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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台风波录-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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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云嘿嘿笑道:“我让他们去休息了。”
  宋虔之:“……”内鬼一箩筐。
  “那许瑞云跟我一块去,给他贴一把胡子,把脸涂黑。”宋虔之无奈作出了让步。
  陆观还是不同意。
  “我去。”
  陆观话一出口,换宋虔之坚决不同意了,他不是没考虑过让陆观去,陆观的身手比他更漂亮,但上次行动最后惊动过循州军,难保不会被人认出来,哪怕是身形。有万一的风险,宋虔之也不想让陆观去。
  听到贺然说陆观试毒的事之后,宋虔之就决定,不会让他再冒不必要的风险。
  “你去了谁带兵?”宋虔之想了想,不能说自己的顾虑和担心,否则更无法说服陆观。
  “有屈肆封,没有他还有几员老将,都是经验丰富的将领。”
  宋虔之:“你我受皇上钦点,都是代天子出征,必须有一个人坐镇。”
  “那你坐镇。”
  “出征以来,所有重要战役都不是我打的,与孙逸一战我就受伤了,你让我继续去冲锋陷阵?”
  陆观:“……”
  宋虔之放缓语气,握住陆观的手,另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和颜悦色地说:“斩杀敌首向来计头功,难道说,你也要跟我抢功?”
  午饭后,征南军派出训练好的百余人,俱是宋虔之一路收编的农户商户,他们都有过循州城做买卖的经历,各自带着货物,朝循州出发。
  竹介镇的酒也都上了路。
  下午出发,要到第二天天亮前才能到城门口,之后排队进城,起码要折腾到翌日午后,才能将各自的任务完成。宋州城已经被征南军占领,断绝与循州往来,而循州附近的小村镇,向来易货都是人挑。除了送酒的,所有人都是挑货去,以免留下马蹄印,让季宏派出侦查的斥候察觉。
  宋虔之是随竹介镇的酒一起进城,拉酒的有牛车,且季宏每次都要人送三车酒去。
  “到时候我随便在哪辆睡会,等到天亮进城之后,胡崇天会带我去找人换岗。”宋虔之解下铠甲,脱得只剩下雪白的里衣,他脖子总是被汗浸湿,但他贴身穿的衣裤每日都会换,他和陆观谁洗衣的时候,看见对方的衣服没洗就顺手洗了,倒是不愁没衣服可换。
  宋虔之看了看榻上的几件衣服,从里到外都有,最外面是一条墨青色的对襟褂子,还有褡裢。
  “里面这个我也换了吧?不然领子或者袖子露出来一点让别人看出什么来……”宋虔之嘀咕道,听见陆观在他身后嗯了一声,便松开里衣,脱下来叠在一旁。
  磨剑的声音停了下来。
  宋虔之吹着口哨,弯下腰双手撑在榻上往里去够短打。循州的白天很热,这么裸着身子能感觉到温热的空气在皮肤上滑动,舒服得很。
  短打捞在手里,宋虔之简直不想穿了。
  陆观什么时候到的身后,宋虔之压根不知道,突然从手臂下面伸出来的一双手让宋虔之动也不敢动了。
  陆观依恋地把头在宋虔之肩窝里蹭了蹭。
  宋虔之没有说话。
  温软的嘴唇贴着宋虔之的肩窝,一路吻上他的脖子,继而轻轻吸吮,甚至露出了牙齿,齿尖刮擦宋虔之的颈动脉,令他心脏突然加速搏动,侧低下头。
  陆观作势咬了他一口。
  宋虔之浑身一抖,皮肤炸开一层寒粒,想推开陆观,终有些不忍,只有拿手揉了一下他的头,声音很轻,但很稳地说:“如果季宏没有被药倒,我绝不动手。”
  陆观收起牙齿,唇离开宋虔之的脖子,那里留下一朵花开的印记。
  宋虔之自己看不见,但看陆观一直盯着他脖子看,心里就知道不好,偏偏这里没镜子可照,心想算了算了由他去吧。不能既忽悠人还不给人占便宜。
  陆观帮宋虔之把衣服穿好,替他整理完毕,蹲下身去时,宋虔之有些不好意思地叫他不用。
  陆观一巴掌拍上宋虔之的腿。
  宋虔之倒吸一口气,怒从心头起,这一巴掌下手也太黑了,特别疼!
  然而他的视线落在陆观宽阔的肩头,看着他给自己穿鞋袜,一时间宋虔之有些走神。
  “喂。”
  陆观抬起头,扬眉询问地看宋虔之。
  于日落之前最后一片灿金色的日光里,宋虔之低下头去,捏起陆观的下巴,亲了他的鼻梁和嘴唇。
  “等回南州,我有件事要办,到时候你听我的。”
  在陆观的视线里,宋虔之弯起了唇角,笑容让陆观看得呆了,鬼使神差的,竟点下了这个头。

  ☆、和光同尘(捌)

  
  傍晚干燥甜美的微风挟着竹介土酒淡淡的香气,与牛车前行的方向对冲。
  车后方酒坛围成的小小一方空间里,铺满干燥的稻草,有个男人翘着腿,躺在稻草上,头枕在自己的手臂上,草帽盖在他的脸上遮阳。
  那就是宋虔之了。
  他其实没有睡着,耳朵里清晰听见牛车上挂的铜铃清脆的叮当声,鼻端萦绕着令人陶醉的酒味,随着腰部以下直接与他身体接触的木板震动,他脊椎微微发麻,渐渐觉得腰背有点疼,把草帽从脸上拿开,猛地坐起来。
  恰好夕阳从天边沉落,天色蒙蒙一片青里带白。
  宋虔之有一瞬间的恍惚,这天色既像日头刚落,又像朝阳将出。
  星夜赶路,宋虔之跟竹介镇派的一名壮汉轮番赶车,到后半夜,两人已轮着睡了好几趟,都不觉得困了,索性一起坐在车辕上。
  壮汉赶车,宋虔之掰开冷掉的烤红薯,分给他一半。夹道生满野草和阔叶矮树,馥郁的香气独属于南方。在京城时,宋虔之每年要抽空两三趟去巡视家里的庄子,查抄重要官员的家宅也都在夜里行动,但他从未享受过这样星光灿烂,空气湿热发甜的夜晚。
  一时间宋虔之忍不住想,大楚共有州城四十二座,大小县镇不计其数,他真有太多地方没有去过。
  等回了南州,跟陆观把事情办了,就先告假一段时日,带着他一起去走访名川,领略四海风光。
  宋虔之咀嚼红薯的嘴停了下来。
  可是北方已经沦陷,能去的地方似乎也不多了。
  “侯爷叹什么气?”漫天繁星洒落的细碎光芒照出身边男人黢黑的脸,他一脸的油光像从来没有洗净过。
  “没有,你还吃吗?我还带了些。”陆观给宋虔之的褡裢里装满了吃食,带上车时宋虔之嫌得恨不得扔他脸上,他是去踏春吗?
  结果一晚上醒着的时候不知怎地,嘴就是停不下来。
  现在褡裢里只剩下可怜巴巴的两块红薯一把肉干。
  “不吃了。”
  宋虔之听出男人的答话带着笑音,大窘,只得自我安慰,笑吧笑吧,你想吃还没人给你带呢!
  “侯爷,南州离咱们这里远吗?”那汉子问。
  “还好,比京城里这里近多了。”宋虔之顿了顿,问他,“你想去?”
  “我自己不怎么想去,只是想带我老爹去南州转转,从前听说南州有个行宫,地界也繁华,想带我爹去逛逛,吃茶看戏,过三五日净享清福的日子,也带孩子们去开开眼。”鞭子在空中打出一个漂亮的圈,伴随一声清响,击在牛股上。
  “要是驾着牛车去,走一个月官道就能到,马车就更快了,二十天,快的话十七八天也能到。”宋虔之道,“你多大年纪了?”
  “虚岁三十二。”
  “有孩子了?”
  男人不好意思地笑了,单手比出三根指头。
  “三岁?”宋虔之恍然想到,音量忍不住提高,“三个孩子?”
  男人点头。
  “大的已经帮忙下地干活,他烤酒的手艺比我还好,打算以后开个酒坊。只是我们寻思着离开竹介,就没想好去哪儿。”
  家里有老人,往往对故土感情深厚,想要离乡背井的并不多见。只是不便由宋虔之来问。
  男人自顾自说下去:“原本我们就不是竹介的人,祖上是军户,获罪发配来的,族人都在郊州。”
  “你父亲也愿意离开这里?”宋虔之问。
  男人一哂,点头:“正是父亲提出来的,他说他烤酒烤了一辈子,竹介产酒,但主要供给给循州,全镇的人都烤酒,难以出头。不如另外寻一处水质好、温差大的地方落户,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既然儿子有这个手艺,不如趁我还身强体壮,带着他们,把家安好,让他可以专心搞酒方子。说不得将来皇宫里还要钦点咱们家的酒做贡酒呢?”
  宋虔之跟着笑了起来:“是,家里老爷子没意见,那你就按自己的想法做,等到老了,可就挪不动了。”
  “那侯爷可知道适宜产酒的地方?”
  宋虔之露出认真神色,想了一会,道:“平日没怎么留意,不过我帮你打听一下就知道,等回去南州后,我叫人送信给你。”
  “哎!”男人喜形于色,不住舔嘴皮,想说点什么感谢宋虔之,却又说不出来话。
  宋虔之抓了两块肉干给他,移开目光,省得他尴尬。
  路上说着话,时间便过得快,后来宋虔之想起,同男人问了竹介土酒加漱祸的事情,男人显然知道,但言谈间宋虔之才了解到,在竹介他们只把漱祸当成酿酒的一种材料,因为竹介当地有一片山林上的崖壁附近很容易挖到漱祸,土酒所用的方子,乃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当地人家家都会酿。
  宋虔之嚼着肉干想:看来他们压根不知道这酒喝多了上瘾,日常三五日才喝一次,且含量不高,一直没出事,就流传下来。宋虔之旁敲侧击地让男人回去指点他儿子试试不加漱祸,多研究水质和烤酒的时间、所用的谷物。这么一路拉拉杂杂,不知不觉便到了循州城门外。
  人群分成两列,排成长龙,大部分都坐在挑来的箩筐上,一脸无聊地等天亮,几个老头围在一起吸旱烟。
  烟丝燃烧出的白气与晨雾交织在一起,乳白色一片缠绕在人与人之间。
  城门开得迟,排队直到接近正午,三架牛车才到城门口,守城校尉见到牛车上的东西,验过之后,立刻放了行。
  男人朝宋虔之说,季宏嗜酒如命,平时半个月就要让送一次,这次恐怕肚子里酒虫早就已经大闹五脏庙了。
  “你们什么时候离开?”宋虔之小声问。
  “往常都要在军府留一顿饭,次日才回。”
  宋虔之想了想,大概不是季宏好心给一顿饭食,而是如果酒出问题,还能找得到人。不过次日征南军已经攻入城中,倒是无妨。
  他点一点头表示知道了。
  进城后宋虔之跟车队不到半里路,便与他们分开,照胡崇天给他画的地图,寻到城中一户人家,他靠在墙根下等了一会,没有见到人出入,四周也无人监视,这才上去敲门。
  开门的胡崇天一脸焦急,把宋虔之拽进门中,赶紧关门,插上门闩。
  “快进来,把衣服换了。”胡崇天带宋虔之进了一间屋子,这家人简直家徒四壁,空气里散发着泥土的味道。
  宋虔之换上一身循州军的号衣,看见桌上的破碗底上腻着一层黑色的膏状物,他拿手刮下来一点,闻到锅底灰的气味,便往脸上均匀地抹开,连脖子、手背和手腕也抹了一层。
  再见到宋虔之时,胡崇天从头到脚把他打量了一遍,眉头始终紧锁着,眼含紧张。
  “什么时候换人?”宋虔之把裤腿扎进鞋子里,戴上循州军的帽子,帽子遮到眉沿,“有镜子吗?”
  “有水缸。”
  宋虔之便到水缸旁边,就着倒影看自己的样子,把头发抓得乱一些,又用锅底灰盖住脖子皮肤与号衣分界的地方,手指往衣服里伸,尽量让黑色的部分均匀自然。
  水缸四周长满毛茸茸的青苔,缸底游动着一尾黑色的鱼,不知道是什么鱼,足有半条手臂长。
  “侯爷……”胡崇天犹豫道。
  “嗯?”宋虔之转过身来,把手从衣服里拿出来,将腰带松开重新扎好,注视着胡崇天。
  “您必须得到军府里去吗?”胡崇天担忧地问,“而且就您一人?”
  “对,我得盯着季宏。”宋虔之说。
  胡崇天的目光充满怀疑,他嘴唇抿成一条线,迟疑道:“要是您信得过我老胡,就实话告诉我,您的计划是什么?”
  宋虔之静静看了一会胡崇天,没有说话,神色说不上严肃,眼神充满探究。
  胡崇天:“如果您打算刺杀季宏,即便您混到他身边去,最好也不要这么做。军府之中布满机关,光是守卫季宏的人,里里外外就有数百名好手。我知道侯爷有的是本事,但若在阴沟里翻船,岂不是得不偿失?”
  “我没这么想过。”宋虔之看着胡崇天,眯起眼睛露出笑容,“刺杀他,犯得着让我去吗?”
  胡崇天讪笑道:“是,那是小的想多了。”
  “你回过家了吗?”宋虔之随口问,实则在暗暗观察胡崇天的表情,从胡崇天脸皮上闪过的僵硬抽搐,虽只有短短一瞬,仍落在了宋虔之的眼睛里。
  “去过了。”
  “家人都好吗?”
  “都好。”
  短暂的沉默后,胡崇天又道:“季宏把弄花坊那条街全铲平了,军眷都未受牵连,他应当是怕城里人心不稳,暂时不打算对军人们的家眷下手。我家里人还得了间铺子。”胡崇天的话戛然而止,让宋虔之先坐会,又问他渴不渴,之后进灶房去烧水。
  水还没开,要与宋虔之对换的士兵就已经回来,他要在家里待两个时辰,之后去军府衙门换值。胡崇天显然与他说过,士兵见到宋虔之没有露出丝毫意外,他生得确实也黑,宋虔之现在觉得他混进去没太大问题了。
  胡崇天还有旁的事情,没呆多一会就先走了。那士兵回家之后,在灶房里翻出两块窝头,他不舍地看了一眼手里的窝头,还是问宋虔之吃不吃。
  “我不饿。”宋虔之抓出两块肉干,给那士兵。
  士兵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顾不上烧水来泡,便囫囵个塞在嘴里。
  两块肉干明显拉近了宋虔之与士兵的距离,那士兵挨着宋虔之旁边,在石阶上坐下,沉默无语地看着不远处的一棵老树,树上站着一只不知道什么鸟。
  士兵嘴巴不停咀嚼,起身把小半块窝头掰成两半,放到离人两米外、生着薄薄青苔的地上。
  等士兵回到石阶坐下,鸟在树上歪着头看了他半天,终于没有敌过食物的诱惑,扑扇翅膀飞下来,将窝头啄碎,甩着脑袋一点一点啄食,倒显出优雅风度来。
  宋虔之看到士兵脸上露出傻笑。
  眼前的士兵脸很黑,眼珠也很黑,尽管脸上带着疲倦,一双眼珠子却像是在水里浸过,亮得很。
  士兵吃饱之后,不跟宋虔之说话,进了屋。
  没多一会,鼾声如雷从里屋传出来,宋虔之坐在石阶上,环顾这一间破屋,只是一个可以栖身睡觉的地方,泥瓦糊成。他无聊地坐了一会,起身出去,一路买点小食,一面跟人说自己打听到有亲戚已经混到校尉,就是一直打仗不得空,没寻着亲戚家住在哪里。
  逢人问姓名,他就报胡崇天的名字。
  结果没打听出胡崇天在哪儿,无意中听到前几日季宏带兵回城后,铲了一条街,把那条街分给军眷经营,怪就怪在,还派人看着。不少人摇头叹气,有一书生,气质斯文,偏偏裤脚高高挽起,还挑了一担书叫卖。
  那人见宋虔之穿兵服,不想与他说话。
  宋虔之故意拽了几句文。
  书生才嘀咕了这件分铺面让军眷去做买卖的事,最后叹一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么浅显的道理,上面的竟然不明白,我看迟早他的人要反。”继而又摇头感叹我大楚国运多舛,竟然北方也乱了,书生顾影自怜,几乎要掉下泪来。
  想我苦读十年,手无缚鸡之力,真要是杀将过来,只有引颈就戮。百无一用是书生呐。
  宋虔之听得好笑,但不能再在此处耽误时间,告辞找去那条改头换面的街道。
  果然见到有人巡逻,行人寥落。宋虔之还没走上去,就看见胡崇天站在一间铺子外跟一名妇人说话,妇人愁眉不展,胡崇天没说几句,便在门口坐下来抽一锅水烟,没扒几口,有士兵来带他离开。
  宋虔之跟了一路,见到胡崇天被带进军府。
  这下宋虔之犯起难来了。
  胡崇天进城后去找他的妻儿,想必在那个时候就被盯上了,恐怕季宏抓了他的儿子威胁,留下他的妻子作诱饵引他回家。胡崇天不知道全部计划,但他知道宋虔之会扮作一名士兵趁换岗的时候混到季宏身边去。如果宋虔之不去,季宏喝下的酒药效一过,他立刻就会知道怎么回事,那其余送酒的五个人就完了。
  去,还是不去?

  ☆、和光同尘(玖)

  
  入夜后的循州军府,环绕四周的数百支灯烛将整个大厅照得亮如白昼,没有日常不绝于耳的丝竹之声,卫兵长长的队列从大门一直通向季宏所在的厅上。
  早已斟满酒的酒樽摆在案上,季宏摘了头盔,一身铠甲却穿得仔仔细细。他一个人坐在堂上,手持一柄铮亮的匕首,从完整的牛腿上剔下带血的肉片来,用手抓着,蘸同样鲜红的辣椒粉吃。
  “来,吃。”看着两名站在门口的士兵茫然对视。
  季宏厉声道:“叫你们进来,陪本将军用饭。”
  士兵跌跌撞撞几乎匍匐过来,在桌案对面,季宏下首跪着。
  “当啷”一声,季宏丢出两把刀子给他们。
  他的视线离开这两名瑟瑟发抖的小角色,抓起一串葡萄,嘴唇伸出去够,吸到一颗便咬在嘴里,逗弄一般地以唇舌包裹住圆圆的这颗葡萄。
  “不吃?”季宏眯起眼,嘴里的葡萄让他的话声模糊。
  两名士兵连忙拿起刀子割肉,吞咽时俱是紧张得脸色发青,满脸难受地把牛肉咽下去。
  这情景让季宏心中涌起难言的满足。
  只有季宏自己能听见的一声“滋啦”之下,葡萄皮开肉绽,甜美的香气在他的嘴里绽开。
  “好吃吗?”
  士兵的声音略略发抖:“好、好吃。”
  季宏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巨大,像一道贯穿人头颅的惊雷。他挥了挥手,睥睨眼前二人像蝼蚁一般快速挪动手脚,退到门外去,其中一人抓着门框才勉强支撑自己从地上站起。
  季宏突然不笑了。
  军府内的士兵一刻不停地在整个府苑中列队巡逻,夜晚里听不见一丝虫鸣。安静变得让人难以忍受,季宏一面剔牙,一面抬起一只手,抚在胸前。
  冰冷铠甲底下,是他仍活跃跳动的心脏。
  他在这座城里,像是一头怪兽,所有人都怕他,哪怕是在最亲密的肉体交缠时,他也从未得到过一丝温暖。
  属于他的温暖,早已被黑狄人不由分说的一把火烧得精光,送到他面前的,是派去接人的手下畏惧颤抖的回报。
  他一家上下数十口,一张会要食会说话的嘴都没留下。州城新派去的镇长叫人挖了一个大坑,将认不出面目的焦骨都埋在一起。
  他甚至没能得到一个为家人殓尸的机会。
  从此季宏便觉得胸腔里的这玩意儿不在了。他嗜酒如命,沉迷歌舞,每当上了战场,他知道那些是必须杀死的敌人,他不在乎敌人是十四岁,还是四十岁,家中都有什么人在等待。天地不公,谁又问过他的家人,他们姓甚名谁,年方几何,家里还有什么人,便将牵系游子的那根细线一把火烧成灰烬。
  杀人,令他痛快。
  匍匐在地的人,还能称之为人吗?
  当然不能。爬虫只配过蝼蚁的生活。
  酒樽盛满清凌凌的液体,不用尝他也知道是什么滋味,那是可以安抚人心的琼浆玉液。季宏粗壮的手指贴着酒樽,他垂下眼皮,盯着杯中之物。
  其中一名士兵飞快看了他一眼,太快,季宏并未发现。
  快喝下去。宋虔之心里想,握紧了手中的长矛。但他不能一直看着季宏,以免引起他的注意。于是宋虔之只有看自己对面的另外一名士兵,士兵双腿犹在打颤,藏在裤腿里也看得出像是软面筋。
  宋虔之想了想,双腿也颤抖起来。
  士兵:“……”
  厅上一声并不起眼的闷响,对面的士兵扭头过去看了一眼,朝宋虔之做嘴型:“醉了。”年轻的脸明显放松下来,这意味着他们将度过一个平静安稳的夜晚。
  宋虔之这才小心翼翼地转过头去看了一眼。
  季宏半个身子歪在坐榻外面,后脑勺磕在坐榻一侧的木质扶手上,整个身体几乎都折叠了起来。这个姿势会很难受,那意味着,贺然的药起了作用。
  ·
  山林中发出草蛇滑行的细碎响动,从半空俯瞰,群山巍峨,在星辰照耀下,争向天空生长的树木顶端,纷纷被星光铺洒了一层银亮光泽。
  树叶之间闪烁着一双眼睛,眼睛里渐渐充满恐惧,树懒一般紧紧攀在树上的探子浑身僵硬,不敢一动。他整个身子紧贴在树干上,脖子和脸早已痒得不行,夜间虫子吐出的晶莹液滴从他的鼻子往嘴里流。
  大支队伍从树下经过,密密麻麻的兵卒目测足有上万,藏身黑夜里,像随时等待扑出咬断人脖子的狼群。
  终于,大部队离开探子的视野,他轻轻吁出一口气,双手双脚紧抱树干,朝地上滑去。
  就在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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