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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留痕-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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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剁成几块?”小胡警官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边上脸色惨白的路铮,硬着头皮问道。
“因为一来一回花了挺多时间,回到田里的时候发现那女的身子都硬邦邦的了,根本塞不进麻袋,只能劈开。劈开之后血太多了,我们就又点火烧了一下,反正那一片麦地刚烧完秸秆,烧完后就看不出来血迹了。”
“接下来你们做了什么?”
“然后我们装好了袋子,正要处理那个最开始被我拍死的小孩,发现那个被药晕了的小孩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坐在一大片血里,眼睛直勾勾的,哼也不哼一声。我看他两个大眼珠子黑乎乎的渗人,就让赵瘸子又把他药晕了。”
“那最开始被‘拍死’的那个呢?”路铮开口问道。
作为那个众所周知的本该被“拍死”的对象,他此话一出,大家都觉得有点违和,不过也确实感到好奇不解,齐齐竖起了耳朵。
余勇抬起头看了看路铮的脸,脸色又青又白:“我本来想把那个小孩和他妈一起塞袋子里,没想到走到跟前儿,发现那小孩竟然还在出气,就想补上一斧子,赵瘸子贪,他说既然这个没死,一样也留给他,我就答应了,然后我和赵瘸子一起趁着天黑把那个袋子丢到了田里一个没人用的机井里,俩孩子让赵瘸子捆一起带走了,下了足量的药塞在了自己家的柴房里。第二天天一亮,赵瘸子就把那两个藏在家里的小孩带到外地去卖了。”
“卖到哪里了?”路铮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站起身,急切地问道。
在众人的注视下,余勇吞了吞口水,头摇得拨浪鼓似的:“赵瘸子没跟我说,他就说走到一半,那个被打了一砖头的小孩不知道是伤口发炎了还是怎么了,烧得跟个火球似的,他估计这孩子不烧死也得被烧傻,嫌带着麻烦,卖也卖不出价,直接随便找了个过路的火车站把他扔了。”
“另一个……我就不知道了。”余勇在路铮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可怕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说道:“只知道赵瘸子是往北方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就是二十五年前发生的事情的全部经过了。
所以其实哥哥以为只有自己被抢走卖掉了,没有看到妈妈被杀害的经过,也不知道弟弟被带走了。弟弟的话亲眼看到哥哥被打,妈妈被杀的场景,不过他后来被药晕,一直以为自己的哥哥和妈妈都死了。
一切都是阴差阳错啊……
第78章
余勇并不知道赵瘸子把郁直卖到了哪里。
可是赵瘸子已经死了。
听到这里的时候,路铮只觉得眼前一黑,好像一直撑着自己的一口气没上来,整个人都有些轻飘,周围的世界变得渐渐模糊起来。
耳朵边嗡嗡的,审讯还在继续,理清楚了二十五年前翠萍被杀害一案后,小胡警官他们把重点放在了四年前赵瘸子死亡一事上。
“杀了赵瘸子纯粹是我一时冲动。自从25年前那件事情后,赵瘸子总是拿那件事来威胁我,动不动就找我要钱,如果不给的话,他就把那事儿说出去。他一天到晚的赌钱,总是问我要,我那几个子儿哪里够,久而久之,我就有些忍受不了,因为总是没钱,我老婆还和别人跑了……有一天赵瘸子要出门,出门前又过来我家问我要路费,我当时手边正好有一个锤头,听他威胁我,心里一股邪火,举起锤子就把他打死了……”余勇垂下了头:“看到他没气了,我心里特别后悔,但是后悔也没办法了,我就想起了之前扔过郁水生老婆的那个机井,这么多年了也没人发现过,应该挺安全的,我就把赵瘸子的衣服脱了烧掉,人找了个麻袋装好,偷偷运到机井那儿扔了下去。”
“整个过程除了你,还有其他人参与或者知情吗?”
这是怀疑赵瘸子的妻子也有参与其中了,毕竟余勇在赵瘸子死后和他老婆走到了一起。
“没有。”余勇干巴巴地说:“把尸体处理了之后,我心里有鬼,就经常去赵瘸子家帮他照顾照顾老婆儿子,后来觉得他老婆还挺好看的,反正他人也死了,我就和他老婆结婚了。”
审讯室里的人都情不自禁地觉得一阵反胃。
翠萍死亡一案追诉期已过,不过四年前杀害赵瘸子的事实还是足以让余勇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关押进了看守所。
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
路铮在大水乡这里已经呆了大概一个星期了,之前请的假期已经用完,可是他还有些事情需要继续做,不得已只好打电话给耿志忠请假。
“没事儿,你这是有特殊情况,不用赶着回来,我已经把大雄撵去二组呆着了。”耿志忠很爽快的说。
“谢谢老大,我这里处理一下我妈妈的丧事再走,我让邵源先回来吧,上次那个无头男尸案还没有破。”路铮抬起眼看了看前方,只见唐邵源正默默捧着手机,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电话线另一端的耿志忠听到这儿,摸出手机来瞄了一眼屏幕上已经点开来看过的一条微信。
发信人写着“唐”,内容也很简洁。
“老大,师兄他这边一个人忙不过来,心情也不好,我留下帮帮忙,可不可以请几天假?谢谢。”
这条之后还有一条新的信息:“p。s。别告诉他我请假的事儿。”
多么感天动地的同事爱啊!
耿志忠一边相当感动欣慰地回了个“OK”的Q版小表情,一边嘴上对路铮说道:“没关系,最近厅里没什么事,无头男尸案急也急不起来,让邵源在那儿陪你多待一阵子吧,到时候忙完了你俩再回来。”
路铮:……这么体贴的吗?
翠萍的尸体经过余勇残忍的分尸和焚烧,又在暗无天日的井下呆了整整二十五年,如今已经只剩下一些大块的骨骼了,路铮领走了她的尸骨,去了火葬场。这边县城里的火葬场规模不大,管理的也没有城里那么严格,路铮和唐邵源两人以晚辈的身份,一直送到了路门口。
银灰色的尸袋被工作人员哗啦一下拉开,这袋子,这场景路铮已经看过了无数遍,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般百感交集。
黑黑的骨架被工作人员取出来,火葬场里不知为何,让人觉得特别的冷。路铮微微打了个哆嗦,随后就感到自己的手被人握住了。
往常总是有点凉的手指在这一刻显得特别的温暖。
他的视线依然集中在面前翠萍的尸骨上没有移开,不过几秒后,他就慢慢地回握了过去。
十指相扣,两人目送着翠萍的遗骨被送进了炉子。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路铮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周围有些人来人往的,不过他没有心情去留意,有隐隐的哭声,有焦急的跑动声,还有窃窃私语的说话声,在这一片喧闹之中,好像只有包裹着自己手掌的一点温度是真实存在的。
尸骨终于被推了出来,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只是从黑灰色变成了微微发灰的白色,一个工作人员走了过去,伸手碰了一下其中的几块大骨头。
骨架发出了轻到几乎听不清楚的“哗——”的一声响动,整个坍塌了,散在那儿,还扬起了小小的一阵白雾。
路铮在这一瞬间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一滴眼泪缓缓地从眼角滑落。
身边传来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本来他还沉浸在悲伤中难以自拔,可是这窸窸窣窣的声音是在是存在感太高了,让人无法忽视,路铮还是扭过头看了一眼,发现唐邵源急得额头冒汗脸色发红,整个人扭得跟麻花一样,正在动作别扭地从裤兜里往外掏餐巾纸。
他的左手正小心翼翼地攥着路铮的右手,可偏偏餐巾纸又放在左边的后裤兜里,又不愿意松开,没办法只好拧巴着往外抽,单手本来做这样的动作就有些费力,也难怪他折腾了这么久。
虽然场合不对,心情不对,可是这个场景是在太过蠢萌,但是路铮还是忍不住嘴角上扬微微笑了。
见到他转过脸露出微笑来,唐邵源瞬间羞耻爆表,连脖子都涨得血红。
路铮松开手自己拿过餐巾纸抽了一张出来抹了抹脸,安抚地拍拍唐邵源的后背,便继续看着工作人员的动作。
被唐邵源这么无意地插科打诨了一下,很神奇的,他虽然还是心口微痛,却似乎不再那么难以抑制住自己的悲伤情绪了。
骨灰被运到了一个金属桌子上,工作人员拿了一块红砖,又按压了几下,最后的碎片也化成了粉末。
在那一瞬间,路铮仿佛听到了一个女人温柔的叹息声。
**
路铮为自己母亲和父亲新选择了一处墓地,这片墓园据说风水很好,不过路铮也不懂得这些,只是本能的希望这两个苦命人能够在一个安静美丽一些的地方得到安息。这片墓园很漂亮整洁,周围满满的种满了海棠果树,此刻正是收获的季节,绿树红果,远看起来鲜艳欲滴。风儿吹过,海棠果在树杈之间摇晃,让人看了有一种祥和的满足。
下葬的时候,路铮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了那个大一些的搪瓷小碗,擦干净之后一起放进了二人合葬的墓中,随后在墓地的石碑前伸出手,摸了摸石碑上的字迹。
“翠萍”和“郁水生”两个名字终于又紧紧地贴在了一起。
可惜的是直到如今,路铮也不知道自己的母亲的姓氏。
两人死去得太早了,并没有留下任何照片,所以上面的一块是空着的,路铮看了一会儿,心里觉得有些遗憾。
正在这个时候,面前忽然被递过来了一个东西。
路铮伸手接过,原来唐邵源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包里拿出来了一张小小的塑封好的东西,他心里有着某种预感,手指一动,翻了过来。
是一张非常漂亮的素描半身像,线条细致,可以看得出画画人的美术功底和对待这张画像的认真,左边一个高大瘦削的男子,国字脸,脸颊上有一个酒窝,右边是一个貌美的女子,容貌仿佛是路铮的翻版,和那天唐邵源做出来的颅骨复原模型一模一样。
“谢谢——”路铮喃喃道,声音有些哽咽。
“咱们把画像放上去吧。”唐邵源建议道。
路铮吸了吸鼻子,点了点头。
有了素描画像的装点,此刻的墓碑显得生动了许多,翠萍和郁水生在这张小小的素描里都温柔慈爱地笑着,看起来仿佛停留在了他们最好的时光。
路铮看着看着,忽然有了一种被父母在冥冥之中祝福的感觉,忍不住微笑了起来:“你把我爸画的很帅。”
唐邵源的画像的确有些美化过度,郁水生没留下照片,只有户籍资料上的老版身份证照,有些模糊,但是也看得出来郁水生的确是其貌不扬,半边脸上有老大一块胎记,唐邵源也就只抓住了酒窝这一个关键特征而已。
“是我技艺不精。”唐邵源扭着手指头,有些不好意思。
路铮笑着摇摇头:“没事儿,我还挺喜欢的,我估计我爸也会喜欢看到自己被画得这么帅。”
两人在路铮父母的坟前上了香,路铮抿着嘴看了一眼墓碑上微笑的二人,直接跪在了墓前磕了一个头:“爸妈,我一定会找到弟弟的,到时候就带他回来看你们。”
他刚要起身,却看到身边的唐邵源忽然也毫不犹豫地跪下了,洁癖如他甚至都没有管面前的地面上有多少灰尘。
“邵源,你这是干嘛呢!”路铮大吃一惊,赶紧试图把他扶起来。
然而一向对他百依百顺的唐邵源这次却没有遵循他的意思,反而很是坚决地跪在原地,也结结实实地磕了一个响头。
路铮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给惊呆了,只见唐邵源神情严肃,直起身子后看着照片上的夫妇二人坚定地开口道:“叔叔,阿姨,谢谢你们,你们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师兄的。”
话音刚落,墓园中便有一阵温柔的风吹过,拂过他微卷的头发,路铮的心不知道为何,也随着那一阵小小的风颤动了起来。
第七卷 镜子
第79章
A省省城,星期一的早上十点钟。
早晨的上班高峰已经过去,靠近省城边缘的外来人口聚集区也逐渐恢复了安静。
这一条街道是不少人进城上班的必经之路,在道路的两边应运而生了不少早餐店,此刻早餐店已经结束了一天中最繁忙的营业,正在收拾台面和食物残渣,为中午的开市做准备。
“香香面馆”的老板兼大厨提着一整袋厨余垃圾往外面的垃圾桶走去,身后还跟着自己家的大黄狗旺财。
这边街角背后人迹罕至,只有一个很大的垃圾桶,平日里除了路边的餐馆,几乎没有人来这儿丢垃圾。
然而这个垃圾桶今天却显得格外热闹。
大约有四五条附近游荡的野狗仿佛在聚会一般,围在垃圾桶附近,好些垃圾都被他们从垃圾桶里拖了出来,塑料袋、残羹冷炙、布袋子、各种脏兮兮的垃圾七零八落地散着,不堪入目。
几条野狗正欢快地凑在一个黑色的旅行袋边上,撕咬着里面的什么东西。
大黄狗旺财忽然像是闻到了什么,兴奋地“汪汪”叫了两声,乐颠颠地一路小跑了过去,似乎是想要加入这群小伙伴们的野餐。
“噫!大黄,给我回来!”大厨面露嫌恶之色,一扬手丢掉了手里的垃圾,赶紧冲过去把大黄从那堆野狗中赶开:“短着你吃的了还是怎么了?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都敢进嘴!”
大厨长得又高又壮,轰了两下就把凑在一起的一堆野狗给吓走了。
看着散落一地的垃圾,大厨此时也有点犯愁,不清理一下,也太看不过去了,可是要他清理的话,自家厨房里还有一堆事儿没干呢,再说这臭鱼烂虾的,味道也太恶心人了。
“算了算了,等着明天清洁工来吧。”他自言自语道,一脚把挡路的那个黑色旅行袋踹到路边。
“哎呦!”
没想到那个袋子却意料之外的沉重,大厨觉得脚指头一痛,随即便看到那袋子中的东西缓慢地往外滑了出来,看起来像是一大块猪肉。
“汪!”
大黄摇着尾巴叫了一声,乐颠颠地向着旅行袋冲了过去。
一旁的大厨此时却无心去喝止,在看清了那是个什么东西后,他脸色刷地一下变得惨白,颤颤巍巍地倒退了两步坐倒在地,随后又连滚带爬地窜了起来,朝着另一端的出口狂奔而去。
“救命啊!死人啦啊啊啊啊啊!”
**
第二天。
比昨天更早一些时候的省城中心老城区,天刚蒙蒙亮,一个男子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一座居民楼的楼下。
此刻时间还早,连摆早餐摊儿的人们都还没有起床。在这个时间段,一个年轻人出现在大街上,实在是一件有些奇怪的事情。
他看起来岁数不大,身材高挑消瘦,套着一件简单的米色高领毛衣,外面披着风衣,头上带了一顶看起来和整个人的打扮有些不搭的渔夫帽。
不过最近这几年有些喜欢嘻哈风格的年轻人就爱这么穿,马路上偶尔有经过的早起的人也都见怪不怪,以为这又是哪个沉迷于SWAG人设不能自拔的小兄弟。
他在路口站定了一会儿,便没有丝毫犹豫地瞅准了一条小路拐了进去。
一边走,他一边将插在风衣口袋里的手拿了出来,手上很不符合这个季节地带着一双皮手套。
六号楼,四单元。
芮承业微微皱了皱在秋风中冻得有些发红的鼻子,在口袋里摸了一会儿,掏出了一根铁丝一样的东西,塞进了单元门,轻手轻脚地捣鼓了两下,门就好像没有锁一般顺溜地滑开了。
他闪身进去,落脚无声地上楼,很快找到了目的地。
小小的公寓门缝里塞着好几张小广告,红的粉的绿的,芮承业从外衣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的白色方块,看起来像是用纸折成的,弯下腰从门缝中塞了进去。
老掉牙的木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将整块东西塞进去后,他起身看了一眼公寓门上贴着的福字,犹豫了一会儿,伸出手去似乎是想敲一下,却在指节碰到门板的前一秒钟顿住了。
“嗬。”
安静的走廊里传来了一声轻笑。
套在黑色皮手套里的修长手指在门口塞着的那堆传单上拨了拨,芮承业歪了歪头,皱着眉毛自言自语道:“出差了?”
然后他又在门口踟蹰了一阵子,点燃了一支烟。
烟灰散落,被他用鞋底碾开。
一支接着一支,晨光逐渐从走廊的窗户透进来,楼下已经有了些微的声音,卖早餐的,遛狗的,打太极的人很快就要出来活动了。
该走了。他心里有个声音说。
面前的大门还是毫无动静。
最后一点烟灰落下,芮承业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转身又看了一眼面前紧闭的大门,脸上露出了一个似嘲非嘲的表情:“想什么呢?”
他弯下腰,仔细地把落在地上的每一根烟头都捡了起来拿好,然后微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迈步走下了楼梯。
**
省城某高层公寓。
“今天的空气指数为良,适宜进行户外运动……”
听着电视机里的天气预报声,秦瀚在出门的前一秒钟改变了主意,把身上的衬衫西裤换了下来装到袋子里,换上了一身轻便的服装,踩进跑鞋,决定跑步去上班。
他住的地方距离检察院不远,如果跑步抄近道的话,只需要大约十五分钟就可以到了,中间经过一片老式居民小区,这里红绿灯很多,他也逐渐放慢了自己的脚步。
又是一个红灯。
在等红灯的时候,他蹲下来系了个鞋带,起身却在马路对面人行横道的尽头看到了一个极其眼熟的身影。
高个儿,瘦削,长胳膊长腿,穿着一件风衣……怎么看,怎么像是老路?
正在此刻,那人抬起头来看了看前面的红绿灯,藏在一顶渔夫帽下的半张娃娃脸露了出来。
嗨,这不就是路铮么!
秦瀚一瞬间颇为惊喜,冲着马路对面大幅度地挥了挥手,还蹦跳了两下,双手捂成一个喇叭型冲马路对面喊道:“嘿!老路!路铮!”
对面的人似乎听到了他的声音,朝他的方向转过了头。
秦瀚挥挥手:“这儿呢!”
那人明显看到了他,却忽然脸色一变,急匆匆地转身就走。
“啊?”秦瀚不敢相信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感觉受到了十万点伤害:“怎么回事儿呢?不理我?”
可惜现在还是红灯,车来车往的,一辆大货车从他的面前驶过,等面前的视线再次恢复原状的时候,早就没有了那人穿着风衣的身影。
越想越觉得奇怪。秦瀚终于还是忍不住从兜里摸出了手机,按下了一个按键。
**
此时的路铮和唐邵源刚从父母亲的墓园中出来,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微妙。
刚刚在墓园里唐邵源那么一跪,彻底把路铮这几个月来的胡思乱想都给跪了出来,他觉得自己现在该说点儿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却总是忽然卡住。
唐邵源一个人低着头,脸上没什么表情,内心却已经翻江倒海,想着自己刚刚的冲动一举,又是觉得忐忑,又是觉得兴奋,一时之间,竟然也憋不出一个字儿。
两个人就这么相对无言,默默地顺着山路往前走着。
“铃铃铃……”
一阵手机铃声打破了沉寂。
路铮咳嗽了一声,掏出手机,发现屏幕上跳动着“秦瀚”两个字。
“咦?奇怪。”路铮自言自语道:“怎么突然大早上给我打电话?”
一边的唐邵源偷偷摸摸地瞄着他的手机屏幕,听到这儿瞬间浑身警醒,竖起了尖刺。
什么叫做“怎么大早上打电话”?
难道说大晚上打电话就不奇怪了?
就说这个秦瀚有问题!哼!大男人一个了,居然有这么多话好说!黏黏糊糊,有完没完?
想到这儿,他油然而生一阵强烈的危机感,也顾不得忐忑了,像一只护食的小狗一样蹭到了路铮的身边,用一种看情敌的眼神死死盯着他手里的手机。
路铮见他神色异样,倒也没多想,安抚地拍拍他的后背接起了电话:“喂,秦瀚?”
秦瀚那边的声音有点嘈杂,似乎不是在室内打的电话,还微微喘着气:“老路啊,你刚才在宜兰路这边吗?我刚隔着条马路跟你打招呼来着,你脸怎么那么臭?吓了我一跳。”
宜兰路?路铮回想了一下,似乎是省检察院附近的一条双车道。
“没啊,我现在不在A省。”路铮解释道:“我在江省办事儿呢。”
秦瀚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疑惑:“难道说是我看错了?不应该啊……行吧,那你先忙着,我去上班了,回头见。”
“拜拜。”路铮道了声别就把电话挂掉了,抬头就看到唐邵源还紧张兮兮地等在边上,不由得失笑,解释道:“秦瀚隔着条马路把别人认成我了,跟人打招呼人家没搭理他,觉得奇怪就来问问。应该是他眼花了。”
说完这些后,路铮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头。
咦——?
我为什么要跟邵源解释这些?
刚才我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这边路铮正糊涂着,唐邵源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心满意足地转过了身,嘴角无法克制地扬了起来。
嘿嘿,师兄刚才……是在给我报备动向吗?
好开心。
那个秦瀚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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