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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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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绝望的时刻,仓颉驾驶的飞船迫降到了银河系唯一有智慧生物的美丽水蓝星。
这是一个极适合类人生存,却又处于蛮荒的星球。
在这个星球上有无数种类的动植物和其他生物,最令仓颉惊喜的,就是硅基智能机发现的土著智人。它们虽然还没有发展出属于自己的文明,却已经与一般的动物不同,会使用工具,聚群而居,还有了极为简单的语言——这是文明起始的萌芽。
残酷的选择和试验,让仓颉最终圈定了几种原始智人,将本种族的文明传播给这些土著,它也被它们当作了“神明”。
仓颉用飞船上携带的硅基智能机,将最终选择出的的土著肉身基因库——类人猿进化而来的原始人类们,一一分离了魂与身,肉身用以研究如何与本族的神魂相结合,灵魂用以滋补自身神魂。
但是仓颉很快发现,与它强如太阳的神魂相比,这些原始土著人类的魂灵简直黯淡得像是萤火虫,而且数量少得可怜,就算它一口吞了这成千上万点的灵,也只不过勉强能弥补它在宇宙航行中损失的万分之一。
吃完这些,想要在它神魂大损的状态下,再找到一个合适的星球,合适的类人种族,几率无限等于零。
那么,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豢养。
把这些土著人类的文明程度尽可能加速推进,让它们的肉体不断进化,魂灵强健,繁衍生息。等到它们有足够大的基数和魂灵质量时,就是它这个“神明”收割自己的庄稼,以这些人类肉体为基,进化基因,结合神魂,实现“完美”永生之日。
无数美好的肉体随时可以替换,无数灵性散逸于天地随时可以滋补自身,多么美妙的未来!
在此之前,它所要做的就是播下种族文明的种子,设定硅基智能机在特定的条件下看护这些羔羊种群,让它们不至于因为主人的暂时沉睡而莫名灭绝。而它自己,则需要很长很长时间的沉睡,修补神魂,直至可以醒来的那一天。
为便于监控,也更方便日后的吸收,它将本种族在肉体与精神体过渡之间的阶段技术——“神魂分离”当作枷锁,套在这些原始人类的肉体之上。
所有传授的文字,就相当于“灵”的启动程序。
人的神魂与达到某种程度感应的文字相交,就相当于按下了灵魂与肉体相合的开关。这个密布于大气层的,庞大而无形的精神能程序,会筛选出合适的“灵”投入合适的肉体,赋予它们生物能灵赋,让它们的“灵”健壮发育,直至达到仓颉需求的那一天。
千万年过去,人类的繁衍发展一如仓颉当初的设计,虽然曲折,但仍是达到了这个星球食物链的顶端,人类的数量和神魂都有了质的发展。
这么漫长的岁月中,仓颉偶尔也会醒来,观察人类的发展,或是做一些另辟蹊径的试验,比如那只基因杂合的怪物——“饕餮”。当然,那东西失败了,肉体虽然足够强健,但完全无法承受它原种族的强大神魂,反而是土著类人,越来越进化得像是仓颉当初的种族。
仓颉保留了“饕餮”,因为它也代表了肉体的某种进化可能,而它的身体中还包含着它九分之一的神魂核心——神血。而它自己则躲藏在大部分的“神魂核心”之中,等待重启新生的那一天。
几千年过去,人类的数量和灵都已经近乎足够,当仓颉最后一次醒来试图“收割”时,却懊恼地发现,经过测算,这些灵魂的数量虽然足够,却无法突破质的变异。
还需要一味“药引”。
几百光年之内都没有更合适的智慧文明,它的力量也不足以再支撑悠长的星际旅行。
仓颉把目光投向平行的宇宙,用最后的能量仪——“星图”,穿破宇宙晶壁,残余的微末力量选择了一个相对适合的灵魂,让它以“星图”之力携带着整个星球附在文字之上的意念,穿越了时空与宇宙晶壁。
与此同时,仓颉将意念投影到了水蓝星某个执着于“长生”的,人类魂灵的梦中,让这个人类去为它传承“神血”,培养它将来用以复活、承载神魂的肉身。但是,第一个实验失败了,这个奇怪的信仰道教的人类,似乎信自己的“道”,更甚于神灵。
于是仓颉放弃了这个叫还真的人类道士,将意念投影到另一个人类的梦中,这个人类在人类社会中地位较高,对于文字的理解以及本身的魂灵,都更为强大。他在梦中说,他叫李求知,他求神赐他永生,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这一次事情非常顺利,这个叫李求知的人类得到了其余7份神血,并且完全彻底地按着它的要求,将神血融入了人类灵赋强大的世家血脉之中,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以待来日。
而仓颉悄悄地将意识深埋在某一份神血之中,等待神血血脉最后的争斗,它只要最强的那个肉身。
再后来,平行时空的那个特殊灵魂,终于在水蓝星的某个肉果体中醒来。
他被取名为“程尘”,如尘埃一般渺小,却隐藏着巨大能量的宇宙导航图——“星图”,以及那缕穿越时空宇宙的神魂。
他将地球的人类意念,通过文字在水蓝星传播,他的神魂如预想的一般,美好而强大得不可思议。
仓颉在沉睡中都忍不住笑出声,只等着九种血脉战出最强大的那一个,就是它接受最强的肉身,收割灵性,重新复活的时刻。
它要小心点,只收割一半的灵,要是人类全部消亡,它如此寂寞地长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是没有想到,它潜伏的那一份“神血”融合人类基因后,竟然不按套路走,在被消磨掉意识本体后,肉身神奇地又诞生出了自我的灵魂。
在本能的牵引下,这个稚弱几近虚无的新生之魂,找到了那个穿越时空的强大灵魂。
那一刻,初到贵地刚刚偷摸着私下启灵的程尘,在词里街角遇到了一只住在垃圾堆里的大野狼。
“我说,别跟着我!”
“……给,包子。别吃垃圾。”
“算你赢!话都不会说,只会卖萌算什么英雄好汉!”
“从今天起,哥罩着你!”
第115章 吞噬
“简而言之; 这就是个外星鬼作死作掉了自己的身体,用成千上万年; 在水蓝星上圈养人类当肉猪兼灵魂补品,把我从地球拉过来当珍贵‘药引’; 又把自己弄成九份窝里斗; 结果最后却不小心搞死自己的搞笑故事?!”程尘揪揪大狼的耳朵,给了个精辟的总结陈词。
程朗怕痒,缩起了脖子,脚下不停,闷声应道:“差不多。”
“那个仓颉去哪儿了?死了吗?还是还潜伏在你身体里?”程尘有些紧张; 能把这么大个星球当饲养场; 还能等上千上万年慢慢搞阴谋的外星鬼; 不把它彻底摁死; 一不小心又得冒出来作妖。
程朗的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说:“……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的状态不能用死或活来区别,在九子之血融合; 也就是它的精神体核心重聚的那一刻,我的意识也成为了它的一部分。
他杀死那两个人时,我的感知非常模糊,就仿佛在梦中,但又不确定这个梦是不是我的,我连自己是否存在都不清楚; 一切像是浸泡在粘稠的汁液里,而我是其中一个无意识的细胞。
直到,他走向你,他对你产生了强烈的欲望,吞噬的欲望。
我的意识,作为独立个体的意识突然之间感受到了契结的颤动,那种灵魂上的痛苦和煎熬。
我开始能思考,渐渐生出一个念头:我要你活着,就必须让它死。”
程尘摸摸大狼的小卷毛,在他发顶的小漩涡轻轻印上一个安慰的吻,没有打断他的话。大狼在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自己的死亡,而是后怕几乎失去。
“你知道,我的灵赋是吞噬,吞噬一切是我的本能。”程朗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暗夜里寒风吹过干冷的枝梢,“我吞噬了它,但我和它本来就同出一源,所以也可以说,我和它合为了一体,我拥有它所有的记忆,我的意识主宰了整个精神体核心。
一滴墨汁融入一盆水中,我不知道这一盆是浅墨,还是依旧的水?
我也不知道我做的一切,是出于我的意念,还是在潜意识里受到‘仓颉’的意识影响,但作为独立个体意识的‘仓颉’确实已经完完全全消失了……”
程尘轻轻在他耳边说:“那么,你会想要吞噬我,让我的灵魂消逝吗?”
“不!我宁愿让自己湮灭……”程朗猛地侧头,从牙缝里蹦出一句。
程尘给了他一个重重的脑瓜蹦,骂道:“胡思乱想什么!吃了脏东西,就好好消化,早点拉出废物。别多想有的没的,如果它没消逝,你以为我们俩还能这么开开心心把家回?
这外星鬼本来就半死不残了,哪怕它还没完全被你吞噬,你能战胜它一次,也能干掉它更多次。小伙子,你行的!大师我看好你。保持警惕是好事,过于担心就杞人忧天了!”
程朗在大师没受伤的弹屁屁上重重拍了一下,嘴角勾起一个欢快的弧度。
※
传世级的大师失踪“私奔”已经是天塌般的大事,万幸他自个回来了,偏偏还又是冻又是伤。
护卫们幽怨、暴躁、庆幸之余,也不敢和大师抱怨,只能用冷眼扫射毫发无伤的护灵师兼保镖程朗同志,心里未免也嘀咕,咱这位年轻的大师是不是和外出犯冲?!
旅游、祭祀、私奔,去哪儿哪儿都惊魂一遭,这一次虽然俩都跟闭嘴葫芦似的,但光看大师身上的惨样,也知道情形好不到哪儿去。倒是一向把大师当私人宝贝的程朗护卫,反而一身皮光肉鲜,半点没事,真是太奇怪哉也!
程大护卫愉快地解决了本体最大隐患之余,也不太在意护卫们的白眼,一心一意煲汤做羹,要把滑滑嫩嫩的小肉包给养回来。
被摁着在医院住了几天,就是那一丁点轻微冻伤擦破皮的安大师实在忍不住,死活回家了。
打开新闻一看,那些让人闹心的大漏斗还悬在半空。
从保镖董则嘴里,他们知道了两个大消息:
好消息是,这些“漏”不再扩散了。
坏消息是,目前能提供消除“漏”唯一方法——“星砂”的朱朝风皇储突然失踪了,附带他的老师,文合会的李求知会长也同时失踪。宫里乱作一团,陈皇后已经病倒。
程尘与大狼对视一眼,又默默转开头。他很同情陈皇后,但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后悔把朱朝风给毁尸灭迹。咦?不对,朱朝风是“仓颉”干掉的。而仓颉现在……
果然还是把这个秘密深埋心底,永远遗忘吧!
“……现在形势比较混乱,因为‘漏’的问题我们华国迟迟不能解决,灵性流失越来越多,美帝和欧联各国,甚至我们周边的小国都联合起来,要求彻底开放东北区域,由联合国派遣精英部队共同执行除‘漏’行动。最后通牒时间为十天后,国政院和皇室也顶不住了。”
董则闷声说道,低下头。
程尘没有再多问,拉着程朗回屋。
“‘漏’是什么东西?你记忆里有吗?”一关上门,他就迫不及待地问,“怎么‘仓颉’都消失了,‘漏’还在?”
程朗安抚地握住他的手,柔声道:“你别急。还记得我和你说过,仓颉在沉睡时设定硅基智能机监控人类吗?‘漏’就是它根据仓颉的命令来吸取游离灵性的,因为人类的数量和灵已经足够仓颉修补,所以近年它根据命令施放‘漏’来吸收灵性,准备让仓颉重新苏醒复活。
现在仓颉虽然‘消失’了,但它曾经的命令,还有它的‘基地’都没有消失,那么‘漏’也不可能自然消亡。”
程尘急了:“现在怎么办?我们不能坐视,不然整个人类尽早完蛋。得把那个‘漏’关掉!你记忆里有没有办法?”
程朗也有些发愁:“记忆里,‘漏’是个施放后不可逆的程序,要吸收整个世界一半的游离灵性才会自动停止,然后将吸收的灵性反哺给仓颉,用以修复它的神魂。
现在就算我们马上跑到仓颉的飞船基地,把整个飞船包括硅基智能机都消灭,‘漏’也无法立刻消失。”
程尘皱着眉冥思苦想,转了几个圈,问:“不是说朱朝风搞出来的那个‘星砂’管用,是唯一能消除‘漏’的灵赋产物。那是个什么东西?你能不能搞出来?”
程朗略想了想,冷笑着说:“朱朝风的那份神血记忆里,有吞噬游离灵性的方法,‘星砂’是他结合自身灵赋吸收那些灵性后排出的残渣,或者可以说,是他吞食人类灵魂后的‘排遗物’。”
程尘听得小脸一阵青一阵白,恶心至极。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又问:“那我启灵、抚灵时不断吸收文灵入体,岂不也是?”
程朗摇摇头:“不一样的,人类吸收文灵是将文灵作为自己的灵魂,或者作为灵魂补充的一部分,在活着的漫长时光里,人们会慢慢温养壮实自己的灵魂,直至灵性回归天地的那一天。那时,从人类肉体中散逸的灵性,比入体时会强大许多,然后自然完成了生死的循环。
而朱朝风的吞噬不同,他的神魂与蓝星人类的灵魂完全不同,是将吸收的人类灵性作为自身的养份,灵性进入他的魂里就彻底湮灭,再也不会进入循环。所以,仓颉要豢养人类,食物总是不嫌多的。”
程尘望着他,凝重地问:“那你的吞噬……”
程朗微笑着,说:“我和它们相同又不同,我的意识和魂灵是自然诞生于我的肉体,我的灵魂也会像人类那样进入循环,我吞噬了灵性,但其实它仍存在于我的体内,你也经常见到它啊!”
“小绿!”程尘恍然,也咧嘴笑起来,知道大狼没吃“人”,知道自己虽然神魂强大,但还是归属于正常人类,真是件开心的事,“还有我的小王子。”
“既然是这样……”乐了会儿,程尘又开始发愁,那样的话,复制朱朝风的方法肯定是不可行,也不可能做到,还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我想了想,‘星砂’之所以能够消除小型的‘漏’,就在于它包含着一部分灵魂之力,能够混乱‘漏’对灵性的吸收,从而消除一部份的‘漏’。也就是说,如果‘漏’是个吸收灵的程序,‘星砂’就是含有魂力的‘病毒’……”
听到程朗这样一解释,程尘恍然大悟,眼睛明亮起来:“你是说——”
程朗掏出了几颗五彩缤纷的“小石子”,沉声说:“这里面蕴含的魂力,何止是‘星砂’那种残渣的万倍!”
程尘也激动起来,他小心地捏着那把小石子,对着窗外照射进的阳光,看它们迷离眩目的美丽光泽。如果不是亲眼见到它们是如何诞生的,又有谁会相信这些“小石子”其实是这个世界神灵的血脉,最终留下的印迹。
程尘喃喃地说:“我要将我家乡究级神话写下来,用它来弥补这个错漏的世界!”
当程朗读取了仓颉的所有记忆,程尘的灵魂故乡对他已不再是个秘密。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滥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
第116章 补天
经过这么多篇灵文的撰写和启灵抚灵; 程尘对灵文所能引导的力量层次也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它作用于人的灵性更大于作用于现实物质。
比如当初“哪吒闹海”中的小英雄; 那也是出自封神神系的顶级战将,如果按小说中的描述; 翻江倒海; 屠龙抽筋,令天地变色,这样强大的力量完全不是程尘笔下文灵仅仅更换血脉这点点功效可比。
在得到仓颉的记忆,知道了所谓启灵抚灵只是以文字启动对灵性“生物能”的各种“应用程序”,就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启灵时不可能达到奇幻玄幻小说想像中的绝大力量——因为这违背了灵性生物能的应用范围和物理法则。
这真是太“科学”了!
但是这一篇“女娲补天”的神话不同之处在于; 它不仅仅是文灵感应的能量; 更重要是启动“五彩魂石”本身所含的绝大力量。
把这也许是世界上最后一篇灵文一字一字用心描述; 将自己对这个世界灵和“漏”的理解; 一点一滴地融入字里行间。程尘花了整整一天,将这篇用尽心力的文写完。
文成之时,字泛五彩,斑斓夺目。
程尘静静地看着这本灵书,心有所感; 往日种种浮现眼前,他欣然而笑,问心无愧。
知道安大师出了一本能用于对付“漏”的灵书,国政院极为重视,出动军警护卫安大师到东北“漏”区,程朗作为安大师的启灵师和贴身护卫; 理所当然地同行。
这一次,路途之上无论是军方还是政府都异常尊重。一位传世的文师,有可能解决“漏”这种人类共同灾害的顶级文豪,再恭敬都不为过。
因为“漏”的存在,安全起见,附近空域航班全部停止,仅有几架侦察机尽可能近距离地监测。就是这样小心谨慎对待,这些日子以来,也已经因为“漏”无规律的缓慢移动,损失了6架军机,12名机组人员因昏迷,坠机牺牲。
程尘在车里沉默地听着军方负责人员的介绍,望向窗外。
距离延府的边界只有二十几公里远,高速公路上车流明显少了许多,尤其是与他们同向进入延府地区的,更是少得可怜。
“……政府在半个月里已经紧急迁出了‘漏’出现区域三万多户十二万多居民,并且将相关区域划作红色警戒区。”董则在一旁轻声说。
“老蒋怎么样?”程尘问,“还在一线战斗?”
董则沉默了片刻,说:“五天前,因为延府上空的‘漏’,毫无预兆的侧移,蒋师成率领的特种小队不幸遭遇,他为了救护队员,被‘漏’的边缘擦到,灵性受损严重,已经重度昏迷。”
军方保镖易清不赞同地看了他一眼,抿紧唇,没说话。这种时候让大师知道这些,除了扰乱心神,又有什么用处?
“先带我去看看他。”程尘想起那个吊儿郎当的家伙,为国为民却不惜已身,心头一阵烦闷。
“是。”
重度昏迷,有什么可以救他的文?
情况紧急,没有更多的时间能用来考虑,程尘从他近期最为熟悉的《聊斋志异》中,找到了一篇再合适不过的文。
“麻烦帮我压下纸。”将纸笔在小桌台上铺开,程尘就在略有些颠簸的车上开始凝神撰写……
车上的护卫们也是第一次见安大师挥毫,激动之余更是恭敬有加,连口大气都不敢多喘,生怕把大师的文思给吹跑。
到达“漏”区由军方接管的“战地医院”时,程尘已经写完这篇灵文,纸上淡淡绿色毫光,显示着灵文等级不会太低。
老蒋胡子拉茬地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双目紧闭,脸消瘦憔悴得有点脱形。程尘一眼看去,几乎认不出这就是那个天天偷吃好料,嘻皮笑脸,阴阳怪气,有事找不到他,没事到处有他的老蒋。
喉头一阵哽咽,鼻子一酸,似乎有什么要涌出眼眶。
程朗默默拍拍他的肩膀,指指他手中的灵书。
是的,还有希望。
程尘这时转眼望向旁边,还有好几张病床上,都躺着昏迷的年轻人,问:
“他们都是?”
“是,都是军方的特种小队,在补‘漏’的战斗中不幸遭遇……”
“好,请让我试试,为可敬的勇士尽一份心力。”程尘深吸一口气,展开临时写就的灵书。
【粤西孙子楚,名士也。生有枝指。性迂讷,人诳之,辄信为真……】
聊斋里面昏了又醒,醒了又死,死了还活,男主女主都死死活活的就是这篇极有趣的文了——《阿宝》。
男主孙子楚一见阿宝钟情,断指失魂,昏迷变成只鹦鹉,与女主阿宝定情。得了阿宝的承诺,鹦鹉死了,断气三天的孙子楚居然又活过来。与阿宝成婚后,孙子楚又病死了,阿宝痛哭绝食自缢而死,然而……阎王又放了两人回阳!幸福一辈子。
念到一半,痴狂志坚的孙子楚已然从字纸之间,摇头晃脑漫步踱出,周围树木荫荫,花草簇簇,鸟语而花香,隐隐然有女子嘻笑之声。
借着《聊斋》这一传世之文,《阿宝》作为同一系列的经典之一,文成已如幻似真。
孙子楚蹙着眉头背诵诗书,转头看了眼老蒋,很是嫌弃,晃悠着就投入了边上病床小伙子的体内。
“哎呦”一声,醒了一个!
小伙子茫然四顾,周围的护理员和医生简直要喜极而泣,一拥而上检查测量,就像是开演卓别林的默片——怎么高兴也不能惊动安大师诵文啊!
念到阿宝初见痴汉孙子楚,一位绝色丽人半掩脸,嫣然而笑,悠悠走出,瞧都没瞧老蒋一眼,转目四顾,叹息一声,投入了一位眉清目秀的小帅哥怀里。
“啊,我,我在哪?唔唔唔……”
又醒一个。
护士们已经有了准备,喜滋滋地扑上前,捂嘴的捂嘴,检测的检测,无比麻溜。
恶少、巫婆、路人甲都出来了,一一散入周围的病床,哼唧嘿哟声中,战士们都迷茫地醒了过来。倒是程尘正对面的老蒋,十分遭文灵们嫌弃,读了大半,居然没有一个肯下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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