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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音人生-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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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晚上七点前就位!化妆!记住了啊一定要准时!”
高得吓人的酒店楼下,我跟宫隽夜看着永远欢腾永远来去匆匆的塔塔姑娘交代完相关事宜,把自己摔进公司的厢型车里绝尘而去,我嘀咕了一句,还得化妆啊。
宫隽夜不知道为什么重复了一句,是啊,还得化妆。
不是我说,这个人老是在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上兴奋得很异常。
第109章
下午六点的更衣室里,反锁的大门外都是忙忙急急的人声,催道具的,试灯光的,给舞台做安全检查的,一窝蚂蜂似的贴着走廊飞过去,我感到耳鸣,站在暖风机前发了会儿愣,从脸流到脖子上的水珠都被烘干了,听见宫隽夜说:“他们已经在通道等着进场了。”
他指的是夏皆和周靖阳,还有趁着周末坐飞机赶回来的李谦蓝和乔馨心,夏皆帮忙去接的他们。因为时间安排刚好错开,我们只约了散场后一起吃夜宵,两个人后天早上又要飞回去。
我点了点头,诸多远离我的感觉仿佛被他一把捞回来,定了定神,吹干半湿的头发,赤脚踩着地毯走到镜前。
这边的节目组有化妆师,但不负责提供演出时的衣服,说是为了演出效果的自然和真实,每个人的衣服都要自己准备,我终于从家里带了一直等待机会穿上的西装。
那只皮箱如今摆在宫隽夜身边,被他那只布满刺青的手按住,颀长的手指依次敲打金属扣,一身打死也不肯低调的铜臭气质让我产生了一种里面其实藏匿着巨额赃款的错觉。
而他正微扬着眉打量我,眼神中带有某种无意识的、戏谑的邪气,这表情时常令人想入非非。可它出现不代表他想要撩拨和诱惑,恰恰相反,他更乐意说点儿正经的。
“不想打领带?”
这是我第三次把绕在脖子上的那东西拽下来,想不通,这迷人的缎带为什么一缠到脖子上就变得一点儿都不可爱,这鞍马齐备的架势让我看上去很别扭,庄重有余然而拘束过头,缺了应有的味道。
“我能把它用在别的地方吗?”我问他。
一端卷在我手上的领带另一端滑到地面,我举起手来冲他晃了晃,补充道:“不是床上。”
我知道现在不是聊这个的时候。他笑出声,视线维持垂落的角度,正用手将我的衬衫最后一粒纽扣系好:“当然。”
“我们来想个适合你的。”
领带从我手里抽脱,他跟我对面而立,将领带兜了两圈缠在我额头上方,宽的一头吊在后面,打结固定好,我的目光平行到达他的嘴唇和下巴,不一会儿他笑了,煞有其事地板起脸,“可以,很swag。”
我扭头看镜子里那个一秒堕落成浪荡雅痞的我,内心诡异地被击中。
妈的真帅。
口袋里电话响了,是塔塔那边催促我去化妆的。我把振铃不止的手机拿远了,另一只手伸向他,“来,我的好运气。”
时隔三年,我的身高已经长到他耳边,不会在唱第一句时发抖,为了躲避他人的目光而压低帽檐。我就着瓶子喝了一口莫吉托,好像在这一刻变回了当年那个初次登台的小鬼,他亲吻我的手背,是我战无不胜的迷信。
“去吧。”他说,“让我好好看着你。”
我在化妆间见到了像“白雪公主的妖艳后妈”一样的费娜,和正在跟化妆师讨价还价“这么贵的粉底老娘不想在你跑马的脸上浪费”的何故。
一位手指间夹满各种不知名化妆工具的冷漠女性替我拉开空余的椅子,一把将我按在镜前。
站在椅子后面对着西装持续尖叫了一分钟的塔塔小姐,在大口喝水的间隙忍不住问旁边不拿自己当外人的宫隽夜,“我天呢,要不要人家去哪你都跟着啊。”
“要。”
我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出他的表情。
化妆师用两根手指固定住我的下巴,往我的嘴唇上擦了一层触感像豆沙似的东西,指示我,“去吧。这会让你气色好一点,自己用纸巾沾掉浮在上面那一层。”
我站起来为下一个演出者腾出位置,刚准备去抽化妆台上的纸巾,宫隽夜抓着我的椅背转了个圈,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纸巾。
然后用自己的嘴唇沾掉了我嘴上一点淡淡的胭红色。
身后传来塔塔牙酸的吸气声。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某种突如其来的、亦或是抑压多时的冲动让我想要拥抱他。现在的我变得跟他越来越相似了,一日日变成我曾无限憧憬的那种人,而这模糊却又强烈的,是我一个人无法拥有的力量。
“谢谢你。”
我去了后台的等候通道。
演出前最后两次彩排我们反复经过这个地方,通过狭小的出口能窥见观众席的一角,我趴在墙边偷偷往外看——现在已经像鱼鳞一样密密麻麻的坐满了人,远、大到只能看清一个个晃动的光点。宫隽夜应该已经入场了,我一时还找不见他们坐在哪里。
主持DJ热场的声音让人群在夜幕中泛起涟漪,一股热浪从汇聚处汹涌而至,我站在风口丝毫感觉不到寒冷,耳朵像是被埋进雪地里。万籁俱寂。我在一个漂浮于浩瀚宇宙中的太空舱里呼吸,有人拉住我的手,把我拉回现实世界。费娜将两只麦克风分一只给我,问我,你看过网站上你自己的主页吗?
我说没有,从来没有。
她笑了,说,我错了,你应该去看看。
看看多少人为了你来到这里。
一个梦可以做多久。
一个胆小鬼要走多远才能抵达他的王国。
要经历多少的大失所望和不计后果才能从黑暗爬向光明,我站在聚光灯下,想起那些让人双眼通红的夜晚,痛苦藏身的被窝和寸草不生的冬季,最后化成我面前这一片深蓝色的海。
也许我依然那么渺小。
“This is ten percent luck; twenty percent skill这是10%的运气,20%的技巧Fifteen percent ncentrated power of will15%的意志凝聚Five percent pleasure; fifty percent pain5%的欢愉,50%的痛苦And a hundred percent reason和100%的理由to remember the name记住这个名字”
我举起左手,那回声从九年前传来。
“Here I am。”
——我可能要做个说唱歌手。
——我说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哭了。我真的要哭了(热血老头子
第110章
“他生在被遗忘的小巷
没一脸好模样
像条野狗紧贴着墙
跟全世界有算不完的账
过路人叫他‘垃圾’,命里与美满相克
太阳能够照到的地方,不幸的人肯定不止他一个
没什么资格,穷人不能谈规则
讨厌做功课,大道理都是白费口舌
人生自己负责,轮不到谁指手画脚
这是妈妈唯一教给他的,别被混蛋打倒
没尝过血的味道,伤口怎么骄傲
继续跑,继续找,喊疼为时过早,我为他祈祷”
这首歌是我在一个失眠的夜里捧着手机写下来的。我把屏幕亮度调低,右上角的时间显示是两点四十五。我做了个梦,惊醒的冷汗把床单弄得又皱又潮,侧耳去听室友们安睡时的呼吸,缓慢起伏如同潮汐,我终于平静,把头顶的窗户开了条缝,放进那些从树林里吹来的风,对准键盘敲下一行行的字来。
“如果苦难和爱一样来得毫无征兆
他不会逃”
我爱的人都在台下看着我。
他们是音符,是信仰,是永不消逝的光。
Battle过后我去后台稍事休息,费娜要继续solo的部分。我转身背向舞台时身心仍欠缺实感,两首歌的时间不知怎么就过去了。坐在丢满别人外衣的长椅上,我抱着头,咬紧牙关,兴奋退去后手脚不自知地发抖,场内欢呼声久久不落,因为我和费娜打成了平手。
塔塔将门推开一条缝,进来递给我的一瓶特意加热过的温水,蹲在地上竖起拇指夸了我半天。
等她离开,我用手机登陆了音乐人主页。
这个除了发歌就再也没人编辑过的界面,连头像都是空白的,昵称是未知数,按照我本名的拼音缩写顺手一填,留言板却被刷了十好几页。
我逐字逐句地翻阅起来。这些来自天南海北的、顶着各种风格名字的ID,每天每时每刻将他们的心情告诉一个不会回答的我。
“好好听!”
“好棒啊!可是怎么连资料都没有填完整。”
“风格超赞。”
“歌是自己写的吗?”
“我爱冷门。”
“喜欢你!你的每一首歌都喜欢!”
“自私的希望你永远不要红,这样每次听你唱歌都像唱给我一个人听啦。”
“今天失眠了,把你的歌全部听了一遍,晚安。”
“加油。”
“加油啊!”
……
小小的房间像个温暖的纸箱,无人打扰。
我把脸埋进手心里,停了片刻,用力抹干净眼角满溢的湿热。
直到下一个歌手推门进来,我跟他点头示意,听见外面传来熟悉的吉他扫弦声。
此时站在台上的女人像我第一次见她一样,有一把绮艳而颓靡的烟嗓,说时吐字浑圆,唱时却像指甲搔刮琴弦,声音末尾有轻微的破碎。
她不到二十岁就从underground脱颖而出,一个把“婊气冲天”当褒义词的公认女神,呛辣难搞却依然被圈内无数人垂涎。她从不听谁的话,就像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说的时候,她选择了唱。
她于我有知遇之恩。虽然她不喜欢我说谢谢。
“那女孩早熟像一朵玫瑰
她从不依赖谁
一早就体會爱的吊诡和尖锐
她承认后悔 绝口不提伤悲
她习惯睁着双眼和黑夜倔强无言相对
只是想知道内心和夜哪个黑
别要她相信爱无悔 爱无悔 太绝对
她从不以为爱最美
她说那全是虚伪”
她对这首歌的演绎让人怀疑歌词是否为她所写,像玫瑰的刺刺入血液,容于骨肉。
“像旷野的玫瑰用脆弱的花蕊
想迎接那旱季的雨水
所以温暖却暧昧所以似是而非
让那直觉自己发挥
她一直给 每一次给有即兴意味
心碎也无所谓”
可惜我只能欣赏他们的背影,看不见何故的表情也猜不到他此刻的想法,弦音在高潮中戛然而止,费娜把话筒移到他嘴边,听他唱完最后一句。
我们都想听他唱最后一句。
“每一次给也让人回味
那感觉久久不退
像一场宿醉到黎明不退
想一想也对她说谁怕谁”
——我们这一辈子撒了多少谎,总有个人能让你认错,你欠她一首歌,欠自己一个交代。
现在都还清了。
演出到午夜时分完美收场。
工作人员引导听众们从场内有秩序地散去后,我们都没走,聚在后台的大广间里,DJ带头开了瓶香槟,一群人击掌、先象征意义的喝过一轮,便卸妆更衣准备赴后半夜的酒会。
JOAH网站的老总,也就是其背后唱片公司游牧音乐的CEO,邀请所有参演人员在酒店顶层开庆功party,每个人可以携一位家属,于是我携了那位嘴上说着“我不轰趴好多年”却扒着我的大腿死活不撒手的先生。
我在没人的楼梯间里跟他抱了整整五分钟。
去洗手间把领带系回它该待的位置,拂平褶皱的衣领,我一出门就见何故正抽着烟等费娜换衣服,宫隽夜这才告诉我,夏皆和李谦蓝他们已经出去觅食了,让我们中途溜号去找他们。我们四个商量了一下,暂且拦了辆车回酒店。
热闹不给人歇息的时机,我们赶到时宴会已经开始,夜深而人不静,我发现来宾似乎比我以为的要多。
悄悄问了费娜才知道,一些制作人和投资商也受到邀请,借此机会觅得有潜力的新人,以酒会这种比较好看的方式提前沟通。
当然,“这种方式”也很适合皮肉交易——急功近利渴望成名的年轻人,用青春和肉体从位高权重者手中换取宝贵的资源,这游戏规则他们比任何人都了解——许多搬不上台面的勾当能够在推杯换盏间悄然作成。人人都爱玩自来熟。对此我不是没见识过,因此实在难以提起兴致,跟同台演出的几个熟面孔喝了几杯就作罢,放那油头粉面的老板和姿态万千的姑娘在一旁谈笑,加油吧姑娘,机会总是留给穿得少的人。
我穿得也不多,室内温暖如春,灯光炫目,酒气熏得人脸颊发烫。而我就算现在脱光膀子也无人问津,主要是身边带着个太有存在感的男人。
他是很乖,听话不找茬,穿和我款式相同的三件套,发丝不乱,礼数周全,带出去特别给人脸上贴金。但就算他什么都不做还是流露出暗敛的锐气,令一些对他身份有所觉察的人望而却步。
他这一晚上就干了两件事,一件是跟前来搭讪的人从善如流地微笑,另一件是稳稳从我手里夺过敬给我的酒。
“他酒量不行,”话说得真心实意:“我替他。”
第111章
以我对他的了解来说,他不是贪杯的人,身上没有那些生意场上男人常有的恶习,不劝酒不拼酒,平时逃不过的应酬也掌握着分寸,更何况他这样的人,任何情况下都得给自己留一手……总之我是万万没想到他喝起来会那么生猛。
不论过来套近乎的是小姑娘还是老男人,哪怕是塔塔指名道姓的牛逼人物(神他妈一个都不认识),他都没给我机会承人家的情,通通替我挡了,并且气定神闲毫不失态。
可我仍然担心他这么喝伤胃,从果盘里拣了几只青绿色的橄榄给他,看了眼墙上的石英钟,那头何故把杯子一放,“爷们儿走了!”
酒会上少了我们四个人似乎也没什么差别。
直到出了大门费娜还用手指把卖相精致的糕点塞进嘴里,贵妇般矜持地搓搓手指;我啃了两块小羊排充饥,太奢侈的食物果然还是不合胃口;宫隽夜嘴里叼着一片盐腌柠檬,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
出大门时何故给夏皆打电话确认地点,听说离这里不远,我们步行过去足够。
凌晨一点,这个陌生的城市早已陷入沉睡,街道两旁斑斓的建筑物失去色彩,仍亮着的只有我们脚下这一条路。我裹紧身上的大衣,握着宫隽夜的手,前面时不时飘来何故和费娜的说话声,被冷而柔的风吹去一个宁静的地方,离我越来越远。
我们俩总算落了单。
这大概是个令人期待的好兆头,它预示着我们终于可以在新的一年的凌晨趁早做点儿什么,至于是什么,反正我懒得去想,因为它总会负责地指使我做出正确行动。
但这一次,仅这一次,我在他靠近我的时候用一根手指阻住他的嘴唇,削薄的唇片被压出一道柔软的印痕,这对立姿态陷入静止,我和他幽微却慑人的目光相触于咫尺,竟像上一秒才认识这个人似的,心悸得发不出声音。
这可能是我第一百五十次初恋。谁知道。
“我不想,”我吞了口口水,“不想老是你低下头亲我。”
“能换我低头吗?”
说完这句话,我感觉到他搂在我腰后的手动了动,似乎是换了个十指交叉的动作,与此同时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而我盯着他镀了薄薄一层灯光的睫毛盯到入迷,身子一轻,脚下突然踩空——
他把我抱了起来,让我比他高出一截,抬起下巴仰视着我;我看见被我挡住一半的路灯光线拢照着他微笑而眯长的双眼,里面亮晶晶的,像是流淌着灿烂的星河。
“好了……真够高的。”
他耸耸肩,原地晃了两下站稳,蒙着醉意的语调开心地上扬。
“来吧小伙子,我是你的了。”
我得偿所愿,凭借这美妙的俯角勾下头去吻他,将一句低语送入肺腑。
“我爱你。”
“多说几遍……”他固执地要求,“不然不放你下来。”
“那你抱着吧。”我嘲笑他,捧着他的脸颊靠近,“我这辈子都不说了。”
我骗他呢。
“太慢了你俩……”
何故跟费娜在路口跺着脚等我们,再过一个红绿灯就到了夏皆他们吃夜宵的地方。他眼神在我和宫隽夜之间逡巡了几个来回,小声叮嘱道,“哎,待会儿见丈母娘了可别露了马脚。”
宫隽夜眼神傲然地比了个“OK”的手势。
我倒是不担心他的演技,我担心我自己,保险起见吃饭的时候得少看他两眼。
“哎!来了来了来了!”
能开到午夜的饭馆不多,我掀开小店暗红色的棉门帘,走下两级石头台阶,就看见小厅里围坐在橘黄色灯光下的一桌人。
老板亲手端上来一份泰式清江鱼,酸辣的浓汤热气扑面,混合着烧烤的酱香,李谦蓝放下筷子站起来用力拥抱我,乔馨心拖来四张椅子,费娜把宫隽夜推到周靖阳那边生怕他抢了自己的肉串,何故一坐下就把彼此间的空隙都填满了。
——他们都在。
我揉了揉被蒸汽熏得发白的眼睛,脑袋一歪枕在夏皆肩膀上,她接住我无处着落的手,举起一瓶开了盖的酒。
“为我儿子干一杯。”
由于我们这伙人一年下来就今天最齐齐整整,话一多酒也跟着多,气氛太好令人没有后顾,于是便无一幸免的喝醉了。
而宫隽夜原先就为我挡了一晚上的酒,数量简直不能按瓶计算,加上后半夜这一顿,散摊儿的时候灵魂都快出窍了,嘴上还跟我有里有面儿地说着话,一不理他整个人就跟鸡蛋灌饼摔地上了似的。
回到酒店,我们两个酒囊饭袋烂泥一样瘫软在沙发里,等待直达电梯的过程中,宫隽夜冲我伸出两根手指,说,好无聊啊,咱们猜拳吧,我赢了我亲你一下,你赢了你亲我一下。
我盯着头上旋转的吊灯想了半天,不疑有他地点头,很好,这很公平。
对面沙发上传来何胖子的怒吼:“我他妈都看不下去了!!!”
另一边面色酡红的费娜兴许是认错了人,揽着比她矮了不止一头的乔馨心,这个适合埋胸的高度让她心情愉快地逗弄这金丝雀一样娇小的姑娘,“皮肤好好啊……”
幸好李谦蓝已经了无生气的睡死过去,不然他一定会哭的。
转脸看我妈也好不到哪去——她正拉着周靖阳的袖子神神叨叨地说胡话,而后者坐怀不乱,一边递出手臂任她折腾,一边拜托前台的服务人员去还没打烊的酒吧弄了杯醒酒果汁,连哄带喂的伺候她喝了。这让我不由得对他心生敬意。
我看看夏皆,又看看身旁早已形象尽毁的宫隽夜,打了个酒隔,脑子里冷不丁冒出了那个令人谈之色变的世纪难题: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第112章
我认为这对我来说不是个问题。
我当然救他,因为我妈有人救。
“周叔叔,能麻烦你帮忙把我妈送回去吗。”
我跪下来摸了摸夏皆的额头和手心,大致上确认了一下她的身体状况,便放心地把她托付给了始终陪在她身旁的周靖阳。我想这么做没错。
“……好。”
他推了推眼镜,答应的神情似乎谨慎而局促,把夏皆扶起来的时候都不敢用手碰她,一些会让人感到失礼和不恰当的部位,我忽然觉得这人要是生在八九十年代肯定是那种老派绅士,保守得让人心急。
夏皆的房间和周靖阳的房间在同一楼层,我和宫隽夜则是在靠上的一层,中间夹着费娜何故李谦蓝乔馨心的那层楼,睡前串个门都嫌远。
我有点困了,乏得眨眼频率都变慢,扶着宫隽夜跟另外几人道晚安,再次嘱托周靖阳务必把我妈送进门,他家少爷我自会照顾好。
宫少爷将近一米八六的个头,净重量委实可观,我用牙咬着房卡,面目狰狞地挤上了载满人的电梯,一边跟路人道歉一边把手从无数胳膊中横穿过去,艰难地够着楼层按钮。
他像条老实的麻袋一样搭在我肩上,一呼一吸都仿佛浸泡过酒精,透着湿热的暖意,吐字却还顽强的清醒着,那种沙哑而低柔的鼻音甚至非常性感。
我说你至于吗?
他说,你不知道,那种酒场上全是有钱的坏胚子,随时有人瞅准机会给你下药,有些是毒,沾上可就由不得你了。
我一呆,当即在脑子里历历过了一遍今晚诸多凶险的细节,先是惊讶于他的缜密,进而就觉得这种行为幼稚到极点——明明拥有那种游刃自如的成熟稳重,某些时候却神经大条得惊人,做出与其邪魅外表脱轨的蠢事,而我就偏偏吃他这一套,他一犯傻我就内心萌动,不能自已。
我温声细语地回答知道,像拍一个比我还小的小家伙那样从上到下顺他的后背,说,那你还喝?
他圈在我身后的手掐了一下我的屁股。
我喝也比你喝强。
我本来还为那声音心猿意马,这下倒生他的气了。
因为我们身边站满了人,随着楼层的缓慢上升逐渐变得松散,我尽可能压低了跟他说话的音量,然而刚才吃痛地出声还是让我们前面的一个中年女人不悦地扭头看向了这边,我只能把脸藏在他肩膀后面逃避责任。
下了电梯,走廊里寂静无人,隔几步远都贴心的安着壁灯,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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