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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每天都在修罗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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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氏旗下的经纪公司,可是华国娱乐圈的龙头企业。
  周行恬笑得像一朵灿烂的向日葵:“能在林哥手下工作,简直是我毕生的荣幸!我一定会好好拍戏,绝不辜负您的赏识!”
  “嗯。”
  若是关炎在场,恐怕又要嘲讽周行恬几句诸如不要脸、背信弃义的话。
  周行恬还想说些什么,服务员恰好在这时候端上了牛排。林深时在饭桌上是不喜欢讲话的,打了个手势,周行恬就乖顺的安静下来。
  包厢的灯光暧昧迷离,周行恬一边铺餐巾纸,一边不动声色的打量林深时。男人专心致志的切着牛排,一举一动高贵疏离。
  事实上,通过助学基金套近乎这件事,周行恬并没有撒谎。甚至在高三时,他还代表本市的优秀贫困学生参加过林氏的慈善晚会——那是他第一次,踏足上流社会的乌托邦。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在台下远远的见到过这个高岭之花一般的男人,林深时。
  十八岁的周行恬也不像他伪装出的人设这么天真懵懂,他从很小,就为了更好的生活下去穷尽手段。林深时确实比他大不了多少,但二十出头的青年就已经可以代替偌大一个上市集团林氏的总裁上台发表演讲,对着台下几千个观众、上百台摄像机和犀利的记者,对答自如。
  众星捧月,天纵英才。
  而那个时候的自己呢?他那脆弱的摇摇欲坠的家庭,父亲自杀,母亲受了刺激整个人疯掉。周行恬不止一次的觉得,自己像一只蜗牛,背着一座无法摆脱的重担,禹禹独行,狼狈不堪。
  而周行恬也从未如此清晰的意识到自己可以和同龄人有多大的差距,坐在会场浑身发冷的他,想起了曾经看到过得一句话——
  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
  暖黄的光随着舒缓的音乐富有节奏的熄灭又亮起,照耀到周行恬这里时,他移开了视线,盯着眼前切烂了的牛排。
  他想,我的戏,真的很好。


第8章 
  饭局散后,林深时让孙灼送周行恬和小助理回他自己的公寓,自己则独自开车回公司。
  夜间的风很凉爽,林深时摇下了车窗,透过狭小的空间观察着这座城市夜里的光怪陆离。琥珀色的瞳孔里倒映着流光溢彩的霓虹,没有人能从这样一双深邃的眼睛中猜到什么。
  解除静音的手机响起了舒缓的手机铃声,林深时皱起眉头,纠成一个小小的川字。不用看,也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
  一百个未接来电,差点把他的手机打关机。
  但简鹿很少有这么烦人的时候,响到最后一声时,林深时还是接起了电话——
  “深时……深时我好难受……我要死了……”
  “你再不回来……我要死了……”
  话筒里的声音断断续续、有气无力,像是喝醉了酒在说些胡话。林深时讨厌醉汉,拇指移到挂机键正准备按下,那边的声音卡了卡,突然换成了一个沙哑粗糙的女音:“林先生,简先生烧得厉害,怎么都不肯去医院,您能回来帮个忙吗?”
  “知道了。”
  是家里请的保姆。林深时挂断电话,白藕似的手腕搭上方向盘,油光呈亮的皮鞋踩下油门。黑暗中,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
  ——对月别墅
  简鹿迷迷糊糊的赖在客厅,坐在一堆瓶酒瓶中间,一身的酒气。他抱着林深时睡觉用的枕头一直蹭,嘴歪咧着,一串涎水濡湿在柔软的布料上,那一团就显得颜色更深一些。保姆大婶眼巴巴的守在大门边等林深时回来,一边担忧的看着简鹿一边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的祈祷:“老天保佑老天保佑,林先生一路上平安,有林先生在,简先生就好了。”
  念叨了十几分钟,大婶期盼的当家主心骨披着一身月光出现在她的视线里,走的不疾不徐。
  她颠着外八字赶紧迎上去:“先生你可算回来了,简先生烧得厉害。”
  林深时问:“怎么回事?”
  “哎哟,可不得了。我按您的吩咐两天上一次门来做清洁,今天下午,大概是六点钟的样子吧,刚一进门儿就看见一地酒瓶子,简先生倒在沙发上。我原以为他只是喝醉了,没想到烧得满脸通红,嘴里还说着胡话——”
  “为什么不叫120?”林深时打断保姆大婶的絮叨。
  “我想着您往常这个时候该在应酬,就先打了小少爷的电话,小少爷说,不能打120,打了120被记者发现会乱说的。他让我别来打扰您,说简先生只是普通的发烧,不严重。可这时间越长我越心慌,简先生又吵着要手机,要给您打电话。不过……您一直没接。”保姆大婶说完,小心的观察林深时的神色。
  “谈生意,关机了。”林深时言简意赅。
  “那,现在怎么办啊?体温计测出来快40°,不会烧坏吧。”保姆大婶担忧的看着靠在茶几上歪歪斜斜不停说着胡话的简鹿。
  林深时径直走过去,单膝蹲下来,冰凉的手指搭上简鹿烧得通红的额头。高烧的人发汗多,湿哒哒的,简鹿额前的头发都被汗水归成一揪儿一揪儿的,贴在小麦色的脸上,整个人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他好像是感受到了额上的冰凉,整个人往林深时那边靠,嘴里还嘟囔着:“深时……深时……不要走,不要离开我……”
  林深时总也不可能看着简鹿烧死在这儿,吩咐保姆道:“搭把手,我把他送医院去。”
  保姆“哦哦”应了两声,她力气大,夹住简鹿的两个胳膊,那个枕头便掉了下去。简鹿手支着,像个稻草人,半闭着眼睛,眼泪当场就下来了:“枕头,给我枕头,我要深时的枕头!”
  “不要抢我的枕头!”
  “别闹。”
  林深时轻喝一声,脱了西装,将衬衫往上挽了一转,露出一小节白腻得活像玉石的小臂。林深时张开手,简鹿抽抽鼻子,闭着眼倒在他怀里,这下终于不哭也不闹了。
  林深时往后仰了仰,借力将怀中比他还要高一点儿的简鹿由抱改为扶着肩膀的姿势。临出门前吩咐保姆大婶说:“把屋打扫干净。”
  末了,顿了顿又补上一句:“那个枕头,扔掉。”
  林深时嫌恶的目光只扫了一下摆在地上,浸这几块口水渍的枕头,再没给多的表情。
  保姆大婶拍着胸口:“是,您放心,家里卫生一定做好!林先生路上小心!”
  深夜,万籁俱寂,城市中早九晚五工作的人们大多已经睡下,医院里却仍旧灯火通明。
  林深时从不吝啬钱财,即便他并不喜欢简鹿,也仍然给他开了间vip。大夫急匆匆的来,挂上水又急匆匆的走。查房的小护士拿病历本挡着脸,葡萄似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害羞的看着林深时,迫不及待的想要和其他小姐妹们分享,枯燥的后半夜就又多了几分谈资。
  来来去去几拨人,折腾了得有半个小时,病房里才安静下来。林深时懒得守在病床边,抽出纸巾擦了擦一边的沙发床,安安静静的坐下来。病房里静得只有简鹿迷糊的呢喃,无一例外都是在喊着林深时。
  简鹿躺在宽阔的病床上,睡得却并不安稳。他浓密的眉毛时而皱起,时而放松,额头也一直细细密密的发着汗,好像做了什么可怕的噩梦,手一直攥着床单,抓出漩涡状的褶皱。
  简鹿的确在做梦,他感觉自己所在的时空不断的跳跃。一会儿是初见林深时的惊艳,一会儿是大学里酸涩的暗恋,一会儿又是刚结婚时的欣喜,更多的,是婚后无尽的等待和被抛弃。光怪陆离的时光片段像一个不停旋转的万花筒,让简鹿目眩神迷。脚底像踩着不实的棉花,上一刻正飘在空中,下一刻又立马要掉进深渊。
  寂静的深夜,一人安稳入睡,一人困于梦魇。
  天光乍破,晨曦透过蓝色的窗帘洒在病床的尾部,带着青草和露水的味道。简鹿捂着头,眩晕感逼得他一阵抽痛。他睁开眼茫然的看着简洁的摆设,好一会儿才隐约想起这里是医院,那送的人是谁………
  简鹿捂着酒后爆炸欲裂的头,慢慢回想之前发生的一切。
  他一扭头,就看见了躺在小床上睡得安安稳稳的林深时,一种惊喜的笑容绽放在平淡无奇的脸上。
  会不会,哪怕只有一点儿,深时会是在乎我的?简鹿乐观的想,不然他为什么还是回来了,并且亲自送他来医院?晚上,也是深时守的夜吧。
  简鹿非常擅长为他那段无望且悲哀的感情开脱,像极了精神胜利法的阿Q——他总是乐于活在自己的解释中。
  简鹿轻轻的掀开被子,光着脚踩到冰凉的瓷砖上,冻得他倒吸一口气。蹑手蹑脚的走到林深时面前,尽量不发出一点声响,就怕打扰到那个熟睡的人。他搬了个小马扎,屁股肉深深地勒到夹缝里,像上刑似的,滋味着实不怎么好受。但他心里,却因着林深时美好的睡颜而软成了一汪水,痴痴的笑。
  林深时睡相很好,平躺在床上,呼吸均匀,也不像大多数男人那样打鼾。这个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安安静静的,就好像他的世界只有自己一人。简鹿趴在床沿,枕着脸心满意足的看着爱人的睡颜。空着的那只手试探性的覆上林深时露在外面的右手,粗糙的手掌下是滑腻冰凉的触感。十指相触的一瞬间,简鹿仿佛听到了冰雪消融,春鸟啁啁的声音,所有美好的词语都无法描绘那一刻的心情。
  那是爱,他知道。简鹿这辈子有很多无法确定的事情,比如他不确定母亲是否真的爱他,不确定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是什么,也不确定到底是为什么林深时会选择了他,但他无比确定的一点,就是自已对林深时的爱,比盛夏七月的骄阳还要热忱,比教徒向上帝的祷告还要虔诚。
  一束淡金色的阳光倾斜,简鹿趴在床边,透过暖阳去看林深时,即便闭着眼,也能窥得见极美颜色的人,沐浴在光晕中,明媚如风,和光同尘。
  病人和家属的位置似乎颠倒了。这是一早进来查房的小护士看到这一幕的第一想法,她怀里揣着病历本,正打算开口,简鹿抬起头比了个“嘘”的手势:“小声点,他在睡觉。”
  护士无奈的点点头,只好走近了小声说:“你是昨晚挂急诊那位病人?没什么大碍了,只是普通的发烧而已。下次身体不舒服不要喝酒,吐了医生一身。”
  事实上检查的时候简鹿也一直扒着林深时,若不是医生眼疾手快刨开这个醉鬼,被吐一身的就得换成林深时了。
  简鹿不好意思的挠头:“对不起啊,情绪有点失控,你代我向医生道个歉。”
  “没事,今天就可以出院了。多注意身体,年纪轻轻的。”
  简鹿应答着,起身将护士送出去。刚返回来就看见坐在床边的林深时,人刚醒,表情难得的带了点儿迷蒙,和平时生人勿近的高冷脸很不一样。在简鹿的视角里,那里就像坐着一只白色的傲娇小猫,把爪子亮着。
  “再多睡会儿啊?你昨晚很晚才睡吧。”
  “不用了。”林深时缓了缓,眼神很快就恢复了清明。穿着衬衣睡了一晚,他现在就觉得身上很不舒服,浑身黏腻腻的,特别想洗澡。
  “刚才护士来了?”
  “嗯,护士说我没什么事,现在都可以出院。”
  简鹿替他折好被子,铺得整整齐齐,力求符合林深时的审美。他还没忘记之前惹爱人生气那件事,一有机会就想好好表现表现。
  林深时理了理西装上的褶子,打算回去就扔掉这套衣服。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想洗澡这上面,自动性的忽略了简鹿的言行,随口应付道:“好。”
  简鹿于是赶紧收拾,其实走的急,也并没有带什么,但他喜欢这种替林深时忙前忙后的感觉,这让他意识到自己是被需要的。
  被需要,才有存在的价值。简鹿深谙此法则。


第9章 
  林深时载着简鹿驱车回到了别墅,保姆大婶将客厅收拾得很干净,丝毫看不出曾有个醉鬼瘫在这里的痕迹。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栀子花的清香,是保姆大婶为了驱散酒精味摆上去的一盆栀子——她知道林先生不喜欢人工香精的味道。
  勉强满意的林深时迫不及待的迈开大长腿,直指浴室。简鹿在他身后喊了好几声也没应,泄气的坐在地摊上的垫子。
  “深时还在生气吗………怎么办。”
  “唉……”
  耳边是人上楼的脚步声,简鹿心里乱糟糟的,思绪不断往二楼浴室的方向瞟,要不………
  林深时当然没有生气,他甚至已经记不得前两天的争执里和简鹿说过什么话。唯一记得的就是洗掉身上的味道——他凑近袖口闻了闻,一股子酒味。
  林深时三下五除二的脱了衣裤,躺进放满水的浴缸里,就像陷入了大海,清水微冷的触感让人十分受用,眯起眼睛享受这片刻的安宁时光,像一只慵懒的波斯猫,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他偏爱冷水澡,即便是大冬天也喜欢冲冷水。林深时认为冷水可以让脑子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工作效率。
  水流像一双富有技巧的手,轻柔的按摩着林深时白皙细腻的肌肤。白色的浴缸壁衬得那身皮子白得能反光,几颗水珠在一字形的锁骨里滚来滚去,最终汇成一滩水洼。泡了十几分钟,林深时便站起来擦拭身体。
  落地镜里的背影修长性感,宽肩窄腰,翘臀长腿;那对比翼若飞的蝴蝶骨,和后腰上被称为“维纳斯的酒窝”的两点凹陷,更是令人血脉偾张。若是这时候有个画家或摄影师在这儿,必得跪下来感叹上帝,疑问他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按着标准比例长成的美人。
  简鹿吞着口水,透过一点儿缝隙偷窥着这样一幅活色生香的美人出浴图。他举着手机的手一直在抖,按了半天拍摄键硬是没偷拍到一张清晰的照片。当下便有点恼怒,干脆把模式调成了录像,记录下了这一段美艳的视频。
  视频里的人在开始穿衣服了。
  估摸着时间,简鹿念念不舍的按下终止键,抱着手机偷偷离开浴室。
  满脑子都是喜欢的人诱惑的模样,简鹿笑得一脸痴汉,下脚都是晕乎乎的。也好歹是没踩空楼梯,否则刚出医院就又得进去了。简鹿刚坐上沙发没多久,林深时就穿着一身和往日斯文禁欲风格完全不同的休闲服,像模特一样走出浴室。
  初秋的天气不算太热,正适合穿风衣。米白色的风衣下摆直到膝盖,浅蓝色的牛仔裤衬出一双比例优越的美腿——很多人腿长全靠身高堆,而林深时不仅高,小腿还要比大腿长一截,就显得整个人格外高挑,比之男模也毫不逊色。他个子高,身材好,随便一件衣服也能穿出衣架子的感觉——孙灼还当着其他董事的面开过玩笑,说公司旗下的男装品牌哪儿还用得着找明星代言,直接让林总上去拍广告就是了。
  林深时缓步走下楼梯,抬起的每一脚都像小猫爪踩在简鹿心上似的,浑身酥痒得不行。究其原因,是林深时大学毕业后就很少这样打扮。他总是认为每个人在人生不同的阶段应该有不同的表现和风格。比如男孩可以穿球鞋,背着超级英雄的书包;少年则应该一身干净的衬衫,拥有独属于这个年龄段的青涩感;而像他这样已经进入社会的工作者,就要西装革履,严谨端庄。
  所以即便是简鹿,也是第一次看到27岁、成熟理性的林深时,穿得像一个大学生——像八年前简鹿初见他时,那种干净和令人心动的感觉。
  八年前的简鹿,同样的自卑,同样的普通,把他放进学生堆里,除了身高凸出,就再也没有任何记忆点。
  那个时候他大二,在同级的同学眼里,评价就是大高个,老实人,名字挺好听的。所谓老实,就是看简鹿脾气好,把自己的事都丢给他做,闯的祸都给他背锅,末了最多不过拍个肩膀,敷衍的说一句“谢了兄弟,够义气”——女生是不找简鹿帮忙的,她们更喜欢长得帅的小哥哥,比如………那个开学头一天就被传爆整个Q大的大一新生,林深时。
  简鹿是在宿舍泡脚的时候听几个室友提起这个名字的,他上铺的小胖抓了一把瓜子壳让简鹿帮他扔掉,顺口问了一句:“哎简鹿,你知道那个大一的林深时不?”
  简鹿接过瓜子壳丢到脚边的垃圾桶里,摇了摇头:“不知道。”
  小胖躺回床上,压得整张床嘎吱嘎吱响,像马上就要闪架了一样。
  “我听那些女生说的,据说是个高富帅。真羡慕,我爸当年咋就没去山东挖煤给我整个矿。啧啧啧,这人和人就是没法比。”
  “还好吧,他名字挺好听的。”简鹿双脚互相搓着,荡得塑料桶里的热水哗啦响。
  寝室长恰好进来,听到他们的对话开了个玩笑:“哎小胖你别说,我听你喊完林深时又喊简鹿,突然想起了一句诗。”
  简鹿抬起头好奇的看着他:“什么?”
  “就李白的那首啊!”
  “林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简鹿不自觉的念了出来,寝室长拍手笑道:“对对对,就是这首,林深时见鹿。一个林深时,一个简鹿,别说,你俩还挺有缘分。”
  “得了吧,人是富二代呢,能跟简鹿有啥缘分。”小胖磕着瓜子不屑道。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简鹿竟然将这番话牢牢记住了,并且对林深时产生了一点兴趣,想知道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初遇来得很快,甚至让简鹿有点猝不及防。直到现在他都记得,那一天的天空有多蓝,碧盈盈的在他记忆里蓝了那么多年。
  “简鹿你快点的啊,怎么还没回来,哥几个都快渴死了。”
  老旧的诺基亚里传来小胖失真的埋怨,简鹿在午后的大太阳下提着两大袋子饮料,晒得满头大汗。
  “知道了,马上回来,不好意思啊排队排久了点儿。”
  “赶紧的,磨磨蹭蹭的,快点昂。”
  简鹿“嗯嗯”着应付,没注意到前面地上有个台阶,脚下一空整个人往前扑倒,手上的诺基亚和饮料都飞了出去,咕噜噜的滚了一地。
  简鹿实实在在的摔了一跤,摔得有点懵,太阳明晃晃的照着,耳边是一些路人憋不住的笑声。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个子高原来真的容易摔倒。”
  “哎你小声一点,走啦走啦不关我们事。”
  简鹿摇摇头,爬起来蹲着——他摔到膝盖了,一时间疼的站不起来。路过的人也没有来扶他的,远远的站到一边看热闹。在大庭广众之下摔了个狗吃屎,简鹿窘迫得脸和耳朵都烧得火辣辣的,他的难堪在这一刻无所遁形。
  一道影子投了一下,挡住了刺眼的眼光。一只手在太阳下白得反光,握着那个摔得翻了盖的诺基亚,声音淡淡的,却清透得很。
  “你的手机。”
  简鹿抬头,觑着眼睛顺着那只手往上看,那个人逆着光,站得笔直,像雪山上的松,清冷倨傲。
  在那一刻简鹿失了声,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这个人——单单诸如“美”之类的字眼,完全无法准确的描绘出这个人的颜色。
  周围嘲笑他的声音也停住了,都呆愣愣的看着那个人,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一个激动的女声大喊出来:“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他他他,他就是那个林深时!”
  简鹿猛的回神,林深时………他就是……林深时?
  真的,真的好好看……
  林深时似乎有点不耐烦了,拿着诺基亚的手动了动,简鹿目光被吸引,低头去看——白皙的手背才被阳光晒这么一会儿,就微微的泛着红。他赶紧伸手接过手机,紧张的说:“我,我叫简鹿!”
  刚说完,简鹿就悔得肠子都青了。正常人不是应该先说谢谢吗!怎么自己这么犯糊涂啊!
  林深时却只是轻轻“嗯”了一声,收回了手,随后便转身离开。简鹿看着那道清逸的背影,心中一阵怅然若失。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烈的失落情绪。
  回到宿舍后小胖和其他室友竟没有责怪他回来得晚,而是凑上来打听。
  小胖:“哎哎哎,同学群里说看到你和林深时在一起哎,真的吗?他长啥样啊,真像班花说的那么好看?”
  简鹿将两袋饮料放到桌上,余光瞥到了小胖发着光的电脑屏幕,一群人刷着屏,聊的无非就是刚才发生的事。
  不知道为什么,简鹿突然很不想从小胖或者其他人口中说出林深时这三个字。那么,那么特别的人,怎么能被这些人随便乱说呢………
  “问你话呢!”小胖提高音量,隐隐的有些怒气。
  简鹿低下头,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他看着手心里报废的诺基亚,默念了一句林深时。


第10章 
  “深时,你这是要去公司?”简鹿从回忆里抽出神,看着林深时走到跟前,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不去。”
  简鹿泄气的往后瘫在沙发上,其实他心里很清楚,林深时是不会穿得这么休闲随便去公司的,但他想,去公司总比……出去见其他人好吧。
  林深时走到门口的落地镜旁,开始整理行装。他低着头,从简鹿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那一半精致的侧脸。
  林深时的长相是冷艳绝尘的,漂亮得近乎张扬。可他性格冷淡,不假辞色,言语动作间拒人千里,生生将这份张扬压下去。这样的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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