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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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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琛轻轻睨了丹尼尔一眼,道:“是你吃。”
  “天哪你居然吃这个,这真是太可怕……什么我吃?明明是你要吃啊!”丹尼尔惊悚道。
  闵琛却轻飘飘地启唇:“我不敢吃。”
  “……”
  不敢吃那你还想吃!!!
  丹尼尔脸色发青:“我也不敢吃啊!那你还要吃什么啊,这个鬼我们就不要吃了嘛!”
  谁料闵琛却抬了眸子,语气看似平淡实则带了笑意地道:“你是英国人,嗯……你吃,吃完告诉我什么味道。”
  丹尼尔:“……”
  他可是从小在德国长大的好吗!
  他从来从来从来都没吃过任何黑暗帝国的黑暗料理好吗!!!
  当天傍晚,戚暮和郑未乔忙得汗流浃背,总算是将所有的东西都整理归了位。
  而当天夕阳西垂的时候,丹尼尔一副“义士慷慨就义”的模样,已经立下了遗嘱,总算是开口尝了一下那恐怖的油炸蝎子。在吃到第一口的时候,丹尼尔忽然张大了双眼,不敢置信地嚼吧了两下。
  “诶?!好好吃啊!!!”
  闵琛:“……”
  男人自主自觉自动地往一旁让了两步,让这个黑暗料理帝国的人类与自己隔开一米之远的距离。
  不过片刻,丹尼尔感动得内牛满面地抱着一大串的油炸蝎子、油炸知了猴,一边嘎嘣脆地嚼着,一边看向闵琛:“闵,你真是太好了,你能住在这附近真是太好了!这可真是人间美味啊,以后我们经常出来吃吧!”
  闵琛:“……”
  
  第二十章
  
  戚暮新租的这片小区在B市也算是比较高档的了,他现在手头上并不紧张,因此也不用苛刻自己。而郑未乔之所以觉着他太过节省,还是因为这间单身公寓实在是太小、租金也太便宜了。
  这也不能怪人家小七啊,房东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一见着人小七就眼睛都移不开了,刚刚才和中介说好的5000房租刷刷的就降到了3500。
  这片小区里有几百平的高级公寓,也有像戚暮所住的这种50平的单身公寓,绿化很好,周围环境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交通便捷,距离B市交响乐团只有不过一公里的距离,戚暮早起都可以直接散步过去。
  助理首席和副首席的职务并不相同,一般而言前者在某些时候会代替首席进行一些演出,但是后者却是永远担任副首席的职务。
  起初戚暮也有些担心自己资历太浅,乐团中会有人对自己不服气,但是令他惊讶的是,当得知他“升职”的消息后,乐团里的成员们竟然为他举行了一场小型庆祝会。
  “小七啊,不错嘛,这顿饭你必须请客啊!”
  “就是啊小七,都助理首席了,怎么说也得请我们吃顿大的呀,哈哈!”
  “诶小七,你说今晚我把我女儿也带上怎么说?她今年二十,长得可水灵了!”
  “你就拉倒吧,老赵……”
  ……
  B市交响乐团里的大多数人年纪都至少上了三十,少有几个二十几岁的也都比戚暮要大上一点,待他就像是弟弟一样。不得不说,在谭老和杜胜的带领下,B市交响乐团的氛围如同一个大家庭,让人感到十分温馨。
  等到庆祝会当晚,谭老虽然没有到场,杜胜却到了。大家喝得是晕头转脑,就戚暮仗着年龄小为借口少喝了一点。庆祝会结束后,杜胜一手勾着戚暮的脖子,一边笑眯眯说道:“小七啊,你可要好好干啊,谭老可对你期待很高啊,你杜哥也是啊。”
  戚暮见着杜胜喝得脸都红了的模样,无奈地笑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谭老和杜哥你的期待的。”说着,戚暮扶着杜胜走到了街边,开始努力地招出租车。
  杜胜迷迷糊糊说:“嗯,你要加油啊,哈哈……对了,过几天的室内音乐会准备得……你怎么样了啊?”
  杜胜的话说得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是戚暮却是明白了。见着川流不息的道路上没有一辆出租车的身影,戚暮所幸放下了不停招着的手,回答道:“我已经多练习了一首曲子,不过杜哥……我真的需要上台演奏吗?我其实没有什么室内乐演奏的经验的。”
  被夜风吹着,杜胜的理智稍稍有些清醒了。他慢慢地站正了身子,说:“嗯,你多准备一下吧,这场音乐会还是挺重要的,有不少界内人士会来参加,你能够获得一次表演的机会是很难得的。”
  这一点,戚暮自然知道。
  这场年末的室内音乐会是由谭正辉和杜胜共同举办的,两人在B市都是颇有脸面的人,于是邀请了不少界内人士来参与,也算是今年底的一场小型盛会了,没有门票,只能凭借邀请函入场。
  室内音乐会自然与大型管弦交响音乐会不同,一般最多有几个人组成的乐团共同演奏,也会经常有一些个人独奏的表演。而这一次,谭老便额外给了戚暮一次表演的机会,让他获得一次正式出现在华夏音乐界的机会。
  这与在交响乐团里演奏不同,这完完全全就是属于戚暮的表演,与B市交响乐团没有任何关系。
  “你要好好准备啊哈哈,别让我失望……”
  杜胜醉呼呼的笑了笑,很快戚暮便拦了一辆出租车,将杜胜送入了车内。至此,他总算也可以慢悠悠地散步回家,完成了最后送杜胜的任务。
  B市秋季的夜晚着实是有些凉的,与维也纳的秋季不同,虽然几乎处于同纬度的地方,但是维也纳的秋天不像B市这般干燥,反而十分湿润。而如今,森冷萧瑟的秋风吹过戚暮的脸庞,恍若小针刮过,让他忍不住地将围巾往上裹了裹。
  身处于北方,不过十月就得穿上薄大衣、套上围巾,这已经是常识了。
  庆祝会是在乐团附近找了家酒店喝酒吃饭的,距离戚暮的新家也不过两公里的距离,走路正好有助于消化。他一边迈着步子随意地走着,一边垂着眸子开始思考问题。
  谭老这场音乐会,其实……有点特意为他举办的意思。
  这个老人总是为他做出一些特别的事情,让他颇为感动,但是压力也十分大。
  戚暮以前从没有进行过室内演奏,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室内演奏与交响乐团的表演、音乐比赛的现场都是有很大区别的,所幸他这次是个人独奏,否则要再去配合别人排练的话,他可真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室内乐、室内乐……《西西里》还是《梦醒》呢……”
  戚暮一边垂眸看地,一边低声呢喃着。入夜的道路两侧虽有晕黄的路灯照耀下来,但是由于茂密的梧桐树叶的阻挡,显得朦胧昏暗,如果不仔细观察,甚至无法发现身边走着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面容。
  戚暮微微垂着眸子,翩长的睫羽落下,在眼下打下一层暗影。他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向前走着,围巾将脸埋了一半,只露出一双俊秀漂亮的眸子来。
  “嗯,还是《梦醒》比较合适吧……”
  戚暮抬步走过了一条小道,完全没有在意周遭环境。而他自然没有发现,在他抬步走过去的那一刹那,迎面而来的某个男人忽然停住了脚步,怔然地转首看向了他。
  两人就是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戚暮仍旧低头思索着,而高大挺拔的男人却已经整个人都呆怔在了原地,狭长的眸子猛然睁大,有点惊诧地望着那个正慢慢远去的人影。
  在他的左手正拿着一只手机,一个喋喋不休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闵,怎么突然不说话了?诶你说话啊,刚才我说的我下周就要回柏林了,你可别拦我,我家甜心天天打电话说想我呢!”
  电话里传来是的流利的德语,但是令闵琛惊讶的,却不是这个电话里的德语。而是……
  那个刚刚走过时,在自己耳边猛然响起的声音。
  说着的,不是中文……
  而是德语。
  在那诧异转首的一刹那,他似乎看见了那个低头自语的青年的模样。细碎的黑发洒在饱满白皙的额上,那双眸子他记得应该是浅琥珀色的,睫毛很长,围巾也拉得很高,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是一个名字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在闵琛的心头——
  “戚……暮?”
  而电话那头,丹尼尔听着闵琛喃喃自语的声音,惊讶地问道:“戚暮?什么戚暮?是不是我们之前在音乐会上见到的那个漂亮的青年啊?你怎么又想起他了?前几天我不是拿了他在欧洲的专辑和录像带给你了吗。”
  漆黑冰凉的夜色中,闵琛慢慢眯了眸子,目光深远地看着那个慢慢远离自己的背影,没有一点动作。
  而电话里,丹尼尔吵吵闹闹的声音还在继续:“难道你还想听他的独奏吗?好吧,这几天倒是有人发了一个邀请函给我们,我看到演奏名单上有他的名字。你要是想去的话我明天把邀请函带给你,是一场小型的室内音乐会……”
  丹尼尔说了半天,都没等到对方的回答,就在他以为对方没打算理他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一道清冷低沉的声音响起:“嗯,明天给我吧。”
  秋夜的晚风将闵琛的声音渐渐吹散,而戚暮永远都不知道,在刚才散步的那一瞬间,他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人,也完全不知道,他随口的一句自言自语却被别人听到了。
  戚暮上辈子虽然是华夏人,但是自小在奥地利长大,中文说得实在是不好。而重生以后,他仿佛是天生会了中文,说得十分熟练。
  但是,就算是如此,说了二十多年的语言却一点都没从他的大脑里清除,一个人的时候戚暮总是会时不时地说出一些德语,而不会专门地去说中文。
  奥地利的官方语言,是德语。
  戚暮说得流利而顺畅,一点都不像是后天学过的。
  “嗯……那就《梦醒时分》吧,明天和谭老说一声,就这首吧!”
  最终下了决定后,戚暮抬首笑着看向被城市灯光照亮的天空,也终于是到了家。
  
  第二十一章
  
  《茨冈》全称《茨冈狂想曲》,是法国著名作曲家莫里斯·拉威尔的作品。这位上世纪著名的钢琴大师一生写过多首音乐作品,其中以钢琴作品为多,而《茨冈》便是其中难得的小提琴协奏曲之一。
  这首曲子前半段以徐缓拉散的慢拍为主,后半段以富力斯卡的快板为主,前后半段形成鲜明的对比,将一种讴歌与赞美表现得淋漓尽致。
  戚暮向谭老表明自己打算演奏这首曲目的时候,谭老思索了半晌,最终还是答应了。
  这首曲子拥有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演奏技巧,颇具难度,同时还有吉普赛音乐的热情奔放,对于在室内乐进行独奏来说,是一首不错的曲子。
  谭老唯一的担心就是:“你确定……明天能演奏好?”
  根据谭老对戚暮的了解,在他的印象中,戚暮从来没有接触过拉威尔的曲子,而明天就要进行室内音乐会了,他还是十分担心的。如果只是为了更好的演奏效果,或许选择帕格尼尼的曲子会更好一些。
  想了想,谭老又道:“要不然你就选帕格尼尼的13课吧,你对帕格尼尼还是比较熟悉的,这样我也放心。”老人家的思维总是以稳妥为主,不求表现得多么出彩惊艳,只要稳妥就好。
  帕格尼尼的Op1。No13即是24首狂想曲的第13首,它有一个响亮的别名——《魔鬼的笑声》。帕格尼尼的曲子永远都以高难度的技巧为出彩点,能够表现好这首,已经足够出色了。
  但是戚暮却是摇头,笑着回答道:“谭老,在这样的室内音乐会里演奏《魔鬼的笑声》还是有点太过了,我也不是压轴演出的,我觉得《茨冈》已经很好了。您放心,我对这首曲子十分熟悉,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的。”
  音乐会压轴演出的是杜胜和几位同行朋友,他们组成了一个四人小乐团,在最后会表演几首曲子,是整场音乐会最让人期待的表演。
  谭老还是有些犹豫,但是戚暮又说了几遍宽慰他的话后,他便也同意了。
  原主可能对《茨冈》不是很熟悉,但是对于戚暮来说,这首曲子他却演奏了很多遍。戚暮一开始在琴行学琴的时候,最后一首充当做毕业曲目的,便是《茨冈》。那时候戚暮的表演技巧还不够熟练,只能说是演奏完了,却不能说是演奏好了。
  等以后去了学院后,戚暮慢慢地熟悉了这首曲子,在进入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应聘演奏时,他的演奏曲目中也有这首。之后虽然几乎没有了再独奏的几乎,但是这首曲子仍旧是他最为擅长的曲子之一。
  谭老同意了之后,便正式地听戚暮先演奏了一遍,他颇为赞赏地点点头,几乎说不出什么能够指点的话语,两人又交流了一番,谭老似乎想起了什么。
  “对了,这次除了B市的一些业内人士会参加外,上次作为小提琴比赛评委的卡尔教授也会到场,你要好好准备。”
  戚暮的脑海中顿时浮现起一个大胡子、大肚子的外国人形象,他无奈地点点头,算是知道了。很快午休时间便结束了,所有乐团成员又开始继续训练起来,由杜胜带领乐团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排练,谭老便先离开乐团出外去了。
  刚走出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谭老忽然想起来一件事:“诶对了,好像杜胜也给柏爱的丹尼尔也发了几张邀请函的?”想了想,谭老还是没有再特意回过头再告诉戚暮这件事,老人家笑着摇头:“人家说不定都回柏林去了。”话音刚落,老人家便上了车。
  而B市交响乐团的排练厅里,戚暮作为助理首席正坐在杜胜的位置上,开始带领乐团进行演奏。
  回柏林去了?
  谭老啊,您还是想太多了!
  ……………………
  11月的B市,来自西伯利亚的寒风将整个城市都席卷一遍,温度骤降,不少人都穿上了厚厚的大衣。
  但是在今夜,不少美丽的女士却穿着一条条窈窕纤细的单薄长裙,不畏寒冷,从温暖的车内下来走着红地毯进了音乐会的大厅。以肉眼可见的程度,她们暴露在外的皮肤上,那一根根竖立的寒毛在接触到室内温暖的暖气时,迅速地落了回去,果真是美丽冻人。
  这种小型的室内音乐会一般都不会有太多人,同样,今夜也只是数十人收到了邀请。虽然邀请名单很少,但是到场的嘉宾要不是业内著名的音乐大师、要不就是某学院派的知名教授,最差的也得是全国级音乐杂志报刊的主编,像郑未乔这种,都是“走后门”得到邀请的。
  舞台布置在全场的正中央,是一个正圆形的小舞台,在任意角度都设有柔软的沙发座椅。这些座椅以圆环形式将舞台包围起来,进了场的观众们互相道好交流后,他们便一个个地入座,准备倾听这场专门的音乐会。
  戚暮坐在正东方向的第二排座椅上。
  与交响音乐会不同的是,室内音乐会的演奏者在非自己表演的时候,都会坐在台下聆听别人的演奏。于是戚暮便坐在了谭老和杜胜的身边,认真地聆听别人的演奏。演奏的嘉宾都是华夏知名的古典乐大师,第一位演奏的便是一位大提琴家。
  悠扬平和的乐声在整个音乐厅里缓缓地响起,所有人都微笑着聆听,感受大提琴所带来的醇厚深远的声音。
  灿烂耀眼的灯光下,台上的音乐家正在缓缓演奏。而台下,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也微微闭着眸子,认真地倾听着,或许是听到什么精彩的地方了,他忍不住地勾起一抹笑,在心中悄悄地鼓掌。
  年轻而又俊美的青年,这是观众席里最为瞩目的存在。尤其在他的身边还跟了两个上了年纪的大叔、爷爷辈的存在,那更是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算是“洗洗眼睛”了。
  ——其实人谭老也是个颇具威严的老爷子,人杜胜也是个较为俊朗的帅大叔。
  不过和小七比起来,他们还真是有点……不那么耐看了?
  一曲结束,全场所有人都赞扬地鼓掌,接下来便是下一个人上场进行演出。不知是出了什么情况,下一个人等了许久才上台,他拿着的是一只黑管,曲声也悠扬动听。
  见状,谭老诧异地挑了挑眉,对一旁的杜胜说道:“我记得第二个是个小提琴吧?杜胜你去看看,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杜胜闻言点点头,随即就悄悄起身往准备室的方向走去。
  因为所有人都坐在一起,所以杜胜的动作很快被其他人发现,尤其是……他还坐在戚暮的旁边,更是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全场的观众席上,最让人在意的便是两个位置。
  一个是戚暮这个方向。认识戚暮的人还是不少的,即使是不认识他的,长得俊秀好看的青年总是让人会忍不住产生好看,想要多看几眼。
  而另一个便是在戚暮对面的正西方位——那里有两个空着的坐席。
  这样的音乐会请的自然都是音乐界重要的人物,居然还有人迟到或者缺席?这真是让人感到意外。
  戚暮也看着那两个空位许久,然后凑到了谭老的耳边,小声问道:“谭老,不知道那两个位置是……”
  谭正辉抬首,穿过舞台看向那两个座位。老人家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摇头说道:“座位的事情是杜胜安排的,我具体也不知道。大概是某个音乐杂志的人吧,他们这些人经常会四处找新闻采访,不来也是正常。”
  戚暮微微颔首,算是应声了。
  他放眼看向那位置,两个空着的座位在观众席里十分醒目,但是他也只是看了一会儿后便移开了目光,继续认真地聆听台上的演奏了。
  大概……
  真的只是某两个音乐杂志的人吧。
  
  第二十二章
  
  正巧台上那位黑管演奏者结束了自己的演出,在一片热烈响亮的掌声中,杜胜很快从后台回来,他凑在谭正辉的耳旁,低声道:“第二个进行表演的是卡尔教授的学生,他希望能够延迟自己的表演顺序。”
  雷鸣般的掌声几乎将杜胜的声音全部盖住,谭老皱了皱眉,问:“要推迟顺序?卡尔教授推荐的时候也没说这种事啊,他的学生?是哪个人啊?”
  杜胜想了想,道:“好像叫什么……盛彦辉?”
  一旁的戚暮倏地就愣住了。
  谭正辉也是诧异地睁大了眼睛,下意识地就转首看向了一边的戚暮。老人家拧着眉毛,过了半天才道:“也是小七你的熟人了,要不你去看看怎么回事?”
  戚暮自然没有拒绝,他点点头,接着就站起来,弓着身子往后台的方向走去。今晚戚暮穿着的是一件浅黑色的小西装,此时音乐厅里的聚光灯都集中在舞台上,而台下自然很难有人发现戚暮的身影。
  往后台走着,戚暮微微蹙着眉头,不知怎的,他心里隐隐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涌现出来。
  戚暮下意识地回首往后看了一眼,只见在庄严大气的音乐厅里,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凝听着舞台上的演奏,并没有一丝异常。
  笑着在心里骂了一句自己多想后,戚暮便头也不回地转身进入了后台。
  就在他进去后不久,戚暮却不知道,一个金发蓝眼的外国人脸色讪讪地出现在了他刚才看过的大门方向。这人在引路的礼仪小姐的带领下跨步走进了音乐厅,没过一会儿他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地转过身伸手往大门后面的地方拉。
  不过片刻,一个面色不悦的男人便被他给拉进了音乐厅。
  礼仪小姐笑着点点头,接着便转身离开。而丹尼尔则悄悄凑过去,小声地说道:“闵,不就是迟到了吗,咱们都提前一个小时出发了,谁知道华夏的路居然会这么堵啊。唉,华夏人真是多啊!”
  闵琛闻言却是再也不理会丹尼尔一下,他抬首环顾了四周一番。音乐厅里的人并不多,算上舞台上演奏的、在四周站着礼貌微笑的礼仪小姐们,总共加起来也不过数十人。
  闵琛很快发现观众席里并没有他今日到来特意要找的对象,他不由讶异地皱了眉头,小声地问道:“他呢?已经要到他的独奏了?”
  “他?你问的是……戚暮?”丹尼尔看了眼手中的表演曲目,道:“现在是第三个表演者的小号独奏,戚暮的话……应该还要再过两个人,他是第五个表演的。”顿了顿,丹尼尔笑着龇了一口白牙:“原来我们也没迟到多少啊,闵。”
  音乐厅的墙壁用的全是白色的大理石浮雕,各式各样精美的雕绘上刻印着艺术史上最为出众的一些作品。墙柱则是用金色镶边的红色墙纸包裹住,触感看上去极好,浅金色的藤蔓条纹勾勒出一种古典的美感。
  来参加这种比较正式的音乐会的人,都会礼节性的穿着正装。就算是一向性格大条的丹尼尔都穿了一身白色的小西装,而闵琛自然也是不可避免地穿上了一件深黑色的贴身西装。
  这是一身极其低调的服饰,只有在胸口上用银色的针线纹了某个字符,象征着某种高定的标志。听着丹尼尔的话,闵琛不由自主地抬起右手看向手腕上的手表,一颗蔚蓝色的蓝宝石袖扣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没迟到多久?”闵琛语气平淡地问了一句。
  丹尼尔想当然地颔首:“也……也就三首曲子?”丹尼尔话音刚落,视线忽然就接触到了闵琛的,他猛地浑身打了个寒颤,赶紧地就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错了我错了,奥斯顿,我再也不敢磨磨蹭蹭了!走走走,我们赶紧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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