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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药可医?吃糖!-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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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你放心!”啼莺保证道,很高兴自己能有些用处。
  放心什么?冷予瑾其实没有听懂,不过他瞧见了啼莺的神情,也就不追问了。算了,他开心就好。
  啼莺在将书册塞回怀里之前,小心地翻了翻。他清楚地看到里面夹着的,是十张百两的银票。千两银子拿在自己手里,他不由得更为慎重了。
  难怪说那么多人十年寒窗苦读,砸锅卖铁也要上都城参加大考。这县令据说是个正派的好官,也能拿出这么多酬谢金来。清县令尚且收入如此,何况都城里那些大官。
  啼莺又偷偷看了一眼身旁的冷予瑾。
  不过神医连酬劳有多少都不看,平日夜里还拿那么大的夜明珠照明,甚至随手送与了自己,真是财大气粗到毫无自觉。不,他可是天神转世,一定是视金钱为粪土,所以才会这般毫不在意金银珠宝的价值,随意使用。
  啼莺觉得自己推论得很有道理,还深以为然地点了一下头。
  作者有话要说:
  请问如何看待啼莺脸上微笑但在心里疯狂吹神医的行为?
  冷予瑾:谢邀。虽然不懂他在吹什么,但是他开心就好。
  …
  查了一下,古代官员的收入真的超级高,给我一种与民间脱节的魔幻感觉。
  比如宋代,县令月俸三十两,职田添支等其他月进项保守估计六十两。
  比如明代,虽然县令月俸只有十两左右,但其他收入能达到月入二百两之多。
  据说宋代1两银可买约4…8石(石*96斤)米,明代1两银可买约2石(石*155斤)米。
  也就是两个朝代的县令为正七品,一个月的收入至少可以买6万斤左右的米。
  不过也说进项多出项也多,除了养一府人,还有往上进贡和招待费用等等。
  这里修正之前作说里设定的每斤米10铜钱为5铜钱(之前错看成了公斤的价格)。
  如果按6万斤米来算,每斤5铜钱,那么文中县令月收入可以达到200…300两银子。
  假设县令不贪腐,就算出项很多,而且儿子爱赌钱,拿出一千两来也不是太难的事。
  我在写县令公子的酬谢时,想要写个比较合理的数,所以才查了这些。不是想考据哈。
  …
  给所有追文留评还有收藏的小天使们比小心心,谢谢你们呀!


第13章 第十三章(捉虫)
  两人回到客栈后,便叫了吃食上来。啼莺之前精神还好,吃过饭又喝了药以后,不久便开始发困。冷予瑾给他端来了温水,他草草漱口洁面,之后往里间裹着被子一滚,倒头就睡。
  连着用过两日药后,啼莺的睡眠状态好了许多,这一觉睡得还算踏实。因入睡较早,第二日,天才泛起亮白色时,啼莺就醒了过来。此时,睡在外间的冷予瑾还未醒,啼莺睁开眼就看见他宽阔的肩背。
  冷予瑾与昨晚一样,拿了件外衣搭在腹部,贴身的里衣显现出他常年习武的体格。啼莺看了看眼前这人被里衣包裹的背肌与臂肌,又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很是羡慕。他的身子已经被小倌馆给养坏了,比平常男子都要弱两分。后来扶伤也说他底子坏了,不能习武。
  啼莺将手从裹着自己的被子里伸出,偷偷地戳了一下冷予瑾的背,果然触感结实。他看见冷予瑾动了一下,连忙将手收了回去,闭上眼装睡。
  冷予瑾是感觉到背上有异样才醒来的,睁开眼,也不确定刚才的感觉是做梦还是现实。因天色亮了,他便爬起来,将外衣放到一边,束起头发,洗漱一番。再往床上一看,见啼莺闭着眼,他没想到这人在装睡,也就不急着去叫吃食。
  啼莺等了许久,没听到冷予瑾出门的声音,但房里也没了动静,便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偷偷看去。
  他瞧见冷予瑾挽起了袖子和裤脚,在窗子旁面朝外地扎马步。他站得很稳,握拳回勾的双手和弯曲半蹲的双腿见不到一点晃动。冷予瑾的剑平放在窗下的小几上,有一道光打在剑鞘上,上面裹着的深灰色皮革竟泛出了紫色的光。
  啼莺是听说过这柄剑的,它原来是白衣剑仙的佩剑。就像世人不知道白衣剑仙的名字一样,也无人知道这柄剑的名字,江湖人很随意地叫他白衣剑。这名字还真是误导人,在见到这剑真身之前,啼莺还以为白衣剑是白色的。
  就算没有两任主人的光环,这柄剑本身也很稀奇。它的剑身与剑柄由一整块乌金打造,剑刃锋利无比,剑柄上缠着巨蟒皮,剑鞘是百年黑檀木所制,外面裹着鲛鱼皮,还是在日光下泛紫光的罕见品种。
  可以说白衣剑从里到外每一处都是珍宝,也只有剑仙和神医这等传奇人物才配拥有。
  看了一会儿剑,又看了一会儿扎马步的人,啼莺便闭上眼继续装睡。他知道武者侠客都习惯早起练武,瞧冷予瑾的体格和架势,就知道他是勤于习武的,所以不想打扰他。不过他装着装着,竟然又真的睡了过去。
  冷予瑾不知道这些,他照例扎了马步,又练了一会儿倒立。因为客栈里外都不方便,所以这两日他都没有练剑招和轻功。做完这些,身上也出了些薄汗。他见啼莺还睡着,便像昨日那样,披上外衣,拿上要换的里衣,带上佩剑,自己去楼下后院的井边擦洗了一番。
  将自己收拾清爽了,冷予瑾跟厨房要了吃食,还是一份蔬菜粥和一份面,又去楼上拿了一包药材,让厨房按老方法熬制。等到厨房将吃食端上来,他才去床边叫醒啼莺。
  “林七,起来了。”
  啼莺迷糊地应了声,然后慢慢睁开眼,往床边望过去。
  “吃了东西,喝了药,我们就要出发了。”冷予瑾说着,就倾身去扶他。
  啼莺坐起来后,才完全清醒过来。他自己挪到床边,穿上外衣和鞋袜,正准备拿过发带来束发,却被冷予瑾拦了下来。
  “冷大夫?”啼莺不解地看过去。
  冷予瑾手里拿着刚才从五斗橱里找出来的木梳,他站在啼莺身侧,撩起啼莺的头发,细细梳理着。他对啼莺说:“昨日匆忙,没顾得上。”
  啼莺知道他要给自己梳头,不知该作何反应,只能呆呆地任他动作。冷予瑾的动作意外地轻柔,将啼莺的头发梳顺了,又给他理出发髻,再拿过啼莺手里的发带,将发髻固定好。
  看着自己梳出来的发型,冷予瑾很满意,他说:“还是这样好看。”
  大多数江湖中人其实不讲那些繁琐的礼仪规矩。一些世家大派喜欢束发加冠,其他武者侠客,有随意地高束马尾,也有为了行动方便简单扎成一团,甚至还有披头散发放荡不羁的。
  冷予瑾自己就是很随意地高束马尾。前两日啼莺学他,也这么束发。冷予瑾看着就觉得不对劲,总想给他换个发型。今日给他梳头盘了发髻,觉得这样才适合他。他想,若啼莺真是江湖中人,也该是哪个世家的公子,穿着打扮一定很是精致。
  啼莺不知道冷予瑾想了这么多,不过听到对方夸赞自己,心里还是挺高兴的。然后冷予瑾扶着他去照铜镜,他看着镜中的自己,脸上挂着明晃晃的笑容,不由得又臊了起来,在心里骂自己。被神医夸一下就给你得意的,不要脸。
  可冷予瑾偏偏还要问他:“你觉得如何?”
  啼莺当然顺着他的意思,立即答道:“好看。”说完,又觉得自夸的自己脸皮真厚。他羞耻了一会儿,默默地想,既然神医觉得这样好,那以后便这样打理罢。
  得到了啼莺肯定的冷予瑾也很高兴,觉得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他扶着啼莺到桌边,两人一起用了今日第一餐。过一会儿,店小二将熬制好的药端了上来。啼莺捏着鼻子喝完了,等苦劲一过,便又得了一颗糖丸。
  冷予瑾收拾了东西,将两个包袱都扔进了装着炉子药罐等物的竹篓里,左手提起竹篓将它背在左肩上,然后伸出右手去扶啼莺,准备离开客栈。
  两人到楼下退房,冷予瑾还了房牌与钥匙,正想去拿自己腰间的钱袋,却听得掌柜说:“不用了不用了。冷大侠,那日收了你两倍房钱,其中一份是押金。你多住一晚,这押金就抵了房钱了。”
  啼莺知道这是托辞,想必是昨日刘总管来访,让这掌柜改了态度,不敢多占房钱。他看向冷予瑾,想知道他是什么态度。冷予瑾也没有去细想,就当这是真话,对着掌柜略一点头,便扶着啼莺往外走。
  这掌柜势利,最初刁难时,神医不与他置气,现在态度忽变,神医也无动于衷,从头到尾演绎了什么叫任他是风是雨,我自巍然不动。
  啼莺在心里如此好不收敛地夸了一番冷予瑾。
  客栈的杂役已经将他们的马车套好了,牵到了客栈门口。冷予瑾扶着啼莺上了车,自己坐在车头驭马,往与来时相反的城门驶去。
  客栈将马车保管得很好,里面的东西一件未动。进了马车车厢,啼莺就瞧见了里头还放着自己脱下后随意一扔的喜服。他现在看着这堆内白外红的衣服,好像也没有多难过,只是不想再见到而已。
  挨着软布垫子坐着,啼莺伸手将那团红红白白的衣服揉了揉,丢到了角落里。
  马车离开县城,沿着官道继续往南方前进。啼莺在车厢里安静地坐了好一会儿,没觉得想睡,倒是觉得无聊了。在外面驾车的神医,应该也一样无聊吧。
  他往车厢前头挪了挪,坐在门边,掀起了布帘往外看。坐在车头的冷予瑾戴着斗笠,抓着缰绳,他的背挺得笔直,双眼目视着前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冷大夫。”啼莺喊他。
  冷予瑾没有回头,只是应了声:“嗯?”
  “路上无聊,我们说会儿话吧?”
  “好。”
  啼莺便问了他很好奇的事:“昨日医治县令的经过,能说说么?”
  “县令是急怒之下,气血攻心,导致血脉淤塞不畅,所以才昏迷不醒。”冷予瑾说起医术相关的事,就像开启了话匣子,不需要人催促,他便能说上一大堆。
  “我配了两碗药。第一碗药性烈急,用于通脉,就是恶臭重腥了些,所以他又咳又呕。不过在灌药之前,我先施针护住了心脉,然后再用药,逼出他心头淤塞的闷血。因用了猛药,少不得要损耗些,县令年纪大了,以防他撑不住,便灌下第二碗温缓之药,定心护脉。”
  然后冷予瑾开始说县令的脉象如何,据此如何思考才配置了这两碗药,又是如何定下了之后给县令调养的两张方。这其中涉及了许多药材的药性配伍,种种考虑较为复杂,啼莺只勉强听了个大概。
  等他说完,啼莺便追问道:“就这样?没有什么神仙术法吗?”
  闻言,冷予瑾拉住了缰绳,让马停了下来。
  “为何这么问?”冷予瑾回头看着他,“医术自有其中的玄妙道理,怎会与神仙术法扯上关系?”他从扶伤那里得知,啼莺对医术也是了解一二的,没想到他会问出这种问题。
  啼莺见他如此认真,说话也小心了起来:“我听说你会斩小鬼,还会入定出窍。”
  瞧着啼莺这副紧张的表情,冷予瑾抬手轻拍了一下他的头,说道:“我只是凡人,哪里会这些手段。什么斩小鬼和入定出窍,只不过是练剑和发呆而已。”
  可啼莺却不信,现在他是神医的忠实追随者,认定了他就是天神下凡。他想着其中一定是有什么仙家奥秘,神医出于本能就用了出来,或是故意装不知。否则,这些医药方子和针灸药浴,为何别人就不会用,或者用了也无效呢?
  这个推论,不仅合理合情,而且也符合神医超然脱俗的性子。啼莺越想越觉得自己在理。不过既然是仙家奥秘,应当是要避讳的,即使觉得事实如此,他也不敢再说。自己心里知道就好,明面上当然神医说什么便是什么了。
  于是啼莺嘴上回道:“是我想多了。”便将这件事揭过了。
  冷予瑾哪里能知道啼莺有这么复杂的心理活动,只当他一时动摇,听信了那些传闻。现在听到啼莺这么说,还以为他真的想明白了。于是也不再去想此事,转回身,继续驭马赶路。
  这些事翻篇了,啼莺便请冷予瑾说说以前治病救人的事。
  冷予瑾早年游历各州,寻访疑难杂症,的确有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加上游历时的一些见闻,随便拿一件出来说都很精彩。啼莺听得有滋有味,不时追问一下,或是喝彩鼓掌,跟着说一些自己看过的话本游记。
  两人这有来有往的,都觉得旅途不再无聊。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说不穿白衣是说外衣,里衣和内衬可以是白色,或者当作米白色吧。
  文中追随者=粉丝,因为我查到拥趸这个词起源于粤语,好像也不是古语。
  …
  这章有没有看出来两人之间已经有些与众不同的联系了呀?我努力在写了》 《
  因为我觉得就算是日久生情,也一定是在最初相遇时就有了那么一些不一样。


第14章 第十四章
  离开县城后,马车走了一天官道,两人在农家借宿一晚。第二日改走行商开辟出来的往西南走的近道,沿途渐渐地看不见人家了,晚上只能在路边停车,宿在马车上。
  每日早上,等啼莺醒来后,冷予瑾便停下马车,架起炉子生火,先用陶釜熬一碗米粥,给啼莺端去,再换上药罐来煎药。因为野外取水不便,车上储水不多,这药材也就不能提前浸泡,只能将就着直接入罐熬了。煎药的时候,他便就着清水吃些干粮饱腹。
  待啼莺喝过药,喂了糖丸后,冷予瑾才收拾好东西,继续驭马赶路。到了下午,趁着天还亮,又是一番停车生火、熬粥煎药。之后再行一段,直到实在看不清路了,冷予瑾便将车停下,缰绳栓在树上,放下车轮旁的机关,又喂了马,接着准备过夜休息。
  如此循环往复,一路向西南而去,离逸龙山庄越来越远。
  其实在第一日早上,啼莺自己喝着温热的米粥,却看着冷予瑾守着药罐吃干粮,心里很是过意不去。神医怎么能吃得比自己差?于心有愧。
  于是他捧着碗对冷予瑾说:“冷大夫,我也可以吃干粮的。”
  冷予瑾刚刚吃完了一张面饼,正收拾东西,闻言立即反对道:“不行,你是病人,要吃些温养的东西。”
  “那……你也一起吃粥嘛。”
  “没必要,干粮方便,管饱。”
  啼莺不死心,继续劝道:“可是粥比干粮好吃些。”
  “是吗?”冷予瑾想了想,他还真没觉得有差别,便说,“都没有油盐,差不多吧。”
  这碗粥只是用清水煮开了小米做出来的,的确没有油盐。啼莺想,虽然味道一般,但口感上与干粮相比,还是有些差别的。
  然后他忽然福至心灵地想起,传闻中神医成名之后便一直隐居世外,再加上又是这么个超脱的性子,一看就是独处惯了的,说不定连个仆人都没有。
  “冷大夫,你家里可有仆役或者厨子?”啼莺试着问他。
  冷予瑾摇头道:“药庐里只有我一人。”
  “那膳食要怎么解决?你亲自下厨吗?”
  “下山时买足干粮、腌菜和熏肉这些,热一道就行了。”冷予瑾答道,“地里还种了些萝卜,洗了就能吃,很方便。”
  果然如此。啼莺刚才便猜想,神医可能是习惯了吃这种面饼馒头类的干粮,不仅仅是赶路时为了方便。所以他才会觉得没有油盐的话就都一样,因为他平时里就吃得很粗糙,才不会去在意口感的问题。
  啼莺想着便觉得有些心酸。闻名天下的神医,每天就啃着干粮嚼着腌菜生吃萝卜过日子。这两天住客栈,他也顿顿吃面条,都不知道要享受一下。
  “我!”啼莺说得有些急,卡了一下,“我会做菜。全国九州的菜我都会做!”
  他在逸龙山庄的三年里,最爱去厨房里帮忙,所以才跟着掌勺的学了这么多。因为他自己嘴馋,虽然不敢多吃,但看看总是好的。现在他就很庆幸自己还拥有厨艺这项技能,等以后能自如行动了,一定不让神医再吃得这么随便。
  冷予瑾没听懂啼莺话里的意思,还以为他突然想显示自己的本领,于是跟着夸他:“嗯,你很厉害了。我就一点也不会。”会熬粥或煮面这类简单的,对他来说就够了。
  啼莺还想继续解释,却被冷予瑾催着赶紧喝粥,免得粥彻底凉了伤胃。他心里有那么一丝委屈,因为冷予瑾竟然误会了自己,但还是听话地吃完了粥。
  接着,该服的药也煎好了。他一口气喝下药汁,这苦味一下就窜到心里,瞬间让他大脑一空。然后他含着糖丸,模糊地想,自己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在近道上走了两日,马车便上了山路。山里风冷,冷予瑾便不让啼莺再坐在门口与自己说话,将他赶进了车厢里。啼莺当然是听从神医的安排,却又怕冷予瑾赶车无聊,在里头唱起歌来。
  他的嗓音其实很好听,否则小倌馆也不会格外注重教他抚琴唱歌,还给他取了啼莺这个花名。只不过中毒后嗓子便哑了,这几日他喝了冷予瑾开的药,虽然嗓子没有完全恢复,但好歹能开嗓唱歌了。
  原来他是不爱唱歌的,小倌馆里教的都是不入流的艳词,让他心生厌恶。所以离开那里后,他展露过琴棋书画的本事,还能装一下文人雅士。但这三年以来,他几乎没有开过嗓。
  不过现在他的心境不同了。啼莺不愿想起过去的不堪,但是林七却想正视自己的过去,彻底解放自己。他要学神医,想唱歌了,便开嗓,管它低俗还是风雅。
  那些艳词当然不可能唱给神医听,啼莺选着自己听过的一些民间歌谣唱了出来。他见冷予瑾没有拦着,便唱一首歇一会地跑遍了九州。
  “千里林,春抽芽,进城添新衣。千里林,夏生叶,入庙祈福吉。”
  这两句其实是童谣,在啼莺记忆里,小时候自己还与兄弟姐妹们一起唱过。他继续往下唱,却听见了从车外传来的声音,冷予瑾竟然跟着合了最后两句。
  “千里林,秋打霜,登山赏红枫。千里林,冬浮雪,归家挂明灯。”
  啼莺心里一惊,也顾不上之前冷予瑾的交待,挪到了车门旁,接着便掀起布帘和冷予瑾说话。
  “冷大夫,你怎么知道这首童谣?”
  冷予瑾专注看着山路,没有回头,答道:“我家原来在阑州霖陵郡,自然知道。”
  “这是霖陵郡的童谣?”啼莺再次确认地问了一遍。
  “是。”
  啼莺低声又念了一遍:“阑州……霖陵郡……”
  他记得这首童谣,却不记得自己家在何处。那时太过幼小,很多事记不清,大约是四岁时被卖给城里大户为仆,又在他五岁时,大户家犯了事。他们这些签了卖身契的奴仆,就落在了各路贩子手里。几经辗转,最后他被送进了小倌馆。
  真是可笑,他只知道小倌馆在柊州华昌郡,却不知道自己家在阑州霖陵郡。
  一时间,啼莺怅惘不已。所以他没有注意到冷予瑾的说法,更没有注意到其实他与神医是同郡出身的这种缘分。
  冷予瑾趁着前方是平直的路,回头看了一眼,见他说完话还在车门边发呆,便出声将他往里赶。啼莺听话地坐回了放着软布垫的角落,一直在心里想自己家的事。
  原来他不知道家在何方,记忆又那么模糊,所以也无从去想。现在突然得知自己家可能在阑州霖陵郡,他一下子便觉得找回家人的希望大了,所以忍不住逼自己努力去回想幼时的记忆。
  车行了一会儿,突然停了下来。啼莺差点没坐稳,这才从记忆的碎片里脱离出来,然后便看见门外的冷予瑾掀起了车厢布帘。
  “林七,将那边的喜服扔过来。”冷予瑾说着,朝他伸出了手。
  啼莺这会儿脑子里还僵着,只是机械地听从指令,够到那一团红白的衣物,扔给了冷予瑾。冷予瑾拿了衣服便放下了布帘,啼莺看着飘动的布帘一角,脑子才转过弯来。
  他赶紧往前爬了几步,掀起布帘去看车厢外的情况。只见冷予瑾站在马车旁不远的悬崖边,手一扬,那身见证了啼莺过去爱恨嗔痴的奢华喜服,就这么摔落深渊。
  啼莺一时恍然,这副模样被返身回来的冷予瑾看见,以为他其实还没有想开。冷予瑾只觉得自己心里莫名地有些不是滋味,便想劝他。
  “你是林七。”他对着啼莺说,“何况礼未成,做不得数。”
  “我知道。”啼莺说罢,放下了布帘,他看着自己白得异常的手,又说了一遍,“我知道。”
  他不是放不下,只是忽然间有种错觉,好像他自己也随着那身喜服被扔下了悬崖。如果前二十年就是他的前半生,那这前半生还真是活得不清不楚。
  车厢布帘又被冷予瑾掀开,啼莺抬头看他,觉得他好像在生气似的。但是神医本来就天生面带威怒,啼莺也分不清到底有没有生气。
  “你要是喜欢那样胡哨的红衣服,我再给你买一身便是。”
  啼莺吓了一跳,就怕神医当真给他买胡哨的红衣服,连忙摆手拒绝:“不不不,我不喜欢红衣服。你给我买的这几件就挺好,我很喜欢。”
  冷予瑾看了他好一会儿,才应了声:“嗯。”然后他又解释道,“那衣服扔在山里,不容易被人找到,以免暴露我们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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