他已经结婚了,等他的孩子生下来再长大,那个时候他会送上更厚的礼钱。
  “果儿,这些菜够了不?娘觉得怎么还差点。”刘果娘忙得上气不接下气。
  刘果也忙,喝了一大口水才问,“娘,差了什么?”
  “这个,我们要不要到司云家买点麻辣烫回来?”刘果娘说的,“那麻辣烫的滋味儿好,而且我们买了烤串和肉夹馍,不买麻辣烫,司云和封衡他们会不会有意见。”
  刘果听了,有点迟疑,“不会吧,娘,其实我之前想过要不要买麻辣烫,可是你知道的,四风火锅的生意特别好,客人们都没吃的,我们再买,这样不是就让司云和封衡他们特地为我们做,太麻烦他们了。”
  “说是这样说,可是还是得问问。”刘国娘道。
  然后刘果爹和他两个弟弟也表示要去问问,就算买不成,也得问问,不然怕生出嫌隙。刘果想了想,擦了头上的一把汗决定去了。
  到了封衡家,他就说了这事儿,结果自然和刘果之前想的一样,司云和封衡他们店里的生意本来就好,一天好些客人都吃不上,所以要格外卖麻辣烫这件事算是不行,见司云和封衡还有点不好意思,刘果当即就说没关系,说他之前也想到了,就是担心他们明天看到烤串和肉夹馍心里有意见,这才厚着脸皮来问的。
  惹得司云和封衡当即沉默,这刘果也太老实了,都不会说谎。要是换别人听到这话,心里之前没意见现在都能生出意见。
  第二天很快就来了,天还没亮,迎亲队就出发前往新娘家里,刘果为了迎接新娘,借了村里的好几头牛,组成了一个牛队,牛身上背着彩礼担子,后面还挑着好几个箱子,气势非常。
  新郎迎亲,封家村这边就准备中午的宴席,务必让村里人还有女方家里来的吃个尽兴。司云不耐烦早起,早饭也就没过去吃,等他前往刘果家,刘果已经把新娘子接回来了。
  新娘子盖着盖头,在堂屋和刘果拜了堂。外面看不到新娘子的长相,可看她的身材,想必长得也不差。应该不是背影杀手。
  古代和现代不同,现代新娘子还能结了婚之后出来敬酒吃饭,古代的新娘子则不能,只能盖着盖头待在屋里,等新郎进去掀盖头,然后洞房花烛夜。而有些条件好的小姐,甚至不会吃饭,就怕吃饱了穿衣服不好看。
  刘果接亲回来是在中午,不可能这么一直饿着新娘子,加上这是农村,还是没有钱人家那么多讲究,中午吃完饭,刘果就洞了房,抱了美人归。
  到了晚上,村里人就看到了新娘子,新娘子果然长得比较好,五官端正,很是秀丽,看得出来,刘果赚了钱之后,媒婆给他找的对象也往高处走,很不错。
  不过新娘子也是个会干活的,那天晚上就开始忙里忙外,很是勤快。
  成了亲,这宴席也就差不多了,第二天再吃一顿早饭,这酒席就算结束。虽然吃的是剩菜,可那些剩菜对于平时没怎么吃肉的村民们来说也很丰盛了。
  说来在刘果成亲的时候,他还请了洪工他们来吃酒,特别热情。
  顺顺利利,刘果的婚事完满告终。
  “好累。”对此,司云只有一个评价,“果然自古成亲都是最累的。”
  幸好他醒来的时候和封衡的婚事就结束了,否则不等到封家人来抢他的东西,他就能爆发出来,这根本不是人干的事。
  他还只是个吃饭不动手的都觉得累,更别提亲自动手的刘家人了,待在屋里,司云仿佛都能听到对面忙碌的声音,宴席完了,众人自然得把家收拾干净,再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
  真累!
  躺在床上,司云决定睡个回笼觉,今天最后一顿,他就起来吃了早饭,起得太早,脑袋有点晕。但他注定睡不了,因为刚躺下没多久,就听见有人敲门,打开一看,站在外面的居然是村长。
  “衡子家的,今天我和林文决定带着果酒去县里找买家,这果酒我们是第一次做,也是第一次见,不好估价,能不能麻烦你和我们一起走一趟啊?”


第75章 青梅酒
  “可以; 这不麻烦。”原来村长找他是这件事,司云想了想就答应了,“叔; 那我先换一件衣服,你先等等。”
  “好,那我等你; 你别着急; 慢慢来。”村长笑着说道。
  司云很快就换好了衣服; 他先去了工地; 告诉封衡他去城里一趟; 午饭他就自己解决。封衡正在和洪工交谈; 别墅建造得差不多了; 他们刚带着人修别墅后面的旱厕,放木板; 搭墙壁等。
  “阿云,我和你一起去吧,这里的事基本上已经差不多了。”封衡脱下手套说道。
  司云摇了摇头; “不用,你看着家; 我很快就回来。”
  然后他才和村长去了他们家; 王林文已经准备好了; 拿着一个白色上面有着青翠竹叶图的酒瓶子走了出来,酒瓶子是他们之前在县里买的,这次酿酒村里消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 为了让酒的价钱卖得高点,他们在酒的包装上面也动了心思。
  还挺聪明,不过还是缺了一点。要论包装,谁能比得上后世的那些礼品公司,“林文,你把这酒给我,我拿去准备一下,弄好看点。”
  王林文起先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他是什么意思,赶紧把手里的酒给了司云,他们能想到用好看的瓶子装果酒,司云肯定也想到了用其他的办法装酒。
  这样,三人又回了司云家,村长和王林文在外面等着,一边等一边感慨。
  “司云肯定有更好看的酒瓶。”
  “爹也是这么觉得的,他脑子里的主意多,肯定有别的想法。”
  “爹,要是上次我们把果酱也装得漂漂亮亮的,说不定还能卖更多的银子。”王林文感叹。
  这两个月里,王家往冯掌柜店里一共送了十次果酱,每次约二十斤,一个月五次,约六天一次,经过实验,他们发现果酱保存六天再开封的味道最好,而六天的时间也够他们做新一轮果酱,时间把控得将将好。
  桑葚酱七十文一斤,二斤就有一千四百文,一月六次,就有六千四百文,也就是六两四百,看着没有其他三家赚得多,但他们的桑葚完全是山里采的,不要成本,而另三家则需要买菜和肉,除去成本,一个月赚的钱也没差多少,关键是现在能赚钱了,比之前没钱赚的时候好多了,所以他们也不贪。
  而他们卖出去的桑葚,经过冯掌柜一包装,价格就直接翻了一倍,七十文的果酱被他分成五两一罐,一罐七十文,直接赚了一倍的钱。据说他还把果酱卖到了府城那边,价格直接翻了三四倍。
  不过村长和王林文惊讶了一番之后,就装作不知道了。冯掌柜把东西买那么贵他们也能理解,毕竟他们要出人工费和运费,还有和当地官员商人们的打点费,那些就多得多。
  他们还是老老实实的做自己的果酱吧。
  “爹,桑葚要没了,临近几个村的也摘完了,接下来我们做什么果酱?”说着,王林文突然想到这事。
  为了做桑葚酱,他们把周围几个村的桑葚全摘了,还找人收了不少,山里的桑葚基本上都没了,这还是他们用一斤桑葚做出两斤桑葚酱的前提下,一百来斤桑葚,已经是极限了,山的深处他们都去了一点。
  村长想了想,说:“还有段日子杨桃就要熟了,山里的杨桃树多,而且几个杨桃就能有一斤,应该够我们用了。”
  山里就是有这好,山货多,野生的水果也有,只要不怕艰难,都能摘回来,而且每个季节都有果子成熟。只是他们可能没那么多果子可以用了,因为村里要做果酒。
  “爹,村里还有多少公共地没有卖出去?”王林文问道。
  村长想了想,说:“还有几亩栽种地,几亩宅基地,十几亩荒地。”荒地就是像挨着山脚的,没人愿意开发的地,“你问这个做什么?”
  王林文的道:“要是果酱和果酒卖得好,我们就能在村子里栽许多果树,等开花结果了,既好看又能用来赚钱,村民们的院子里也可以栽一些,一举数得。”
  村长一听,明白之后立刻笑开了,可不是吗,要是果酒卖得好,村民们为了来年的生意,肯定会种果树,村里的荒地正好没想到用处,用来种果树再好不过了,听说远方还有村子专门种花种树,等开了花,就有人去他们那里游玩,赚不少钱呢。
  他们村说不定也能这么做。
  至于他们家的果酱,自然也该种树了,不说种多少,能减少买果子的成本就减少一点,家里有花有树,看着都比以前好看。
  两人正说着,司云出来了。
  司云手里拿着的并不是酒,而是一个四四方方足有成年人小臂长的木盒子,盒子上面有着精致繁复的花纹,深褐色的木盒子,看起来非常的厚重大气。
  “阿云,这是什么?”王林文率先问。
  司云拿起手里的包装盒,咧开嘴笑着说:“酒。”
  原来不是酒瓶,而是酒盒子。
  冯掌柜是吉祥酒楼的东家,手底下有两个店面,一个是酒楼,一个是布庄,两个都是赚钱的生意,在青山县,他的产业不算多,也不是来钱快的生意,只算是一个不小不大的掌柜。
  然而冯掌柜的日子过得挺怡然自得,他喜欢吃,只要赚的钱够他吃,其他的就不怎么在意了,钱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用就行。
  他一直是这么想的,直到有人给他送来了果酱,果酱生意打开局面之后,他才发现,比起吃其实他更喜欢赚钱,赚钱多好啊,白花花的银子看着就喜人,而且赚得越多,他就能吃得越多。
  才两个月,冯掌柜的身材就又大了一个号。
  说起果酱,那真的是他的意外之财,给他果酱的是一个小村子的村民,他和那个之前村民也就是认识,谈不上多熟,他喜欢去同一家药铺拿药,风寒了或者积食了都去那家,一来二去就和那里的小学徒认识了。
  小学徒倒是有些本事,村里有个会做果酱的,就把果酱交给了他做,然后把果酱弄到了他这里来,果酱味道好,颜色好看,几乎是刚拿出去就卖光了,后续有人想买,都买不成。
  冯掌柜到底是做掌柜的,知道越稀少越贵的道理,就没把所有的果酱都在青山县卖,而是弄到了府城去,他去过府城,府城也没果酱这东西,在府城,他把果酱卖得更贵,然后……也都卖出去了。
  府城有钱人家多,光是一个几文钱的鸡蛋据说都能卖几十文,府城繁华,可物价也高,其实要不是怕更惹人眼红,冯掌柜还能把果酱的银子定得更高。
  “掌柜的,王村长和王林文他们来了。”
  此时冯掌柜就一边敲算盘看账本,一边吃着用果酱做的点心,别说,这样配着更好吃。
  “他们怎么今天来了?不是前天才送了果酱过来吗?”冯掌柜惊讶,可也立马从凳子上起来跟着管家出了门,来得好啊,管他前几天来没来,反正只要他们来,肯定就有货,有货他就能赚钱,还没到前厅,冯掌柜就笑着说:“哎呀,王老弟,稀客啊,果酱又好了吗?老云,看茶。”
  说完了话,冯掌柜才走到客厅里,然后他发现来的不止是王村长和王林文,还有一个颇为白皙的半大少年。
  “他是……?”冯掌柜摸不着他是谁。
  王林文立刻介绍到,“冯掌柜,这是司云,那果酱就是他告诉我们做的,阿云,这是冯掌柜,买我们果酱的那个掌柜。”
  司云点头,看了看冯掌柜,明白了,果然和王林文他们说的一样,挺喜欢吃,“冯掌柜你好,我是司云。”
  司……云?司云?!
  冯掌柜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接着突然想起,这不就是前段时间火得发紫的四风火锅的掌柜的名字吗!
  “你是四风火锅的小掌柜?”冯掌柜满脸惊叹。
  司云也惊了一下,笑着问:“冯掌柜,你认识我?”
  冯掌柜惊叹的点头,呵呵笑,岂止是他认识,整个青山县开酒楼的掌柜都听过说他的名字,冯掌柜甚至也去四风火锅吃过许多次,只是那时司云和封衡回到村里忙着盖房,所以一直都没见过。
  不仅如此,两个月前,青山县突然推出了许多清淡但美味的清汤火锅,没有四风火锅那么辣,可味道也不错,酒楼里拿出各种各样的酱让客人蘸着吃,各有一种风味。
  有些有门路的掌柜,还从临海的府城买了许多海物回来,那汤的味道,啧,鲜得让人差点把舌头吞下去。其他的掌柜没买海物,也往汤里加别的东西,沙参,菌菇等等,做出来的浓汤,比里面的菜还好吃!
  而那主意,听说也是司云提出来的。
  这等人物怎么到他这里来了,冯掌柜好奇,“不知道司小掌柜到我这里来有什么事情?”难不成是找他做生意?
  “今天不是我来有什么事,是我们村里酿出来了一种新酒,想让你尝尝,如果你觉得还行,那我们村里也和你做生意,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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