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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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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奴》作者:七六二
文案
混血小美人受Vs武力值爆表老流氓攻
架空魏晋,1V1攻宠受,HE,正剧略慢热。
攻:曹二爷;受:柘析白马
异于常人的雪白皮肤,是羯族人的特质。
他们不同于寻常胡人与汉人,不见容于胡汉
向来被两族视作奴隶畜生
无须询问名姓,全唤作“白雪奴”。
魏蜀吴三国纷争落幕,周武帝原初二十年
只想混口饱饭吃的白雪奴柘析白马逃出匈奴大营
因缘际会千里辗转,流落至洛京青山如是楼。
背负血海深仇,却如漂泊浮萍,幸而遇到一人至情至性
不拘世俗礼法,与他共赴刀山火海,白首不离。
大概是个攻受一言不合就唱歌跳舞,只想吃口饱饭报个仇
不小心谈着恋爱把朝廷搞垮了,再不小心打了天下的简单爱情故事。
参考资料《晋书》《资治通鉴》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江湖恩怨 情有独钟 复仇虐渣
主角:柘析白马,二爷 ┃ 配角:周望舒,孟殊时,檀青,梁允,阿九
楔子卷 玉门雪
第1章 雪奴
永初元年七月初五,天山脚下,北匈奴右贤王营地。
新月天边高悬,银辉破开昏沉暮色,照亮山脚下牧人们的帐篷,圆顶白帐似是一地孕育着珍珠的贝壳,沉睡于沙漠中的绿洲。
橘红色的火把点点如豆,高鼻阔目的美人穿行而来,匆忙聚作一团。关外入夜清凉 ,她们却穿着单薄的红裙,各自怀中抱着一枚盘鼓,站定后将之置于地面。
无边艳丽,夹杂着塞外薄如暮烟的苍凉。
舞姬脱靴摘袜,赤足站在鼓盘上,随着乐声高纵轻蹑、浮腾累跪,以双足激发出阵阵鼓声。
鼓声洪壮,时而如奔腾汪洋,时而如缠缓清溪,仿佛不远处正有千军万马借着茫茫夜色急奔而来。
“大庆在即,还跳得如此凌乱!”乐舞班的孙掌事手中拿着一截皮鞭,双目锐利如同鹰犬,“一堆贱骨头!右贤王若是怪罪下来,看我不扒了你们的皮。”
这中年男人骂骂咧咧,目光在跃动的美人间逡巡,见彤云般的人群向四周散开,露出中央一名持剑的少年舞者,男人的视线便再移不开。
少年身长六尺余,腰肢纤细,头戴小圆帽,帽檐紧贴两根七彩雉鸡尾,手腕脚踝各戴一圈细碎铜铃,右手紧握一把亮银宝剑。
他身穿明黄底色的绫罗彩袖舞衣,就像是赤红花心中,那根带着晶粉的黄蕊。
地面上,七盘一鼓分作两列铺开。
少年旋身飞舞,动作干净利落,彩袖翻动,剑舞飞扬。激扬鼓点中,剑光碎雪惊空,赤露的双足仿佛刚从空中飘落的冰雪。
鼓声骤停,少年从盘鼓上一跃而下,回首顾盼间冠带飞扬,清澈的眼神穿过世间的风霜雨雪,直直看到人的心底里去 。
偏在此时,那精灵般的少年腹内一阵空鸣,强撑许久的双腿在触地的瞬间一软,生生摔了一个狗啃泥。
他是饿得两腿发软,脸先朝地摔了个狗啃泥。冠带滚落,长发披散,脸上污糟糟一片,引得众人发出爆笑。
“雪奴——!”孙掌事一张刚冒出薄汗的老脸瞬间气得发绿,跑上前去将那少年拽起来,破口骂道 :“没吃饭是怎的?”
雪奴心想,我每天傍晚吃一顿主人的剩饭,就算是只狗也都吃不饱罢。然而他不过是个奴隶,能活着已是不易,只得对掌事报以苦笑。
近了细看,这名唤雪奴的少年竟生得红发碧眼,但眉目却不似寻常胡人深邃,他的轮廓柔和,眼神温软得像是一头小鹿。最为奇特的莫过于他的肤色,与常人并排站着时,便好似白雪落在黄纸上。
异于常人的雪白皮肤,是羯族人的特质。他们不同于寻常胡人与汉人,不见容于胡汉,向来被两族视作奴隶畜生,无须询问名姓,全唤作“白雪奴”。
孙掌事嘴里骂骂咧咧,手上却用劲给雪奴擦拭面颊,对着他白皙的小脸又掐又捏,揉出道道红痕。
雪奴朝孙掌事咧嘴笑了笑,轻轻伸手将他推开,没有说话。
“嗳,雪奴,亏得你生了副好皮相。 ”孙掌事沉沉叹了口气,道: “可咱们当奴才的……”
向来当奴才的都是猪狗不如,纵使生了一副好皮相,仍旧是命如草芥。孙掌事话到一半,两人皆知其意,是不必再说了。
雪奴收起笑容,低眉顺目点点头,换上件乌漆墨黑的破棉袄,起身跟着众人走进凄冷的夜风中,开始练功。
所谓“练功”,须得背贴着一根立柱站好,一腿绷直,另一条腿抬起越过头顶,必须让小腿胫骨紧紧贴在耳边。
然而,他十一岁时沦为奴隶,十二岁才开始学舞,又是个肩宽腰窄的男儿郎,浑身骨骼经络较女子更为僵硬。幸而年纪不大,夜夜被逼着苦练两年,他方能勉强能曲腿摆出这姿势,却总碰不到耳朵。
“若主人不悦,”孙掌事抡起鞭子,使劲在他大腿内侧的软肉上捣了几下,“你要如何活下去?”话音未落,他径直捉住雪奴的脚踝,硬生生将他一条腿掰过头顶,用牛筋皮绳捆在背后的立柱上。
整根腿筋撕裂般地疼痛 !
雪奴双瞳剧烈收缩,大口大口地喘气,豆大的冷汗颗颗掉落。然而,他自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呼痛——雪奴是个哑巴,只能断断续续地发出若有似无的“啊啊”叫声 。
夜深露重,朔风如刀,空旷的原野蒿草丛生,舞姬们陆陆续续练完离开。雪奴面色苍白,任由孙掌事帮自己换了另一条腿,继续孤零零被绑在立柱上。
孙掌事是个近六十岁的老鳏夫,明明是个汉人,却靠着在匈奴贤王手下训练舞女来讨生活,便知其生存已是不易,遑论再娶妻生子?
此刻,他面上带着慈和的笑容,眼中却充斥着黏腻的欲望,慢悠悠踱步走到雪奴身前,给他擦了把汗,装模作样用鞭子在他腿上、身上敲敲打打,生生将对方激出一身鸡皮疙瘩。
“人生天地间,便是来受苦的。”雪奴能分明地看到,他的喉结鼓了鼓,咽下口水,才开口问自己,道:“能有片刻欢愉实属不易,嗳,雪奴,想填饱肚子么?”
雪奴过了今冬才十四岁,但他幼年遭逢巨变,人情世故比别人懂得都要多,见到孙管事的模样,自然知道这口吃的得来绝不会容易。
他勉强扯起嘴角笑了笑,一双鹿眼灰蒙蒙没有神采,摇了摇头。
孙掌事瞬间色变,重重抽了他两鞭子,骂:“一个阉奴,屁股能有多金贵?纵使你、你……!若真等得不耐烦了,休怪我将你那点子破事抖落出去。”
毕竟雪奴的主人身份特殊,老奴才惜命不敢出格,只从怀中掏出一条手臂长的粗铜链子,紧紧扣在雪奴双腕上的铜铃圈间。
他恨恨地朝少年脸上啐了口唾沫,便即离去。
雪奴奋力摇头,将那点唾沫甩掉,却总觉得自己脸上黏腻湿滑,透着十足的恶心气味。
他抬起头来 ,万里长空,群星闪耀,但天地茫茫独留自己。
他心中凄苦难耐,闭眼长啸一声,喷出的热气瞬间化作一股白霜,心想,这老东西三番两次用“破事”来要挟于我,可我不过是个寻常牧人的孩子,又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他至今所做过最坏的事,不过是将瘸腿的南匈奴小质子刘玉埋在雪地里——后来还跑回去将他挖了出来。为了这多余的良心,险些被小瘸子的母亲给活活打死。
幸而喜好歌舞的贤王乌珠流乘轿辇经过,见雪奴身形漂亮,着孙掌事将他收入舞乐班去练舞,这才留下了半条命。
雪奴抬头望向绑在自己脚踝上的牛皮筋,心想,白天背着小瘸子来回往返,日落后还要排练到半夜,此刻实在精疲力竭,若是不将我绑着,怕是早就倒下了;但若是一直被这样绑着,我决计活不过今夜。
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还能过多久?
他抻长了手,仅能让指尖触到皮筋,无法撼动它分毫。腿筋被绷到极限,冷汗一滴滴落下来,砸在地上,寒风吹过便滚成一颗冰霜。
就差那么一个指节的长度,他就能发力将皮筋扯下来,但这一丁点的距离此刻却如天堑一般,遥不可及。可他不能死在这鬼地方,他已经快忘了吃饱饭的感觉,无论如何也不要做个饿死鬼。
孙管事想要他,前前后后暗示了许多次,只不过碍于他的主人而不敢硬来——他的主人名唤李雪玲,是大周朝洛阳高官的女儿,南匈奴左部帅刘彰正妻,十四年前南北匈奴议和,带着年仅两岁的刘玉出关为质。
有时候,雪奴被饿狠了,也想过先低一低头。男子汉大丈夫,原也不在乎这个,可是到了此时……雪奴的脑海里翻滚着种种念头,他的目光也四处游移着,忽而一点雪芒映入眼中!
他心头一跳,脑中灵光一闪 ,猛地低下头,又将腿筋扯得生疼,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果然,刚才舞过的那把长剑,此刻正落在他脚下一掌外。
少年狡黠一笑,双眸灿若星辰,将长腿一伸,足尖发力勾起,便把长剑踢至半空,继而伸手紧紧握住。他手腕轻旋,极熟练地挽了个剑花,那皮筋瞬间断作两截,应声落在地上。
雪奴饿得两眼发黑,没了皮筋约束后果然马上扑倒在地,缓了好一阵才清醒过来,急急忙忙朝着小瘸子所在的营帐赶过去。
好容易走到栏杆外,他一低头,才发现手中仍拿着剑。
他盯着透着寒光的三尺青锋,双眼中跳动着仇恨的冷火,然而此时此刻,他还没有能力复仇。
当他第一次逃跑被抓回来的时候,便被孙掌事一脚踩在地上,生生看着其他试图逃跑的奴隶们被凿开天灵盖,灌入滚烫的水银,然后落下一层完完整整、血肉模糊的人皮。
他恨恨地一咬牙,胡乱将那柄透着寒气的铁剑一扔。
“咻——”破风声响,剑身竟整个没入地面!
第2章 欺辱
“天杀的小杂种——!”
雪奴佝偻着背,蹑手蹑脚从李夫人帐篷外摸过,他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却还是惊醒了李夫人。女人尖锐的叫骂声穿破长夜,又被淹没在塞外茫茫风沙中。
有时候,雪奴忍不住想,李雪玲怕是早就被这茫茫的草原和荒漠逼疯了吧,她甚至夜里根本就是睁眼睡觉。此刻,这中原悍妇双目圆睁,一巴掌掴在雪奴脸上,把他打得嘴角流血,继而骂骂咧咧地一把薅住他的头发,强迫少年跪在磨刀石上。
“贱奴才!若非我将你留下,给你一口狗食吃,你能活到今日?早与你那短命的爹娘黄泉相见了!不知感恩的狗东西……”
石板冰冷刺骨,待会儿离开时说不得会被粘掉一层皮。雪奴浑身酸软无力,整个人都在颤抖。
但这一切加起来,也不会比李夫人的话更能刺痛他。
三年前,雪奴还叫柘析白马,他的部落在玉门关外的云山附近放牧,他们的家园水草丰美,天蓝水绿。
那日傍晚,天空中云蒸霞蔚,族人们围作一圈高歌曼舞。
父亲满脸胡须、形容枯槁,已经看不清真实的面容。他坐在一辆小木车里,月白的武士袍下隐约现出双腿的轮廓,消瘦得如同一对枯柴棒子。日薄西山,太阳像是一颗金晃晃的珠子,正嵌在他的唇峰上。
翠色草场上不知何时飘起一道烟尘,那是张牙舞爪的匈奴铁骑,他们手上的锋镝闪烁着粼粼波光。匈奴人秋狩的日子,是父亲的祭日;匈奴人大庆的日子,他母亲的祭日。
他们血洗了自己的部落!
幸存下来的女人与孩子,统统被匈奴人劫回营地,年轻的被充为军妓,年幼的则被卖给中原行商。
李夫人通晓胡汉语言,负责在贩奴时为匈奴人翻译、与中原行商谈价。她在卖掉两个姐姐之后,以一种极为恶毒的眼神盯着白马,仿佛想要将他扒皮拆骨一般,那恶意来得莫名,白马至今都记得。然而,最后她却瞒着匈奴人,偷偷将自己藏了起来——那年,她的儿子刘玉意外堕马摔成个瘸子,身边只跟着一名刘彰的义子、名唤刘曜。孤儿寡母出关为质受尽白眼,连个奴隶也养不起。
在匈奴,奴隶是一种财产,李夫人养不起奴隶,便把雪奴“偷”了过去。
她或许是从那时起便患上了失心疯。
怕人发现自己偷窃,她便用铁钳将雪奴满口乳牙尽数拔除,不让他说话。怕有人说这奴隶来路不明,她便以烧红的洛铁在白马稚嫩的脚掌上烫下一个汉字“奴”,继而请来孙掌事,对白马做出……他此生经历过的、最为残忍的事情,将他彻底伪装成一名中原商人带过来便卖的白雪奴。
杀他父母,残他身躯,践踏他的尊严。不许他说话,更不许他再提及自己的父母、部落,如此便留他一命,不将他卖到天涯海角。
等到白马的牙齿再次长齐,已经是第二年的夏天。柘析白马变成雪奴,成为李夫人那瘸腿儿子的专属“人马”,背着他风里来雨里去。
满心愤恨无处诉说,哪里来得“感恩”一说?
耳边忽然传来“哗啦”一声,雪奴从回忆中惊醒,抬眼望去。
黑不溜秋的少年刘曜站在帐篷内将窗帘掀开,帐内一灯如豆,小瘸子刘玉想必还在伏案读书。他头也不抬,扯着嗓子大喊:“娘!莫要吵我读书——”
李夫人爱极了这个儿子,闻言一把甩开雪奴,跑到帐篷前絮絮叨叨说了几句,而后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去了。
刘曜长得敦敦实实,嘴却碎得很,见雪奴一瘸一拐走进营帐,还调笑他:“还道你自个跑了,这么晚回来不是找死么?”
雪奴脱靴摘袜,到角落里拎出来一桶清水,将自己擦拭干净。
瘸腿的刘玉坐在书案前,从怀里取出一小块油纸包裹的冷肉,递给雪奴,问:“孙掌事又为难你?”
雪奴闻言一愣,轻轻笑了笑,眼神中流露出柔软的悲伤,摇摇头。
“公子也太偏心了!每日都给他留东西吃。”刘曜牛高马大,将雪奴往旁边随意一拱,抢过油纸包,咕哝道:“什么为难不为难的,老东西想要干他屁……”
“曜哥!”刘玉面露不愉,只喊了一声。
刘曜虽因年长刘玉一岁,当他一声“哥”,实则只是刘彰的义子,身份尴尬,绝不敢忤逆刘玉。闻言立即将那油纸包扔在地上,不再多说一字。
雪奴皱了皱眉,蹲在地上,伸出两指将油纸包小心翼翼拎起来拆开,饿死鬼投胎般,大口咀嚼一小块既冷又臊的羊肋排。
“曜哥就是嘴碎,你莫要理会他。雪奴,你冷不冷?”
雪奴摇头,低头,眼角一滴泪落在地上,没人看见。他是真的害怕,怕自己会在这个冬天,饿死在仇人的营地。
这天晚上,雪奴啃完根本没什么肉的羊肋排,将自己再擦了一遍。
等到刘玉看完书,便给他擦脸、洗脚、宽衣解带,背到床铺上,在他腿上揉了小半个时辰,日日如此,小瘸子仍旧毫无知觉。
“算了,雪奴,我知你难过,咱们都一样。”
给刘玉掖好被角,雪奴缩进角落里的枯草堆,几乎将自己卷成一团。兴许因为刘玉与父亲都有腿疾,他脑海中又浮现出匈奴铁骑劫掠家园的画面。
刀光剑影里,父亲忽然从他那坐了十一年的木头小车上站起。也不知是凭着什么力量,他竟以两条已经残废的枯腿,硬生生撑起一个七尺男儿的身躯。
匈奴人长枪挥过,父亲头颅落地,但他仍旧直挺挺地站着。
冷风透过帐篷上的破洞吹了进来,灌了雪奴满口。他却毫不在意,目光穿过那破洞,遥望着星辰满布的苍穹,幻想有朝一日,天高海阔,瀚海翱翔。
刹那间,他忽然福至心灵,睡意全消,强撑着酸痛的身体坐了起来。
雪奴盘膝打坐,双手置于膝上,调息吐纳,以中原汉话默念:“不计众苦,少欲知足。专求百法,惠利群生。志愿无倦,忍力成就”。
这心法很是奇怪,全由汉文作为口诀,雪奴不知如何将它译成羯族话或匈奴话,他甚至根本不知它是个什么东西。
那时候,雪奴还小,舅舅每天教他骑马射箭,而父亲因为行动不便,常年都窝在一辆木头轮椅上,母亲为他唱歌,他便一卷接一卷地看书。
父亲很喜欢看中原的书,他常常说书中有圣哲,能教人看见眼前没有、甚至从未见过的东西。只可惜雪奴对着那些密密麻麻的符号,半个也看不明白,纵使父亲教过他许多遍,他的天资实在愚钝,根本记不住汉字。
然而父亲却并不肯罢休,雪奴不愿认字,父亲便教他说汉话,说什么中原骗子很多,学好汉话免得以后吃亏上当。父亲还将这功法拿来作例子,让雪奴理解汉文的精深博大,他晕晕乎乎地听过一次,可也就是那么一次,便能一字不落地复述出来,实在又看不出天资愚钝的模样。
雪奴后来想过,大概是自己天生就与中原犯冲吧,尤其是中原的女人,尤其是,李雪玲。
只可惜儿时玩心过重,雪奴从未认真练习,倒是被捉来做了奴隶后,一次饿昏了头误打误撞地练了起来,不过须臾,他便觉得一股难以名状的内劲在周身游走,饿意稍减。
但今夜当他再次修炼,却觉得自己一呼一吸与日月星辰相连,那股真气渐渐凝聚,由细流转为山涧中的泉流。周身游走,冲破了某个穴道,最终落回丹田,臌胀一团,带来了十分的饱腹感。
“哎。”刘玉与刘曜都睡着了,雪奴轻轻叹了一声,喃喃道:“我叫柘析白马,我父亲是柘析曷朱,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隶,绝不能死在这鬼地方!”他奴心中盘算,冬天过去之前,一定要要想办法逃出去。
“哪个小畜生又来生事——?!”
李夫人清晨起来便见帐篷外插着把铁剑,当即开始叫骂,女人尖锐的声音刺穿了本就四处透风的帐篷。
雪奴抽了个冷子,忽然从睡梦中惊醒,悄悄掀开营帐的帘布,用一只眼朝外偷瞄。那是自己昨夜负气甩出的铁剑,也不知气劲过去后还能不能拔出来。只求光明神保佑,李夫人千万莫要将它放进嘴里给嚼碎了,否则孙掌事非杀了自己。
是时,天光未亮,朔风从西北刮来,将万千晨露吹成白霜。天地间霜雾狂舞,像是正在上演一场刀光剑影的厮杀。
雪奴确定李夫人走了,便急匆匆拎着两个大木桶,跑到营帐数里外挑水。说来也怪,平日里颇为沉重的水桶,此时提起来竟然十分轻松。雪奴心中不禁泛起一个念头,莫不是昨日练功之效?
他还没有来得及深思,已经走到了营帐之前。
锅中热水翻滚腾起白烟,他在李夫人恶毒的目光里,恭恭敬敬将刘玉收拾干净,背他到汉人先生的营帐里读书。
刘曜向来跟刘玉形影不离,他们两人读书时,雪奴就像只狗般乖乖蹲在帐篷外的角落,伸长耳朵随时探听主人们有无吩咐。
他不愿仔细思量自己此刻的处境,只怕会越想越难过,便抬头望向远处连绵起伏的群山,圣洁如镜面的湖泊,看到塞外天地一切都如此浩大,心中烦恼烟云般消散。
此时,他虽用了“塞外”一词,实则从未去过中原,他只是曾经从父亲那里听过一句话:塞外的东西都很大,中原的东西都很小。
每每回想起父亲的这句话,他都不免生出疑惑:难道中原的人真有鸽子蛋那么小?父亲不是一直都不良于行?他是什么时候去的中原?
然而,雪奴再也没有机会询问父亲了。
从晨光初现到紫霞漫天,雪奴蹲在营帐外,低头数了三千八百七十三只蚂蚁,抬头数了两百二十九朵流云,感叹就连小瘸子刘玉,也有书中的“颜如玉”为伴。
总算听得刘玉召唤,雪奴飞奔入内将小瘸子背起,跟在刘曜身后朝他们的营帐跑去。少年修长的双腿转得跟风火轮似的,他一整日水米未进,只在傍晚能分到一口剩饭,实在太饿了!
夕阳草场,北风萧瑟,平直辽远的地平线光秃秃的,只有两道模糊的剪影,突兀,渺小,渐行渐远。
远处不知何时腾起一股烟尘,“咯噔咯噔”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骏马健壮的铁蹄将地面砸得泥浆四溅,原来是部落中的贵族乌达,他正带着众少年策马玩乐。看到雪奴三人,顿生戏谑之心,他掉转马头,不过片刻便已追了上来,将三人团团围住,挡住去路。
“吁——”乌达二话不说,兜头抽了雪奴一鞭子,笑喊:“大家快看!都说中原金砖铺地,这杂种的坐骑也不同寻常呢!”
乌达跟刘玉同样是十五六岁,却因为是纯种的胡人,生得高大健壮,这一鞭子,就将雪奴的手臂打出一道高高隆起的红痕。
雪奴连退两步,又被别人的马给拱了回来,一个踉跄趴倒在地,背上的刘玉也滚到一旁。
乌达大笑不止,纵身跃下那头枣红色的矮马。
他跨步上前,一脚踩在少年红如夕阳的柔软赤发上,将他的脸踩进身下的烂泥里,嘴里发出“呜呜噜噜”不知所谓的兴奋叫喊。
雪奴连气都喘不上来,更莫说发出痛苦的叫声,他的双腕上扣着铜锁,单凭脖子完全无法发力——再说,即使他发力撞开乌达,又能跑到哪里去?
右贤王手下牧人五万之众,匈奴人全民皆兵!
他唯一能做的,只是向光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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