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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灵-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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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抬眼看着远处:“说什麽报效国家,视死如归,这些都是像我这样穿精甲,骑良马的人才能说得出口的话,而那些普通士兵,有的甚至连一件铠甲都没有,到了战场上,完全只能以血肉之躯面对敌人,当四面环敌之时,谁还能想着国家大义,只能不停地杀人好让自己活下来,你不杀人,就会被别人杀死,根本没有退路。”
  封宸絮絮叨叨地说着,好像也不在乎有没有人在听,只是单纯地想把心里想了许久的事说出来。
  小国师抱着他,静静地听他说话。
  封宸停下脚步,站在河岸旁,岸边垂柳依依,清风习习。
  河道里大大小小的船只划过,卷起层层白浪。
  “我以前从不相信鬼神之说,但现在。。。。。。”封宸闭上眼睛,清风滑过,轻轻地抚摸他的脸:“我希望这世上有神,希望那些生前卑微如蝼蚁的人,能在死后享有尊严,希望。。。。。。”他睁开眼,壮阔江河映进他眼中,无垠苍穹在他眼里转动:“生死相隔的人,有一天还能再会。”
  一滴温热的水滴落在小国师手上,他抬起头望了望天,愣了一下后,又低头看了看封宸。
  “神明不会亏待有心人的。”小国师搂住他,甜甜地笑着,小小的酒窝缀在脸颊上。
  “将军你一心等待的人,也一定会回来。”
  微风轻叹,灯笼摇,桂花酒香飘数里,无声地讲诉着那些悲欢离合,或苦,或悲,或凄凉,但都带着一丝甜甜的希望。

  ☆、第 154 章

  “咯吱——”门轻轻开启。
  室外的阳光如滚滚江水,在瞬间涌入屋里,远处山峦起伏,云蒸霞蔚。
  一名男子带着满身阳光走入屋内,白色的脖颈上挂着名牌,写着“苇言若”三个字。
  屋内的人转头望向门口,一名高挑的女子弯起杏眼露出可人笑意,朝他打招呼:“小若。”
  苇言若微微一笑:“玉姐。”他将门随手关上,金色日辉被阻挡在外。
  屋里放着十余个大塑料桶,桶里装着冰冷的井水,屋子的温度也因此比外面低一些,屋顶上挂着一个沾满油污和灰尘的钨丝灯,昏黄的光从灯泡里洩出,照着那人漂亮的眼睛。
  他的视线移到房子中央。
  四张长桌并在一起,上面并排放着两具尸体,尸体已经用霉敌水溶液处理过,霉敌可杀菌防霉防毒,出土的鲜尸都应放在霉敌水溶液中保存,但此处穷乡僻壤,条件简陋,只能草草处理一下,等待研究所过来把尸体运走。
  苇言若适应了一下尸体和药水的味道,朝女子走去:“鉴别出身份了吗?”
  “嗯。”女子翻了翻手中的一个资料夹,里面夹着许多笔记和照片。
  她指了指右边那具尸体。
  那是一具湿尸,穿着白衣,保存的相当完好,几乎没有腐烂,虽是尸体,但皮肤润泽而且充满弹性,色泽浅淡,有些微褐,若不是因失水而变得有些干瘪,看上去几乎像一个睡着的人一样。
  “墓里找到许多漆器,上书‘逆灵宫’三字,墓道的墻上还有‘逆先灵侍后世’的字迹,只有离国国师的墓里才会有这些东西,所以这人应该是离国的国师。”女子翻了翻照片,指着另一张,说:“坟里还有私印,上面刻着“离奚若”,初步看来,墓主应该就是离国国师离奚若。不过还是要等所里派人来作进一步的调查才能下最后定论。”
  苇言若点点头,看着旁边那具男尸,这一具尸体的腐烂情况较为严重,很多地方已经露出骨头,身上穿一套铠甲,身形高大,四只修长,仅从这具干瘪破败的尸体已足以感觉出,此人生前应该相当威风霸气。
  苇言若:“国师的墓中挖出两具合葬的尸体,还真是史无前例。”
  玉姐:“不止如此啊,最诡异的是,他的棺木样式完全和国师一致,丧服也是一样的款式,只不过外加一套铠甲,墓里的陪葬礼器都是双份,规格完全一样。但墓里找不到任何显示他身份的东西。”
  苇言若微微有些讶异,上前一步,仔细看向那具男尸,玉姐也凑上去,亲昵地挨在他旁边:“小若,你觉得他会是谁?”
  苇言若想了片刻,不敢轻易下定论,只好摇了摇头。
  玉姐:“《离国通史》里不是记载过一个叫离夕的将军吗?史书的记载语焉不详,连他的生猝年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他的祖籍、家世,反正他就好像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一般,一出场就被封为上将,然后一直驻守在离国边关,守了整整三十年,但他最后怎么死的,又葬于何处,史书完全不着点墨,好像在故意隐瞒他的身世一样。离国百姓都说他是武神下凡。不过,我曾经在野史里看到一个说法,说他其实是封国人。而我觉得。。。。。。”她指了指尸体:“这人就是离夕。”
  苇言若转头看着她,眼中露出惊讶的神色。
  玉姐:“你记不记得封国曾有个皇子,叫封宸,就是那个封武王的四儿子。”
  苇言若点点头:“他谋反失败,被封武王囚禁在北陵多年,最后病死了。”
  “不。”玉姐摇头:“我曾翻查过很多和他有关的史料,正史上都说他被囚禁,但很多流传民间的记载、传说都说,他没有被囚,而是独占了北陵,一直活得好好的,后来虞、玖兰联合攻打封国时,他暗中出了不少力。再后来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就失踪了,据说是被手下夺了兵权,但我觉得这点很可疑。”
  苇言若看着他:“为什么如此肯定封宸就是离夕?”
  “直觉。”
  “。。。。。。”
  玉姐灿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贝齿:“开玩笑啦,我只是觉得这人和国师好像有很多交集,实在是相当可疑。”
  苇言若扬起头,仔细想了想:“如果我没记错,封宸好像曾经被困在寻国,当时国师好像也在寻国。”
  玉姐连连点头:“是,而且,他失踪的时间和国师离世的时间非常接近,还有,国师离世后不久,这个离夕的就突然冒了出来,名字还和国师那么像,真是越想越可疑。”
  苇言若皱起眉,看着桌上的尸体,看着看着,不知道为什么,很想伸手摸一摸他的脸,苇言若捏了捏手,把这荒诞的想法从心中赶出去。
  玉姐拨了一下肩上的长发,转头看向他:“不说这些了。你两个星期后就要结婚了,现在还呆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真的好吗?”
  苇言若依旧认真地看着那具高大的男尸:“我已经交接好工作,今天就开车回县城,明天去省城搭飞机。”
  “哈哈,那就好,你老公这几天等你等到快发疯了,每天看谁都不顺眼。他弟都快被他折腾死了,昨天还打电话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让我催你回去。我看啊,你要是再不回去,他喷出的火能把整个柏林都烧了。”
  “我也没想到这次会挖这么久,我又是领队,不能中途离开。”苇诺无奈地笑了一下:“还有,我还没有结婚,就算我结了婚,岩城也不是我老公,只能算伴侣。”
  “哈哈哈。”玉姐笑得见齿不见眼:“都老夫老妻了,别不好意思承认嘛。再说了,你可是他看着长大的,简直能算是他家的童养媳了,他不是你老公是什么,哈哈哈哈!”
  “。。。。。。”
  “不开你玩笑了。”玉姐看了一眼手表:“快六点了,从这里到县城要两个小时,你还是快点出发吧,天黑了之后开山路不太安全。”
  苇言若点点头,取下工作证。
  玉姐接过来,看了看上面的名字,又抬头看着他,有些感慨地说:“一转眼,就认识了你们二十年了,看着你们从竹马变恋人,最后修成正果,感觉好像不过是一转眼的事。”她捏了捏苇言若的手臂:“要好好在一起,知道吗?我没法参加你们的婚礼,你们回来办喜酒的时候,我一定好好去喝一场。”
  苇言若看着她的眼睛,轻轻笑起来。
  “玉姐。”他伸手,轻轻抱住对方:“谢谢。”
  玉姐笑着回搂着他,脸埋在他颈间,眼睛微微泛红。
  阳光绚烂,碧空如洗。
  小小的山村深藏在群山中,山脉连绵起伏,黄褐色的泥土干燥而松散,风一吹,就会沙沙地刮起。
  村口有一间小杂货铺,用铁皮搭出的小档样式与报摊相似,但十分闷热,铁皮生了锈,变得斑斑驳驳。
  苇言若的车停在村口,他在杂货铺买了一包烟,靠在车门上,一边抽,一边看着远处的风景。
  一根烟抽到一半,衣袋里的手机嗡嗡嗡地震动起来,他翻出手机,“岩城”两个字雄纠纠气昂昂地霸占了整个屏幕。
  “亲爱的,有空吗?”
  信号很差,磁磁磁的杂音几乎要盖过了说话的声音,但苇言若还是能清晰地听到那人的声音,清晰得,仿佛对方就在自己耳边说话。
  “有。”苇言若吸了一口烟,几缕白色烟雾从他口出飘出,抚过他的嘴唇。
  “我在我们订礼服的婚纱店拿衣服,他们刚运来了一批婚纱,其中一件还不错,不如我给你买一套。”
  “。。。。。。”苇言若看了一眼天空,一只乌鸦从老树旁飞过,呱呱地叫了两声。
  “我是男的。”
  “我知道,不过也没人说男的就不能穿婚纱嘛,而且我也不是要你穿出去,你可以在家穿。”
  “。。。。。。”苇言若用指节按了一下额头:“你发什么疯?”
  “我是认真的。”那边的语气相当认真。
  一阵热风刮过,风里夹了沙子,刮得人脸有些疼,苇言若把烟扔到地上,用脚踩熄,然后打开车门坐进车中。
  “你在开车?”
  “不,准备开。”苇言若应了一句,看着前方想了想,说:“你是不是想让我早上和你结婚,晚上就去离婚?”
  “。。。。。。”电话那边静了一会儿,然后对方哼了一声,说:“不要就算了,我买给我女儿穿。”
  “你哪来的女儿。。。。。。”
  “不用你管。”
  两只黑色的鹊鸲正蹲在树枝上,圆溜溜的小脑袋转来转去,四处张望,细长的尾巴抖一抖,再配上阵阵叽喳声,像两只活泼好动的小精灵。
  苇言若看着那两只鹊鸲,看着看着,心中突然漫上一股说不出的暖意。
  “谢谢你。”他眨了一下眼,嘴角微微翘起来。
  “嗯?”电话里的声音带着疑惑:“无缘无故跟我道什么谢?”
  “鹊鸲很漂亮。”
  “啊?鹊鸲漂亮和我有什麽关系,又不是我养的。。。。。。唔,难道说,你想吃鹊鸲肉?”
  苇言若望着远处,荒凉粗犷的大山之景嵌进他眼里,两只小小的鹊鸲在枝桠上跳来跳去。
  “我想说的是。。。。。。”他仰起头,身体靠在椅背上:“因为你,我觉得这世上的一切都很美好。”
  电话那头静了许久。
  “亲爱的,你是在向我表白吗?”
  苇言若笑着说:“不是,我只是想起了在书上看到过的一句话。”
  “写得还不错,你再背几句。”
  “不要。”他一边说一边发动汽车,引擎的嗡嗡声打破了山林的宁静。
  “来嘛,别害羞啊。”
  “我要开车了,晚点再聊。”他挂了电话,汽车的马达声在安静的小山村里显得有些突兀,一群牛从不远处走过,朝着他哞哞地叫唤了几声。
  “嗡嗡嗡”,手机又震动了两下,有人发来了信息。
  苇言若点开信息。
  一张照片弹了出来,照的是一个小小的公园,正午的阳光洒下遍地金辉,落在苍翠树叶上,一只身体漆黑,翅膀洁白的鸟儿正从树上掠下,鸟儿体型圆润,羽翼丰满,充满光泽,细长的尾巴高高翘起,分外可爱。图片下面跟了一段文字:
  那句话的下一句是不是“因为你,曾经不值一提的东西,都变得神圣和充满意义。”
  苇言若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黑色的娇小身躯在空中飞快略过,灵巧而轻盈,公园里绿树成荫,狭窄的街道两旁是复古的三层小屋,一间连一间,紧紧挨在一起,后面的小山丘上立着威严的教堂。
  屋子前停着一排轿车,一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站在车旁,左手压在打开了的车门上,右手握着手机,他低着头,阳光落在他的睫毛上,为他的睫毛镀上一层淡淡金光。
  手机屏幕有些反光,模糊的字迹说的是:
  虽然这样说可能会让你扫兴,但我想我有必要告诉你,你拍的那只生物叫喜鹊,它除了和鹊鸲同为鸟类,再没有其它关系。
  男人挑了一下眉,打出一行字:
  你就非要拆我的台吗?你一天不拆台你就不爽吗?等你回家看我怎么收拾你。还有,欢迎回来。
  一名青年将礼服放进了车后座,退出车来。
  男子收好手机,打开钱包,豪爽地给了青年不少小费,他眼里还有几丝没有褪尽的笑意,薄薄的嘴唇翘成好看的弧度,像鸟儿舒展的翅膀。
  青年惊喜地收好小费。
  男子收好钱包,打开车门坐进车里。
  车辆驶出,穿过小巷,马达的声音惊起树上的鸟,鸟儿振翅而飞,滑过蔚蓝晴空,滑过教堂上巨大的时钟,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翱翔。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写完了!!啊啊啊啊!!!
再次感谢你们喜欢我的文,也希望这文能给你们带来一点东西——感悟也好,感动也好,希望《素也》对你们来说是有价值的。
最后,谢谢你们的支持,我爱你们,让我们江湖再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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