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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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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盛彦辉的眼中顿时绽放出一抹亮光,他用力地握着青年白皙柔嫩的手,点头道:“好,合作愉快!”
  刚刚拉着行李走出来的闵琛:“……!!!!!”
  把你的咸猪手,给我放开!!!!
  
  第二百一十六章
  
  当戚暮发现闵琛的时候,某个小气的男人已经在一旁暗搓搓地看了许久了。
  这次闵琛来维也纳并没有带上丹尼尔,后者还需要留在柏爱帮他处理一些事务。等到一群人一起向着音乐之友协会大楼而去的时候,旅途劳顿的华爱众人已经在车上休憩起来,而戚暮则与闵琛单独坐在商务车的后座。
  有的人吃起醋来,可真是隔着一条街都能闻见那浓烈的酸味。直到戚暮苦笑不得地勾了勾手指,某些人才稍微平复了一点小情绪,反过来勾勾手指。
  当众人抵达华爱成员所在的排练厅时,这些年轻气盛的成员们正笑着交谈些什么,忽然看到戚暮他们来了,各个都赶紧地端正了姿势,老老实实地调起音来。
  戚暮正诧异着,突然便听朱丽扬低笑着说道:“好了好了,今天闵先生和咱们小七刚到,你们刚才那副样子他们都已经看到了,现在还正经个什么样?”
  气场十足的朱姐话音刚落,刚刚还各个直板着身子的华爱成员们立即又松懈下来,甚至有几个都偷偷摸摸地打量起闵琛和戚暮来。当然,集中在前者的视线是最多的,毕竟昨天已经看过人家小七了。
  面对这些视线,闵琛丝毫没有一点尴尬。他淡定从容地低首在戚暮的耳边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后者立即噗哧一下笑出声来,然后也转首说了几句。
  这副场景看在华爱大提琴组的女孩子们的眼中,她们是齐齐一愣,有人下意识地喃喃自语道:“原来……小七和闵琛的关系真的很好啊?之前有人这么说,我还不相信来着……”
  “就是啊……我还以为是论坛上的那些人胡说来着,原来是真的啊……”
  “我表妹是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的,据说当年小七第一次参加全员测评就是由闵先生担任总评委,甚至他的最后一次测评,还是与闵先生合奏的《春天奏鸣曲》呢!”
  这个爆料一出场,顿时炸起了一群人。等到戚暮和闵琛走到舞台上的时候,华爱成员们的话题早已从“小七和闵先生很熟悉啊”,转变为了“居然是合奏诶,我也好想听他们的合奏啊”。
  乐团里的女强人经纪人轻轻一咳嗽,整个乐团又顿时安静下来,朱丽扬满意地扫视了一眼后,转首对戚暮和闵琛笑道:“小七,闵先生,这群孩子不大懂事,你们多担待一些。我想应该不用介绍你们了,接下来就请闵先生稍微熟悉一下乐团的音色吧?”
  朱丽扬话音一落,华爱众人立即期待地抬首看向闵琛。
  只见那个站在舞台前方的男人左手里还拎着行李,但是面对朱丽扬的请求,他却是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闵琛下意识地将行李往一旁递过去,就在站在一旁的杨照打算伸手接过来的时候,却见戚暮淡笑着直接伸手拿了过来。
  这动作熟练自然,仿佛本就该如此似的,让杨照微微一怔,而其他人倒是没有注意。
  灿烂耀眼的舞台灯光下,戚暮和朱丽扬几人都站在乐团前方,而那个俊美挺拔的男人则一步步地走向了指挥台的位置,最后直接登上了指挥台,然后执起了放置在上面指挥架的指挥棒。
  此时此刻,华爱的成员们已经全部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严阵以待地看向那个指挥台的男人。而刚刚到场的几位第一小提琴组的成员也早已将自己的小提琴拿了出来,调音结束。
  见到这副情境,戚暮和朱丽扬几人都直接往舞台的一侧走去,以防打扰到闵琛和乐团的首次磨合。等到站稳后,戚暮手里拎着那重重的行李,淡笑着抬眸看向不远处的男人。
  只见闵琛凤眸一抬,看向坐在指挥台左侧的首席小提琴手陈政,低声问道:“贝多芬的曲子可以吗?”
  陈政郑重地看向他,道:“好的,上个月的音乐会上我们曾经演出过《田园》。”
  闵琛轻轻颔首,然后看向全体成员:“那就合奏一下《田园》的第三乐章。”
  全体成员们都点点头,表示明白,接着闵琛并无二话,直接地就抬起了手中的指挥棒,接着,用力地扬起。
  霎时间,小提琴低悦轻快的声音在整个排练厅里响起。紧接着的是铜管乐器的奏鸣和弦,闵琛抬首看向坐在不远处的圆号和小号,后者便立即按动着手指,吹奏起来。
  因为是第一次与闵琛合作的缘故,这次合奏的时候,华爱所有的成员都尽量地看向闵琛的动作,随着他的指挥而起伏高低。但是毕竟是初次合作,耳力极好的戚暮一下子便听到了几处轻重音交错的地方,也听到圆号组出现了一个偏音。
  六分钟的曲子,直到全部结束的时候,戚暮惊讶地发现有些成员的脸上已经出了细汗,而有的人甚至连头发都有点湿了。排练厅的冷气打得很足,如果这都能把汗流成这样,这就说明……
  戚暮转首看向那个屹立在指挥台上的男人。
  只见闵琛面色平静,但是俊挺的眉峰却微微蹙起,他直接抬了指挥棒指向圆号组的一个胖子成员,语气平淡地说道:“第四小节的部分,你再单独演奏一遍。”
  那胖子忽然被指到,惊得浑身一抖,赶紧地将谱子翻到那一部分,然后紧张地吹奏起来。等到他吹奏到第二个音段的时候,一个忽然高起的泡音让戚暮都猛地一惊,闵琛更是慢慢闭上了双眼,无力地将指挥棒放下。
  铜管乐器组可以说是整个交响乐团里最容易出错的了,每次的按键、乐器质量,乃至是现场的温度,都会对铜管乐器的发声产生影响,因此很多交响音乐会的现场车祸,基本上都是由铜管乐器组引起的。
  世界上没有哪个乐团敢保证永远不会出错,就连柏爱在九年前闵琛刚执棒不久的时候,都曾经在柏爱新年音乐会上,有个小号手吹快了一个小节,导致那一整个乐章都彻底地混乱了。虽然当时闵琛极力地将这段乐章控制下来了,但是仍旧出现了不可忽视的大车祸。
  而如今,戚暮清楚地记得这个圆号手刚刚是把音吹偏了一点,而如今却是直接冒泡了!这要是放在现场演奏上,可真的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了。
  一旁的华爱指挥杨照也是脸色一黑:“小季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一直出错?”
  而朱丽扬则是直接走上前,安抚了几句:“闵先生,现在也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了,要不然我们就先休息一下?那个小季啊,你在这段时间里稍微练习一下,我们等会儿再来合奏一遍。”
  那胖子圆号手一听这话,根本是如释重负啊!他不停地点头,却见闵琛直接摇首道:“你们先去吃饭吧,只有一周的时间,还是比较紧迫的,我稍微再和……小季,交流一会儿。”
  这话一落地,那胖子顿时脸上一白。
  而戚暮也是一愣,他抬眸看向闵琛,却见后者对他轻轻摇首。
  带着浓浓的困惑,戚暮非常不解地跟着华爱众人一起先去用了中餐,等到他拎着专门为闵琛打包过来的饭盒、回到排练厅的时候,还没进门,便听到一道悠扬唯美的乐声传来。
  圆号,是一种被喻为“交响乐团乐团的男中音”的铜管乐器,也被称为法国号。众所周知,圆号音色多变,除了嘹亮清澈的乐声外,还可以变得低缓温柔。比如现在正在吹奏的这首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就是一首舒缓柔和的曲子。
  戚暮因为比较担心闵琛的事,所以他便拎着饭盒先回了排练厅,但是当他听到这样一首优美动人的《咏叹调》的时候,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
  悠长娓娓的圆号声在硕大的排练厅里回荡,那音色华丽高亮,随着音调的吹奏,仿佛有一座雄伟恢宏的宫殿矗立在了戚暮的眼前。
  磅礴、庄严、盛大、肃穆,这首本该用弦乐器来演奏的《咏叹调》,此时用圆号演奏却意外地有种融洽感。
  全曲都是非常舒缓的慢板,等到一曲结束的时候,戚暮情不自禁地想要鼓掌,抬起手才发现自己还拎着饭盒:“……”
  戚暮从舞台一侧的台阶上走上去,在那胖子圆号手惨兮兮的眼神中,他茫然不懂地将饭盒递给了对方,然后笑着赞美道:“刚才那首《咏叹调》很棒,小……小季,我相信如果以你现在的水平来演奏《田园》第三乐章的话,一定会非常出色!”
  千疮百孔、内牛满面的小季:“……我……我会努力的qaq!”
  能不出色么!!!!
  这简直是他一生中经历过的最悲惨黑暗的半个小时啊!
  这哪儿是30分钟啊,这根本就是30年啊!!!
  杨大(杨照),他们再也不敢说你的脾气不好了,这这这……这一对比下来,你简直就是温柔到极点了好吗!!!!
  而此时,戚暮已经和闵琛走到了后台,他将简单的快餐递给了对方。看着胖子圆号手至今都没有回过神的模样,戚暮好奇地问道:“你刚才到底做了什么啊?我看小季的进步特别明显,你是不是凶他了?”很明显,戚暮又想起了多瑙河论坛的那个投票。
  闻言,闵琛转首看了胖子小季一眼,然后回过头,淡定不迫地说道:“我没有凶他。”顿了顿,他又郑重地补充道:“我没有骂他。”
  戚暮:“……”谁信啊!你没骂人家,人家干嘛用那么害怕的眼神看你啊!
  仿佛察觉到了青年怀疑打量的目光,闵琛将筷子轻轻地搁下,薄唇微勾:“他大概……是被我的气度感动到了吧。”
  戚暮:“……”
  
  第二百一十七章
  
  因为维爱的事务还是比较繁忙的,因此在闵琛和华爱的成员们熟悉之前,戚暮暂时并没有和这支乐团进行合作,而是先回到维爱进行一些日常的练习排练,准备第二天再正式地加入乐团。
  等到一个下午的练习结束后,戚暮拎着自己的琴盒走到了第三排练厅。音乐厅的大门本身就是半掩着的,而当戚暮顺着那缝隙推开以后,便见华爱的成员们各个都瘫软在座椅上,浑身乏力,好像经历了一场大战。
  戚暮诧异地从座位中间的走道向前走去,只见闵琛正站在舞台的一侧与朱丽扬说着话。见到戚暮来了后,他们再说了两句后,朱丽扬高声喊道:“今天的排练先结束了。”
  所有华爱成员顿时来了精神,各个都挺直了腰背。
  而闵琛则从台阶上走下,几步便来到了戚暮的身旁,低声问道:“维爱的排练结束了?”
  正在此时,朱丽扬又笑骂了一句“明天的排练可还要继续加油啊”,倏地,整个华爱乐团里惨声一片,哀嚎满地。
  戚暮惊讶地多看了几眼,然后笑着回答道:“嗯,今天的练习结束了,多伦萨先生现在还在美国回不来,不过明天莫托尔先生会来乐团指挥排练,我就会轻松一点。”顿了顿,戚暮笑弯了眸子,好奇地问道:“你今天下午是做什么了,好像……华爱的成员们都非常累啊?”
  闻言,俊美优雅的男人轻轻挑起一眉,然后语气平淡地说道:“没做什么,就是稍微磨合了一下,大概掌握了他们目前的水平和乐团的风格、音色,明天等你来了,排练应该会顺畅很多。”
  戚暮虽然还想再问点什么,但是看着闵琛一脸“我说的都是大实话”的表情,他却只能无奈地摊摊手,笑道:“是不是……他们所有人都被你的气度给感动到了?”
  薄唇微勾,闵琛面色不改地颔首:“嗯,应该非常感动吧。”
  耳尖的华爱众人:“……!!!!”
  你敢要点脸吗!!!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等戚暮笑着和乐团成员们打过招呼、然后和闵琛一起离开后,华夏爱乐乐团的成员们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忽然有人轻声地说道:“闵先生……和小七是住在一起吗?我看小七好像很自然地来找他了啊……”
  “大概是他们比较熟悉,所以一起走吧。”
  “唉不管了,我可是不想再看到闵先生那种恐怖的眼神了,今年晚上谁要和我一起开小灶?我刚才一不小心撇了一个音,当时那杀人的目光就刷的一下来了啊!吓死我了……”
  “你还好!我可是连续拉了十遍的《康斯进行曲》啊!在今天之前我还非常喜欢闵先生的这首曲子,经常练练的,但是现在我发誓,我下辈子都不想听到这首曲子了!”
  ……
  华爱的成员们一个接着一个地哀嚎着,乐团经纪人朱丽扬见状,笑骂:“你们还是不够习惯国际顶级乐团的节奏啊,据我所知,闵琛已经是尽量地习惯你们,然后给你们降低标准了。据说他在柏爱的时候,曾经让一个成员哭着想要回家。”
  浑身一抖的华爱众人:“……”
  所以说,原来真的是有足够的气·度吗……
  就在所有人都收拾着东西打算回酒店好好休息的时候,坐在副首席位置上的盛彦辉忍不住地抬头看向了大门的方向。此时此刻,戚暮和闵琛早已离开了排练厅,但是盛彦辉却目光复杂地望着那里,久久没有移开视线。
  他们……只是一起走吗?
  盛彦辉总觉得,或许,这两个人真的是住在一起吧。
  就像他那天晚上在s市看到的一样,其实这两个人的关系……真的很·不·一·般吧。
  ……
  维也纳深邃漆黑的夜色下,戚暮单手提着琴盒,走在红色的砖石路上。今天难得地月色偏暗,于是漫天的繁星便绽放出了无限的光芒,密密麻麻地点缀在黑色的夜幕中,仿若是钻石星光,璀璨非凡。
  “这次演出的曲目有好几首是你的啊,其实前几天我还特意练习了几遍,免得等到临上场了万一忘谱了,那就太丢脸了。”戚暮笑着说道。
  毕竟是在维也纳,即使此时已经天色变暗,但是戚暮也小心翼翼地戴上了一盯宽帽檐的鸭舌帽,将自己的脸庞遮去。而闵琛则是戴了一副墨镜,勉强算是遮挡住了一点面容。
  走在音乐之都维也纳,就是得小心谨慎,因为这里的人或许不认识贝克汉姆,却可能认识维爱的首席。对,相比于有着现代古典音乐之王称号的闵琛而言,很明显,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更受这座城市的市民们的欢迎和喜爱。
  听着青年的话,闵琛薄唇微勾,笑道:“练习了哪几首?”
  戚暮仔细地回忆了一下:“《d大调》、《f小调》,还有那首《e小调》的奏鸣曲,我也稍微练习了一下。”
  闻言,男人语气低沉,似有不悦地开口:“那……《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呢?”
  戚暮微微一怔:“你什么时候有一首《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了?”
  只见闵琛淡定地敛眉:“它还有一个别名。”
  戚暮好奇:“什么?”
  俊美淡漠的男人淡笑着勾起薄唇,在满天浪漫璀璨的星辰中,只见他慢慢地俯下身子,在戚暮的耳边轻声说道:“它也叫做……《献给我的暮色》。”
  霎时间耳尖一烫,即使没有看见,戚暮也能猜想到自己此刻肯定耳根全红。他赶紧地往后一步、躲开了男人的动作,然后道:“我练习《月光下的暮色》干什么?这次表演又没有这首曲子,况且这也是一首钢琴小提琴的合奏奏鸣曲啊。”
  望着青年羞赧的模样,闵琛表面上仍旧是一副面瘫的模样,但是却掩饰不了眼神中的愉悦。他轻轻颔首:“好,那我们回家……慢慢合奏。”
  ……
  虽然话是这么说了,但是当戚暮和闵琛到了家中的时候,他们却没有真的再合奏《月光下的暮色》。
  两个人随意地吃了点晚餐后,闵琛便拿出总谱开始细细地研究每一个细节,甚至连每个音符的强弱、高低都做了详细的研究。
  等到闵琛将明天要排练的总谱研究得差不多的时候,戚暮也拿出了自己的小提琴,演奏了一遍明天要排练的曲子。
  青年削瘦修长的手指飞快地在琴弦上按动着,每一个跳跃和按揉都仿佛是上天恩赐的视觉享受,那熟练高超的技巧就算是闵琛,都无法挑出一点毛病来。
  在这次华爱的维也纳音乐会上,他们所演出的曲目全部都是华夏人原创的。因为邀请了闵琛进行指挥,所以在表演的六首曲目中,有四首选自闵琛的交响曲,还有一首是关峡老先生的《第一交响序曲》,以及陈刚、何占豪先生的《梁祝》。
  而这首《d大调第九号小提琴协奏曲》就是明天要排练的第一首曲子,是闵琛二十一岁的时候写下的。
  这首曲子风格轻快明朗,曲调激昂热烈,尤其是本次音乐会上要演奏的第一乐章——《康斯进行曲》,拥有着恢宏欢悦的音律和振奋轩昂的气势,非常有年轻人的活力。
  虽然这首《康斯进行曲》被很多小提琴家暗地里称作是“地狱”,但是对于戚暮而言,这首曲子并没有太大的难度,甚至还是他非常喜欢的曲子之一。
  等到一曲结束后,当着作曲家的面,戚暮还笑着又将其中一段最为熟悉的旋律又用花式手法炫技了一遍,然后才放下自己的琴弓,看向那位坐在钢琴凳上的作曲家,笑道:“闵琛,我记得你写这首《康斯》的时候……好像才21岁吧?”
  忽然听到这话,闵琛淡定优雅地挑起一眉,反问道:“嗯,所以?”
  戚暮翘起唇角,一边走向对方,一边毫不留情地揭短:“唉,真是岁月不饶人,这一下……可都十年过去了啊。”
  岁月不饶人的闵琛:“……”
  “你现在写的曲子倒是没有了当初的棱角和锋锐,好像更为圆滑了一些。”戚暮拿着小提琴坐在了钢琴凳上,轻笑着撑着下巴,说道:“不过我也很喜欢你当年写的曲子,都非常有活力,有一种蓬勃向上的希望,势不可挡。”
  听了这话,闵琛深邃的眸子里飞快地闪过一抹笑意,他佯怒地问道:“所以……我现在没有希望了?”
  戚暮立即摇首:“也不能这么说吧,大概就是……嗯,岁·月·不·饶·人吧。”
  调戏不成、反遭锥心一击的闵琛:“……”
  不过片刻,生起闷气来的男人直接拿过了青年手中的小提琴,在后者惊讶诧异的目光中,男人倏地站立起来,将琴弓轻轻地搁在了琴弦上,然后——
  猛地演奏起来。
  那双刚刚还在钢琴键上按动着的手,此刻正一边按动着琴弦、一边拉动着琴弓。无数美妙动人的音律便从那音孔之中流淌出来,旋律重复而又陌生,就连戚暮都没听过这首曲子。
  事实上,这音律算不上有多动人,但是却有一种激昂热烈的蓬勃朝气,仿佛在寻找着一个突破的出口,不断地努力进发。不断重复的旋律也证明着这一点,等到最后的时候……猛然间又倏地停滞下来,最后在三个简短徐缓的音符中结束。
  “bravo!”
  戚暮情不自禁地鼓掌。
  所有人都认为闵琛并不擅长小提琴,不错,但这是和他的钢琴相比。事实上,闵琛的小提琴实力虽然恐怕无法顺利地进入柏爱小提琴组,但是如果要评价他的小提琴水平的话,除了他自己以外,绝对不会有人用“糟糕”两个字来评判。
  戚暮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刚才的音律,好奇地问道:“这样重复练习的指法,是一首练习曲吧?我以前竟然没有听过?是哪位当代作曲大师的新曲子吗?”
  昏黄黯淡的琴房灯光下,闵琛一手扶着小提琴,一边目光幽邃地望着眼前的青年。在朦胧昏暗的月光下,他的身遭映上了一层淡淡的月色,看上去十分柔和,但是那凌厉卓然的气场却让人无法忽视。
  只见闵琛低笑着勾唇:“是一位作曲大师?……嗯,不错。是他刚刚即兴演奏出来的一首练习曲,你可以叫它——《活力练习曲第一首》。”
  猛然明白过来的戚暮:“……”
  过了半晌,戚暮无语地问道:“第一首?难道还有第二首、第三首?”
  闵琛理所当然地颔首:“嗯,从那位作曲家的31岁到41岁、51岁……乃至是和他的爱人相处过的101岁,我想,应该会有无数首《活力练习曲》吧。”
  “你确定他能和他的爱人过到101岁?”低笑着轻哼了一声,戚暮语气平淡地说道:“唉,今天还听长笛组的珍妮雅说,她异地恋十年的男友最近和她分手了啊……”
  “你敢!!!”
  俊秀漂亮的青年噗哧一下笑出声来,他眸子一转,道:“我记得当年在这间琴房里,有的人不厌其烦地给我连续演奏了《唐璜的记忆》、《彼得鲁斯卡》、《死之舞》……当时我就在想,你的手不酸吗?”
  一句话,便将时间重置到了一年前。
  闵琛将小提琴轻轻地放回了琴盒里,抬步走回钢琴前坐下。
  在他的身旁,青年还坐在两年前的位置上,这架钢琴和两年前的也并无区别,而那几首高难度的炫技钢琴曲也依旧好像在琴房里久久地回荡。
  戚暮不由自主地靠在了男人的肩膀上,低声呢喃道:“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啊……闵琛,我好想听你再弹奏一遍《死之舞》啊……”
  青年话音刚落,漂亮华丽的钢琴声便倏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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