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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尾蛇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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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汤姆的背包里有啥,但这车绝对干净。”吉米年轻的时候磕过药,有时甚至磕得全无节制。但他渐渐意识到,毒品是毒性最烈的一种希望,只能持续一小会儿,然后留下一个凄惨无比的你,就飘然远去了。他现在不时还会喝酒,但只是偶尔小酌一番。
拉米雷兹又审视了他一会儿,点点头。“那就好。你身上的钱够在汽车旅馆住几晚吗?不够的话,城里有男子收容所。再有就是拘留所,但我觉得那不是个好选择。”
吉米试着回忆他的现金数目。“最便宜的房间多少钱?”
“你要是不嫌弃的话,三十五美元一晚。”
吉米忍不住乐了。“我不嫌。这个价位我估计还能住个一两晚。”
“好。我会开车送你过去。”
“哦,好。”吉米揉了把脸。“至少让我把我的包带上吧?”除了福特,他的全部家当都在那个旅行包里:几件换洗衣服、一双质量很好的工作靴、一顶旧针织帽、基本的盥洗用具、一张兼做毛巾的毯子,还有一摞旧平装书,都是他东一本西一本收来的。
“抱歉,不行。不过你可以取点必需品。”
吉米只得忍气吞声,在警察们的监视下取出内裤、袜子、T恤,装着盥洗用具的塑料袋,和一本书。他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行李袋和车后箱被封了起来。拉米雷兹给他找了个大塑料袋装东西。他人还不错。
吉米还是头一回坐在警车的前排。他得和一台手提电脑、,一大堆不知干什么用的按钮和仪表盘挤在一块儿。他强忍住了乱按一气的冲动。好在警车只是送他去汽车旅馆而不是号子,他可不想作死把情况掉个头。
拉米雷兹钻进驾驶座,朝吉米笑了笑才开车。“感谢配合,先生。我知道这给你造成了不便。”
“我估计能熬过去。”不像可怜的汤姆。“你们会联系他儿子吗?”
“我们会尽全力寻找他的直系亲属。”
“他的尸体要怎么处理?”
“看情况。要是能找到他的家人,我们会交给他们。找不到的话,我们会查一查他的遗产够不够下葬的费用。”
吉米哼了一声。“要是不够呢?”
“火化,然后把骨灰保存一段时间。”
没开多远,拉米雷兹就拐下高速,上了另一条路。这曾经是条干道,破旧的汽车旅馆夹道而立,显然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就这样衰败不堪。“彗星旅店”是一家汽车旅馆,它那暗淡的霓虹灯招牌被做成了宇宙飞船的形状,但如今已残缺不全,油漆也已斑驳。两个在路边揽客的妓女向拉米雷兹挥手,他也挥手回应。
“没有丽思酒店那么豪华,”拉米雷兹在接待处门前停车,“但比收容所和拘留所强一点。”
吉米这会儿只求能合眼,不在乎地方。“好。多谢你送我过来。”
“这是我的名片。有什么需要或是问题就打电话,我会尽快回话,打到这儿的前台。就一个要求:别溜,行吗?”
“不会的。”吉米接过名片,插进口袋。他抓紧手上的塑料袋,下了车。
但没等他关上车门,拉米雷兹就倾过身来,向他伸出手。“再次表示感谢,多赛特先生。”
老天,这条子长得真帅。换做某个完全不同的场合,吉米可能会跟他撩上几句。但他只是接上拉米雷兹的手,匆匆一握,然后甩上车门,转身离去。
…TBC…
第二章
拉米雷兹警官离开后,吉米花三十五美元办理了入住手续。收钱的接待员脸上刺了青,还有一口噩梦般的烂牙。不出所料,他的房间又脏又臭,光线又差。坑坑洼洼的床垫大概是在卡特当总统的年代采购的,铺盖恐怕从那时起就再没洗过。吉米脱掉脚上的网球鞋,合衣躺在脏得吓人的被子上,枕着胳膊,立刻就睡着了。
他比预想的睡得更久,也更沉,直到半下午的时候才饿醒过来。浴室水压很低,他在勉强能打湿身体的涓涓细流下畅想着如何为“彗星旅店”设计宣传手册。他打算把那些主打卖点印成光面的彩色照片,比如陈尸浴缸的大蟑螂、粉红色椅垫上的神秘污渍、衣柜门上淡淡的血迹。还可以引用一些忠实住客的点评,比如隔壁的毒贩,以及那个徘徊在停车场上大声疾呼“外星人在窃听我们脑子”的男人,当然还有附近的那些妓女。还有超赞的,这旅馆真是位置绝佳!毕竟火车轨道离旅馆就几米远——每天有数不清的列车经过——而且出门就是高速公路。另外,如果你想在贵宾席观赏黑帮火并的话,“彗星”是你的不二之选。
他不是没待过更差的地方;他只是不乐意被这么个破地方榨干钱包。
冲完澡,他换上干净衣服,出门找吃的。
阳光灼痛了他的眼睛。在昏暗的晨曦中,“彗星旅店”和它周围的建筑物还显得不那么破败,这会儿它们现出了原形:剥落褪色的油漆、锈迹斑斑的金属、龟裂的混凝土,纤毫毕露。停车场的一头聚着那群孩子也似这般光景,他们在玩一个球和一辆残旧的购物推车,一个个看上去野性未驯。吉米对他们笑了笑,但他们只报以冷脸。倒也没什么可意外的。
“彗星旅店”门前的街上还有另外几家同样破落的汽车旅馆,旅馆之间穿插着荒草丛生的空停车场,路边长着疤疤癞癞的棕榈树。吉米走了几个街区才找到一个附带酒类专卖店的加油站——为您的酒驾之旅提供一站式服务。除了廉价的烈酒,那儿也卖一些日常杂货。他挑了一条面包、喷射奶酪、一盒谷物棒,还有一大瓶饮用水。他这趟上路吃得特别差,这么下去搞不好会得败血症。可他下不起馆子,连快餐也吃不起,因为房间里连冰箱也没有,可以带回去吃的东西就更难挑了。他又拿了一小盒牛奶,多少能补充一点营养。他在往回走的路上把牛奶喝了个精光。
他很烦躁,本该多走走散心,但日头西沉,周围似乎也没什么风景可看。再说,要是条子回到“彗星”发现他不在怎么办?他们该不会以为他跑了吧?
妈的,也许他真该逃走。条子用不了多久就会发现汤姆是自然死亡,然后他们就会放过他。除了那双靴子,他车里也没什么值得他挂记的东西,那辆破车也离嗝屁不远了。但拉米雷兹警官把他当成体面人对待,给了他起码的信任,而吉米承诺过不会溜走。他觉得自己再逗留些时日也不难做到。
回到房间,他给面包片涂上奶酪,卷成一卷吃了下去。他小时候常吃这个,除此之外就是干吃麦片、花生酱和薄脆饼,还有番茄酱三明治。要是他的哪位哥哥有那个心情起炉灶,他还能喝上方便面的汤。妈的,他的身体早该垮了,能撑到现在真是奇迹。
他把前一天穿过的衬衫、内衣和袜子洗干净晾在浴室里。只要有条件,他都会尽量保持清洁。他讨厌身上有异味。他有时难免会脏兮兮的,特别是不得不在户外过夜的时候,可每当看见旁人绕开他走,仿佛怕从他身上沾染污垢和贫穷时,他会难过。找工作期间他会尤其注重卫生;没人会雇一个肮脏的流浪汉。
上路奔波或是失业的日子里,无所事事的空余时间颇为难熬,所以他才努力练习放空脑子。他在床上坐下,试着什么也不想,但今天他始终无法达到那种境界。他脑子里乱糟糟的,嘈杂堪比那辆破福特。房间里的电视是遥控器出现之前的老古董,它尖声哀叫,画面时有时无。最终,吉米拿出了书。这本斯蒂芬·金的旧作他已经读过了,但他不介意再读一遍。
夜幕降临。房间外的嘈杂音量达到了新高度。一对夫妻在互相嘶吼,中间夹杂着婴儿的啼哭。汽车呼啸而过。火车隆隆驶来,整栋建筑都跟着摇晃。一个女人在某处不停地重复着“你没法阻止它,因为它要阻止你”,那声音仿佛来自地狱深处。
而条子并没有上门。
尽管还不怎么累,他还是关灯躺了下来,依旧没有脱衣服。他梦见了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还梦见了蛇。
* * *
第二天上午,他不得不再交三十五美元。给钱的时候,他老大不情愿,收钱的接待员似乎也没什么好气。
“这附近有杂货店吗?”吉米问。
“往那边走四个路口,‘狂飙痛饮’。”接待员扬了扬大拇指。
“哦,我昨天去过了。我想找地方买点正经东西吃,就是,不放乱七八糟添加剂的。”
接待员瘪起嘴,摇了摇头。
“好吧,”吉米说。“那我不打扰了,祝你一天愉快。”
他走出旅店,在停车场里悄悄打量了一会儿那群孩子。他相当肯定他们这会儿本该在学校里上课,而那些应该照看他们的大人也不知猫到哪儿去了。根据自己的童年经历,吉米知道这样的孩子往往对当地的一切了如指掌。“嘿,”他招呼一个邋里邋遢的男孩。那孩子大约九或十岁,是其中最大的一个。“这附近除了‘狂飙痛饮’,还有哪儿是卖杂货的?”
那孩子眯起眼睛。“问这干啥?”
“吃腻了喷射奶酪啦。”
“给我五块钱就告诉你。”
这会儿其他孩子也围了过来,盼着有热闹看,或者有便宜占。“很有商业头脑,”吉米说。“我很欣赏。不过我付不起五块钱。”
“那你就别指望从我这儿打听。”男孩叉起胳膊。
“打个商量。你告诉我超市在哪儿,等我回来的时候就给你们表演杂耍。”
男孩不信任地挑起眉毛。“杂耍?”
“没错。我去买东西的时候,你们找三个可以扔起来接住的东西。不会伤到人的,就是说别太大,也别太沉。”
年纪较小的孩子兴奋地叽叽喳喳,讨论着他们能找些什么,可他们的头儿还是一脸“少唬我”的表情。“我咋知道你到底会不会玩儿杂耍?”
“那是。可就算我不会,你们也能看我手忙脚乱出洋相呗,少说也值五块钱哪。”
“话是这么说,可你回来了要是翻脸不搭理我们呢?”
吉米耸耸肩。“那你们也只能先相信我了。”
男孩的表情明明白白地写着他信不过大人。吉米不怪他。他敢拿自己仅存的所有现金打赌:这孩子不知被大人坑过多少次了——那些不靠谱的混蛋。
“小朋友,你能有啥损失?你要是不说,我肯定不给你们表演;可告诉我的话,指不定就有把戏看。这么算来,不如给我指个路。”
男孩琢磨了一会儿,点点头。“行。可你最好说话算话。”
杂货店大约在一英里半之外——一路尘土飞扬,沿途的小房子相当破旧,门窗都得用木条加固。商店不大,地板遍布划痕,空气中弥漫着食物腐败的难闻气味,但货物比‘狂飙痛饮’可丰富多了。他买了两听带易拉环的金枪鱼罐头、一盒薄脆饼、几个小苹果、一袋杏仁、几条蛋白棒,又买了一小盒牛奶。要是有电磁炉的话,他还能弄点更健康的东西吃,或者有台咖啡机都好,他能用热水做出不少花样。
他往回走着,感觉袋子越来越沉。
他跟站在停车场门口的妓女问了个好。那群小地头蛇已经在等着他了。“我们给你找了东西。”说话的是个缺了上门牙的小女孩。
“太棒了。让我先把这些放下。”
他们显然不乐意等,但他还是坚定地撇开他们,打开自己的房间门,把纸袋放在脏兮兮的椅子上,接着才回到外面。“好。咱都有些啥?”
他们兴高采烈地把东西摆了出来:一根只剩半截的木质球棒,一个有点发蔫的葡萄柚,还有一个赤身光头的盗版芭比娃娃。“品种挺丰富啊。”
“要我说,你压根就不会。”最大的那个孩子把胸膛一挺,气鼓鼓地说。吉米在脑海中想象这孩子十年后的样子——刺着纹身的壮汉,一副战天斗地的架势。至少他不会任人摆布。
吉米对他笑了笑,把那三样东西拿在手上,挨个掂了掂,试了试重量和重心。然后他就耍了起来。
这是他的拿手好戏。某人在多年前教了他这一手,算是为了消磨两个人的时间。他师父的技艺并不高明,但吉米时常练习,一下子就把二三十分钟给打发过去了,况且这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道具。有那么一两回,他路过大城市,手头紧,就在路边摆个空纸杯,随手拿起点什么就开始表演——钥匙、鞋、书本、石块,或者破烂的塑料制品。他靠这个赚足了钢镚儿,就去买咖啡和快餐了。
孩子们全神贯注地围观着,每当他把东西高高抛起,他们便欢呼雀跃。他让那几件东西在空中不停地转圈,几分钟后,他把它们接住,深深鞠躬谢幕。观众们为他送上掌声,此时此刻,他们看起来就像一群快乐的小娃娃,甚至连最大最难缠的那个也一样。吉米知道,这快乐转瞬即逝,但在他看来,快乐即使短暂,仍然值得拥有。
“你怎么学会的?”那男孩问。
“我在马戏团待过。我骑在大象背上耍燃烧的火把。”
孩子们瞪大了眼。“那你怎么不在继续待在那儿?”一个年龄较小的男孩问。
吉米笑了笑。“被狮子咬伤了,怕了。”他俏皮地行了最后一个礼,告别了演出场地。他的金枪鱼和薄脆饼还候着呢。
* * *
那天下午,拉米雷兹警官没露面,弗雷斯诺警局也没派任何人来。嗯,也不是没有,但不是来找他的。当时已经入夜,吉米正大口啃着苹果,沉浸在“眺望旅馆①”中,暂时忘了“彗星旅店”。停车场突然传来了刺耳的喊叫声,然后一声高过一声,直到被突如其来的枪声打断。吉米条件反射般翻身下床,趴在地上。死于流弹,那可真是轻如鸿毛了。没多久,外面就响起了尖锐的警笛声。接着是更多的吼叫,继而归于沉寂。但愿没有人中枪。
注①:Overlook Hotel,斯蒂芬·金著名惊悚小说《闪灵》(The Shining)中的故事发生地。
“你们托伦斯一家②真是怂逼。”他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对着书本骂道。“老子宁愿跟一群鬼魂作伴也好过这帮带枪的杂种。”闹鬼的汽车旅馆算啥?扯犊子呢!
注②:Torrances,《闪灵》的主角一家,入住了闹鬼的“眺望旅馆”。
那之后,他再也没法投入进书中的剧情了。他坐在床上,背靠着开裂的床头板,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不能一辈子都在这儿闲待着等拉米雷兹上门。他或许该在这儿找份工作,找个地方住下——到某人家里租个房间,或者换一家条件稍好点、可以按周租住的汽车旅馆。
可说实在的,他真不想这么做。他对弗雷斯诺这地方没什么成见,这儿虽然土里土气的,但比这儿更糟的地方他也见识过。可他就是不想留下来。这里让他浑身不自在,就像扎人的粗毛衣一样。他在大多数地方待上一阵之后都会有这种感觉,可他来这儿才两天就已经待不住了。
他必须得离开。
再待一天。他打定了主意。要是二十四小时之内拉米雷兹还不出现,吉米就会搭个便车,或者扒上火车,脚底抹油逃之夭夭。他会不停地前进,直到那股难受劲儿消失。暂时消失。
他又冲了个澡,今天的第二回 了,仿佛这额外的清洁感能攒起来日后使用一样。他把前一天洗好的衣服叠整齐,塞进拉米雷兹给他的袋子里。他数了数钱包里的那点现金,然后试着入睡。
但有人在不远处吵架。这次没开枪,只有怒火与恐惧。一列火车鸣着笛飞快地过,震动了整座旅店。他那不着调的大脑还不肯乖乖地安分下来,思绪翻涌,不时溅出零星的记忆,最后定格在一桩新近发生而且一直在他潜意识中徘徊的回忆上。
还来得及。汤姆对他说。
呵,吉米身无长物,但他有的是时间。时间,一本书,几件换洗衣服,装在塑料袋里的盥洗用具,一点儿食物,还有大约一百块钱。汤姆说他应该抓紧时间补救。得了吧。他的人生没什么需要补救的。哦,除了那辆福特,可就算他付得起修理费,那破玩意儿大概也已经不值得救了。
吉米知道,没人会羡慕他的生活。可别人活别人的,他活他的,而且他无怨无悔。当然,他也曾经犯过错,干过蠢事。他几度把自己混进了号子里,还搞砸过不少好机会。他曾经来者不拒,也曾经错失良人。他走过不少弯路。
还有那些他没能去做的事。没谈过恋爱,没交过真正的朋友,连高一都没上完。他从来都只是匆匆过客。从没有人对他上过心。
有一天,他会像汤姆那样死去——孤零零的,也许在去往某处的途中。除非哪个背运的傻蛋因为他的尸体而被困住脱不开身,不然没人会在乎。
去他的!吉米可不会坐在这儿自艾自怜,他也绝对不会为了挽回什么早已尘埃落定的事情东奔西跑。他没有过孩子,也就无从遗弃;没人在乎他,所以也没人对他失望。他要是想继续漂泊——他也的确是这么想的——那也不关别人屁事。他不欠谁分毫。
那些权且果腹的食物让他胃里直泛酸。他翻了个身,再次尝试入睡。
…TBC…
第三章
第二天上午,拉米雷兹警官还是没来,吉米就在自己的房间外消磨时间。他坐在一个倒扣的塑料桶上,看孩子们在停车场上追来跑去,看上早班的妓女们在试着拉客。临近中午的时候,另一个男人溜达过来跟他做伴儿。这人恐怕还不到三十岁,但整个人已如槁木死灰。他的头发说不出是什么颜色的,稀稀拉拉地垂下来,贴着灰暗的皮肤,棕色的眼睛浑浊不堪,毫无神采。
那人靠在墙上,掏出一支烟点着,抽了一口,问:“刚从牢里出来?”他可能看见是拉米雷兹把吉米送过来的——不过条子可不大会给刚从号子里放出来的人当司机。
“不是。有日子没进去了。”但他时不时会进去待一阵:流浪、非法闯入,都是些轻罪。
“你在这儿干啥?”
“路过罢了。”
那人啐了口痰,又使劲嘬了口烟。“我来了七个月了,带着孩子。”他冲着孩子们的方向胡乱一比划。那些孩子当然不可能全是他的,但他也没指出具体是哪几个。“这狗窝。”
“是该改造改造。”吉米温和地说。
“我以前也有栋房子,不大,但我们打理得干干净净,很舒服。那时候我的工作也体面,干建筑工程。然后就赶上经济崩盘,房子没了。我费好大劲儿才又找了份工作,高兴得不行,可接着就伤了,后背不中用了。然后我老婆……”他叹了口气,动手轻轻点了下脑壳。“她这块儿出了点岔子,你懂吗?她在斯托克顿①的州立医院住了好长时间,不过她快出院了。”
注①:Stockton,位于加州。
吉米对这类故事耳熟能详——至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祸事似乎总是不单行,压得一家人无暇喘息。他们的境况如临深渊,即使事态稍有好转,一个不小心,一点坏运气,就足以让他们万劫不复。
“天无绝人之路。”吉米说。
“嗯,我们会熬过去的。等罗茜出院,我们就带着孩子北上。都怪这个鸟地方把她逼成了失心疯。到了俄勒冈或者华盛顿②,她就会好起来。而且那边有大把的好工作,我们会再买一座房子……”他的声音低了下去,仿佛他的梦想戛然而止。又或许,他意识到一切都只是他的希望,而希望有毒。
注②:此处指代华盛顿州,而非首都华盛顿市。
“祝你心想事成。”吉米说完,起身回屋看书去了。
就在吉米开始盘算该怎样打发晚餐的时候,有人沉稳地敲响了他的房门。他已经交了今天的三十五块房钱,所以肯定不是前台来催账——而且看那家伙的蔫儿样,也不像有精神来敲门。所以当他见到门外的拉米雷兹警官时,并不怎么吃惊。
“抱歉,拖了这么长时间,”拉米雷兹说。“我们的验尸官不肯敷衍了事。”
“没事儿。我能把车要回来吗?”
拉米雷兹笑了。“可以,我还能送你去提车。”
吉米搓了搓脖子。“嗯,不用交停车费吧……”
“不用,放心吧。车还是你的,清清白白,免费奉还。准备好出发?”
其实吉米还没准备好,但他只花了几分钟就用两个袋子把剩下的食物和其他东西分别打好了包。吉米结账的时候,拉米雷兹在一旁等着,接着他用略显花哨的姿势打开了巡逻车副驾一侧的车门。“恭迎大驾,多赛特先生。”
警车里有股好闻的味道。也许是拉米雷兹身上的古龙水,也许就是他天然的体味。妈的。吉米太久没跟人干过了。年轻的时候,他随时随地都在找机会跟人来一发,要是没勾搭上什么人就自己撸个爽。眼下他已经过了欲壑难填的年纪,但他不介意跟一具美好强壮的身体亲热亲热。
但他不能勾搭条子。这是明摆着的。吉米稍微调整了一下坐姿。
可巧这时拉米雷兹说话了:“真的很抱歉麻烦你,感谢你的耐心。你做了件好事。”
“我什么也没干,只不过是待在这儿。”
“你没溜走,很好,但我指的不是这个。我是说,你让一个需要搭车的人上了车,又在他去世之后给我们打了电话。谢谢。”
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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