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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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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卷很听话; 也许是更害怕因为不听话而被丢弃。软绵绵的小家伙听说要去上学; 没有哭也没有闹; 只是在校门口拉着程尘的手; 低声问:“哥哥,周末你会来接我吗?”
程尘鼻子有些酸,郑重其事地举起手,伸出小手指:“拉勾上吊,一百年都不变。到了周末; 哥哥放学,你也放学,我和你的朗哥哥一定会来接你回家。”
小卷去上学了,程尘小朋友也要上学。
他带了一大堆各色手信回到学校销假,最获好评的是岔坎村村民用新鲜桃花瓣做的鲜花饼。鲜甜可口,带着丝丝桃花香; 别说是女生喜欢,连男生都吃得不亦乐乎。
问起这几天假期过得如何,程尘同学感慨,忙,实在是忙!又要爬山涉水去山沟沟启灵,又要作法念咒驱阴灵,还得开山辟路办公司开发景区,忙得睡觉都要睁一只眼。
同学们轰然大笑,一致认为程大个的吹牛功力十分见涨,就是越来越不着调。
唉,这年头说实话总是没人信啊!程尘微笑着叹息,愉快地看着同学们吹牛打屁抢食,小学生的快乐时光不多了,得好好珍惜。要是能过了中秋宗祭,就算是他还想和孩子们混在一处,想必越家也不会允许,有太多太多的东西要学,到时势必要和同学们分开了。
何老师笑着接过鲜花饼,有些责备地望着少年,孩子大了总会向往外面的世界,但是没有学好本领,又怎么能展翅呢?这次的假期可足足延了五天。
程尘赶紧向本朝太祖保证,一定会认真学习,补上课程,做个听话的好孩子。
何老师愉快地接收了孩子的歉意,递给他一本崭新的灵文故事,语重心长地说:“程尘,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但是聪明并不是成功的唯一要素,老师希望你能像《野天鹅》的那位小公主一样,坚忍不拔,在向着自己目标前进的途中,不为外物所迷,不为欲望所驱使,永不忘初心。
这是最近崭露头角的安徒生安大师的力作,老师送给你。希望你也能早日成为像他那样的文豪大师。”
“我一定会的,老师!谢谢您。”程尘哭笑不得地接过印制精美的《野天鹅》,哎呀,这可真是美妙的烦恼,这篇童话故事已经流传这么广了吗?怪不得意识海中的那颗星亮晶晶,闪得可爱。
恢复了日常上学,放学回家,少了个孩子突然觉得似乎寂寞许多,阿郎也更沉默了。
这次采购的铜石斛够多,配上其它的药足够用上大半年,做完作业,程尘撸起袖子就给大狼来了个全身上下撸。阿郎死死盯着汗湿的少年,眼中流露出一种让程尘直竖寒毛的直白欲望。
“我说,你那啥眼神,这是要把我涮涮吃啊?!”程尘搓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阿郎低垂下眼,突然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眼睛里闪动着亮晶晶的笑意,他点点头,说:“是,你闻起来尝起来就像一只刚出炉的小肉包,好想吃。”
“呸!”
月色下,程尘已经沉沉睡去。
阿郎睁着绿色的眼眸,楞楞地望着天际的明月,数着月上黯淡的斑驳,果然还是比不过他的小肉包可爱。但是,他实在是越来越忍不住了。
阿郎轻手轻脚地跪在床头,注视着程尘略显稚嫩的少年脸庞,爱笑的桃花眼闭着,显出几分平日难得一见的脆弱。而后,轻轻伏下身,他做出了一个想了好久好久的动作——啜住小肉包的唇。
果然就如同想像中那样美妙,软软的,湿润而温暖,带着淡淡的桃花香,嗯,吃了好多鲜花饼没刷牙。他舔噬着香甜的津液,辗转流离,不忍松开一息。脑海里闪过一个又一个混乱的念头,这么美味的小肉包,要是吃了馅,以后再也吃不到了怎么办?!
“你够了啊!真特么当我是死人啊!”程尘脸憋得通红,愤怒地一把推在某无耻家伙的胸口,没推动。他一把掀开被子,披了自己的衣服下床,怒瞪着仍然面无表情,砸吧着嘴仿佛正在从事什么严肃要事的家伙。
这特么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了?!说好的捡个小弟相依为命,说好的兄弟情深、兄友弟恭呢?还是这娃电视剧看多了,发情没有合适同龄女孩,憋出问题来了?
程尘瞄了眼某人不可名状的位置,掩在被窝边,也看不清,看看阿郎的神情也不像是半夜做了X梦,起床乱啃。莫非阿郎的智商、情商是随着他的恢复,按年龄增长的?当家长的好操心,难道还要给这娃上生理卫生课和青春心理学?
他自己心里还是乌烟瘴气一团乱麻呢!
哎呀不对,越庚未还不知在哪个旮旯蹲着看呢!说不定越庚寅也在,这还能不能好了?
“我说你……”
“我要去越家。”
两个人同时开口。
程尘楞了,一时也顾不上问什么青春期的问题,问:“怎么突然想到要去越家?”
程朗想了想,斟酌着开口,似乎努力想找到清楚明白的表达方式:“越庚寅说,我护不了你一辈子。那天,在洞里,阴灵到了你的身体里。你冰冷冰冷的,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程朗伸手把程尘的手按到自己的胸口,望着他说:“这里也是冰冷冰冷的。”
“后来不是都好了吗?那只是偶然事件,越庚寅他们说的你不必太在意……”
程朗摇摇头:“只要你身上流淌着越氏的血脉,这种事情就不会断绝。越庚寅很讨厌,但是他说的对,我要保护你,就得到越氏去,用密法纹上那个咒,就纹你写的《大悲咒》,学他们的法子。这样,我才能保护你,才能不让你再吃那样的苦头。”
程朗静静地望着少年,有一句话却说不出口:离你远一些,我才能忍耐住越来越无法克制的欲望。去越家,学那些能保护你的咒法,也去磨砺掉那些越来越不满足的可怕念头。
程尘伸出手,摸摸那软软卷卷的黑发,粗糙的胡渣,所以那是个告别吻?吻错地方了。
“你想去就去吧!”总要学会成长,总要能够独自面对风雨。
程尘轻轻摸过那双深邃的眼睛,想拭去那一抹忧郁:“以后别瞎亲,一个大男人婆婆妈妈像什么样子。早去早回,多学点东西总是好事,以后我的安全就靠你了,大程先生,也免得总依赖越家的隐形人。”
这次召唤出来的还是越庚寅。看在《大悲咒》的份上,程朗又是小少爷的专属启灵师,越家的武从虽然对程朗之前的身份略有犹疑,还是爽快地答应了陪他去越家请示家主越先生。
第二天早晨醒来,程朗已经走了,打包带走了那些药草。
一个人面对着空荡荡的大屋,哪怕程尘一向乐观,也难免有些寂寞。
好在小同学们都挺给力,一如既往地闹腾出各种奇葩的开心事,哈哈笑过几声,淡淡的伤感早就随风飘散。人生总有种种别离,别离不也正是为了再一次重聚?
几天不见,折总更加红光满面、意气风发。借着安大师的名号、鸣府的光环、过硬的质量和老少咸宜的题材,《野天鹅》在近期的实体销售上一骑绝尘,无半合之敌。折小胖也借光,在网络上挥斥方遒,一扬我大晚娘的绝世风采。
近日听说那位安大师还在咱们离州报备了一位专属启灵师,居然还给启灵师专门写了一本鸣府的童话《小王子》,简直简直太奢侈了好吗?折总言则憾之,心向往之,不愧是安大师啊!
“这位安大师在离州文审局的备案名是‘安托万’,和你们天朝那位‘安徒生’不一样,你怎么知道就是同一位?”文理不服,这分明是两个名字么?怎么凡姓安的都算到折家晚娘头上?
“哼哼!这你就不懂了。大师们有喜欢用同一个笔名的,也有喜欢三天两头换名字玩的。比如当年本朝建国立宪时期的战斗文人周大师,主要笔名是只有一个,可在报纸上翻来覆去骂遍天下的笔名有二百多个!”折总用专业的知识分析大师们的心态,换着马甲玩方便战斗,有隐士感,有趣。
“再说了,就那黑漆漆一身的小个子,带着位高大个的绿眼睛启灵师,别无分号,不是额们晚意的安大师,又能是哪位?”折总得意洋洋,无比向往那本无缘得见的《小王子》,更是遗憾同在离州都错过了与大师一会。
程尘听得一楞,继而想起,除了苏大班长在帮忙买房时见过阿郎,其余的同学其实只在暖房时匆匆见过程朗一面,估计现在站在他们跟前都认不出,更不要说和某位“高大个的绿眼睛启灵师”联系起来。
也好,顺其自然吧!虽然不是有意隐瞒,但他确实并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这些。
下课铃声响起,放学了。
周末不必再住宿舍,同学们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嘻嘻哈哈地出校门。没有人在校门口等待他,可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家伙,还在学校望眼欲穿等他去接呢!程尘收拾心情,与同学们道过别,挥手正想上沈哥的出租车去接人。
一辆红色的跑车龙卷风般急驰而来,吱——一声,拉出老长一条刹车痕,正在程尘跟前停住,把他吓了一大跳。
穿着同色系暗红西服,戴着副太阳镜的骚包驾驶员哈哈大笑,伸手打开门,一把把人拽上了副驾位,没等旁边的人反应过来,跑车已经绝尘而去,扬起一地灰尘。
“绑,绑架?!还是熟人啊?”沈哥有点惊。
“得了,也不看看那啥豪车,玛沙,好几百万一辆咧!开这车绑架,吃饱撑的啊!”校门口的保卫队长摇摇头,翻了个白眼,有钱人真会玩。
越庚未隐在一旁,皱眉打开对讲:“三少把人接走了。红色的玛沙,京X0988那辆,我会继续跟着。”
第60章 也曾少年狂
跑车风驰电掣; 咆哮着闪过市区,徒留一溜尾烟给愤愤的路人。
“慢; 慢点,我; 我要吐了!”程尘大吼; 脸色已经由青转白,双手死命地抓着扶手,总觉着这条小命快被玩完了。
“嘿!你可是我们老越家的种,正是当打之年,不是这么虚吧?”越三哈哈大笑; 暧昧地眨眨桃花眼; “还是小小年纪玩得肾亏了?”
他握着方向盘左转右突; 时不时耍个漂移过弯; 车子已经渐渐行至郊区的山路,大约是专用的车道,不见一点坎坷,相当开阔平整。
程尘头晕目眩一阵干呕,猛然大喊:“特么停车!”
车并没有停; 但终于平稳了些,匀速一路急奔,向着青郁的山林蜿蜒攀爬而上。
“别玩不起啊,小子!对你叔客气点。”越三目光冷了下来,横过一眼,挑起眉; “要不是你弄出个什么《大悲咒》,还弄了个星宿的人回家,你当三叔我愿意跑这山沟沟来么?”
程尘强忍不适,问:“程朗到越家了?宗主同意他修习了?”
越三上下扫了他几眼,突然吃吃地笑起来,笑得手都抖了,火红的车子在山路上扭得更为风骚,吓得程尘冷汗又湿透背脊。
“你这身份虽然有点尴尬,老大毕竟还是你……嗯?!”越三甩过来一个“你懂的”眼神,阴阳怪气地说:“崖自都让你捡了当猫养活,不错啊,大侄子。老大同意了,正让族老在研习你的《大悲咒》,也教他越氏密法,等全弄明白喽,让他第一个当小白鼠。哈哈哈!”
“多谢你了,越叔,阿郎他会努力的,越先生想必也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我还有事,麻烦你送我回去。”程尘深吸一口气,车辆平稳些,晕车感就好多了。
“越老三从不走回头路你不知道吗?有什么屁事比我带你去见识见识还重要?”越岩漫不经心地把着方向,一边荒腔走板地哼着:【我自荣耀坠落,恋上她那香气……心头缠绕坟墓的诗句……】
“我答应了一个孩子,今天要去接他放学。”
“噢!I got it !你捡的那只小翅膀是吧?给,打个电话给阿未,让他接就行了。”他甩手丢过来一只银光闪闪,小巧的手提电话,报了串数字。
看样子一时脱不了身了,程尘有点烦这个不着调的越老三,也没什么好招,只能对孩子食言,让越庚未去接小卷。好在召唤过他几次,小卷对他算眼熟。
给越庚未、学校老师、林学弟家打了一圈电话,程尘才把有点发烫的手机递回。越老三不耐烦地接过,嘀咕了几声,婆婆妈妈的,一点也不像魔王老大。
跑车拐过一个急弯,前方是一个相对平坦的开阔地,几幢白墙黑顶的小阳楼三三两两两地矗立于林间。车子开到长长的铁栅门前,保安恭恭敬敬地扫了车号放行。
在主楼之前,越岩停下车,随手把钥匙丢给车童,拉着程尘往楼里走。楼前的匾额字体虬劲,名字却相当普通——半山居。
“三少,您来了,请请请,里头正热闹着呢!”笑容可掬的经理一头迎出来,弯腰躬身地请客人入内,“这位小少爷眼生,是?”
越三大摇大摆地拽着人往里走,丢了一句:“家里的子侄,带他来见见世面。”
走入门内,一室的喧嚣涌动,与外头林幽草深的静寂完全是两个世界。眩目的旋转灯照着厅侧独立的小舞台,一个浓妆艳抹裸了大半胸脯的光头美女,正抱着长长的立式话筒,闭着眼摇曳生姿地倚着三角钢琴唱着爵士乐。
黯淡的灯光从昏黄的琉璃灯里漫出,高挑的二层楼顶镶嵌着宝蓝与暗红交织的玻璃画,让人仿佛置身于夜的暧昧。慵懒的人群,醇酒与女人的香缭绕弥漫,若隐若现的笑声像是挠在人的心尖上。
作为一个前技术宅、小文青,程尘对乌烟瘴气的夜店很反感,但是又喜欢那种小资情调的迷离暧昧气氛,这样的场合,真是让人欲拒还迎,心好痒痒。
越三熟门熟路地穿过中厅,一路和认识的不认识的狐朋狗友打着招呼,推开了一间半掩的包厢。
“越老三,搞什么,这么晚才来,我等你半天了!不知道哥哥通宵奋战到三点多么?”主位上的马脸男人半瘫在长沙发上,懒洋洋地嚎。他指指身边的一圈,说:“喏!在校的,大波的,小白花的,筋肉的,幼齿的……有啥花样哥哥我弄不到?”
程尘根本没来得及看清室内,就被一群莺莺燕燕包围了,触手都是温香软玉,耳际吐息如兰如麝,他晕乎乎地左挡右支,根本挡不住如狼似虎、咯咯笑着往上扑的女人们。
“小弟弟好害羞呢!”
“咯咯咯,岩少家居然有个这么脸嫩的孩子,简直是个宝哟!”
几个清纯可人的少女红着脸缩在一边,看着作风豪放的姐姐们一涌而上,也忍不住蠢蠢欲动。
马脸的长腿男笑得喘不过气来,两腿抽抽倒在沙发上,咕咕咕地笑得像只刚下完蛋的老母鸡。
“停,停!”程尘倚在桌角夹缝边,涨红脸大吼一声,总算压住这群女人一瞬,他狼狈地转头问:“越三叔,您带我来就是见识这种场面?那谢谢,现在我见识过了,明天还要补班,得先回去了。”
“明,明天,还要补班!哎妈,要死了,笑死我了。越,越老三你今天是带着侄子来,来谋财害命的吧?!哈哈哈……”马脸男笑得人都软了,大半个人出溜到沙发底下,还笑得停不住。
越三挑着单边眉,看了程尘好一会儿,挥挥手:“都散了,我大侄子不好这口。”
他一把搂过小孩的肩膀,懒洋洋地说:“孩儿啊!你这可不对,人生在世最大的事情莫过于男欢女爱,繁衍后代,我越三对咱家最大的贡献就是生了个儿子。你整天身边粘着几个大小男人,小心走上不归路啊!啧啧啧!你整得跟和尚似的,越看怎么越像木头老二了?”
咕咚一声,马脸男已经笑得抽抽到地板上了。
程尘无奈地被越三当了人形靠椅,听他在那儿叽叽歪歪。
“你叔我好心给你开开荤,特地让你庆叔找了环肥燕瘦、干干净净、各色各类的一帮子美人。你倒好,连闻都不闻一下,也不举旗致个敬,这猫儿不尝腥他还能长大?”越三瞥着小孩平静的裆处,啧啧有声。
庆则东好容易从地上爬起来,连声叫:“我的错,早知道再叫几个干净的嫩小子,说不定咱侄子喜欢呢?”
“呸!”越三优雅地啐了口,把程尘拉坐下。
“你不喜欢呢就算了,不过呢,玩归玩,早点给我们家老大抱几个孙子才是正经事。我大蓝星的人口问题是越来越严重,就靠你们小一辈鞠躬‘精粹’,死而后已了。笑,笑不死你啊,孙贼!”越三瞪了庆则东一眼,也懒得跟他计较。
“这些呢都是顺带的,等会儿有场内拍,你跟我去见识见识,越氏门阀传承久远,既然迟早要回来,那盯着的、恨着的、靠着的、怼着的,你多少也得知道点。”
“知道了。”程尘干脆地应下,既然有正事,那就不忙急着走。越氏这座庞然大物,沾上边了能靠,也必然会有风险,早些知道心中有数,也能早作打算。
“哎呀!年少意气正风发,看着你们,我才觉着有些青春不再了。有机会和你泉弟见见,越泉,我儿子。他比你小两岁,在京府水木附高读高一,想必和你这个小学生哥哥会很有共同语言,哈哈哈!”
程尘横了眼笑成一团的俩幼稚中年,淡定地给自己倒了杯菊花茶。
※
“他又去离州了?”岑芳华仔细地为自己涂上艳丽的紫红色指甲油。
“是。没去见程柔,一到就去见了那位小少爷。”
“小少爷,哼!”岑芳华翻转纤细的十指,欣赏自己的作品,凉凉地说:“他算哪门子少爷?哈哈,杂种少爷?”
黑衣短装的女人跪坐在她面前,不敢争辩。
“越老大这是想撕破脸了么?他真当我岑家无人?‘越血岑肉’,越家人是太久没吃肉了吧?”岑芳华自言自语着,冷冷一笑。
“你去,问我爹拿那个‘药’,就说是我要的。要是不给,就等着他女儿和外孙都一块死吧!”
“大小姐……”
岑芳华厉声喝道:“去!”
※
半山居的内拍,类似慈善性质,搞得并不算大,但品质相当高。有名有号的世家门阀代表来了好些,但基本没有家主出场,大多是年青一辈或是有些名望的旁枝。各家拿出自家的珍品上拍,一般也都是自家买回,所得款项捐给主办方新设的一个慈善基金。
“庆老七的大姐刚从美帝留学回来,想弄出个水花算是回归圈子,大伙都捧个场。”越三拿了个牌子坐下,有气无力地给大侄子解释。庆家六个仙女,一个比一个凶残,好容易生出个珍稀物种庆七,因为太珍贵就给养成了个奇葩。
程尘斜眼瞄瞄喊人家奇葩的家伙,这算是近墨者黑,还是臭味相投?
越三用下巴指指侧前方,笑得一脸慈祥、长毛四眼没脖子的中年胖子,说:“高家的,阴得很,和我们家不对付。”
程尘抬眼望去,那位非常有《同桌的你》即视感的胖叔叔也转眼望来,给了他一个和蔼的笑容。
主办方弄了个拍品小册子,程尘随手一翻,惊讶地发现,越氏的拍品居然是一本鸣府级的灵书——《我笑歌》,作者越岩。
越老三?!程尘的下巴差点脱臼,就这玩意也能写出灵书?
越老三悠悠地叹息:“唉!‘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你以为咱家的天才少年就你一个?哼哼,当年你叔也曾是笑看天下英雄,怎么就莫名其妙成今天这德性了?伤仲永,伤仲永啊!”
很多年前,程柔还是个屁大点的丫头,一个劲地粘着老大跑。他是族里光芒万丈的少年天才,就喜欢逗那丫头哇哇叫着哭。
再后来,他废了,老二变成了木头人,程柔连眼泪都不会流了。
这些年到底是怎么就忽忽而过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越老三的歌词选自:CRADLE OF FILTH A Gothic Romance (Red Roses for the Devil's Whore)慎听。
有小天使不喜欢豪门恩怨,啊!可是本文的世家秘事是揭露世界真相的必要路径,不走不能换地图呀~
第61章 又中招了
庆大小姐是位很有江南水墨韵味的高挑美人; 气质更胜于颜色,穿着一袭改良汉服婷婷袅袅; 巧笑嫣然地作了开场致谢辞。各家的拍品都挺有意思,总的来说不会太珍稀; 但也能体现本家的实力和特色。拍卖波澜不惊; 拍卖师恭维一番,几家关系良好的稍抬抬价,基本都是自家把东西拍了回去,也有当作贺礼送人的。
到了越氏的《我笑歌》,稍稍出了点插曲; 胖子高叔叔连举三次牌; 把灵书抬到了三百七十万的高价。越三怒向胆边生; 直着嗓子喊了个四百万; 引得一片窃窃私语,程尘觉着脸上落下的探究目光似乎又多了些。
胖高给了他们一个弥勒佛似的笑容,摇摇头,不再举牌。
十二件拍品,拍出了二千七百多万; 庆大小姐回国的首演算是相当有面子了。简短的感谢致辞之后,是自助酒会,越三和庆小七正想带着娃去找胖高的麻烦,人家亲自送上门了。
“发糕,你今天成心来怼我啊?”越三歪着头,斜眼睨人。
“戾气太重!”胖高叔叔推推黑框大眼镜; 笑眯眯地说,“本来想拍下你的大作,当成贺你三十七高龄的礼物,你还不领情。这位小弟弟是?”
越三哼哼着介绍:“程尘,我家的子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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