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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浮沉录1-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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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燕归可不是甘愿一生躲躲藏藏的人。
“再吃一点吧?”
紧邻宫城的一座府邸内,阔目也从小碗中舀了一勺温粥,触在刘正厚厚的下唇上。刘正近日身体不适,总不愿进食。阔目也素来知晓这家伙白长了这样大、却还只是个小孩儿心性,便也不恼,只盼他不要这般任性,好歹吃些东西。
既然得哄着,那他哄着就是。可惜他生来是个粗人,端一碗汤能洒出半碗来的人物,还是别求他伺候地多么细致了。
这样一口一口地喂着,一碗粥总算磕磕绊绊地到了刘正肚中。估量着应是饱了,阔目也把小碗抛回窗边的漆案上,顺着窗口向外边望去。
这座园子的旧主曾是个封侯立相的大贵人。园子富丽堂皇,奇花异草遍地,各处格局又颇具匠心,当真精巧非常。若非皇帝关照,他阔目也恐怕再活几百年、也不会有住在这般华贵之地的机会。
可惜彼之华贵,岂是吾辈可以承受的?
他回头看独自坐在软垫上把玩一对瓷人儿的刘正,觉着他整日懵懂无知、心性驽钝倒是上天恩赐:这个傻人,不去想回京的各类难处,只一个劲儿嚷着回朝都、回朝都。这倒好,回是回来了,他自家耍得高兴,全然不管这朝都中的明刀暗箭是有多么防不胜防。
但这些又岂是刘正的罪过?事到如今,再谈“倘若没回朝都”已经于事无补了。单单“倘若”这两个字,便是世上最香甜、也最狠辣的□□,它惹得人饮鸩止渴、其实只会让人沉溺自悔而不可自拔。
倘若正儿幼时受他父皇宠爱多好。一方沉重的黑水砚,纵使皇帝再气恼,也砸不到一个受宠的皇子头上。
倘若那方砚台恰恰砸偏了多好。若正儿不傻,想必也会像他的兄长朝文帝一般、有一番大作为。
就算正儿注定是个傻皇子,倘若他有个疼他的母亲,那也是好的啊。可惜,连母亲都没有,他就这样痴傻着、时时被人欺辱着,长大了。
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个人有个人的命数。刘正把什么都能忘了,却在回朝都上极为执着,也算上天注定。阔目也大大咧咧地靠在窗前,看着园中来来往往、洒扫不断的仆人,心里念叨着:狼头神啊狼头神,不晓得我上辈子是欠了这傻子多少债,索性这辈子还清算了。您要是还记得每每逢年过节我给您杀的猪羊,您就保他活得长些,可别让我再把这债背到下辈子去了。对了,还有那一大一小,您也帮衬着我找找,是死是活给个音信儿罢。
他这般祈祷完,心里觉得还该说些什么,但其实又不知道说什么好,舔了几下嘴唇,只得轻声骂了句粗口:他娘的。
“谁娘?”
旁边笑嘻嘻地凑过来一个大脑袋。阔目也正在想事情,懒得理他,便顺口答了句“你娘”。刘正脑子不清楚,稀里糊涂地笑嘻嘻咂了一遍:“我娘?我娘!”
阔目也极怜悯地瞅这老大不小、辈分排的上是当今皇帝亲叔叔的傻子一眼,觉得朝国居然能选这么个人坐在摄政王的位子上,估摸着也是快没了气数。
此时这新鲜出炉的摄政王,自己耍累了、见也没人搭理自己,便要靠在阔目也肩上睡觉。阔目也肩膀是宽厚,但也架不住这么一个大脑袋:刘正半梦半醒之间,他那头顺着阔目也胳膊滑了下去,被一只厚实的手掌接着、安稳地落在了暖和的臂弯里。
他砸吧了两下嘴唇,放心地眯上了眼。
这大麻烦终于睡过去,阔目也也是长舒了一口气。他两手一合、护好把他当枕头使的刘正,自顾自地想起事情来。
他自己也就是山野粗人一个,打小在自己部族里都是个上不挨、下不沾的人物。老族长看他脑子、武艺都是半斤八两,撑不着也饿不死,再一寻思,此时族内正是用人之际,这大块头的小子放这里白吃饭不说、还碍手碍脚,索性寻个由头把他弄出去罢。
老族长当初到底是怎么个想法,还有待商榷;这些阔目也后来自家补出的片段也难免失真。之所以任由他自己瞎想,是因为此事再也没有可考证的机会了:月亮山一族,早就被赶尽杀绝。别说老族长,就连族内一个做饭的老妈妈,估计都尸骨无存。
唉。赶尽杀绝。
阔目也品咂这四个字,心中不知是庆幸、还是感激,抑或还有许多没来由的感慨。
无论老族长是如何看待他的,也无论老族长到底是为了什么原因而单单挑他出来的,唯一可肯定的是,这坏脾气的老头儿,真真切切是救了他一命。
当年正值部族与朝国血战正酣。说是血战,其实大多时候,是朝国人往里攻、族人往远躲,若非熟悉当地风土,恐怕早被朝国一网打尽了。就是这般狼狈地辗转腾挪之际,老族长把阔目也叫过去,说是要他去办一件大事。
老族长命里没儿子。他曾有过两个小子,偏偏都在幼年时一个被狼叼去了、一个得了瘟病夭折了。剩下的唯有一个从小捧着长大的姑娘,名叫灵晴儿。
灵晴儿人如其名,实在是个水灵灵的美娘子。可他们番族人,向来是把女孩儿当男孩儿养,这姑娘长大了,端是一身浑不怕的汉子习气,便是极烈的水酒,居然也能喝过三坛而不倒。
喜好喝酒也罢了:她爹是一介族长,供她喝酒的钱还是给得起的。可这小姑娘喝多了酒,陡然而生带着酒袋、瘦马浪迹天涯的豪气来,她说干就干,旁人怎么拦也拦不住。
老族长看得开,只道年轻人仗着心气儿高,待受了委屈也就回家来了,也任由她折腾。他算盘打得妙:月亮山的名号在番族管辖地带颇有威望,任是宝贝女儿到处闯祸,也得给他老人家一个面子。
然而他这姑娘偏偏又与众人不同。番族人知道朝国与他势不两立,便不单枪匹马去朝国受这份闲气,但灵晴儿偏不。听人说,这妮子不仅跑到朝国地界,去的还是帝都朝都城。去朝都城当个败老爹钱财的女纨绔也罢,这死妮子居然跑去卖唱!
老族长气得白胡子都哆嗦起来,听着来人唾沫横飞地满口信誓旦旦:他姑娘在朝都和一个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没出息小琴师在一起,好像还大了肚子?!
这个不能忍!老头子拍案而起。他有些恼火女儿在外有了心上人,更恼火他番族子女、居然能看上一个瘦毛弹琴的小子!那不知怎样把他姑娘“骗”到手的朝国小伙子,在他脑海里更是赫然成了个紫面獠牙的小怪物。
阔目也,便是在四个无功而返的前辈之后,第五个前往京城寻灵晴儿回来的人。
第10章 死孩
正是下雨天,土路上泥泞不堪。
一条泥道儿里走着三个叫花子,个个破衣烂衫,光着脚、拄着拐。唯有最后边跟着的一个高个儿壮汉子,手里连个破碗也没有,在这一众歪歪斜斜的叫花子中,居然都能称得上是“最”落魄。
一行人倒着脚,往不远处那幢三间倒了两间的破道观奔去。前边四条瘦腿儿扑腾出浪花似的泥点子,大多全落在了最后边那人身上。待他们三个扑进道观中,那人便急忙把身上被泥裹了一层的破布撕下来,远远地扔在了一边。
且不论泥里有猪粪鸡屎,单那俩臭叫花子的臭脚,也真教他觉得恶心:这般落魄下还如此讲究,看来他并非实打实的叫花子。
他脱了衣裳,露出多毛的胸膛,霎时觉得舒坦极了,便满意地长叹一口气、倚着门柱坐下来,伸长了两条腿。这时候,他才得空想起那两个聒噪的“同伴”,不免有些惊奇地向道观正中一看,才看见两个叫花子围着那三人高的泥塑神仙站着,正附身看着个什么东西。
民以食为天。这俩肚饿肠饥的瘦鬼,莫不是拣着了别人剩下的吃食?
念及此,这高个子壮汉急忙翻身起来,凑了过去。
他自从被偷了行囊,便饿了好多日肚子,亏得有这两个叫花子接济,才能留口气走到此地。若是有吃的,他也得分些才是。
泥塑的老神仙脚下,畏畏缩缩地靠着个白脸盘儿姑娘。她手上抓着半个白馍,怀里还护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裹。看那形容,里边大约也装的是路上用的吃食?
高个儿和这俩穷叫花走了一路,知道他俩向来是不忌讳抢的。此时这般迟疑,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怕这姑娘或许还有什么同伴在附近。他俩个还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地警惕着,突然觉得背后多了一人,出自一贯小肚鸡肠的本性、怕再等下去被人抢先,便一个饿虎扑食朝那姑娘扑了上去。
只听得震天响的“啊!”一声,两个瘦骨嶙峋的叫花子一同抱了抢过来的东西掉头便跑,一不留心撞在后边观望着的高个子身上,居然把他还撞得一个踉跄!
他往后倒退几步,尚未站稳,便又有一人冲撞了上来。这么一撞,他脚下再也不稳、勉强又退了几步,一屁股墩儿坐在了地上。他身量高,向后这么一倒,把刚跑出几步的老叫花砸得面朝黄土跌在了地上。
没等他扶地起身,一只女子的秀足就踏在了他脸上,又把他踩回了地上。
不知道包裹里装的是什么贵重的物件,那白面姑娘偏不依不饶地跨过他就和浑身脏污的叫花子滚在了一处。
高个男人从地上爬起来,再一看只剩了与女子厮斗的那个老叫花子,另一个早已跑得头也不回。他抓耳挠腮一阵,抓准了机会、从挣得不可开交的二人手中抓过包裹,往起一提,抛在了女子怀里,顺手将那又锲而不舍扑上来的老叫花向外一推、扔在了雨地里。
“忘八鹰!老子供你吃喝,你他娘居然吃里扒外?!”老乞丐见自己落单,想必讨不到什么便宜,索性两腿一岔、骂起街来。
裴鹰。这便是那高个儿男人的名号。
他现在不觉得这名字有多么霸气凛然,等多年后,他被一傻子赐名为“阔目也”的时候,就晓得怀念如今了。
老叫花在地上骂骂咧咧,直到那白脸姑娘实在受不了,从包裹里又拽了个馍馍出来,才堵住了他的臭嘴。这当口,裴鹰看清了她包裹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
确切来说,那不是什么东西。
那是个白得异乎寻常的娃娃。
裴鹰看明白了,这姑娘是带着个娃娃、孤身一人上路的。
那时他还未在朝国住过多少日子,并不知道朝国除了汉人还有其他族民,所以他只把这女子当做比一般人白皙的汉人姑娘。后来等熟稔了,他才知道,这女子原来是云滇郡木氏族人。
木氏祖籍在北番地带,因其习性喜阴、尤擅用蛊,与崇尚豪气的北番人脾性颇不对付。两方私下斗殴次数多了,总是木氏吃亏,木氏也不傻,索性离开番族、举族迁徙到了云滇郡。传闻木氏族血脉稀少、行踪隐秘,这回居然让裴鹰遇着个实实在在的木氏姑娘。
这位名叫木莲的小女子,敢抱着个孩子上路,自然是有些本事的:她是要前往朝都城,这一路上也同裴鹰相似、遇到了不少麻烦。此时见有这么个良心未泯、肯为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出头的健壮男人,不免动了与他一路的心思。至于要怎么提防她和孩子的安危,也有个一看便是木氏风格的法子:她在裴鹰身上种了条蛊虫。
后来裴鹰之所以去云滇郡的缘由,便是因为这条蛊虫。如今的阔目也之所以向狼头神祈祷能再见这母子俩一面,也是因为这条蛊虫。
这条蛊虫,据木莲、即那位木氏女子所言,是一条连心虫,她怀里抱着的婴儿身上有一条,另一条,便就是在裴鹰身上种着了。此虫颇有些古怪之处,一虫连两心,如同一条绳上吊着的两只蚂蚱,同生共死、休戚相关。
也就是,若裴鹰敢动这孩子分毫,那裴鹰也必死无疑了。
其实这一招简直多余,天地良心,裴鹰并非穷凶极恶之人,更不会有动未出襁褓的婴儿的念头。他一直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是自己长得太穷凶极恶了些?不可能啊,若是自己真心形容凶狠,那刘正这傻子也不会一眼就和他亲近成那个样子啊!
阔目也看一眼臂弯里睡得极安心的刘正,拍拍他的脑门儿,心中又想起那个给他下蛊的云滇女子。
木莲不是恶人,这个他清楚的很。他自己有母无父,打小便明白母亲为了孩子是甘愿把整颗心都掏出来的,木莲独自一人带孩子去朝都城寻夫,有所戒备也是应当。况且,人家下蛊之后,也是与裴鹰约定过之后会帮他取出蛊虫的。
只不过,裴鹰按照约定在城门外的千锁断桥前等到日头西落,也未能见着她而已。
到底是见着了丈夫不成?是留在了京城、抑或回了云滇郡?难不成是遇上了什么险境才无法如约而至的?裴鹰不得而知。他知道的,唯有一件事:那与他一同种有连心蛊的婴孩,一定还活着。
一想到木莲怀中的婴孩,即便离最后一面已过去了许多年,阔目也的皮肉上依然登时碎碎地起了一身小疙瘩。
这孩子,或许是个死的?阔目也有些不敢确认。这婴儿远看还好,眨眼、伸手都是如普通人家的幼童一样,但是,他可以拿自己脖颈上这颗头颅作保,他可以确信,这孩子没有气息。
仅是没有气息,也便作罢。或许木氏有一门独特的、从襁褓之时就练起的龟息神功,或是蛊虫作怪,反正他从裴鹰到阔目也,也算是开了许多眼界,修习心法以达到无声无息之境还是有实据可考的。但人活而没有心音,这难道不可怖?又怎说得过去?
疑窦一起,便将之前不曾放在心上的细节一点点串通起来:老叫花子抢夺包裹时,包裹砸在地上数次,里边的婴孩居然连哭声也无半个;甚至于木莲抱婴孩时,有时裹得极为严实、连头也不露,似乎孩子不需吐气吸气似得。
这孩子是个死的。否则难道是个人形的大蛊虫?阔目也想及此,不免幕拧�
他知道蛊虫也不是只有坏的,例如他身体里边的这条,就救过他的命:他去云滇郡寻木氏后人时,曾落在一峡谷中的两片石缝之间,腰际卡于其中无法自拔整整三年。若非这蛊虫通人性,居然会振翅发声吸引鸟雀来自投罗网,他早做了饿死鬼。
但就算于他有救命之恩,阔目也也受不了自己或许曾经抱过一只人形大蛊虫的可能。
他得把这事情弄明白。再者当年他与木莲以兄妹相称,是许诺了要帮她保护婴孩的,若是这小家伙没死,他也得遵守承诺,先把这一大一小找到再说。
阔目也把自己的事情在心里过了一遍,坚定了时不时就要动摇些许的心志,又想到老族长交给他的那件来朝都找灵晴儿的事情来。
当然,他连灵晴儿的面也没见着。
不是灵晴儿不给他面子,而是在他出现在朝都的十天前,灵晴儿就和她那琴师相好离京了。有人说是回北番去了,有人说是远走高飞了,还有人说是寻仙问药、做一对儿神仙眷侣去了,不一而足,五花八门。
在这种种的可能性里,阔目也只希望他们不要回北番月亮山去。若是回了月亮山,必定被战事牵连,俩人倒是就此可以比翼双飞、在墓穴里做一对相亲相爱的骸骨了。
有什么好的?阔目也时常要这么安慰自己一下,尽管他内心早就默认了最坏的情形。回月亮山有什么好的呢?老族长脾气又大,天天打仗、时常有人送命,还要看汉人糟蹋自家祖宗留下的宝地……
月亮山有什么好的呢?也不过就是姑娘漂亮些、酒酿劲头比其他地方足些……
月亮山,真好看啊。勿论是一天中的什么时辰、勿论是一年中的什么季节,月亮山就好似空中的那轮明月一般,缺有缺的美、圆有圆的妙;阴有阴的好、晴有晴的巧。
阔目也感到眼中有些沉甸甸的东西将坠欲坠,忙仰头使它倒流回去。这一抬头,恰巧从那扇开着的圆窗中,望见那轮高悬天际的朗朗明月。
月色如水。
眼中的那点月色再也忍不住,顺着他粗犷的面颊滑下来,经由他浓密的须发,滴在睡在他怀中的刘正的面颊上。
第11章 相女
011 相女
天气中的燥热一日日沉淀下来。
连续许多日,在兰台读完书后,檀燕归无一例外地去了百步亭。
他特意换了身简简单单、不浮不躁的布裳,在一众舞枪弄棒的武生装束中反而更加显眼。只是旁人看他奇怪,他自己却浑不在意,顶着整个校场打量他的目光,只是自顾自的四下看着,恍若置身无人之境。
起初也有人在他身后指指点点,念叨些“檀家”怎样怎样。旁人议论他,他反而越发来的雷打不动,比那些在此处校练的小将还要勤快。谁看他不顺眼,他反而硬要往人家眼里撞。
他性子像头犟牛。表面上和和气气、似乎别人怎么着他都成,但实际上是个一头撞上南墙还不够、非得见了血,甚至见了血也不肯回头的驴脾气。
“他是装了一肚子傲气,撑着那张脸皮、不肯拉下来而已。”
刘璞轻轻一笑,语气里像是在打趣,仿佛“犟”这个字眼,落在檀燕归身上,都成了夸人的话。他立在百步亭的西北角,此处有一从茂密的修竹,恰巧掩饰住了他和周铮的身形、使里边练武的武人们见他不着。此时此刻,他正拨开眼前一两节碍眼的翠竹,眼中带着笑意、追逐着里边那道修长、挺拔的背影。
百步亭的名号,于它的规制而言,的确是小家子气了。
身为朝国宫廷的练武之地,百步亭分为一台一场:台子名为清秋台,如一支出水芙蓉、高出平地几丈,左右两边各有二十七级的石阶与台顶相连,共五十四级,旨在纪念乱军攻进宫城时、誓死护卫皇族血脉的五十四位羽林虎贲将士。下边的跑马场,是跑马练箭之所,每日禁卫军纵马时,腾起的层层尘雾壮观至极。
刘璞站在修竹的阴影中,惬意地观赏着缓步走在明媚的日光中的檀燕归。
“他生来是站在练武场上的人。”刘璞边看边笑,转头对周铮道:“虽然和气,终究不是生来念书的人。”
周铮也探头看,念叨了一句“陛下说得是。”
他这句话实实在在是敷衍。他并不十分关心檀燕归处境如何,而一心想的是皇帝的心情。自从搬回长乐宫后,这两位主子住倒是住在了一起,但互相连句话也不说半句,算是哪门子的和好?皇帝不说,但他知道,皇帝心里也难受。
“周铮,你说吾为人若何?明明都是毁在吾一人手里,但这许多年,吾依然作恶作的不亦乐乎。”刘璞嘴角依然带着笑,仿佛看到的是怎样美妙的风景似得。他极不留情地给自己下了判词儿:“明知自己在作恶、还要继续把恶事做下去。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大恶人。”
他这么感慨一句,看着檀燕归穿过跑马场,一步一步地踏上清秋台的高阶,内心中有些希冀檀燕归能走过去,像许多年前那样,挑起长剑、挽几个剑花。若是他愿意重返武道,或许也意味着自己所做过的错事得到了原谅……
但是他没有。
檀燕归依然如今日之前的十四天一般,在台沿上找了个地方盘腿坐下,时常挺直的背脊往后一靠、不露半分颓色,闲闲地看向清秋台上摆弄刀剑的小将们。瞧他那一心看热闹的神态,半分也没有要起身试手的意思。
“走罢。”
刘璞再向台上看一眼,知道今天是再没什么好风景可看,索性早早去和那群混账朝臣们打嘴仗、撒撒火气算了,便负手顺着这条窄道渐渐走远。
他年纪轻轻,却总喜欢把两手背在身后,如同一个佝偻的白发老学究。看在周铮的眼睛里,这两条并不粗壮的手臂,更像是一圈支撑他挺直腰板的架子,没它俩架着,整个人就要塌下去似得。
他这架子一直端得四平八稳,嘴角缀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他是时常笑的,或是真、或是假,旁人看久了总会觉得那笑死气沉沉,这次却仿佛带了些生气在里边。这点点笑意恍若沾在老叶上的一滴露珠,终于还是被一句话掰垮了。
“那边的意思,”说话的人微欠着身,显露出无限的忠诚来。“要给椒房殿选女主人了。”
是了,恪王死时,还背负着废太子的身份,他的母亲还是位废后。从古至今,是有从弟为兄长守丧一说,但从未有过嫡弟为庶兄守丧的先例。
恪王为庶,皇帝是嫡。他再也用不得这借口了。
刘璞把手中的茶木然递到唇边,空空地抿了一口,才发觉杯中还没有续上茶水。他把瓷杯复放回案几上,觉得脑子里边也是如同手中空杯一般,一片茫然。在这一片混沌中,那人只看到皇帝讳莫如深地僵笑一下,毫不吃惊一般问道:“程娡?”
“尚未明示,不过依臣愚见,恐怕无可置疑。”身为人臣的那位娓娓剖析道:“她身为相门之女,虽然庶出,但至少是丞相唯一的女儿,应是程家嫁入宫中的第一人选。再者,朝中上下都是知道的,您和那位姑娘的关系……略微亲近些。”
程娡从前常来宫中找永琳公主玩闹。那时尚小,他几个也无甚可避讳,当然耍在了一处,便常有多事的人,暗中絮叨些皇帝和程家女儿的儿女情长,“程家这是在养下一位皇后呢”的猜测早已有之。
既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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