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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雁胡不归-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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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中央多了一只“草鸡”,一名黑脸卷髯大汉跳将出来,一边鼓掌一边大喝,“诸位,大功告成,大功告成了!”

顶楼有人按捺不住,也想跑出来庆贺,被身边的弓|箭手拦住,“不要轻举妄动,方才门外的那些人,好像打从孙秀进来,就全没了影子……”

“这么说,好像真的……”那人话音未落,已是翻出眼白,昏倒在地,顺带提醒他的那人,也倒在栏杆上,从高台上坠落。

那“草鸡”一抖搂身子,毫发无伤地挺起身来,有气无力地呼喊道:“将这一干人等,统统抓起来带走!”
“遵命!”

一位装成小二的刀客见状,几不可闻地嘟囔道,“这样都没死,还是人么……”
“少废话!”刀客眼前忽的一黑,窜出一名黑衣死士,照着他的胸口就是一拳,听得“嘎嘣”一声,不知道打断几根肋骨。

拔掉背上箭|矢的孙秀甩了甩袖子,冷冷道:“就凭这种幼稚的伎俩,也敢谋划到我的头上,未免太过天真!”

“大人,阿媛姑娘……”
“将她直接带到我车上,其他人回去再处置。”
“属下遵命。”





第12章 枉负佳人胭脂泪(四)

孙秀坐在车中,用手肘撑起下巴,叹声道:“没想到钱老太居然放你一人出来,跟着这群歹人们寻死……”

阿媛原先被人迷晕,眼下醒转过来,被人捆绑在车厢内,嘴里还塞满布条,咿咿呀呀说不出话。

“小美人儿,可是想要喘口气?”
阿媛狠狠瞪了孙秀一眼,不再发出呻|吟,整个人又往车厢角落里缩了一缩。

“那日你同我一夜缠绵的时候,不是还挺主动的?何必在这里扭扭捏捏……”孙秀越说,言辞越污秽不堪,阿媛怎能忍受下去,无奈两手脱不开绳索,只能闭上眼睛,将一侧的耳朵抵在车厢板上。

“小美人儿,你那群不像样的朋友们,今日折腾得哥哥我实在太累,等着咱们回去,再慢慢对付你……”阿媛这才发现,孙秀面色苍白,后背一找到倚靠就昏睡了过去,再无多余言语。

阿媛想了想之前的情形,箭雨一下,孙秀整个人当即蜷缩成一团,根本没有闪躲,起身抖落背上的箭|羽时,衣服上居然没有一个破洞,心中暗忖:“难道,这就是嬷嬷提过的——‘蛙头牛皮胀气功’,本以为‘袖里乾坤’已经邪门得很,怎么这种功夫他也练……”

钱老太逗趣时的谈笑风生犹在耳边,“嬷嬷赞赏我做女侠,我就不能让她老人家失望,不就一个只会变戏法的丑八怪么,有什么好怕,七哥还等着你护呢,不能随随便便输给这男妖怪……”

思来想去,阿媛愈加镇定自若,此刻虽然迷途未卜,并无半分惧意。

下车时,孙秀起身的动作十分吃力,阿媛看在眼中,暗恨不已,“若要有人跟到这里,今日这男妖怪肯定活不下来。”

“蛙头牛皮胀气功”,是江湖上极为罕见的一门武功,没有伤人的效用,招式也极为简单,就是拼了命地往肺腑中吸气,吹牛皮一般,胀满之时,皮肤会变得非常有弹性,再疾速的刀剑也戳不破,除非用极细的银针,极深厚的内功全力推入,才能使其爆破。

比起其他“金钟罩”、“金刚钵”之类的护身法门,此法实在太过丑陋,而且施为之后,至少耗去八成的内力,鲜少有人愿意习练。众人哪里想得出,擦脂抹粉看上去格外讲究的孙秀,会用这种有失体面的招数,如此不走寻常路,确实是难以预测,眼巴巴地等来无力回天。

阿媛只恨自己学艺不精,不能像钱老太那样大杀四方,吓得孙秀不敢随意造次,这样睁着眼愤愤了一夜,很快熬到天亮。

孙秀修整一宿,次日起得很晚,急匆匆地赶去上朝,并没有得空骚扰阿媛,还派下人给阿媛松了绳索,任由她随便乱逛,就是不准接近府衙中的地牢,大门和四面围墙也派了死士把守。

“他倒是假仁假义,难不成指望我感念在心么?”阿媛越想越觉得令人作呕,身后的喽啰一直甩不开五丈远,转了一个时辰,到底是乏了,斜倚着长廊的栏杆发呆。

“我被困在此处,也不知七哥得没得到到消息……若他知道我们这番胡闹,活活把自己坑了进去,会不会觉得又笨又傻,一辈子都不理我了……”这么一想,阿媛忽然站直了身子。

“不行,我得想办法争口气,要做女侠,就要为人所不能为,牺牲人所不能牺牲,只要哄得那男妖怪五迷三道,说不定能救出所有人……反正、反正我已经被糟蹋了,索性破罐子破摔,大不了不让七哥娶我便是,做个粗使的丫鬟陪着他,也能过一辈子……”

阿媛想着想着,彻底想开此前挥之不去的郁结,一股豪情就要满溢出胸腔,经历一场浩劫,反而离她渴盼成为的“盖世英雄”更近一步,一瞬间觉得畅快莫名。

待到正午,孙秀一跨进府门,看见阿媛走出前厅迎接,心下万分惊讶,“小美人儿,今日……是改了性了?怎么还主动来迎哥哥我了?”

“阿媛想清楚了,既然身子都已经给了哥哥,其他的东西,以后断然也留不住,不妨就认了命,强求那些有的没的,都是自添烦恼,坏了往后的好日子,让哥哥心生厌弃——”阿媛还想再说,已被喜不自胜的孙秀拦腰抱起。

“小美人儿就该听话么,哥哥不是薄情寡义的个性,你将芳心许了我,我定然不会亏待你半分,虽说你是金谷旧人,见过世间最富最贵,可哥哥比那石崇也差不了太多,除过天上星辰,但凡阿媛想要的好东西,哥哥能摘能采,全都给你带来。”

孙秀这样一笑,五官完全皱在一起,活像长了张耗子脸,阿媛竭尽全力,将不由自主的皮笑肉不笑,强掰成和眉善目的浅笑,露出两个不深不浅的梨涡,小声道:“谁知道哥哥采摘的,是不是别家的红杏野花……”

“嘿呦,小美人儿这就吃上醋了?哥哥就喜欢到处采花,这以后,怕是要在后院里建个大醋缸喽。”

阿媛懒洋洋补上一句,“讨厌……”听起来却是软糯酥麻,挠得孙秀心底躁痒难耐。

虚与委蛇几日,孙秀终于被阿媛泡软了耳根,同意她探望一回临梓阁旧友。那日逃走的刺客还需抓捕,所以这些人多数受了酷刑,性命还都无恙。

阿媛只能沿着地道,在铁栅栏以外问候,关进来的江湖高手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同石崇有交往的书生文人,一个个看着眼熟。

“阿媛姑娘,救救我们……”
“救救我们,救救我们吧!”

呼救的声音此起彼伏,他们曾经漫步园林,指点江山,意气张扬,此时好景不再,尽皆成了蓬头垢面的阶下囚,阿媛心中暗叹,“人生如草芥,却还要勾心斗角,相互倾轧,究竟是何苦……”

为了安抚众人,阿媛开了开嗓,幽幽唱道:“八方草木,千里江山;何哀荒芜,寥落梦间;韶光皓首,一别经年;朝华常忧,只念君安……”

空灵的歌声弥漫在地牢之中,令众人回想起往昔的美景盛宴,全都没了声响,默默留下泪来。

“诸位友人,阿媛一届女流,委身于此,就是希望能够救大家出去,只是还需再等些时日,大家切莫着急。”

“阿媛姑娘好生勇敢,令我等男儿自愧不如。”
“是啊,过去还以为阿媛姑娘柔弱,没想到今日的志气,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多!”

“呸呸呸,说谁呢,就你没志气罢了,怎么拉我们所有人下水,若是能出去,今后我就为阿媛姑娘做牛做马——”

“哼,这就是你的志气……更没出息好么,还冠冕堂皇地说我……”
“……”

原本沉寂的气氛,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欢笑声不绝于耳,再不是此前的伤感凄怆,阿媛松了口气,悄然离去,没有让众人察觉。

阿媛海口夸下,其实心中做不出打算,她本想去地牢找找欧阳建,或是其他几位有智计的领袖,谁曾想他们并未关在地牢,几番旁敲侧击下来,才知道那几位尽数被孙秀处死,再不可能为谁出谋划策了。

“没想到欧阳大哥……即是这般,我更得想办法出去,联系上绿珠姐姐,同他们里应外合才行。”

可就算出得府门,又该何去何从?想来想去,阿媛决定回临梓阁查看一趟。于是接下来的几日,她对孙秀更加乖顺体贴,磨得他完全放松警惕,终于不再派人时时跟在近处。

三月中旬一日,刚过三更,趁着寒风扑打新叶,簌簌作响,阿媛翻上院墙,踩着不甚熟练的轻功,小心翼翼地向铜驼街摸索。

虽然走时神不知鬼不觉,不曾想中途绕了远路,待到红日升起,她也没能赶回,心下几番纠结,权量不出如何抉择。

“要不……我就这样走掉算了,免得让七哥担心……可是,我都答应过那些人了,不能言而无信……要不,先找人给七哥送封信回去,让他过来一起出出主意?”

阿媛越想越觉得可行,浑然没在意自己华裘裹身,引人注目。

好不容易寻得一位卖字画的老者会写字,又苦苦劝动一个叫卖的货郎为她驱使,这封信才终于有了着落,刚刚松完一口气,熟悉的装束突然窜出一大片,将阿媛重重包围,再次捆回孙秀府中。

“你这么劳心费力地逢迎我,就是为了给你那小情郎传信?”阿媛被绑在一根冰冷的石柱上,身上只着一件单衣,孙秀手持藤鞭,边打边厉声拷问。

阿媛整整一日没有进食饮水,唇色惨白,哑着嗓子道:“不、不是……我想回一趟临梓阁……”

“呵,那里早就被我一把火烧了,你回去作甚?难不成……还想伙同那帮歹人兴风作浪?”

“我不是——”阿媛还想再说,又挨了狠狠的一鞭子,气虚体弱,一时没能撑住,彻底昏厥过去。

一旁的小厮看得心惊,战战兢兢地问道:“大人,这……贱人……还要留着性命么?”

“枉我痴心一场,让她一死了之……太过便宜,既然她对我不能心甘情愿,我就偏要逼她同我朝夕相处……只是这次逃了,肯定还有下次,须得让她长点记性。”

“那……要黥她眉骨么?”
“黥面的话……倒可惜了这副皮囊……反正都是供我取乐,用那铜汁草抹一抹,只要洗不掉,让她永远记着——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我孙俊忠求而不得的。”

“遵命。”





第13章 英雄落马当思愦(一)

当年梓泽芳芜,何等风华,多少文人雅士络绎前往,风骊渊也曾参与其中,司马伦之死更是他亲力亲为,所以听这女子讲述此番跌宕波折时,神色并无起伏,只在末了沉声叹道,“姑娘真是不让须眉,这般劫难横祸,讲来还镇定如斯。”

“公子说笑了,眼下看来,当初实在蠢得有些过分,尽是自寻烦恼罢了。”

风骊渊垫着下巴,思索了半晌才道:“那之后不久,司马伦被人锁进金镛城,孙秀也死在中书省,他家府上肯定乱成了一锅粥,所以姑娘又是自己逃出来的?”

“正是。”
“等你回到客栈再寻你那‘七哥’,却发现……他已不知所踪?”

“……不错,伙计们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在这徘徊好些日子,仍然没能等到他……所以才……”女子说到此处,嘶哑得完全出不了声,风骊渊摆了摆手,表示他已意会,无须再多解释。

“会不会……孙秀杀害你欧阳大哥的消息,传到了你七哥耳中?客栈里来来往往什么人都有,保不准走漏什么蛛丝马迹,你七哥喜好读书,想来也不是很笨——”

风骊渊还未来得及说完,名为“阿媛”的女子突然抖动起身子,吃力地哽咽道:“怎么会是如此……阴差阳错……我们岂非,就这样错过了……”

“姑娘莫急,他若去了洛阳,我自然有门径帮姑娘寻人。”
阿媛润了润嗓子,强行开口道:“……公子好意,阿媛心领,只要知道他的下落,刀山火海也不怕闯的,这就告辞,日后若有缘再见,定会回报公子一二。”

那女子步伐轻快,留下一个不屑回顾的背影,看得风骊渊颇为失落,“这年头也真是,姑娘家一个个的,全都只爱小白脸……我这好端端的‘松下风’、‘春月柳’,看来只有薛珩那小子得幸赏见……”

夏夜的晚风疏旷,吹散了风骊渊在客栈里蒙出的汗渍,“外头倒是凉快得很,今儿晚上,不如就睡在这野地里,何必回去,自找那富贵罪受……”

一个长达三尺的黑色包裹,被风骊渊环抱在怀中,即使睡得酣畅,上面的手指也不曾松开半分。

这夜,他梦见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手持羽扇,谈笑间衣袂飘飞,气宇凛然,虽然看不清样貌,但他非常笃定,那翩翩自若的白衣高人,一定就是“阿轩”。

翌日,十几里外的嵇绍家中,早早聒噪起来。

“嵇叔,你明日千万不能往东北方走,西南得朋,东北丧朋——”
嵇绍收起笑容,不耐烦地打断道:“让你少信那些谶纬之术,反倒上了瘾了……你要再没完没了,我就把那《连山》、《归藏》一把火烧了。”

薛珩得意,挑着眉毛,摇头晃脑地道:“嵇叔,我这推演测算,属六艺之数,君子之学,跟那谶纬迷信不一样的。” 
“傻孩子,六艺九数,说的是方田、粟米、差分之类量测之术,跟你这卜筮算卦有何干系?就这么自卖出去,不怕被人笑掉大牙?”

“哎——我又记错了么?可是……上次我还算得挺准的呢……”薛珩但凡要回想什么,十分地费力,两眼没了神采,自顾自地愣怔在原地,嵇绍见状,正要走回书房,却听得一阵敲门声传来。

“……到底是谁,怎么来时一点动静都不带……” 
嵇绍尽管诧异,还是主动前去开门。

从来吱呀作响的柴篱被风骊渊直接跃过,走路也不生一丁点脚步声,自幼爬山上树练出来的轻功,倒并非浪得“雁过无痕”的虚名。

嵇绍从上往下,只看见黑得锃亮的冠发,还有刀脊一般挺出的鼻梁,“阁下是?”
“侍中大人,苏门山一别,已是八年有余,轩翥未下拜帖,不请自来,还望大人见谅!”言罢,风骊渊抱起拳,躬身拜了一拜。

“苏门山……原来是当年的小柱子,居然都长这么大了……”
“过了这么多年,大人看上去,跟往时并无几分差别,看来真是养生有道,晚辈定要求教一回了。”

“叫什么‘大人’,你师父当年……还指点过家父呢,若论起辈数,弄不好……我反而是晚辈——”嵇绍本想寒暄几句,被回过神来的薛珩截住,“兄长,你真的来看我了?”

“是啊,难道你不请我进去坐坐么?”此前风骊渊对薛珩,时时绷着一张黑脸,当下微微一笑,从来冰封在印堂两侧的剑眉,居然跳了一跳,惊得薛珩手足无措。

嵇绍眼见风骊渊反客为主,笑着道:“屋里凉快,风大侠快请进来吧。”
“大侠不敢当,嵇叔抬举了,叫我轩翥就成。”薛珩的“兄长”提醒了风骊渊和嵇绍,这才把两方称谓确定下来。

薛珩跑进跑出地招待两人,嵇绍也乐得清闲,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往事。几十年过去,谈及他父亲的风采,仍然滔滔不绝,比起不靠谱的古怪道人,风骊渊更向往嵇康这般清旷放达的高士,听得十分专注,迟迟未能引出此行前来的目的。

嵇绍讲得喉咙干渴,低头抿了一口茶水,才发觉风骊渊的手始终搭在黑色包裹的正中央,忍不住问道:“这包裹里头,可是承影剑?”

“没错,此剑正是令尊依照古法所锻‘承影’,当年赠予苏门……先生,后来为家父所持,家父一去,才传到我手中。”

“看来此剑于你,意义非同小可,不过斯人已去,没必要强求执念,做出那等‘剑在人在’的傻事。”

“嵇叔多虑了,虽然一路杀孽无数,身上戾气骇人,但好歹读过几年圣贤书,知晓身体发肤之珍贵,不会讲求什么舍生取义。只是家父留下来的东西,着实所剩无几,此剑从不离身,最初不过图个念想,渐渐才成了习惯,跟人家挂符衔佩什么的,其实差不了多少,还望嵇叔莫要见怪。”

“即是如此,我便放心了,咱们聊了这么久,约莫着也快到午时了,我去备些膳食,你和那傻小子叙叙旧。”

“好嘞。”风骊渊跟着起身,看到薛珩睁大水灵灵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他看,同初见时一模一样。

虽然有些吃不消,总归是热情相待,想起前夜的冷遇,风骊渊更觉得难能可贵,扬起嘴角,走到薛珩面前柔声道:“嵇叔走了,就剩下我俩,你有什么悄悄话,大可放开了说。”

“兄长……你,能不能别走,就留在荥阳,同我一起……”
风骊渊脑海里瞬间冒出“以身相许”四个大字,一时间想入非非,眼神迷离,薛珩拉过他的手臂,沉声道:“兄长,你是不是答应我了?”

答应?答应什么?风骊渊一个激灵,慌忙定神,戏谑道:“行啊,等会儿我问问嵇叔,他要同意将你五枚铜子儿卖给我,我就一直带着你。”

“兄长要带我一起走?不用留在这里,那不是更好……”薛珩乐得合上两手,自言自语起来,弄得风骊渊头痛不已,寻思道:“这呆子说风就是雨的,万一等会真逼得嵇叔同意了,难不成我以后……各处蹭饭还得捎上他?可我毕竟仗着一身本领,但他就……”

等风骊渊好不容易走神回来,薛珩已然不见踪影,他心中大叫一声不妙,几大步出去,薛珩已被他甩了数丈在身后。

此举太过傻气,风骊渊暗暗自嘲道:“真是越活越回去,还跟个傻孩子较上劲了……”

再打量打量薛珩的面貌,除了面白如玉,眉眼精致,倒也不缺阳刚之气,风骊渊越看越觉得可惜,忧心道:“长得这么稀罕,做个同我一样的风流侠客,定会成为万千少女的梦中佳人,再不济,勉强做个端方书生,也能同那潘安仁一般掷果盈车,却偏偏傻得可怜,什么也做不了……”

用过午膳,趁着薛珩收拾碗筷,风骊渊终于寻到机会与嵇绍单独谈话,“嵇叔,实不相瞒,我此次前来拜访,就是为了薛珩……我们在山阳初见,他一语道破我的身份,我虽然四处周旋,但从来不敢现世招摇,又怎么可能……让他这么个傻孩子,听闻我姓甚名谁?”

还有那晚的梦中呓语,那声害得他一夜未眠的“柱子哥”。

“容我想想……好像有一次他大哥回荥阳,带着另一柄家父所造之剑,他好奇得很,缠着问了一堆,多半是那时含儿讲给他的……大概他见到承影剑觉得眼熟,跟着想起一个名字,不经意才说破的。”

如果那时嵇绍提起过“小柱子”,薛珩很可能觉得好玩记在心里。这么一想,风骊渊心口压了一半的大石,总算全部卸下,回道:“君道大哥么……我倒是忘了他了,既是这般,看来都怪我想得多了……不过薛珩这孩子,到底谁家生养,怎么这般不管不顾?”

“他们薛家说来,跟你们祖上渊源还颇深,都是相剑的名士,只是相剑一行逐渐凋零,等到薛彦一代,仅靠家传的相剑之学,已是十分的清贫,这孩子又……父子两人辛辛苦苦地跑来洛阳求医,花光了家中积蓄,珩儿的病却毫无起色,我遇见他二人沿街乞讨,想着膝下无子,不如将珩儿收养过来,虽不能颐养天年,好歹也可消减寂寞……”

“原来是这样……嵇叔果然仁德,晚辈佩服。”
“别这么说,近年我东奔西跑,对这孩子也没上几分心,他虽然心智有缺,奇在还自立得很,不消我太多关照,有时候,反倒是他帮衬我多些。”

“他这样……还能照顾人?”
嵇绍看着风骊渊讶异的神情,笑道:“你这般小瞧他,不怕他不依不饶地咬你一口?”

这倒是更有可能一点。风骊渊思忖完,疑虑尽消,只要确认薛珩跟“阿轩”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被薛珩缠得心烦意乱,又有什么要紧,马上就能彻彻底底地脱身了。

拴在远处的赤骥不耐烦地尥着蹶子,柳树的树干被马鞭扫得斑痕累累,风骊渊从嵇绍家走出来,指着马屁|股训斥了半天。

等到赤骥总算安生下来,翻了一个白眼,气得风骊渊又想破口大骂,刚刚好被跑来的薛珩堵上嘴巴。

“兄长,你怎么可以丢下我,一个人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久等~
嵇康大大会打铁,说不准真会铸剑呢*。*风胡子和薛烛两位相剑师,在《越绝书·外传·记宝剑》有记载,强行给主人公挖来当祖辈(迷),不过汉末相剑一行没落却有其事,不是我杜撰的。





第14章 英雄落马当思愦(二)

“呃……我没跑,我能跑哪儿去,我就来教训教训这头蠢马儿,你看,它把你家大柳树都挠坏了。”
薛珩一颠一颠地跑到赤骥身边,抚了抚马鬃,那马非常主动地蹭了蹭薛珩的手背。

若是风骊渊蓄了胡子,此刻定要气得吹上天去,无奈跳脚骂道:“白眼畜生,平日里吃了我那么多米粮,一见长得更好的,就这厢献媚——”风骊渊作势要取怀中包裹去敲打,被薛珩拦住。

“原来兄长真的不打算走了,太好了太好了。”
“不是……我说阿珩,你平日里都做些什么,就缠着每次拜上门来的客人么?”
“除了兄长之外,这里没别的客人了。”

薛珩和赤骥好像看对了眼,难舍难分,风骊渊又气又急,直想把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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