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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散王爷的宠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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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没有告诉为夫你的名字呢,夫人。” 元征的左手抓了胡彦垂在脑后的一缕青丝绕在手指把玩,质地柔和,像上好的官织丝绸。
  “胡,胡彦,表字过寒。” 声音闷闷的,小小的。
  “过寒,过寒……” 元征把玩着他的头发,嘴里念着他的表字,过寒,胡过寒。
  “你是冬日生人?” 
  “是” 
  “你爹给你取名过寒,可是有什么寓意?” 
  胡彦还是不肯抬头,揪着已经变皱了的布片,“是我娘给我取的……” 
  他娘生下他便没活多久,终是没有熬过冬日,于是吩咐奶娘告诉他爹,表字过寒。过寒遇暖,福顺平安。
  元征听完他的回答便没有多再过问,让人站起来,“今日,为夫带你逛一逛乾州,夫人可愿意?” 
  他能说不愿意吗?着实不能。
  武仪夫人带着王府一众家眷去往福音寺祈福,吃斋念佛烧香,一个月之后才回来。丁管家也跟着老夫人,元征只带了一个小厮驾马车出门。
  乾州城里,大大小小的楼宇林立,长短官道小路交错,烟花柳巷,热闹非凡。
  驾车的小厮栓了马,跟在元征的后面,走进乾州城的一条街市。
  挑着扁担的卖货郎手摇着清脆的铃铛吆喝着,街两边的大商小贩站着蹲着,招揽买卖,街上的客侣络绎不绝。
  这是乾州城最繁华的街市之一,只有在这最繁忙街市上才有最好玩最有趣的玩意儿。
  元征搂着胡彦走在一眼望不到头的街市上,指着一处处地摊小店介绍。
  胡彦顺着元征手指的地方看着,听着他给自己讲这处那处卖什么玩意儿,有什么东西。
  心想着如此的生活也不错,他这个王爷夫君看着英俊帅气,器宇非凡,如果在那些事上不强迫他,应该是个不错的人。
  他没有成过亲,只是觉得,有这样一个人陪着他,总比在胡家那个没有人在意他的大院子好。
  想着想着便看呆了眼,元征又晃了晃他的腰身,胡彦才清醒过来,跟元征接着往前走。
  穿着花衣裳绑着两个红头绳的女娃娃抱着一捧着明晃晃的大黄花走到他两人的身边,在一对夫妻面前站住脚,问着那位官人要不要买一只花送给他的夫人。
  元征搂着胡彦停住,待那个男人付钱给这个女娃娃,才招呼着她过来。
  “这位大官人,你看上去好英俊呀!” 女娃娃看上去五六岁,不过元征膝盖的身长。
  昂着小脑袋看着他,红头绳绑了银铃铛的的小辫子叮当作响。
  说完话,逗得元征哈哈大笑。随即买下了她怀里剩下的黄花。
  卖完了爹爹给她的黄花,小娃娃拿着元征给她的小元宝又讨好这位大官人,肉乎乎还没长开的小手指着胡彦。
  “这位夫人顶漂亮,可是为什么穿着男子的衣裳呢?娘亲都给我穿花衣裳。” 
  被误认为女子的胡彦顿时也笑出来,弯着腰摸了摸小女娃的红头绳,“小娃娃,你看清楚了,我可是大哥哥,不是女子。” 
  他自知自己的长相阴柔,全随了自己那已经死去的亲娘,他老爹可说过,他的面貌和他的亲娘有八分相似。
  “哈哈哈,我的夫人原来已经貌美到了如此地步。” 元征重新搂住胡彦的腰,附在他的耳朵旁笑他这个“女子”。
  不过胡彦确实长得像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且超过那些庸脂俗粉,脸色不寻常的白皙,一双眼眸水润,唇色嫣红,长得真真儿的比美人还美。
  酡红映脸,胡彦垂着头抱着一大束黄花,是家里种的向日葵花,黄色的花叶俏生生的支着,清香扑鼻。抱了一会儿,便被元征递给了身后的小厮,嫌它碍事。
  叫了两碗桂花圆子,元征随和地和他坐在小贩摆在摊子后面的木桌上,没有半点嫌弃,尝着瓷碗里珠圆的白糯米团子。
  胡彦觉得,王爷应该是个平易近人的性子,便大着胆子问他,“王爷…” 刚喊完,便被元征“嘘”地打断。
  “夫人该叫为夫什么?” 
  “元…元征” 
  “说吧,过寒。” 
  “……” 胡彦是没有那个胆子敢直称王爷表字的,“为什么,这里的人都不认得你?” 乾州城的王,不应当家喻户晓么?
  “我不爱出门,又不带随从,认识我的人自然不多。” 元征抬着勺子吹了吹里面的桂花圆子,递到胡彦的嘴边,示意他吃下去。
  胡彦越发心暖,张了嘴吞掉整个圆团,甜甜糯糯的馅化开在嘴里,还有丝丝酒香,混着白白有弹劲的外皮,着实比胡家塘小摊上做的美味。
  元征看着那嫣红的小嘴吞下白白软软的小圆球,直想着拣到了宝。
  他那日不过闲来无事,便跟着手下管账务的下人去了底下的县镇,没想到在山水环绕的小镇堵坊里,遇到了个绝世的美人儿。
  英雄救美,岂不合他的意,最后,却阴差阳错的把人拐回了自己身边,想必也是有缘。
  吃完了酒圆子,元征牵着胡彦的柔夷往前走,还有更多有趣的东西等着他们。
  

  ☆、人财两空的王爷

  胡彦在王府的日子过得悠闲自在,元征似乎整日没有事做。
  三天里,带着他游街串巷,去了不少好玩好吃的地方。路过酒坊的时候还买了陈酿带回家,晚上就把人灌醉了,趁着胡彦没了防备,把人就地正法。
  胡彦第二天醒来,腰酸背痛,才知道元征已经对他做了那档子事。
  他这几天已经清晓了元征的性子,看上去高大威猛,气息逼人,其实很好相处,且学识渊博,无所不知。每每聊天逗的他捧腹大笑,也让他知道了许多学问。
  元征嘲笑他不好好读书,胡彦也是吐了吐舌头,把责任都推到他老爹身上。
  许是因为知晓了元征的性子,胡彦也越发的娇纵,在胡家的那些真性情也慢慢展现在元征面前。耍赖的,撒娇的,天真率性的,连胡彦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短短几天的时间,他差不多就把活了二十年的自己全部呈现给了他的夫君。
  假装生了他的气,胡彦吃完了饭便回房躺着,今天也不能出门了,下身那个地方还疼着,浑身散了架一样,真是不知道昨天趁他醉酒,他的好夫君如何折腾的他。
  元征也不恼,知道这是胡彦的小性子,他见了太多的人,经历了太多牛神鬼怪。胡彦在他面前,早就是个单纯的幼稚孩童,半点城府和伪装没有,很纯真,很好拿捏,叫人随着他的小性子也多,实在可爱。
  关好房门,走到床前,看着朝里躺的胡彦,噙着笑掀开被子,把人捞出来。“夫人莫生气,难道你忘了昨晚也有你求着为夫动一动的情景了?” 
  胡彦的耳朵极其快的染上殷红,因为元征刚刚说的话羞愤,他对于昨晚的一点印象都没有,若真像元征所说的那样,自己如此放荡,叫他的夫君如何想他?越想越羞耻。
  元征觉得,每天逗一逗他这个爱害羞的小媳妇儿,一定有意思极了。“还有,夫人昨天还夹着为夫的腰,让为夫用力呢,嗯?” 一双桃花眼让他笑的放荡。
  “哎呀~” 胡彦听不下去了,转身伸手捂住了元征还在笑他的嘴,捂住之后又觉得自己这几天越发胆大,赶紧又松开,垂着眼不敢看元征。
  元征不再逗他,手指挑着他的下巴让胡彦和他对视,“按照风俗,明日,应该是你省亲的日子。” 
  说完,胡彦便怔住了,才想起,他嫁过来的时候,元征都没有去过胡家,或者说,都没有去接他。
  抓了元征的长衫,“那日,为何,你没有,没有接亲。” 问完,又有些害怕元征生气,放开了衣料,手却被元征擒住,握在胸口。
  “是为夫的错,都怪我,嗯?” 元征亲了亲握在自己掌里的玉手,低伏做小。
  胡彦也不想再去纠缠以往,思索着省亲的事。
  “为夫已经备好车马,我陪你一同回家,过寒可喜欢?”
  听见元征说要一起回去,胡彦才挂上笑脸,“喜欢,喜欢的。”
  “那还生不生我的气了,嗯?”
  “唔……” 元征俯下身子,吻着胡彦滚到床上去。
  第二天,在元征夜里给他那处上完药,又给他捏肩揉背之后,胡彦的身子才觉得舒服许多,和元征坐在回胡家塘的马车上休息。
  元征一行人,坐着马车在两日之后到达胡家塘,胡彦重新回到他自小生长的地方,兴奋的很,掀开了车帘像元征给他介绍乾州城一样介绍自己的家乡。
  说着回到家之后一定要带着他逛一逛,元征宠溺看着他因为激动而红起来的小脸,摸着他的脑袋连忙说好。
  胡员外一家压根没想到,胡彦还会按着礼节回来省亲,他当他的儿子去了王府顶多做个侍妾,却没想到陪着他回来的,还有他的金龟婿,真真儿的定王爷。
  有失远迎的胡尚惊恐万分,低头弯腰的引着元征往家里走,坐在正堂内喝茶。平日里趋炎附势的胡张氏更加殷勤,一口一个王爷左右叫着,夸着他和胡彦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天成的一双。
  家里的老管家领着王府来的下人去侧院休息,胡彦也坐在正堂的偏座上,被当做贵客对待。
  胡彦实在受不了这场面,旁边的他老爹还有他二娘还在虚伪的和他的夫君说话,元征也笑着以岳父大相称,配合着他老爹。哼,胡彦在心里吐槽,一点王爷的架子都没有。
  “我看着过寒有些过于想念这里的一草一木,岳父大人,不如我们中午用膳再谈,我想带着他去外面瞧瞧。” 元征这话说的含蓄,给足了胡尚面子,胡尚哪敢说不,笑着让胡彦好好带着王爷逛一逛他们这个小镇。
  胡彦好不容易带着元征出来,吩咐下人一个都不许跟着他们。到了这里,就是他胡大少爷的地盘儿,他的夫君也得听他的。
  十分有骨气的拉着元征的手出了门,完全不理还在身后叮嘱他要好生招待王爷的胡尚。
  刚到门口,就碰上了下学堂回来的他二弟,胡秀,还有他手里领着的小妹,胡雪。两兄弟见面,顿时看傻了眼,胡彦觉得,他都好久没见这个他的“好弟弟”了,胡秀则是被他大哥身边的高大英俊男子惊吓到。
  先是胡雪晃了晃她二哥的手,“大哥,你回来啦!娘亲说你嫁人啦!” 
  胡雪和胡秀都是胡彦的二娘所生,胡秀从小就是和他相争的关系,胡彦只比他大一岁,外面卖的冰糖葫芦要争,家里饭桌上的菜也要争,倒不是胡彦主动,像是胡秀受了他亲娘的指使,胡雪和他的关系还好,也或许是因为没有竞争关系。
  胡彦也学着胡小妹的样子,晃了晃他手里的大手,元征被他这样憨厚可爱的动作弄笑,弯着嘴角看着胡家小妹。
  “对呀,这是大哥的夫君。” 
  “给王爷行礼。” 胡秀木愣愣的反应过来,朝元征鞠了一躬。
  胡家小妹看了看自家哥哥,又看了看大哥哥手里牵着的哥哥,笑着说了一句,给哥哥行礼。元征笑着从腰间的荷包里掏出个饺子大的金元宝,递给胡家小妹,“那,这个算着哥哥给你的见面礼。” 
  “呀!谢谢哥哥。” 胡雪手拿着金元宝开心的又朝元征鞠了一躬。元征拉着胡彦绕过她们走开,拿到元宝的胡雪蹦蹦跳跳的牵着呆愣住的胡秀进了家门。出了门还能听到她欢呼雀跃的吵闹声。
  “这下,二娘这个月的首饰都有了。” 胡彦嘲讽的说道。
  “他俩都是你二娘所生?她对他们不好?” 
  “嗯,不是不好。” 但是,以那个妇人的性子,是绝对不会让他小妹拿着这么大的元宝的。
  “好了,夫人,还请你带着我这个外乡人,好好逛逛你的家乡。” 元征的五指穿过胡彦的五指缝,十指紧扣着抓着胡彦。
  “那是自然。” 胡大少爷恨不得和胡小妹那样,跳起来带着元征逛街,拉着他的手大步向前。
  “不知道阿鼠过得怎么样,我都想他了。” 说道阿鼠,胡彦就有说不尽的话,拉着元征飞奔去钱来堵坊。
  阿鼠果然在那,捧着一只他永远都拿在手里的小破碗,蹲在钱来堵坊的门口,等着哪个赌赢了开心的赌客赏他一个子儿。
  “阿鼠!阿鼠……” 看见不远处的小乞丐,胡彦撒开了十指紧扣着的元征的手,拎着垂到脚面的长衫跑向钱来堵坊。
  没有要到一个子儿的小乞丐看向对面,越来越近的胡彦跑到他面前,一把抱住了他自己。
  “阿鼠,我回来了!” 
  小乞丐的碗还在自己的手里,也抱住了胡彦,虽然他只到胡彦的腰间高一点。
  “阿彦 ,你真的是阿彦!” 阿鼠以为这辈子,他再也见不到他的好朋友了。
  胡彦走后,他去问镇东头的教书先生,先生说乾州城离他们胡家塘很远很远,要翻过很多座山,走一天都走不到那里。阿鼠没有离开过胡家塘,自然也不知道,胡彦回来,到底要经过多少座山。
  走到两人跟前的元征,皱着剑眉看着抱在一起的胡彦和阿鼠,阿鼠看上去脏脏的,身上穿着一块补丁一块补丁缝合起来的灰布,抱着胡彦的腰的手也脏脏的,头发像家里养兔子的草窝,不知道多少天没有洗过澡。甚至,手脸应该也没有洗过。
  怜悯这个小乞丐的同时,更心疼他的过寒竟然只有阿鼠这样一个朋友。
  两人抱在一起,险些哭出来,胡彦松开阿鼠。毫不忌惮的拉住了阿鼠的手,“阿鼠,我让我夫君给你钱,日后,你就不必乞讨了!” 
  以前,胡尚对他总是很抠门,他的月钱就那么一点,也要拿着钱和阿鼠一起在街上买个烧饼吃,有的时候就去赌几把,心想着钱生钱,总会赢回来。可是事实是,他们从来没赢过。
  反而最后日积月累,留出二百五十两的赌债来。
  胡彦一手牵着阿鼠,另一只手便伸向元征,眼睛闪呀闪的看着元征,满满的都是因为他而产生的依赖和骄傲。
  为博美人欢心,元征直接扯下了腰间的荷包递给他,“里面的钱,大概够这位小兄弟置办个房屋,不抽吃喝几年了。”
  胡彦接过沉甸甸的荷包递给阿鼠,看着元征,“我就知道夫君你心善大方。” 俊俏的小脸朝着他傻笑,看的元征心痒痒的。
  阿鼠本来不敢接这荷包,上面的刺绣看着就不是一般的东西,还是胡彦异一定要他拿着,阿鼠这才小心翼翼的揣进他胸前的衣服里。
  胡彦灵机一动,想到了今天要带元征吃什么,“阿鼠阿鼠,今天你给元征做一个叫花鸡吃怎么样?” 
  他和阿鼠曾经在集市上买过老母鸡,带着拔了毛的鸡到小河边,阿鼠先用荷叶把母鸡抱住,再拿河边的泥裹住包好的鸡,放在火堆里烧,烧熟了别提多好吃。
  “好啊,我这就带着你们去买鸡。”阿鼠拉着胡彦往西边集市走,胡彦朝元征招了招手,喊着让他跟上他们。
  元征跟在两个重逢的好朋友身后苦笑,他的过寒,有了阿鼠,连他这个夫君的手都不牵了。
  他现在可是算的上人财两空了……
  

  ☆、有没有和那里面的人做过浪荡事,嗯?

  阿鼠在集市上买了一只最肥的肉鸡,胡彦带着元征跟在后面,小时候吃的炒糖、粘糕什么的小吃,他都给元征买了一份,元征看着他期待的眼神,只好每一样都吃了两口。
  三个人来到清水河边,胡彦和阿鼠熟练的折了河边上的荷叶,又去挖泥巴。外面的薄纱衣穿着碍事,元征给他脱了下来拿着。
  胡彦不让他动手,元征就坐在河边的大石头上,看着胡彦挽了袖子蹲在河边和阿鼠一起挖泥,青衣美人蹲在河畔,连挖泥的活儿都做的如此美妙。
  裹了泥巴的鸡肉放在火里烤着,胡彦挖完泥巴的手已经洗干净,不过长衫衣摆还是粘上了点点泥垢,落在青色绸缎上倒有几分纸上泼墨的既视感。
  阿鼠扒开已经烧固了的泥巴,混着荷叶香气的鸡肉味道扑鼻而来,胡彦也不嫌烫手,和阿鼠一人扯下一个鸡腿,献宝一般把鸡腿递给坐在旁边的元征。
  “你吃吧,我吃鸡肉就可。” 元征攥着胡彦递过来的手。他本是吃过这叫花鸡的,少年时同父亲久居沙场,什么野味儿山禽都尝试过。
  阿鼠把这鸡当成贫穷日子里的牙祭,过寒是没见过这样的做法,图新鲜。
  “不,我已经吃过啦,给你吃,必须吃。” 胡彦坚持着要把鸡腿给元征,也当做是他和阿鼠对他的答谢。
  “好。” 元征的眼角上挑,顺着他的手,三两下吃掉了手中那个并不大的鸡腿。
  胡彦被他“这样”的吃法弄羞,红着脸去撕其他的鸡肉。
  阿鼠坐在两人对面的石头上,看着他俩眉来眼去,心想,这个人,对待阿彦,一定比阿彦的爹娘对他好。
  吃完了肉,三个人拣着河滩上的小石头打水漂。
  胡彦和阿鼠是玩惯了这些的,他自以为元征身为王公贵族,小时候一定是在王府里安安稳稳的长大,定不会玩这些,便自告奋勇的教着元征如何打水漂。
  元征也不拂了他的面,噙着笑看着胡彦给他选石头,告诉他如何弯腰把石头抛进水里,胡彦手拿着一块石头扔进小河,轻盈的石头顺着河面漂了四次才沉下去,胡彦双手拍掌夸自己厉害。
  到了元征自己扔石头,手下蓄力,一块石头被他扔进水面大约漂了十几次才沉进水里,相当厉害了,胡彦和阿鼠看直了眼。元征又扔了一次,这次比上一次还要厉害。
  “你是不是会功夫呀!” 胡彦两手抓着他抛石头的大手看。
  “是” 
  ……
  跟阿鼠约定好明天再见,胡彦拉着元征回家,穿过西边的集市,像两只轻盈又漂亮的蝴蝶一样,引得小镇上的人纷纷侧目,看着这个胡家大少爷手里牵着的高大又英俊的男子。
  也有大年纪的妇人,连忙捂住了身边孩子的眼睛,嘴里嘟囔着有伤风化有伤风化。
  用午饭的时间早已过去,胡尚一家却端坐在大厅的饭桌上等着他们的姑爷回来,桌上是厨子精心烹饪的美味佳肴。
  元征被胡彦拉着跨进大门槛,便看到正对着大门坐在一起的胡尚一家。
  胡员外看到定王回来,连忙站起来出去迎接,半点不敢怠慢。
  “我和元征,已经吃过饭了。” 胡彦看到他老爹就没有好脾气,手里依旧抓着元征的大手。
  “让岳父惦记,我和过寒确实已吃过午饭。” 元征笑呵呵的看着胡尚。
  “哎呀,这这这,我还以为你们玩过了头,原来……” 胡家小妹的叫声打断了胡尚。
  “爹爹!到底吃不吃饭呀?雪儿都快要饿死啦~” 
  胡雪下了学堂就呆在院子里跟着家里的婢女给花园里的花儿浇水,家里的饭桌上做了满满一大桌子饭菜,都是她们过除夕的时候吃的年夜饭。却没想到爹娘一直不让她动筷子,说是要等大哥哥和王爷回来。
  胡尚正要转头训斥小女儿的不懂事,元征又劝他快些回去吃饭,他拉着胡彦走向大厅。
  一番嘘寒问暖,胡家这才终于开饭,坐在正座旁边的胡彦一筷子一筷子夹着桌上的鱼肉吃,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道菜,他家厨子很擅长做鱼,或许也是因为挨着水的关系。
  正座上的元征看着胡彦还没吃饱,夹着每一道菜送进胡彦的碗里。
  端着小碗喝汤的胡张氏看着他俩这副小夫妻的模样,暗自咬牙咒骂这个贱人生的小崽子怎么这么有福分。
  放下小碗,揣着小手绢捅了捅旁边的胡尚,两个人眼神一对。
  “呃,这个这个,不知道王爷在乾州城可管着什么差事啊?” 胡尚一脸谄媚的笑。
  “圣上派我镇守江南,乾州是江南要塞,大小的事情都要管一管,保我大明的国民安危。” 
  胡尚拂了拂自己的小胡子,“啊,哈哈,王爷责任重大,我等小民真是多亏了王爷的福祉庇佑啊……”
  元征挑着嘴角朝胡尚笑了笑,没有说话。
  胡尚看着元征这幅样子,继续试探。“呃,不知道,王爷那里缺不缺人手?” 他堆着一脸的肥肉看向元征,“小人是说,请王爷赏眼,瞧一瞧我这庶子是否能为王爷效力。”
  胡彦和元征看着胡尚手指着的胡秀,一旁的胡张氏也附和着,“是呀是呀,请王爷赏眼,私塾先生都夸我们胡秀才智过人呐……”
  被众人观摩的胡秀仿佛什么也没听到一样,继续吃着碗里的饭。
  胡彦就知道他老爹没什么好话要说,原来打着这样的主意,摔了筷子在饭桌上,一桌人只有胡家小妹安安心心的吃着盘子里的香芋丸子。
  元征先是“赏眼”的打量了一番胡秀,“二公子果然才貌出众,但,年纪尚小,恐怕不适合我那混浪的地方。” 
  “哎呀,王爷~” 胡张氏掐着细嗓子,“您就随便给他安排个事做吧,我们胡秀年纪确实小一些,但是日后考取功名,定不会给您拖后腿……”
  不等胡张氏说完,胡彦插嘴,“呸,什么才智过人,考取功名,他也没有认真读过书!” 
  他实在不想看他那老爹二娘欺骗元征,他们不过是想着元征有权有钱,想要让胡秀早日过上富贵安稳日子,这样,他们也能沾沾光,再加上他自己还在王府,胡家定不会落魄度日。如果现在不占,到哪里再去找这么好的便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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