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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厨-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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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无妨无妨,明日店里就应上新菜了。”
“明日来否?”
“来来来,当然来。”
暴晒二十天后,莫文远的到了色泽完美的酱油,他用白瓷勺子舀起一小勺酱油,它在阳光下呈琥珀色,浅浅淡淡,微晃动勺子,液体荡漾一圈,留下褐色的痕迹。
酱油有生抽与老抽两种,相较于生抽,老抽颜色更浓,也更黏稠。两者在制作过程中只有一步不同,就是糖量添加。老抽在生抽的基础上添加了焦糖,让其颜色更浓郁,此种调味料常被用于上色,适合烹饪红烧肉或烧卤之类的菜,味道更淡。
莫文远初次尝试,是没有更多功夫给酱油分类的,他的主要目的在于普及,在于让酱油短时间内走入千家万户,若一次性给百姓塞入太多的信息,他们反而会晕头转向。考虑到此层面,他所做的当然是适用性最强,制作步骤相对少的普通酱油。
也就是生抽酱油。
即便是鲜美的生抽酱油,空口吃也太咸了,他伸舌头在褐色液体上点了两下,充分品味酱油的咸与鲜。与其前身豆酱清相比,酱油中的杂质更少,味道更浓郁,染色能力也更强,烧菜时不用倒太多,一点点就能完美着色,达到提味之功效。
莫文远对满脸跃跃欲试的徒弟们招手:“你们也来试试。”
受到莫文远教导的徒弟们掌握了红烧的技巧,在没有酱油的时候他们选择用酱清作为红烧的原料,所谓的酱清就是豆酱出的浓稠的汁,兑水朗朗就能用。
他们曾经感叹于师父天才般的构想,少有人想过用酱清提味,习得此法后更是将其视为烧菜的良方,不过现在,在品尝过酱油之后,他们就知道自己是一叶障目了,酱清只是最开始无奈情况下的代替品,菜的颜色滋味还有进一步提升的机会。
赵深善是最激动的,他擅长炒菜,炒分为生炒、熟炒、滑炒、清炒、干炒、抓炒、软炒就没甚不擅长的,酱清烧肉是他最喜欢的菜,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做得多了,自然也能发现酱清的弊端,不易上色只是头一点,便是上了颜色也不均匀,酱清中更是包含了大量的杂质。
他尝试过多种优化酱清的方法,比如过滤加水后在锅中煮,着色是变好了,味道却变淡了,他又试着加入了盐和糖,连酱清本身的味道都串了。
酱油对他来说是完美的调味料。
莫文远看他闪闪发亮的眼睛道:“很激动?”
“是的。”他道,“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用它做菜了。”
“正好,我也是。”
……
莫文远用酱油烧的第一道菜是东坡肉,东坡肉是江南地带的传统名菜,背后甚至还有悠长的历史。普通食客在吃东坡肉的时候总会将此菜与红烧肉弄混,事实上来跟着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选肉与刀工上的的区别先不说,最主要的不同是烹饪方法上的不同,红烧肉有一半是炒熟的,先在大铁锅内炒到半熟,随后再盖上锅盖让汁水沸腾,红褐色的汁水一点一点涌入皮肉中,等汤料干得差不多了,一把从锅里铲出来,装盘端上桌。
而东坡肉则是在砂锅里一点一点炖出来的,炖煮过程中加入黄酒,韵味悠长。
砂锅是由陶土与沙烧制的锅,与存酒的陶罐是相同材质,为了让烧制出来的东坡肉香味更浓郁,莫文远直接找了只小坛子。
他们的酒是由各种型号的,就譬如黄酒,有一大罐的,也有精致的小罐子,后者一半是作为礼品送人的,罐子特意定制,小小的萌萌的肚子圆圆的,就算不饮酒,都有些女郎会买回去装小玩意儿,莫文远深谙颜值包装的道理,亲自操刀设计小罐。
罐子里的就已经喝完了,香气却萦绕其中挥之不去。他先把锅放在灶台旁的高桌上,手动编制竹箅子。
竹箅子是放在蒸锅中的小垫子,用竹子细条编制而成,他们做高难度容易糊的菜色时经常用到此物,它有两点好处,一是能保证锅底不糊,减少了清洗的难度,还有就是竹子自带清香,在炖煮的过程中,竹子中的清香可以对食材本身起到优化的作用,就譬如竹筒饭,竹子的香味因受高温而释放,蒸的过程中与米饭完美融合。
米饭本身是没有味道的,染上了竹香后食客能够轻易感受到其迷人之气,放在其他重口味的菜色中也一样起效果,只不过差别过于细微,寻常人感觉不出来。
莫文远精于手工,若需要的话他甚至能如同中华小当家中的厨师一样,用竹子片编出宝船,编个竹箅子一分钟就能搞定。编织完成后他把其放在陶罐底部。
他先做的准备都是硬件条件的准备,从选肉开始,就到了真正严重关系到最后滋味的准备了。东坡肉的肉并非什么肉都行的,五花肉只是基础要求,莫文远看过了店内储备的所有猪肉,终于切割出一段,中黑羊跟在莫文远身边,看他挑选的肉,明了它与别的肉之间的细微不同,他切出来的这一块,皮非常得薄。
猪毛早就被清理干净了,但莫文远却没有急着切块,反而是找了一把刀面厚实的菜刀,用刀背在肉的皮上刮来刮去,中黑羊“咩咩咩咩咩”,询问为何如此。
莫文远解释道:“为了让皮更加软糯。”单纯的皮薄是远远不够的,此外还要人力介入。
皮被磨软之后,他手中使劲,将其分成了四四方方的大块,每一块的大小仿佛是用尺子丈量出来似的,长宽高看不出有任何差距,随后又用极细极细的麻绳把肉捆住,他的捆绑手法独特,很有讲究,寻常人还真学不来。
“捆绑肉块有大作用,此肉后期要经过蒸煮,热气很容易将肉内部的紧致口感给冲散了,为了保证下蒸笼后口感坚实而富有弹性,捆绑是非常必要的。”
竹箅子上依次铺了生姜片葱段等物,随后把捆得方方正正结结实实的肉被放了进去,再加入黄酒、酱油、大枣等调料,黄酒的高度与东坡肉齐平,堪堪越过肉皮一线,几枚小罐子现在灶台上煮,等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后,他又把肉轻手轻脚地取出来,浇上肉汁放在竹蒸笼里蒸。
“咩咩咩咩咩咩咩咩咩!”
中黑羊已经在骚动了,丝丝缕缕的香气钻入鼻孔,酒香的悠长、肉的荤味、酱油的鲜美交织,奏出了无与伦比的精妙乐章,仅仅凭借味道,他的脑海中就响起了丝竹之乐声,泛起奇妙韵律的鼓点叮叮咚咚,节奏踩在他的心弦上。
香味带领他顶门走入厨房,这是莫文远的圣地,只要有一息理智尚存,他就不会在厨子没有主动召唤的大前提下进门,然现在,中黑羊的脑容量已经被香味塞满了,他没法思考。
莫文远容忍,或者说是原谅了中黑羊的食物,他完全能够理解,即便是莫文远自己都心旷神怡,沉醉于东坡肉的香味。
酱油啊酱油!他甚至有点惋惜,自己怎么没有早点把酱油弄出来?它简直就是世界的瑰宝。
“咩咩咩咩咩咩咩!”羊蹄子急切地扒在矮桌上,中黑羊不断催促莫文远,他看对方用灵巧的手指玩转粗重的菜刀,轻巧地割断麻绳,再把东坡肉分成小块,皮的柔软是可肉眼见的,倒面触之红褐色的肉片,没有收到一点阻力,肥肉部分被轻轻挤压,三两滴汤汁落在了盘子上,中黑羊想要伸出舌头把鲜美的汤汁舔干净。
“切开有点浪费。”莫文远嘀嘀咕咕,“你想吃我也想吃,我们只能这样了。”
中黑羊迫不及待地把属于自己的肉吞入口中,他的牙齿比菜刀还要硬,故能轻易切开肉片,东坡肉的肉皮口感实在是微妙,介于柔软滑嫩于充满弹性之间,皮与皮相粘连,他似乎能感到皮粘在了自己的牙齿上,然还没有咀嚼几下,它似乎就成了水,在口中融化了。
肥肉肥而不腻,初看时透着浅红色的光,油的腻已被汤汁化解了,它们被紧紧锁在胶原蛋白中,只有在切割肉空隙中的小孔洞时,才会猛地流在舌头尖上。
最下部分的瘦肉硬而紧实,很难想象三种截然不同的口感如何同时出现在一块肉中,深褐色的精肉无非是牙口好之人的福心,肉紧实却不硌牙,越咀嚼越松越咀嚼肉越多,开始只有一小块肉干,之后松松软软膨胀的肉丝在口中舒展开。
中黑羊尤其爱酱油的调味效果,咸与豆子发酵产生的异香融入了肉的每一个角落,他俨然成为了美食的俘虏。
“咩咩咩咩咩咩咩!”
好吃得头都要掉了!
第55章
李三娘食肆的四季菜单是经常变动的; 这不是说他们所有的菜都在变,有将近一半的菜恒定不变; 这些菜的原料大多是肉和鱼; 便是在冬天; 弄到羊肉猪肉都是很容易的事,鱼; 可能有点难,但砸破冰层; 总有技艺熟练的人能透过冰窟窿,把鱼钓出来。
改变的是蔬菜,春夏秋三季比较多,春天有春天的嫩笋; 夏天有夏天茂盛的野菜; 秋天,秋天是万物收获的季节,瓜茄就更多了。
当菜变化的时候; 店里的厨师常常会灵光一现,创造出独门的新菜,在李三娘食肆推出此菜之前; 其他店都没有出现过此等菜色。有热爱变通的人会点一盘新菜尝尝鲜,更多的人却喜欢恒定不变; 点自己热爱多时,百吃不厌的菜。
如果由着食客的性子点,推广新菜就会变成艰难的事; 为了让众人能够短时间内接受莫文远引以为豪的新菜品,他们时不时就会有试吃活动。
试吃品是在上完菜出现的,伙计双手端着大木盘,盘子上有几片小陶瓷碟,陶瓷碟上只有一点点食物,他们往往是肉或者是甜品,或是淀粉的组成物。
今日伙计也如法炮制,试吃的小碟子换成了小碗,碗上还有盖子。
碗袖珍可爱,一手盈盈可握。
“客官可要尝新菜?”伙计站在王蔚身边,笑出了六颗牙齿,他问是白问,王蔚就是为了新菜来的。
于是他腆着脸道:“可否多给我两碗?”
伙计笑笑,没说话,当然是不行的,他把小碗放在众人面前,他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此菜名为“东坡肉”随即迅速地退下去,还有别的客人如稚鸟一般嗷嗷待哺等着吃,他们的工作量可大了。
王蔚迫不及待掀开盖子,发现碗里是小小的,两根大拇指粗的豚肉块,他没有急着吃,而是端详它同艺术品似的形状与色泽。
久病成医,药罐子吃药吃得多了,也学会给自己诊断,食客也一样,好东西吃多了,自然就有了鉴赏力,色泽、气味、形状……他看下来第一好奇的就是东坡肉的着色,先前酒楼也有红烧肉卖,即便是莫文远出手做得红烧肉,肉都没有此富有光泽,他思忖了一会儿,认为是调味料限制了旧菜,想来此道菜中就有新调味料的影子。
在热气消散前,王蔚用筷子夹起东坡肉,筷子尖甫一触碰到肉顶端的皮,他就被肉皮的凹陷程度给惊到了,实在是太软太薄了!
再也等不急一口入嘴,层次丰富的口感,悠长的韵味并不如麻辣菜一般让他有在唇舌中猛然炸开之感,它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
他仿佛陷入了充盈着香气的幻梦中,脚下时奔腾的河流,河流之水皆为黄酒,王蔚坐在充满弹性的羊皮筏子上,随波逐流,水流看似激荡,在水中摇晃之感却并不令他难过,反而像是回归婴孩时代,在乳母坚实的臂膀中被轻轻摇晃。
莫文远做的美食就有奇效,他闭起眼睛就能勾勒出画面,那些画面还不是自动生成的,美食的色香味成了构建梦境的坚实基础。
他睁开眼睛,其他食客也睁开眼睛,众人恍恍惚惚,眼神都快失去焦距,颇有不知今夕是何年之感,王蔚好吃的吃多了,还有点抵抗力,颤颤巍巍地举手招呼伙计:“给我来份东坡肉。”
“我要!”
“我要!”
“我也要!”
“给我来十块!”
“额,客官,十块有点多,容易吃腻,要不先来一块?”
“一块就一块,快上来。”
……
李三娘食肆刮起了酱油旋风,一开始酱油旋风并不叫酱油旋风,被食客所迷恋的是东坡肉红烧鱼之之类的具体菜色。在此之前,红烧一词从未出现在菜单中,等试吃玩红烧肉红烧鱼等菜后,食客们却迷恋上了此等新式做法。
吃着吃着,对美食抵抗力稍微强点的人们终于发现了关键之所在,究竟是何等调味料造就了此味?他们纷纷向伙计掌柜询问。
王蔚看面带焦急之色的众人,不屑地撇撇嘴,现在才想起来询问?动作实在是太慢了,他早就把调味料买回去啦!
伙计道:“此物名为酱油,是用大豆酿造出来的酱料。”
“酱油?是加了猪油吗?”
“非也非也,此物质地与酱清相似,只不过味道比酱清更鲜,着色均匀,液体更是澄澈,丝毫不见豆酱中的杂质。”
“酱清?”此人想想道,“岂不是可以浇勺到饭上拌饭吃?”
“确实如此。”
王蔚支耳朵听着,听及此又不屑一顾哼气,当然可以了,而且光吃酱油拌饭实在是太寡淡了些,他们家在吃的时候还会加入猪油以及炒得香喷喷的金黄色的芝麻。
那滋味别提有多棒了,不需要任何菜他就能吃一大海碗饭。
想到这,王蔚又低头看看自己宽松一圈的腰围,再捏捏下巴上多出来的二两肉,眼中闪过一丝痛心疾首,美食虽好,他的身材却有点伤不起,自从认识了莫文远他就不复过去飘逸的体型,即便经常参加蹴鞠等活动,还是心宽体胖了不少。
不仅仅是他,就连他家里的人也是如此,阿兄他们不似自己天天泡在李三娘食肆,却也经常来,阿爷阿娘更是遣人来购买吃食,回去后用精美的盘子乔饰一番,再端上桌。
菜量是没有增减的,味道却好了很多,一好胃口就打开了,小孩子是能吃多少就吃多少,若没有大人看着就死命往嘴里塞,而成年人,甚至老年人添饭次数都变多了,王蔚记得他阿娘今岁量体裁衣时就抱怨多年未动的腰围变粗了。
王蔚悠哉悠哉地接在问东问西之客官的身后,等他问完问题后道:“再给我来瓶酱油。”
店小二都认识他了,直接从台面下拿出新瓶子道:“六文钱。”
“这么便宜?”没问价格的客人更惊了,王蔚看他眼,似乎在说又和大惊小怪的,趾高气昂往桌板上拍铜板,又摇摇晃晃走了,旁人看了在心中嘀咕,言他是否喝多了酒。
……
酱油之名随“红烧”做法走红,为人们所知。长安城洛阳城离得近,学徒流动也快,莫文远的徒弟队伍越来越广,有的徒弟喜欢两边跑的,半年就换次工作地点,还有喜欢稳定的,长年累月呆在同一地,若要学习才去另一城市。
几乎是在洛阳推出红烧菜两旬后,长安的菜单就更新了,不过消息灵通的长安人士早就通过行走两地行商人之口,认识酱油的庐山真面目,热心客人总是去食肆打听,何时上新菜。
上新当日,食肆还专门开一人新的窗口,负责打酱油卖酱油。
精装酱油是按瓶卖的,六文钱一瓶,其中三文是给瓶子的,另外三文是给酱油的。另种打酱油,分量就随意多了,一文钱一勺想要的是多少就多少。
客人被低廉的价格吓到了,一文,也就买块蒸饼吧,竟如此便宜?三番五次询问都得到了同样的价格,有些尝过红烧菜色的人买酱油回家,拌饭或是让娘子煮菜时候放一点,惊为天人。
实在是物有所值!
口耳相传的速度够快了,莫文远却还不满足于此,经过现代各色推广方式的风暴洗礼,他早知靠“酒香不怕巷子深”是远远不够的,质量是令调味品能够细水长流售卖的有力保障,客人不断回购的保证,除此之外大力宣传让人们知道此物也很重要。
他的宣传途径有三,一是发小广告,二则是与寺庙中的商人协定,让他们将酱油的故事带往各地。
想要令人们接受新的吃食,就要编造相应的故事,菩萨半夜授法制作酱油就是好理由,莫文远身上已经有太多传奇色彩,降妖除魔还做出各色美食,人们对以他为主角的传说接受度很高,便是穷乡僻壤之人都会买账。
除此之外,走南闯北的商人也帮他们把酱油带往各地,大商贩跨城市运送,小商人则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用他们的双脚跨过一座座山一条条河。
“莫大郎。”陆忠见到莫文远,笑出一口白牙,距离莫文远初次同他前往洛阳,已经有三年了,他的长相没有变化,肤色却变深了,风吹日晒风餐露宿催人老,他的面容尚且年轻,皮肤却变粗糙了。
陆忠不在乎皮肤上的改变,他是个商人,重利。
“陆二郎可来了。”陆忠还没开口,莫文远就知他未来前来,立刻问道,“要多少酱油?”
“尽量多些。”陆忠道,“我欲将其带往江南等地售卖,你看你短时间内能供多少?”他初尝酱油烧的菜,就看见了它背后广阔的市场,推广到全国是迟早的事,而且看莫文远的定价,后期酱油的价格只会越来越低,所有人都能买得起,物以稀为贵,现在是挣钱的最好的机会,他要争分夺秒。
“太多了你也运不走。”莫文远道,“放心,此次我做了许多,应有尽有,你只需告诉我要多少就行了。”
“我此次往江南走的商队规模不小。”他将胳膊往两边舒展开,大致比划腰大肚圆一人高的大坛道,“如此大小给我二十缸。”
“呵,确实不少。”莫文远道,“成,你直接带人来拿货吧。”
“如此之快?”
“都堆积在后院,能不快?”
陆忠打发脚夫去找人找帮工运酱油,自己则留在原地和莫文远寒暄,主要是莫文远问他问题:“我听伙计说店里经常人小生意人,买不少酱油送到周围的郡县卖,陆郎可知价格约几许?”
“价格自是与食肆一样。”他笑眯眯道,“一勺一文钱。”
乡里之人自不会浪费钱买瓶子,莫文远做带瓶酱油就是专卖给王蔚等阶层,还给想要把酱油作为礼品送人者提供便利,那些瓶子利润不小。寻常老白姓买酱油的也多,都是一勺一勺打。
莫文远闻此言道:“那勺子有多大?”
“莫小郎君聪慧,打酱油的勺子比食肆要小不少,黑心的甚至只有一半大。”
“一半大也有人买?”
“怎么没有,不过走的要远些,越距离洛阳城近,份量越多。”
“陆郎欲往江南卖,江南与两京相距很远,我就先祝陆郎大卖了。”
“借你吉言,哎,不过是一笔头的买卖,过了这村就没有这店了。”之后酱油商人定然会蜂拥而至江南。
莫文远与他熟悉,并不忌讳告诉陆忠商业之事:“你酱油要卖得快些,再过一旬我也要下江南。”
“下江南?何故?”
“阿娘在扬州筹备新店,预计上半年开张。到时两京有卖的,江南也有。”江南有的,两京就未必有了。
陆忠忙谢过莫文远的忠告,他思忖自己囤积的货物要早点抛掉,等李三娘食肆开新分店,很多物件就卖不动了,官方店有更便宜的,为什么要从商贩手中拿。
不一会儿,脚夫伙计与其余卖力气的短工来了,他们帮陆忠把酱油坛子依次装载在车上,陆二郎已打定主意,争分夺秒,隔日就启程前往江南,开始卖货,便匆匆走了。
……
酱油在长安城也卖得很火热。
不说莫文远做得酱油本来就多,其做法也简单明了,他让值得信任的酱料工人到长安,传授其他人制作之法,开始酿制新一批,保证供应源源不断。
李三娘食肆专门开了打酱油的窗口,来打酱油之人络绎不绝,李三娘观察几天,被积少成多的铜板山给吓了一跳。
酱油理论上是挣不了大钱的,像是豆花、蒸饼,一文钱一块或一文钱一碗,便是卖得名动京城,利润也没有高到卖其中一种就能维持生计,让店铺运转下去的地步。
李三娘食肆是综合建筑,除非是酒水还有酒楼中的菜色,其余物品利润都低,他们胜在数量大。
但是酱油……
李三娘盯着账本,她的眼睛没有焦距,显然进入了脑海中搭建的思维天地,开始时她以为酱油的产品定位与豆花相仿,价格便宜却不是生活中的必须物。
卖着卖着却发现不同了,酱油的功能实在是太强大了,滴在饭上一滴就会让其变得美味,很寡淡的蔬菜一起烧更是能让平淡的蔬菜变得充满惊喜,而且甭管家里人烧菜时酱油放的多还是少,一文钱的酱油怎么都能用好几日,便是穷苦人家买了都不心疼。
它有成为生活中必备品的潜力。
李三娘意识到此点还多亏了赵二娘,最近家里的饭都是赵二娘做的,她感叹道:“大郎做得酱油实在是好,只要加入一点点菜的味道就完全变了,甭管是肉还是瓜茄还是豆,皆能与酱油相容。”家中最近出现的菜色中,红烧占比很大。
“价格也实惠,一文钱的酱油可以用几日。”
这句话被李三娘收入耳中,她若有所思:“放我们家可以用几日,放别的人家就能用一旬以上。”他们吃饭是从来不省的。李三娘又换算价格道,“酱油的价格又比盐与汤还要便宜些,味道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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