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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攻]豪门世家之入局-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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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人要记得想我哦。”
霍一清咧了咧嘴角,送给他一个白眼。
沈凛也坐在轮椅上目送他离开。
霍一清从窗户看到秦钦的车缓缓开动,“我怎么觉得他有些不正常呢?看起来怪怪的,早上还那么生气,现在就好了。”
沈凛也看着窗外,眉头却越皱越紧。
☆、真实
沈凛也看着窗外;眉头越皱越紧。
霍一清到厨房去给沈凛倒杯茶,回来的时候见沈凛还怔怔地望着门口。他联想今天上午沈凛和秦钦争执的内容;还有秦钦的反应,小声地问沈凛:“秦钦口里的阿珂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沈凛看着门口;过了半响才回答:“他不在了。”
霍一清吃了一惊;毕竟秦钦天天把阿珂挂在嘴边;一会儿说今天去见他了;一会儿说阿珂说了什么的。虽然有些奇怪;但是却不像假的。他没想到会是最坏的结果,他本来还期望着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沈凛闭上了眼睛,说:“十年了。他就这样自欺欺人了十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脑子有问题。”
霍一清还是觉得自己还是完全接受不能,“那他今天说什么阿珂跟他说话……”
沈凛苦笑了一下;“大概又是他自己在幻想吧;一开始看到他那样,我还会强迫他接受陈珂已经死了的事实,我带着他上坟头,拿死亡鉴定书给他看,一点用都没有。现在,我都习惯了,不会再去刺激他了。”
幻想?
霍一清对这个结果完全无法接受。看起来洒脱不羁又无情的秦钦为了一个男人疯狂了十年,每天都活在自己的幻想中。幻想着一个人跟他说话,跟他生活。那秦钦会不会也有一大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边其实什么都没有呢。
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才能让人为之疯狂十年呢?霍一清不知道万一有一天沈凛离开他,他会不会这样。
十年的时间实在太久了。
“他一直都这样?没有再试着找过别人了么?”
沈凛说:“你觉得谁可以接受他每天把一个死人放在嘴边,三句话不离呢。就连我,有时候都觉得受不了了。而且他早就把自己的心堵死了,怎么可能再接受别人。”
难怪提到阿珂的时候,沈凛从来都不说话,似乎不愿意多谈的样子。
沈凛低着头,“他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杀了洪金,为了这个目标,他才走到了现在。我有时候真担心,将来有一天如果洪金真死了,他恐怕也就跟着陈珂走了。每次一想到这里,我都要庆幸,洪金那个老不死的活了那么久,而且也没那么容易就死掉。”
霍一清在这样的事实面前,只觉得像是一盆冷水浇下,浑身都发冷。
另一边的一间安静的屋子里,唐勉在擦着自己的枪,他其实还不到二十岁。在以前从来没有碰过这些东西,枪、毒品这些都是和他的生活无关的事物,是只在电视里报道过的新闻而已。
他每天要做的事就是上上学,稍微认真地听两节课,下课了之后去球场上打篮球,挥洒汗水,享受着他人的爱慕的目光。
家室、背景、相貌、才华,他全都拥有。
他曾经只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就像高岭之花一样,可看不可接近。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那个人站在篮球场边上看着他。那一天他打球格外卖力,任汗水流到额头,撒到地上,力求每一个动作都潇洒漂亮。
可是等到比赛完了,他迫不及待地走到那个人的面前,却发现不是那么一回事。
不是他。
等他的人脸上有着灿烂的笑容,虽然一模一样,但是却少了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看起来多了几分庸俗。
巨大的失落感让唐勉很生气。他把这一切怪罪在那个等他的少年身上,他当场甩下少年就直接走了。
少年还是每天都会来看他,不过不会再站在显眼的位置。
直到那一天,那一天对他来说也是噩梦。
他见识到了现实的肮脏,还发现了自己的怯懦和无耻。这么多年,只要回想到那个场景,他就会深深地鄙视自己。
只有在篮球场上,唐勉才会找到找到自己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可以想到霍一清等待的眼神,只有那个年纪才会做出那种事,等在暗恋的人身边,悄悄地看着他。
唐勉现在才知道这样的感情有多动人。
最纯真、不顾一切、看起来有点傻的感情。
只有年轻才会有这种感情。
唐勉在想自己明明才不到二十,却觉得自己再也不年轻了。他家中突逢巨变,从天之骄子变成了以前所不耻的混帮派的人,每天在刀口下舔血。
什么时候这种生活才能结束呢。
“唐少,洪爷喊您过去。”门口传来声音。唐勉把枪放下,然后走到门口,把门打开。
他这两天说是在家休养,实际是被软禁了。
雷老二当场死亡,正好他又在场。他知道是霍一清和沈凛做的,可是他不能把霍一清说出来,所以连带着连沈凛也一并瞒了下来。
他不知道沈凛有什么阴谋,本来已经失踪的人却完好无损的出现。
现在洪金已经有些怀疑他。
“唐少,请快一些。”
唐勉在门口稍微一沉吟,带路的手下就已经开始催。唐勉微微地笑了一下,跟着人上了车,现在他虽然口头上说是在家休养,实际是被软禁了。
他被带下了车站在门口,雕花的木门显示着古朴,洪金买下了清朝时一个大臣的家宅作为洪帮的总部,为了彰显洪帮的历史底蕴。
他抬头看了看气势恢宏的大门,然后推门进去,“洪爷。”
洪金有些脱发,看起来还算精神,靠坐在椅子上,一只手拿着烟斗,一只手翻着书,抬眼看了唐勉一眼,“来了。”
唐勉走到他的旁边站好,洪金缓缓开口,“这两天天湖帮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所以委屈你先在待在家里,别给人口舌。”
唐勉点了点头,“我知道。”
“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蹊跷,天湖帮一死连着死了两个,沈三又在这个时候失踪不见。”洪金淡淡地说。
唐勉的手不自觉的在背后紧了紧,“确实有些奇怪。您觉得沈三真的失踪了吗?”
洪金把书放下,“这个不好说。我本来以为是假的,可是沈易他们几个一直在秘密地找人,帮里内部也乱的不行。如果沈三还在,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过沈三这个人很难捉摸,也有可能是他在暗处准备将我们一军。”
他站了起来,拍了拍唐勉的肩膀,“这件事想交给你来办。你在我身边这么多年,我最相信的就是你了。”他转身到抽屉拎出一把枪,光滑的金属反射着光芒。
“这把枪跟了我很多年,现在送给你。不管沈凛失踪是真是假,我希望你趁这个机会找到他然后亲手替我杀了他。”
唐勉伸出手接过枪,握在手里却觉得重如千斤。
天湖帮已经乱成了一团,街头的斗殴不过是最低层的争斗。因为唐勉的嫌疑,洪金对于天湖帮的内部事情也不好插手。秦钦在这一段时间里,将势力一点一点地渗透,布满了暗线,就等他们的矛盾激化到最后,再一次性的将他们全都一网打尽。
沈凛那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
因为沈凛不在,唐峰一直在不停地渗透自己的势力,虽然现在看起来成效甚微,不过时间久了,难保帮里不会有人起异心。沈三也是想趁这个机会,揪出一些不忠实的下属。
秦钦每天有事没事还是和霍一清两个人斗斗嘴、插科打诨,当然没忘了提到他们家阿珂怎么样怎么样。
沈凛虽然告诉霍一清,让他不要表现出和以前不同的态度。
但是显然霍一清没有那么好的演技,他每次看到秦钦的时候都觉得心里很难受。
“喂,小美人,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啊?”
秦钦把筷子,“我发现你最近很喜欢看着我发呆,那么快就移情别恋了。”
霍一清只好又做了一个平常最喜欢对秦钦做的动作:翻白眼。
“你不问问我刚才说什么了吗?”
霍一清说:“那你刚才说什么了?”
“我说,你不能让我天天给你们送饭吃,你应该自己给沈三做。”
霍一清唯一会做的就是下面条,最多再加个荷包蛋。为了不祸害秦钦家的厨房和沈凛的胃,他很诚实的回答:“我不会。”
秦钦叹了口气,“你真是一点用都没有,我们家阿珂可会做饭了。”
霍一清一听他提到阿珂就心里一个激灵,他琢磨了一下平常自己会怎么回嘴,然后说:“你干嘛拿我跟他比,要比也是跟你比,你会不会做饭?还说我。”
秦钦说:“谁要跟你这种小弱鸡比。”
霍一清炸毛了:“喂,你说谁是小弱鸡?!我告诉你攻受跟强弱无关。你这个五厘米。”
“小美人,你再跟我提五厘米我不客气了,再说了,”他瞅了沈凛一眼,对霍一清说:“难不成你还是攻?”
霍一清翻着眼睛说:“反正你也不是。”
沈凛把筷子一放,啪的一声,“给我都闭嘴。”
瞬间安静了。
☆、决绝
送走秦钦;霍一清推着沈凛回到房间。沈凛的面部很僵硬,他没有开口的意思;霍一清也不想去惹他。扶他到床上,到浴室打了热水;用毛巾给沈凛擦身。
沈凛低头看着他动作;现在霍一清已经可以很熟练地照顾他。沈凛看了一会儿;突然说道:“你去打开床头第二个柜子。”
霍一清本来正埋头苦干;听见沈凛的话把手中的活放下;走到床头依言打开抽屉。里面是两把手枪,包在皮质的枪匣里。
霍一清愣了一下,回头去看沈凛。
沈凛对他点点头。
霍一清小心翼翼地把手枪拿出来,金属的材质在手上还是有些重量的。他走到沈凛的面前把枪递给他。沈凛将枪套打开;取出泛着金属光泽的黑色枪管。
这是他母亲留给他的。
俄国产的AK4789;射程远,后座力强,并不容易操作。
沈凛把两只都拿在手上,问霍一清:“喜欢哪一把?”
“啊?”
沈凛知道他又在走神,干脆不问他,直接拿了一把放在他的手上,“送给你。”
霍一清手上拿着这么一个烫手山芋,只想把它丢出去。偏偏碍着沈凛的面子,不敢动。
“我不会。”
沈凛没抬头,擦着手里的枪,“我知道。”
霍一清知道在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干脆把枪套也拿过来,把枪放进去,“谢谢。”然后把枪抱在了怀里。
这算是情侣枪吗?
霍一清这么一想就舍不得这把枪了,琢磨着沈凛该不会等会儿后悔了又要回去吧。他把枪又往怀里塞了塞。
一脸期待地等着沈凛说话。
沈凛把一系列蠢气的动作看在眼里,闭上眼睛,“睡觉。”
霍一清还以为他送了东西之后会说一些什么感动的话,结果一句睡觉就把自己给打发了。霍一清有点赌气地在床前蹲了半天,沈凛闭着眼睛仿佛是真的睡着了。
霍一清没办法也只好把灯关上,然后到另一边盖上被子睡觉。
沈凛刚才一个顺手就把枪放在床头柜上,霍一清把怀里的枪和沈凛的摆在一起,想了想又把沈凛的枪身的一头,搭在自己这把枪的上面。
秦钦第二天并没有一大早上就过来。沈凛只当他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可是一直等到中午,秦钦都没有出现,也没有任何消息传过来。沈凛也有一些坐不住了,找来了门口守着的秦钦的两个手下,他们是专门派来照顾沈凛的,暂时也没有什么消息从那边传过来。
所以沈凛在他们的口中也没有问出什么。
只知道因为天湖帮最近的事闹得不可开交,洪金就请唐老爷子开了个席,请了几个巨头过去。秦钦也在受邀之中,可是奇怪的是,秦钦昨天并没有提到这件事。
沈凛越想越不对,他问霍一清,“今天是什么几月几号?”
霍一清还没来得及回答,沈凛就皱着眉一拍轮椅的扶手,“糟了,那个疯子又要发疯了。”
霍一清问:“怎么了?”
沈凛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今天是陈珂的生日。每年一到这个时候,他就会不管不顾地制定一些无聊的计划去杀洪金。”这些天过于悠闲,秦钦又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对的地方,沈凛都忘记了今天是几月几日。
霍一清很少看见沈凛这么焦虑的样子,他安慰沈凛说:“秦钦应该有分寸的。”
沈凛抚了抚额,“他有什么分寸。你不知道,陈珂刚去世那会儿,他在身上缠了几公斤的炸药,就要冲进去和洪金同归于尽。我好不容易拦住了他,把他绑在家里,告诉他要想报仇就必须拥有权力,拥有力量,他才一步步混到今天的位置。可就算是这样,他每年还是不忘想出一些烂招数,今年他什么都没说,恐怕又再打什么主意,不能让我知道。”
霍一清被秦钦的决绝震撼了。
沈凛说秦钦现在活着的目的只有报仇,霍一清现在才明白那代表着什么。缠着炸药去和仇人同归于尽,不是谁都有勇气这么做的。
沈凛握紧了轮椅,“他一定在谋划着什么,不行,我必须阻止他。”沈凛快速地滑到卧室,把床头柜上的枪别在腰间。却看到霍一清也把另一把枪别在了腰带上,“我陪你一起去。”
沈凛刚想拒绝,就被霍一清打断,“你说过,要我当你的司机,我送你去。”
沈凛深深地看着霍一清,霍一清眼神里都是坚定,丝毫不肯退缩。
沈凛抓过霍一清的手,“一起走。”
霍一清被沈凛的手握在中央,觉得一阵暖意从手中传来,“嗯。”
霍一清为沈凛开车,秦钦的两个手下本来接到的命令是不让沈凛和霍一清出这个门,但是真要拦,他们是拦不住沈凛的。又听沈凛说,秦钦有可能有危险。
两个手下跟了秦钦多年,对秦钦的事也有一些了解,知道沈凛所说非虚。干脆就跟着沈凛一起上了车。
今天的聚会还是在唐老爷子的家中举行,如果现在要过去,意味着要穿过现在正混乱不堪的天湖帮码头。同时也意味着沈凛可能会暴露。
但是现在沈凛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沈凛在路上接通了沈易的电话,沈易接到的时候诧异了好一阵,为了防止沈凛暴露,他们一直都没有直接联系,一般都是通过秦钦。
“沈易,你现在在哪里?”
面对着沈凛直接了当的提问,沈易也马上调整过来,回答说:“在往唐老爷子家去的路上。”沈凛不在,现在是由沈易当家,唐老爷子也邀请了他去。
沈凛说:“见到秦钦的话,不管怎么样,先把他带走,用什么办法都行。”
沈易疑惑,“出什么事了么?”
“如果不阻止他,可能真的要出事了。”
沈凛没有猜错。
秦钦确实在谋划着,他已经谋划了十年。目标只有一个,杀死洪金。
他还记得陈珂满身是血地倒在他怀里的时候,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不要说十年,就算是二十年三十年,他也无法忘记。那种像是一根细长细长的针刺进心里,每呼吸一下都是痛。
如果想停止这种痛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停止呼吸。
但是沈凛告诉他,他不能死。
陈珂死在洪金的手里,他也一定要让洪金付出血的代价。
他和沈凛装成完全敌对的双方,只等着有一天可以一起将洪金斩于马下。可是秦钦却觉得自己等不下去了,尤其是最近。
他看到连沈凛这样的人都有人陪伴在身边,而自己无论再过多久也好,还是自己一个人。
永远都是一个人。
有人说他脑子有毛病。其实不是,秦钦早就知道陈珂已经死了。他有时候也会自己提醒自己,陈珂已经死了,化成一团灰了。可是他必须做出陈珂还活着的假象,这样才能有一丝丝安慰。
他忍不下去了。
他只想让杀了洪金,然后一了百了。
“秦老弟,来的很早嘛。”
秦钦一回头,看见洪金带着微笑慢慢地向他走过来,后面跟着唐勉。他也露出微笑,“洪爷来得更早。”
其实秦钦演戏的天赋不错。他连自己都可以欺骗,更何况别人。
表面上来看,他和沈凛是水火不容。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秦钦和洪金的关系看起来反而不错。
“秦老弟看起来心情不错。”洪金站定在秦钦的面前,似乎是打定主意和他叙旧了。
秦钦说:“当然不错了。沈三不在我的眼前,怎么都舒心。”
关于秦钦和沈三不对头的传言,是沈三杀了秦钦的相好,秦钦这么多年的表现,让所有人都深信不疑。包括洪金在内,他对十年前杀了陈珂这么一个小人物早就毫无印象,当然也想不到有人为了这个人,等了十年就为了取他的命。
洪金毫不避讳地大笑了两声,“秦老弟真是快言快语。不过这是在唐老爷子的地盘,还是给他点面子比较好。”
秦钦也笑了一下,说:“我从来不给任何人面子,凡是得罪过我的人,我都不会让他们好过。”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双眼睛似笑非笑地盯着洪金,似乎有什么深意。
洪金也被他的眼神给震慑了一下,不过毕竟是老江湖,很快反应过来,拍了拍秦钦的肩膀,大笑了两声:“秦老弟是人中龙凤,后生可畏啊,阿勉你也要多学学。”
“是,秦先生是真的人才,唐勉是怎么赶不上的。”
唐勉抬头和秦钦对视了一眼,秦钦也对他一笑。
几个人既然在路上碰见干脆结伴往前厅走去。
秦钦随意地往窗户外看了一眼,嘴角依旧微微勾起,说不出的潇洒肆意。
真是繁华的景象,可惜很快就会变成一堆废墟了。
☆、秦钦
秦钦第一次见到陈珂的时候;是沈凛的生日会上。沈凛那个时候还是一个不及弱冠的少年,彼时刚认了道上的唐老爷子做义父;轰动一时。
秦钦当时不过是跟在自家老大身边的一个小锣锣,混口饭吃罢了。自家老大也是跟着老大的老大才能来参加这样的聚会。
沈凛和他完全不一样;虽然是私生子;但是也是在世家大族里成长的孩子。行动坐姿、谈吐语气都是十分严谨;全身上下一丝不苟;板板正正地看起来就没意思。
他看着沈凛万众瞩目的从回旋的楼梯慢慢地走下来;心里只有羡慕,如果他也可以和沈凛一样就好了。对于他这样连饭都吃不上的人,私生子算什么,再怎么被人鄙视;也比不过饿着肚子的痛苦。
除了沈凛;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跟在沈凛身后的男人。
如果他不特意做出什么举动,或许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他就像是一把利剑,在剑鞘里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的杀伤力,只会让人感到神秘。
他静静地跟着沈凛的身后,低着头,眼睛完全集中在沈凛的身上。
后来秦钦才知道那是唐老爷子为沈凛找的贴身保镖,陈珂。
秦钦一向胸无大志,他只想混日子能过下去就行了。但是在见到陈珂的那一刻,他改变了这个主意。他希望这个男人能将目光永远系在他秦钦的身上。
秦钦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两个人并不了解,却因为第一次见面就钟情于对方,那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被对方的外表所蛊惑。
秦钦当然承认这一点,他在见到陈珂的第一眼就被他折服了。
但是并不是长相。陈珂长得很周正,脸部的线条很锋利,甚至有一些坚硬,让人感觉不尽人情,他的双眼永远都会聚焦于一个地方,那就是他现在关注的地方,不会再去看别的。
他专注认真,对待目标永远都一击即中。
整个过程中,秦钦除了一开始嫉妒了一下沈凛,就都在盯着陈珂。
陈珂的感官很敏锐,他很快就察觉到了秦钦在看着他,于是他向这个目光的来源看了一眼,只有一眼,他和秦钦只对视了一眼。之后陈珂再也没有理会过秦钦,但是对于秦钦来说,这就足够了。
一个人会被另一个人吸引,有两种原因。第一是他们两个人有共同的地方,能引起共鸣,这大概就是知音。第二是一个人拥着这另一个人不曾拥有的东西。比如说自信,比如说勇气。
秦钦后来琢磨了许久,到底是怎么被陈珂给吸引的。
他想,大概是陈珂身上有自己没有的东西。比如说那种一击即中的专注与认真。
秦钦想接近陈珂,可是却连他的边都挨不着。
倒是一个意外让他和沈凛认识了。
他跟沈凛本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会有任何交集。
直到有一天,他在寻场子的时候,在街头捡到了中枪的沈凛。其实秦钦一直奇怪为什么自己没有和沈凛来这么一段情缘,说起有缘,他们俩的缘分才是真的深厚,出来放个水都能捡个人回去。
秦钦一看倒在地上的人是沈凛,一个溜烟儿就偷偷把他给背回去了。
后来又把他藏在家里照顾了十多天。他是个没存在感的,谁也不会想到他头上去。
怎么说,秦钦对沈凛也算是有了救命之恩。沈凛一开始当然是不认识秦钦这种跟在小弟身后的小弟的,他以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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