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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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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尔教授点点头,又说:“其实今天……真是要谢谢你了,让我那个傻学生能够放下一切,老老实实地和我去慕尼黑了。这次是我欠你一个人情,戚暮,以后你有任何事情都可以来找我。”
  卡尔教授这话一落地,众人纷纷疑惑不已。除了闵琛微微眯了眸子、似乎有些明白了什么外,只有戚暮惊讶了一会儿,然后笑道:“谢谢您了,卡尔教授。”
  一通寒暄过后,卡尔也打算离开了。走之前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赶紧回过头,道:“对了丹尼尔,你们什么时候回德国?要不我们一班飞机走吧,路上也好有个伴。”
  丹尼尔道:“我是后天的飞机,我早就买好机票了。”
  卡尔教授闻言一愣,然后大喜:“那正巧,我也是后天的飞机。那奥斯顿,你也是后天的飞机?那我们三个人哦还有我那个傻学生可以做个伴,咱们四个人一起……”
  “我今年不回去了。”
  “一起回去……什么?你不回去了?!”卡尔教授惊骇地睁大双眼。
  闵琛轻轻“嗯”了一声。
  卡尔教授:“……圣诞节你也不回去了?”
  闵琛微微颔首,冷峻的面容上没有一点表情:“不回去了。”
  卡尔教授是带着一肚子疑惑走的,他可不大明白闵琛为什么要呆在这个没有家人的地方过一个孤单的圣诞节。而等到卡尔教授走了之后,丹尼尔便继续与谭老和杜胜交谈起来。
  到了这个时候,戚暮总算是可以堂而皇之地打量眼前这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了。
  在欧洲长大的戚暮自然知道,圣诞节对于外国人来说并不亚于华夏的春节。虽然闵琛的母亲是华夏人,但是他的家人却生活在柏林,并不在华夏。戚暮有些不明白,是什么事情让闵琛决定不回德国了。
  青年好看清秀的眉头微微蹙起,正垂眸似乎思考些什么。闵琛不着声色地打量了戚暮许久,恰巧丹尼尔那边与谭老谈得正欢、注意不到这里的情况,闵琛便上前一步,轻轻在戚暮的耳边说道:“有时间一起去听场音乐会吗?”
  正在思考的戚暮突然听了这话,立即惊讶地抬头。这一抬首,他的视线便与闵琛地正正对上。戚暮的大脑正在飞速转动着,他完全不明白这个男人怎么会突然说出这种话?
  没让戚暮惊讶太久,只见闵琛薄唇微勾,低笑道:“你果然听得懂德语。”
  戚暮:“……”
  刚才只顾着太惊讶了,戚暮完全没有注意到闵琛的那句话是用德语说的,那内容实在是太让人不敢相信,所以他并没有刻意去思索一番。
  在戚暮的印象中,原主似乎并不会说德语,于是他眸子微微一转,不卑不亢地说:“最近我有自学一些其他语言,能够勉强听得懂一些德语,但是还不会说。”
  一抹幽光从闵琛的眸中闪过,他没有揭穿眼前这个青年的谎言。他稍稍思索了会儿,又问道:“你拥有绝对音感?”
  这一点戚暮自知早已暴露在对方面前了,于是他也便没有多隐藏,直接承认道:“是。”
  此时丹尼尔正好与谭老、杜胜交流结束,一下子便听到戚暮承认自己拥有绝对音感的事情。丹尼尔的双眼立即放出一道精光,他用“看美女”的眼神“色迷迷”地打量了戚暮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说:“小天使,你真的真的真的不想去进修吗?”
  戚暮再一次有礼貌地拒绝后,丹尼尔是扼腕长叹。
  一直等到他开着车与闵琛离开了音乐厅之后,丹尼尔还惋惜地说:“唉闵,那个戚暮真是一个不错的苗子,怎么他就是那么聪明,没有肯接受我的好意呢?”丹尼尔把着方向盘,语气无奈道:“才二十岁出头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小提琴水平,连大胡子都说他和你的音乐很像,还拥有绝对音感……怎么早没让我发现这个人才的呢?”
  丹尼尔又抱怨了一大通,等到他心里舒坦了一些、不再那么郁闷后,忽然只听见一个带着笑意的低沉男声在安静的车厢内响起:“你早晚会见到他的,他的目标……”
  “比你想象的更高。”
  
  第二十七章
  
  音乐会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九点,等到戚暮陪着谭老和杜胜送完了所有来宾后,已经接近十点。深秋b市的十点还是十分萧瑟寒冷的,谭老他们也就没再多留下来庆祝,便由杜胜开车送几人一起回家。
  在车上,杜胜一直不停地赞扬戚暮今晚的表现,也问了他为什么没有接受丹尼尔的好意,争取这一次去欧洲进修的机会。要知道,之前丹尼尔所说的巴黎高等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都是世界一流的顶尖音乐学院,天份稍微差一点的人连它们的门槛都摸不到。
  戚暮只得表明自己目前还想在华夏多磨练一番,暂时没有去进修的打算。
  杜胜虽然觉得可惜,但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倒是谭老目光悠长地看了戚暮许久,忽然开口问道:“小七啊,你……和闵琛很熟?”
  戚暮闻言倏地一愣,下意识地便摇摇头,道:“谭老,在您上次将我介绍给闵先生之前,我都没有和他见过,又怎么会熟呢?”
  谭老随意地“嗯”了一声,就没再在这方面多说,他又道:“你年纪也不小了,既然你现在不愿意去进修,肯定也是有你自己的原因的,你自己知道把握分寸。今年最后一转的巡演已经结束了,在新春音乐会前,你每周只需要来乐团排练几次就够了。小七啊,你自己有什么打算吗?”
  其实在谭老询问前,戚暮早已知道了自己未来一个多月确实会十分清闲。他作为助理首席,只有几首曲子是由他代替杜胜进行演奏的,因此他的排练量还是很小的,而且除此以外,他便再也没有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了。
  想了想,戚暮笑着弯了眸子,点头道:“谢谢谭老的关心,我已经有计划了。”
  这事如果放在一个月前,恐怕谭正辉此时还得板着张脸说上几句“你打算怎么做啊”、“要好好抓紧时间不能松懈啊”之类的话,但是这段日子下来,戚暮的成长谭老是真真实实地看在眼里了,他之前对戚暮的考量和犹豫也早已消失得干干净净。
  于是谭老只是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便再也没有多问。
  戚暮家是离得最近的,杜胜先开车到了戚暮的楼下,接着再送谭老回去。
  森冷微寒的夜风中,隽秀挺拔的青年穿着一身鲜红色的长衣,认真地目送那辆黑色的轿车离开,那红色宛若一团在黑夜里燃烧的火焰,让人无法忽视。
  等到杜胜的车后灯完全消失在了小路的尽头时,戚暮才微微抬首,转身上楼。浅琥珀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无奈的笑意,戚暮乘着电梯按下了“26”的标志,看着电梯上的金色数字不停地变换。
  今天晚上的事态发展确实超出了戚暮的预料,但是……
  与他所想的也相差无几。
  这场音乐会在他进b市交响乐团之前,谭老就已经开始谋划了,等到后来刻意为他多留了个表演的位置,谭老也算是用心良苦。
  在郑未乔离场之前他就拉着戚暮,一脸激动兴奋地表示自己回去以后就立即动手写稿子,要将今天晚上戚暮的表现都发表出去。
  郑未乔的名声在华夏音乐界还是比较响亮的,他是戚母的学生,自身的小提琴水平不低,也颇有一些文字功。戚暮明白,只要他的这篇文章能发表出去,绝对会造成不小的反响。
  于是,谭老想要制造的效果,也是真正达到了。
  而这个时候的戚暮还不知道,与他隔了小半个城市的某间公寓里,一个面相斯文的男人正抓耳挠腮地盯着电脑荧屏。那方方正正的电脑屏幕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方格字,郑未乔一边纠结着一边不停地敲打键盘。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他忽然长舒一口气,神情兴奋地就将稿子发送给了自己熟悉的几家音乐报刊杂志,等待第二天收到对方的回复。
  但是这一次让郑未乔没有想到的是,他才刚从电脑前起身还没走两步,忽然就听到了一声接一声的消息提示音在身后响起。郑未乔赶紧转身一看——
  【音乐殿堂…小王:郑哥,你这稿子我们不需要了啊,老大决定自己亲自操刀,写一份和你同主题的稿子呢。】【音乐之声…李姐:小郑啊,真是不巧,刚才我们头儿才写完一份关于你这主题的稿子,头儿几个月不动手写一次的,我们收不了你的啊。】【古典音乐…阿晨:郑哥你咋这么不巧呢,陆姐才说她打算亲自写你这主题的呢!你这稿子我们收不了了啊,唉……】……
  类似于这样的消息还有三四个,都是从郑未乔比较熟悉的古典音乐媒体那边发过来的。这些都是b市知名的正规杂志报刊,除了个别是周刊外,还有不少是半月刊、月刊。往常郑未乔的稿子对于他们来说也是热门货,行情比较差的时候甚至要抢着登刊,郑未乔是万万没想到,这一次……
  他竟然遭遇了滑铁卢?!!!
  郑未乔愣了半天,接着赶紧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认真仔细地把自己的稿子从头到尾再看了三遍,最后找到了《音乐殿堂》的编辑小王,打字道:【小王啊,你是不是看错了啊?我写的主题是关于戚暮的,b市交响乐团的新任助理首席,不是以今晚谭老组织的那场音乐会为主题啊。张主编写的稿子可以当作首稿,我的作为后面的补充稿件的。】郑未乔刚打开《音乐之声》的编辑李姐的聊天框还没打字,那边小王的回复就过来了:【没有啊郑哥,主编就是说要亲自动手写一篇关于戚暮的稿子呢。】郑未乔闻言顿时一怔,他再询问过《音乐之声》、《古典音乐》等其他几家媒体后,竟然也得到了统一的回复——
  这些几个月不亲自动手写一篇稿子的老大们,居然齐齐决定亲手为戚暮写一篇稿子了?!
  这简直不亚于一场小型地震啊!
  郑未乔脸上一喜,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赶紧打电话给戚暮、告诉他这个惊天的好消息,但是他刚拿起手机便想起来现在已经是半夜一点,估计戚暮已经休息了,于是他只能悻悻地发送了一条短信。
  这种有了好消息没办法和别人分享的感觉,真是太·糟·糕·了!
  越想郑未乔越觉着心中仿佛有一团火堵着,怎么也疏不通,真是越憋越难受。没过几分钟,他就忍不住又给戚暮发了一条消息,通知他《音乐之友》也拒绝了他的稿子;三分钟后,是《听声》也得到了准确的拒绝回复;再五分钟后,是……
  于是,当第二天戚暮从睡梦中转醒时,他刚打开手机,看到的便是郑未乔连续十三条短信,从凌晨1点多发了第一条后,一直发到凌晨3点钟才肯罢休。
  戚暮一边喝着刚从微波炉里热过的热牛奶,一边看着郑未乔这情绪激动到连标点符号都不大会用的短信,他的目光在郑未乔最后一条短信上停留了许久。
  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玻璃桌上看似若不经意地敲着,发出有节奏感的音律。良久,戚暮终于给郑未乔回了个电话,准备好了一肚子安慰对方的话语。
  清秀的眉头微微蹙起,电话那边刚被接通,戚暮就轻叹一声,道:“郑哥,你也不用太难过,我知道……”你被退了稿子很伤心……
  “戚暮,你醒了?!诶我真是太高兴了今天!”戚暮的后半句话还没说出口,郑未乔激动异常的声音便通过小小的电话听孔传来:“我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等会儿我去接你吧,你嫂子也很高兴,特意为你烧了几个菜,你来尝尝。”
  “……”
  被退了稿子还这么高兴?不会已经是悲痛过度、精神异常了吧?
  戚暮眸子一凛,赶紧道:“郑哥,你不要强颜欢笑了,只是被连续退了十二家稿子而已,我相信还是有杂志会收你的稿子的。如果实在不行,我去找谭老说说,看看他有没有熟悉的……”
  “嗯?强颜欢笑?小七你在说什么啊?”
  “他有没有熟悉的媒体……”戚暮的声音陡然一停,他猛然想到饿了什么,然后微微皱起眉头,有些不解地问道:“难道……你不是因为一直被退稿子特别伤心,才一晚上发了十三条短信给我,告诉我你一直被退稿?”
  “……”沉默了许久后,电话那边忽然传来一阵笑声,郑未乔难得大笑地说道:“小七啊,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你了,我的这篇稿子的主题就是介绍你在昨晚的音乐会上的表演,而这些杂志拒绝我的稿子的原因……是他们的主编或者是主要写手要亲自为你写稿子啊!”
  “……?!”
  “小七啊,这真是太好了!不多说了,见面再聊,我现在就去接你啊!哈哈!”
  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戚暮还稍稍怔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他走到硕大的落地窗前时,他不由眯了眸子,有些迷茫地看着东边的地平线上、那一轮正在冉冉升起的朝阳。
  那阳光实在是太过炙热灿烂,即使今日的天空中密布了厚厚的云层,它也没有阻碍地穿透过来,将光线洒在这片沉睡已久的大地上。金黄色的日光落在青年的头发上,仿佛为之镶上了一层金边。
  过了半晌,戚暮才倏地噗哧一下笑出声来,无奈地呢喃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啊,我还以为郑哥是在担心以后没有饭碗了呢。”
  26层的视野极其开阔,青年挺拔清俊的身影倒映在落地玻璃上,形成一团模糊的影子。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就在这同一片的玻璃上,还倒映着另一个男人高大沉默的背影。
  与戚暮这间小单身公寓只有一墙之隔的地方,是一间占地极广的高级公寓。下层便有200多平米的面积,上层的面积更是达到了近300平米,整个房间风格是黑白色为主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与房间的主人一样,似乎寡言少语。
  而此时此刻,闵琛正背对着玻璃站在窗前,低下头认真严肃地拿了一小颗方糖轻轻放入咖啡中。等到那白色的糖块渐渐染上了浅褐色的咖啡后,他才端起杯柄啄了一口。
  “……”
  又是两颗方糖被放入咖啡杯中,此时此刻,男人这才心满意足地品尝起来。
  窗外阳光明媚、碧天白云,秋日清晨微凉的秋风吹过天空中散布的云絮,让它们仿佛柳絮轻拂一样四处飘动。
  真是一个……好天气啊。
  ——两位一墙之隔的邻居,齐齐感慨。
  
  第二十八章
  
  华夏毕竟是古典音乐方面的后起之秀,虽然在近些年,这种来源于西方的艺术形式已经渐渐普及开来,但始终没有像欧洲那样普遍流行,因此类似于《音乐殿堂》、《音乐之声》这类业内巨擘般的杂志报刊,一般也只在圈内人士手中流传。
  李悦悦最喜欢的就是看电影,每天看上一部好电影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而在每周五上班前她都会到报亭买上一份本周最新的《娱乐前沿》,抱着偶像的照片舔舔脸。
  但是今天,就在李悦悦刚准备拿起报亭里摆放的那本《娱乐前沿》时,破天荒的,她的视线竟然没有被封面上自家偶像的帅照给俘获,而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一旁的一本杂志封面的小图片上。
  那图片实在是不够大,杂志封面的主体是一把小提琴,只有在右下角才插了一副照片进去。但就是这不足10平方厘米大小的照片,却让李悦悦的眼睛都转不动了,她瞪大眼睛看了好久,突然指着那本杂志说道:“老板老板!这是哪个明星啊,怎么长得这么好看?!这本杂志我要了!”
  老板将那杂志拿了起来看了好久,然后递给李悦悦,笑着说:“这是《音乐之声》,是一本古典音乐的杂志,哪儿有什么明星啊,小姑娘。”
  李悦悦一听更是睁大眼睛:“不是明星?!怎么可能啊,这么好看的肯定是明星啊!”
  说着,李悦悦便抱着杂志激动地跑开了,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报亭老板诧异地拿起一本《音乐之声》有些不解地看了许久。越看,老板也越觉着:“确实长得一脸明星的样子啊,难道说……《音乐之声》这期请了个明星?”
  娱乐杂志一般都是报刊亭里卖得最好的刊物,老板想着刚才李悦悦的表现,瞬间就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把所有的《音乐之声》都放在了报亭最醒目的位置!
  于是一天下来,还未到傍晚,这往常看似销量一般的《音乐之声》,竟然就已经销售一空,让老板赚钱赚得是眼睛都眯起来了,从此决定大批购入古典音乐类杂志。
  此为后话,暂且不谈。
  此时此刻,戚暮倒是先悠闲起来了。b市交响乐团每周只需要去两三天,他在b市的朋友熟人认识的也不多,戚暮真正是感觉到了久违的寂寞和……清闲。
  每天清晨早早起床,在楼下小区里跑上几圈、顺便买上一点菜,中午和晚上自己再做些简易的餐食,除此以外便是练琴。练上一个上午,练上一个下午,为了让自己更熟悉这个身体、让这个身体更熟悉小提琴,戚暮在这过去的两个月里真的是废寝忘食地练习了。
  这种一天练上十个小时琴的经历,戚暮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过了。还是当年在琴行的时候,戚暮整天都需要练琴,那是最苦的一段日子,也是打基础的日子。等到了学院去系统化地学习专业知识、技巧后,已经轻松很多,不再每天要与自己的琴进行无停止地接触。
  从郑未乔那儿拿回来的这把仿制斯式琴,拥有清越迷人的声线,流畅妩媚的线条,让戚暮是爱不释手,确实是一把好琴。有的时候戚暮也会想,仿制的这把已经是这般优秀的,不知道那把存在瑞士银行的真款小公主,会让人惊艳到什么程度。
  倘若他能拿到那把小公主伊蒂丝,戚暮绝对不会有原主那样想要卖掉她的想法,而是想要拿着她,站在灯光聚集的地方表演。
  “要回到金色大厅啊……”低声地呢喃着,戚暮轻轻笑出了声,“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啊。”
  想要拿回小公主?
  可以,先凭借实力杀回到欧洲去。
  这是老前辈们给原主的考验,而此时此刻,这个挑战便落在了戚暮身上。
  有了压力才会有动力,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戚暮更加专注地练习起来,他要将自己过去熟悉的曲子都再次拾回。
  或许是这间公寓的隔音效果太好,也或许是戚暮专门改造的练琴房的装修材质太棒,虽然戚暮每天都要练习近十个小时的琴,但是那优美动听的琴声却从未传出过房间,连一点点的琴弦波动声都无法听见。
  就如同戚暮从来没有听到过,从隔壁房间传来过的钢琴声。
  戚暮将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练琴房里,这个时候的他一点都不知道,就在他埋头练习自己的小提琴时,就在那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个男人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将一架九尺的斯坦威九尺大钢琴摆放在落地窗前,手指跳跃似的弹奏着。
  高雅的黑色斯坦威能够吟唱出最美丽的音符,将那一首首曲子或是悲沉、或是庄重地表现出来。相比于戚暮的勤奋,某个男人简直已经是懒到不可救药,他每天只会随意地弹上几首曲子,更多时候还是躺在阳台上柔软的大沙发上,看似随意地翻翻琴谱。
  闵琛看的琴谱与戚暮的自然不同,他看的是指挥用的总谱。一般都是大总谱,只有用a3纸才能打印下来,上面详细地写下了所有弦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器和钢管乐器的谱子。
  每个指挥家都有不同的音乐风格,与之相似的是,他们看谱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就像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的总谱永远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自己的各种笔记,经常被学院派的老师们当作范本,给自己的学生介绍。
  而在学院派的老师教导指挥系学生时,每当他们提到闵琛或者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时,永远都是一脸难以启齿的表情。
  因为……
  这个男人他的总谱永远都是一·片·空·白!
  无论是短篇的奏鸣曲,还是长篇的交响诗,管它是两三页,还是十几二十三十页,闵琛的谱子永远都干干净净、洁白光滑,看上去好像是刚刚从印刷厂里拿出来的模版似的。
  丹尼尔以前也曾经好奇地问过闵琛,你从来不写一个字,乐团里之前的演出错误都能记得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柏爱就是再过于优秀卓越,在排练一首新曲子的时候也会发生很多跌撞摩擦。如果是多伦萨先生,自然会将这些错误与需要磨合的地方记录下来,而按照闵琛的说法那就是:“听一遍不就记住了?”
  你看,在气死人这方面,闵琛从来不甘落于人后。
  大概就是因为一个邻居“太懒”,一个邻居太勤奋,这两个人就算每天都有练习,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方的琴声。
  闵琛就算拥有再好的音感和耳力,也绝对听不到无法传过来的声音。而戚暮就算是再拥有绝对音感,也不可能听到邻居每天就弹奏几十分钟的琴声——谁让他那个时候也在琴房练琴呢?
  所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真是越来越少了啊!
  你说说就隔了一堵墙,咱们串个门、聊聊天,这可多好。
  但是这两人硬是“同居”了一个月,还不知道:自己有个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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