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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影卫成帝-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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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家太远了。”
    言下之意,想必再会无期。
    多好啊,齐翰。你如愿了。他即将从你的生活中褪色,然后在那里留下大片的空白。浓烈的色彩淡去后,那块他占据的地方苍白无力。
    齐翰强迫自己轻描淡写道:“要跟你说再见了。”
    “嗯,再见。”连再见两个字,谢景说出来都比齐翰洒脱。
    之后,齐翰依旧每天去咖啡馆报道,不同的是,靠窗的位置只有他一个人了。
    “先生,我可以坐在你的对面吗?”
    想也不想,齐翰脱口而出:“不好意思,对面有人。”等他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想要挽回时,问话的人已经走开了。
    服务员小姐照常来续咖啡,她在面对齐翰时向来很沉默,但方才犯了错误,服务员小姐一贯的沉默在齐翰看来,就像是无声的嘲讽。
    落日的咖啡馆,齐翰再也没享受到轻松惬意,只有无尽的沉默,他的逗留仿佛是为了给在座其他人提供一个笑柄。尽管除了服务员小姐之外,没人知道风衣男子对面的空位是留给谁的。
    把一切交给时间处理吧,它会淡化最浓烈的色彩。
    日复一日,当那个人留下的浓墨重彩快要淡成一块看不见的疤痕时,齐翰在公司里再次遇见了谢景。
    这回,连时间都救不了齐翰。
    谢景笑道:“齐先生,好久不见,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
    他笑着,撕开了快要愈合的疤痕,用齐翰的温热的血,重新描画代表着他的浓墨重彩。
    契合过,消失后才觉空缺。空缺的久了,失而复得,竟不可抑止的狂欢。
    谢景重新回到了他的生命里。
    虽高兴,齐翰却不至于昏了头。
    这世上真有如此巧合的事情?谢景刚刚好就调来了他的公司,还与他同属一个部门?周围的同事、下属们一点也不诧异,仿佛谢景本来就在这里,并且已经在这里很久了。
    齐翰想起曾经问过谢景的一个问题。
    ‘你会因为喜欢而去跟踪一个人吗?’
    那时,谢景的表情就和现在一样,玩味而难以琢磨。
    公司聚餐时,齐翰总是被劝酒。他喝过三杯,正要喝第四杯时,手中的酒杯被谢景夺过去。谢景代齐翰喝了一杯,两杯,三杯……他把自己灌醉了,一只胳膊搭在齐翰肩膀上,桃花眼的醉意像静谧的水流,深不见底。
    他醉了之后,变得寡言而真诚。不会再说令人脸红心跳的话,只会含笑凝望你,把你看得脸红心跳。
    齐翰闻到了酒的迷离,还有谢景身上的古龙水味,谢景的公文包里常备着一小瓶古龙水,齐翰渐渐熟悉了这种味道,混在空气里时甚至察觉不出有何不同,嗅不到时又若有所失。
    问他家在哪里,谢景笑而不答。齐翰只好叫来代驾,把谢景先带回自己家里。
    坐在后车厢,齐翰的目光落在谢景唇角,他的唇角微微勾起,那笑容的意味齐翰从来没弄懂过。他和谢景现在离得很近,那点笑弧就在他触手可及之处。齐翰想,他也喝醉了,人喝醉的时候总爱干一些狂妄的傻事。
    不过没关系,谢景也醉了。
    齐翰低头吻了谢景的唇角,用自己的唇去探索那抹笑,然后进一步深入……
    车窗外的霓虹落入谢景眼底,那点光晕虽朦胧模糊,谢景的目光却足够清醒,他纵容了齐翰的深入,也已久等了他的陷落。
    第二天是周末,齐翰醒来时,谢景已经回家了。迷迷蒙蒙间齐翰总以为谢景还在,睁开眼后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床头柜上放着一小瓶古龙水,散发着熟悉的味道,就是这味道,让齐翰错觉谢景从没离开。
    躺在床上,齐翰低声地笑,笑自己,越想越好笑。
    谢景就像他故意留下的这瓶古龙水,齐翰的生命中到处都有他的气息。
    一张无法逃离的网兜头罩下,齐翰仰面躺在床上,静静等待这张网彻底掩盖他。
    下午,齐翰拨通了谢景的电话,只说了一句。
    “我想见你。”
    我投降了,你来吧,来收获你的俘虏,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
    接到齐翰电话时,谢景正在家里看书。他骗了齐翰,他根本没有搬家。他怎么会搬家呢?这里的视野那么好。谢景坐在阳台上,大腿上摊开一本书,他垂眸,目光滑过人来人往的街道,落在街对面的咖啡馆。咖啡馆的落地窗后,此时空无一人。
    他看得清清楚楚,在这个阳台上,所有有趣的人,无趣的人,都在眼底。
    然而现在,又一个有趣的人即将变成无趣之人。
    合上书,封面上《背后的目光》几个鎏金字体暴露在太阳光下。
    谢景伸了个懒腰,把书放回书架,他差不多该寻找新的目标了。
    去齐翰家的路上,谢景买了束玫瑰花。象征着爱的鲜红花朵,会凋谢的鲜红花朵,要在它怒放时采摘,凋谢前舍弃。
    他捧着那束玫瑰花,用它们换一颗心,等拿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他就该彻底离开了。
    愿与齐先生的最后一天旖旎美好。
    齐翰收到玫瑰花,并不开心。他随手把花放在一边,对谢景道:“我不知道玫瑰花的花语,你能告诉我吗?”
    谢景走近他,嗅到一丝古龙水的味道,齐翰喷了他留下的古龙水。他像是要细细嗅一嗅这熟悉的味道,鼻尖轻蹭齐翰的脸颊,唇贴在齐翰的唇上,低声道:“骗人的坏孩子,你明明知道的。”
    齐翰仰面倒在床上,谢景两只手撑在齐翰身子两侧,居高临下欣赏着自己的猎物,不放过他一丝一毫垂死挣扎。
    “我想听你亲口说。”齐翰深深看着谢景,道:“你能亲口说吗?”
    两人对视了片刻。
    谢景慢慢低下身子,凑到齐翰耳边,道:“我爱你。”
    回应他的是一声金属脆响,那是手铐扣上的声音,像一抹闪电,快得来不及眨眼。
    这个动作,齐翰悄悄演练了千万遍,他只练习这一个动作,精准迅速,一击必杀。用手铐的另一边扣住自己的手腕,齐翰抬手,谢景也迫不得已抬手,手铐使他们密不可分。
    被困在床与谢景之间的猎物,露出了胜利者的笑容。
    “抓住你了,小偷先生。”
    谢景的眼神一寸寸冷了下来,就在将要达到冰点时,又慢慢回春。
    从相遇开始,一幕一幕在脑海里回放。
    所有的巧合都是预谋,当他投饵时,已经先一步落入了更高明的陷阱。
    “哈。”谢景笑了,他重新审视身下的男人,那男人也好整以暇审视着他,两个人都如此清醒,好像并不曾为彼此沉迷。
    谢景道:“是否该重新介绍一下呢?齐先生。”
    “你好,小偷先生。在下不过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私家侦探,受人所托来抓贼。”
    “私家侦探有这么好的身手?”谢景晃了晃右手,齐翰的左手也跟着晃了晃。
    “听说谢先生自小习武,堂堂正正我可不是对手,只好专精一个动作,投机取巧了。”只要这一个动作能赢就好。
    “真励志。”谢景半真半假感慨道:“侦探先生为了抓我,耗时耗力,想必酬金不少。我可否问一下,侦探先生要把我交给谁呢?”
    “齐翰。”齐翰道:“齐翰是我的真名,没有骗你。”
    谢景没有回话,显然,他不再相信这个比他更狡猾的侦探了,一句话也不信。
    “酬金确实不少。”齐翰苦笑道:“可惜,现在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左手一拽,借由手铐把谢景拽到自己怀里,他让这贼紧贴着他的胸腔,任由他贴近自己的心脏。一个翻身,齐翰将谢景压在身下,尽情地吻他,道:“我抓住了,就是我的,只能是我的。”吻的间隙,他问谢景,道:“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
    ‘如果有人在你了解他之前,先一步看透了你呢?’
    ‘我会爱上他,爱的不可自拔。’
    “我赢了。”齐翰执拗道:“所以,你要兑现自己的承诺。”既然已经自投罗网,怎会放你走。
    天黑得仿佛特别早,亮得却更早,于是哪怕彻夜欢愉也觉短暂而难以满足。
    齐翰醒来时,手铐已经解开了,手铐被放在床头柜上,和古龙水并排摆在一起。浴室里,谢景正在冲澡。齐翰起身,推开浴室门,挤进去,将下巴搁在谢景肩膀上,道:“小景,下一次结婚纪念日,咱们再换一个角色扮演吧。不演侦探和花花公子了。”
    “怎么?”谢景瞥了齐翰一眼,道:“我看你不是玩得挺开心吗?”尤其是手铐,齐翰竟然真能拷住他,可见预谋已久,就像他自己说的,苦练过千百遍。
    齐翰想问谢景,是否会因为太了解而离开他。转念一想,又自嘲自己入戏太深。谢景是如何包容他的,齐翰的身体记着那欢愉。当他进入谢景时,越深入,安全感越是多得要满溢出来,内心鼓胀的温暖通过缠绵的吻传递给彼此。
    如果谢景有一丝丝不愿意,单凭两人的武力差距,齐翰根本没有丝毫机会。可谢景却纵容了他的深入,他的一部分紧密地嵌入谢景身体里,却能清晰感受到,谢景也是包容着他的,这感觉和快感一样清晰,却比快感更让他眷恋。
    虽然齐翰没说话,谢景却察觉到了他的想法。揉揉大猫的脑袋,谢景无奈道:“傻子,入戏太深了。”
    “多玩几次,练练就好!”亲亲谢景的脸颊,齐翰道:“下次玩点监禁play?拷手铐的技巧不能白练了。”
    “……”谢景道:“齐翰,我是不是太纵容你了。”
    
    第70章 
    
    上一辈人中,大学生还算稀罕物。在那个高中毕业就能找到好工作的年代,能坚持读大学,除背负父母的期望外,十有八九是真的为读书而读书。
    几十年前的F大,学生数目不多,教授也稀缺,但好在大部分人都是潜心搞学问的。若干年后,他们中有的成为了一方权威,有的成为了大诗人、大文豪,画像被挂在走廊两旁,成为学校荣耀的一部分。然而这其中,有一类群体,堪称清贵校园的异类。
    他们被称为影视系。
    老牌院系的学生们面面相觑,问新入学的影视系学生们,咱们F大的影视系是研究什么啊?影视系的新生们也面面相觑,然后犹犹豫豫答道,研究电影、剧本之类的。于是好奇的人群们一哄而散,搞了半天是来玩儿的。玩儿也不找好地方,有这方面的专门学校不去,偏要来F大凑热闹。
    只有念教育专业的人,对影视系学生们释出了亲切的善意。那时候的F大,学者也分三六九等,学理工的瞧不起搞文学的,学文的瞧不起搞教育的,而如今搞教育的人也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攻击目标,各自在善意中夹私货般夹带着瞧不起。
    但不可否认,F大的影视系虽半路起家,当时恰好请来了不少国外的优秀导师,接受新视角新观念,第一届新生中很是出了一批风云人物。
    F大的理工学生,唯有在商科学生面前,才会稍稍低下高傲的头颅。毕竟,F大的王牌是商科,F大的商学生都自带外挂。用一句不太恰当的比喻,如果你能有一个F大商学院的男/女朋友,那是件倍儿有面子的事情。
    第十二届新生中,有两个最受瞩目的人。
    一个是影视系导演专业的叶菲娜,人们议论她,除了她那洋不洋华不华的名字、漂亮的面容外,还有她的报考风波。叶菲娜的分数足够报商学院,她却自己偷偷选了影视系,为此入校前被父母狠狠训了一顿,她提早一天去学校报到是因为被父母赶出了家门无处可去,只好先住进宿舍。
    当时老一辈人的思想观念还很封闭,只觉得学拍电影不务正业,说出去也没有面子。
    在亲戚朋友面前,他们本能洋洋自得地道:“我女儿啊,是在F大念商科。”现在,也只能干笑着,道:“嗯,是在F大念书。啊?什么专业,唉,我们也不太懂。”然后打着哈哈转移话题。
    开学后两个星期,叶菲娜和父母通话时都是嬉皮笑脸的,可仔细听,却能听见话筒里传出的雷霆怒吼。一直到第三个星期,叶菲娜的父母才给了她几分好脸色。
    叶父说:“你想干这行,就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做出一些不一样的成绩来!”只有这样,你背离大多数人价值观的决定才能得到正视。
    确实,在叶菲娜真正成名后,她的亲朋好友们才恍然醒悟,这个姑娘当年是何等有魄力。若叶菲娜一事无成或半途而废,她的一意孤行便只会是荒唐愚蠢。
    另一个备受瞩目的,是商科新生谢云博。如果说有些人生来起点就高,那么谢云博可算作,行走在云端的那类人。他的存在,仿佛就是为了让别人自惭形秽。所以,同学们虽议论他,却不爱接近他,也不敢接近他,生怕自己成为了陪衬。
    这两个风云人物有交集,是在大一的马哲课上。这是一节大课,很多专业一起上,教室虽大耐不住人多,很多时候都是刚刚好坐满。谢云博上课时,都是一个人来去,为了选一个好位置,他到的一向很早。
    他不爱第一排,因为他不喜欢仰视。他也不爱后排,因为不想俯视。他矫情地就爱第三排到第五排的位置,坐在这三排位置,刚刚好能平视黑板和老师。
    谢云博选择哪一排,前后两排都会被连带着空出来。叶菲娜到的时候,人已经坐满了,而第四排只坐了一个人。她见过那个人,和她一样是个话题人物。默默念着缘分呐,叶菲娜走过去把书包往桌子上一放,在谢云博身边的位置坐下。
    她坐下时,听到不少女生的抽气声。
    老师后一脚进门,上课铃声紧接着响起。
    上到一半时,胳膊被碰了碰,叶菲娜睨了身旁人一眼,见那个冷漠的男生小声道:“同学,麻烦把腿放下。”
    我腿搭在你腿上了?叶菲娜垂眸,她的左小腿垂直架在右膝盖上,而她的左膝盖也离谢云博很远。
    咦?翘个腿还碍着你了?
    细细一打量,谢云博的坐姿简直堪称模范。腰背挺直,抬头挺胸,甚至,他两只手臂上下交叠整整齐齐摆在桌面上。拍一张照片贴在墙上,就可以打上‘健康坐姿,保护视力,集中注意’的标语。
    和对方文雅的坐姿相比,她就是个狂放粗俗的大老爷们儿,也难怪谢云博看不过眼。叶菲娜笑笑,道:“不好意思啊。”好脾气地端正了自己坐姿。
    她学着谢云博坐正身子,然而她发现这坐姿真是累人,太累人了,怎么坐怎么不舒服,凳子上有钉子似的。偷偷瞥了谢云博一眼,谢云博正埋头做笔记,似乎没注意到她,于是叶菲娜又悄悄地架起了腿。
    然而没过多久,胳膊又被碰了碰。
    谢云博小声道:“同学,不好意思,能把腿放下吗?”
    叶菲娜:“……”这人,是不是眼里容不下沙子?
    上课中不好换位置,而且她用个舒服的坐姿也没有碍着谢云博,叶菲娜好笑道:“我说你这个人,你好好听讲啊,干什么老看我的腿。”
    说完,就见谢云博那张冷冰冰的脸泛起了点红晕,就像夕阳映在冰面上。叶菲娜以为自己伤到了他的面子,刚准备道歉,却听谢云博支支吾吾小声道:“没……我没看你腿。”
    说好的伶牙俐齿商科生呢?
    “……”这是重点吗?你的关注点和我想的有点不一样啊。
    所以,脸红是因为不好意思喽。叶菲娜坏笑道:“还说没看我的腿,没看你怎么知道我腿架起来了?”
    ……眼角瞥见的而已。然而这话说出来太牵强,谢云博一句话也没能说,倒是把脸憋得越来越红,索性转过头不再理叶菲娜。然而当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回课堂,才发现老师已经讲完重点了,他的笔记记了一半,另一半没有下文。
    旁边的人还雪上加霜。
    “你看你,尽顾着看我腿,笔记都没做完。”叶菲娜把自己的笔记本推到谢云博面前,道:“喏,看我的吧。”
    “没看你的腿。”小小声辩驳道。谢云博发现叶菲娜的笔记做得详略得宜一目了然,连字迹都很有风骨。方才他们明明在说话,她却能分心记完笔迹。忽然忆起其他人言论,以叶菲娜的才华,根本不用屈居影视系,她本该念商科,和他同期同院。
    这人……玩世不恭之下自有章理。
    谢云博一边补笔记,一边听课,他感觉叶菲娜似乎正盯着他看,她的目光就像外面吹过树枝的无形的风,而他就是在风中的树枝。谢云博把背挺得更直了,他整个人仿佛绷成了一根线。耳边听到叶菲娜的轻笑,他想质问她有什么好笑的,然而那样似乎又显得自己很在意。
    于是他只好装作根本不在意,看任何人事物,就是不看她。
    不知是不是谢云博的错觉,桌子好像晃起来了。他凝神去看,发现桌面真的在微微颤抖。这种颤抖把握在一个恰好的度中,能引起他的注意,却又不会影响他记笔记。谢云博的目光沿桌面而下,叶菲娜的右膝盖顶住桌底抖动着。
    谢云博:“……”
    她让他感受到了比架腿更可怕的事情,抖腿。
    而叶菲娜显然是故意的。她一只手撑住下巴,单手做着笔记,风平浪静之下,作恶的右腿带动桌面以一个奇妙的频率微微起伏。
    她唇边的笑容,怎么看怎么蔫儿坏。
    身旁极近的位置坐着一个架腿的人已经让谢云博难以忍受,现在抖起腿更让他不能呼吸。好比一个强迫症看到杂乱无序的房间,密恐患者乍见密密麻麻的斑点。
    “同学……”即使被说偷看腿,谢云博也忍不了了,他道:“别抖了。”
    “怎么了?”叶菲娜明知故问,戏谑道:“不太舒服?”
    ……不太舒服?
    是他想多了吗,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为何有点微妙的污。
    “还是说频率太快了?”叶菲娜道:“要不我慢点?”说着,她真的放缓了膝盖上顶的频率,桌面以磨人的频率不动声色地撩拨着另一个人。
    莫名其妙的,谢云博脸红得能滴出血来。他紧握着笔,皱起眉头,课堂上,人群里,叶菲娜似有歧义的话好像能挑动血液里潜伏的因子。
    心跳得很快,然而却无暇顾及,因为谢云博正竭力维持着表面的淡然。
    等到谢云博渐渐习惯了这微妙的颤动,叶菲娜突然不抖了。她的家教也很严格,抖腿是会被训斥的,叶菲娜本就没有抖腿的习惯,她只是想逗逗旁边这个有意思的商科生。
    他一点也没有传闻中的呆板严肃,明明是个有意思的人啊。
    从一见面起,她就想欺负他。
    “好了好了,不闹你了。”
    抖得累了,仿佛身体被掏空一般,叶菲娜瘫倒在椅子上,放松身体伸展四肢。谢云博默默松口气,这姿势虽然也不怎么文雅,但比起架腿和抖腿好多了,他已经很满足。
    下课铃响起后,他身边那人飞快地跑出教室,走前甚至没回头看他一眼。好像她带给他的大半节课的‘苦难’和‘折磨’不过是过眼云烟,这让谢云博有点不平衡。
    后来他回到宿舍,坐在自己的书桌前自习,还错觉桌子在颤抖。就像坐久了火车的人突然睡到床上,仿佛自己还在晃动。
    他忆起那只顶在桌面下的腿,腿形精雕细琢如工艺品。谢云博稍一回想,就清晰地浮现眼前。
    “……”拍一下自己的脑门,谢云博懊恼地自言自语道:“你是被抖傻了吗?”
    多年后,谢云博独自回想那次桌震,竟偷偷地小心翼翼地觉得带感。
    叶菲娜在别人面前,虽大大咧咧却不失端方得体,到他这里,就没了形状。谢云博问起,叶菲娜的回答让他又好气又满足。
    “端方是唬别人的,狂放是留着欺负自己人的。”说着,她一只手撑在谢云博肩膀上,借力跳起来,亲他的眼角。
    再到后来,他们越来越契合,她想亲吻他眼角时,不用跳起来,他已心有灵犀地低下了头。
    
    第71章 
    
    明帝的童年并不快乐,他的先帝爷爷把他们父子安置在离京十万八千里的荒苦之地。于是老王爷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关上门喝个酩酊大醉,然后尽情地骂他弟弟狗皇帝,不怕那混蛋听到。酒醒了,就想着法子折腾明帝。但凡宫里那位太子会的,明帝都要会,而且样样都要比他好。
    老王爷和老皇帝这对兄弟,恰好一武一文,当初竞争太子老王爷没少为大晋立下战功,然而先帝却以老王爷杀伐气太重而少仁德为由,将皇位传给他文雅内敛的弟弟。老王爷一面痛骂老子偏心,一面暗恨自己吃了文化的亏。他老子喜文不喜武,总觉得他弟弟才最得自己精髓。
    大怒之下,老王爷冲进宫里指着先帝的鼻子质问道:“你是不是老糊涂了!?”
    自己爹干了这么一件蠢事,明帝只好对随从叹气道:“去收拾收拾行李吧,咱们得离京了。”
    果然,先帝怒斥老王爷大逆不道,本来想给他封一块富庶之地养老,现在看来要不得,该让他去吹吹冷风面壁思过。
    京城到封地,老王爷走一路骂一路,脏话不带重样儿。
    喝醉了,老王爷就反复念叨:“我比他差在哪儿了!?我哪点不如他!?”老王爷穷尽一生都没想明白这个问题,所以他一辈子没咽下那口气。
    避免外人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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