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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爱即永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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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现在,他还有希望,有能力改变一切,改写悲剧结局。

    克劳德不会死,他也不会!

    雪花纷纷扬扬地落,和室内的喧哗相反,外面的世界正在一片静寂中沉睡。

    他久久凝视能洗涤心灵的色彩,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现在必须确定一件事,这究竟是一场白日梦,还是发生了无法解释的神迹?

    虽然被突发情况弄昏了头,但还没有慌乱到失去理智的地步,所以十分清楚,如果开口询问别人这是十年前的世界吗,一定会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方严决定自己寻找答案,他走进洗手间,在壁镜前矗立良久。镜中的他皮肤紧实,和十年后相比不但年轻许多,还充满了朝气。那时的他才二十二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

    他解开衣服,腹部光滑平整,体毛很少,能看得出一些不太结实的腹肌的轮廓。最重要的是没有伤痕!

    四年后,他切除阑尾,留下一个三厘米长的刀疤。

    “我还活着,我重生了!”他喃喃自语,再活一次,表示有机会弥补一切,跟克劳德重新来过。

    喜悦像潮水一样席卷而来,势不可挡,他的心脏几乎要蹦出胸腔,比任何时候都有力。但他很快发现无名指上空无一物,一股空前的绝望席卷了他,克劳德留下的结婚戒指不见了:“该死的,这辈子你还会送我一枚吧,拜托,一定要送我……”

    握紧拳头,却缺乏底气,寒气从脚底直冲后脑,他开始恐惧,越发感到害怕。

    方严不敢想,如果这一生克劳德不再爱他,那他该怎么办。

    原本充满力量的四肢现在变得虚弱无力,他抱着胳膊,忍不住颤抖,开始思考对策。重生后的身体和平常没有区别,对冷热疼痛皆有感觉,会痛苦、伤心、难过,也会欢欣雀跃,充满期待。他还活着,确确实实地站在这里,但最初的喜悦很快被愁云冲淡。因为现在的他并不认识克劳德,要与那个男人重逢,并让他爱上自己似乎成了一件成功率很低的事。因为变数太多,因为无从下手,因为他其实并不知道克劳德爱自己什么……

    “够了,你这时刻都在发情的公狗!”厕所隔间里传来刻意压低音量的怒吼,看来有人在里面偷情,而且是两个男人。说话的人在低语,继而传来整理衣服的声音,偶尔忍不住爆发的咒骂让方严像被雷打一样立在原地。

    他紧锁眉头,刺痛从胸口扩散全身,差点站不住脚。

    在这里男同性恋并不稀奇,在马桶上办事也不罕见,让他震惊的是那个人发出的声音。那是个相当年轻的男人,说话不太正经,一口美式英语,喜欢发出夸张的感叹词。

    这个人的声音,他太熟悉了!

    他总是在清晨呼唤他的名字,说我的宝贝,早安,我真的很爱你;在结合时带着鼻音撒娇,断断续续地说那些让人感到肉麻的情话;他快乐,便高八度地欢呼,生气就会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低潮时,嗓音低沉带着忧伤。他不是会掩饰情绪的人,你能从他的表情和声音判断一切。方严熟悉他,了解他,和他朝夕相处……

    这个人,是克劳德!

    他不敢回头,假装在整理上衣,却从镜子中偷偷观察紧闭的厕所门。那扇门之后有他深爱的男人,正在和别人亲热。一想到这里他就快要疯了,只是想象这个画面就无法忍受胸中的苦楚,差点克制不住想告诉克劳德真相的冲动。他想闯进去把碍事的男人赶走,把头埋在属于对方怀抱里,对他说我才是你的爱人。

    可是不行,这是十年前,在一切开始以前。

    冒冒失失地出现只会吓坏什么都不知道的克劳德,会坏事,会让他觉得自己是疯子。

    方严用力抓住洗手池的边缘,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分散那些低语带给他的沉重打击。他是如此用力,连指关节都泛白了,却依旧不能缓解痛苦。他知道不应该产生嫉妒,因为这个阶段的克劳德根本不认识他,但根本做不到……


    ☆、交谈


    这时的克劳德有个恋人,是身材相貌都数一数二的男人,也是三年后达喀尔拉力赛摩托车组的总冠军。这一年他们将前往柏林,参加红龙车队的选拔赛。

    “克劳德,你非得这样惹怒我吗?”另一个声音响起,显然很不满:“在我生气之前把嘴张开。”

    “如果你想少一个蛋蛋,可以强迫我试试。”依然是不正经的腔调,听起来像是在开玩笑,但只有方严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的人。接着门被大力推开,一个长相英俊的褐发男人怒气冲冲走出来,摔门而去。

    “去你妈的,花心狗怎么不去死!”留在隔间里的克劳德点了只烟,狠狠地吸了几口才骂骂咧咧地提起裤子,慢腾腾走出来。他似乎是没料到外面有人,所以吓了一跳,脸色有点不自然,略带尴尬地说:“哈哈,总有人跟吃了炸药一样喜欢发火,但愿我们没吓着你。”

    “没关系,不过你的伙伴好像生气了,不用去追吗?”方严微笑,尽量找些话题,想多和他说几句话,并且不动声色地从镜中凝视他的爱人。此时的克劳德还很年轻,脸上都是稚气,无论是穿着品味还是说话方式都和十年后有着很大差别。他正低头整理腰带,并没有看方严,注意力全在夸张的骷髅头皮带上,愤愤不平地抱怨:“追他?没搞错吧,我现在恨不得让那头蠢猪去死!”

    噢,克劳德,我的克劳德,你还活着!

    方严咬牙,把手藏在袖子里,怕指尖无法抑制的颤抖泄露心事。他想多和他聊几句,但克劳德没有兴趣搭话,只在他的视线中停留了一会就大步走出去。

    关门声响起,方严终于支撑不住,跪坐在地板上。

    他捂着脸,泪水从指缝中涌出……

    方严是个坚强得几乎没有感情波动的人,从他有记忆开始就没有为任何人或事掉下过眼泪。母亲死的时候他没有哭,得知克劳德死讯也没有崩溃,就算朝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那一刻也镇定自若。可是再见这个男人,看到他露出灿烂的笑容,听他不耐烦的抱怨,他再也无法忍耐,泪水决堤。

    他独自伤感了许久,直到有人进来才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返回候机厅。他静立在通道中,眼睛无法离开那个人,克劳德坐在休息区喝咖啡,留下一个还不够强大的背影。

    方严看着,开始担忧新的问题,他看过关于时光倒流的电影和小说,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改变过去发生的事,那返回过去这件事也不可能存在。所以他很害怕出现任何变动,因为克劳德并没有像十年前那样直到31号才出现,而是提前了十几个小时。

    蝴蝶煽动翅膀,能引起一场巨大的风暴!

    如果时间地点都不对,他们还会有交集点,还能认识对方并且相爱吗?

    “就算没有,我也会自己创造机会。”他深呼吸了几下,眼神变得坚定,朝人群中那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去。

    克劳德坐在靠窗的位置,一个人,守着许多行李,表情很寂寞。他望着窗外的大雪,心不在焉地嚼硬面包,配的是自动贩卖机出售的廉价速溶咖啡。这是方严从未见过的他,初入社会,还是个孩子,难免会事事谨慎,依赖别人。

    “你好,我叫方严,我们刚在洗手间见过。”他走过去,伸出右手,露出让人无法拒绝的完美笑容,并在心中暗暗发誓——这一世,让我来追随你!

    尽管他表面上伪装得冷静,但内心其实忐忑不安,即使用尽全身力气也不能很好地制止颤抖的手指。谁也不知道他此刻有多恐惧,怕克劳德拒绝,怕抓不住眼前的幸福,怕再一次错过,抱憾终身。

    “克劳德·霍普金斯,美国来的无业游民。”幸运的是,他并没有回避突如其来的搭讪,反而露出灿烂笑容,看上去温和且亲切。只是说到自己的处境才有些尴尬地耸肩,在裤子上擦掉手汗,随即握住方严的手。也许是一直拿着热咖啡的缘故,那只手很温暖,让人舍不得放开。

    交换个人信息后,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并不热络,大部分时间是方严主动找话题,克劳德附和。这个大男孩没有专注在交谈上,他的目光游移,在人群中搜寻自己的恋人,并且小心地和身边的陌生人保持距离。

    他很礼貌,有问有答,但仅限于此!

    方严感到难过,这种谨慎的疏离感快把他杀死了,他无法想象曾经那么爱自己的男人用痴情的目光注视别人。

    他是我的,他的微笑、他的眼神、他的一切都是我的!

    克劳德,你快把我逼疯了……

    方严感到脑中有个声音在嘶吼,在歇斯底里地大叫,疯狂地宣誓所有权。他的头皮发麻,胸口很痛,憋闷得呼吸困难,身体像要撕裂一样难受,每个细胞都在叫嚣。那种痛苦从头到脚奔腾,几乎要忍耐不住,却又必须做出若无其事、毫不在乎的样子。定了定神,他想挑些有趣的,对方会感兴趣的话题让气氛活跃起来,可惜从前的记忆派不上任何用场。

    十年后的克劳德喜欢收集限量版篮球鞋和做工精美的火机,沉迷于魔兽世界,疯狂地做钢弹模型,并热衷于亲手改装汽车。当然,他也保留着很多孩子气的习惯,比如把巧克力饼干泡在热牛奶里吃,或者跟可爱的猫咪一起蜷缩在被子里打盹……

    对方严而言,只有这些点点滴滴全部组合起来才是完整的克劳德,才是他熟悉的恋人,是既慵懒又强大的雄狮!

    而现阶段的小狮子对这些事毫无兴趣,重心完全在那个男人身上,连分开一会都会不安。虽然他们在厕所里闹了些小矛盾,但方严看得出他很在乎自己的恋人,这正是重生后必须面临的最大困难。他十分清楚他是个多么专情的笨蛋,一旦认定某个人,就会义无反顾地追随下去,不离不弃。虽然他偶尔也会油腔滑调地开玩笑,用语言调戏别人,但都点到为止,绝不会出现越轨的行为,那份忠诚度高得令人乍舌!

    可让他如此在乎的感情最终以悲剧收场,方严不知道他们分手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因为克劳德从不谈论这件事。他只知道那个帅得不正常的男人叫杰森,是他的初恋,但那混蛋最终娶了车队赞助商的女儿为妻,还生了一对双胞胎。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段恋情让他十分痛苦,差点丧命!

    那是2004年春天发生的事。

    那年方严因急性阑尾炎接受手术,留院观察期间刚好和身受重伤的克劳德同病房。他被人揍得半死,脾脏破裂,断了两根肋骨,沉默地躺在病床上,死气沉沉。住院的两周里他不吃不睡,也不开口说话,无论白天黑夜都瞪着没有灵魂的眼睛,像对尘世没有毫无眷恋似的。

    那时节法国梧桐正在抽芽,嫩绿的,每天都有小鸟停在上面,发出欢快的喳喳声。从病房的窗口望去,正好能看到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在树干上跳跃,一副生机盎然的样子。但阳光明媚的春天并没有带给克劳德温暖,窗外的鲜活和室内阴沉气氛成了鲜明的对比,好比一个妙龄少女与垂死的老人……

    方严记得他,即使有四年时间完全没有联络,但他依然一眼认出这个年轻人就是当年在机场和他错换行李的笨蛋。

    这个金发男孩变得不多,不过脸上的稚气已经褪去,渐渐变成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他的身体结实多了,脸依然英俊无比,举手投足之间颇有魅力,只是依旧干着蠢事。比如和前男友互殴,最后重伤住院。

    那时的方严保持一贯的冷漠,除非工作需要,否则不会插手任何麻烦事,所以他对受伤的克劳德没有过多的关注,最多是在无聊时看一眼他孤独的背影。他还是一头乱糟糟的卷发,左耳上多了四个耳钉,手臂上有新的纹身图案,很符合这个年龄段的审美观。对了,还少了一个小脚趾,据说是在事故中弄掉的。

    尽管有细微不同,但五官还是那样,年轻、俊美,蔚蓝色的眼睛像晴朗的天空一样美丽。

    重生前,方严曾经看着他,不明白这个无关紧要的人为什么在自己心里停留这么久。而现在他似乎知道答案了,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喜欢这个笨蛋!

    “你的脸色很差,还好吗?”见他一脸苍白地坐着,克劳德忍不住伸手去摸方严的额头,打断了伤感的回忆:“候机厅虽然供暖,但还是有点冷,你看起来很瘦弱,别感冒了。”

    被温暖手掌的触碰,把方严拉回现实,被摸过的地方火热发烫,仅仅是两三秒的接触,已经让他欣喜若狂。

    “我很好,谢谢。”尽管只是礼节性的关心,依然令人高兴得心脏狂跳。方严很欣慰,想挤出一个微笑做答谢,最终失败。当他看到克劳德手里吃了一半的干面包时,怎么也喜悦不出来,只觉得很心痛,脱口而出:“倒是你,只吃这种没营养的食物,身体怎么受得了。”

    面包是普通的白面包,连黄油都没抹,咖啡也是最便宜的那种,看来他的经济情况不太好。

    “机场餐厅太贵了,这帮吸食人血的资本家,究竟要把物价哄抬到什么地步!”克劳德皱着眉,把最后一小块面包塞进嘴里狠狠咀嚼,然后灌下半杯渐冷的咖啡。他并不介意外人看出自己的贫穷,对他来说,享受生活并不需要有太多金钱:“连我最爱的火腿奶酪三明治都贵得离谱,只有面包物美价廉,是穷人的救星。”

    “还好这玩意百吃不腻。”补充一句,然后把包装纸和纸杯捏成一团,用三分远射的姿势准确地投进垃圾桶。一个小小的面包当然填不饱发育中青少年的肚子,所以他很快开始吃第二个。

    方严喜欢看他吃东西,这家伙不在乎餐桌礼仪,动作很粗鲁,但一口接一口的豪迈风格总能勾起别人的食欲。

    但这次,他没有看克劳德,而是把目光移到远处。

    候机厅那一边,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杰森被一群美女簇拥在中间,样子十分得意。他像帝王那样左拥右抱,侃侃而谈,说些只能骗无知少女的高谈阔论。即使隔得这么远,方严依然能看到他生动的表情,逗得女孩子们哈哈大笑。他开始愤怒,这个男人不但是个色胚,还是个人渣,他配不上克劳德,最终会狠狠地伤害他!

    放在膝盖上的手忍不住握紧,骨头捏得咔咔作响,最终又松开。

    他非常清楚,现在没有权利介入他们,对克劳德来说,他不过是个陌生人罢了。

    但方严不是坐以待毙之辈,如果不能正面出击,势必要用些小手段捕获这头天真的小狮子。尽管对年轻的克劳德知之甚少,但他知道有一个话题一定能引起他的兴趣和注意力。这个男人,无论外表怎么变,年纪如何增长,对达喀尔拉力赛的喜爱都不会变,因为那是他毕生都在追逐的梦想!

    所以他巧妙地把话题引到即将开赛的汽车拉力赛,总算让克劳德的眼里射出光芒:“如果因为大雪延误航班,导致看不到直播,我绝对会发狂。你知道,幸好今年的比赛6号才开始,但愿我能尽快到柏林,找一个地方住下,然后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看电视。”

    也许是发现有共同爱好,他对方严的好感大增,气氛也变得轻松。甚至从拘谨中缓和过来,开了个玩笑:“我以为东方人都是沉默寡言的家伙,看来你是个例外。”

    “我以为金发碧眼的帅哥都是喜欢美丽邂逅的浪漫主义者,看来你也是个例外。”方严挂上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虽然他性格冷淡,不爱与人打交道,但在社会上打滚这么多年,带着面具做人的本领早已练得炉火纯青。

    他的温和、儒雅、健谈,很快吸引了不谙世事的小狮子,两人聊得很愉快。


    ☆、痛苦


    谈话在几乎,而且气氛很好,只是十年前的克劳德对方严来说实在太陌生了。

    除了那些到死都改不掉的小习惯,他整个人都不太一样,不但显得腼腆、稚嫩,偶尔还会表现出不知所措、需要帮助的表情。简直是个初出茅庐,没见过世面的大男孩;相比现在的青涩,成年后的他充满自信,有相当的霸气,不拘小节且野性难驯,像头在草原上奔驰的威风凛凛的雄狮;这并非在说年轻的克劳德不好,只是现在的他最多是头刚出生的幼崽,还是性格温顺的那种!

    独自一人时,他脸上还挂着被主人抛弃的表情,可怜巴巴的。

    方严摇头,告诉自己,他才十七岁,还是个孩子。这是十年前,是过去,必须习惯并且接纳现在的他。

    “你是日本人?”克劳德大口嚼着面包,蔚蓝色的眼睛在他身上打转,居然有些期待的光芒。方严知道他会这么问,只是因为喜欢和食,喜欢那些做工精致的茶具,还有穿和服的美丽女子。

    和性取向无关,他只是喜爱那个国家的异域风情。

    “不,我是中国人。”果然,听到这个答案后他耸肩,做了个十分遗憾的表情:“中餐怎么样,我只吃过上海菜,太甜了,好像糖不要钱似的。”

    “中国有很多美食、小吃、风味特产,如果你不喜欢偏甜的口味,可以试试川菜和湘菜。”运用过人的口才,把宫保鸡丁和麻婆豆腐形容得绘声绘色,听得人食指大动。克劳德咂咂嘴,懊恼地叹气,不得不制止他:“该死的,你让我食不知味,这块面包实在太难吃了!”

    小狮子把剩下半个面包重新包好,塞回背包里,闷闷不乐地看别处。很明显他也发现了杰森,但没有任何动作。

    “到处发情的公狗!”方严听见他低声咒骂了一句,表情有点悲伤。

    “都这个点了,难怪肚子好饿。”假装没有听到委屈的抱怨,方严故意用轻松的口吻说:“我敢打赌,我现在能吃掉一头牛。怎么样,有兴趣一起去餐厅用餐吗,让热情好客的中国人请你吃牛肉汉堡和热腾腾的玉米浓汤,或许我们还能喝上一杯。”

    “主意不错,可我还得看这行李。”他微笑,但拒绝了邀请。

    行李并不是重点,机场有自助寄存处,一个硬币就能托管两天。关键是克劳德不愿与陌生人一同进餐,尽管刚才聊得很愉快,但他和这个东方人还没有熟悉到一起吃饭的地步。在某些方面他十分固执,所以,这是软性的拒绝。

    方严点点头,不再勉强,独自走向餐厅。

    从杰森身旁经过时,他刻意多看了几眼,这个男人的外貌很出色,是绝大部分人类会喜欢的类型。像他这样的美男子无论出现在哪儿,都能轻易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而方严相貌平凡,虽然没到丑陋的地步,却是丢到人群里就找不到的那种,单从外表上很难吸引克劳德。

    他必须用点小手段!

    这并不卑鄙,我只是在捍卫小狮子的幸福,免得他被渣男伤透心。他不断做心理建设,并且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

    五分钟后方严走进餐厅,选购大量食物。汉堡、三明治、热狗和炸鸡块,吃垃圾食品对身体健康不利,但这些东西能成功引发克劳德的食欲。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多,如果不肯一起来吃,那就打包带走,总有办法让他咽到肚子里!

    但当他回到座位,克劳德却不在那儿,远处的杰森也不见踪迹。

    好在那几箱行李依然整齐地摆在过道边,还有热心人为他指明方向,那两个年轻人去了厕所。方严犹豫了一会,终于放下手里的东西,大步追进最近的洗手间。克劳德穿着红白条纹的运动鞋,太显眼了,一眼就从门缝里找到他。

    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个男人,不用猜也知道是谁。方严努力压制住躁动不安的情绪,钻进隔壁的大便间,抱着胳膊听他们的谈话。

    “他请我吃饭,被我拒绝了,就这些。”厕所没有隔音设备,就算压低声音交谈,也很容易被隔壁的人听得一清二楚。

    “听着,离他远点。”杰森的声音中带着不悦,或许还有点愤怒的情绪:“我不喜欢他看你的眼神,那是只披着羊皮的狼,想吃掉我的小宝贝。”

    “并不是全世界的男人都是同志好吗,他的性取向应该很正常,只不过比较热情而已。再说我也不喜欢那些漂亮女孩用丰满的上围去挤压你的二头肌,但我说什么了吗。”克劳德稍微提高了音量,看得出他很介意杰森的花心:“那两团肉就这么有吸引力,能让你神魂颠倒?”

    “谁也比不上你,我的蜜桃,我的天使,让我看看,你的小家伙是不是也蠢蠢欲动了。”令人作呕的调情,一听就知道毫无真心的甜言蜜语,但小狮子似乎很喜欢。他不再抱怨,用很低的声音喃喃自语,从支离破碎的语句中,方严好像听见他说以后别这样了。

    然后,隔板传来猛烈的撞击声,大概是杰森把克劳德推到门板上亲吻的结果。

    方严脸部抽搐,秀气的眉皱成一个解不开的结。如果可以,他一定会冲到隔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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