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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套_专业围观-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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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觉得这两天,原本不善言辞的秦子熠突然点亮了某种奇怪的嘴炮技能。
现在自己再追着要乐乐的话,简直就像在欺负人似的了。
秦子熠难得有机会在言语上噎住沈潜,一朝成功,心里不可避免的有那么一点儿奇妙的成就感。
结果等了半天沈潜也没后文,似乎真的没想出什么应对办法,他一下子又着急了,只好自己接着往下说:“不过你要是想它,随时可以来我这边看看它。夫妻离婚对孩子还都有探视权呢,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沈潜:哦。
不等沈潜回答,秦子熠继续说:“我现在就住在XX小区一号楼一单元501。你要是来看乐乐,提前给我打电话。”
秦子熠口中的那个小区距离沈潜现在住的房子不远,老年人的速度慢慢散步过去也只用二十分钟就能到。
这回沈潜没再为难他,一本正经的答应了一声:“谢了。到时会提前联系你的。”
确定了乐乐在秦子熠那而不是自己跑掉了,沈潜也就放下心来。乐乐跟着他,会得到很妥帖的照顾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他还答应了弟弟把乐乐给他养几天。
想起说到带乐乐回家时弟弟那一脸雀跃期待的样子,作为兄长的沈潜是无论如何也不舍得弟弟失望的。想了想,他又拨通了一个电话。
“程啊,月底借我你狗用几天……就是跟乐乐最像的那个……嗯可以的,他分不清……”
大好周末,秦子熠在冷清清空荡荡的房子里等了整整两个晚上加一个白天,口口声声说要来看狗的人也没有来。
到第三天头上,他终于忍不了了,凌晨四点半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把自己捯饬一番之后,又跑到狗窝跟前把睡的好好的阿拉斯加鼓捣醒,套上牵引绳出了门。
乐乐从小跟着沈潜和秦子熠两个人长大,夜里的作息时间也渐渐跟他们非常接近,还从来没在这么早的时间出门过,加上这两天换住处不太适应,开始顺着秦子熠的牵引往前走时,是狗脸懵逼的。
一直走到以前常去的公园,看到了无比熟悉的草坪、灌木丛和人工湖,它才慢慢回过神来,兴奋的跑来跑去左顾右盼,一双深褐色的杏仁眼亮的发光。
带乐乐在草地上跑了几圈,又把怪叫鸡丢给它叫它自己玩了一会儿,遛狗时间就算结束了。
在居心叵测的二号铲屎官的引导下,虽然今天的散步结束的明显仓促了一些,肥嘟嘟的灰毛阿拉斯加还是十分高兴的颠儿颠儿的像从前一样往自己更为熟悉的方向走去。
于是这天,大周一的早上五点半,睡梦中的沈潜就被卧室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了。
虽然能听出来人有意放轻了动作,然而与那脚步声同时而来的,还有一阵时断时续的咕叽咕叽的怪叫鸡声。
……这声音沈潜太熟悉了。
昨天夜里他睡得有点儿晚,这会儿其实还没怎么睡够。不过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被睡觉极其不老实的弟弟闹得习惯了的缘故,他并没有什么起床气之类的东西,状态恢复也非常快。
才掀开被子起来,就见乐乐带着秦子熠窜了进来。
沈潜坐在床上看看他俩,微微皱了下眉头,开口时嗓音有一丝沙哑的性感:“一大早的,怎么了?”
刚睡醒的沈潜看上去没有平常那么冷静理智,虽然神情已经有了七八分清醒的严肃内敛,脑袋上却还有一缕睡乱的头发调皮的翘着,看得秦子熠很想给他按下去。
当然,他也很想把他人按下去,就按在面前这张床上,对他这样那样,像从前的无数次一样。
直到沈潜咳了一声,疑惑地发出一声鼻音:“嗯?”
秦子熠才从幻想中回过神来,理直气壮的嫁祸给乐乐:“我带乐乐去散步,散完步它就直往这边跑,可能是太久没见到你想你了吧。”说着说着语气又怨念起来,“哪有你这样做家长的,三天都不去看它一眼。”
像是配合他说的,乐乐把两只毛绒绒的大爪子搭在床沿,撒娇似的冲沈潜哼哼唧唧。
沈潜熟练地握住一只爪子,揉了揉它的大脑袋,也不追问也不解释,只平静的说:“不然你把乐乐给放在我这里。”
秦子熠才不同意:“我不,是我的狗。”
鬼知道沈潜会不会哪天突然心血来潮来个携狗潜逃!
沈潜不说话了,低着头坐在床沿耐心细致地抚摸乐乐,表情简直快称得上安详了。
秦子熠也不说话,也不出去,就站在一边看着。
眼见乐乐个没出息的,被揉了几下就享受得吐出了长长的大舌头,宛如一个智障,真是丢狗的脸。
不,秦子熠绝不会承认,他居然有一点儿嫉妒自己的狗!
沈潜的闹钟响起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十五分。
听见铃声,他拍了拍乐乐的狗头,话却是对着秦子熠说的:“我该准备上班了。”
乐乐在他掌心蹭了蹭,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秦子熠也跟没听懂这含蓄的逐客令似的,回道:“哦,那你做你的。一会儿我给乐乐弄吃的。”
沈潜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起身出了卧室。
正冲着水洗澡,就隐约听到一阵熟悉的音乐声飘了过来。
秦子熠直起身体,若无其事偷瞄沈潜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
来电没有显示名字,是一串十一位的数字。
一个陌生的号码。
不对!
秦子熠突然警觉起来。
虽然来电显示看上去像陌生人,但这音乐明显不是沈潜平常陌生人来电的铃声。
大清早的,一个故意伪装成陌生人的号码。
沈潜背着他在和谁暗度陈仓?!
第四章
卧室的门没有关,隔着仅仅一道门和不算远的距离 ,秦子熠能够清楚的听到浴室里哗啦啦的水声时轻时重。
这么说来,沈潜也很有可能已经听到了他自己的手机铃声。
略微思考了一瞬,秦子熠没有贸然行动,而是飞快的将一个抱枕捂在正响着的手机上,站起身走到门口,冲浴室的方向喊:“潜哥!你的电话!”
水声停了一停,随即沈潜的声音传来:“是谁啊?”
秦子熠道:“我不知道!上面没显示名字!可能是诈骗电话吧?不然我替你接了听听?”
特别特别理直气壮,毫不心虚!
沈潜果然被他的套路蒙蔽了,水声再次响起,伴着模糊的话音:“那你接吧。”
我特么真是太机智了。
秦子熠从抱枕下面抽出沈潜的手机,飞快的划了下接通通话。
他想听听到底是哪个小妖精,就一声不吭,等着对面先开口。
接通了却半天没动静,电话那边的人似乎也有点懵了,停顿了得有好几秒,才“喂喂”了两声,清了清嗓子,说道:“先生您好,这里是xx银行。根据我们的记录,您的信用卡刚刚在境外有一笔1000万的巨额消费,请问是您本人使用的吗?”
秦子熠:“……”
草,还真是诈骗电话!
秦子熠莫名失望,没好气道:“对,是我本人。有问题吗?”
对面被噎了一下,又沉默了几秒钟,才开口说:“呸!这么会吹牛,你咋不上天呢!”
沈潜关了水,披了浴袍从浴室往外走,边擦头发边问:“是谁啊?诈骗电话吗?”
秦子熠被个骗子怼了,又一时没想出来该怎么反击就被对方挂了电话,心中很是恼火:“是,一个狗骗子!”
在一边蹲着等吃饭的乐乐不知道秦子熠在骂人,光听见“狗”字了,还以为叫它呢,高兴的跑过来,扬着下巴摇了摇尾巴。
沈潜看看怒气冲冲的秦子熠,又看看他脚边穷开心的乐乐,忍不住笑了一声。
他一笑,秦子熠也就忘了刚才的不悦,跟着笑了起来。
秦子熠刚刚光顾着耍心机和应付骗子了,说好的喂狗结果乐乐还一颗狗粮也没吃到,直往沈潜的小腿上蹭。
狗碗和拆开的半袋狗粮都被秦子熠带走了,沈潜只好从乐乐的专用柜子里翻出一套新的给它用。
沈潜给乐乐弄吃的的时候,秦子熠就趁机走进厨房,熟练的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其实沈潜也会做饭的,而且做的还不错。
然而秦子熠知道,对他来讲,要是有人给他做饭,哪怕没他自己做得好吃,那也是更好的。
两个人难得平静的吃完了早饭。
随后,秦子熠带着乐乐回自己的住处。沈潜则收拾收拾东西,开车去了公司。
沈潜目前在一家科技公司里做高管,公司创始人兼CEO是他相交很多年的好朋友,也算是他的上司和合伙人。
当初从学校毕业之后,沈潜去了专业对口的一家跨国金融公司工作,发展前景原本很不错。可惜后来他意外出车祸,昏迷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苏醒。这时候再回去原来的公司,很多工作已经衔接不上,还要从头做起。
好友知道之后热情相邀、软磨硬泡,沈潜考虑之下放弃了原来的工作,空降这位朋友自主创业的小公司,与他一起奋斗。
事实证明这是个双赢的决策。沈潜加入这两年来,他们的公司发展得越来越好,上升速度非常快。当初那个只有几十个员工的小公司,已经迅速扩大到了如今几千人的规模,并在业内声名鹊起。
沈潜刚到自己的办公室坐下,便有一道人影闪了进来:“小潜潜~秦小熠同学跟你说了他接你电话的事了吗?”
来人正是这家公司的大老板,沈潜的好友,魏然。他年纪跟沈潜差不多,性格上却要开朗的多,是个能干的逗比。
沈潜略一思索便明白了来龙去脉:“早上给我打电话的是你?”
魏然笑得十分得意:“对啊。哥是不是特别机智?我一听没人说话我就知道接电话的肯定是他!一试还真是!”
在小安没有回国的日子里,秦子熠眼里头号警戒的人物,就是魏然。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家伙和沈潜之间,实在是有太多会发生点什么的理由:青梅竹马,同甘共苦,朝夕相对,又意气相投。
魏然曾多次表示秦子熠想太多,自己笔直笔直,心里有个很喜欢的姑娘,是个会开着哈雷摩托遛七条大狼狗的黑长直大美女,野性十足的让人心惊肉跳,欲罢不能。
沈潜都被他的形容酸的牙疼,秦子熠却分明是不信的,依然见到他们的通话记录邮件往来都要追问不休。
——于是三个人就开始了套路与反套路的漫漫长路。
把魏然的号码存成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或者在魏然的名字下存个没有通话往来记录的号码都是小意思,后来魏然干脆装了个专业的小号软件,打给沈潜显示出的号码隔三差五就变一波……
“话说回来,你们不是刚刚闹分手了吗?他怎么一大早就在你那,又过夜了?”魏然意味深长的眨了下眼睛,一张帅气的脸硬是笑成了几分猥琐。
沈潜道:“没有,他就是一早带乐乐过来的……你跟他说了什么?我看快要把他气死了。”
魏然想起自己的杰作,乐得不行,把那套电话诈骗套路给沈潜讲了一遍。
沈潜听完也笑了,又问:“你那么早找我什么事啊?”
“其实不是我找你。”魏然解释说,“是小安。他昨天晚上叫我跟你说,他回国了,问你什么时候有空,出来咱们一起吃个饭。”
小安出国之前,曾在沈潜和魏然的公司实习过一段时间,工作内容就是给沈潜做助手。几个月下来,跟两位临时的上司都混得很熟悉。
沈潜想了想,点点头:“我的时间你知道。看你的。”
“那行。等我确定下这周行程再告诉你。不过我感觉,小安找你可能还有别的事。”魏然补充了一句。
如果说秦子熠对魏然的警惕,还只是不想枕边人跟其他男人过从甚密的关系,那么对小安的阻挠,可能就是出于另一种显而易见的原因的禁止往来了。
当初小安出国没多久,沈潜跟秦子熠还是单纯的情敌关系时,秦子熠就曾跟沈潜提出过,公平起见,不许他私自和小安联系,偷偷增进感情。
等到后来两人阴错阳差发展出只谈姿势不谈感情的肉体关系,渐渐渗透进彼此的私人空间,秦子熠更是暗地里将沈潜手机里小安的联系方式通通删除拉黑或者移花接木了。
秦子熠的小动作,沈潜其实是知道的。只不过,他不在乎,便纵容了。
他并不认为,小安找不到他,就会转而选择秦子熠。
然而不得不说,分手那场争吵中秦子熠的紧张还是有道理的。毕竟,这才回国第一周,当初对两个人的追求都不予接受的小安就主动联系了沈潜。
跟小安的饭局,最后定在了一周的中间,周三中午。地点就在距离沈潜公司不远的一个中餐厅。
魏然预料的没错,小安找他果然是还有别的事情要说的。虽然因为魏然在场并没有细说,却在眼下这一顿饭还没结束的时候,就跟他约定了下一次的见面时间。
沈潜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
两年时间过去,小安依然是一个这么漂亮可爱的男孩子。
所以,为什么要拒绝呢?
第五章
周六上午,小安如约而至。
小安全名叫做安之,既来之则安之的安之。
可能是因为上学早、从小到大身边人大部分都比他年长,加上娃娃脸的缘故,大家都习惯叫他小安。
不过他的年纪本来也不大,比秦子熠都还要小上两岁,是个纤细白皙的年轻人,长得很可爱,性格也十分安静内敛。
不一般的家世,严格的家教,从小就学钢琴、学礼仪、学各国语言……小安被养的像个小王子一般,斯文优雅而多才多艺。
沈潜第一次见到小安,是在一次演出的舞台上。
彼时他刚从长达十个月的昏迷中醒来不久。
严重的车祸和长久的卧床昏睡,叫沈潜的身体状况无可避免的受到了很大损害。刚醒的那段时间,家里母亲和弟弟都十分谨慎,不许他出去工作劳累,只叫他安心休养和调理。
沈潜从善如流,也算是给自己放了个长假,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家里、医院和疗养院。刚醒来那几个月,哪怕在能够自由行动了,没了护工的监督,他也只偶尔才会出门旅游,更多的是在离家比较近的地方转转,听听音乐会,看看电影,或是找人喝茶聊天。
这一天,沈潜一个人出门散步,很偶然的注意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处建筑。
那是一所私立贵族学校,占地面积广阔,封闭式管理,安保措施十分到位,外人很难进入,校门口往往只能看到豪车进出,却见不到人。
然而这一天,这所校园内外却是异常的热闹,几乎可以称得上人头攒动、行人如织了。
稍稍走近了些,沈潜便听到有人说,是因为六十周年校庆的缘故,这所向来十分神秘的学校,对公众开放一天。
沈潜离开学生时代很久了,却还从来没有机会进入过这座离家不算远的私立贵族学校。
说实话,好奇心还是有的。
于是他就进去参观了。
林荫路空气清新,草木葱茏、鸟语花香。
周围人来人往。有年长的老师和校友,有被年轻父母牵着走路还不稳的小朋友,更多的还是青葱的少年人。
一群约摸是本校学生的小姑娘叽叽喳喳,从沈潜身边经过。
“快点快点,要赶不上了!”
“急什么呀,演出厅的座位那么多,又没人抢。”
“怎么不急?你知道这次演出请了谁做特邀嘉宾吗?是……”
“什么?!真的吗?!”约摸是听到了意料之外的名字,刚刚还不急不缓的小姑娘顿时脚下生风,呼啦啦眨眼之间没了踪影。
……真是活力四射。
看着小姑娘们的背影,沈潜微笑了一下,继续慢条斯理往前走。
林荫路走到头,是一座气势恢宏的场馆。灰色的墙体上因为校庆挂了很多彩色条幅和标语,门口摆了很多鲜花,看上去颇为喜庆。
楼前显眼的位置贴着“六十周年文艺汇演”的大幅海报,走近一点儿公告栏还有具体的节目单,被很多人围着看讨论着,不时有人兴奋的提起一两个人的名字。
这里应该就是小姑娘们说的演出厅了。
左右无事,沈潜摸了摸下巴,顺着人流的方向,跟了上去。
演出厅内的人更多,偌大的空间被填得满满当当,简直要溢出了。沈潜到得晚,原本不可能有座位的,站在一旁看了一会儿节目,却有个小姑娘穿过层层叠叠的人墙过来,将他带到前排视野良好的座位上,跟一群初中年纪的学生坐在一起。
不知道是不是将他当成了哪位回校参加庆典的校友代表。
舞台上,五六个身着长裙长发飘飘的美丽姑娘鞠躬谢幕,身姿袅袅婷婷。
掌声雷动。
而后,随着主持人的报幕,现场掀起了一番更加狂热的喝彩和欢呼声!
却是沈潜之前听到过的特邀嘉宾乐队上场了。
幕布再次拉开的时候,沈潜就看到了小安。
乖巧漂亮的少年安静地坐在那里,目光微微扬起看了一眼台下观众,随即又回到面前的钢琴上。
灯影光怪陆离,音乐从和风细雨到狂风骤雨。少年纤长漂亮的手在键盘上急促的跳跃横扫,眼神专注,脸上的表情却始终云淡风轻。
一个有点儿矛盾的少年。
如静水深流,压抑又狂热,温柔又冷漠。
沈潜注视着台上,一时间几乎无法将目光移到别处。
他觉得,似乎有点儿懂这个乐队为什么人气高了。
或许是他的目光或许明显,片刻后,沈潜就敏锐的察觉到了一股敌意。
对方并没有隐藏和遮掩的意思。只是漫不经心扫了一眼,他就发现了敌意的来源——是弹琴的少年身旁的一个队友,这支乐队的大提琴手。
沈潜冲那年轻人微微笑了下,对方瞪了他一眼。
那人就是秦子熠。
没错,秦子熠与小安青梅竹马,学生时代同属于一个校园乐队,一起回母校合作演出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大部分人眼中,无论台上台下,容貌气势,这位拉大提琴的大美人才是整个乐团中最耀眼夺目的存在。
可当时的沈潜偏偏是注意到钢琴后的小安之后,才随后扫了一眼,与其他几个一道,记住了这位大提琴手。
乐队的表演接近尾声,身边的几个小姑娘小声讨论着待会儿上台去给偶像学长献花。
几个人都想去,互相客气着,内心又彼此不甘心相让。
沈潜可能真的是休养太久有些无聊,脑中忽而有了个有些顽劣的想法。
沈潜转过头,跟小姑娘们低声说了几句话。
两分钟后,他抱着一束鲜花登上了舞台。
距离拉近,台上几人的面貌便更加清晰的落入了沈潜眼中。
这是一个颜值非常高的组合,虽是离校校友,但年纪也都不大,可能都不超过二十岁,嫩的一把能掐出水来。
沈潜慢慢走了过去。
这回他却没有再看那弹琴少年,而是一直目光专注的注视着那位大提琴手。
朱红的舞台上五六个人,错落有致,但彼此之间的距离其实并不算太远。
见到有人上来送花,前排的几个年轻人向他微微笑着示意。
那一刻,无论从沈潜的目光注视的方向,还是从这些乐队成员们平常的经验来看,这花都是冲着人气最高的秦子熠去的。
秦子熠也抬头看着沈潜。
他一开始是有些恼怒和诧异的。却还是在斯文俊秀的成年男人越走越近的时候,有些不自在的撇开了目光。
如果……那就原谅他对小安的无礼放肆吧。
沈潜站在了秦子熠面前,脚步顿了一顿。
美貌的大提琴手呼吸都不由自主的跟着屏住了。
然后男人越过他,将花递给了最后面坐着的弹钢琴的少年。还礼貌的和少年拥抱了一下,低声说:“很好听。”
他的声音不高,可台上的几个人还是听见了。
不光秦子熠,一旁或者神游天外或者等待下场的其他成员,也都因为他这个举动楞了一下。
没反应过来的一名队友甚至还专门扭头看了一眼秦子熠的表情。
美貌的大提琴手收回短暂的惊愕,傲慢的扬了扬下巴,把目光投向别处,仿似浑不在意。
这点暗地里的小意外并没有影响台下的观众亢奋情绪和庆典的正常进行。
在骤然掀起的如雷掌声和欢呼声中,沈潜一脸平静的走下舞台。
想想那个一身刺的小家伙刚才的表情,心情好像……有几分愉悦。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欣赏或者逗弄,都只是生活中一个小插曲,一开始沈潜倒也并没有打算真的去认识认识小安,或者其他人。
跟这几个人有真正意义上的交集,已经是近两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
小安是自己开车过来的,下车之前和进门之后,还都先四下看了看,警惕得好像地下党接头。
看到沈潜第一句也是问:“他人呢?不在吧?”
沈潜见状忍不住笑了下:“他不在。”
小安是很早就知道沈潜和秦子熠在一起的,眼下却似乎并不知道两人已经分手的事情。
吵架时气势汹汹说着要回头追求白月光的男人,居然没有把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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