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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绝色,深藏不露-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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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了判断后,仲聆愈发小心行事。
胡人不知道在搜些什么,就连大晚上都不歇。仲聆猜测着,对他们的来意愈发好奇。
他在黑暗中观察,很快确定了自己的处境——就算是他能无声无息弄死几个人,那缺出来的口子也会很快暴露,进而会惊动全队。
山谷狭窄,胡人骑马从西向东压进,正好挡了他西行前往元港城的路。
眼见藏身之地就要暴露,仲聆无法在不惊动这队骑兵的情况下绕过去,只得向东退去。
天色蒙蒙亮了。
如果这个时候天色大亮,他这一身红衣就是个明晃晃的靶子,太容易被发现。
趁着天色昏暗,仲聆不得不加快脚程,与胡人骑马拉开距离。但是他离元港城越来越远了。
仲聆通常是可以根据天色判断时间的,可今天是阴天,他只能估算个大概。
约摸到了中午的时候,他抵达了一个村子。
这个村子的一切都显得过分安静,仲聆敲了几家房门,都无人应门。
他随便找了一家房子,敲了敲门后直接破门而入,他进去后找了一圈,这间屋子里果真没人。
这户主人在窗边晾了几套刚洗过的干净衣服,都是寻常便服,料子和款式十分普通,无甚特别之处。他拿起其中一套抖开,看看和自己身量正合适,就动手脱下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穿着这件短了一截的新娘嫁衣走了许久,行动时穿着舒不舒服先不说,单这喜服颜色就太乍眼了,现在终于有机会把它换下来了。
他刚刚解开衣带,就听见有一个虚弱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劳驾姑娘……换个地方再脱衣服呗?”
仲聆愣了,他之前进房间前搜索过一次,也没看到什么人,一时竟不知道这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
还是声音的主人自己解开了谜题,只见屋中的大床被拉开了一条缝儿,原来那床甲板之下,竟然还藏着一个年轻男人。
只是那人浑身鲜血,脸色煞白,看着像就剩一口气儿的样子。他虽然非常虚弱,但是看着仲聆的眼睛却依然有神:“在下绝没有偷窥的意思,只是我现在这样……不方便自己走开,为了不冒犯姑娘,只能麻烦你换别的地方了。”
仲聆看了他一眼,确定他确实动不了,就拿着那套农夫的麻衣,去旁边将身上的红色嫁衣换了下来。
这一身衣服是用粗麻制成,贴身穿在身上并不好受,但仲聆毕竟不是娇气的大小姐,也不会为此抱怨。
他换好男装后,重新回到了刚才的房间,看着床板之间的血人问:“你这是怎么回事?”
仲聆说话时没用伪声,那声色清透,不太容易错认,确实是个男人。
只是那人伤势颇重,见他穿女装就先入为主,已没有心力再发现异样了,虚弱道:“姑娘,快跑吧,胡人要追过来了。“
见仲聆站着不动,他重复道:“你快走啊,胡寇总是会找到我的,你不要被我牵连了。”
仲聆突然问:“原来胡人的骑兵,追的就是你?”
这人没想到他居然已经见过胡人,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
“你是谁?”
某人沉默半晌才说:“事到如今,我大概很难活着回去了,告诉你也不妨……我叫不胖。”
仲聆沉默片刻:“你确实也不胖,你父母给你起的名字,也是用心了。”
“……我姓步名庞。”那人有气无力道:“不是不胖,我本来就不胖。”
这名字有点耳熟,仲聆还在想他在哪里听过。
而步庞见他不走,苦苦劝说:“姑娘你……这般容貌,落到胡寇手里,不知道会落得什么下场……赶快离开,你不能再耽误了。”
“嗯,我想起来了。”仲聆突然说:“你姓步,你爹前年死了,你是继承了他大将军之位的那个儿子?”
步庞苦笑道:“就是我。”
仲聆很好奇。
这位小步将军可算是皇都红人,好好的不呆在江那边享福,跑到江北来做什么?
“你做了什么事,让胡寇不惜翻山越岭的过来捉你?”
步庞语出惊人:“我溜进胡人的火器厂,偷看了他们的新型火器。”
这话一出,让仲聆有些吃惊。看不出他年纪轻轻,却有这般的胆量和本事。
仲聆重新打量他:“你和你爹不像,他怕死得很。你却有胆子,敢一个人去捅胡子的老窝。”
仲聆这话说的相当不客气,然而步庞听了也没生气。
他只是苦笑道:“我朝两百余年,已到了大厦将倾之际,可是整个皇城里,所有人都在唱太平盛世,除了我……居然没人着急。”
仲聆皱着眉头看他。
“十年前,丁将军大胜,让胡人安分了许多年,可是胡人一直在养精蓄锐,再打过来是迟早的事儿。”
他这话说到一半,就开始咳嗽,他伤了肺,嘴里吐出血沫。他艰难的喘了一会,才小声说:“我这一次深入敌穴,有不少收获。只可惜临走时……被发现了。”
步庞眼神渐渐涣散:“……你快走啊,胡人要来了,逃命去吧。”
他眼睛看着仲聆的方向,迷迷糊糊的说:“姑娘……你这么美的人,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很多人都这样说过。”仲聆漠然:“睡吧。”
步庞终于昏了过去。
仲聆抽出了他抱在怀里的剑。
他已经听到了屋外的脚步声,外面来了一个人。
胡人是分散开了吗?仲聆冷静地做着分析。
门被轻轻的推开了。
仲聆一手持鞭,一手拔剑。
鞭子蓄力,蓄势待发。
剑出鞘,刃锋冷厉。开门的瞬间,他劈手扔了过去。
然后在同一瞬,他看到了班青的脸。
仲聆吓了一跳,脱手前偏了一寸,那柄剑堪堪擦过班青的头发,把后面的木门劈裂了。
门里门外,两人对脸懵逼。
仲聆慢慢收起了手里的鞭子,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狼狈的小土匪。
他穿着一身脏兮兮的亵衣,乱糟糟的短发沾了树叶,脸上也有灰扑扑的手印,不知道在外面折腾了多久,才弄成这样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
他可怜兮兮的望着仲聆,眼泪一瞬间就掉了下来。
仲聆错愕。
班青起跑、加速、起跳一气呵成,在仲聆反应过来前,就像一颗点燃的炮仗一样冲进了仲聆的怀里,死死抱着他不撒手。
班青嚎啕大哭:“仲聆——你是鬼我也要你!你别走!”
作者有话要说: 不胖:我们是不是见过?
仲聆:套路太老,下一个。
班青:呜呜呜呜呜(一边哆嗦一边求抱抱)
仲聆:这个套路没见过,我再感受一会儿
第21章
“我不该怕你,你本来就是你!无论变成什么样,都是你……”
“呜呜呜呜!对不起——”
仲聆被班青抱住,居然没能立刻挣脱。
土匪整个人都热乎乎的,流下的眼泪也是烫烫的,透过衣服,烫到仲聆身上,让他的心也跟着颤了一下。
“都是我不对,你这么美、这么好的人,被我害死了,是我忘恩负义,是我没有良心!”
班青哭得抽噎:“如果你想要我的命,就直接拿去吧,你出了这口气,就去投胎转世,一定要投个好人家……”
仲聆眼神温柔了一瞬:“我投不了胎,转不了世。”
“为、为什么?”
“你叫出了我的名字,留住了我的魂魄,还让我怎么走?”
班青信以为真,全身震了一下,正要抬头看他,却被仲聆按住了他的脑袋:“你不要看我。”
班青懵道:“啥?”
仲聆用自己原本的声音幽幽道:“我从山崖上跳下来,摔得粉身碎骨、头破血流,现在的样子吓人的很,再没有从前的模样了,一点都不好看了。”
班青想动,却被仲聆摁在怀里,他哭着说:“你要是不去投胎,就跟我回家吧,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不嫌弃你。”
“此话当真?”
“你跟我回家,白天阳光足的时候你就躲起来,我出去干活儿,赚钱回来给你花,我给你买纸钱,供奉你的灵位……”
仲聆很惊讶——他活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碰到有人把自己当成死人来表白的。这小子一边咒他死,一边还能把话说得让他感动,也是很不容易了。
见仲聆没说话,班青自己的脑筋也转了起来——这村里一个人都没有,他却在这里面找到了仲聆,这八成是个鬼村。
更别说这次重逢后,仲聆连声音都变了,那声调莫名低了许多,种种不妥之处,都暗示了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人。
班青伤心极了:“让我看看你吧!你成什么样了?我不会嫌弃你的,在我心里,你永远是那年……我第一次见你的模样。”
仲聆神色冷了下来:“哦?你第一次见我,我是什么模样的?”
班青竟似有什么难言之隐,磨蹭了好一会,才说:“你怎样都那么美……啊?”
他话没说完,仲聆却突然发力,把他推开。
仲聆手里握着的鞭子抽出,一声劈空响,门板被他的鞭子震破,一个胡人被抽的满脸是血,还没等胡人张嘴呼叫,仲聆已经像一道影子一样紧随而上,在他的喉咙上补了一刀。
那人在地上抽搐着说不出话,割破的喉咙流了一地鲜血。
班青脸上眼泪鼻涕还都没擦,目瞪口呆的看着仲聆。
仲聆目不改色的收了匕首,捡起自己之前掷出去的剑,回头看见班青一脸没反应过来的样子,难得笑了一下,走过去揉了揉他的脑袋。
班青随着仲聆的动作抬头,发现自己脑袋才到他的下巴高。
班青:“……”
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
突然神奇长高的仲聆?一身看不出来历的莫测本事?
门外的胡人尸体还新鲜着,空气中的血腥气提醒着他们刚刚发生了什么。
仲聆将计夫子的鞭子递给了班青:“怎样?你会不会使鞭子?”
班青下意识的回答:“不太熟。”
“那你擅长用什么武器?
“长|枪。”
仲聆点了点头:“知道了。”
班青突然再次靠近。
因为身高差距,他这次依然没能爷们儿的抱上去,而是扑进了仲聆的怀里。
但姿势什么的都不重要。
仲聆一愣:“怎么了?”
班青手放在他的鼻子前,耳朵贴在他心口上:“你还活着……你是人?”
仲聆看着他。
班青仿佛身处巨大的惊喜中,消化着这个惊人的信息:“是人……是人……”
仲聆眼睛不甚明显的弯了一下,他把头发扎好,语气轻松:“你不用出门,等在屋里就好,我出去散个步。”
他提着剑走了出去。
街上的胡人很快发现了他。
村子里的状况实在不容乐观,这短短一会儿时间,居然有另外一队胡人骑兵到了这个地方,领头的是一个骑着白马、打扮贵气的胡人,与一个络腮大汉会兵一处。
这个络腮大汉仲聆见过,他就是之前那个搜个林子,都不留一丝破绽的头领。
仲聆心中道——此人日后必成将才,绝不能留。
空荡荡的街上突然多了一个人,实在是很扎眼,更何况仲聆根本就没有隐藏自己行踪的意思。
不一会儿,那贵族胡人骑着白马过来,他看清仲聆的模样,神色诧异又惊喜,用不甚流畅的汉语询问:“美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贵族胡人骑着马,绕着仲聆走了几圈。
仲聆抱着剑,不说话,也不动。
那人胡人上下打量着他的模样,满意的点了点头,用胡语说:“带回去。”
旁边的络腮大汉显然是对他的脾性有所了解,别开脸露出了鄙夷之色,却没有出声阻止。
仲聆终于抬眼。
他以雷霆之势一脚踢向白马马腹,那马瞬间断了几根肋骨,嘶叫着向另一侧翻倒。
那贵族大叫着摔下马,叫声却戛然而止。
仲聆踩着他在半空中的身体起跳,身法快如鬼魅。
鲜血在空中喷溅。
贵族的脑袋在灰尘里,咕噜噜的滚出很远。
一闪而至的寒光晃了络腮大汉的眼,多年在战场生死边跌爬滚打的直觉,让他举起自己手里长枪格挡。
半身是血的仲聆从天而降。
兵器相接。
络腮大汉额上多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剑痕,血流不止。
仲聆被弹开,在地上滚了一圈,像一道闪电一样再次压进。
络腮大汉的坐骑被这一击的力量压得趴下,他从马背上滚下,眼中露出惊惧之色,不可置信的问:“你是什么人?!”
剑已到眼前,络腮大汉掉头就跑。他知道自己对上这个人,没有任何活下来的可能。
背后的汉人,用胡人的语言字腔圆正的答道:“房氏祖训——胡寇若过北地山脉,我房家男儿见一个、杀一个!”
班青迷迷糊糊的等了许久,三魂七魄才重新归位。
他在这屋子里转了几圈,在里间找到了一个身受重伤的人。
这件事并不简单。
仲聆说他出去散步,这鬼村……有什么好散步的?
班青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不对,他犹豫了一下,没有乖乖听仲聆的话,打开门走了出去。
然后他看到街上的仲聆拿着剑,在外面砍瓜切菜一样的虐渣。
班青:“……”
这画风……哪里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仲聆微笑:你不用出去,等在屋里就好,我出去散个步。
络腮大汉:你神特么的散个步!
更新修改了章节结尾~
第22章
还活着的几个胡人仓皇逃窜,一遍喊道:“他是房图将军的后人!”
“他是房图的儿子!他就是房邬!”
班青听不懂胡语,一脸迷茫。他耳朵里听到的声音,就是一群胡寇叽叽喳喳的乱叫。
仲聆听得懂,但他也没在班青面前暴露自己会胡语的事实。他蹲在血泊中,用剑又扎死一个。
班青出来了,仲聆起身将络腮大汉的长|枪丢给班青:“拿着防身。”
那长|枪扔出很远,班青伸手接住了。
远处的骑兵彷徨许久,终于想出了一招对敌之策。
既然在马下的仲聆无人能敌,那他们就一齐并肩而上,以骑兵对步兵的天然优势,多人联手进行压制。
街的另一头,骑兵列阵,突围冲刺。
胡人长期生活在草原上,马背上的功夫一等一,胡人身体强壮,骏马品种优良,日行千里,以胡人骑兵作战能力而言,中原鲜有兵种可与之一敌。
这也是十几年前,胡人骑兵大肆越过北地山脉,进犯中原势不可挡的一个原因。
仲聆手里拿的是剑,又没有马,便不去硬扛。他贴着街边民居,准备等骑兵靠近后,他跃上房顶避过锋芒,再逐个击破。
而此时的班青已看明场上形势。
他提着枪,缓缓站到了街道中间。
飞驰而来的骑兵将村庄的土路震得砰砰作响,尘土在空气中四扬。仲聆没想到班青居然会迎面而上,顿时大急,大喊道:“班青——快躲开!”
班青没有躲开,他扎着马步,身体很稳。
马已经到了他的身前。
仲聆飞身冲了过去,但是他离得太远,已经来不及了。
然后他亲眼看到,班青在骑兵即将撞上他的那一刻,骤然蹲下身体。
他手中长|枪横扫而出,从左至右轮了一圈马腿,就这样简单粗暴的掀翻了打头的骑兵阵。
仲聆:“……”
马的自重不小,可是班青就这样用一柄长|枪,坳断了头一批骑兵坐骑的马腿。
他的马步,依然扎得稳如磬石。
第一批骑兵已然摔到地上,他们的队友为了躲避前方的混乱,被迫冲乱了阵型。
机会就是现在。
班青枪头拄地,将自己的身体抡到半空,跳上了一个骑兵的马。班青把那没反应过来的骑兵,当场就给他从马上掀了下去。
那马认主,生人上身后,顿时不听掌控,嘶鸣不已。
马扬起前蹄,立起马身,班青正好借着这个高度,一手握着缰绳,单手长|枪银光横扫一片,将他附近完全没有准备的骑兵,全部从马上掀了下来。
班青说,他会使枪。如今看来,这话是太谦虚了。
他何止算是会使?他分分明明是极为擅长于枪法一道。他的枪没有花架子,招招式式干净利落,藏着精妙。
班青出手至今,并没有一招下死手。
他招式虽然熟练,却还是第一次真的拿出来与人生死相搏,该下手的时候,难免就有些犹豫。
仲聆本是冲过来救他的,事到如今,他本应该上去补刀,把所有胡人做掉——毕竟现在他们从马背摔到地上,正是动手的时候。
但是仲聆没有动。
他在班青身后,看着他与胡寇继续缠斗,并没有出手帮忙的意思。
长|枪与剑不一样,千军万马之中,枪是范围更广、攻击力也更大的武器。
与刀剑不同,若是在千百人中杀出一条血路,枪、戟、长刀这些范围较大的武器,才是最好的选择。若是敌人的武器比你的长,你人还没到敌人面前,他已经把武器刺到你眼前,你又该如何抵挡?
班青这个土匪,学的居然是正正统统的万人敌法。
一招一式光明磊落,举手投足坦坦荡荡。
仲聆到江北许久,每天遭遇的事都变化莫测,他一直随遇而安,见招拆招,从没失过淡定。
这是他第一次变了脸色。
班青的这套枪法,这世上大概没什么人比仲聆更熟了——这是他房家家传绝学,从不流传在外。
随着房家覆灭,如今世上还会使这套枪法的,只有他和房邬了。
班青……怎么可能会他家的枪法?
他远在江北,住在大山的村子里,早在跳崖时仲聆就看出他艺高人胆大,并非池中物,可是那个时候,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班青居然与他房族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仲聆站在班青身后,眼光莫测的追随着班青,他的一招一式,都被仲聆审视着。
这个土匪身上,还有多少秘密?
班青看不到仲聆,更不知他此时心中所想。现在的他,已经有点手忙脚乱。
班青武艺高,但是……他真没杀过人。
当一方处处留情,而另一方步步紧逼的时候,班青也拿出十分本事,专心应对了。
他是为仲聆挡住骑兵的,此时他无法回头,全神贯注的应对着眼前的危机,可是这么半天,他却没有听到仲聆的一点儿声音,不仅愈发心慌。
他慌忙唤道:“仲聆、仲聆?”
仲聆没有回答。
班青彻底慌了,仲聆呢?出了什么事,仲聆怎么不回答他?
这下班青无心恋战,随便应付几下,就准备脱出包围,去找他惦记的仲聆。
班青心急要离开,但是胡寇也没有错过班青出现的破绽,一把大刀剁向班青,没有防备的后腰。
班青转身时,他闻到了身体另一侧骤起的风,带着触目惊心的血腥气。
仲聆揉身而上,与班青错身而过。
他替班青正面接住了这一刀。
班青惊讶转身,看见仲聆身上的血,肩上的血。
仲聆的对面,是吓得满脸惊恐欲绝的胡人。
仲聆硬格一招,剑随人走,快到只能捕捉到一道残影。
他开始清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片段大家感受下:
Z举着口口冲入,口口所向之处披靡,只见他口口左突右冲,Z大叫一声:何处去!且看我口口!
这是不是一个小黄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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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时间:
口口是什么?
口口是长|枪。
Z是谁?
Z是赵云啊。
赵云使的就是一柄龙胆枪。
但是长|枪是和谐词啊!
word绿唧唧厉害了啊,正经文和谐成小黄文的感觉,皮这一下很开心吗?
第23章
一个平板小车,被人从村子里拉了出来。
那平板车本来是村民用来装着货物,去城里赶集市和庙会用的。平板车的木轮不是很圆,拉起来会颠簸,除非拉车的人刻意用劲托着,才能保持平板车的平稳。
班青怯怯的跟在仲聆的身后。
仲聆一个人拉着平板车,走得又快又稳。
过去一个多时辰内发生的事情,显然是颠覆了班青的认知。仲聆一身神鬼莫测的功夫,让他意外又不安。
仲聆很强,非常的强。
而且他看得出来,仲聆和他不一样,仲聆的一身本事是从实战中练出来的,一招一式都透着果断狠辣。
他们生活在一个朝代里,却过着不一样的生活。仲聆是要过着在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才练得出这般身手。
班青这是第一次对他们之间的差异,有了一个直观的感受。
害怕吗?有一点。
他在看着仲聆杀人的时候,并不是很舒服。可他同时又明白,这本该是他犯下的杀孽,却让仲聆替他担了。
他为自己的不成熟和软弱,感到自责。
仲聆已经把自己那件沾了血的衣服换掉了,还给班青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毕竟班青从婚礼跳崖后,就一直没有外衣穿,那一套薄薄的亵衣在林中有些冷不说,早就被他滚的脏到看不出颜色了。
这样远远看去,就是两个年轻农民,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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