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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难平_月舞风-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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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是绝不可能的。这只老狐狸,到底在动什么脑筋?
  正在他思索的时候,陈文贞的哭声再次响起。听到她所说的话,他一阵头晕,险些从床上掉下来!
  “凤哥哥,我不喜欢五哥哥,我不要嫁给他!凤哥哥,我喜欢你啊,要嫁我也要嫁给你!你娶我吧,你娶我好不好!”
  少女伏在床上大哭,眼泪把被子都打湿了。看着哭成梨花带雨的她,凤云霄只觉头疼之极,真是哭笑不得。
  “贞儿,不要说胡话,这要让你嫂子听到,就不得了了。”他没有任何时候像现在这样庆幸自己娶了妻室,急忙把王玉珊抬出来当挡箭牌。“你不喜欢云飞,也没什么要紧,我帮你另选好人家,不要胡思乱想。”
  “不!凤哥哥,我不要别人,我就要你!你别总把我当成小孩子,我已经长大了!我知道嫂子嫁给你这么多年,一个孩子都没生,凤伯伯早就想让你另娶了,反正我要嫁给你家,为什么不能嫁给你?凤哥哥,你娶我好不好,我会做你的好娘子,给你生孩子,好好侍候你的!”
  说着她扑到了凤云霄怀里,紧紧搂住了他。在听到她刚才那一番惊人宣言时,凤云霄已经目瞪口呆,再被她这么一抱,更是全身石化,呆若木鸡。
  老天,不是这样的吧!
  他当然知道自己是有魅力的,他也不止一次地运用这种魅力,在风月场上如鱼得水。但他虽然风流成性,那节操总算还没死绝,来来往往你情我愿,所交往的都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对象。可是眼下这是什么情形?这哭着喊着要嫁他要给他生孩子的小姑娘有几岁?!看那小不点的个子,似乎比他最小的妹妹还要小,却说出这种表白的话,简直都让他觉得惊悚了。想推开她,可她紧紧抱着她就是不松手,那娇小的身体软软嫩嫩的活像个面团儿,叫人直害怕力气大一点就给她推坏了,推又推不得,甩又甩不脱,真是暗暗叫苦,头痛不已。


第63章 第 63 章
  老天似乎总是厚爱他的,就在凤云霄颇感狼狈的时候,忽听门外脚步声响起,轻捷而沉稳,正是他这几天来,已经听得非常熟悉的声音。他急忙望向窗外,果见那个熟悉的身影正悠然走来。
  看到那人,凤云霄眼前不觉一亮。只见那人今天的装束十分整齐,束发戴冠,身穿崭新白底金线织锦衣袍,极为华丽,一副温雅贵公子的模样,和以往的武者形象完全不同。他一路走来,一手负在背后,一手持着一枝红梅,意态从容,风度翩翩。
  清风堂的梅花开得极盛,寒风中送来阵阵冷香,令人心神舒畅。叶明昭临行前心念忽动,思及凤云霄养伤无聊,一时兴起,便折了一枝梅花在手,打算送给他,也算病中风雅,聊以解闷。
  看叶明昭从头到脚一身崭新,凤云霄突然想起,原来今天是年二十三,过小年了,难怪他穿得如此讲究。只不过,今年这过年,自己是只能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守岁兼养病,错过许多热闹。庙会舞龙赛戏斗花魁,以及十五的花灯,是一个也看不成了。可是,也没有什么值得惋惜的。
  他曾经送过许多礼物给别人,也收到过他人送的各式各样的礼物,却从来没有收到过梅花为礼。至于当年……
  不论是不是曾经友好相待过,七叶没有送过他任何礼物,凤云霄其实并不能想象如果当年他们两人没有发生那样致命的冲突,是不是会有这种可能性。但无情的事实是,他们之间那淡薄的,似有似无的友谊还没来得及成气候,就因为自己的轻狂,轻易就被摧毁得干干净净。
  陈文贞根本没有听到脚步声,紧紧搂着凤云霄的腰,把脸贴在他怀里,状态宛如亲密恋人。凤云霄却因看见那梅花以及梅花所联想到的问题,已经忘记了还有个陈文贞粘着他,直到叶明昭走进来,看到眼前这一幕,有些意外地“噫”了一声,以为自己撞到了不该看的场面,大窘欲退的时候,凤云霄才回过神来,急忙甩开了陈文贞。
  “叶明昭!”
  陈文贞正在陶醉,忽听凤云霄喊了一声,自己已经跌坐在了地上。她摔得又痛又委曲,正要使性子,凤云霄已经跳下床,奔到了门边。她一回头,就看到那天自己想打没打成,反而把手都打抽筋了的冷面煞星正站在门口,连气带羞,简直就想撒泼大哭,可又怵那个煞星,不敢过分闹腾。
  “这凤鸣楼的下人都是死人吗,来个生人也不禀报,还有些人,进别人房间都不知道敲门,一点家教都没有!”
  “贞儿!”
  凤云霄十分生气,脸也沉了下来。这姑娘任性也就罢了,居然还如此无礼。骂别人没有家教,她的好家教就是随随便便进男人房间,往男人怀里贴吗?就算她只是妾室所出之庶女,那也是个官宦小姐,教养如此,真不知陈正清是怎么为人父的。
  陈文贞这样一闹,原本禀着非礼勿视原则的叶明昭终于认出了她,听到她的含沙射影,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按理说这只是个小姑娘,就算说了些无礼的话,也不必与她一般见识,但她却不是寻常人家的女孩子,而是他杀父仇人之一的女儿,能有什么好脸色?被他这么冷漠地看着,陈文贞莫明地打了个寒噤,不敢再说什么,爬起来一骨碌地往外跑,到了门口的时候又回地头,转脸看向凤云霄,立刻又变得含情脉脉。
  “凤哥哥,你好好休息,我以后再来看你。”
  凤云霄无语凝噎,对这种不看别人脸色,完全沉浸在自我世界的人,说什么也都是白费力气了。
  冷眼看着这少女离去,叶明昭脸色阴沉,他转过头来,却看到凤云霄正一脸尴尬地看着自己,阴郁的脸色瞬间敛去,展颜一笑,说道:“门开着……是我失礼,凤兄恕罪。”
  “那个……你千万不要误会……”凤云霄期期艾艾地说道:“她……你也看到了,她就那么点大,我一直都把她当成小妹,绝对没有歪心思啊!”
  叶明昭摇摇头,径直走到桌边,将梅花插入瓶中,说道:“那是自然,凤公子风流名天下,我就算质疑你的人品,也不会质疑你的眼光,如何能误会。”
  凤云霄汗颜。这话要是换成旁人说的,他定要大发一笑,发表些诸如人不风流枉少年的感叹,可眼前此人……他只觉得底气严重不足,哪里还能开这种玩笑,只好把视线投向了桌上,原本只是假装欣赏红梅,但目光一落上去,真的被吸引住了。
  只见瓶中寒梅,铁虬银枝,一枝秀寒,点点红蕾绽放间,透着冷香幽幽。虽无桃花艳丽,自有冷冷傲骨。“真美……”他由衷地赞叹了一声。
  叶明昭看凤云霄,刚从床上爬起来,只穿着中衣站在那里,眉头一皱。
  “你回床上躺着吧,穿这么少站在地上,不要着凉了。”
  凤云霄才注意到自己衣衫不整的样子,刚才心里发急一下就跳了起来,现在才意识到自己这样子实在失礼,难免有点尴尬。
  “还好……不冷。”
  这样说着,凤云霄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到床上躺下,情不自禁地叹气。
  “成天躺在床上,骨头都疼了,还要一天照三餐地吃药,再这样来个十天半个月,我估摸着都要发霉了。”
  叶明昭安慰说:“我了解你的心情。不过你不要太着急了,从来都是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试着让心静下来,就会感觉好多了。”
  这个人,关于这一方面的心得,是经验丰富了。凤云霄不由自主地想到他那一身的伤,不止一次地在生死关挣扎,挨打受罚,中毒受伤,对他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一想到这里,就不能不为之感到难过。
  “你受过那么多的苦,九死一生,我却从来不能帮你半点忙。如果,我能早些遇到你,或许……”
  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
  早些遇到,又能如何?或许他曾经帮助过他,但也更加深重地伤害了他。
  这个人,如果当年就那样死了,便将从此埋骨荒野之中,寂寂长眠。被人遗忘,永埋黄泉,又还有谁,会知道他的恨和怨,不甘与遗憾?
  “让我帮助你吧。我……知道你的悲苦,我也知道你有很多事情想要去做,我希望能够帮助你,把一切困扰着你的谜团解开,从此不再困苦忧愁。”
  叶明昭先是诧异,对上那人真诚的眼眸,释然之后,却是黯然。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我不能连累你。”
  “你不是我,孑然一身,你是凤鸣楼的少楼主,千金之子,整个凤鸣楼的命运都将维系在你身上,岂可以身涉险,这一次,我已经连累你受伤中毒,你若再不退出,定要趟进这趟浑水,恐怕连性命都难保了。”
  “不,我不在乎!”凤云霄大急,一下坐了起来,紧紧抓住了对方的手。“什么千金之子,如果只顾明哲保身,不能做我真正想做的事,我只会后悔一辈子!”
  激动之下,他原本苍白的脸色涨得通红。就在此时,他突觉头猛然一晕,眼前一黑,险些跌下床去,幸被叶明昭一把扶住。
  “你怎么了?!”
  那突如其来的晕眩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是数息之间,已经恢复了正常,凤云霄捂着额头,轻摇摇头,微微张开眼睛,方才眼帘里模糊的景物,已再次清晰。
  “没事……可能是我起得太猛了。”
  虽然听他这样回答,叶明昭仍然不能放心,小心地扶着他靠回枕上,“你身体没有痊愈,不可太耗费精神,睡一会罢。”
  虽然理智上凤云霄并不想睡,他还有很多话没有说,不想把难得相处的时光全部浪费在梦乡中,可身体却并不听他的指挥。叶明昭话音未落,他便觉得铺天盖地的倦意包围了自己,眼皮好似有千斤之重,再也睁不动,一丝说话的力气都不再存在。他不情不愿地闭上眼睛,转眼便陷入了沉睡中。


第64章 第 64 章
  他睡着没过多久,汪朗就急冲冲地找到了凤鸣楼。
  见到满头大汗,满脸都是焦急之色汪朗,叶明昭不禁吃了一惊。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出什么事了?”
  “三爷,快回清风堂吧!”汪朗双手扶腿,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刚刚嘉兴府传来消息,灵剑阁出事了!书楼被人一把火烧光,守卫的兄弟也全都被杀!”
  “什么?!”
  等到凤云霄醒来,叶明昭已经走了很久。听说是清风堂有事,他难免担忧,却不能亲自去问个究竟,只得派人去打听消息,得知清风堂三位当家都已离开,连夜赶回嘉兴府去了。如此行色匆匆,凤云霄情知定然出了大事,深感忧虑。
  他如今伤病在身,本就十分虚弱,如今又添了重重的忧虑,更加郁结在心。到了晚上,他突然高烧昏迷,盗汗如雨,情况十分严重,水冰心闻讯赶来诊治,竟是这几日来已经好转的毒伤,再次发作,令她惊诧不止。
  接下来的几天,在水冰心的治疗下,凤云霄虽然退了烧,却仍时而苏醒,时而昏迷,就是醒来的时候,也认人不清。水冰心烦恼万分,查遍医书,也找不出问题所在,看着神智恍惚的凤云霄,心中焦虑却无可奈何,只能期待那有神医之名灵剑阁之主早日回到清风堂,能够帮助查出凤云霄此病症结所在。
  站在火烧过后的瓦砾堆中,望着眼前的废墟,叶明昭默默无语。
  曾几何时,巍峨的书楼已付之一炬。余火早已熄灭,残烟也再不升起,可那焦黑的土地,倒塌的断壁残垣,仍鲜明地印证着数日之前,这里曾遭遇过怎样的浩劫。
  “这帮混蛋,真是欺人太甚!”
  盯着眼前这惨不忍睹的景象,花连华两眼血红。“老虎不发威,当爷爷是病猫!烧我书楼杀我兄弟,我定要把这群混蛋碎尸万断!”
  “四弟,不要冲动。”御剑行脸上阴云密布,语意沉沉。“书楼已毁,人也已死,你就算再愤怒,也回天无力。”
  “不要冲动,我怎么能不冲动!”花连华吼道:“大哥,那都是我们的兄弟啊!怎能忍得下这口气,一定要报仇!”
  “我知道,他们烧我书楼,杀我灵剑阁的弟兄,就是在向我们示威。”御剑行沉声道:“他们真正的目的,绝不是为了那些书,而是为了账本。”
  “账本……”叶明昭身体一颤。“我父亲留下的账本?”
  “应该是这样。”御剑行道:“纵然残缺不全,终归是个隐患。我想他们定是认为账簿藏在书楼之中,便干脆一把火烧了书楼,既绝后患,又等于在向我们发出警告。”
  叶明昭垂下了头,紧握双拳,身体抑制不住地轻颤。
  当年父亲死于天牢,母亲于抄家当日撞壁自尽后,他和妹妹小蕙,就被分别关押起来。在那段不堪回首的痛苦日子里,不止一次的有人逼问他,父亲到底对他说过些什么,有没有藏一些不能见人的东西。彼时年幼的他,在饱受□□折磨的惊恐绝望中,仍然说不出那些人想要得到的秘密,换来的,就是更多的殴打与无休止的虐待。
  但事实上,不是他不说,实在是他真的不知道。父亲从未对他吐露过半点有关案情的线索,直到家破人亡,他也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不知情,才侥幸保住了性命,否则,等不到官卖,他便早已被人弄死在大狱中,就像捻死一只蚂蚁一样无声无息。
  “这一切,全都和我有关。多生出这些事,牵扯进来这么多人,害了这些人命……没有一样和我无关,我简直……就是个瘟神……”
  “明昭!”听到他如此自责,花连华心中一惊,急忙抓住了他的手。“发生了这些事,谁的心情都很难过,但这不是你的责任,你千万不要胡思乱想!”
  叶明昭轻轻摇首,抬起了头。
  “过去的不幸,除了天意弄人,也是我无法看破,而令自己更痛苦。而如今,未来的命运,等待着我们的命运,究竟如何皆不可知。连华,不管我能不能报得了仇,你和大哥都一定要平安。我已经没有了亲人,再也不能失去你们了。”
  “不会的!”花连华连忙摇头。“你不要杞人忧天,就凭他们,想动我和大哥,还少修炼了十年。谁敢挑衅,谁敢争锋,定要他有来无还!”
  “说的好,就是要有这个气魄。”
  御剑行走过来,轻拍了一下爱弟的肩膀,说道:“三弟,你不要想太多了。这次的事,若说完全和你的事没有关系,那是大哥在哄你。但若说责任在你,那就是你心思太重。这世上的恶人作恶,只是为了满足他们的私欲,受害的人又有什么错?但天理昭彰,那些人作恶多端,终有报应,我灵剑阁的兄弟绝不能这样白白地折在他们手里,总有一天要报仇。”
  叶明昭点了点头,目光扫过火场,茫然若失。
  曾经和灵剑阁的兄弟们一起,在书楼里帮御剑行整理那堆积如山的书籍。花连华曾笑言,对御剑行来说,人生两大乐趣当是醒看天下书,醉卧美人膝。谁知御剑行竟一本正经地回答,醉卧美人膝,貌似风流,实则不然。若美人丰腴些还好,如是那种杨柳扶风的瘦美人,这醉卧美人膝,不仅美人累得慌,自己也硌得慌,真正受罪,唯有醒看天下书才是真正乐趣。这段议论,当时笑倒满堂人,当时还在世的二哥夏清风,一反温文尔雅的常态,笑得几乎打跌。而如今,言笑晏晏犹自在耳,清风却早已不存,书楼今也成灰。
  “阁主,这些都是兄弟们在救火的时候,从火堆里抢出来的书,不过有的已经烧得只剩半册,您看怎么处理?”
  花连华的属下林岩和几名弟子吃力地拖过几个大箱子来到面前,林岩指着里面的残书剩卷问道。
  “先把它们搬到花间阁,等我有空了再慢慢整理。”御剑行道。林岩应了一声,吩咐弟子们一起,把箱子拖走。叶明昭闻声回过头来,一见箱子里的书,眼睛骤然一亮,急忙赶了过去。
  “书,居然还没有全部烧毁么?”在箱子边蹲下身,他伸手翻捡着这些火场余生的书本。“大哥,这些书都是你的珍藏,如今却毁于一旦……”
  “是啊三爷,可惜书楼上万的珍藏,只剩下这些了。”林岩叹气道:“还是兄弟们抢得及时,不然连渣子都没得剩了。”
  御剑行走过来,弯下腰看看那些残书,说道:“书毁了就毁了,什么东西都有个天命,只能说是它们的天命到了。何况只要是我看过的书,差不多都能记在心里。等我有空的时候,捡要紧的重新誊写出来,也算是新生了,不要为这件事难过。”
  花连华巡视着火场,眼角余光一扫,忽见一线白光乍现,不觉好奇心起,忙走过去仔细寻找,终于发现那光芒的来源,是在一处断柱之下。风卷走了灰烬,露出了隐藏在其下的闪光对象。他急忙三步并作两步迈了过去,弯腰搬开那截断柱,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在闪光。
  一看到那隐藏在灰烬中的东西,花连华只觉嗡的一声,仿佛全身血液都涌上了头顶,直愣愣地盯着那东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哥……明昭!”
  听到花连华的声音都变了调,两人都吃了一惊,急忙赶了上去。叶明昭一低头,一看到那地上那东西,顿时也呆住了。“大哥!”
  向来镇静沉稳的御剑行,此时的震惊,丝毫不比两个兄弟差,他弯腰捡起那东西,拂去上面的灰尘,手都在微微颤抖。
  “蝉翼蝶形镖!”
  这正是“醉卧红尘”夏清风的成名暗器,名号“蝉翼蝶形镖”,疾出无声,迅如闪电,弹指百步取人头,令人闻风丧胆,然而,却早已随着夏清风的死,从江湖上彻底消失。怎会在此时此刻,出现在此处!
  “这真的是二哥的暗器,他的暗器怎么会出现在废墟里!”
  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叶明昭道:“二哥在世的时候非常喜欢来书楼看书,应该是那时不小心掉在书架下面,如今书楼烧了,蝶形镖却不怕火烧,就留了下来。”
  早已消失许久的蝉翼蝶形镖出现在火场,能够说的通的,也只有这个解释了。御剑行低下了头,想起死者,不由心中哀戚。
  “二哥……我一定会为你报仇!”
  看着眼前的蝉翼蝶形镖,睹物思人,想到那温柔和蔼的二哥,音容笑貌犹在眼前,却早已天人两隔,花连华心中一酸,眼泪也几乎落了下来。


第65章 第 65 章
  大年三十,一年中最热闹喜庆的一天,但对凤鸣楼来说,今年的除夕,却是过得最不喜庆的一次。
  凤云霄的病情已好转了许多,但是神智仍是时而清楚,时而糊涂,水冰心对此也束手无策,百思不得其解,只有开药慢慢调养。吃年夜饭的时候,凤云霄也入了席,但他在席只是取个团圆之意,应景而已,除了吃点八宝什锦饭,再没吃其它东西。他这病恹恹的模样,让一家人的年夜饭都吃得有滋无味,就连最不懂事的孩子,放爆竹和焰火的兴致,也比往年低了许多。
  夜空中烟花绚烂,鞭炮声此起彼伏,但无论外面如何热闹,凤云霄也提不起半分兴趣,吃过年饭,坐了一会,他便回到了栖凤苑休息,倒在床上,很快便沉进了梦乡中。
  夜越来越深,闹到了三更时分,噼哩啪啦的鞭炮声终于渐渐稀疏下来,只有远处偶然传来一两阵,为了这个年而忙碌了多日的人们,终于抵不住多日来积压的疲倦,一个个陆续地睡去了,喧闹的夜晚,逐渐恢复了安静。
  凤云霄正在帐内熟睡,忽听“吱呀”一声,房门被人缓缓推开了。
  “凤兄,凤兄!”
  是谁在喊自己?凤云霄茫然睁开朦胧的眼睛,只见一个修长的人影,隔着纱帐站在面前。
  屋内烛光早已熄灭,凤云霄只能看见帐外一个黑影,身形十分熟悉,半梦半醒之间,却一时弄不清是谁。正在迷糊,忽听那个温柔的声音再次响起:“凤兄,身体好些了吗?”
  凤兄……习惯这样称呼他的人……是……叶明昭?
  我不是在做梦吧?这个时候,他怎么会来?
  凤云霄恍惚地想着,直起身来拉开纱帐,只见光影幽暗,那张熟悉的容颜在黑暗中似清晰又似朦胧,周围景物都是黑白二色,令他产生了一种身在梦中的感觉。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一定是在做梦了。
  “你回来了?”
  “是的,我回来了。”
  原本朦胧的容颜渐渐清晰起来,他看清了他的脸。他在床边坐了下来,伸出手去探他的额头。
  “你瘦多了,这段日子还好吗?”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梦,因为现实中,对方是不可能用这样的语气,这样的态度和他说话。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庄周梦蝶,蝶梦庄周,如是而已。
  “我没事。只是,你的事情,解决了吗?”
  对方没有回答,而是低低地笑了一声,反问道:“怎么,你为我担心吗?”
  凤云霄想了想,说道:“你我相识一场,朋友遇到麻烦,我当然会担心。”
  “只是……朋友吗?”
  对方的笑声更加低沉,说出的话语,更令他心中剧震。
  “我还以为,你喜欢我。”
  “你……”凤云霄惊愕抬头,即使这只是个梦,这梦也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令他震惊莫名。“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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